调研报告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0-10-26 18:29:11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调研报告

  导语: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日益高涨,利益诉求形式日益多样化,社会组织步入了快速发展期。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调研报告

  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社会活力的必然要求。xx区民政局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调研,目的在于了解我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剖析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研究我区今后社会组织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探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全区社会组织科学健康发展。

  一、xx区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社会组织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满足社会需要或部分社会成员需要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当前我国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类型,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社会组织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提供者和重要维护者之一,它与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共同构成现代社会的三大组织体系。近几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各业务主管单位的积极配合和协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各项决策决定,围绕乐居xx这个工作中心,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的发展新举措,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力,各类社会组织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和层次不同、区域有别的发展格局,发展速度逐年加快,在发展全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截止2013年底,全区累计共注册登记社会组织500家(社会团体27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227家),年递增率为11.4 %;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561家,年递增率为 97.4 %。

  1、开展年度检查工作,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作。

  根据有关规定,区民政局每年对社会组织进行年检。重点围绕社会组织的财务会计制度,换届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开展公益性服务项目情况等内容开展年检。虽然年检工作是一项常规工作,但是部分社会组织对年检的的重视度还是不够,区民政局在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协助配合做好年检初审的基础上,通过直接电话告知、在行政服务网、xx民政局网站发布年检告知单等方式对于未及时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提醒和督促,帮助社会组织完成年检。

  2、开展等级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对社会组织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和公信力,建立社会组织等级管理体系,xx区自2010年开始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由于近年来社会组织在我区的发展尚属初期,自我提升意识较为薄弱,申请评估积极性不高,虽然区民政局为这项工作的.开展做了充分的宣传及动员工作但是申请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还是很少。截止2013年底,全区共有4A级社会组织4家,3A级32家。

  3、开展公益微创投活动,发挥政府积极引导作用。

  2012年至今xx区利用福彩公益金开展了3 届公益微创投活动,明前第三届公益微创投活动正在进行中,前两届的中标项目运作情况良好,社会效应已有所显现。微创投活动可以有效激发社会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正能量,同时,也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可行性做了测试,有利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为继续扶持培育社会组织,不断满足社区多样化需要,有效创新社会管理新机制,继续扩大“福彩”影响力,2014年,在开展第三届公益微创投的同时,首次面向社会组织和社区代表发布了《2014年xx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民政类)实施方案》以及今年12个民政类公共服务项目。这意味着xx区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领域正式迈出了第一步。

  4、创新登记管理形式,拓展直接登记范围。

  2012年,区民政局下发《关于下发<苏州市xx区大力发展社会组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对民政部门主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会组织开辟了“简登”的绿色通道, 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创新登记。2013年,根据苏州文件精神,放宽社会组织登记条件,一是对工商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社会团体和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将原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部门,承担相关业务指导职责,相关政府部门承担相关监督管理职责。通过降低门槛、放宽条件、简化程序等一系列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区工作站、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日托所)、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社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二是在本区开展异地商会登记试点工作,截止2013年底注册的登记异地商会1家。另外对于不符合登记要求的社区草根组织先给予备案,由各镇(区)协助履行指导监督职责,使得大量活跃于社区、为基层群众服务但又暂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能够取得合法地位并进入政府的管理视野。

  5、筹建社会组织孵化园,加大扶持培育力度。

  为加大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力度,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及苏州市提出的“全国和谐社会建设示范市(区)都要创建1个社会组织孵化器”的目标要求,区民政局向区政府申请筹建“xx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得到了区政府领导的同意和支持,现社会组织孵化园项目进展顺利,预计2014年年底前将完成装修并开办运行。社会组织孵化园是为初创期民间公益组织提供关键性支持的公益项目。运作模式基本定位为“政府支持,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民间公益组织受益”。孵化园的职责是专门培育新的有创新性的公益组织,发现和支持有潜力的社会人才。特别是对初创和中小型社会组织提供关键性的支持,包括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能力建设、小额补贴、注册协助等,并提供专业的指导,减少它们在后勤、办公方面的困难。让优秀的项目赢得时间和机会去成长,探索自己独立发展的道路。

  二、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区社会组织仍处于发展初期,监管力度不够、相关立法滞后、发展资源匮乏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加上其服务社会功能有待完善,自律性和诚信度有待提高,可以预见,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发展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1、偏重登记,管理职责不明确。

  现行社会组织实行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这种体制在强化准入条件的同时,也导致登记门槛过高,使许多具有可发展培育的组织无法取得“合法性”外衣而游离在制度保护之外,影响了社会组织作用的发挥。社会组织登记完成后,由于双重管理的职权规定不明确,导致双方都未能真正行驶好管理职责,日常管理表现的较为松散,出现监管乏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