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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时间:2020-11-15 18:20:08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档案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档案法》是我国档案事业的最重要法律,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档案事业的根本依据,是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做好档案工作的有力武器。要使《档案法》贯彻实施真正落到实处,那么档案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篇关于档案行政执法现状的调研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档案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什么是档案行政执法呢?档案行政执法是国家档案行政机关在档案行政管理领域内,通过行政监督检查等具体的行政行为实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的活动,是保证档案法规得到实施,收到实效的关键,是档案法制工作的中心。十年来贯彻实施《档案法》的实践证明,依法治档,对档案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宣传仅是手段,只有通过执法来推动我国档案事业沿着法制轨道健康发展才是目的,那么执法工作做得如何?笔者经过对《档案法》的学习,并结合远安县档案工作实际和档案法制宣传,就档案执法现状与对策谈谈个人的认识。

  一、档案行政执法的现状

  《档案法》颁布实施二十年了,在这二十年中,各级档案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社会档案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领导带头学,文档人员自觉学,现已形成了风气。各地结合实际,成立了档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配备了执法人员,并建立了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开展每年一次的档案执法大检查,使档案事业取得长足的进步,仅以远安县综合档案馆的发展为例:截止2007年底,馆藏档案资料为59432卷(册),馆库面积为2277平方米,档案馆工作人员为16人,其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5人;计算机、照相机、复印机、去湿机等设备40台(套),年事业费50余元,这些成就的取得,莫不归功于坚持依法治档。

  然而,透过色彩纷呈、层出不穷的档案法规体系的万花筒,我们却不忍看到档案执法实践的另一番情景。《档案法》颁布实施后,尽管全国上下,尤其是档案系统内部经历了一场档案法制与宣传的大洗礼,但令人遗憾的是吼声大、调子高而实质性动作小或少,“光打雷不下雨”的现象却在一定程度上普遍的存在着,据调查了解,远安县自1988年至今,从未真正意义上查处过一起档案违法案件,也很少在新闻媒体看到“暴光”案件。如果说档案违法案件少或根本没有,说明档案行业形势一片大好,是令人庆幸的。那么档案违法案件查处少或根本没有而档案违法现象却屡见不鲜的情形则是令人忧虑的。在现实工作中,我们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大量档案不法行为的存在。诸如私自携带档案外出,档案材料被据为己有等现象已见怪不怪,而损毁档案的大案要案也偶有发生。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观念意识薄弱

  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档案局转到依法行政的新型轨道上来,实现这一转变并非易事。由于受历史原因、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传统计划经济对思维的禁锢,科技文化水平的制约,使档案执法人员尚未能从陈旧管理模式及时转变到新型的“依法治档”法制轨道上,总期望大家都能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而不积极进行《档案法》的宣传。重业务活动、轻法制建设,重实体、轻管理,重指导、轻监督的观念仍还存在。一些监督、指导的方法、手段,还没有完全与法制融为一体,工作中运用更多的是行政手段,而不是法律手段,操作上也跳不出面对面指导,甚至是亲自动手,充当“高级小工”,更为突出的问题是,档案部门的法制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仅是停留在着力于档案法制宣传的社会效应上,以期实现全社会的自觉守法,而忽略了档案部门执法主体的能动性和执法必严的积极效应,从而未能确立起使社会自觉守法与主动执法“双管齐下”的正确思路,长此以往,便促成了档案部门和档案执法人员执法意识薄弱的现象。

  (二)档案行政执法有畏难情绪,执法力度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颁布后,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修改后,档案行政执法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仍然存在着畏难情绪,特别是对一些大案要案,由于涉及面宽,处理难度大而难免介入一些消极的风险意识,害怕当被告,害怕承担档案行政处罚赔偿后的追偿责任,因而不敢依法大胆开展工作,出现了“该管不管、管而不力”的现象,导致执法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使违反档案法规的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当前,全县没有以《档案法》为核心,以《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为依据,具体细分制定出适合本地区特色的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配套法规,只注重宏观调控,不注重微观管理,致使管理体制不顺。又由于档案执法工作面广量大,档案违法行为本身带有隐蔽性等客观原因,加之执法人员缺乏实践经验,造成执法主体意识不强,使工作处于被动。日积月累,少数部门就放松了这一项工作。档案执法人员执法措施不力,对违法现象“心太软”,只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了了之。另一方面档案行政部门忙于业务建设,忽视了执法,导致执法力度小。

  (三)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素质不高

  全县档案执法人员少,缺乏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大多数档案执法人员是兼职,岗位频繁变动,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学法、懂法、执法,忽视了必要的系统学习和档案执法专门培训机会,从而制约了档案队伍作用的发挥。即使开展学法活动,也只局限于对法律条文的学习,而且涉及面不宽,对研究如何运用这些法律去行使执法职能的深度不够,实践经验积累不多,对其内涵和外延领会不全,运用能力低下。如远安县档案局,现有在职干部16人,真正从事档案业务工作的6人。近年来,随着档案事业的不断发展,档案机构数量大增,而档案部门的人力却很有限,往往一个人要负责几十个单位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加之档案工作程序多、繁琐,随意性大,工作很难做细,使得档案执法落后于其它工作。

  从远安县档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成员来看,6人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1人,专科5人,专业技术职务馆员3人,助馆2人,1人仅参加过县政府法制部门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还从未参加过档案法专业培训。一个合格的档案执法人员起码是一个熟悉档案工作的人,一个通晓档案法规的人,一个有法律基础知识的人,但就目前档案界的现状看,以上三个条件具备的人实在不多。

  (四)法制宣传力度小

  档案法制宣传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然而,在现在的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上很难看到或听到有关档案工作方面的报道。从客观上讲,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抓经济建设,重点也放在经济建设上,而档案工作只是整个系统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是那几项工作,没有什么新事物,相对而言不怎么重要,使得宣传媒体就很少采用档案工作方面的稿子。另一方面,档案部门全靠财政拨款,经费紧缺,没有条件购买先进的宣传设备,使宣传形式单一,还停留在表面,难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档案工作日益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对当前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宣传力度更不够,没有深入到基层给农民现身说法,农民也就难以真正体会到档案在经济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档案行政执法的对策

  目前,档案执法落后的现象愈加明显地阻碍着档案法制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影响和制约着档案法制化进程和整个档案事业的发展,为此,切实改变档案执法落后的现状,已成为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的当务之急。

  (一)强化档案执法观念

  要强化档案执法工作,首要的就是要强化档案执法观念。就目前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情况来看,似乎大家已经意识到要依法治档,强化档案法制观念,但这一观念,很不完善。为了完善档案执法观念,档案部门首先必须加快自己从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的转变,正确区分依法管理和业务指导的界限,明确什么事情由执法来保证,应提到执法的高度去认识和对待,什么事情只是在依法治档正常秩序下的业务指导,需要给下属单位以具体的帮助。其次是在档案执法中要消除等级观念。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机关在行政格局上尽管是平级的,但它是代表本级政府行使档案管理职权,并按照国家《档案法》依法行政的,对某一件具体事情如确有违反档案法规,那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进行监督和执法时,不管对象是谁,都有全面行使档案执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