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帮

城市内涝应急预案

时间:2024-07-26 08:07:38 文书帮 我要投稿

【合集】城市内涝应急预案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城市内涝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集】城市内涝应急预案5篇

城市内涝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防御城市内涝灾害,减少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保障城市健康有序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城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城市范围内因强降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城市内涝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危害。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公众参与,协调有序: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健全应急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各方参与、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发生内涝灾害时,各相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指挥部

  成立城市内涝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的内涝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部署应急措施,统一调度资源,指挥抢险救援。

  2.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救援力量,提供应急物资保障。

  市住建局:负责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及配套设施,确保排水通畅;组织清理积水,修复受损市政设施。

  市水务局:负责监测河流、湖泊等水体水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水利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暴雨预警预报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保障抢险救援道路畅通,组织群众疏散转移。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设施的安全度汛工作,组织运力运送抢险物资和疏散人员。

  市卫健委:负责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保障灾区群众的健康安全。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和分配应急抢险资金,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三、监测与预警

  1.监测内容

  包括降雨量监测、河流水位监测、城市积水监测等,实时掌握降雨情况和内涝发展态势。

  2.预警发布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明确预警等级、影响范围、注意事项等,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广泛传播。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内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Ⅲ级、Ⅱ级、Ⅰ级三个等级,逐级提升应急响应级别。

  2.应急措施

  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迅速到达灾区。

  疏通排水管道,开启排水设施,排除积水。

  设置警示标志,封闭危险区域,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

  抢修受损市政设施,保障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城市内涝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城市内涝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内涝处置职责,保证内涝处置、救灾工作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原区城区范围内内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内涝灾害包括:强降雨、台风暴雨灾害、城区内涝、江河洪涝、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以及由突发性城市供排水引发的内涝、风暴雨、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内涝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防患于未然,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内涝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3.公众参与,协调有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健全应急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各方参与、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发生内涝灾害和设施险情时,各有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区内涝处置指挥部

  区本级设立内涝处置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城市内涝处置工作,其办事机构内涝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内涝处置办)设在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内涝日常处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设立内涝领导小组。

  1.领导分工

  (1)区委书记、区长负责指挥城市内涝处置工作。

  (2)区委副书记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内涝处置工作。

  (3)分管防洪防汛的副区长具体负责城市内涝处置工作。

  (4)区委副书记、其他区委常委、副区长负责各自分管或联系片的内涝处置工作。

  2.区内涝处置指挥部组织机构

  区内涝处置指挥部由区委书记任总指挥,区长任第一副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第二副指挥,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人武部、区消防大队、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国网吉州供电公司、河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3.区内涝处置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内涝处置工作,拟定全区内涝处置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内涝处置,统一调度全区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内涝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水文站应加强对短历时强降雨的巡测,及时掌握各地雨情,加密对赣江内涝的测验时段,预报最高内涝位、洪峰流量,并在15分钟内报区内涝处置指挥部,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内涝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时,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当赣江出现超警戒水位时,区水利局应加强对城市防洪堤(河东堤、梅林堤)的水位监测,并将运行情况报区内涝处置指挥部。

  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内涝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或溃堤时,区应急管理局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受威胁的群众预警,同时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险情,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①当中、小型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泄洪闸、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批准的内涝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市、区水利部门和市、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如果出现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省内涝处置指挥部。

  ②当中、小型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市、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出现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③当遭遇超标准内涝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向省、市、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提早向水库下游淹没范围发出紧急转移命令。

  3.内涝灾害信息

  (1)内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内涝灾害发生后,区应急、教育、交通、电力、通信、城管、规划建设、水利、农业,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内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并对灾情进一步核实上报。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应收集汇总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落实内涝处置责任人,内涝处置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内涝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内涝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内涝物资,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也应储备足够的内涝物资。

  (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时传递。

  (7)内涝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内涝日常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内涝日常防治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内建设的非内涝建设项目应编制内涝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内涝防治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山洪灾害预警

  当赣江水位上涨,城区出现内涝时,水利局应及时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赣江水文站(吉安站)水位、流量,并通报青原区沿江各乡镇(街道),为预警提供依据。

  3.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有地质灾害的地方,由区自然资源分局协助各乡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人员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乡镇、村、自然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区内涝处置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4.台风灾害预警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下同)信息开始,应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向社会发布,并报告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

  (2)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气象部门和区内涝处置办应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及早将信息传达给指挥部成员单位、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和在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程度,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气象部门预报我区将受台风影响,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线路、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强措施。

  (5)台风将正面影响我区,可能带来强风、强降雨过程,各地应对危房、地质灾害隐患、低洼地带、病险山塘水库等危险地带的人员做好撤离准备工作,必要时立即组织人员安全转移。

  四、应急响应

  (一)内涝应急响应

  1.汛情等级划分

  (1)一般汛情

  ①市气象台发布台风(包括热带风暴,下同)消息阶段;

  ②日降雨量达50~100毫米(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③高山地区风力达到8级。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

  (2)较大汛情

  ①市、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②日降雨量达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达200~300毫米(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③高山地区风力达到9~10级。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

  (3)重大汛情

  ①市、区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②日降雨量达200毫米以上,3小时最大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达300毫米以上;

  ③高山地区风力达到11~12级。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

  (4)特大汛情

  ①台风已正面影响我区;

  ②日降雨量达300毫米以上,3小时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

  ③风力达12级以上。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特大汛情。

  2.防御要求与重点

  (l)防御要求:内涝防御首要任务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发生标准内的内涝,要求不垮坝,不决口,不死人,发生超标准的内涝,要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力争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防御重点:一是病害山塘水库;二是地质灾害隐患点,包括山村、民房、后山陡峭等容易造成崩塌的对象;三是沿江沿溪易冲、易涝区;四是病危房(包括简易棚等),特别是病危校舍。

  3.汛情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或实际出现的雨情、水情、风力等级,确定响应应急措施。

  (1)一般汛情

  ①区内涝处置办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根据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批示通知相关领导参加会商会议。

  ②区内涝处置办加强值班,主任进岗到位,并及时掌握信息;

  ③区内涝处置办向各乡镇和部门通报汛情,并及时下达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有关防灾精神。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内涝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2)较大汛情

  ①区内涝处置办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汛情,指挥部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同时通过市区会商系统向市内涝处置指挥部汇报工作;

  ②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指挥上岗到位,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召开分析会;

  ③区委、区政府或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防御工作,并下发通知到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

  ④联系各片的区四套班子领导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指导防灾工作。

  ⑤区内涝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区各成员单位做好防灾、抢险、救灾工作。

  (3)重大汛情

  ①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指挥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通过省、市、区会商系统向上级政府报告;

  ②区委、区政府领导上岗到位,召开紧急会议,部署防御对策;

  ③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或区委办、区政府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

  ④区委、区政府成立内涝处置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有关规程分组实施。

  ⑤联系各片的区四套班子领导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基层组织、参加当地内涝处置工作。

  (4)特大汛情

  ①区委、区政府作出内涝应急工作部署;

  ②根据江河、水库水情,做好工程调度;

  ③区四套班子领导驻点具体帮助灾区做好抗灾工作;

  ④区卫健委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⑤各地要加强对堤防、山塘水库等水利工程巡查,必要时派出武警到重要工程防守或突击抢险。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讯运营部门要担起保障涝期信息畅通的责任,确保通讯正常畅通。

  2.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在按照以公用通信为主的原则外,应合理组建内涝处置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3.通讯部门应制订涝期通讯保障预案,当出现突发事件后,通讯部门应启动通讯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涝期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涝期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青原历史上的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便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内涝处置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实施。

  (2)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内涝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1)内涝处置队伍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内涝处置的义务。各单位成员、驻区部队、武警和民兵是内涝处置的重要力量。

  ②内涝处置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③调动抢险队伍参加抢险程序:调动驻区部队、武警和民兵参加抢险的,应通过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和区人武部调派。如果需要上级指派部队支援抢险的,区政府应向市内涝处置指挥部提出申请。向上级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④凡进入危险地点、接触有毒物体、易爆物体抢险的,事先必须向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和详细的抢险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指派抢险队伍进入抢险,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3.供电保障

  国网吉州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内涝处置救灾等方面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4.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内涝处置人员、内涝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内涝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医疗保障

  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内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指导灾区防疫消毒,负责救治伤员等工作。

  6.治安保障

  区公安分局及其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内涝处置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内涝处置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内涝处置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区内涝处置指挥部储备纺织袋、救生衣等物资,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乡镇(街道)以及易受内涝威胁的其他单位应结合本地本单位内涝处置的需要按规范储备内涝处置物资。

  (2)物资调拨

  区内涝处置指挥部物资调拨原则:区级内涝处置物资原则上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重点工程的内涝处置急需,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乡镇(街道)以及易受内涝威胁的其他单位应调用自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调用区级的内涝处置储备物资。

  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内涝处置需要时,应向市内涝处置指挥部报告要求调用市级储备的内涝处置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的物资用后给予经济补偿。

  8.资金保障

  区人民政府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内涝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9.社会动员保障

  (1)内涝是社会公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内涝处置的责任。

  (2)汛期各单位应根据内涝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内涝处置工作。

  (3)区内涝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在严重内涝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内涝处置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内涝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内涝处置工作。在内涝处置的关健时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城市内涝应急预案 篇3

  为有效应对城市内涝灾害,减轻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城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城市区域内因强降雨、暴雨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城市内涝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预防工作,同时做好抗灾抢险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级负责,各司其职。

  4.公众参与,协调有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应急机制。

  5.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发生内涝灾害时,迅速响应,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城市内涝应急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总体协调和指挥。

  2.应急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应急信息的汇总和上报。

  3.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包括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内涝灾害的监测预警、抢险救援、交通疏导、人员疏散、医疗救助等工作。

  五、预警与监测

  1.监测体系:建立由气象、水文、住建等部门组成的监测网络,实时收集降雨、水位、河道流量等数据,为预警和决策提供依据。

  2.预警发布:根据监测数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发布内涝预警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六、应急响应

  1.响应等级:根据内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I级、II级、III级、IV级),逐级提升应急响应级别。

  2.应急措施:

  抢险救援:迅速组织抢险队伍和物资,对受淹区域进行排涝作业,营救被困人员。

  交通疏导:加强交通管制和疏导,确保抢险车辆和人员通行顺畅。

  人员疏散:组织受威胁区域的居民和单位人员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

  医疗救助:设立临时医疗点,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运。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和救援进展,引导公众正确应对。

城市内涝应急预案 篇4

  为有效应对城市内涝灾害,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抵御暴雨内涝灾害的应变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城市健康有序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体系与职责

  1.组织机构

  成立市城市内涝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指挥的协调工作。

  2.职责分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内涝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调配应急资源和力量,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组织排水抢险队伍,及时疏通排水管道,排除内涝积水。

  市水务局:负责河道、水库等水利工程的调度和管理,确保排水畅通,防止洪水倒灌。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组织疏散和安置受灾群众。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和预报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为抢险救灾提供气象支持。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和组织运力,保障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的运输工作。

  二、预警与预防

  1.预警信息发布

  市气象局根据天气预测情况,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市应急管理局根据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机制。

  2.预防措施

  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排水畅通。

  对易涝点进行排查和整改,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跨区域的暴雨内涝灾害。

  三、应急响应

  1.响应等级

  根据暴雨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由低到高分为Ⅲ级、Ⅱ级、Ⅰ级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响应行动将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和资源配置。

  2.应急处置

  排水抢险:市住建局组织排水抢险队伍,迅速到达积水现场,采用抽水泵、疏通机等设备排除积水。

  交通疏导: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对积水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确保抢险救灾车辆和人员的通行安全。

  人员疏散:对于受内涝威胁的群众,市公安局、社区等组织力量进行疏散和安置。

  物资保障:市应急管理局协调相关部门调拨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城市内涝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城市内涝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城市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强降雨、暴雨等天气引发的城市内涝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预防预警,做好应急准备。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公众参与,协调有序: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机制。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发生内涝灾害时,迅速响应,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指挥部

  成立市城市内涝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

  2.职责分工

  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城市内涝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调度应急资源。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灾情评估和灾后恢复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城市排水系统的运行管理,组织排水抢险队伍,及时疏通排水管道,降低内涝风险。

  市气象局:提供及时准确的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为内涝预防提供气象支持。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设施的'安全度汛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交通畅通,协调运输救灾物资和疏散人员。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市住建局:负责住宅小区、建筑工地等区域的排水防涝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市卫健委:负责紧急医疗救援、疾病预防与控制等工作,保障灾区群众生命健康。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重大及以上内涝灾害的排涝抢险、营救群众等工作。

  三、预警与预防

  1.预警信息发布

  市气象局根据天气预报和监测数据,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指挥部根据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范准备。

  2.隐患排查与整改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开展城市排水系统、低洼地带、地下空间等内涝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应急准备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准备工作,确保在发生内涝灾害时能够迅速响应。

  四、应急响应

  1.响应等级

  根据内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内涝灾害。

  2.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发生内涝灾害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灾情,指挥部及时汇总分析,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抢险救援:指挥部根据灾情,迅速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重点做好人员疏散、排水排涝、交通疏导等工作。

  医疗救治:市卫健委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群众进行紧急救治,并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社会动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城市内涝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保洁应急预案01-18

应急预案评估报告06-13

应急预案演练方案03-22

地震应急预案方案03-31

活动方案应急预案05-30

防汛应急预案方案04-24

夏季中暑应急预案06-15

活动策划的应急预案05-21

消防应急预案方案03-06

安全应急预案方案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