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

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的调研对策

时间:2020-11-08 19:16:45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的调研对策

  征地难、进场难是**市近年来面临的重大难题。2007年**市已有多个经合法批准的建设项目采用司法强制或行政强制的方式进场,既激化了群众和政府之间的对立情绪,影响社会稳定大局,又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如何推进合法征地、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场是我市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我市建设项目进场难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举步维艰,被征地农民拒绝领取征地补偿款,组织群体性越级上访,阻挠建设项目进场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被征地农民之所以会如此抗拒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和建设项目依法进场,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

  (一)被征地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最大化,是造成“征地难、进场难”的直接原因。

  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与农民期望的最大利益差距较大,表现在:一是征地补偿标准与土地出让价格相差悬殊。我市自2003年至今,因种种原因考虑,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难做较大调整,而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出让价格不断飙升,其与征地补偿标准之间的巨大差额造成了被征地农民的心理状况严重失衡;有的认为政府低价征地,高价拍卖,老板得大利,利益分配不公,掠夺了被征地农民应得利益。二是物价上涨,被征地农民对土地收益期望值大大提高。2006年底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比2002年上涨了10.5%,尤其2007年,居民日常消费品价格持续上涨,全市cpi指数高达4.8%,给中低收入被征地农民家庭带来的压力尤其明显;城乡房价成倍攀升,在高地价、高房价的社会大环境影响下,老百姓对土地征用补偿的预期收益也越来越大,“惜售”心理强烈。三是集体土地非法买卖现象严重。一些村级组织和个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非法买卖、转让和以租代征农村集体土地,据调查,目前部分镇村集体土地非法买卖的价格高达20万元/亩,远远高于我市征地补偿标准3万元/亩,私下非法买卖土地对政府以统一价格开展征地造成极大影响。四是部分用地单位为了顺利进场,采用其他名义对被征地农民暗底下再进行补偿,补偿额每亩2—3万元的比比皆是。对于这种现象,多数镇(街道)出于无奈,既不支持也不反对。这种私下补偿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政府公信度,让老百姓产生了“越闹越得益”的歪曲心理,同时也带来同地不同价、区域间、项目间征地补偿不平衡状况,直接导致公益性项目征地难,也使得以后征地工作越来越难。

  (二)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有欠完善之处,农民后顾之忧解决尚不到位。

  务农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存资源是土地,土地被征用了,就意味着即将丧失一条谋生的路子,必然要以保障其今后基本生存为前提;那些转产从事二三产的农民,虽不再耕作土地,但也早已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金娃娃”怀抱,说到底,农民还是希望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对其自身效益的带动,但要求必须以足够多的经济补偿作为其放弃土地的代价。当前我市主要采用两种优惠政策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利益,一种是安置补助费分年支付政策,另一种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规定两种政策只能任选其一。这两个政策自2003年实行以来,受到了广大被征地的农民欢迎,但实施至今未作调整,已明显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对解决农民征地后顾之忧作用偏弱。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存在的问题:一是养老保障月享受额200—300元,与周边县市相比明显偏低,与被征地农民日常基本生活开支有较大差距;二是征地后可享受养老保障年龄限制在男55岁、女50岁以上,未达到法定享受年限的不能享受养老金,失去日常生活保障;三是自负缴费标准偏高,部分被征地农民无力支付。安置补助费分年支付政策存在的问题:一是参加比例不高,全市仅10848户;二是年支付标准偏低,不足以满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开支;三是三十年支付期满后,被征地农民失去了生活保障;四是该政策虽由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但分年支付的办法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容易产生误解,引发不必要的信访;五是操作程序复杂,影响征地补偿工作进度。

  (三)由于土地指标控紧,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用房得不到满足,农民借征地之机与政府进行谈判。

  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近年来我市用地指标日益紧张。工业用地、交通水利等公益性项目占用了大量的用地指标,导致个人建房用地指标稀缺。很多农村居民因“有土地没指标,有指标没空间”等原因无法建房。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改善居住环境,部分被征地农民只能利用征地的机会要求解决个人建房问题,和政府讨价还价,甚至有个别人把征地视为沾公家光、发建设财的机会,试图借机大捞一把。另外,我市个私企业发达,家庭作坊发展到一定程度,就要向外拓展。虽然近年来我市兴建了不少标准厂房,但还是远远满足不了小企业的发展需求,部分个体企业老板往往也会利用征地的机会要求解决企业用地,有的甚至非法买卖、私自抬高土地补偿价格,造成扰乱土地市场。

  (四)一些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凝聚力不强,工作方式方法简单。

  一些农村干部面对错综复杂的征地工作,缺乏做群众工作的经验,缺乏耐心细致的工作,有个别干部囿于自身利益考虑,工作敷衍塞责,蜻蜓点水,责任心不强,缺乏一抓到底的工作干劲,导致土地征用工作久拖不决。同时,由于各自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不一致,农村一些地方还有派别之间、干群之间争权夺利、拉帮结派、相互猜疑的现象存在。而土地征用资金量大、涉及家家户户,自然成为农村派性斗争和干群矛盾的焦点。“征地难、进场难”问题大部分不是一般群众不配合,而是新老班子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借机挑拨事端。有的村级干部办事不公正,群众威信不高,甚至个别带头违法用地,给征地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

  (五)一些地方征地操作不规范,征地程序不到位,群众难以接受。

  当前征地报批和补偿安置工作流程多,操作要求高,但各镇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征地程序不合法,操作不规范等实际情况。许多被征地农户反映有的单位在征用土地前后工作的透明度还不够,没有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一些镇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前宣传力度不够,征地公告内容不全,流于形式,基本上没有真正向农民征求意见,导致被征地农户对征地工作不清楚,包括目标规划、工作程序、征地用途等等,对现行的征地政策也不明确。如:土地性质有国有性质和集体性质之分,从而适用的补偿政策也不一样,但群众一般只关心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关注同他人之间的差别如何,往往忽略获得补偿的政策依据是否一样。这些情况必须要通过正当途径向农民解释、说明,如果工作不到位,就容易引发群众不满,使群众产生抵触情绪,被征地农民往往以此为由拒绝征地,并向上级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