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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0-08-29 14:16:44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调研报告

  “家电下乡”产品质优价廉,而非家电下乡产品价格相对价格较高,两种产品在同一网点销售必然产生矛盾,而商家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在销售时加大非“家电下乡”产品的宣传,打压“家电下乡”产品。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调研报告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报告网!

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调研报告

  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调研报告一:

  “家电下乡”工作是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为了进一步把“家电下乡”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我局于12月份对我县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企业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内容

  “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内容是: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顺应农民消费升级新趋势的需要,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质量可靠、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这项工程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而且有利于引导企业建立起面向农村市场的工业生产和流通体系, 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拉动经济增长。

  二、工作进展和成效

  自“家电下乡”工作在我县开展以来,我局和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对“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我局对县城及县城周边的销售网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同时,对下一步“家电下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县已确认公告了在我局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81家,其中:县城29家,乡镇52家,累计销售“家电下乡”各类产品共计29702台(件),其中:销售冰箱(含冰柜)11421台,彩电6983台,洗衣机5481台,手机397部、热水器2985台、电脑895台、空调30台、微波炉649台、电磁炉861台,销售金额6513.2975万元,已补贴各类家电28611台(件),发放补贴资金768.28万元,补贴率达到96%以上。

  三、家电下乡工作突出的特点: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序

  由于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我局具体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沟通等工作,并定期开展调研,认真听取销售网点对开展工作的意见,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下发了《永昌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机构,制订了实施办法,抽调专人,成立“家电下乡”办公室,落实了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等,为“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由于“家电下乡”是一项政策性强,手续严格的工作,群众对家电下乡的政策了解不透,对购买程序弄不清,我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多种形式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销售网点结合自身和本地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家电下乡”,在城乡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尽量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这项工程,努力将“家电下乡”的信息送到千家万户。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我局按照“家电下乡”工作要求,立足部门实际,结合工作职责,与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加强对经营网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营造了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良好环境。

  (四)结合实际,创新方式

  在工作中,我局要求各经营网点与企业代理商都要注重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推行既符合规定又简明的运作方式。要求他们做到:第一注重品牌,深化经营,第二降低成本,贷真价实,第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第四搞好服务,树立信誉。

  (五)科学布点,加强监管。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抓紧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认真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管理工作,及时受理销售企业要求审核办理其网点备案申请,对符合 条件的网点及时予以备案,对暂时不予备案的告知他们的原因。到目前为止全县备案网点81个,居全市第一位,分布在各个乡镇,及大地方便了老百姓的购买。在开展备案的同时,我们加强了网点的监管,要求各经营网点及时将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到当地老百姓,在经营过程中要及时开具发票和录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对不及时开具发票和录入销售信息、影响农民申领补贴的经营网点我们采取其取消备案网点资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家电下乡”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继续做好,特别是全面推开这项工程,一些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1、工作上的偏差。承办企业在工作的推动上存在着主观与客观相脱离的倾向,不能把“家电下乡”工作与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相结合,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内在需求“布点选店”,缺乏全局观念和市场经济观念,从而影响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全面健康开展。

  2、发展不够平衡。因我县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全县境内多山地、丘陵,区域内经济发展不平衡,致使偏远地区网点偏少,畈区及城区网点偏多,增加了偏远地区农民购买的麻烦。

  3、家电产品与交税的矛盾。由于以往网点与税务部门之间实际上存在的是包税,根据上年完成任务定下年基数,现在是每卖一件产品就及时开出发票,实际上是及时交税,多年来形成的交税模式商家不愿改变,导致很多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商家不能及时开出发票;另外目前税务部门给网点的发票数量有限,并且面额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网点及时开出发票。

  4、利益矛盾。“家电下乡”产品质优价廉,而非家电下乡产品价格相对价格较高,两种产品在同一网点销售必然产生矛盾,而商家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在销售时加大非“家电下乡”产品的宣传,打压“家电下乡”产品。

  五、主要对策和建议

  1、转变观念,扎实推进。对于“家电下乡”这项惠农工程我们要正确把握行政推动与市场调节的.关系,遵循市场规律选择乡村经销网点,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结合家电下乡推动我县农村家电商品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健康发展。

  2、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家电下乡”工作目的在于扩大农村的家电销售,要进一步提高其重大意义的认识,确实把这一工程作为重要抓手和机遇,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策引导、多元投资”的原则加以落实。

  3、培训人才,注重实效。“家电下乡”工作的生命力在于配送、在于连锁。配送、连锁可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让农民买到真正货真价廉的家用电器商品。要努力构建起功能齐全的农村家电商品网络。同时,要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通过培训和引进高素质信息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提高家电经营的质量和水平。

  4、广泛宣传,总结经验。要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电视台、报社、电台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报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调研报告二:

  一、我县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

  全县共设家电下乡指定店122个,覆盖全县26个乡镇,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9000余台,拉动消费1600万元,已有2059台申请了财政补贴,补贴金额48.41万元,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成立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商务局长、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商务、财政、工商、税务、技监、广电、物价、公安等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商务局,出台了《衡阳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家电下乡推广办。

  (二)强化宣传,加强培训。召开全县家电下乡宣传工作会议,对全县的122个网点负责人进行政策、业务培训。二是印发宣传资料20万份,通过乡镇、村、组和乡镇财政所、销售网点进行宣传,要求每一个网点在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三是在县电视台开辟“家电下乡进农家”专栏,定期对家电下乡相关政策、销售情况、补贴手续和程序进行动态宣传报道。

  (三)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一是严把登录关。要求销售网点在销售产品后必须在第3天之内把相关信息登录上网。农民购买家电后,敦促他们带相关的手续及时到乡镇财政所进行申报。乡镇财政所坚持每天有人接待,不得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搪塞、拒绝申报。二是严把审核关。乡镇财政所初审后,县财政局及时会同县商务局复核,做到资料真实准确。三是严把发放关。我县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封闭运行,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一卡通”。

  (四)深入调查,严格监管。至今年4月份先后分三次,对122个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进行了备案。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还会同中标企业深入网点现场进行指导,对不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在电视上进行公示,限时整改。特别是对销售环节上出现串货串销、空买空卖、搞虚假宣传、不执行零售价格等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如界牌周鸿电器店在没有经过备案的情况下,自行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我们通知委托企业创维集团立即召回其家电下乡产品,维护了家电下乡产品正常的销售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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