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时间:2023-02-25 10:04:18 炜玲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故乡》读后感(通用52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故乡》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乡》读后感(通用52篇)

  《故乡》读后感 篇1

  我读过许多关于狗的故事,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男孩比利的'愿望就是要一对浣熊犬,因为家庭经济的关系,父母一直没有同意。比利就准备自已存钱买,他开始设捕猎夹、捉龙虾、抓小鱼和挖蔬菜给捕鱼人。采果子送到爷爷的店卖……经过两年的努力,最终比利终于得到两只心仪的浣熊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比利和他的猎犬一起捕猎,甚至还捉住了浣熊鬼。比利带着他的猎犬参加了捕浣熊大赛,获得了选美大赛和捕浣熊的冠军,得到了极高的声誉。

  在一次看似平常的捕猎中,比利遇到了山狮,两只猎犬一起上,杀死了山狮。可老丹的肚皮被山狮抓破,流出了内脏,小安也受了重伤,第二天早上,老丹就死了,小安不愿独活于世,几天不吃不喝……

  最神奇的是,小安和老丹的坟头间长出了神圣的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撒红色羊齿的种子,难道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吗?

  读了这本书后,有三种力量深深打动了我:坚持、合作、忠诚。

  《故乡》读后感 篇2

  《故乡的榕树》是一篇抒情散文,描写了农村风光,充满浓郁的诗情画意,故乡的榕树读后感。

  这篇课文写久居异乡的“我”带着小儿子在客地大榕树下散步、嬉戏时,由眼前景物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故乡榕树下的一桩桩充满生活情趣和乡土气息的儿时往事,字里行间渗透着作者对养育庇护自己的故乡的眷恋之情。一文表达漂泊异乡的游子对养育庇护自己的故乡深深眷恋之情,抒发对故乡和祖国的思念和热爱。

  这篇文章胜在“真情”,但只有真情,并不一定会写出好文章。《故乡的`榕树》的作者运用了高超的抒情技巧,笔酣墨饱地抒写了思乡的满腔真情。正是这种真情打动了读者,引起共鸣。

  首先是缘物生情。作者住所附近的两棵榕树,引起作者回忆故乡的两棵老榕树,对榕树的描写传神的地描绘反映了作者浓郁的思乡之情。其次是绘景传情。作者进入回忆的第一段,用概举的方法描绘了家乡榕树的四周景色,怀念这些景物,是因为作者对它们充满了喜爱之情。再次是忆事抒情。这篇散文回忆了几件与老榕树有关的童年趣事,通过“忆事”抒发了对亲人的怀念之情 ,使人读了心旌摇荡,浮想联翩。最后是直吐深情。作者在回忆故乡景物和故乡趣事时,有时按捺不住奔涌的激情,采取直接倾吐的方法说出来,情感逼人。这深沉的情感是动人心魄的。文章的最后三段更是直抒胸臆,对故乡的怀念与眷恋之情如火山一样喷发出来。这如泣如诉的语句,仿佛一张大网,把读者完全笼罩其中了。

  《故乡》读后感 篇3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故乡》读后感 篇4

  九岁那年的寒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的童年变得非常有意义。

  美国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要讲述了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两只心爱的浣熊猎犬。家境不好的他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意。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美丽聪明的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和银奖,千辛万苦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比利赢得了最崇高的荣誉。然而却在一次可怕的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不顾一切冲了上去,最终用生命守护了心爱的小主人,深情美丽的小安不愿独自生活与世,也随着老丹走了,它们的坟前在比利搬走的那一天,竟然神奇般的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到:"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的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的红叶掩埋下的童年记忆……

  一段多么美好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我脑海中回荡,让我很激动,同时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我也憧憬在我的童年时光里也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也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逐渐懂得,慢慢成长……

  《故乡》读后感 篇5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

  《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

  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故乡》读后感 篇6

  “露是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每个人都有故乡,每个人都会有在故乡的回忆:一花一草,一水一木;一只昆虫,一个故事。这都包含了我们对故乡的喜爱!

  鲁迅(1881至1936),中国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这本书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在故乡的故事。直抒了和小伙伴们玩耍的快乐时光。一些有趣的人与事,或是一本书。也都是鲁迅先生快乐的'例子。

  关于鲁迅先生,“横眉冷对,戟独仿徨;以笔为枪,战士的形象。”这种原有的思维是不是已经定势了?远不是这么简单:他的爱心,他的情趣,它的丰富多彩。常常被遮蔽、被忽略了。鲁迅从故乡走向开阔的世界与人生。爱是他创作的根。也许,只有读懂了鲁迅的大爱,才算真正读懂了鲁迅。本书从“爱与梦”“人与事”“观与思”等角度,还原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可爱可敬、真实可信的鲁迅。是一部为学生读者编选的鲁迅读本。先生的诸多名著,如《故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风筝》、《雪》等,被选入中小学语文教材,代代相传成为经典。

  故乡的路,坑坑洼洼。时代的改变,让泥地成了水泥路。正如鲁迅所说:“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 篇7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 篇8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书中主要讲了一位小男孩比利攒了两年的钱,买回了两只猎犬。两只猎犬忠诚地陪伴比利捕捉浣熊,并在比赛中获得了胜利。可在一次捕捉中,他们遭遇到一只山狮的攻击,老丹为保护比利而死亡,而小安也因此伤心过度而死去。

  其中,两条猎狗间的真情深深地感动了我。当老丹为保护比利而失去生命后,它的.同伴小安很伤心。小安每天不吃不喝,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前。

  老丹与小安之间真挚的感情,让我不禁想起了我家刚养不久的两只小鸭子。不久前,我兴致勃勃地拿着饭去喂我小鸭子,我刚打开门,可我看到眼前的一幕,我惊呆了!其中一只小鸭居然闭着双眼平躺在地,我赶忙过去,轻轻地用双手将它托起,它竟然一动不动。那一刻我才明白,它死了!另外一只小鸭放声大叫,一直啄我的脚,似乎像多看看对方,我吓得把已经死了的小鸭放在地上,另一只鸭子则不停地“嘎嘎嘎”叫着它,并用那长长的嘴巴不停地安抚着躺在地上的冰冷躯体,我拿着米饭放在它面前,它却不为所动,站在那一动不动,也不吃。忽然,它用嘴夹着一颗米饭,放在已死了的小鸭的面前。从那时起,它每天不吃不喝,一直蹲在已死了的小鸭曾经躺着的地面,似乎在等待着同伴的回来。我惊讶于这两只鸭子间的真情,它们固然不是人,却有着与人类同样赤诚的心。

  动物之间的感情,远远胜过了人类。我们也要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它们,尊重这看似弱小的生命。

  《故乡》读后感 篇9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读后感 篇10

  《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闰土。

  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鲁迅小时候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成长,越来越了解当时社会,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似乎变了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当时的活泼乐观了,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年,他有了等级观念,一种让人厌恶的观念,不过在当时就习以为常了,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

  鲁迅先生已经逝去多年,可他依然活着,他活在我们心中。“横媚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没错,这就是鲁迅一生的真实写照。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了童年的诸多往事。无论故乡发生了多少悲伤难过,回想起来总是让人感叹万分。鲁迅也是这样,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多次写了童年的欢乐。同样的他也写了长大后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理解与厌恶。

  它们扼杀儿童们的本性让其变得残暴无可理喻,然后再影响下一代,所幸这被鲁迅给终结了。

  《故乡》不只是一篇小说,也是中国伟人——鲁迅先生对扩大百姓的呼喊。

  《故乡》读后感 篇11

  你让我懂得了不懈追求,小升初的考试我毫无意外的没有考好,但同样进入县城最好的中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时间和空间就是有这种能力,让人出现质的变化!这次的地震是非常厉害的,整个本州岛面目全非,地震引发的大火烧了整个城镇,并且由于本州岛是沿海地区,所以因为地震还引发了海啸,这次的海啸一直冲到宫廷县德楼,把整个日本本州岛可以说是全部吞没,变成了茫茫的海洋,今天,由于海啸发生,于是引起了漩涡,把东西都捐了进去。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故乡》读后感 篇12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名叫比利的小男孩,一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两只浣熊小猎犬,但比利家很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机智聪明,老丹勇敢善战,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猎的美好时光,在共同的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出色的捕猎高手,在与纯种的猎犬比赛捕猎中,骄傲的为小主人赢回了金奖杯和银奖杯。但是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伙伴,不再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

  伤心的比利决定随父母搬离奥沙克山区,在搬家离去的那天,去老丹和小安坟上告别,惊喜地发现坟上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下红色羊齿草的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长出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让我一次次情不自尽的'落泪,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想实现任何的愿望,都得通过自己的努力。也让我懂得了勇敢、团结、友爱、善良的意义。动物和人一样是有感情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 篇13

  这是一件往事,也是一个有关爱和冒险的精彩故事。它讲述了人和狗之间的点点滴滴。

  小男孩比利做梦都想有一对浣熊猎犬,却被父母断然拒绝。为了实现愿望,比利辛勤地忙碌着:到小溪里捉小鱼、小虾卖给钓鱼人;采野梅到爷爷的杂货店里卖。他的双脚被野梅的刺划得伤痕累累,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天,比利的爸爸送给了比利3个捕兽夹,这使比利欣喜若狂。但他对浣熊猎犬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

  终于,在两年后,比利靠自己的劳动赚到了这宝贵的50美元,买到了两只浣熊猎犬。

  第一次猎浣熊时,浣熊逃到了一棵很大的树上,比利砍倒了那棵大树整整花了两天两夜。虽然他中间休息了一会儿,可他这种毅力还是让我不得不感到佩服。

  在一次猎浣熊比赛中,比利的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凭借自己的实力还获得了金奖杯和300美元,使比利的妈妈感动的落了泪。

  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的'袭击,生命危在旦夕。老单豁出性命保护比利,与山狮同归于尽。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老丹的墓上。

  比利要去镇上生活了,他去和老丹、小安墓前做告别时,惊讶地发现墓上长满了红色的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的家人认为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比利是他自己的上帝。

  这本书让我读了非常感动,老丹的死,小安的绝食,以及羊齿草的出现,都流露出一种深沉的爱。

  《故乡》读后感 篇14

  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这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知道,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这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故乡》读后感 篇15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鲁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 篇16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故乡》读后感 篇17

  这篇文章看起来是写小时候的乡村生活的情趣,但是却写的是对于的故乡的怀念,人们对于故乡的怀念总是因为因为一些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而少年的闰土是引发作者对于家乡怀念的一根导火索,年少的趣事和家乡独特的风景和趣事历历在目。

  作者通过对于“闰土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等语句形象的细节描写来表现对于他印象的'深刻,也体现江南水乡人家的普遍的特点,健康和朴实。

  本文通过闰土也见识到了无数有趣的稀奇事,通过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剌猹、看跳鱼儿等动作,表现闰土的思想的性格特点,也间接的表现当时年少时的单纯和无忧无虑,以及丰富的孩童内心。

  最后通过小伙伴之间互相赠送礼物来表达作者与闰土之间深厚的情谊,同时也表达了作者与家乡之间的羁绊和深切怀念。

  《故乡》读后感 篇18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故乡》读后感 篇19

  我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 篇20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 篇21

  这两天,我读完了《故乡》这篇小说,这篇小说虽然不长,但很吸引我。

  鲁迅在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这个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写出小时候他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猹尽力地刺去……描写了儿时故乡的情景,写了闰土小时的活泼可爱,聪明。同时写了“豆腐西施”的变化,鲁迅把他比喻为“圆规”,都写了他们因为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可悲文章也表现了当封建社会的压力,人们为了生存而失却了自己的灵魂的生活,因为时间的飞逝,因为生存的欲望,使他们从一个可爱,聪明的孩子变成一个衰老拘谨的人。

  《故乡》读后感 篇22

  星期天的早上,我和妈妈一起来到新华书店,在三年级寒假推荐的好书里,最吸引我注意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现在让我来介绍一下书中的内容吧!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是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的家里很穷买不起猎犬。有一天,他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比利每天到河边抓小虾和小鱼卖给钓鱼的人,他还到黑莓丛和山里去找野果做成汁卖给爷爷。经过两年的时间比利终于买到了猎犬。而我却没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

  书中的两只猎犬忠诚、老实陪伴着比利抓浣熊,和他一起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书的结尾让我很伤心,浣熊猎犬和比利遇到了危险,勇敢的猎犬为了保护小主人,其中一只失去了生命,还有一只猎犬因为失去同伴也伤心地死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猎犬对人类是那么友好、忠诚,而猎犬之间也有那么深厚的友谊。这里的小男孩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只要有目标就努力追求,只有真诚地付出总有回报。

  《故乡》读后感 篇23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翻墙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故乡》读后感 篇24

  书是知识的海洋,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月依然去图书馆,依然是借书来看。

  其中鲁迅先生的《故乡》,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乡》讲述了“我”和闰土小时候的.一些故事,作者与闰土在一起很快乐,但过了正月,闰土便要回家。一开始还有交往,可后来却再没有见面。后来,鲁迅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见到了闰土,可闰土却完全变了,鲁迅万万没有想到,两人似乎隔了一堵墙,没了儿时闰土亲切的一声“迅哥儿”,迎来的却是令人心寒的“老爷”,这是两人间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故乡曾经是如此的美好,但它却让活泼的人变得麻木不仁。旧社会真是可悲呀!作者希望故乡未来会变得美好,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希望他们有新的生活,新的道路。

  《故乡》读后感 篇25

  我故乡在江南,我爱故乡的杨梅。

  细雨如丝,一棵棵杨梅树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它们伸展着四季常绿的枝条,一片片狭长的叶子在雨雾中欢笑着。

  端午节过后,杨梅树上挂满了杨梅。

  杨梅圆圆的,和桂圆一样大小,遍身生着小刺。等杨梅渐渐长熟,刺也渐渐软了、平了,摘一个放进嘴里,舌尖触到杨梅那平滑的刺,使人感到细腻而且柔软。

  杨梅先是淡红的,随后变成深红,最后几乎变成黑的了。它不是真得变黑。因为太红了,所以像黑的'。你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满了鲜红的汁水。没有熟透的杨梅又酸又甜,熟透了就甜津津的,叫人越吃越爱吃。

  我小时候,有一次吃杨梅,吃的太多,发觉牙齿又酸又软,连豆腐也咬不动了。我才知道杨梅虽然熟透了,酸味还是有的。因为它太甜,吃起来就不觉得酸了,吃饱了杨梅再吃别的东西,才感觉到牙齿被它酸倒了。

  《故乡》读后感 篇26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近代中国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中国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中国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故乡》读后感 篇27

  这篇小说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小说,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小说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小说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故乡》读后感 篇28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这篇文章是写的闰土少年和中年时的对比:少年的闰土是紫红的小脸蛋,头戴一顶小毡帽,项上戴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中年的闰土却大不相同,他身材高大脸色灰黄有皱纹,眼周围红肿双手粗糙,浑身瑟缩。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

  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故乡》读后感 篇29

  文中的杨二嫂又是个怎样的人呢?从全篇来看,二十年以前的她,曾经是一个拥有“豆腐西施”美名的'女子,也是一个拥有很高修养的女子。但二十年后呢?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都认不出来。而对于她的样子,鲁迅也只

  找到一个形容词——“圆规”。不仅如此,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有美丽的姿态,但是唯独她那对美的追求还保留着。她有着当时社会中代表的特征形象——自私、尖刻、贪婪、势力、爱搬弄是非的小市民。

  而水生和宏儿这两个孩子,大概就是这个社会中唯一的希望。相比较而言,鲁迅的希望似乎非常遥不可及——为让人民从这种麻木不仁的社会中走出来。的确,这种愿望对于鲁迅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力不从心,很难实现。

  所以,读了《故乡》之后,我要更加珍惜如今优越的社会生存条件。让自己不懦弱,与任何人都是平等相处,也要努力学习,让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更向前迈进一步。

  《故乡》读后感 篇30

  到这篇文章已经感受到读后感的笔记与运笔书写的认真程度会影响思路,这也就是说读书写字是两个基本点,书中的意境与自己的价值观是两个基本点,这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

  文中第一段对故乡和家乡的区分给了我这样笨嘴拙舌的人一个新的说辞,我的确遇到别人问我老家是哪的,脑子里词汇少,而且也不想费口舌就直接说住址,有时候会看看对方是哪的人好,确定一下范围,但是最终还是不想多费口舌。

  对芥菜的描写引经据典价值多样,但似乎故乡的人不太加以利用,只是采取食用。

  黄花麦果和紫云英都与祭祀有关,黄花麦果,可做成糕点,小孩们特别喜欢。在北京的'家乡也有售卖,但没有作者故乡儿时的味道了。

  紫云英价值多样,却是一种被见识的植物,作者引用了日本的经典“在女人里边,不曾采过紫云英的恐怕未必有吧”这个里边的女人说的是日本的女人吗?

  现在城区里的野菜都长在公园里吧,可以在生长的季节里采点做包子馅烙个糊饼之类的。

  《故乡》读后感 篇31

  今天,我读了故乡的芦苇,很受感动,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奋动着作者的缕缕情思,文中作叙述的小河,野花,没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经过作者饱蘸深情的笔,都显现的非常美丽,迷人。作者博物馆从它的作衬托,然后突出描写芦苇朴实而又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用途,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由此得以升华。

  然而,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却是故乡的芦苇。这段写作者对故乡的芦苇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忘怀。

  生我养我的故乡啊,你给我留下多少梦幻般的,缤纷的记忆----这段写作者在故乡的`,故乡的芦苇丛给了他很的回忆。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每一株花草树木都有生命,所以我们爱护这些花草树木。

  我爱自己的家乡,爱家乡的一草一木,爱我身边的每一件东西。我们一起行动吧!一定要爱护这些花草树木和身边的每件东西。

  《故乡》读后感 篇32

  橡树和芦苇主要讲了一棵橡树和一棵芦苇是邻居。一天橡树对芦苇说:“上苍对你太不公平了,你长的这么瘦小,连一只小小的麻雀都能把你压弯,当微风在水面上吹过,你就不停的打颤,还左右摇摆,那副样子真叫人心疼。再看看我身材高大魁梧,我不仅能遮住太阳的光线,还敢和旋风雷电搏斗。我傲然屹立在天地之间,任何力量都不能把我摧毁。”

  芦苇说:“橡树兄弟,我并不像你说的那么柔弱。当狂风袭来时我会弯腰但不会折腰,狂风对我也没有办法。”

  它的`话还没说完,一阵狂风吹来。风暴过后,芦苇抖落身上的雨水,挺直了腰,发现他的邻居橡树只剩下一堆枯枝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橡树虽然高大魁梧但是经不起风雨的吹打,所以我们不要拿别人的短处和自己的长处比,要学会取长补短。

  《故乡》读后感 篇33

  在寒假,我看了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故事的主人公——比利,在十岁的时候患上了恋狗症,而父母爱莫能助。于是比利通过买野果子来攒钱,通过积累,比利终于拥有了两只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老丹和浣熊在捕猎大赛中得了金奖,可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山狮,丹为了保护比利而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也死了。

  这本书让我领悟了许多道理。我读丹为了小主人而牺牲的时候,我不经为这是狗对人的忠诚,后来我才明白这是狗与主人间那真挚的爱。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它是一本让我无法忘怀的'书。

  我希望我也像比利那样有一只宠物,我会给它吃很多东西,让它吃饱喝足。晚上,我会带它散步,我会在家里给它建狗窝……。

  这是一本很好的有关冒险和爱的书。

  《故乡》读后感 篇34

  这是一篇状物的文章,写了杨梅树和杨梅果,重点写了杨梅果的形状、颜色和味道,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热爱故乡杨梅的思想感情。文章脉络清晰,词句优美,耐人回味。

  正好,我爸爸的一个朋友从温州给我带来了那里的最有名的水果“杨梅”。

  杨梅圆圆的,满身都是尖尖的刺,浑身都是紫红色的`,闻一闻,就会感觉一阵酸酸的甜甜的香味迎面扑来,会让你胃口大开。我拿一个放进了嘴里,当舌尖触到杨梅那平滑的刺,啊真甜啊!我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上了鲜红的汁水。

  我刚吃了一个,感觉杨梅很酸,我就不吃了。妈妈对我说:“杨梅的营养十分丰富,郑州可是非常少见的哦。”在妈妈的诱惑下,我拿起杨梅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我吃了一个又一个感觉不酸反而变甜了,我渐渐地喜欢吃杨梅了。我品味其中的喜爱之情。而体会作者思念故乡,热爱家乡的深厚感情。

  《故乡》读后感 篇35

  最近,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

  1、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2、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3、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

  4、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作者笔下的故乡那么凄凉、那么黑暗,居然能把一个如此活泼的人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无法想象那就是我从小成长的地方,那就是我美丽而亲切的外婆家。幸亏我生活在现在这样幸福美好的时候,不用为生活担心。我的生活如此多娇!

  《故乡》读后感 篇36

  读书随笔 《故乡》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也是鲁迅心中的传奇人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的.脸上尽是沧桑。他变了,他头上是一顶破旧的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他变的陌生。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这一刻他等了很久!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让鲁迅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墙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

  《故乡》读后感 篇37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一朝再回,本该近乡情怯的鲁迅,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是如何的一种情感?

  在默读了几遍《故乡》这篇文章后,我渐渐体会到了这种情感。

  我曾学过《少年闰土》这篇文章,里面机智伶俐、见多识广的闰土,是鲁迅的`朋友。但如今20年已逝,闰土见到儿时的玩伴,称呼的却是“老爷,一个勤劳善良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又想到了老舍笔下的祥子——老实厚那个活泼善良的祥子,上帝却从未眷顾他,他也终究被社会的苦难所打败,成了一个社会上的行尸走肉。他与闰土的命运相似,社会的黑暗的摧残,使普通的农民受到压迫,思想上受到了束缚,连儿时的纯真友谊,都在用金钱和地位衡量。

  文章还刻画了另一个生动的形象一杨二嫂,这个女子的言行都流露出一种小市民的斤斤计较、爱占便宜,可笑又可怜,故乡不是记忆里温情的故乡,在黑暗的现实中,变得陌生,变得腐朽。

  所幸,文中的宏儿和水生,似乎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而鲁迅也在最后提出:“希望本无所谓有,也无所无。”在现实生活里,可以发掘出希望,因此,鲁迅他仍要怀揣希望的火种,同漫漫长夜作斗争,秉烛为明,但以血荐轩辕。

  《故乡》读后感 篇38

  鲁迅的《故乡》,我从上学就读,现在教学了,仍在读。以前也没觉得多么好。但是今年看了电影《突出重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时,突然佩服起鲁迅的睿智来。

  《故乡》中闰土辛苦麻木的生活,杨二嫂辛苦恣睢的生活,“我”辛苦辗转的生活。“我”不希望“我们”的下一辈像“我们”那样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翻开中国近代史,为了这个新生活,中国的许多革命志士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尽管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他们的.名字,但他们却实实在在为之奋斗过。电影《突出重围》就是用音光声的效果给我们视觉听觉的冲击,让我们具体感受到这段普普通通的文字后面带给当时以及后人的革命效果。

  那一刻,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今天可以人人平等的生活,得益于那些革命志士。

  用鲁迅《故乡》的结尾: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对那些有名字没名字的革命志士致意崇高的谢意!

  《故乡》读后感 篇39

  我这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但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明白,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明白,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能够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必须还是以哥弟称。

  《故乡》读后感 篇40

  《故乡》是一部很有名的小说集,里面汇集了狂人日记、药、故乡、阿Q正传等有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

  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

  《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近,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

  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

  《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

  《故乡》读后感 篇41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故乡》读后感 篇42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 篇43

  今天我读了《小鸭子寻故乡》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记叙了小鸭子一出生就寻故乡的事。

  小鸭子比其它鸭子都大,它老爱问问题。一天,鸭妈妈告诉它鸭子的故乡在一个叫“河”的美丽地方,小鸭子发誓一定要找到自己的`故乡,于是它趁鸭场管理员不注意逃了出来。寻找故乡的路上危险重重,它决定先找水喝。小鸭子发现了一小汪水,谁知这是一只老龟的领地,老龟招待小鸭子喝了水,送小鸭子上路了。小鸭子在途中发现工厂里都流出脏兮兮的水,再往前一点,小鸭子发现了一条“河”,它高兴的跳了进去,却又发现这不是河,而是黏糊糊的泥水,小鸭子马上就要陷下去了,它大喊“救命啊!”,一头大水牛把小鸭子救上岸来,大水牛听了小鸭子的遭遇和经历后,劝小鸭子回家,它的家乡已经没有了。小鸭子却倔强地摇了摇头,它想:我一定要把这一切告诉人类,让他们还我们美丽的故乡。

  这个故事给我很多感想,希望人类不要再滥伐森林、开垦荒地,造成水土流失这种现象,也希望工厂里冒出的黑烟不再污染空气,流出的脏水污染清澈的小河了。请还动物们一个美丽的故乡,还给地球她原来美丽的容貌吧!

  《故乡》读后感 篇44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故乡》读后感 篇45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十分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能够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我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那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头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能够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终,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头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 篇46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故乡》读后感 篇47

  昨晚梦到我和高中好友合力救了一个人,一个小说里的人,然后被警察找到,我们惊呼,我国法律不允许这样的,这是私藏罪犯......

  ……嗯……这本来就是一个记录做梦的号……

  我和欧阳要帮青柳雅春逃出国内,在一个渡口,有便衣警察追他,我们拦住警察,青柳雅春过了铁索桥以后用刀割断了大桥,警察过不去了,就走了。

  后来我回去的路上过河却不小心掉进江里,水越来越深…岸边无人救我。忽然洪水就把我冲到了浅滩……我得救了,身上的羽绒服巨沉。

  等我回家,接到警察电话一定要我交代全过程,并且说我是私藏罪犯,我当时就惊慌了………

  在我对《金色故乡》着迷的时候,我十分坚信青柳雅春,对他同情,为他祈祷,我想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人也一定会帮他。但是梦里我的确帮了他,却被后果吓到惊醒,看来我还是怕牵连自己……我那么佩服小说里的那些人,那些帮助过青柳雅春的.朋友、前恋人、路人、警察、前同事……那一个个充满正义感的人。

  正义一直在,屈辱不算什么,懂你信你的人会一直站在你身后。

  对不信任你的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快跑吧。

  《故乡》读后感 篇48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也要明白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读后感 篇49

  最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故乡》。读完之后感受甚多故写下此文!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平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润土的思想可以说是已经完全的麻木和呆滞,在他的眼中更多的.是等级封建制度的约束。对于一些我们不可以改变的外界因素,我们只有接受但我们可以改变可以控制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要在逆境当中找到希望,并有顽强的毅力,决不可随波逐流。

  《故乡》读后感 篇50

  当天真自由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书架上,一本蓝封皮的书总放置在那,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第第读起它,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流泪: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在2年艰辛的存款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他和它们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为比利得了捕猎大赛的金奖杯,捕获浣熊鬼......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更不愿独活于世上......

  读完故事,我竟发现,泪,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脸庞,是呀,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毅力,有广度,有深度,更有分量,令人敬畏。在那个朴素,质朴的年代,人们平和,谦逊,却扮演着凡人中的英雄角色。文中两只可爱的猎犬勇敢,聪明,在小主人遇到危机挺身而出,护主,爱主的情感洋溢在字码之情。

  放下书,将书慢慢放回书架,我踱步到窗前,回味书的内容,突然间,猛然醒悟:原来这就是生死与共的情谊......

  《故乡》读后感 篇51

  这本书是爸爸给我买的,这本书是著名的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这本书是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一对猎犬的故事。

  现在就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辛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地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读了这本书,我最佩服的猎犬老丹,因为它用生命保护了自己的主人,所以这是我佩服的猎犬。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有困难必须勇敢面对,不能退缩。听了我的介绍,一定是动心了吧,心动不如行动,快来问我借吧!

  《故乡》读后感 篇52

  大马哈鱼的生命旅途是怎样震撼人心啊!污染的江水,居然出自万物之灵人类之手,与坚韧的大马哈鱼比,人类多么的丑陋啊!《故乡河》是杨红樱的作品,故事讲的是:“小蛙人”为了看大马哈鱼怎样回故乡的`,于是,就和大马哈鱼一起踏上了回乡之旅。在途中,小蛙人与一条叫鲑鲑的大马哈鱼成了伙伴,鲑鲑告诉他,这是他的第一次回家乡。可小蛙人知道,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回家。因为到许多地方后,因为人类污染,有多少鱼死在水里,从远处看,鱼肚皮多得水都像一条白色的哈达,献给那些不屈不挠,活下来的大马哈鱼。

  大马哈鱼的生命旅途是怎样震撼人心啊!污染的江水,居然出自万物之灵人类之手,与坚韧的大马哈鱼比,人类多么的丑陋无比啊!

  大马哈鱼思乡之情是谁也比不了的,不管有多艰辛,不管有多困难,它们总会齐心协力的克服。我为这精神而感动,而赞叹!

  看着这些大马哈鱼,有些身在他乡异国的人们,也会想起自己日日夜夜思念的故乡吧?只要我们永不放弃,一定可以再回那美丽的家乡。就像大马哈鱼一样。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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