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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时间:2025-02-11 04:06:26 文书帮 我要投稿

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经典9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城区防汛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经典9篇)

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城区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防汛应急预案。通过科学预测、及时预警、迅速响应、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X省(市)防洪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城区实际情况制定。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城区范围内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城市内涝、山洪、河流决堤等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应对工作。

  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防汛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1. 防汛指挥部:成立城区防汛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相关部门(如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气象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挥协调全区防汛工作。

  2. 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局:负责总体协调、信息收集与报送、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水利局:监测水情、雨情,提供技术支撑,指导水利工程调度。

  气象局:提供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分析天气趋势。

  住建局: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维护,组织低洼地带人员转移安置。

  交通局:保障防汛抢险道路畅通,组织交通疏导和救援。

  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参与紧急救援。

  消防大队:承担专业救援任务,参与抗洪抢险和人员搜救。

  三、预防与预警

  1. 监测预报: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获取并发布雨情、水情信息。

  2. 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城区排水系统、河道、低洼地带等防汛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3. 预警发布:根据气象预报和实际情况,适时发布防汛预警信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多种渠道广泛传播。

  四、应急响应

  1. 响应分级:根据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并明确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和程序。

  2. 应急处置:

  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抢险队伍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加强城市排水系统调度,及时疏通堵塞管道,启用应急排水设施。

  组织低洼地带、危旧房屋等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安置,确保人员安全。

  协调交通、公安等部门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加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后疫情发生。

  五、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理:组织力量清理灾区,修复受损设施,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 总结评估: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3. 恢复重建: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计划,争取上级支持和社会各界援助,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步伐。

  六、保障措施

  1. 队伍保障:组建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建立快速调运机制,确保物资及时到位。

  3. 资金保障:将防汛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确保防汛工作需要。

  4. 技术保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防汛预警、监测和指挥调度能力。

  七、附则

  1. 预案修订: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 解释权:本预案由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3. 生效日期: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县城区内洪涝、山洪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县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财产损失,保障三台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流域规划及城市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绵阳市《防汛工作手册》、《县内公共事件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县防洪应急预案》及《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关于城区安全度汛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防洪预案和文件精神等。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县城市市区内洪涝、暴雨积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县属丘陵地区,城区地处涪江中游、凯江下游,县城在两江交汇处。洪汛期间,县城和沿江两岸及河心洲坝将受到洪水威胁。数年来,江河洪水为涪、凯两江上游大范围强降水引起,县城内,日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00毫米,以及连续三天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50毫米时,就会出现城区内洪涝。

  2.2社会经济

  重要交通干线等多条重要公路和重要桥梁。

  2.3洪涝防御体系

  县城区防洪堤已建成,极大提高了抵御外江洪水的能力。但城区内仍有地势低洼居民区,仅有2处防洪泵站,共5处防洪泵站,排涝能力严重不足。河道淤积严重,挤占沟渠违章建筑较多,阻水严重。民力堰为人工沟堰,主要担负沿途农田灌溉功能,本身并不具有主排洪能力,原有老城区、城北片区由西向东的多条主泄洪河道、沟渠由于城市建成区规模扩建已全部填埋和切断,另有几处大的临时建筑垃圾堆放场已压占部分沟渠造成流水断面狭窄,导致北坝镇近年来连续出现洪涝灾害。

  2.4重点防护对象

  党政机关要地、部队驻地、城市经济中心和重点企业、电台、电视台、学校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主要过境公路、桥梁、城内主要街道),危房稠密居民区,西干道昌德建材城改变河道隐患。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指挥机构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处置县城市防洪应急事务。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汛情预报、预警和河道管理,加强城市排涝规划,检查督促河道清障,审查拟定防洪预案,统一指挥全县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城区防汛预案制定和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各部门防洪抢险预案编制报送和其他准备工作,当汛期洪涝发生时统一指挥调度抢险物资,组织和调动抢险队伍,安置疏散居民。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八口”两镇包干负责进行通知和组织疏散,职工家属、离退休人员并入社区进行疏散。

  3.2成员单位职责

  (1)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所属工业及通信企业的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组织汛期抢险的物资、器材及停电时用的照明设施设备准备和供应。

  (2)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所属单位及厂、站的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组织好汛期的粮油供应。

  (3)商务局负责商贸流通企业的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镇负责所辖范围内的11个社区3个村防洪及人员疏散、物资转移工作。防汛抢险特殊紧急情况下首先疏散转移水厂低洼地带属地沉沙池的清掏和辖区沟渠进入城市排水主管网前的障碍物的清理和低洼地带应急抢险和排涝机械,抢险队伍准备、组织实施等工作。

  (5)镇负责所辖范围内的8个社区2个村防洪及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特别是低洼地带。

  (6)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所属单位防汛抢险工作,服从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开展城区防汛抢险工作。

  (7)城管执法局在汛期负责组织60人防汛抢险队伍,服从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开展城区防汛抢险工作。

  (8)交通运输局负责所属单位防汛抢险工作。

  (9)水务局负责做好水位的监控、汛情的发布,相关河道及两江防护堤的安全工作。

  (10)气象局负责汛期的天气预测、预报工作。

  (11)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抢险车辆、船只组织、准备及疏散路线的确定等工作,应侧重安排好供老、弱、病、残、伤人员疏散用的车辆。

  (12)卫计局负责做好汛情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及防疫工作。

  (13)民政局负责做好汛期救灾救济,做好相关物资、资金的筹备等工作。

  (14)文广新局负责在汛期保证广播电视信息的畅通,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及时播报相关信息及通知。

  (15)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负责在汛期保障通信线路畅通和紧急情况下短信息发送。

  (16)电力部门负责在汛期做好线路、杆位及系统供电情况检查,力争汛期供电正常,重点保证城市公安指挥、供水等机构用电。

  (17)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做好城市供水工作,汛期有电时应保证正常供水;有意外情况应及时同县文广新局联系,通知用户提前储水,并做好供水应急物资的储备和检修工作,必要时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

  (18)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城区供气安全,做好汛期对燃气管线的排查,出现险情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必要时启动燃气应急预案,确保城区燃气正常供应及供用安全。

  (19)人武部负责协调好抢险队伍的组织、衔接工作,统一接受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安排。

  (20)武警中队、消防大队负责水面被困人员的解救工作。

  (21)县市政公司、四川三台剑门泵业有限公司负责对城区低洼地带排水闸门关闭后的'.防内涝抽排水抢险、人员救助工作。

  (22)防汛物资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定购的物资中落实,各单位应做好防汛必备物资准备,抢险队员的组织,确保物资供应和抢险有效实施。

  3.3办事机构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汛期城区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长:县副县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大气环流形势的演变,做好长期、中期、短期天气预报,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城区防洪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和雨情等气象情报。汛期气象信息传报实行日报制。重要天气信息要及时通过网络、电话、传真、手机短信息等方式传报防汛指挥部、各防汛成员单位和广大市民;紧急汛期要加强天气形势监测和预报,并实时向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传报信息。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将收到的灾害性天气消息、重要汛情及时下传给城区防汛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同时报告城区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大气环流形势的演变,做好长期、中期、短期天气预报,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城区防洪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和雨情等气象情报。汛期气象信息传报实行日报制。重要天气信息要及时通过网络、电话、传真、手机短信息等方式传报防汛指挥部、各防汛成员单位和广大市民;紧急汛期要加强天气形势监测和预报,并实时向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传报信息。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将收到的灾害性天气消息、重要汛情及时下传给城区防汛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同时报告城区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

  4.2预警级别划分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

  各责任单位在汛期应高度重视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制定相关制度和预案;提前完成防洪工程的施工和堤防、水库、泵站等日常检查检修;各部门按相关职责在汛期到来之前提前完成物资储备;保证通信畅通;加强防汛检查,排查清除隐患;严守防洪值班制度;加强各部门及相关单位间的信息交流和预案协调。

  4.3.2江河洪水及暴雨积涝预警行动

  Ⅳ级预警: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及水务局局长到岗,沿江镇乡实行24小时巡堤制度,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做好重要险段的防洪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召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投入抗洪抢险。

  Ⅲ级预警: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到位,江河沿岸镇乡政府主要领导驻堤(坝),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和江河堤防出险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各级各部门防汛负责人坐阵指挥,一旦出现险情,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必须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抢险。

  Ⅱ级预警: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位,了解和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坐阵指挥调度抗洪抢险。县级领导、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和县级各有关部门、江河沿岸镇乡政府领导按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共同研究指示,赶赴责任片区协助当地政府指挥抗洪抢险。

  Ⅰ级预警:全县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汛抢险成为首要工作。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采取一切办法严防死守,必要时放弃局部,全力保证三台城区,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交通枢纽的安全。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亲临责任区指挥抗洪抢险。县武装部、县公安局、武警中队和省预高师团双三七营人员是抗洪抢险的中坚力量,要服从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江河洪水防御方案

  明台电站、文峰电站在汛期坚持24小时防洪值班,接到有关水文气象信息、电讯资料及防汛指挥部指示,应发出泄洪信号,提前完成泄洪。

  Ⅳ级预警:根据预报水位(洪峰流量)由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通知有关镇乡党委政府按各地防汛预案组织危险低洼地带人员疏散、财产转移、并派专人密切观察水势情况,在洪峰来临前将人员和财产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

  Ⅲ级预警:根据洪峰流量,由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通知沿江低洼地带、河心洲坝、低矮岸边镇乡组织实施群众转移和救生准备、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

  Ⅱ级预警:全县工作重心开始向抗洪救灾转移,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对重要堤段抢险队伍上堤防守,防止重大险情发生;各级各部门派专人再次检查淹没区是否有疏散遗留人员,对预计可能出现的超淹没区范围内的群众做好疏散转移工作。

  Ⅰ级预警: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各抢险队必须服从县城区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确保党政机关,城市经济中心、电台、电视台等重点部门和工业园区、主要交通要道,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居民生活必需品仓储地,城区危房稠密区等的安全。及时有序的做好人员和财产疏散转移工作。

  水务局、明台电站对河堤和水闸、水库堤坝要做到24小时巡查守护,不惜一切代价确保安全。同时做好可能发生河堤和水闸、水库堤坝的决口、垮塌、溃坝情况下的抢险和人员、财产疏散工作。按照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的防汛应急预案撤离方案,在水库堤坝的决口、垮塌、溃坝情况发生前,将市民和重要物质就近疏散至牛头山、凤凰山、大佛寺或城市其它高地。

  4.4.2山洪灾害防御方案

  县城区山洪灾害主要受到线山洪的威胁。上述水系负责沟渠的清障。民力堰管理站在汛期应加强气象信息收集,疏通民力堰沟渠,在暴雨来临前提前封闭新渡口取水口、二水厂分水闸,开启沿堰系各分水闸门,提前减轻民力堰过水压力。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在收到气象部门和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强降水量预测预报情况,汛责任单位不间断监测水情,对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控,提前转移和疏散人员、财产;做好沿线居民的疏散准备工作,必要时立即实施。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亲自坐阵指挥,抢险队伍随时待命。

  4.4.3暴雨积涝防御方案

  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在接到气象部门强降雨预测预报情况后,降水量达到100毫米时,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亲自值班,加强对城区低洼地区的水情监测,应安排机动抽水泵随时待命,根据水情变化及时到达抢险地段。县市政公司对城区街道加强巡视,对排水、路灯等公共设施加强监控及时排除隐患,县行政执法局、县建设组织抢险队按城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安排随时配合抢险,其它责任部门对所属单位重点防区加强巡视,特别是重要生活生产物质和危险品仓储地要确保安全,降水量超过150毫米时立即做好应急物质的准备和低洼地带、危房稠密区的人员转移安置准备工作,各责任部门抢险队人员待命,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交警部门应对重要抢险通道和城区重要交通路线在指挥部的指令下实施交通管制与疏导,确保抢险物质运送和人员转移顺利进行。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当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在发出预警信号后,城区各防汛责任单位应按照不同等级严守值班制度、及时了解责任区内汛情动态、做好信息反馈、人员、物质和运输车辆准备,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向指挥部汇报水情、灾情和抢险工作准备及抢险情况,便于指挥部收集整个汛情资料,掌握洪水动态、及时有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5.2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2.1信息报送、处理

  气象部门的气象预测预报信息应及时向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级各城区防汛成员单位通报,并对信息接收单位和接收人进行登记;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对各责任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气象信息和各责任区上报的实测水情、抢险救灾准备和实施情况进行通报,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发出相应指令。各责任部门应安排专人接收转达信息,确保同指挥部及其它成员单位的通讯联系;及时上报本部门的准备工作情况、水情动态、人员物质安全情况、抢险方案实施情况、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置结果、灾情预测和抢险建议方案、请求支援的要求等。对信息的上报要准确、及时。

  5.2.2指挥和调度

  从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出预警信号至解除警报,城区防汛各责任部门和抢险队伍、抢险救灾物质、抢险应急征用的车辆等均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按指挥长的指令,统一指挥调度,交警部门按照指挥部确定的重要交通路段管制指挥疏导交通,优先保障指挥、救护、抢险车辆的通行和群众转移。

  5.2.3群众转移责任

  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统一发出转移指令,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群众转移应在收到气象信息和水情预测后根据需要在灾情发生前提前完成。在转移过程中应坚持先人员后物资的原则,紧急状态下对儿童、妇女、老年优先转移,转移过程中,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应统一配戴醒目的标识。转移车辆应保持良好车况,应配备技术和经验俱佳的驾驶员执行抢险任务,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转移后群众生活必需品由民政部门和转移地党委政府负责统一安排,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5.2.4抢险与救灾

  险情和灾情监控,抢护等工作原则上按属地管理负责制组织实施,如出现重大险情和灾情时,各级各部门党委政府要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指挥部,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将根据全局,统一调度抢险物质和提供抢险队伍支援。

  5.2.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各责任单位应对自行抢险人员配备救生器具和照明防雨等必要设备,以保证抢险人员自身的安全。卫计局应组织医疗救护队在重要抢险地区和转移群众安置地点及时提供医疗救助,保证抢险人员和群众及时接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部门应对重点地区,特别是受灾地区的食品、生活饮用水等卫生情况进行监控,对可能发生的疫情进行及时预防和处置,并立即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确保灾后无大疫。

  5.2.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气象信息和灾情预测的需要,由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议定,向社会力量进行动员和号召广泛参与,最大程度减少和降低各种损失。

  5.3应急响应结束

  当江河水位降至警戒水位以下且上游暂无洪峰警报、气象部门无强降雨警报时,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应急结束命令。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通讯公司应确保汛期通讯设施的安全和正常工作,优先保证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通信畅通,保障气象、水文、汛情、灾情信息的及时传递,确因灾情造成通讯线路受损的尽快抢修恢复,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县文广新局负责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报、重要洪水信息以及重大防汛通告或公告,并负责有关洪水灾害及抢险救灾的报道。党政军领导机关、现场指挥及其它重要场所在利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网络通讯等通讯手段的同时,防汛电台和防汛专用微机必须坚持24小时开机,同时,县公安局应调集配备临时通讯设备,如临时电台、对讲机、信号弹等。

  各级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以及防汛责任人、分管防汛工作的领导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必须在汛前进行登记,报同级和上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开专用报警和值班电话。所报号码一经登记,在本年度汛期内不得再行变更,所登记手机在汛期必须24小时开机。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抢险救援装备、技术人员、抢险队伍人员及联系电话等应在汛期前确定并上报指挥部,指挥部发出预警信号后,各级各部门的人员及装备应做好出发准备随时待命;城区内供水抢修由县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抢修队伍实施,供气抢修由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交通干线的抢修由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

  6.3供电与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在汛期来临前应对全城供电主要设备和线路进行全面检修,对故障和隐患提前整改,保证汛期正常供电;在汛期应加强设备维护和线路巡查,检修技术人员必须严守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抢险准备工作,优先保障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通讯、电台、电视台、供水、供气、气象、公安等重要部门和设施的供电;并做好对重要地区和单位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的准备。对危险设备和线路可能发生的供电安全事故及时处置,严防人员触电伤亡、电路短路火灾的事故发生。

  县交通运输部门在汛期前应加强路况、桥梁、抢险车辆车况检查,抢险船只及抢险人员组织。当江水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时,县交通运输部门应对城区及交通干线按照部门预案进行管制,确定抢险快速通道。抢险救灾车辆和人员汛期严守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接到城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后应快速到位,实施抢险。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灾区治安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疾病防治和防疫消毒由县卫计局防疫部门负责,抢救和医治伤员由卫计局负责组织各医院汛期抢险救灾医疗队具体负责。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汛期抢险物质、器材及临时照明设备准备和供应;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负责组织汛期粮食储备和食品供应;卫计局及防疫部门做好抢险药品和消杀设备的准备工作;财政局和各金融、保险机构做好资金货币储备。物资和资金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统一安排调度,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挪做它用。

  6.6社会动员保障

  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根据汛情需要,在处理应急事件和重大险情灾情时按照指挥长的指令可发动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防汛抢险预备人员,由各级各部门单位在城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下发布动员令,快速投入防汛抢险救灾;情况紧急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可指令责任区和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和其它传媒号召征集社会其他人员力量投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防汛宣传工作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指导督促各防汛成员单位制定计划、印发防洪排涝应急办法、防洪减灾教育资料,各责任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根据各自职责和职能技术特点组织防汛抢险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及本部门防汛减灾演练。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报资料,报城区防汛指挥部报指挥长审定演习预案后,自行负责组织系统的防汛抢险综合演练。

  7、后期处置

  7.1灾后救助

  县和民政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和统一调度灾后社会救助物资和资金,对城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灾后救助和重建进行指导督查工作。

  7.2抢险物质补充

  根据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各责任部门及时上报和补充抢险物资,达到必要的储备数量并保证物资安全。物资补充和储备情况应上报城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7.3水毁工程修复

  水利工程修复由水务局负责安排组织;供水工程由县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安排组织;市政设施修复由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安排组织;交通桥梁工程修复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组织;电力设备和设备修复由供电部门负责安排组织;通信工程修复由各通信部门自行组织。修复工作应在灾后立即进行,城区防汛指挥部对修复工程应根据工程情况发出限时通知,并督促检查。

  7.4灾后规划、恢复和重建

  灾后规划、恢复和重建工作由政府安排或业主委托具备资质的质量监督、鉴定、设计单位充分考虑防洪安全下进行规划、鉴定、设计。严格遵守修建报批制度,对重建工程的质量鉴定和质量检测由业主委托相关质监和监理部门进行。

  7.5保险与补偿

  保险机构在灾后应及时对参加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及财产进行调查理赔,及时兑付,保证参险单位和个人及时重建、恢复生产生活;对未参加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和民政部门给予必要的救助或组织社会捐赠,保证群众生活和社会正常秩序;保险机构应对单位和个人加大保险意识宣传,做好预防减灾工作。

  7.6调查与总结

  灾情结束后,各责任部门应对灾情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抢险救灾等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城区防汛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对各责任部门的工作作出总结,对抢险救灾工作的违纪、和玩忽职守人员作出通报,并上报县委县府责令相关部门从严查处,责令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限时整改并督促检查,对造成重特大事故并构成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城区内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防汛应急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地方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城区实际情况编制。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城区范围内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城市内涝、山洪、河流泛滥等紧急情况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和灾后恢复工作。

  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公众参与、军民联防”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1. 防汛指挥部:成立城区防汛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防汛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和监督。

  2. 成员单位职责: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水务部门:负责河道、排水设施的巡查、维护,组织抢险排涝。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灾情评估及救援力量调配。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安置。

  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危旧房屋的安全检查及应急处理。

  宣传部门:负责防汛抗灾的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

  三、预防与预警

  1. 监测预警: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对城区内的河道、排水管网、低洼地带、危旧房屋等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3. 预案演练:定期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水平。

  四、应急响应

  1. 响应分级:根据洪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至Ⅳ级),逐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 应急措施: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组织抢险队伍,调配抢险物资和设备,迅速开展抢险排涝工作。

  疏散转移受威胁区域的群众,确保人员安全。

  加强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车辆通行。

  设立临时安置点,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灾情和救援进展。

  五、灾后恢复与重建

  1. 灾情评估:组织专业力量对受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2. 恢复生产:指导帮助受灾企业和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 基础设施修复:优先修复受损的供水、供电、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

  4. 总结评估:对防汛抗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附则

  1. 预案修订: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 解释权:本预案由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3. 生效日期: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为确保防汛工作正常开展,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科学实施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本方案适用于本街道范围内各社区、辖区各企业单位洪水事故及上级安排临时重大防汛抢险任务。

  坚决贯彻办事处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团结抗洪。

  二、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成立城中街道办事处防洪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汪阳。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立应急抢险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助组、后勤物资保障组、安全保卫组5个应急小组。

  三、职责

  (一)街道防洪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区防洪防汛指挥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规、政策和防洪防汛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指令,发布启动预案命令,指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应对。

  (2)根据灾情对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部署、协调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组成部门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制定和修订《街道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3)当辖区内有重特大洪水灾害发生时,组织召开防洪防汛工作应急会议,听取有关社区和单位的雨情、水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防洪救灾工作。

  (4)统一指挥全街道的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组织办事处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救灾。

  (5)向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灾害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情况。

  (二)街道防洪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街道防洪防汛指挥部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2)掌握汛情、灾情,必要时发布洪水预报警报和汛情公报,编写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

  (3)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级和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

  (4)组织制定防御洪水方案,检查、督促各项防汛抗洪和救灾措施的落实工作。

  (5)协助组织防汛抢险队伍,组织防汛信息系统建设。督促、检查和落实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

  (6)完成街道防洪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抢险应急小组职责

  (1)通讯联络组:由刘xx、瞿xx、汤xx负责,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应急抢险组:由陈xx、梁xx负责,负责城区防洪防汛工作的宣传摸底、紧急抢险和人员转移工作。负责现场紧急抢险,要确保应急队伍随时都在备战状态,抢险车辆和装备运行良好。一旦发生洪水灾害事故,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水灾发生地的社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灾区群众紧急撤离,确保人畜安全。

  (3)后勤物资保障组:由蒲xx、曾xx、王xx负责,按照街道防洪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做好防洪物资储备、管理、供应工作。

  (4)医疗救助组:由黄xx、陈xx、尹xx负责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医院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5)安全保卫组:由尹xx、周xx负责,负责维护防洪抢险公共秩序,交通、道路管制和灾区社会治安。出现紧急情况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国家、居民财产和防汛救灾物资,破坏防洪工程、防汛通信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洪救灾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四)各社区,街道辖区各企事业单位防洪防汛指挥机构

  各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洪防汛指挥机构,将防洪工作责任分解到各组、必须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防洪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本地区、本单位防洪抢险工作。

  (五)汛期值班制度

  街道及各社区,要安排汛期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四、洪水预报预警及物资准备

  1、预报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局发布的降雨预报进行预警:发生五十年一遇洪水(24小时降雨量达到193.5毫米),或发生百年一遇洪水(24 小时降雨量达到222毫米)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淹没区人员、财产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及抢险工作进展。

  2、灾情上报

  灾情信息主要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组织核实后,应立即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物资准备

  防洪防汛抢险物资需储备:雨鞋、雨衣、编织袋、铁锹、照明器材、救生设备、运输工具等。

  4、运输车辆安排

  由后勤物资保障组随机抽调。

  5、医疗与卫生防疫

  医疗及药品供应工作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抽调身体好、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医生和护士,参加应急救护,同时全力进行监测和消毒,防止各种流行性疫病的发生。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1、公众宣传教育

  由各社区采取印发宣传材料等措施开展公众防御洪水灾害、安全自救、服从统一安排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2、培训和演练

  由街道武装部负责对抢险救援队伍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抢险救援能力;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抢险救援演练,确保预案启动后,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抢险及时有序。

  六、奖惩

  1、奖励

  对在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惩处

  对在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临阵逃脱、拒不执行抢险救援命令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篇5

  为确保汛期城区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防汛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对照我局的职责任务,特制定城区汛期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忍耐”的城管精神,动员城管队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把洪涝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为保护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县城区防汛工作领导,成立局城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协调城区防汛各项工作。同时,以城管大队队员为主体,组建40人的防汛工作应急分队,解xx任队长,宋xx任副队长。应急分队主要是在防汛抢险时,担负应急抢险任务。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

  组 长: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调处,全面指挥城管系统防汛工作。

  副组长:根据出现的险情,协助组长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汛情,为组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组长的指令,指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组织排水、泄洪,负责防汛物资调度,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二)各成员职责

  1、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掌握汛情消息,及时发出防汛警报,在第一时间报送防汛重要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做好防汛指导工作。

  2、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各自管辖区域的巡查防控,及时组织人员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三、工作任务

  1、加强隐患排查。梳理排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逐项消号管理。一是对城区防洪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城区排水主渠管道的畅通情况、最大流量的统计进行实地勘测,依照勘测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紧急情况下的处置预案;二是对城区泄洪闸门进行试闸,检查其闸门的牢固性和相应的整修措施;三是对城区道路的路面排水井的清淤疏通,尤其城区易涝低洼地段进行排水井的`增设,确保路面及时降水;四是对正在施工建设的渠道改造工程进行巡查,对其临时排水渠存在的隐患以函告形式告知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汛期防洪的要求进行渠道的加宽加深,以满足行洪的要求;五是负责督促户外广告业主单位做好汛期广告牌破损、维护等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做好重点防控。当遇特大暴风或连续降大雨天气时,迅速组织人员及时到岗到位,检查疏通各项城市市政设施运行情况;分别对地下排水管道、县城防洪墙,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城南提升泵站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认真巡查,及时对易积水区域进行疏通,确保城区排涝设施安全运转,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凡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立即组织抢险将群众转移安置到安全地方。

  3、强化应急保障。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市政所要认真做好防汛物资、器材、设备等储备和管理工作。

  4、加强值班值守。在汛期各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并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四、职责分工

  (一)区域划分

  城区防汛工作划分为四大区域,职责任务及人员安排如下:

  1、城南新区由黄小平同志负责,负责黄沙港泄洪闸的启闭及区域内的排水防涝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行。

  人员:

  2、奉新大道以东(含奉新大道)由刘海、徐远亮同志负责,重点做好老车站、鹏泰超市、化工厂宿舍、回栏路与冯川路交界处、卫校旁的排水防涝工作、橡皮坝泄洪闸的启闭工作及城区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人员:

  3、奉新大道以西由周胜根、顾永山同志负责,重点做好官背塘小区、圣殿后、农民街第三排的排水防涝工作。

  人员: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压缩站和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安全运行由谢xx、帅xx负责。

  人员:

  (二)主要职责:

  1、加强对管辖区域的巡查,及时掌握辖区设施运行情况;

  2、维护辖区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3、及时疏导被困群众,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维护城区环境卫生和绿化保洁,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城区防汛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对防汛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二)统一思想,服从指挥。防汛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要在汛前做好动员工作,明确分组和工作职责,服从局防汛领导小组调度,恪守职责,对工作不到位而影响防汛任务落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明纪律,强化督查。汛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在接到集合命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集合地点。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值班和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防汛抢险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篇6

  一、总则

  为有效应对城区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防汛指挥部: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相关部门(如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城管局、交通局、卫健委、公安局、消防大队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全面指挥、协调、监督防汛抗洪工作。

  2. 职责分工:

  水利局:负责监测雨情、水情,提供防汛技术支撑,指导水利工程调度。

  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协调救援力量,组织灾害调查评估。

  气象局: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短临预报服务。

  城管局:负责城区排水管网、低洼地带、易积水点的排查与疏通,保障城市排水畅通。

  交通局:保障防汛抢险救灾道路畅通,组织运输防汛物资和疏散人员。

  卫健委:负责灾区医疗救援、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公安局: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消防大队:参与紧急救援,协助疏散被困群众,处置险情。

  三、预警与预防

  1. 预警信息发布:根据气象预报和实时监测数据,由气象局及时发布暴雨、洪水预警信息,防汛指挥部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响应。

  2. 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对城区内的河道、水库、堤防、排水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宣传教育:加强防汛知识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应急响应

  1. 响应级别:根据洪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逐级提升响应级别。

  2. 应急处置:

  抢险救援: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转移受威胁群众至安全地带。

  交通管制:对受洪水影响的主要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排水排涝:启动排水泵站,疏通排水管道,防止城市内涝。

  医疗救治: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做好疾病预防控制。

  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灾情信息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

  五、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理:组织力量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修复受损基础设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2. 总结评估:对防汛抗洪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3. 奖惩机制:对在防汛抗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篇7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发生城市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时,确保城市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惠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火车站地区、综保区(航空港区)建成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各县(市)、上街区可参照本预案制订本辖区的城市防汛预案。

  1.4 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军民结合、联动协作,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1.5 城市防汛特点

  1.5.1 地理特点及雨水系统概况

  郑州市的自然地貌为西南高、东北低,自然坡降达到3.4‰,城市西部与东部地面自然高差达到30余米。排水设施按照雨污水分流的排放体系,雨水系统按照就近排入河道的原则,分别从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七里河等泄洪河道汇入贾鲁河外排;污水由东、西、南、北四大污水干管及北环路、新柳路、农业路、东西大街等支干管系统收集,分别排入五龙口、王新庄、马头岗等污水处理厂。

  1.5.2 汛期降水集中

  我市属大陆性气候,夏季酷热多雨,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汛期内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来势猛、速度快、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

  1.5.3 泄洪能力有限

  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是城区主要泄洪河道,下游河床较高,坡降平缓,泄洪能力低,易造成雨水排放不畅,局部倒灌、漫溢,形成内涝。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

  2.1.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

  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框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下设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汛工作。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组成。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郑州警备区、武警郑州市支队、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安监局、建委、房管局、规划局、交运委、城管局、文广新局、人防办、教育局、环保局、水务局、卫计委、园林局、气象局、公安局、中原区政府、二七区政府、金水区政府、管城区政府、惠济区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保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市南水北调办、市轨道交通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郑州日报社。

  各区政府成立区城市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相应的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作为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分支机构。

  2.1.2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汛工作。

  (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防指的命令;

  (2)全面负责城市防汛工作;

  (3)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指挥长

  市城市防汛领导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全面负责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领导工作。

  (2)副指挥长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由郑州警备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气象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协助指挥长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各区城防指及相关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长委托,行使指挥职权。

  2.2 办事机构

  2.2.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防办),作为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防办根据应急需要,可临时成立技术组、物资组、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和专家顾问组。

  2.2.2 市城防办的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1)执行市防指的指令,负责向市防指报告工作;

  (2)具体负责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防汛工作,开展城市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3)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4)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5)负责推广先进防汛科学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

  (6)通过微博、媒体向社会发布Ⅱ、Ⅲ级应急预警信息;

  (7)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2.3 成员单位职责

  2.3.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郑州警备区、武警郑州支队:根据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发展情况,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

  市工信委:负责监督检查工矿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料准备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城市防汛设施建设和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防汛工程立项审批或核准。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事故的调查处理;汛期加强对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建委、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市轨道交通公司及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部:负责在建工程各施工工地的汛期安全。成立防汛指挥机构,组建防汛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建立完善各种防汛设施,针对每个工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雨季施工措施和应急抢险方案,并合理安排汛期施工进度。

  市房管局:负责市区破旧危房、直管公房的防汛工作。妥善处理各种隐患;及时处置各种险情,确保房屋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市规划局:负责城市防洪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审批;查处整治影响城市防汛的违法违章建设。

  市交运委:负责城市公共交通防汛安全工作,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交通的正常运行;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影响泄洪的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的稳定;确保排水设施、市区河道正常功能;保证市政公用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组织城区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市文广新局、郑州日报社: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安排有关雨情汛情、防汛预警等重要信息的发布。

  市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汛期安全。妥善处理各种隐患;及时处置各种人防工程险情,保证人防工程汛期安全。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救灾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负责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市环保局: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市区河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市水务局:负责对城区外影响城区防汛排涝的出水口、河道进行疏挖清障,保证河道排水畅通。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市级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汛期及洪涝灾害的医疗救治、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等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防汛准备和灾情先期处置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清除市区死树枯枝及可能倒伏的行道树,避免汛期发生伤人事件。加强巡视,发现倒树及时清运,确保道路畅通。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气象信息,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预报,并做好预防宣传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受灾区域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案件;组织协调消防官兵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市南水北调办:负责郑州市城区内南水北调区域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筹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郑州供电公司:负责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严密监控汛期中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

  郑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汛期通信管线安全,保障市民生产生活通信畅通,遇重大灾情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通信保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筹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汛期前负责检查区管道路桥梁设施;对辖区明沟、雨水收水井进行疏挖;及时清理收水井篦上的枝叶等阻水物;对区管道路积水区域进行管控和处置;对拆迁工地采取安全的围挡措施;加强社区防汛工作;负责整改辖区各种商业设施、杆牌箱亭、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设施的防汛措施开展汛期检查及督导。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城市防汛工作。

  2.4 工作机制

  2.4.1 会商机制

  成立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可能发生重大汛情灾害时,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或市城防办主任主持,进行集体会商。

  2.4.2 专家咨询机制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聘请有城市防洪经验的驻郑专家(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城市防汛专家顾问咨询组。市城防办根据需要召集专家组研究汛情,对城市防汛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相关建议;在汛期,专家组针对各种险情,提供科学而有效的抢险意见和方案,供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和各级领导决策参考。必要时,根据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赶赴现场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并通报相关部门。

  3.1.1 气象信息

  市气象局对全市天气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雨情的收集上报和临近短时预报;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的时候,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城防办及相关部门。

  3.1.2 洪涝灾害信息

  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支援和帮助等内容。

  洪涝灾害发生后,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城防指应及时向市城防办报告洪涝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市城防办,由市城防办在1小时内上报市防指。

  3.2 预防与准备

  3.2.1 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市民防御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灾害的思想准备。

  3.2.2 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城市防汛组织领导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2.3 工程准备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分包积水区域及防汛工程,督促指导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强力推进工程建设,特别是今年新增加的市政工程项目较多,在汛期前、汛期中,切实采取强制措施,使各项工程尽早发挥作用。

  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涉及城市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要切实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3.2.4 物资通信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区、乡(镇)街办及各成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合理配置,特别是要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

  确保防汛信息网络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

  3.2.5 防汛预案准备

  (1)各区城市防汛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办防汛机构根据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辖区城市防洪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各类洪水可能造成的危害。

  (2)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健全反应机制。

  3.2.6 防汛日常管理

  城市防汛部门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市防汛设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3 预警

  3.3.1 预警级别

  城市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三个预警级别。

  3.3.2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Ⅲ级):收到大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路面除主要积水区域外不会发生大的积水;个别地下通道、立交桥有可能积水;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危旧房屋、加固不实的人防工事等可能会发生险情;近期掘动道路恢复工程、在建工程易发生险情;如果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少数树木有可能出现倒伏。

  (2)严重(Ⅱ级):收到暴雨、大暴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道路排水设施收水不及,部分道路出现大面积积水;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可能出现积水;部分地下停车场可能进水;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近期道路掘动恢复工程、在建工程易发生险情;城区河道内水量急增;若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易出现倒伏情况;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市区会出现新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3)特别严重(Ⅰ级):收到特大暴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大部分道路出现积水且交通瘫痪,排水设施收水不及;地下通道出现积水断行现象;部分地下停车场进水;近几年出现过大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城区河道内水量骤增,易发生漫溢;若暴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出现倒伏的'情况;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加固不实的人防工程容易引起地面塌陷和房屋倒塌;市区会出现新的、更大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防汛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城市汛情预警级别,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三个级别。

  4.2 Ⅲ级应急响应

  4.2.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全面巡视主要积水区域、道路险段、危桥、危房、在建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路面塌陷情况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积水情况,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抢修。

  (3)河道、市政部门应根据降雨情况,出现三级预警以上时,提前打开河渠、明沟排水闸门,降低河道各种水坝,并严密监控。

  4.2.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市城防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各城防成员单位、防汛机构人员全部到岗,防汛物资、设备到位。

  (3)各抢险队充分做好准备,随时待命投入抢险工作。

  (4)在全面巡视的同时,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地段、危旧房屋及人防工程。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对河道、道路险段、危桥、危旧房屋、人防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地下停车场积水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全面巡视,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3.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市城防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市城防办及各城防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防汛抢险预案,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应迅速赶到各自的防汛责任区内,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3)防汛物资、设备到位,做到随调随用。

  (4)各单位抢险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调度,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工作。

  (5)加强信息沟通,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市城防办,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及时处置险情。

  (6)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重点监视险情易发的道路、桥梁等建筑施工工地及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情发生和发展。

  4.4Ⅰ级应急响应

  4.4.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对河道、道路险段、危桥、危旧房屋、人防工程、在建工程、道路及管线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树木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地下停车场积水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全面巡视,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4.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城市防汛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市防指指挥、副指挥到达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抢险救灾工作。

  (3)全市各防汛单位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要深入一线(险情区域、险情地段),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4)各单位、全市各行业防汛物资、车辆、设备到位,无条件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5)各单位抢险人员应随时待命,接到指令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往险情现场,迅速排除险情或控制险情扩大。

  (6)城市防汛办要加强与驻郑部队联系,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

  (7)各防汛成员单位落实好相关工作。

  市建委、市市政建设中心、轨道公司、市政总公司、市政二公司,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监控,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塌陷、漏水等险情应果断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排险。

  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区防办全面监视积水区域、下穿隧道、市区河道、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做好相关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协调指挥并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工作。

  市人防办按照人防工事汛期的处理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市房管局严密监控危房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早疏散相关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市园林局系统的抢险队伍随时待命,处理相关险情,做好相关工作。

  市交运委启动紧急避险预案,确保汛期乘客和车辆的安全,做好相关工作。

  当桥涵、隧道积水超过30厘米,普通道路积水超过40厘米时,交警和管理部门立即封闭相关路段交通,设置禁止通行标示牌。

  郑州供电公司启动抢险预案,部署电力设备抢险措施。

  其他各城防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监控,及时处置各种险情,并服从市防指统一调度。

  各部门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市城防办,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并及时处置险情或控制险情继续发生。

  4.5 应急升级

  当汛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Ⅲ级响应升级到Ⅱ级响应时,市城防办要及时向市城市防汛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响应。

  当灾情继续扩大或发生防汛突发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由Ⅱ级响应升级到Ⅰ级响应时,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要及时向市防指报告,经市防指指挥长批准后,由市防指宣布并按照相应应急程序启动响应,同时变更预警级别并立即发布。

  在发生城市防汛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以后,由市防指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则作为前线指挥部,负责全市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6 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根据汛情,终止应急响应。

  Ⅱ以下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公布。

  Ⅰ级防汛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市防指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

  5 应急保障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城市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城市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通信管理部门在出现突发事件后,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城市防洪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防洪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各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5.3 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

  各区按规定保证综合抢险队伍到位,预案规定的相关单位保证专业抢险队伍到位,郑州警备区和武警郑州市支队根据要求保证部队到位。

  5.4 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安排抗洪抢险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根据灾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于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立交引道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公安交警按照预案规定进行紧急处置,疏导交通。必要时,保证防汛指挥车辆的使用。

  交通运输部门应准备足够的车辆和设备、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

  5.5 治安与医疗保障

  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城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抢险抗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疾病防控、消杀和医疗巡诊、转运和救治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5.6 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需及时将储备防汛抢险物资相关信息上报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市城防办根据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统一调拨,各区城防办具体实施。各区、乡(镇)街道办、居委会也要根据防汛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以备急需。

  当启动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安排抢险救灾资金。市、区财政部门根据洪涝灾害程度和水毁工程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毁坏的城市防汛排水设施修复工作。

  5.7 社会动员保障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依托网格化及时发现解决防洪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各级武装部做好基干民兵和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动员,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在防汛的关键时期,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 善后处置

  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

  6.1 水毁工程修复

  水利工程、市政设施、铁路、供电、通信、供气、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6.2 其他工作

  其他如疫情病情处理、污染物的清除、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充等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决。

  7责任与奖惩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依据市数字化监督中心的采集数据、媒体报导和日常检查情况,对在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工作评价

  每年由市城防办组织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城市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以促进城市防汛应急工作的开展。

  9 附则

  9.1名词术语

  大雨:雨降如倾盆,模糊成片;洼地积水极快;屋顶有哗哗雨声;12小时内降水量15~3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25~50mm的降雨过程。

  暴雨:12小时内降水量30~7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50~100mm的降雨过程。

  大暴雨:12小时内降水量70~14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100~250mm的降雨过程。

  特大暴雨:12小时内降水量大于14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大于250mm的降雨过程。

  9.2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市城防办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0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篇8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城区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防汛应急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城区实际情况编制。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城区范围内因暴雨、洪水等引发的自然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公众参与、军地协同”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1. 指挥机构:成立城区防汛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成员单位职责: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水情监测信息。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调度、河道巡查及排涝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灾情汇总上报及救援力量调配。

  住建部门:负责城市排水设施检查维护,确保排水畅通。

  交通部门:负责道路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及抢险物资运输。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防汛救灾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

  三、预防与预警

  1. 监测预警:建立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根据气象、水文等部门预测预报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对城区低洼地带、老旧房屋、地下空间、排水设施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3. 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包括沙袋、抽水设备、应急照明、救生器材等,并定期检查更新。

  四、应急响应

  1. 启动条件: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由防汛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 应急响应行动: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迅速进入应急状态。

  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

  组织力量对易积水区域进行排水作业,疏散受威胁群众。

  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做好交通疏导。

  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医疗救护准备,防止灾后疫情发生。

  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理:组织力量对受损设施进行修复,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 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组织对防汛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3. 奖惩机制:对在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

  1. 预案修订: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2. 解释权:本预案由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3.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篇9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城区内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城区防汛抗洪能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地方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城区实际情况编制。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城区范围内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城市内涝、山洪、河流泛滥等紧急情况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和灾后恢复工作。

  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公众参与、军地联动”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防汛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1. 防汛指挥部:成立城区防汛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

  2. 成员单位职责:

  气象部门:负责监测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水务部门:负责河道、水库、排水设施的巡查维护,组织抢险排涝。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灾情统计上报及救援力量调配。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安置。

  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危房的安全检查和人员疏散。

  宣传部门:负责防汛抗洪的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

  三、预防与预警

  1. 监测预警: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并发布预警信息。

  2. 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对城区内的河道、排水管网、低洼地带、危旧房屋等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3. 预案演练:定期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公众的应急反应能力。

  四、应急响应

  1. 响应分级:根据洪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至Ⅳ级),逐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 应急措施: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加强重点区域巡查,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至安全地带。

  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险排涝,修复受损设施。

  调配救援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加强信息发布,稳定社会情绪,引导公众正确应对。

  五、灾后恢复与重建

  1. 灾情评估:组织专业力量对受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2. 恢复生产:指导受灾企业、商户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3. 基础设施修复:优先修复受损的道路、桥梁、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

  4. 心理援助:为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

  5. 总结评估:对防汛抗洪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附则

  1. 预案修订: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 解释权:本预案由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3. 生效日期: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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