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

区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现状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0-08-12 11:38:13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区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现状的调研报告

  重点项目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增强,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促进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区人大常委会成立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情况专题调研组,由副主任肖芳云任组长,副主任陈政军、正县级干部罗为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4月至5月,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全区6个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和项目现场,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区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现状的调研报告

  一、全区重点项目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责任机制,不断优化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15年,全区实施第一批重点项目71个。其中市级单列项目33个,市级打捆项目18个,区级项目20个,项目总投资414.4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 104.64亿元。社会资金投资项目21个,项目总投资202.5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9.51亿元。“杨柳4S店二期”、“红星美凯龙”、“二环路”等多个项目被各级喻为“蒸湘速度”、“再创蒸湘速度”。调研中,我们召开了项目业主座谈会,重点走访了中储粮、金雁米业、红星美凯龙、金河湾、南华大学新校区、衡西快速干线、海通广场、共创国际广场、融冠亲城等9个重点项目现场,共计发放调查问卷14份,其中对我区重点项目施工环境评价在良好以上的有10个,占71%。总体上讲,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比较好,进展顺利。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坚持以项目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区四大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担任重点项目指挥长。同时,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明确了一位副职作为该项目的具体责任人,有效推动重点项目的建设。二是工作主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各项目指挥长及政府相关领导经常深入到各重点项目建设现场,破解难题,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各相关乡镇街道、职能部门积极作为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金融单位的联系,争取省市及金融单位的大力支持。项目坐落地村(社区)、组干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耐心细致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尽心尽力解决项目施工环境遇到的困难,为项目推进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优化环境。区委、区政府要求有关职能部门竭力提前服务,全面落实“绿色通道”制和限时办结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折不扣落实项目建设中的各项优惠政策。有关部门和项目坐落地乡镇街道要按照要求第一时间处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四是强化管理。区重点办按照“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一年一考核”的要求,每月底印发《蒸湘重点工程简报》,通报全区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区政府制定出台了《蒸湘区重点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形成了一套科学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管理机制。把考核作为促进项目建设的重要手段,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奖优罚劣,形成科学、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层面的.问题:

  (一)政府层面

  1.政策不科学,补偿不尽合理。一是标准不统一。受工程规模、拆迁地段、实施主体等因素影响,各类重点工程的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隔条田埂隔条路,征地价格大不同”现象时有发生,极易引起被征拆群众心理失衡。根据湘政发[2012]46号文件,衡阳市市区补偿标准分两类,一区64000元/亩,二区54000元/亩。实际征拆中,我区呆鹰岭镇新阳村与一河之隔的华新开发区分属二区土地和一区土地,虽地块相邻,补偿标准也不一样。二是标准过低。目前,衡阳市实行的各项补偿标准较低,无论是征地补偿、青苗补偿、拆迁补偿还是安置房建设标准,都相对较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甚至低于省内经济欠发达城市的标准,村民拿到的征地补偿款用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都不够,导致对征地拆迁工作产生抵触情绪。如衡阳市现在实行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最高只有840元/m2,而经济欠发达的湘西自治州的最高标准则为1200元/m2,相邻的永州市也有1350元/m2。三是政策未严格执行。政府为确保项目尽快动工,早日完成拆迁任务,对违章建筑面积采取与合法建筑采取同样的补偿标准,导致违章建筑快速增加。

  2.工作滞后,公信力缺失。一是支持不够。省市部门在重点项目推进中只求速度,只发命令,导致基层盲目执行起来无规可循,甚至违规操作,增加了项目成本。例如很多重点项目往往是“先上车、后补票”,项目入驻甚至开工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而上级政策配套又不到位,造成手续办理难;二是安置缓慢。“重拆迁、轻安置”是大多数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通病,安置速度远远低于拆迁速度,截止5月份,全区71个安置房建设项目中,仍有18个项目未开工建设,导致过渡户数量不断累积增多,加剧了政府和项目业主的负担,也引发了不少的社会矛盾。安置难以到位,也成为了部分村民阻止重点项目建设的借口。部分项目虽已建好安置房,但产权证却不能办理,引发拆迁户不满。例如联合街道180项目,拆迁户入住已5年,产权证仍不能办理;三是诚信缺失。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未能严格执行到位,不能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配合工作、及时签订合同的拆迁户获得的是标准补偿,而少数钉子户得到的补偿要多很多。有些项目将拆迁任务承包给政府,政府却未能按合同要求执行到位,久拖未决,例如海通国际广场项目,街道承诺3个月内完成拆迁任务,但因拆迁户漫天要价、衡州大道遗留问题等原因,3年了,拆迁仍未完成。虽然存在客观原因,但是与政府及项目方签订合同前未较好预估形势有关,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便草率签订合同,工作不够严谨。四是安置房建设用地审批慢、随意更改。如二环西路呆鹰岭安置点,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规划选址,一直未拿到规划批文;南华大学新校区的原安置地已划置多年,手续却迟迟未批,后因市政府要将其作为储备用地,便另行选择地理位置较差的地块作为安置地,引起待安置群众强烈不满。截止5月份,全区71个安置房建设项目中,绝大多数项目仍处于办理手续阶段。

  3.把关不严,项目推进乏力。项目进入之前,政府工作着力点在如何让项目快速落地,尽快产生税收方面着手,对项目缺乏科学论证和评估,对项目业主的实力和资格缺乏必要的考察,没有建立科学的筛选机制,部分项目引进后因定位不准或业主实力不足,进展缓慢。例如红湘街道名仕世家项目,因企业缺乏资金,安置地手续未办好,过渡费、征拆款难以发放到位,引发村民强烈不满,少数村民便利用网络散布负面信息,对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4.打击不力,助长不良风气。一是各相关部门秉着稳定压倒一切的宗旨,对于无理阻工的群众,往往采取温和措施,甚至满足他们的无理要求,很少采取法律手段,以致他们得寸进尺,形成“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现象,助长了不良风气,导致部分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日趋严重。如衡西快速干线第三标段,当地村民自建运输队不服从项目管理,恣意妄为,不听从施工人员指挥,车辆装土未满直接开走,抢进度时夜间不配合加班,加班还要增加合同外运费,严重制约项目建设环境。二是个别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对项目施工环境问题也习以为常,逐渐产生了懈怠心理。部分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欠缺威信,无法说服村民放弃不合理要求。三是个别基层干部从个人或小集体利益出发,抓住一些小问题,小事搞大,阻碍施工进度,谋取个人小利。对重点项目落户本辖区,带来环境美化,交通便利、税收增加的实惠,视而不见,缺乏长远目光和全局意识。

  5.手续不齐,司法强拆难。征地拆迁工作涉及民生利益,理应依法依规逐步开展工作,但现实情况是,部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没有拿到批文的情况下,按上级要求急于完成拆迁,导致基层实施过程中有时不走正规程序。遇到拆迁困难想要进行司法强拆时,却因手续不到位,难于操作。如真正采取强拆,一旦拆迁户使用法律手段维权,政府部门败诉的可能性大,导致司法强拆工作难以开展。

  (二)项目业主层面

  1.资金实力不强。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行的情况下,仍有个别项目业主对经济形势过于乐观,对自身能力过于自信,未充分评估行业风险和自身实力,导致项目开工后资金难以为继,安置房建设资金和承包给当地村民的各项附属工程款也难以拨付到位,导致矛盾增多,项目建设举步维艰。例如共创集团步行街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过程中遭遇房地产市场不景气,而集团涉足产业又多,投资分散,导致该项目资金难以为继,项目建设十分缓慢。

  2.沟通意识不够。部分业主,特别是部分财政投资项目或大型国企,自恃有省市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当地政府的积极协调视而不见,对群众的合理要求置若罔闻,与基层政府、村组的缺少协作沟通。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准,工作方法不得当,工作起来往往事倍功半。遇到阻工、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事件时未能主动配合当地做好调处工作,自行其是,激化矛盾。例如中储粮项目方,在前期进场时未与区重点办和乡政府衔接,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后,才与相关部门衔接,既耽误了时间也损失了金钱,使工作更加被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

  (三)群众层面。

  因利益驱动及补偿标准过低,少数群众采取恶意阻工、强揽工程、漫天要价、违规抢建等方式获取额外利益。极个别村组干部为谋取私利,甚至鼓动群众采取非法方式表达不合理诉求,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施工环境。

  1.恶意阻工。虽然各地有相对统一的征地拆迁标准,但部分群众受利益驱动仍可通过阻工、拒拆、强揽工程等方式获得标准补偿外的额外赔偿。再者,政府对这些非法行为不但没有进行严厉打击,还往往采取协商和解的方式息事宁人,甚至与项目方协商“让利于民”,造成部分拆迁户欲望日渐膨胀。如中储粮项目,周边村民在项目已征土地内种菜种树,重复要求项目业主给予青苗补偿,项目施工在过境水渠取水也被强行要求缴纳“水费”。

  2.强揽工程。项目坐落地村组中的极个别群众,为凸显自己的地位和能耐,让群众阻工闹事,大有“非我不行”的传统思维,以期政府和项目方与其协调,给足其面子,认可其在当地的威信,方能顺利施工。在我们发放调查表的14个项目业主中,有8个项目反映有强揽工程行为,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施工环境。事实上,为顺利推进项目,大部分项目业主会将部分技术含量不高,不需要较高资质的附属工程发包给当地村民,而有些项目周边群众却要求项目方将所有可承包的附属工程承包给他们做,不然就阻工。例如在南华大学新校区建设中,当地一村民在已经承包附属工程的情况下,仍将经营的非法砂场砂石强行经校内道路运输,并阻止河堤施工,以期承包河堤工程。

  3.漫天要价。部分重点项目的拆迁户,赔偿要求过高,提出的赔偿要求都是1赔1.5以上,影响了项目建设。例如,商业步行街赔偿标准达到8000元/m2。即将动拆的神龙明珠项目,原机械局退休干部群体提出20000元/m2的赔偿要求。

  4.违规抢建。现行的各项补偿标准过低,群众用赖以生存的土地换来的仅仅是几万元的补偿,政府也未采取其他有效方式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另外,由于目前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民失去土地后,担心以后的生活无法保障,便借项目建设之机通过各种非法或不合理的方式“生财”。项目周边群众听闻项目即将落地,便不分昼夜、节假日抢建房屋或搭建钢棚,以图拆迁时获得可观赔偿,甚至在已完成征地项目土地内,极个别村民仍强行建房,并要求补偿。造成项目建设成本增加。

  5.利益不均。在集体土地所得利益分配上,政府政策是对独生子女家庭按增多一人计算,但在村组一层执行时,却多由村规民约或少数服从多数等传统方式决定是否按政策将利益分配给独生子女家庭,导致本是守法的独生子女家庭,无奈走上非法阻工道路,以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三、对策与建议

  (一)以宣传为抓手,强化思想引导

  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重点项目建设的积极意义,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群众中树立“项目建设为人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结合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区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宣传,教育群众遵纪守法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恶意阻工、漫天要价的典型案例和人员,通过媒体和网络予以曝光。

  (二)以打击为重点,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一是要加大对重点项目施工环境的整治力度。针对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普遍性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对项目施工中出现的敲诈勒索、强揽工程、恶意索要、阻工扰工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采取法律措施,进行严厉打击,树立政府权威。二是要加大对基层干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基层干部工作是否得力直接影响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必须加以重视。对部分基层干部鼓动群众阻工、间接参与非法经营等行为,要加大查办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以惠民为宗旨,建立完善相关政策

  1.完善政策制度,营造公平环境。现行某些政策未能与时俱进,已与现实情况不符,照此办理有失公允。因此,必须及时修改完善现有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相关规定;建立补偿标准与市场价格接轨制度,设置统一征地征拆标准,使地方政府工作有规可循,项目被征拆群众得到合理赔偿。在具体项目中,要讲原则,严格按相关规定操作,不得任意开口子。

  2.制定保障措施,加强扶持力度。一是要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困难。首先,应为失地农民购买保险,在征地补偿费用中予以明确,以便保障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同时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保范围。应加强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拓宽失地农民的就业渠道,取消对失地农民的政策限制,提供优惠的就业政策和更多的就业岗位,或是由政府组织劳务输出部门联系用人单位,按个人素质能力推荐就业。二是要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手续办理速度、矛盾调解速度,为企业争取宝贵的建设时间。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为企业融资提供帮助。

  3.强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点项目、施工单位和乡镇、村(社区)、组联席制度,邀请当地村民代表参加,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协调会议经常化,化解矛盾纠纷制度化,尽可能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项目排查制度。项目建设前,要进行严格筛选,引进信誉良好,资金雄厚、可持续发展的好项目,尽可能减少项目“烂尾”风险。同时做好项目矛盾风险评估,提前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建立优化项目建设施工环境工作责任制度,抓好责任分解;三是完善考核制度。把优化项目建设施工环境作为对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和指挥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强各乡镇(街道)、单位狠抓项目建设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惠及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有机统一,及时解决因重点项目建设造成群众的居住、饮水、出行等困难,为项目建设打好坚实基础。四是探索建立矛盾快速调处机制。设立矛盾调解专线,项目方有问题可直接拨打专线电话,调处中心接到举报后,迅速交办至相应辖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到任务后必须要在一定时间内处理到位,事后,还要听取项目方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建立完整高效的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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