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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地税征管调研报告

时间:2022-06-20 22:54:00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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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地税征管调研报告

  工业园区地税征管的调研报告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工业园区地税征管调研报告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工业园区地税征管调研报告

  【工业园区地税征管调研报告一】

  工业园区是地方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有效载体,也是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实现产业工业化、规模化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各地工业园区建设得到了飞速发展,每个县市都建立了工业园,部分县市甚至建有多个工业园,有综合性的,也有专业性的,以樟树市为例,目前共有三工业园,一个为综合性的工业园——城北工业园,另两个是专业性的工业园——福城医药园和樟树省级盐化工基地。工业园区建设的快速发展,对促进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园区经济迅速发展也必然会给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带来新的问题,若税收征管工作的不到位,势必影响工业园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各地在工业园区地方税收征管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征管办法,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工业园区地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园区企业欠税较多。欠缴税额较多的税种主要有:

  1、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一是由于园区用地不规范,有的企业不是从生产经营的实际出发,蓄意囤积大块土地,以期望土地升值获利,从而造成企业土地使用税负担较重。二是由于园区企业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发放不及时,手续不齐全,帐面不能据实反映土地面积及房产原值,企业对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抵触情绪。三是个别企业经营效益不佳,资金周转陷入窘境,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存在困难。

  2、建筑安装营业税。为优化招商引资硬环境,园区内“三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水和土地平整工程费用均由地方政府承担,同时,为加大招商引资吸引力,地方政府“筑巢引凤”,预先盖好厂房,为节省建设资金,多数情况下地方政府均承诺由其负担建筑安装相关税收,由于在税法上,地方政府并不是建筑安装税收的纳税主体,从而造成建筑安装税收难以征收到位。

  (二)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由于缺乏有效的税源监管手段和征管方法,园区企业厂房(仓库)出租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征管难度大。

  1、厂房(仓库)出租税收监管难。为进一步盘活固定资产,提高房产使用效益,有的企业将闲置或多余的厂房(仓库)进行出租,由于此项租赁行为较为隐蔽,是否企业自用税务机关有时难以掌控,往往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困难。

  2、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漏洞。一是每年政府都会对缴税数额较多,对地方财政贡献较大的企业主给予重奖,有的企业主却未能及时到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个人所得税的流失。二是一些规模较大企业的高管等高收入者,其在个人所得税缴纳上也存在申报不实的情况。三是企业营销员的收入由于监管难,存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不到位现象。

  (三)存在个别“空壳”企业现象。“空壳”企业由于其无力依法纳税,势必影响到正常的纳税秩序。

  1、入园动机不纯,形成“空壳”企业。有的园区企业发展动机不纯,把优惠政策当成企业落户的首要选项,进入园区后,只是进行一些简单的建设,并没有实际进行生产经营,税务机关无法开展正常税收征管,增加了税务管理的难度和成本。

  2、生产经营不善,形成“空壳”企业。在工业园区建设初期,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心切,招商引资质量不高,企业进入工业园区的准入门槛较低,少数企业入园后,与当地经济发展大环境不相适应,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形成“空壳”企业。

  (四)各地园区地方优惠政策不统一。为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税收优惠政策,可谓是五花八门。由于地方优惠政策不一,同一类型企业因享受了不同的优惠政策,造成企业负担不同,出现企业经营利润差异较大的现象,从而给税收管理也带来了很大难度。

  1、不同园区地方优惠政策存在差异。随着各地对招商引资工作重视程度的增加,各地为争取企业落户本地工业园区,在给予园区企业优惠政策上存在竞争现象,在制定出台优惠政策上不断加大力度,以吸引企业入园。

  2、同一园区地方优惠政策存在差异。即使位于同一工业园区,不同的企业由于其分属不同的乡镇,鉴于各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不同,在项目洽谈时,各乡镇作出的优惠承诺不同,导致企业在享受税收返还、收费优惠、用地优惠等方面的地方优惠政策上也不一样。

  二、制约工业园区地方税收征管的因素分析

  制约工业园区地方税收征管的因素有很多,但归集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一)从纳税人层面分析

  1、纳税意识淡薄。企业受历史习惯、道德观念和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未形成良好的纳税意识,缺乏主动纳税的积极性。就我国目前民众的心态来看,偷欠税并非为世人所不耻,对偷欠税,并不像对待小偷那样义愤,很多人漠然置之。园区有的企业认为,自己是地方政府千方百计“请”过来的,为地方财政增收和解决就业问题作出了一定贡献,是政府的保护对象,心存优越感,认为少缴一点税好象是理所应当,以至于偷起税来竞理直气壮,更何况是拖欠税款了。

  2、存在失衡心理。纳税人的不平衡心理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由于某些行政执法不公而造成纳税环境的不平等,由此产生不平衡心理状态,形成偷税欠税获”益”,诚实纳税吃”亏”的错误观念。二是从众心理,认为别人可以偷欠税,我也可以偷欠税,由主动纳税逐渐转变为有意识的偷欠税。

  3、税收“违法”成本较低。由于税务机关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不够,存在以补代罚的现象,纳税人的偷欠税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戒,造成企业偷欠税成本较低。由于违约收益大于违约成本,纳税人抱着不偷白不偷,不欠白不欠,查出来大不了补缴,拖欠了最多是被追缴的`心态,有利可图,使偷欠税更加普遍。

  (二)从地方政府层面分析

  1、政府行政干预不同程度存在。地方政府从保护企业利益,维护良好投资环境的角度出发,对园区企业过于“溺爱”,为企业发放免检“绿牌”,税务部门进驻企业检查非常困难,连开展汇算清缴等正常的税务检查也要经过政府批准。即使查出企业有税收违法行为,政府由于担心企业为逃避税务机关的处罚迁往异地,往往出面为其求情,使企业免受责罚。

  2、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够。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园区企业的监督管理是一根环形的链条,需要各相关部门的相互支持和密切配合,虽然《税收征管法》也赋予了工商、银行等职能部门协助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的相关义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地方政府未充分发挥其对各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目前地税与国税、工商、城建、房产、土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流不畅,直接影响了地税部门对园区征管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从地税部门层面分析

  1、地税部门征管乏力。由于地税税源分散,基层地税征管力量较为紧张,征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对税收征管的薄弱点和肓区缺乏行之有效的监控手段,征管手段单一,对企业信息掌握不及时,管理不力、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管质量。

  2、税务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少数税务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与现代税收管理所需要的理念、技能不适应,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能力不强,工作效率低,使园区的征管质量得不到充分的保证。

  三、加强工业园区地方税收征管的对策

  针对园区地方税征管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园区企业的地方税收征管。

  (一)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力度

  通过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地方政府领导地税工作水平。

  1、加强对园区内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创新税收宣传手段,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税法条例、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知识。丰富税收宣传渠道,注重税收宣传工作的多元化,充分利用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打造立体式平台,通过举办业余税校、发放宣传资料等构建全方位宣传格局。加大对身边正反纳税典型的宣传,发挥依法纳税、诚信纳税正面典型的激励带动作用和偷逃抗税、恶意欠税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对税法的遵从度。

  2、加强对当地党政领导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党政领导,应把依法治税的重要性、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作为宣传重点,让其能够在工作决策时带着税收的观念想问题、定思路、谋发展,为地税部门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环境。

  (二)优化纳税服务

  通过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提高税务机关的办税效率和企业纳税申报质量。

  1、前移服务关口。积极主动参与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工作,在招商引资洽谈过程中,对涉及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把关,避免政府超越政策范围作出无效承诺,为项目入园后地税征管工作带来被动。针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现行国家税收政策框架内量身定制政策优惠套餐,主动为投资方提供政策咨询、税收筹划服务。

  2、改进服务方式。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对投资企业实行“一条龙”服务和“订单式”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手段,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办税环节,提高办税效率。建立地税部门与园区企业纳税服务“双向预约机制”,即地税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预约园区企业进行集中培训和纳税辅导,园区企业根据自身需要,预约地税部门为其提供上门服务和涉税咨询。

  3、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坚持“不重不漏”的原则,严格减免税的审批和管理,加强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应享受政策优惠的纳税人能够真正享受实惠,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能享受优惠。

  (三)强化税收信息数据比对

  着力提高信息管税工作水平,在通过比对发现征管漏洞,加强比对结果的分析应用,将比对工作与纳税评估相结合,比对异常的企业列为纳税评估重点对象。

  1、加强部门比对。加强与国土、规划、城建、房管、工商、国税、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与上述部门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传递制度,定期比对基础信息。

  2、加强横向比对。由于各地新办企业基本上都进入了工业园区,相对而言园区外的企业经营时间较长,纳税较为规范,要定期将园区内企业与同等规模,同一行业的园区外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比对。鉴于各地工业园地征管水平和质量不同,要加强本地园区企业与周边地区园区企业的纳税情况比对工作。

  3、加强纵向比对。认真做好对园区企业的月度、季度、年度分析,着重加强对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关度的宏观分析以及对行业、企业税负变动情况的微观分析。在此基础上,加强园区企业近年度纳税情况比对分析,结合园区企业增减变动情况,对各企业缴税情况分税种进行分析,针对各税种收入增减变动,查找原因。

  (四)加大税收征管力度

  要进一步强化税源控管,不断完善工业园区税收征管措施。

  1、加强园区企业户籍管理。严把开业关、巡查关和注销关“三关”。企业入园时,地税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基础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审核,确保征管数据录入的全面、真实和准确。加大对园区企业的巡查巡管力度,对新入园企业了解其厂房建设完工情况及投产动向,对已投产企业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实况。加强对园区生产经营异常企业的监管,严格注销登记审核和税款清算。要通过加强户籍管理,真正做到计算机管户、档案管户和实际管户一致。

  2、对园区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税源分类管理机制,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针对园区企业发展的不同特点和经营规模,将园区企业依据规模和行业特点划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对不同类型的税源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实现重点税源管理专业化、一般税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完善园区企业的征管资料,对园区内所有纳税企业实施分户、分行业、分经济类型逐户登记台帐,切实加强税源监控。

  3、加强园区企业各税种管理。要加强建筑安装营业税管理,做好开工前纳税申报、施工中监督、竣工后纳税检查工作,杜绝税收流失现象。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源泉扣缴制度,加强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管理,逐步建立工业园区高收入群体档案管理,努力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对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营销人员取得的收入,可按其销售额的2%(附征率)征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要加大对园区企业税收巡查巡管力度,全面掌握企业厂房出租信息,加强日常税源清查,建立专项税源台账,采集完善税源信息。

  4、加大园区企业的欠税清缴力度。对欠税企业采取欠税约谈、拟定欠税清缴计划、签定欠税承诺书、召开欠税恳谈会、将纳税情况与信用等级评定挂钩等方式促进企业自觉缴纳欠税。认真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对欠缴税额较大,屡催不缴,纳税意识淡薄,在纳税户中有一定影响,具有代表性的欠税户在电视台、网络、办税服务场所进行公告。对有缴税能力,却恶意拖欠税款的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

  5、完善委托代征制度。针对园区建筑安装税收征管现状,建议委托发改委和建设局在批准立项和发放施工许可证时代扣代缴建筑安装税收,从源头解决了基建税收入库难的问题。对营销员委托企业代扣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主个人获得的政府奖励,委托财政局(所)代扣个人所得税。

  6、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地税部门要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多请示、多汇报,争取他们的对地税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一是要争取地方政府对地税部门依法行政的支持,不乱开减免税口子,切实保障地税机关独立行使税收执法权,并帮助地税解决税收执法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地税部门依法行政,整顿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偷税、漏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二是要争取地方政府及时协调解决征管工作中的问题。通过政府协调,促使财政、国税、银行、工商、公安、建设等部门积极配合地税部门依法征税,构筑社会综合治税网络。通过政府协调,对于重大涉税案件,能够得到司法部门的密切配合,从而坚决遏制严重破坏税收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三是争取地方政府政策支持。一方面,争取地方政府在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时,能充分征求地税部门意见,不出现与现行税收政策相抵触的优惠政策条款。另一方面,由地方政府制定出台税收奖励政策,对依法纳税的企业由地方财政给予一定奖励,以调动园区企业纳税积极性。

  (五)加强地税干部队伍建设

  要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干部“疏于管理,谈化责任”问题。

  1、加强地税业务建设,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坚持以提高干部税收管理能力为核心,下大力气抓好一线人员和业务骨干培训。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地税小书房建设和网上税校建设,搭建良好的学习培训平台。本着“以训带学、以考督学、以赛促学、以奖褒学”的思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鼓励干部参加“三师”资格考试,提升干部岗位技能。采取每日一题,每季一考,技能竞赛等形式,全面系统的开展岗位大炼兵活动,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加快各类业务人才库建设,培养各类专业管理人才。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干部责任意识。优化干部配置,选派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的干部作为工业园区税收管理员。对园区较大企业本着“重点税源精细管理、行业税源专业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行驻厂式管理,做到专人专管,管户到岗、责任到人。

  【工业园区地税征管调研报告二】

  一、目前哈密园区发展现状

  (一)哈密工业园区发展情况

  哈密工业园区的发展过程,是在以“生态立市、工业强市” 发展战略的指导下,以传统产业为基础,以抢抓西煤东运、西电东送和有色、黑色特色产业基础建设立市机遇,坚持四个优先原则,高起点规则、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着力打造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效益显著型园区。其目的就是以加快经济发展为目的,依托独特的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提高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功能,走出的一条新型工业化之路。

  目前,XX区建有广东工业加工区、重工业加工区、有色金属工业加工区、二道湖工业园区四个工业园区。2010年末累计登记入驻企业162家,建成投产企业92家。

  广东工业加工区:以机械装备制造、高技术、特色农产品、生物制药、综合物流业特色园区,其产品主要发展方向为有机食品加工、乳制品加工、大枣系列加工、葡萄和哈密瓜储存加工,煤机、风机、光电装备制造,电子器件组装、物流、仓储等为主,年工业生产总值达30646.4万元。

  重工业加工区:以重点发展煤电、黑色及有色金属采选、建材、煤炭初加工等,其工业产品主要包括煤电、煤炭运输仓储、兰炭,金属铜及其制品,铁精粉、球团、铁合金、金属镁,水泥、石材加工、玻璃及其制品,膨润土、纯碱等为主,年工业生产总值达86806.2万元。

  有色金属工业加工区:以发展有色和黑色金属选冶产业的特色加工区,其工业产品主要包括金属镍、高冰镍、镍冶炼、金属铜冶炼、黄金矿石选冶、铁精粉、还原铁、工业硅等为主,年工业生产总值达51286.5万元。

  二道湖工业园区:以发展有色和黑色金属选冶产业、建材、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氯化碱、铁精粉、球团、兰炭、太阳能等为主,年工业生产总值达7286.37万元。

  1、入驻各工业园区企业特点

  目前,入驻哈密工业园区的企业有全国500强企业、有上市公司。这些入驻企业多为国企、上市公司、大型企业和资源型的企业,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一是资产规模巨大和机构设置庞大,缴纳税收占税收总量比重较大,对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承担较多的社会责任;二是企业经营和涉税事项复杂,税源结构具有复杂性;三是决策高度集中,内控机制健全,财务核算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程度较高,财务人员数量多而且具有较强的纳税意识,自身财务税收专业化水平较高,针对税收的薄弱环节,都有较完善的税收筹划;四是企业与各级政府的关系密切,干预税收执法的其他因素比较普遍;五是对执行税法的统一性问题敏感,且涉及税收政策适用的诉求较多。

  2、工业园区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工业园区计划投资3485689.6万元,已累计完成固定资产近万元,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187297.43万元,比2009年增长132.8%,园区企业上缴税金16014.31万元,同比增长336.8%,园区企业实现利润25371.64万元,同比增长503.9%。入驻企业占地面积达 32164.8335亩。其中:

  广东工业加工区入驻92户企业,计划投资312571.8万元,已累计完成固定资产近186393万元,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29037.4万元,比 2009年增长56.3%,园区企业上缴税金1511.9万元,同比增长158.6%,园区企业实现利润2762.4万元,同比增长318.7%。入驻企业占地面积达6822.87亩。

  重工业加工区入驻26户企业,计划投资3098520万元,已累计完成固定资产近98507元,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78545.9万元,比2009年增长283.5%,园区企业上缴税金4950.1万元,同比增长1282%,园区企业实现利润2737.2万元,同比增,442.7%。入驻企业占地面积达20462.4亩。

  有色金属工业加工区入驻14户企业,计划投资63046万元,已累计完成固定资产近27318万元,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51832.3万元,比 2009年增76.1%,园区企业上缴税金8221.7万元,同比增长200.2%,园区企业实现利润16912.5万元,同比增,192.9%。入驻企业占地面积达1801亩。

  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入驻17户企业,计划投资1779336.76万元,已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近130156.78万元,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27881.83万元,园区企业上缴税金1330.61万元,园区企业实现利润2959.54万元。入驻企业17户占地面积达3078.7635亩。

  二、制约工业园区企业税收管理的因素

  (一)人员素质不对等

  入驻工业园区企业组织机构复杂,管理环节多,业务量大,内部专业化分工细致,信息化运用程度很高。为了提高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入驻企业还培养和引进了一批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社会精英。而作为肩负税收征管责任的税务机关与之相比,则存在着管理力量明显不足,精通法律、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匮乏,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人员素质都存在差距。由于入驻工业园区的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繁杂,关联关系频繁,特别是企业集团涉及多个行业且跨区域经营,税收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较强,带来较大的税收管理难度,而税务机关又缺少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与拥有大批社会精英的企业相比,税务机关特别是处在基层一线的税务所就显得懂税收业务的人员严重短缺,形成管理上的.力不从心和管理工作的不到位现象日益严重。

  (二)对纳税人的管理机构不明确

  各级税务机关都高度重视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源监控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如重工业园的企业有的归企业所管理,有的归陶家宫税务所在管理。多头齐抓共管、多头索要“数据”,造成对纳税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谁要数据谁通知纳税人的混乱现象,严重影响的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另外,入驻工业园区的企业多数是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级别较高,属于部、厅级单位屡见不鲜,办理涉税业务的财务部门往往为正(或副)处级单位,而主管税务机关仅为科级单位,基层一线的税务所只是一个科级单位下的股级科室,行政级别不对等,给日常税收管理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带来诸多不便。

  (三)税源管理只浮在表面

  在日常税收征管中,税务部门一般认为这些入驻的大型国企、上市公司财务健全,账务规范,依法纳税意识较强,基本上是无异议审核,并要求其办理三方协议,由纳税人在网上自行申报纳税。税源管理部门的税收征管精力主要放在完成催报催缴工作、涉税事宜调查及一些临时性工作上,对入驻工业园区的大型企业的业务辅导、日常检查、纳税评估、政策咨询等很难落到实处,形成对工业园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监控和管理出现欠缺,更谈不上税收管理向深层次方向发展。

  (四)信息掌握不对称

  对入驻工业园区企业的管理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纳税人信息资源的掌握,一些入驻工业园区的国有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出于保密等方面考虑,在对外披露信息时十分谨慎,税务机关需要掌握的资产信息、供产销信息、核算信息等不予提供或需要经过一定的内部审批程序方可提供,信息的及时性难以保证,无法掌握整个企业财务核算的全部情况。作为分管这些企业的基层税务部门涉及的大多数是分支机构,对于其上级机构的信息掌握起来就更加困难。由于入驻工业园区企业的信息科技手段比较发达,所用财务软件是上级总公司自行开发设计的,税收管理员难以对这些财务软件的功能进行深入了解,从而不能做到有效的监管。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区域有差别

  目前,哈密辖区的的工业园区仅广东工业加工区开征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几个工业园区均不在开征范围内,这种区域差别势必形成税赋的负担不同。从调查核实情况看,开征范围内的广东工业加工区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不到位,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户数仅占入驻园区户数的35.87%。

  (六)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不到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从调查核实情况看,申报缴纳契税的企业有60户,未申报缴纳契税的企业占入驻户数的35%。所有入驻工业园区的企业均未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三、加强工业园区税收征管的建议和措施

  (一)强化管户调查和分析

  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并通过与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汇总,及时收集所有入园企业信息,对漏管户进行认真清理,及时登记,力求从户源上杜绝漏征漏管。在此基础上,对入园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园区企业分户档案,及时更新企业有关情况。

  (二)强化税收政策宣传

  加强税收政策宣传,争取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工业园区税收征管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各种方法和形式,不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树立依法纳税典型,帮助投资经营者充分认识到,依法纳税是企业的一种商誉,也是企业赖以树立良好形象,最终转换为生产力的无形资产。

  通过分析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知晓度,有针对性地印制各类宣传材料,下发给园区的企业。召集各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讲座,力求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税收政策的过程中,帮助企业解难释疑,有效避免园区企业因对税法误解而漏缴少缴税款等现象发生。

  (三)强化税源监控和分析

  强化税源控管,不断完善工业园区税收征管措施。首先要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督促纳税人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其次,要加强工业园区建筑业税收营业税的征管。建筑工程要从工程项目登记管理入手,全面掌握基建进展情况,确保建筑业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再次,要强化工业园区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大力宣传申报缴纳政策,争取纳税人的广泛支持和理解。

  做好税源分析,税收管理员按季对申报涉税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对报送资料的全面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报送资料准确、及时、完整、有效。同时还充分运用纳税评估系统进行评估对象的筛选,发现疑点或者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实地核查。为防止偷漏税,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对实行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在申报期后要对申报信息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否一致,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否一致。

  (四)储备工业园区企业税收管理人才

  一个现代化的税务干部,除了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文明素养外,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创新观念、时效观念、信息观念以及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协调能力。而现实却不容乐观,在工业园区税收税源管理中,我们的税收管理人员面对的是拥有大量财务精英并兼有专业税收筹划人员的大型企业,这就要求工业园区企业税收管理人员精通税收政策、掌握企业财务、金融、资本运作、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知识。从目前从事园区管理的人员状况来看,已不能适应税收管理的需要。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解决。一是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升整体队伍素质。重点培训税收业务知识、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内容,掌握财务软件中设置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规则,找出重点监控的会计科目及相关凭证,提高电子查账的能力;二是选拔具备较高财务分析能力、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从事管理;三是面向社会,以合同形式聘用专业人员,如执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计算机财务分析专家、金融证券专家等,针对大企业管理中的某一课题开展深入研究分析。

  (五)加强纳税服务及纳税风险提醒服务

  针对工业园区企业多为招商引资的上市公司、大企业,一般有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较为谨慎的财务、税收策略安排。作为税务部门的税源管理部门一是要利用有限的税务资源,有效地控制不遵从风险,达到税收管理与服务的最终目的;二是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政策辅导和培训,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尽量减少涉税争议;三是按照风险管理的理念,力争在税源管理过程中解决部分转让定价风险,提高税源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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