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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调研报告

时间:2020-09-09 16:39:15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调研报告

  引导语:调研帮助企业了解各行业当前最新发展动向,把握市场机会,做出正确投资决策和明确企业发展方向。调研的目的是获得系统客观的收集信息研究数据,为决策做准备。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调研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调研报告

  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调研报告一

  步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工作、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意义重大而且紧迫重要。按照省委党建办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及时组建调研专班,采取座谈了解、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调查了解我市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在此基础上,就调研中所反映出来的全市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思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

  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近年来,我市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壮大,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服务领域逐步拓宽,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广泛的活跃性。

  1、政府主导作用日益凸现。在充分认识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重要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大力营造良好环境,引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康发展。一是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坚持以政策引导为核心,鼓励和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特别是在税费收取、信贷支持、资金扶持等方面对各类服务组织实行优惠政策,将支农资金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服务组织发展。如采取“银行+协会+农户”捆绑式信贷模式,为镇40多户养鸡户贷款320万元,有力推动了该镇养鸡业的快速发展。二是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方式,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舆论氛围。同时,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经纪人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三是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服务环境。按照市有行政服务中心、镇有便民服务中心、村有便民代办点的目标,构建了三级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各镇办场园统一将计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服务类部门,农技、水利、财政等农业服务类部门,城建、国土、规划、房产等村镇建管类部门,纪委、司法等综合调解类部门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审批办证、受理举报、矛盾调处和咨询服务。各村建立村(居)便民代办点,由村干部担任代办员,为群众代办有关事项,提供咨询服务。全市已建立市级行政服务中心1个,镇办便民服务中心15个,村便民服务点116个。

  2、民间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方兴未艾。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围绕畜禽、水产、蔬菜三大特色农业产业,大力发展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截至底,全市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1家,带动农户12万户,年营销额达13.6亿元。

  一是组织形式逐步规范。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走正规化发展道路,争取市场地位、争取国家政策扶持的意识逐步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在形式上不断取得新突破。先后有市盛世佳人绿色果蔬专业合作社、杨林尾裕波兴隆棉花专业合作社、彭场禾丰水产专业合作社等26家专业合作社经工商部门注册成功。此外还有昌湾养殖协会、大武牧业协会等一大批农业协会,也在积极筹备注册专业合作社相关工作。

  二是服务内容不断拓宽。不再局限于以前的种植、养殖营销服务,而是逐步扩展到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方文秘范文面,为农民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镇今年新成立的金汇农机合作社,共有8个农技大户入社,从购种、育秧、耕整到施肥、病虫害防治、收割,为农户提供一条龙式全机械化服务,既解决了农机散户各自为阵、小打小闹的问题,又降低了农机服务价格,还大大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三是服务主体实现多样化。在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前提下,服务组织参与主体进一步多样化。如盛世佳人绿色果蔬合作社不仅有种植户的参与,也有运输、销售大户的参与;金汇农机合作社既有农机大户的参与,也有乡镇农技服务中心人员参与,还有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汇化工有限公司的参与。服务主体的多样化,进一步完善了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连接机制,扩大了生产基地的规模,实现了农企双赢。

  二、我市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和谐新农村的新形势相比,与现阶段农民需要的社会化服务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新要求相比,我市现行的服务体系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仍然存在一定的现实反差。

  1、当前的社会化服务与农民的客观需求存在现实反差。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分工分业越来越突出,现行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已经很难满足广大农民的新需求,主要表现为:服务内容比较单一,绝大多数服务仍停留在生产经营阶段,难以满足农民对项目资金、市场信息、风险防范、司法维权、精神文化等多层次的需求;服务缺乏针对性,有些部门或组织提供的服务脱离“三农”实际和缺乏操作性,难以满足农民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保障等多领域的需求;服务力量薄弱,导致服务体系断层,服务数量有限,服务时间滞后,服务效果总体上欠佳;服务管理不够规范,缺乏有力的长效监管措施,特别是少数服务组织过于倾向商业化,在经济利益冲突时,有牺牲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不利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2、农村综合改革目标与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存在现实反差。长期以来,涉农部门的社会化服务是以纵向领导体制为主的网络,主要职能是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综合服务,且侧重于技术服务。尽管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和发挥整体公共服务职能,也很难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紧密结合起来。

  3、各类组织服务愿望高涨与服务手段不足存在现实反差。与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相同步,以专业协会、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各类组织服务“三农”的热情空前高涨。而“三农”社会化服务涵盖的范围广、内容丰、环节多、时效强,必须通过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并辅以必要的政策、资金等扶持手段,否则就会心有余而力不足。但由于长期的、历史的原因,当前对“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仍显不足,特别是投向农民专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显得严重不足,导致各类服务组织规模偏小、条件落后、发展缓慢、服务功能较弱,陷入了想做事情却又没有手段的两难境地。

  4、农业市场化进程加快与服务主体发育缓慢存在现实反差。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客观上需要比较健全发达的“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在现有的农村服务体系中,综合配套的服务少,服务主体的功能与农民的需要相差甚远。各类服务主体之间缺乏统一组织和协调,除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外,其它大部分民间服务组织特别是各行业协会尚处于起步阶段,开展服务工作也是各自为政,缺乏同其他组织联手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完善我市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现有经济基础、资源条件和新农村建设实际,积极探索构建行政性、公益性、商业性和互助性等“四大”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

  1、以转变职能、便民服务为重点,加快构建行政性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离不开政府的引导与推动,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与保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始终把解放思想置于万事之先,充分认识加强“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战略性举措,坚持以创新的思维超前探索、寻求突破,推动“三农”社会化服务由服务传统农业为主向服务现代农业拓展和延伸,形成以政府公共服务为主导,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以农业龙头企业服务为骨干、以其它公益组织服务为补充的新型“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是推进部门资源整合。加大农业、科技、商业、交通、财税、金融等有关涉农部门资源的整合力度,引导其自觉参与服务体系建设“大合唱”,同心协力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好。具体来讲,就是要把单项服务拓展为综合性、系列性服务,把产前生产资料、生产资金供应、产后销售、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有机地联结起来,并在税费收取、信贷支持、资金扶持等方面,对各类服务组织实行优惠政策,切实为“三农”服务。三是加快信息网络建设。以农业农村工作网为载体,围绕农村信息需求多样化的实际,加强数据库建设,重点建设农业批发市场行情、农业科技成果、农村综合信息、科技人才、农业资源、农业企业、农业政策、项目开发、招商引资,以及气象、水文、抗旱防汛等数据库,及时发布符合农民需求的信息资源。

  2、以服务均等、成果共享为目标,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体系。“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急不得,也慢不得,等不得。应从群众最急迫、受益最直接而又力所能及的事情抓起,从投资少见效快、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做起,积小变为大变,积小胜为大胜。一是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牢固树立农业基础设施先行意识,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仙洪试验区的示范效应,重点建好百里网箱养鳝经济圈、4万亩优质稻和1万亩吨粮田三大特色板块,以特色板块促进农民增收。围绕三大板块建设,抓好高产农田土地整理、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以及水产基地建设,力争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把产业板块的现代格局做出来。加强产业通道建设,把仙洪线打造成对外大连通、对内大循环的经济大动脉。二是公共事业向农村覆盖。

  坚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创业,通过提供创业培训、放宽市场准入和经营场所限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温暖工程”、“雨露计划”和“技能就业计划”等转移培训项目,做好市内缺工企业与返乡农民工岗位对接和就业服务工作。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同时千方百计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农村社会事业,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专项治理。把农村污染问题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一方面,大力推广农业新科技和标准化生产,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我市、张沟等地的水产生产就做到了“养殖过程有记录,投入品有规定,养殖程序有规范,销售产品可追溯”,产品免检进入韩国市场,成为出口备案基地。另一方面,加大小城镇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控制城镇污染向农村排放和扩散,积极探索多元化筹资渠道,扶持全市各个乡镇逐步建设污水处理厂。

  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调研报告二

  郊区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形成了“近郊城市化、远郊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这一明确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发展战略。目的是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一目的体现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但由于传统城乡二元结构模式的影响,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的同时,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却存在相关问题,因此,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能够完善和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制度的建设,对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推进农村人口的城镇化进程,促进传统农业的产业化发展,缓解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抚养压力有巨大的作用。必将更加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维护好社会稳定,对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共同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xx村现行社会保障的主要方式

  通过对xxxx年xx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和研究,xx村现行的养老保障方式总要有以下几种:

  1、家庭保障方式。可以说,“以家为主”是中国人几千年来的家庭伦理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障家庭生活的重要作用。对于保障和维持年老体衰的人群的生活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家庭保障,包括赡养老人和哺育幼儿不仅仅被视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被上升到政策和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认了老年人被赡养的权利,以及从侧面规定了年轻儿女有义务抚养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xx”计划和xxxx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实际上,家庭赡养一直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主要形式。家庭赡养形式中最主要的又是子女供养。根据xx村的统计,按照六十岁以上人员统计,目前xx村完全由家庭抚养的老人有xxx人,这些老人的抚养费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这部分家庭的人均纯收入的增长有点困难。

  2、五保保障方式。农村五保指依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料和物质帮助。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对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供养对象,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xx村目前享受五保政策的有x人,这五位老人基本上的由xx村给予照顾和帮助,生活情况良好。

  3、优待抚恤保障方式。准确来说,这一种保障方式并不能说是一种常态化的保障方式,因为这种保障方式具有特殊性性,其保障对象为老红军、复员军人、烈军属、伤残军人等。根据有关政策,对这些人给予不同的优待抚恤,其业务由村民政负责管理。因此,严格意义上讲,优待抚恤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农村社会保障。但是该保障方式对于这部分人群的生活优抚还是具有一定意义的。根据统计,xx目前有x人享受此类社会保障方式。

  二、xx村社会保障状况及原因

  xxxx年,xx村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均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和依据xx村的具体实际做过适当的调整,比如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开展中,在村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对于所有长居于xx村的居民,村委会先行为每人垫付了xx元,垫付金额xxxxx元,为该政策的执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xx村的社会保障情况仍然不是十分乐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群众对于自身的社会保障不热心,缺乏认识。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例,该保险于已于开始xxxx年开始推广,但xxxx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继续开展实施的阶段,依然有很多农民对此有深深的顾虑。

  究其原因这首先是由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决定的;其次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可能在农村各项负担降低的情况下,人们并不认为养老是一种问题,传统的思想和思维方式依然束缚着这一政策的推行和执行力度;有部分农民担心这是保险是不是和公司做生意,担心缴的钱不知去向,这是极少部分的言论。

  (二)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效果不是很理想现有的农村合作医疗大部分以“保小病”为主,部分农民对于减免挂号费和辅助检查费的态度是无关痛痒,致使普通患者对此也缺乏热情。此外,作为合作医疗载体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并不能让农民信服,在调查的过程中,很多农民认为镇医院就是看看感冒,挂挂吊水的地方,对于镇医院检查大病的能力,都表示怀疑,更愿意去市区的医院,因此导致很多农民对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产生了不冷不热的态度。

  (三)政策的不连贯性也是导致农民对部分政策产生疑虑的重要原因。主要体现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关于女性享受保障年龄的规定。根据《xx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x政[xxxx]xx号)参保缴费的女性农村居民,待遇领取年龄仍为55周岁。但是今年女性享受此项社会保障的年龄和男性相同,均为60周岁,因此,很多人对此产生了质疑。此外,自然灾害专项救助、特困救助等临时救助方式在救助方式普遍使用打卡的方式,但是这些临时的、特殊的救助在这些资金到位之前村里均已垫付相关救助资金,采取打卡方式,将会产生村里垫付资金无法收回,若村里不采取垫付方式,将导致受灾人的生活困难,这种尴尬的情况。长期困扰着基层的救助工作。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一)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从实际出发,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为目的,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分重点(先保障农村中相对弱势的群体,再一般群众),分人群(先思想观念接受能强者,后影响接受能力弱者),分项目(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合作医疗等基础性项目,再养老保险等大型项目),分批次(先完成可以完成的项目,再推进其他项目,先易后难)进行。

  (二)具体建议

  1、继续强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执行和筛选力度。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应保尽保”的政策有力地保障了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这不仅体现了公平性,也有利于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首先要合理界定所选择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的保障对象应该是那些供养系数较高的家庭、残疾人、病人和家庭有突发事件的人。村级系统内,村民之间的了解程度比较高,村级民政负责人应定期核查受保对象的生活情况,避免形成养懒汉的倾向,影响其他人对于评选低保人员制度的公平性产生异议,影响社会和谐。其次农村保障金的发放形式与城镇一样,财政按指定账号划拨资金,由银行统一发放。这样可以减少中间环节,减轻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又方便了群众,有利于各级资金的及时到位,还提高了透明度。但是,如前所述,在经层工作中,尤其关于社会救助上,打卡制度的优势和劣势是并存的,具体应该怎么操作,还待进一步研讨。

  2、大力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首先农村合作医疗的定位仍然有待进一步商榷。农村合作医疗若要真正缓解或者根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就要“保大病”,这也是广大农民真正需要的。但是“保小病”确实有困难,更何况是“保大病”;若提高缴费标准,则会影响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但倘若换一种角度考虑,在不提高缴费标准的情况下也可能“保大病”:大病的发生概率毕竟较低,若参保率较高,则可以用全体的缴费资助大病患者,以体现保险的“互助”精神。但这一思路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试点和实验。其次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应与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农村合作医疗离不开县、乡、村的卫生机构,同样离不开医疗管理体制、收费政策、药品监督检查等相关制度。只有各项制度的关系理顺了,卫生机构的运转良性正常了,才能切实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医疗需要。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三农”问题核心在于增加农民收入,重点是减少农民开支、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于降低农民的风险。降低农民风险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是给予农民国民待遇,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社会保障,改变长期以来社会保障对象范围的局限性,改变这种有悖于社会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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