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龙族》读后感

时间:2023-03-17 08:13:1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龙族》读后感4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龙族》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龙族》读后感4篇

《龙族》读后感1

  “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路,才能被称作男人。”鲍勃迪伦。

  今天凌晨一点,翻来覆去毫无睡意的我想着要不看会儿小说吧,反正睡不着。但是我的手机里并没有读书软件,我也并不想为此多下载一个软件占用手机内存。突然想起,微信读书好像有小程序,于是我就点开了微信读书。在首页的中间是龙五,听说龙五开始连载很久了,我却从来没有去看过。我非常不喜欢追正在更新的东西,“未完待续”的感觉让我感到不舒服。我一般都是等一本书或者一部剧完结了再看。

  无聊让我开始读起了龙五。第一次看龙族真的在很久很久以前了,好像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得承认,我当时根本读不懂龙族,或者说现在我在读书这一方面也没什么长进,还是读不懂龙族里很多地方。从前,我误会凯撒和诺诺那不是爱,现在,我还是觉得诺诺爱的其实是路明非。从模糊的记忆里,我只能记起我当时是很喜欢看龙族的,但具体有多喜欢,喜欢的感觉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从我看完龙五的第一页后,我记起来了那种感觉。我好像回到了那个我原本去过但已经很久没去的世界里,我的心情完全被这个世界牵动。说起来有点中二,但我觉得龙族那个世界确实是存在我的脑海里的一个角落的。时间在那个角落里会静止,只有当我读龙族的时候,时间才在那个世界里流动。这么多年过去了,龙族里所有的角色还是好好地活在那个角落。

  时间对那个世界产生不了什么影响,但时间对我产生了很多影响。我读到龙五的一些情节,比如加索图家族随随便便就豪掷多少多少亿购买武器航母对抗一个国家,的`时候,我居然会觉得这没什么可信度,太中二了。可是,这本来就是一个科幻小说啊,小时候我从来不会在意科幻小说的真实性。我每质疑一次龙五的情节,我能感觉到我脑海里的那个世界就坍塌了一点。

  以前读龙一二三四的时候,我一直觉得龙族的主色调是热血。龙二还是龙三其实也挺悲伤的,楚子航和夏弥是我读过最悲伤的爱情故事了,但是小时候对儿女情长这种事并没有特别敏感,总得来说龙族在我心中一直是一部科幻动作片。但是龙五从一开始就让我难过得想落泪,每个我曾经那么熟悉的角色不是告别就是在告别的路上,每个句子仿佛都是为了最后的告别做铺垫。读到一半,我实在读不下去了,在很想知道后面的剧情和逃避后面的剧情里又有人离去之间,我选择了后者。我不想大家一个个这么快离开我脑海里的那个世界。我对每个角色是真的有感情的。

  龙五里面有一段非常戳我的情节,大概就是,路明非所经历的逃亡早在多年前就被预见了,且逃亡路线也早已被规划好。他终有一天会开着一辆巨大的车,带着他心爱的女孩,载着他过命的兄弟,在望不到尽头的公路上奔驰。可能这就是宿命吧,中二又浪漫的宿命。我很羡慕。小时候,我觉得我长大后会变成一个很酷的人,自己一个人开着车环游世界,不用担心人身安全也不用知道目的地,就一直开下去就好了。19岁的我却还没有拿到驾照,被生活中各种小事困扰,不知道小时候的我会不会看不起现在的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吧,我没有成为你希望的样子,但我还是会好好生活的,在不给家人朋友带来不好的影响的前提下,努力做一个能被“你”看得起的人。

《龙族》读后感2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死小孩,楚子航或者路明非。”起初看《龙族》是因为与书中的主角路明非产生了共鸣——一个普通的衰小孩,成绩一般,默默暗恋一个女孩,人缘不好,还有孤独。虽然在小说的设定中混血种因为血之哀的存在,本就会有强烈的孤独感。但路明非的孤独不同,它是作为一个普通人却无法融入到交际圈里,甚至无法得到其他人认可而产生的孤独感。这也是为什么他喜欢爬到天台,一个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

  路明非18岁前的世界是暗淡的,甚至在毕业聚会上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而且对象是同一个女孩。他慢慢的蹲下,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在这时候,门被用力的推开,阳光强烈地照射进来,一位红发的天使踏了进来,每一步都带着光,然后狠狠一拽,将他从暗淡的世界拽了出来。

  新的世界里,路明非遇到了来自同一所高中的`师兄——楚子航。与我们的主角不同,楚子航可以说是极其优秀,成绩优异而且长得帅,虽说是个“面瘫”,但是非常受女生欢迎。然而他也孤独,内心孤独,只他将自己完美的伪装了起来。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一个雨夜,一个颠覆了他的世界的雨夜。所以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别人可能以为他耍帅,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那个他在雨夜失去的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楚子航的亲生父亲。他内心的孤独源自于地铁深处的尼伯龙根,在那里长眠着他喜欢过的一个女孩。

  虽然他们都是衰小孩,但他们都有着自己的执念和一颗变强的心。哪怕弱如路明非也会在危机关头用生命交换的方式去救即将死去的诺诺,去保护昏迷的杀胚师兄,去为死去的绘梨衣报仇。

  想写的想说的有很多,奈何文笔不够好,最后用小说绘里一首关于龙族的诗做结。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一起点燃孤单、迷茫,热血与燃放。

《龙族》读后感3

  “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只需怀着勇气等待。” ——江南《龙族》

  《龙族》,讲的是一个普通的懵懂高中生,一封来自卡塞尔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黑色的直升机划过天际,陌生国度的大门向他缓缓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上不平凡的屠龙之路。这是一个关于热血与抗争,孤独与成长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们都有自己的孤独。这些孤独的男孩们和女孩们汇集在这里,便成了《龙族》这部小说。

  首先看到《龙族》这两个字,会先想到的是什么?玄幻,热血,死斗诸如此类题材的。但是主角偏偏是一个平凡,孤独的废材。

  主人公路明非每天醒来都要面对婶婶的唠叨,表弟的白眼。在学校里,没有一个男孩愿意真心和他交朋友,没有一个女孩愿意多看他一眼。他喜欢的女孩在别人怀里一脸幸福,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那个女孩,但是他却还是小心翼翼的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周围的人都说他是个衰小孩,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个衰小孩。要实力没实力,要好看这张脸也没什么特别的。而路明非想要掩饰这些,所以他嘴里才那么多的烂话。简而言之他的人生就是一个悲剧。

  但是有一天,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给他寄来一封信,说他是不可多得的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人才。他的人生终于有了光芒。

  而卡塞尔学院却处处透露着神秘——奇怪的课程、搞笑的学长、疯狂的教师、骄傲的`同学等等。路明非一进入这个学院就遭遇了无数怪事,不过好在他终于交到了一群难兄难弟们。富商之子楚子航,屠龙世家之子凯撒……还有一群可爱的女孩们——诺诺、苏西、夏弥。衰衰的路明非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废材和没有价值的人,有的只是被放错位置的人。

  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衰仔路明非,还是富商之子楚子航,亦或者出身豪门的凯撒,他们都有着灰暗孤独的过往,但是他们又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从未得过且过,而是拼尽全力的在反抗命运,就像江南在书中写的一样,试图将命运踏于自己足下。即使这个过程漫长而又痛苦,结果可能往往不尽人意,但是无论前方是一条多么悲伤的路,没有一个人想要离开。我们或许也曾像路明非一样浑浑噩噩度过了十几年的时光,和他一样有着一段孤独的人生,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自己。“当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不要总是对自己的缺点耿耿于怀,不要总是揪着一个错误不放手,如果换个角度看,你的缺点恰恰是另一个位置的优点呢?我们要做的不仅是发扬自己的长处,也要善于把自己的缺点变为优点,这样即使是咸鱼也能翻身。

  《龙族》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一场文字盛宴,它更像是一场关于青春的,关于热血的,关于成长的,关于孤独的体验。在这里,我们能看到许多我们的影子,我们都和书中的路明非一样,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世界的救世主,一群像电影中的黑衣人簇拥着自己,周围人都对自己抱有羡慕和敬畏的眼神……这对于年轻和曾经年轻过的人,这本书的魅力不可抗拒。

《龙族》读后感4

  《龙族》写的并非只是路明非的故事,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故事。没有人会喜欢孤独,只是比起失望、随欲,以及冷热交替后的纷纷攘攘,孤独会让人更踏实罢了。比起那个蔫怂蔫怂的衰小孩,我们还是太过幸福。

  你要是也看星星,你就会想啊,要是没有外星人,宇宙那么大,直径几百亿光年,一束光从宇宙这头跑几百亿年才能跑到那头,中间要经过很多很多星系,但是只有在地球的时候才能遇到人,但是光经过地球连一秒钟都不要,几百亿光年里只有一秒钟会遇到人,那才很奇怪,对不对?那个坐在天台上的衰小孩就会这样看着星星,脑海里想着奇怪的问题。

  那个或许孤独的衰小孩,其实没有那么孤独吧。仅仅是因为血之哀吧。比孤独更可悲的事情,就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很孤独,或者分明很孤独,却把自己都骗得相信自己不孤独。每天与两三个女生保持联系,QQ、微信、微博不断地切换,密切关注所有和自己有关的@。每每到深夜,当朋友圈不在更新,当微博热门刷到重复信息越来越多,才会选择放下手机去睡觉。一天天就这样的过去。

  我想要显得自己不是那么孤独,就习惯了白天的装疯卖傻。谁又能懂得我名字背后的故事呢?只不过是一个窝在黑暗角落里的loser罢了,对着镜子讲述着只有自己才能听懂的悲伤故事。如果可以,每天都是太阳照常升起的日子,换上笑脸,面对所以人。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用写字来记录和表达情绪。这比我说话要有重量,也比我说话要表达的好。一路上遇到很多人,走走停停。有的人与我挥手告别,有的人选择不告而别。或多或少让我的思绪多几分,遇见和离别同时上演。好像一个人久了,被各种新鲜事物迷了眼,处处留意,最后一声叹息发出,却也不知是何归属了。我不知道我留下了什么,因为一切都太平静。舟过水无痕,因为一切都太热闹,我的声音被完全掩盖,那么我留下了什么?记忆都开始模糊,我以为是老了。后来发现是回忆舍弃了我。我开始感受到自己的变化。变得开始有所畏,变得开始无所谓,是好是坏恐怕连我自己都判断不了,更无法拒绝这些变化,但是我的心里还是藏着些许期许。

  这个世界有多大,取决于你认识多少人,你每认识一个人,世界对你来说就会变大一些。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城市,有东京、巴黎、开罗、伦敦、伊斯坦布尔……但很多城市对你来说只是名字罢了,你没去过那里,那里也没有你想要拜访的人,所以它们其实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人,但你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东西,可真正属于你的世界其实是很小的,只是你去过的地方吃过的东西和见过的落日,还有会在乎你死活的朋友。世界喜不喜欢你,只取决于你的朋友喜不喜欢你,每个人都有几个真正的好朋友,他们喜欢你,就是这个世界喜欢你了。幸运的是,这个世界还喜欢着我!

  我们结婚吧....我不要洁白无瑕的婚纱、不要几克拉的钻戒、不要铺张浪费的婚礼、不要冠冕堂皇的誓词、只要有你陪我一起走过这一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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