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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县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3-29 14:29:20 偲颖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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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县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通用10篇)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加快推进县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快推进县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通用10篇)

  加快推进县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 1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管理条例》在我市的正确实施,根据市人大代表的建议要求,市人大内司委将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调研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安排,4月下旬至5月初,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阳建民的带领下,由市人大内司委牵头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殡葬管理条例》和《xx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条例一办法”)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集中听取汇报等方式,考察了市殡仪馆、部分经营性公墓及湘潭县、雨湖区、岳塘区的部分乡(镇)、村;

  集中听取了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行政执法局及部分县市区、园区的情况汇报。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的整体情况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是1997年颁布实施的,2002年进行了修订,xx年再次进行了修订。省人民政府通过的《xx省实施办法》于2002年5月起施行。通过调查,我市“一条例一办法”的贯彻实施总体较好,体现在殡葬改革不断推进,殡葬新观念新风尚不断树立,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服务质量逐步提升,殡葬执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殡葬改革稳步推进。“一条例一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民政部门牵头,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xx年《条例》修订后,又根据修改后的《条例》精神以及xx省《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委办公室成立专题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问卷调查、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研究,《湘潭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1+x政策文件体系正在制定中,修订后,将为殡改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的政策支撑。同时,深入开展“一条例一办法”宣传教育,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勤俭节约的新风尚。

  (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针对我市殡仪馆和火葬场设施陈旧、场馆狭小的现状,xx年,市人民政府将市殡仪馆改扩建列入重点民生服务项目,规划投入亿元,重建殡仪馆及其附属设施,建设1万个公益性公墓。目前,已经启动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建成后,可极大地提升我市殡葬服务条件。同时,对韶山市公墓建设和湘潭县湘水缘公墓建设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三)殡葬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一是丧葬服务系列项目收费标准均通过物价部门定价,基本符合当地消费水平;

  二是服务项目和价格公开。殡葬服务项目都在殡仪馆上墙公开,做到让消费者明白放心;

  三是狠抓惠民政策落实。大力推行殡葬惠民,对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施基本殡葬费用全免制度。xx年,对办丧困难群众共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463人,万元。四是服务档次多样化。殡葬服务为让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权,为丧户提供不同档次的丧葬用品和墓穴;

  五是规范服务。殡仪服务真正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高效。

  (四)殡葬管理和监督依法(规)进行。民政部门及国土、林业、工商、卫生、行政执法等部门协同配合,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查处了一些违反殡葬条例的行为,加大了对殡葬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xx年—xx年,市国土局查处了非法建筑陵园2处,建坟120处,占地亩。xx年市民政局接受110指令和群众举报72起,执法38次,查处非法从事殡仪服务宣传10余起,处理医院殡葬违法案件10余起。市林业局xx年来,共查处非法侵占林地案件23宗,327亩。xx年市森林公安局查处了高新区法华山毁林建墓案。

  通过调查,调研组认为,目前我市在实施“一条例一办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主要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殡葬管理没有到位。突出表现在存在“两低两多”现象,即火化率低和集中治丧率低。我市殡葬遗体火化数量近三年持续下滑,xx年全市火化遗体4637具,火化率为%,xx年减少105具,火化率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尤其是湘潭县和湘乡市,火化率仅为%和%。我市每年在集中治丧场所办丧次数仅1500多场次,集中治丧率不到10%。相当一部分群众治丧采用在路边或小区内搭灵棚方式,严重扰民。“两多”具体体现为非法墓地多和非法殡仪服务多。村民在自留地、自留山上建墓更是比比皆是,青山白化现象严重,如地处绿心保护区的岳塘区荷塘村,近年来猛增新坟2000多座,95%以上为非本村对象。非法殡仪服务可以说是乱象丛生,有些经营者随意收取各种名目的服务费,欺骗、坑害丧户,违规销售丧葬用品和骨灰容器,非法运输遗体等。

  (二)殡葬服务条件差。市殡仪馆是全市唯一的一个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设施陈旧,交通拥堵。到目前为止,各县(市)区都没有殡仪馆,没有公益性公墓,没有一家正规的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等,殡葬设施严重缺乏,无法满足群众集中治丧的要求。即使在市殡仪馆,部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依然存在部分殡仪服务价格偏高,服务态度不佳,服务水平偏低等问题。

  (三)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不顺。殡葬管理还没有实现从行政管理向依法治理转变,习惯于行政措施,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对“一条例一办法”没有组织经常性的学习和宣传,有些部门根本不清楚自身的职责,大部分群众对《殡葬管理条例》的内容知之甚少;

  省人社厅、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对企业职工的丧葬费、抚恤金的领取不要凭火化证后,部分群众认为政府放松了对殡葬的管理。目前全市上下还没有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的领导机制,没有形成部门联动机制,部分部门没有主动履职。基层没有执法权,在遇到问题向相关部门报告争取执法支持时,各相关部门或推诿、或没有回应。全市有一个执法编制为12人的`市殡葬执法大队,但设置在市殡仪馆,设置不合理。此外,各县市区既没有协调统一的殡葬联合执法机制,也没有专门的殡葬执法机构。

  (四)殡葬改革行动较慢。现行的“一条例一办法”对殡葬改革和管理的规定内容很多没有落实,中办【xx】23号文件,湘办发【xx】26号文件下发后,我市殡葬改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关于殡葬改革的相关文件等仍在调查起草阶段,没有出台,殡葬改革工作落后于周边市。

  二、实施“一条例一办法”,推动殡葬改革的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困难和问题,调查组经过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一条例一办法”的宣传,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单位部门、各级组织都应组织好对“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和宣传,要特别发挥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基层组织的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和理解。要采取多种形式倡导文明殡葬新风。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宣传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观念。要在党员干部中认真深入开展《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学习。要做到让群众充分理解、自觉接受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人民政府要把殡葬管理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由政府领导牵头,建立一个由民政为主,公安、城管、国土、工商、物价、林业、卫生、环保、交通部门等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联合执法。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等牵头的职能,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乱埋乱葬,加强殡葬服务市场监管;

  城市管理部门要坚决制止城区违规搭棚治丧行为;

  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加大对乱埋乱葬、毁田毁林造坟等行为的治理;

  质检、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丧葬用品制造和销售的实行监督管理。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对不实行火化、乱埋乱葬、乱搭灵棚、乱建公墓、封建迷信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治理。

  (三)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出台相关政策规划。殡葬改革事关国计民生,事关湘潭长远经济发展,事关湘潭城市文明形象,市政府一定要进一步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民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实现从行政管理向依法治理的转变。加快制定《湘潭市殡葬条例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依法治理提供规章、政策支持。要认真研究,对湘潭的殡葬改革事业进行顶层设计、长远规划,围绕“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安全、服务便捷”的总体要求,规划我市殡葬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任务和“十三五”发展规划。市人民政府要确保执法人员编制,加大财政投入,切实解决市殡仪馆靠创收解决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的状况,并把殡葬工作列入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内容。

  (四)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殡仪服务要与时俱进,要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供人性化、亲情化和个性化服务项目,充分挖掘殡葬消费的文化内涵,探索出一条集物质、文化、精神消费为一体的殡葬服务体系。要做到丧葬服务项目、价格合规合法,公开透明;要提供热情周到,人性化、亲情化服务;要提供多层次,多档次的服务项目,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快市殡仪馆的改扩建项目,解决好设施陈旧和交通拥堵的问题。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一条例一办法”,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殡仪馆的选址和建设,切实解决好公益性公墓、殡仪服务站、骨灰堂以及其他殡葬设施的建设等问题,满足群众集中治丧的需求。同时,要在落实已有惠民殡葬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惠民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提高保障标准。

  加快推进县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 2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该镇在枝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今年以来,该镇认真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按照《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克难攻坚,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一、该镇殡葬改革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强化措施,配备精干的殡改队伍。该镇镇委、政府高度重视殡改工作,把殡改工作列入镇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班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镇委、政府还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明确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我镇的殡改工作在上级政府的安排部署下顺利开展工作。

  (二)广泛宣传,更新观念,营造浓厚的殡改氛围。由于几千年传统土葬已深入人心,该镇认识到要做好殡改工作首先要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为此,他们从全方位的宣传入手,一是会议宣传。认真开好“三会”,首先是开好镇级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使领导班子成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其次开好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殡葬改革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镇殡改工作;最后是村开好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学习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二是利用宣传车进行宣传,先后出动宣传车10余次深入到村、组进行巡回宣传。三是通过办专栏、张贴标语、拉过街横幅和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殡改政策,先后在七星台集镇、大埠街、石套子等村悬挂横幅6条,张贴标语160余份,张贴殡改通告56张,发放宣传单3300余份。遇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的,他们力争通过耐心仔细地做思想工作来解决问题。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使群众明白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使得殡改观念开始逐步深入人心,殡改氛围逐步形成。

  (三)树立样板,创造环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做”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群众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做的榜样,该镇在大埠街村、沈家店村启动了公墓建设。修建公墓,既改变了过去以往土葬占用大量土地的问题,又节省了一大笔开支,使广大农民看到了好处,尝到了甜头,自然而然地加入到殡改行列中来。

  (四)严格管理,文明执法,建立健全各项殡改制度。针对七星台集镇、张家场村、石套子村、鸭子口村等地还存在的9个棺木生产点,为了从源头上彻底杜绝土葬,6月17日,由镇领导带队,相关村“两委”班子成员参与,对现存的24口棺木作了限令处理,对各棺木生产点依法进行了取缔。针对各村死亡人口信息难掌握,殡葬政策难落实的情况,该镇建立了以村书记为本村的殡管员,负责上报本村的死亡人口信息到镇殡改办,镇殡改办综合情况后向市殡改办报告的制度。另外还建立了举报制度、奖惩制度、督查制度等,确保辖区死亡人口信息准确,为搞好火葬奠定良好基础。截止今年7月底该镇无土葬行为,死亡的197人全部火化,火化率达100%。

  (五)加强教育,改革陋俗,倡导文明治丧新风尚。把文明节俭办丧事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与“八荣八耻”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搞好教育引导。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对丧葬中出现的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制止;对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乱设灵堂等扰民行为严肃处理;在葬区公墓倡导不留坟头、植树植草、绿化生态墓葬为主要安葬形式。通过正面引导,使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新风尚。

  二、该镇殡葬改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该镇的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速度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要求相比还不适应,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镇村公墓规范化建设还相当滞后。由于该镇到目前为止公墓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死者火化后仍按原有传统方式进行入葬,所以殡改的优越性不能得以充分展现,也导致部分群众对殡葬改革的目的产生质疑。为了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工作,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使该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再上一个新水平,公墓规范化建设迫在眉睫。公墓规范化建设将使殡改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也能让群众从中得到实惠。

  (二)群众的传统思想观念仍在较长时间内存在。几千年来传统土葬方式已在百姓心中根深蒂固,老百姓的这种观念得不到转变,该镇的殡改工作就会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虽然现在我们的殡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这是因为上有政策的压力,下有他们高压态势的管理,如若工作松懈,殡改工作就会受到挑战。想要彻底改变这种观念,使群众自觉接受殡葬改革,维护改革成果,依然任重道远。

  (三)其它硬件配套建设相当薄弱,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目前,该镇的火化用车管理不够规范(灵车由枝江市审批),群众反映有无证经营、有收费过高的现象,去火葬场要排队、耗时长,返回后不得不在当天傍晚进行安葬。此外,乱埋现象、套棺重葬现象日趋严重,房前房后、田间地头等乱建坟墓的现象没有杜绝。

  出现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也是历史积累下来的。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抓殡葬改革的本土意识不强。少数村干部对殡葬改革的认识仍然停留在只是土葬改火化的认识层面上,没有把殡葬管理作为本村的社会进步、村风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新农村的范畴来统筹兼顾、协调整体推进。有的基层干部不重视,对殡葬工作认识模糊,致使基层宣传殡葬法规缺乏力度和深度,落下实来殡葬改革推行起来困难多,难度大。

  (二)传统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由于受上千年来长期实行的传统土葬的'影响,现在尽管经过二十多年的宣传教育,推行殡葬改革实行火葬,但在农村特别是农村老人中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有相当一部分老人原来在自己身体好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寿木准备好了,不愿意接受火葬。

  (三)抓殡葬改革的措施不力。一是市、镇两级人员少,日常工作繁杂,对工作也是疲于应付,抓殡葬管理只注重了宣传教育和工作安排,对落实情况缺乏监督检查,管理不到位。二是乡镇一级民政部门无专职的执法队伍和人员,执法力量和刚性措施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适应,加之殡葬执法环境比较特殊,遇到具体情况没人敢碰硬,执法难度大,执法难到位。三是市级各部门的资源整合不够,争取公安、工商、林业、国土、卫生、城市规划及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参与执法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民政部门殡葬执法单打一显得力不从心,效果欠佳。

  (四)殡葬管理投入不足,设施不健全。一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现有些村无村级集体土地,建公墓的征地和各项设施的投资大,村级无力筹建,近两年才新建成的2个村公益性公墓也都是民政局扶持兴建的。村原预留的集体土地几乎都处于绝迹边缘,所以乱埋乱葬的现象无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二是在农村办丧事用来停放遗体的设施缺乏,村民自制或购买棺木的现象严重,套棺重葬很难杜绝。三是在基层的殡仪服务组织缺乏,没有正规的殡仪服务机构为村民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提供相关服务。

  (五)公墓作用发挥的不充分。在已经建有公益性公墓的村中,村民感觉进公墓安葬不方便,有相当一部分村民将故者安葬在自己家的自留地上,致使公墓的作用没有很好的显现出来。有的公墓没有人员管理,宣传和服务工作跟不上,公墓的作用没发挥出来。

  三、对殡葬改革工作的想法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殡葬改革也势在必行,必须用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惠及群众的理念,采取得力措施推进殡葬改革。

  (一)加大殡葬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长期坚持不懈地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殡葬法规知识,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规、自觉实行殡葬改革、树立厚养薄葬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加大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力度。根据国家《殡葬管理条例》要求,各级领导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领导力度,切实加强对殡葬工作的管理,以适应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具体工作中,市、镇、村三级要把殡葬管理事业的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去,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范畴统一规划、统一推进,纳入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工作责任制统一考核、统一检查落实。

  (三)加大对殡葬改革的投入力度。各级领导要站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高度,把殡葬改革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来高度重视,增加与社会相适应的相关投入,否则这项事业将发展无力,后劲不足。一是建议市政府对必要的殡仪服务设施进行投入,增强殡仪服务机构的造血功能和服务功能。二是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当安排资金,对重点区域或者成效明显的地方采取以奖代补或以奖代扶的形式解决农村兴建和维护公益性墓地,解决和治理乱埋乱葬的问题。

  (四)加大对殡葬管理的执法力度。殡葬改革是一场移风易俗的深刻变革,是对千年世俗的直接挑战,面对的困难和问题可想而知,单靠殡葬事务主管部门一家孤军奋战,力量明显不足。一是执法力量亟待加强。殡葬改革工作本来就难,必须充实执法人员,解决无人、无力管的问题。二是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由政府牵头协调,建立一支由民政、公安、工商、林业、城建、国土、环保等各有关部门协同参与的专门的殡葬执法队伍,并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改变民政部们目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角色的状况。必要时应采取一些硬性措施,加强殡葬管理,理顺殡葬秩序。三是市政府要进一步强化镇政府在殡葬改革中作为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职责任务,加大对乡镇殡葬管理工作的目标监控和考评力度,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抓好殡葬改革工作的良好局面。

  加快推进县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 3

  近年来,xx镇党委、政府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积极在全镇实行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倡导良好风尚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把丧事简办、厚养薄葬、革除封建陋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出了特色、抓出了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按照县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意见,县政协于近期组织了部分政协委员到xx镇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xx镇辖27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人口万。长期以来,该镇的人们也和全县其他乡镇一样,都有着为去世的亲人风光料理后事的习惯。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丧事办理场面越来越大,花销越来越多,人们互相攀比,甚至大搞铺张浪费,办理丧事渐渐成了一种负担,据调查,在xx镇,按以前的风俗,一般农村办一件丧事,要请鼓手、办宴席、扎纸草、穿孝服、大棺材、大坟头、大墓碑。平均费用如下:请鼓手一般需要2000元,办宴席大约需要3000—4000元,扎纸草大约2000元。孝服用白布大约2000元,一个大棺材至少需要2000元,这样算下来,办理一件丧事一般需要花费12000元左右。而当地一般家庭的年人均收入大约在4500—4800左右,仅丧葬一项,就给晚辈、亲戚、朋友等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通过调研得知,大部分群众都非常赞成节俭办丧事,对大操大办非常反感。

  一、主要做法

  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培养典型、推广经验。成立了领导小组,及时了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责任,强化了措施,并纳入对村级组织的总体工作考核之中,建立了量化考核机制,在全镇把这项工作逐步推广开来。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子。在实行殡葬改革前期,镇党委就组织了专门人员成立调研组,对全镇的殡葬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深入农户,调查走访,充分了解群众对当前农村丧葬习俗的态度,镇主要负责同志也经常利用下村驻点等时机,走访群众,摸清底子,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结合调研情况对推行殡葬改革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二是树立典型,以点带面。xx社区自实行火葬以来,居民始终坚持不使用大棺木。镇党委、政府抓住这一典型和有利时机,在xx社区多次召开全体党员会、村民议事会、老干部和群众代表会议,取得大多数村民的支持,在该社区率先进行了殡葬改革。在取得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在xx社区召开了全镇殡葬改革现场会,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在全镇推广。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装宣传车,深入各村进行“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宣传。向全镇村民发出倡议书,与全体村民签订《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协议书。

  四是健全机制,全面铺开。针对农村丧事实际,xx镇从报丧、请鼓手、扎纸草、招待、大棺木五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出台了《xx镇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制定了丧事《五不准、五提倡》:不准报大丧,提倡报丧顶门亲戚来;

  不准请鼓手,提倡用音响放哀乐代替鼓手;

  不准扎纸草,提倡用书写挽联寄托哀思;

  不准大吃大喝,提倡招待一律一汤一饭;

  不准立大坟头,提倡一律使用骨灰盒,安葬在公墓。同时禁止搭建灵棚、唱大戏、演歌舞、吹响戏;

  禁止使用迷信用品;

  禁止在丧葬活动中出现看风水、做道场、结阴亲等封建迷信活动。街道成立治丧委员会,统一购买了音响、哀乐、送葬车等殡葬用品,治丧委员会加强殡葬服务质量,办丧事不搞迷信,送葬不讲排场,平时上坟不准烧纸,杜绝了丧葬浪费和攀比行为。各工作区、村街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了党委、政府年终立项考核之中。

  五是加强监督,强力推进。丧葬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些难度的,特别是有些生活比较富裕的人,存有一定的摆阔心理。同时,各村的工作力度也存在一定差距。对此,镇成立了由纪检、武装、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为主的殡葬改革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镇殡葬改革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制止,对搭建灵棚的当场拆棚,对唱大戏、吹响戏、演歌舞的立即驱散,并在全镇进行曝光。

  二、主要成效

  一是节约了费用,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我们在xx居、于家山等村街社区进行调研时,于家山村支部书记反映,自全镇实行殡葬《五不准、五提倡》规定以来,该村已经有5位老人先后去世,这5位老人全部执行新的丧葬规定。据丧主家反映,各家基本上用3000元就能够将丧事办完,平均费用节省了四分之三还多。从一个简单的侧面和事例就可以看出费用的节省情况:该村卖豆腐的店主反映,以前,村内完成一件丧事,需要订购豆腐300斤左右用来招待,现在的5件丧事,少的用了豆腐48斤,多的用了64斤,和以前相比,招待节省了四分之三左右。按照这个比率计算,xx镇平均每年大约有300——400人去世,至少可以节约丧葬费300万元左右。

  二是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实行殡葬改革以前,丧事一般大操大办三天,亲戚、邻居全靠上,招待、应筹、忙事等牵扯了主人大量时间和精力,往往丧事办理完了,人也累的精疲力竭,苦不堪言。改革后,办理丧事参加的人少了,招待的'人少了,丧事的程序简化了,花的钱也少了,相比之下主人也轻松多了,其他人也可以把时间用来多做些对家庭、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把精力更多地用在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

  三是促进了社会和谐。在农村的丧事中,经常能见到因为丧葬费用分担问题,导致弟兄之间、姐妹之间、妯娌之间产生了许多矛盾,有的甚至走上法庭,导致弟兄反目、姐妹成仇、妯娌不合,从此不相往来。xx镇的做法,减轻了农民负担,家中人口多的,办理一件丧事,弟兄、姐妹均摊几百元钱就能将丧事办完,对每一个家庭来说,都不成为负担,大家乐意接受,减少了闹矛盾的诱因,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是倡树了文明新风。眼下,在农村丧事办理的过程中,有一些封建的、不良的丧葬和文化习俗又有所抬头,有的甚至粗俗低下。针对这种情况,推行殡葬改革,实行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势在必行,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加强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值得全社会来提倡和树立的文明新风,是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给我们提出的新要求。实行丧葬改革,得民心,顺民意,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劳动力,树立了新的孝敬赡养观。

  五是引起较好的社会反响。通过近一段时期的工作推进,全镇大部分村陆续实行了这项改革,收到明显的成效。老百姓普遍反映,实行殡葬改革是镇党委、政府坚持以民为本,创新工作,为百姓做的一件得民心的大实事、大好事,做成了多少年来群众想做而没做成的一件难事,解决了一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最现实、最直接的农村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在全镇、全县都造成巨大反响,大多数群众都表示积极拥护和支持。

  三、几点建议

  目前,虽然xx镇的殡葬改革工作推行的比较顺利,且效果明显,但是,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丧事简办的环节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宣传力度还不够,很多村民担心只是一阵风,不能够长期坚持抓下去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教育推广力度。传统的丧葬习惯已经根深蒂固,要想在短期内彻底根除,还是有一定难度的,这就需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主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小喇叭等现代宣传手段,营造大氛围。要建立强大的宣传舆论阵地,逐步扩大改革面,促进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在全县宣传推广殡葬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老百姓所得的实惠,要充分利用xx社区的典型带动作用,搞好宣传,在全县掀起推广xx镇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的热潮。

  二要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镇、村两级组织机构,重点靠上抓殡葬改革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乡镇要专门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长期负责这项工作。民政、工商、文化等行政部门要通力协作,严格规范对吹鼓手队伍、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村里要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积极吸纳他们加入到村级殡葬改革工作小组中去。既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又要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共识,并广泛推行。

  三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制度。该项工作的深入细致开展,离不开健全的组织,完善的规章制度。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管理办公室,做到地点、门牌、制度、人员齐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对“五不准、五提倡”的规定还需要继续加以具体和细化,特别是在殡葬用品的使用上,比如孝布的使用上还显的过于浪费,可以考虑统一使用黑纱来代替孝布,也比较有利于推行。另外在怎样体现对老人的“厚养”、提倡怎样的孝敬观,在农村还缺乏一定的规定、制度和约束措施。民政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对部分村居成熟的经验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制度,逐步完善,并建立健全约束机制,结合已有的村规民约,对不遵守制度、实行“薄养厚葬”、影响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的行为要有一定的约束惩治措施。

  四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实行殡葬改革是一件让百姓得实惠的大好事,要长期坚持下去。在调研中,很多村民存在一定的顾虑,那就是这项改革能不能长期坚持下来的问题,要想解决农民的顾虑,就必须建立长效机制,镇里要出台相应考核措施,村里要召开村民议事会、党员会,会议可以吸收德高望重的、有代表性的老年人参加,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共同商讨本村的村规民约和考核措施,用来规范约束这项工作,保障该项改革工作在基层能够长期坚持下去。为防止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出现反弹,就要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已经成立的治丧委员会和村民督查小组的作用,及时说服教育并制止大操大办的行为。

  五要继续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是殡葬改革工作推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根本保障。针对农村外出工作人员越来越多的实际情况,不但要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还要注意做好农村在外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在外工作的党政事业干部、经商的企业老板等收入相对较高的群体,让他们理解支持乡镇、村(街)居实行的殡葬改革工作,树立科学的孝敬观、殡葬观,共同促进家乡的繁荣和发展。

  加快推进县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 4

  根据省、市工作安排,6月14日-23日,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民政科负责同志,先后到幺铺镇、宋旗镇、西航办事处,对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两镇一办关于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各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地小屯南山进行实地考察。所到之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都高度重视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开发区结合本区实际,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工商、公安、国土、建设、民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目标、任务、职责,并与各镇(办)、各成员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把目标任务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考核指标,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定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开管通[2009]4号)和(安开管通

  [2010]17号)等文件,完善规范开发区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为推进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沪昆高速公路沿线(幺铺段)坟墓治理工作,再次明确牵头部门和各部门职责。

  (二)做好宣传动员,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的再认识

  认真落实和贯彻《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安市办通字[2009]16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区、镇(办)、村三级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倡导

  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宣传殡葬改革的各项法律法规,解除群众思想上的顾虑,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全区殡葬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随着我区发展步伐的加快,高速、高铁征地拆迁安置给我镇殡改工作,特别是沪昆高速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难度。高速、高铁征地以来,全区范围内共迁葬坟墓近1000座,涉及300余户农户,给我区殡改及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为抓好此项工作,我区自2010年以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在沪昆沿线和火化区域内广泛张贴宣传标语和治理公告,并下发治理通知。2011年第一季度以来,利用3.15宣传活动日,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使殡葬改革及沪昆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基本做到家喻户晓,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三)匹配殡葬改革工作经费17万元,其中2009年15万元;2010年2万元,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2011年也将殡葬改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待批转后实施。

  (四)殡葬改革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规意识不断增强

  1、积极推行火葬,不断提高火化率。根据[2009]4号文件精神,在辖区内开展“倡导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活动的改革宣传,向群众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2010年以来,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按照火化区域实行100%火化,边远山区逐步推进的原则,截止今年3月31日,共火化尸体508具,与同期相比火化率均提高10%以上;城区内100%实现规范治丧;完善殡葬救助政策,按照火化方案全面推进火化,实行非财政供养人员火化每具补助2000元,截止3月31日共计补助100具,补助资金20万元。在此期间,我区在市民政事务稽查支队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曾多次会同市稽查支队、市殡仪馆,各镇办深入到死者家中宣传、做好火化动员工作,成功杜绝了多起土葬事件的发生。

  2、整顿丧葬用品市场,杜绝乱埋乱葬行为。针对城区内丧葬用品经营混乱,交通主干道无证照经营坟石、墓碑的业主,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市殡葬改革领导相关文件的要求,扎实进行了清理整顿,对辖区内经营的丧葬用品,以及坟石、墓碑等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整顿,共清理登记经营户8户,停工取缔2户,规范完善了经营户4户,使辖区内丧葬用品经营规范。在沿线周边村寨下发通知、公告进行宣传,有效治理乱埋乱葬行为,辖区内无墓碑、坟石、棺木等土葬用品加工销售点;完成沪昆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及2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有效治理乱埋乱葬;严格查处违法公墓13个,清理登记辖区内墓碑坟石、土葬用品加工点5处,但尚未规范和取缔。通过殡葬稽查,严禁在公路两旁,库区周围,厂(场)及集镇周边葬坟,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遏制乱埋乱葬行为。

  3、整治治丧场所,实行规范治丧。在城区范围内及幺铺镇、宋旗镇的'镇区范围内,通过城管大队加强占道治丧、利用公共场所治丧的管理,宣传指导群众到指定的殡仪服务中心和指定的场所进行治丧活动。例如:城区内政府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街道、小巷(街)、居民区内不准治丧,进一步规范了文明治丧行为。

  4、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规范公墓经营行为。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安顺市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方案》(安市民发[2009]33号)的通知,开发区由社会事务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对碧天园公墓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帮助协调周边用地纠纷问题,对张坪村的村级公益性公墓进行了用地情况调查,收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公益性公墓的要求进行了调整规范。

  5、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有效执行殡葬法规。开发区在人员少,机构不建全的情况下,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向上级争取编制,新组建了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承担了殡葬执法的工作职能,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6、加强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倡导文明“祭扫”。去年以来,每逢清明前夕,在我区范围内开展文明“祭扫”宣传活动,到镇、村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此项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清明“祭扫”工作的安全和有序。

  (五)堵疏结合,积极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建设

  目前,开发区多数范围内均属于城市规划建设的范围,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问题上,存在着受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只能在边远地区选址建设。目前,南山村和附近的小屯村合建农村村级公益性公墓现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社会局支持村级公益性公墓的3万元资金已到位。通过努力,今年将需完成的6处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六)配合景观整治,积极开展沪昆高速公路坟墓治理

  开发区沪昆高速公路过境段全长8公里,涉及13个村。认真开展了公路两旁坟墓调查统计工作,共涉及坟墓1020座;其中,石坟741座,土坟279座。结合调查摸底的情况,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投入前期经费50万元,对旧坟采取绿化遮掩,新坟采取取缔迁移,活人墓坚决撤销取缔的办法,确保沪昆高速公路坟墓有效治理

  (七)出台相应优惠政策措施,帮助弱势群体及少数民族群众解决殡葬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区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非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火化的,每具补助2000元的丧葬费用,截止3月31日共计补助100具,补助资金20万元。少数民族、困难户、低保户人员死亡的,只要落实殡葬措施的,视其情况再次给予一定的补助费用;帮助他们解决相应的困难和问题,自实行此政策以来共补助贫困群众9人次共6.43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开发区殡葬改革机构设置及工作运行情况。开发区自成立以来没有单设殡葬管理改革办公室,没有执法权,分属于开发区执法大队,但到目前为止,未履行执法义务。

  (二)镇(办)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区殡葬改革没有真正推开。由于村级性公益性公墓的各种服务设施建设未尚完善,不少地方乱埋乱葬现象严重,有的在荒山林地、有的占用耕地、自留地擅自建坟筑墓,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自然人文景观。

  (三)治丧场所不能满足当地群众的实际需要,也不能就地方便群众进行治丧活动。由于开发区辖区内无治丧场所,边远厂区(011厂矿)及部分农村离现有的治丧场所较远,不能方便群众就地治丧。

  (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由于在公墓选址的问题上,受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加之村级缺乏前期经费投入,政府投入的经费又跟不上,没有适应当地群众收入水平的公益性墓地,且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很高,低收入群众难以承受;因此,照样不同程度地存在乱埋乱葬行为。再加之我区建设步伐的加大,高速、高铁征地拆迁安置给我区殡改工作,特别是沪昆高速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难度。高速、高铁征地以来,全区范围内共迁葬坟墓近1000座,涉及300余户农户,给我镇殡改及坟墓治理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五)村级公益性公墓没有指导性的收费意见,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指导方案。

  (六)沪昆高速公路坟墓治理工作需加大力度。由于需要经费投入较大,民政部门只能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以及控制杜绝新坟的出现,绿化遮掩景观整治的问题必须由政府牵头才能完成。

  加快推进县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 5

  自20xx年3月1日我县强制实施殡葬火化工作以来,总体上讲,我镇工作开展推进顺利,全镇范围内未发生一起聚众闹事和群体上访事件。各级政府部门强力宣传,相互配合,广泛参与,工作已基本步入了正常化和规范化轨道。但只要身临其境,就会发现其中存在一些客观制约因素,阻碍了殡葬工作的良性运转。3月31日,笔者还亲身体验了殡葬工作的全过程,与遗主亲友座谈时间长达二天二夜,深有所感。在此,我站在长远角度和负责任的态度,发表一些简单看法,仅供参考。

  一、当前我县推进殡葬改革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舆论力度不够

  殡葬改革工作在山城老百姓心里算得上是一件新鲜事,因受中国传统几千年封建文化思想影响,老百姓难免在事物的认识上有误差,真正实行思想上转换还要一些时间,有的认为“这是当地政府部门自己找上门的事,国家在该项工作上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法律蓝本”。还有的认为“现在死一个人费用不断加重,我们无法承受。”等等一系列想法,这从中明显看到,我们在宣传力度上还不够深、不够细,毕竟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到目前为止也还只有半年多时间。

  2、火葬开支费用偏高

  许多老百姓反映,“现在农村死一个人与往年相比费用要多支出近2000元,这笔沉重的费用我们确是负担不起。”“现在退休老人死亡还能得到一笔丧葬补助费,老百姓就要全出,确是想不通。”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的老百姓殡葬的大部分开支都是由社区居委会支付,就拿xx社区做比较,死亡一例社区支出费用高达3000元,长此以往,工作的实际难度会不断加大,社区基层经济负担可想而知。

  3、执法环境不够优化

  名副其实的县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在实际工作当中,执法队伍明显出现有执法不准时,不到位,执行力度偏软的现象,对反映的突发情况迟迟不能到位,对镇居两级存有明显依赖性,必要的时候还没有真正发挥自己应有的社会作用。

  4、个案处理力度不大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的老百姓就发现政府部门在处理相关个案问题上存在有明显漏洞,这就无形中给老百姓找到了推脱,出现了攀比的不良行为,他们一二再、再二三向组织提意见,这也给其层组织在工作中增添了不少麻烦,不利于工作开展。

  二、当前工作的几个突破口

  实践告诉我们,殡葬改革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特点,发展与困难并存,要真正意义上达到社会认同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就要求我们必顺站在以人为本的工作高度,以负责任的姿态,确保殡葬改革工作正常运转。针对当前存在的工作弊端和社会不利因素,可从以下四方面去改进,逐步破除其瓶颈。

  1、宣传工作必顺做到根深蒂固

  推动新事物,宣传是先导。各级政府部门要把殡葬工作放到工作的首要位置,要多形式、多内容经常性宣传教育与指导,要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方法,深入基层一线,宣传面要实现横到边、纵到底,真正使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实际工作深得人心。

  2、要合理考虑压缩殡葬费用开支

  经实地走访得知,殡葬费用开支是当前必需解决的第一道瓶颈,很多居民在事情处理上往往都是采取软拖硬扛的方式应付,同意火化不拿钱。建议当地政府部门可否重点考虑将农村殡仪死亡对象参考退休人员优抚政策待遇,地方出台政策,给予一定数额的.丧葬补贴资金,以此缓解老百姓生活压力和认识上偏差,有效推动殡葬事业发展。

  3、执法环境要进一步优化

  新型事物的长足发展要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主要突出在执法环境上,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一种政府行政职能,保证执法效果,严肃执法队伍管理,保证执法队伍的常规性和有序性,严格杜绝一切与殡葬改革相违背的不法行为。

  4、专项工作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

  在稳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同时,基层组织的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巨大,社区居委会既要站在和谐稳定的发展高度,又要承担人力和财力两方面的双重压力。调查得知,现农村社区死亡一例最少要列支2000元,长久以往,社区根本无力承担。只有根据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灵活掌握,把殡葬工作单独列入财政预算,工作推动才会有原动力。

  “万事开头难,总有了却时”,希望自己的想法能引起领导重视,引发社会思考。同时,也希望社区基层服务人员能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让殡葬工作——造福于人类的这项伟大工程在我们这一代完成历史交接。

  加快推进县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 6

  一、xx县殡仪馆基本情况

  (一)所属性质。xx县殡仪馆位于重龙镇永兴路,是县民政局直属的、社会福利性质的、差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其前身为1977年底竣工建成的县火葬场,1990年在北门外建殡仪服务中心,1986年4月更名为xx县殡仪馆。殡仪馆、殡葬改革管理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其主要职责是:加强殡葬改革宣传,认真贯彻执行殡葬改革政策,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丧事,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目前,xx县殡仪馆下设办公室、火化组、殡仪组、公墓办公室,公墓为公办经营性公墓。

  (二)运行管理模式。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政管理方式。

  二、殡葬服务收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其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局川价费77号文件批准。

  (二)一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费(豪华车)、遗体火化费(中高档火化炉)、骨灰寄存费(高档寄存室)、预约火化费、遗体抬运费、悼念厅租用费、遗体处理费(含整容、局部清洗、清洗全身、穿脱服装、遗体整形、清理遗物、协助法医尸检、遗体冷藏、遗体冷冻、防腐处理、消毒、变质遗体)、卫生清扫费,其收费项目和标准由xx县物价局、民政局资价发[xx]79号文件批准。

  (三)公墓经营收费。包括墓穴费、建墓工料费、管理费、刻字费,其收费项目和标准由xx县物价局、xx县财政局资价费[1998]23号文件批准。

  (四)特需服务(含丧葬用品),实行市场化管理,批准文件为xx县物价局、xx县民政局资价发[xx]79号。

  三、当前殡葬服务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本服务收费由于成本连年上升,加之连续17年来未提高标准,直接发生的费用远远高于收费标准,还未算人工、维修等间接费用。

  四、xx县惠民殡葬执行情况

  按照xx府办发[xx]159号规定,从xx年11月1日起,对全县四类重点救助对象、六个减免项目的基本殡葬服务费进行了减免,减免金额不超过800元。惠民壁墓免除壁墓墓穴费、墓体费两项。

  五、殡葬服务收费的意见建议

  建议调高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加快推进县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 7

  xx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武陵山区,辖2市6县,总人口391万,按照死亡率6‰计算,我州每年死亡人数在2万人左右,安葬方式主要为土葬。近年来,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殡葬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大了殡葬改革力度,在推行火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理丧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一、殡葬管理工作现状

  (一)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殡葬行业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特殊行业,殡葬改革关系到改变几千的丧葬习俗,是一种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都普遍认识到,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不但关系到“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而且关系到我州的对外形象,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州自上世纪80年代推行殡改以来,各级政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级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做到了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州有6个县市通过招商引资兴建殡仪馆、火葬场和公墓,其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殡葬服务需求。截止目前,县市城区建有殡仪馆8个,除宣恩、鹤峰外,其余都为私营;火葬场3个,xx、利川、来凤各1个;公墓8个,其中经营性公墓7个(来凤、巴东、建始的审批手续还未办)。除建始县新修建的殡仪馆和公墓还未投入使用外,其余各县市城区都集中到殡仪馆办丧事,提倡进公墓埋葬,基本杜绝了城区搭棚祭吊的现象。

  (二)殡葬工作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近年来,我州不断探索殡葬改革的路子和方法,曾拟定xx自治州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提交人大,但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没有通过出台。各县市除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外,都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的决定》、《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关于推行红白理事会章程和丧事简办的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使殡葬改革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如xx市人民政府20xx年印发了《xx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xx市委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殡葬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为进一步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殡葬改革逐步推进我州是少数民族自治州,传统丧葬习俗根深蒂固,封建落后观念仍然流行。为节约土地,革除陋习,只能逐步推行火化。xx市从上世纪70年代启动火葬,经过30多年的推行,现火化区域不断扩大,覆盖城区及城郊30多万人,火化率不断上升,达50%以上。利川市20xx年启动火葬,火化率在80%以上。从调查情况看,xx、利川两市采取了得力措施,收效甚好。两市提出了凡是在火化辖区内死亡人员一律火化、骨灰一律不准入棺再葬、棺木市场一律取缔;严禁偷埋土葬、严禁以罚代葬、严禁制作棺木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严禁在城镇主要街道搭灵棚办丧事;将殡葬管理工作列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文明创建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这些要求明确具体,针对性很强,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四)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加强思想教育是搞好殡葬改革的前提。全州在推行殡葬改革过程中,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始终。一是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群众定期宣传;二是民政部门采取印发资料、制作墙报、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有效形式经常宣传;三是以清明节祭扫活动为重点,集中宣传。四是充分运用政务公开栏,广泛宣传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及开展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破除陈旧的丧葬习俗,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勤俭节约的'新风尚。使居民逐步适应殡葬改革环境,自觉接受殡葬改革。

  (五)殡葬服务水平得到提升殡葬行业属于特殊的服务性行业,全州殡葬服务力求以人为本,以德为魂,善待逝者,慰藉亲人。一是价格合理。全州各县市丧葬服务系列项目均通过当地物价部门定价,符合当地消费水平;二是服务项目和价格公开。殡葬服务项目都在殡仪馆上墙公开,或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示,做到让消费者明白放心;三是服务档次多样化。殡葬服务为让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权,为丧户提供不同档次的丧葬用品和墓穴;四是规范服务。殡仪服务真正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高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州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的地方领导重视不够,殡葬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有的县市至今还在城区搭棚祭吊,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如建始县;二是少数地方殡葬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政府无资金投入,远不能满足当前殡葬服务需求,如宣恩县;三是通过招商引资的殡仪馆和公墓,只重建设和运营,不管规范合法。如来凤、巴东两县公墓已投入运营多年,到今尚未办理审批手续;四是殡葬管理机构不健全。全州除xx、利川既有殡葬管理所又有殡葬执法队、咸丰有执法队、宣恩只有殡葬管理所外,其余的县既没有殡葬管理所也没有执法队,业务管理由社会事务股代办。

  (二)乱埋乱葬,青山白化现象严重一是乡村殡葬管理一片空白,到处乱埋乱葬,占地多属良田或所谓风水宝地,面积大小不一,大暮豪华暮到处可见;二是城区逝者进殡仪馆办丧事后,将逝者抬往他处或偷运到乡下安葬,不入指定的公墓安葬。这种现象在xx、利川两市火化区犹为严重,火化后入公墓率不到20%;三是城效村民违法买墓地,购买活人墓的比例不断上升。按照6‰死亡率计算,我州每年死亡人数2万人左右,按土葬墓地每座4平方米算,全州每年需8万平方米土地,这个数字让人震惊。

  (三)殡葬执法难,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一是缺乏机构和设备设施,大多数县市没有执法队,殡葬执法对象十分特殊,执法手段、经验、素质参差不齐,执法力薄弱;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xx违规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三是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执法人员面临人生攻击;四是部门配合不力,认为殡葬管理只是民政部门的事,致使殡葬管理工作处于被动的地位。

  (四)丧葬大操大办,攀比现象严重一是出大殡,讲排场。孝子请乐队、法师,在灵堂吹打几天几夜,送殡队伍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出殡车辆众多,声势浩大;二是丧葬用品花样百出,凡活人拥有的,都要制成模型在坟前焚烧;三是墓地材质要高档,墓碑与拜台讲究气派。这些开销耗资巨大,但办完丧事后都归总到殡仪馆,亲友们都说收费昂贵。这些现象造成殡葬行业在社会上反响很大,每年人大政协提案议案都涉及殡葬。

  (五)宣传教育缺乏广度和深度近年来尽管各县市都在一定程度上对殡葬管理作了宣传,但大都是针对城区或火化区,只是宣传引导要实施火化,或集中到殡仪馆办丧事,进公墓安葬等,但真正从推进殡葬改革、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倡导文明办丧事方面宣传不够。

  三、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建议

  殡葬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推动殡葬改革就是为了节约土地、保护资源、净化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切实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一要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来指导殡葬工作,将殡葬改革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中长期战略规划。加强县(市)级城区殡葬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推行绿色生态公墓建设。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将殡葬改革列入新农村建设内容,逐步建立农村集体公益性公墓;

  二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级要成立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县市要建立殡葬管理所和执法大队,明确责任主体,乡村可成立红白理事会。

  三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殡葬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民政部门要抓好殡葬执法、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工商、公安、卫生、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发改、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殡葬执法的强大合力。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殡葬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专人监管,做好殡葬管理、执法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殡葬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要完善殡葬法规建设。州里要出台殡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县市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规范殡葬管理行政执法的开展,做到有法可依,实行依法管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大殡葬工作者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殡葬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切实维护和保障殡葬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乱埋乱葬,狠杀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之风,规范公墓管理,禁止超大墓和豪华墓,净化殡葬市场。

  (三)强化宣传,转变观念殡葬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战略工程,矛盾多,阻力大,需要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舆论传媒大力宣传殡葬法规、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和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引导群众更新丧葬观念,树立丧葬新风,使人们认识到传统殡葬方式的愚昧、落后和对环境、社会风尚所造成的严重危害,认识到殡葬改革的好处及其对人类文明进步的推进作用。通过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去教育引导群众。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推行殡葬改革,殡仪服务很关键。殡仪服务要与时俱进,要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供人性化、亲情化和个性化服务项目,充分挖掘殡葬消费的文化内涵,探索出一条集物质、文化、精神消费为一体的殡葬服务体系,达到“让两个世界都满意”的境界。首先做到丧葬服务项目、价格合规合法,公开透明;其次,是热情周到,人性化、亲情化服务;第三,必须提供多层次,多档次的服务项目,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第四,实行特殊群体丧葬费减免制度

  加快推进县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 8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组成五个调研监督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共同参与,从3月12日开始分赴全县各乡镇(农垦办)和县直相关单位,采取听、看、议等方式开展殡葬改革调研监督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1、规划选址:全县已规划县级和乡镇(农垦办)公益性墓地建设用地14宗,其中县级2宗、乡镇(农垦办)共12宗(东阳镇2宗),涉及规划用地面积亩,其中耕地亩。

  2、工程招标:全县县级和乡镇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分两个标段,采取epc的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同时工程监理招标也已完成。

  3、用地预审:因规划选址与用地政策特别是林地使用政策不一致,土地预审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也影响着整个工程的推进速度。龙津镇、鼎湖镇、万埠镇、东阳镇、长埠镇、县农垦办、县民政局项目进行了环境评估网上备案。

  4、土地征收:截止到3月14日已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有龙津、鼎湖、万埠、石鼻、黄州、新民、县农垦办(划拨用地),其他乡镇用地征收还在进行中。

  5、设计评审:全县14块墓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都没有送达县发改委组织评审和批复。

  6、进场施工:仅有万埠镇、黄洲镇、县农垦办已完成了通电、通水、通路,黄洲镇施工单位已进场。

  二、存在问题

  1、用地选址不兼容。规划选址用地报批需首先解决林地使用报批,否则不能办理用地使用手续,急需进行土地调规才能推进用地预审;

  规划选址与省级自然保护区用地政策不相符,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核心区和缓冲区不能进行任何工程建设,如长埠镇、乔乐乡用地规划选址在西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不能办理林地使用手续,需要进行调整;

  规划选址与县际边界划分权属不一,如新民乡确定的规划选址土地权属全部属于新民乡,也已完成了土地征收,但林业部门林地边界划分一半属于新民乡、一半属于永修县,办理林地手续仅能办理新民乡的那部分;

  规划选址与公益林保护政策不相符,如丁湖镇用地选址在省级公益林地,调整难度也较大。

  2、土地征收难度大。因受“叶落归根”传统观念的影响,用地选址所在地的村民对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公益性墓地抵触情绪较大,同时乡镇其他村部分村民对全乡镇规划统一建设一个墓地也不支持,致使乡镇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公益性墓地难度较大,工作滞后。

  3、前期手续办理繁。工程开工建设共需办理15项前期手续,而且有一些是制约性的手续,如林地使用、用地预审等没有办理就难于推进下一步手续的办理,特别是各乡镇分头办理业务不熟也影响整个进度。

  4、配套资金缺口多。按照要求各乡镇(农垦办)要完成征地、做好通电、通水、通路工作以及办理相关手续,但由于墓区大多选择在远离公路的荒郊野岭,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较差,要实现通电、通水、通路投入较大,县财政拨付的60万元前期费用远远不够,造成乡镇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缺口较多。

  5、建设重点不精准。按照省民政厅墓区建设指导意见每亩用地建设320个墓穴的要求,每个墓区20亩用地可建设6400个墓穴,依据人口年自然死亡%和本次建设50%规划墓穴要求计算,各乡镇墓穴使用年限长短差距较大,如龙津镇目前有人口7万多人,每年自然死亡人数为455人,本次建设的墓穴为3200个,新建的墓穴使用年限仅7年,而新民乡目前有人口万人,每年自然死亡人数为78人,建设3200个墓穴可以使用41年,且我县大部分乡镇存在建好的`墓穴闲置时间过长的问题。

  三、监督建议

  1、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乡镇政府要加大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摒弃群众一乡一墓地没有“叶落归根”感受的思想,引导群众节约集约用地殡葬,从而把广大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殡葬改革的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落实各乡镇集中安葬。

  2、加大选址协调力度。一是项目牵头单位要组织自然资源、林业、环保等部门到各乡镇(农垦办)统一意见确定墓区用地规划选址。二是确因存在用地政策不可触碰的“红线”,要及时与各乡镇(农垦办)商讨重新异地选址。三是规划选址确定后,各乡镇(农垦办)要加快推进土地征收和墓地建设“三通一平”等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进场施工。

  3、加大手续办理力度。一是工作统一调度,县政府要统一调度明确责任主体,县直职能部门应该是前期手续办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到省市主管部门办理调规和报批手续,成熟一个报批一个,一次性告知各乡镇(农垦办)手续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各乡镇(农垦办)负责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二是经费统一安排,县政府要统筹安排前期手续办理经费,解决乡镇前期经费缺口,让乡镇少负担甚至不负担前期经费。

  4、加大初设监审力度。一是要按照一次建设不少于15年使用年限的墓穴数调整墓地规划选址用地。二是要把进入墓区的道路统一纳入规划,由各乡镇(农垦办)负责建设,县政府制定奖补政策,解决道路建设资金缺口。三是墓地建设工程要做到设计方案由乡镇政府(农垦办)、民政局签审后送县发改委组织专家评审。

  5、加大墓地建管力度。一是明确各项目业主工程开工、竣工时间,倒排工期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二是要加快县级公益性墓地建设,防止因县级墓地建设慢而挤占乡镇墓地的现象出现。三是要建立调度督查机制,通过调度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全县公益性墓地建设。四是竣工验收乡镇政府(农垦办)、民政局要派人参加。五是项目竣工后由县民政局指导各乡镇(农垦办)制定出台墓地管理具体办法,监督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各乡镇(农垦办)要履行墓地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墓地使用管理。

  加快推进县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 9

  一、基本情况

  xx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云贵高原中段,黔西南自治州西北角,东与安顺市关岭县毗邻,南及东南与兴仁县接壤,西及西北与普安县相连,北与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隔河相望。全县辖14个乡镇96个行政村(社区),国土面积1331平方公里,总人口33.66万人,其中苗族、布依族、彝族等13种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6%,农业人口占92%左右,属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农业县。

  20xx年,县委、县政府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殡葬改革工作做为全县十件民生实事来抓,启动了殡仪服务中心和公墓两个项目建设。其中,殡仪服务中心项目招投标工程造价为860万元,具体建设4个悼念厅和一栋办公楼,目前,三号、四号悼念厅已进入装饰工程,一号和二号悼念厅主体工程也即将完工,四个悼念厅预计到9月底便可投入使用,县城集中治丧工作年内可以启动;公墓项目原招投标造价为610万元,预计建成1500座墓地,通往墓地的十二阶梯已基本完成,整个工程预计9月底竣工交付使用,现民政局已开始预售墓地登记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殡葬改革的整顿与规范仍然任重而道远,仍存在着很多需要完善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殡葬改革是对传统丧葬习俗的挑战。我们县是一个山区县,由于受长期实行的传统自选墓地土葬模式的影响,“入土为安”、“厚葬尽孝”、“逝者如生”等传统的丧葬观念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部分老百姓对集中治丧产生抵住情绪,以致私葬乱葬等殡葬违规行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给殡葬管理带来的工作压力较大。

  (二)殡葬执法难度较大。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亲情关系、乡邻关系、社会关系的存在,丧葬活动往往不由个人的意愿左右,有时甚至出现一个大家庭才能决定的情况。也就是说,出现殡葬违规行为的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体,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执法难度较大。

  (三)资金投入不足。殡仪服务中心和公墓两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356万元,财政拨款718万元,缺口较大,加之后续的殡葬管理投入非常有限,财政压力很大。

  (四)殡葬管理力量不足。虽然成立了殡葬服务中心,但人员严重不足,加上殡葬改革是一场移风易俗的深刻变革,是对千年世俗的直接挑战,客观上难度更大,面对的困难和问题可想而知,目前仅有的力量明显不足。

  三、对策及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殡葬管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殡葬管理。

  (一)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长期系统地开展殡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殡葬法律法规知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殡葬风俗习惯,转变传统观念,自觉地移风易俗,逐步树立厚养薄葬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修改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应尽快修改完善“殡葬管理办法”或“规定”,明确办理丧事活动应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管理规定,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等内容,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三)加大对殡葬管理的投入力度。把殡葬管理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来高度重视,增加与社会相适应的`相关投入。一是对必要的殡仪服务设施进行投入;二是对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适当补助丧葬费。

  (四)加强殡葬管理队伍建设。一是要尽快充实殡仪服务中心人员,二是要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建立一支多部门协同参与的专门的殡葬执法队伍。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各单位、部门在殡葬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提高服务水平。殡葬经营服务的好坏是殡葬改革成败的基本保证。一是要核定好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二是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人性化服务,努力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快推进县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 10

  摘要:殡葬,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特殊的位置。因为它直接影响到我们的生存条件、生存环境的改善,影响到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一个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体现。凤冈县自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殡葬改革,截止目前,全县全面实现遗体火化,火化率达100%,遗体火化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全县共建有1462余处公墓,“三沿五区”治理率稳中有升。应该说,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凤冈县的殡葬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县的殡葬改革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将危及我县多年的殡葬改革成果。

  一、基本情况

  凤冈县辖9镇5乡,86个村(社区),总人口43万。全县民政干部职工62人,县民政局干部职工有31人,设专职殡葬机构一个,殡葬管理人员6人,招聘殡葬服务人员28人。我县殡葬改革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县城集中治丧和遗体集中安葬阶段。从2000年6月起到2006年8月底,对县城范围内的公民死亡后实行集中治丧和遗体集中安葬。二是遗体火化阶段。从2006年9月1日起,分四步推行遗体火化,到2009年9月1日起,遗体火化工作全县顺利推行。

  二、我县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

  1、县殡管所机构设置及工作运行情况。2006年,县委、县政府决定,由财政在项目建设期分期拨款377万元。县民政局当时用财产抵押向信用联社分两次贷款500万元,争取省市补助23万元,共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新建南天河殡仪馆。以政府为主导修建的具有遗体接运、治丧、火化为一体的南天河殡仪馆,占地面积24400平方米,建筑3609平方米,设有大小悼念厅5个,悼念厅为840平方米,拥有火化机3台(其中,拣灰炉1台、平板炉2台),殡仪运输车16辆(各乡镇均有一辆)。从2011年5月1日起,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除国家工作人员、退离休干部外,所有死亡人员遗体接运、火化、进馆停放及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仪服务费全部免除,由政府买单解决。

  我县原龙泉镇文峰天河公墓2000年经省民政厅批准设置,在集中安葬遗体中问题突出,加之在326国道沿线,设置不符合要求,为彻底整改这一问题,经省民政厅批准变更搬迁现在的南天河经营性公墓安葬骨灰,在修建中我们采取了社会融资的形式,按照BOT(建设——经营——转让)经营模式,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由经营商投资500万元修建了南天河经营性公墓。

  2、乡镇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殡葬管理在乡镇基本处于起步阶段。乡镇所在地没有殡仪馆、没有开展集中治丧工作。从2007年全县14个乡镇上报共有146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如今,146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中,有规划、管理的约占0.5%;无管理,无规划,成为集中乱埋乱葬坟地的占99.5%。由于墓地分散,祭祀活动难以得到有效管理,安全隐患增多,导致森林火灾频发。

  从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基本现状中可以看出,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超标准建墓穴,建豪华墓等不良现象又有所抬头,且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混乱,多数商家无证生产、经营丧葬用品;殡葬服务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尤其在农村,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群众居住分散,办丧事想找收殓、抬柩的人都很难,这一最基本的殡葬需求已成为群众的现实问题。

  三、殡葬改革基本成效

  1、是实现了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全覆盖。我县从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招聘人员、离退休人员、全县五保对象死亡的遗体实行火化,到2009年9月1日起,实现对全县范围内公民死亡遗体实行火化。涉及9镇5乡,69个村,17个社区,43.5万人口。火化率达到100%。

  2、是积极推进生态墓区建设,有效节约土地资源。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进“绿色殡葬”,对各乡镇新建的公益性墓地,按照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规划进行批建,全县共批1462处村级公益性墓地;1处经营性墓地(南天河公墓),使公墓向规范化、小型化、生态化目标发展。到目前为止,对“五保”、“三无”人员予以全免,特困人员予以减免。县城经营性墓地按照生态化建设,实行园林化管理,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3、是大力规范殡葬秩序,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县城实现了在殡仪馆集中治丧,遗体火化被的群众所接受,提倡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呼声越来越高。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统筹管理不到位。由于南天河殡仪馆比文峰村殡仪馆远,没有开通从县城到南天河殡仪馆的公交车,人们坐车难和贵的问题,使县城南天河殡仪馆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资源闲置。

  2、殡葬观念没有彻底转变。一是部分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殡改工作存在着忌讳心理,觉得与这项工作牵连是不吉利、晦气的事情,不愿顾问殡葬管理,对殡葬工作是听之任之,很少深入研究,更谈不上想方设法去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群众受千年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在不超平方安葬上,一部分群众总是在想方设法建大墓。全县村级公墓只是划定一个地方,没有统一建设,丧户自行建造坟墓,建的坟墓与传统土葬墓没有两样,达不到殡葬改革节约土地的效果。

  2、乱葬乱埋现象日渐抬头。由于领导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未将责任落实到人,因此,在管理上难免会出现漏洞,乡镇、村公益性墓地无人管理,存在相对集中的乱葬乱埋现象,并逐步加重。在调查过程中,全县村级公墓均存在乱葬乱埋现象,并日渐恶化,有胆大的丧户直接在墓地建大坟立大碑,造成青山再次白化,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泛滥成灾,殡葬改革成果将毁于一旦。

  3、公墓建设亟待规范。全县大部分农村公益性公墓不规范,存在规划面积过大,公墓点过多,随意调整的问题。经调查,全县有1462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不足,公墓无整形、无墓穴、无路道、无绿化,群众的满意率极低,群众意见大,若引资修建势必抬高收费价格,增加群众负担。所以形成全县公益性公墓在选址、建设、墓型和占地面积等方面多种多样。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在规划、选址初期未充分考虑到祭扫交通问题或因选址地域限制,道路不通,即使形式上存在的农村公墓地,也因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横七竖八,乱葬乱埋,公墓土地浪费极大。甚至有些村,当初为了应付差使,找到一片荒地,立个牌子,交差了事,所谓的“公墓”就成了聋子的耳朵,完全是个摆设。在公墓选址上,有的建在公路边,有的建在耕地里,有的'建在山坡上。墓型上有豪华型、有大碑型的,有砖石砌成圆型的,有土堆型的。甚至还有建活人墓;占地面积上,小的不足1平方米,大的超过10平方米以上。安葬上存在只要是火化了,进公墓安葬,想怎么葬就可以怎么葬,形成了“合法”的乱埋乱葬。

  4、管理队伍有待加强。在人员配备上存在一定问题,县殡葬管理所编制6人,实际在位2人;乡、镇的殡葬管理人员都由民政助理员兼任,由于民政助理员承担着民政、新农保、慈善总会等较多事务,导致多头兼管力不从心。乡、镇政府重视不够,导致政策不能很好落实到位。

  5、县城区公墓违建情况严重。县城所在村在建公墓,违规现象亟待查处。有些村把所谓的公益性公墓作为经营实体,或与个体老板合资,交由个体经营者为主经营管理,村里收取一定的费用,致使管理失控,甚至听之任之,任凭个体经营者所为。在管理理念上,不是作为公益性事业在办,而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主观指导思想上就是想方设法多挣钱,多创收,肆意违反相关规定,暗地违规经营,面向社会出售墓穴。甚至迎合部分有钱人的心里,肆意超标准建大墓,修豪华墓。比如我们调查的龙泉镇天河公墓就存在此问题。同时,还有一些村组划定的墓地,也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也有超标准建豪华墓穴的问题。

  6、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混乱,多数商家无证生产、经营丧葬用品。

  存在以上问题,主要原因有:

  1、领导重视不够。殡葬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在部分乡镇主要领导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体现,一些乡镇未能将殡葬工作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殡葬改革落实上存在着应付、走过场现象,未能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将殡葬工作很好贯彻落实;未能将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使群众对丧葬理念一知半解,误以为遗体火化就是执行殡改政策,在葬法上要求不是很严,建大坟、造大墓也无人顾问,更谈不上谁来制止。殡葬整治查处力度不够,各乡镇普遍存在着治标不治本,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声势,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真正得到治理的墓穴屈指可数。

  2、资金投入不足。公墓建设不规范,造成墓体超标走样或乱葬乱埋,出现新的青山白化。整治青山白化,推行生态墓区建设,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由于县财政和乡、镇财政投入不足,造成村级墓地无人建设,即使建后也无人监管。乡镇没有专项的资金用于生态墓区建设,有一定集体经济的行政村,在公墓建设上愿意投资一些,道路畅通,公墓规范整洁,丧户也乐意将亲属骨灰入葬村公墓。而村集体经济空白的行政村,那么就指山为墓,出现相对集中的乱葬乱埋现象。经调查,我县多数村(社区)划山为墓。

  3、乡镇、部门工作缺少配合协作。殡葬管理涉及各乡镇及建设规划、国土、林业、工商、公安等主要责任单位,但在实际工作中,就民政一家在管理,因此,执法力度远远不够,部门之间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殡葬改革初期,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乡镇和部门也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近年来,乡镇未将殡葬改革中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因此,乡镇与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4、殡葬管理、执法人手不足,精力难以到位。一是乡镇一级无专职殡管员,均由民政助理员兼职,而殡葬管理工作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那么等事后再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工作相当被动。而殡葬管理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乡镇民政助理员、驻村干部、村干部极不愿参与其中,明知擅自建大墓是违反殡葬法规的,但也熟视无睹,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殡葬工作在基层上难以得到落实,出现殡葬执法无人到场,工作浮于表面,导致管理上存在漏洞。二是县殡葬执法大队虽已建立,但人员都是各单位抽人组成的,现已回单位上班,目前只有殡葬管理所的人,实际在位只有人员2人,依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若在执法过程中需1人回避,则执法人员无法执法。严重影响殡葬改革的顺利开展。

  五、建议和措施

  1、加强领导,做好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各级主要领导特别是主管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殡葬管理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一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建立制度,落实责任人,确保信息畅通,违法违规现象有人管。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在已形成的县、乡、村三级宣传网络的基础上,采取各种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简报、有线电视、广播、宣传窗、标语、横幅等媒介,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法律、法规,把政策和法规向广大群众讲明、讲透,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殡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切实转变落后的思想观念,倡导新的丧葬理念。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2、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推进生态墓地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以村级投资为主、社会自愿捐赠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筹集,村级公益性墓地是社会公益事业,目前由于农村村级经济普遍还比较薄弱,农民群众的生活也不够富裕,自身承担公墓建设和管理费用确实困难很大。也是无法消除乱葬乱埋和超标走样,只有县、乡财政有足够的经费投入,每建好一处公益性生态墓地,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县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村级公益性墓地处数才能逐年递增完善,这样,骨灰才能有个很好归宿。

  建议:

  ①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领导,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抓此项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全面铺开。

  ②安排一定的资金,适度投入给各公益性墓地,资助骨灰墙、骨灰堂的修建,同时帮助墓区疏通沟渠、硬化道路、修建标示牌、美化绿化等,以更好地促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健康有序地发展,这样才能彻底消除新的青山白化现象。

  ③是要合理规划好农村公益性公墓,要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不能太小。如:天桥乡龙凤村23组规划71个墓地,几十人规划一个公墓点,太小了。要加大整合力度。以大组为单位建公益性公墓为好。

  ④是要在殡葬改革推行中制定好自然灾害处置预案,如年初的雪凝冰冻天气,确实不能接运遗体的火化区,乡镇启动规划筹建殡仪馆对遗体进行冷冻处理。

  3、依法行政,维护殡改有序推进。严格执法,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将殡葬改革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规民约》、《村规民约》、《居规民约》、《组规民约》之中。要建立健全殡葬联系信息网络,明确责任追究制度,以避免在执法工作中信息不灵,造成工作被动,产生不必要损失;充分发挥道教协会和白事理事会的作用,继续加大对道职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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