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双城记的读后感

时间:2023-04-08 08:39:0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双城记的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双城记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双城记的读后感

双城记的读后感1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历史小说。其中“双城”分别是指英国伦敦和法国巴黎,以梅尼特一家充满爱与冒险的故事为主要情节,这其中有贵族的残暴、人民的愤怒,当然还有更多。下面

  作家确实绕不过他所存在的那个时代,无论他多么富有想象力和预测能力。狄更斯,这个生活于19世界的伟大作家无论如何在写作的过程中逃不过他对于历史宏大叙事的极度观照。

  是啊,一个作家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怎么可能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呢?带着强烈的历史痕迹,忠实于自己对于时代的感觉和思考——这也许是他之所以伟大的特征之一吧。

  近来,好不容易看完了《双城记》。说来惭愧,中学时候的英语教材里有它的相关节选,而对于整部作品的一知半解和断章取义竟然被我当成了一种想像通读之后的思想资源。

  当冷静下来,重新回归这一伟大文本的时候,我才豁然发现自己的浅薄与矜夸。当然,似乎这不是我第一次重新回归文本,沉浸当中享受文本之美,也不是我第一次由一部部作品而突然间发现自己的浅薄与矜夸,所以面对前人及其作品,我诚惶诚恐,无比敬畏。

  《双城记》究竟是一部怎样的作品?我想答文学史当中已经有了公断,说他是现实主义的巨著。然而,当我们的文学史当研究从阶级论的“余毒”当中“幡然醒悟”之后才承认爱情在整部作品里面的分量——这或许是一种反拨,在强烈的阶级断之后,有些研究者又将之作为一个爱情文本来进行解读——这不难理解,文本当中露西与达奈的爱情,卡顿对露西的爱,这些都可以说是爱情。尤其是卡顿主动代替达奈赴死时的表白,更是感人至深。“爱的无私奉献。”有研究者这样概括。

  我想这种爱并非仅仅爱情。还有亲情,露西从法国千里迢迢将马内特医生带回伦敦,然后帮他恢复心理和身体健康;马内特医生帮助女儿,并在第一次时将达奈从狱中救出;洛里先生对于马内特一家的友谊……这些都超越了爱情的范畴,综合之不难直接升华到一个纯粹的“爱”字上。

  爱,人类的永恒之爱,它包括爱情之爱、亲情之爱、友谊之爱、长幼互敬之爱,等等。

  但作为一个对社会有着强烈的体验和感知能力的人,一个对于社会发展有着强烈的思考和分析能力的人,狄更斯不会仅仅热衷于描写一个家庭内部的爱,更何况在19世纪那个风云变幻、激荡而富有生机的时代。

  狄更斯究竟在思考什么?阅读《双城记》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在小说的结尾,狄更斯提到文本当中的历史背景——法国大革命时期,并且提到了吉伦特派代表人物之一罗兰夫人被压上断头台后,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双城记的读后感2

  狄更斯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将巴黎、伦敦两大城市连接起来。小说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以及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最终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

  小说既有波澜壮阔的历史,也有感人肺腑的故事。作者在书中使用了大量的对比,尤其是开篇就使用最高级进行排比对比,仿佛再现了作者所描绘的场景,昌盛又衰微;笃诚又多疑;光明又黑暗;希望又伴随着失望;感觉无所不有,又好似一无所有,给读者强烈的震撼。

  其实不仅是小说的情结扑朔迷离,我自己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也是一种扑朔迷离的状态,读了,好像什么也没读。

  虽然对于这本书只是一知半解,但我也太会重读的。从古至今,留给我们的经典有太多了,你想要全都读懂是很难的,品尝经典是需要时间和精力的,除非自己的工作需要对其研究。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读这本书是被开篇所吸引,后来又被其字里行间所展现的人道情怀所征服。如西德尼卡顿所言——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而牺牲。看到这些话,我相信没有人会不为所动吧。

  其次就是曼内特,他深爱着自己的女儿,在经历残酷的磨难后愿为女儿放下心中的仇恨,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这不禁让人感叹爱的伟大!

  小说是这样结尾的:我现在正在做一件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既然决定了要做,那么就整装待发,积极面对。

  当然我们在阅读时,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虽是大师所做,但毕竟时代在变,我们应用当下的眼光进行批评阅读。

双城记的读后感3

  我是读完这部文学作品之后立刻写这篇读后感的,真是太精彩了,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特别是读到最后两三章的时候,原先迷茫如大雾般的情节慢慢地似受到初生的阳光而将迷雾驱散后的天空一般明朗起来。怪不得作者狄更斯自述,这部小说使他“深受感动,无比兴奋”,并且渴望能亲自在舞台上扮演西德尼·卡顿。

  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双城记的读后感4

  那是一个既美好又糟糕的时代,那是一个既明智又愚蠢的年代。《双城记》的开篇之言就说明了这不是一部非黑即白、评论正确与否的历史小说。以18世纪法国大革命作为小说背景,讲述了发生在巴黎和伦敦这两座古老城市,巴士底监狱囚犯曼内特医生一家出逃,女儿与贵族青年达尔内相恋的故事,从中反映出封建贵族势力与贫民阶级对立的尖锐矛盾,批判了封建贵族阶级对下层阶级残酷无情的压迫与剥削,也歌颂了卡尔顿为爱情献身、奉献自我的英雄壮举以及法语教师达尔内反对压迫、自力更生的资产阶级进步思想。

  小说篇幅巨大、描写生动,刻画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人物形象。比如,看似孤僻桀骜、消极颓废的卡尔顿,他的内心却是那么的.善良和温柔,为了成全自己的爱人,他牺牲自己顶替达尔内,毅然选择去断头台赴死,伟大举动感人至深。低调、沉稳、务实的银行工作者罗瑞,不仅业务精通、能力出众,还是一位绝对忠诚可靠的朋友,曼内特医生一家在他多番周旋帮助下得以逃离深渊、过上幸福的生活。性格坚毅、领导力出色的革命者德伐日太太,凭借自己无比强大的忍耐力和工作能力成功完成革命任务,然而个人的仇恨让其蒙蔽了双眼,她对仇人恨之入骨,沦落为无情、冷酷的侩子手,最终不幸死于自己的枪下,让人伤感唏嘘。

  这是真实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虚拟故事。狄更斯在这部杰出小说里并没有用华丽辞藻、黑色幽默或者其他高级修饰手法,而是用平实无华、真切动人的语言把他对法国大革命的看法和态度向读者娓娓道来。狄更斯尖锐指出暴力革命会伤害到其他无辜民众,社会变革需要的是无私奉献、博爱众生的精神,卡尔顿式的伟大壮举正是他为这场暴力革命开出来的救治良方。

双城记的读后感5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X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常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时代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我们现在所生活得太平盛世已经不太太平了,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学到更多的东西,将来才能更好的保护家人,守护国家!

双城记的读后感6

  端午假期说长不长,说短又不短,三天时间,远程旅行没办法,短途旅行又不甘心,思来想去,只有待在家里多陪家人。趁此时间,读了两本书,《双城记》与《断舍离》。

  断舍离现在已经算是网红词了,放下执念,放下欲望,人才会活得轻松。不过我的感悟最多的倒不是放下,而是另外两点:

  1、人生得意时,要多往上看,这样自己才会更有动力;人生失意时,要多往下看,这样自己才会知足常乐;

  2、人生向上时,要告诉自己,人活一世,不能浑浑噩噩过;人生向下时,要劝自己,人生苦短,要看开,不要太累。

  更多的感想是看双城记后引发的。双城记是狄更斯的作品,与雾都孤儿一样都是世界名著,不过读完之后感觉就算同为世界名著,也分为上中下等,双城记应该是其中相对低层次的。

  双城记的故事设置相对巧妙,也用了一些技法,通过一个很强的悬念引出故事,“死人复活了”,不可谓不巧妙,再加上那个经典名段,“这是最好的时代,又是最坏的时代”,足以吸引读者进行下去,接下来又通过两个不同家庭各自的故事线往前延伸,你虽然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但是你肯定知道他们之间一定会有什么关系。等到故事收尾的时候,你才发现,哇,前面的各种线索,各种不解,都是很好的铺垫,故事的转折还算巧妙,看完是可以回味回味的。

  而且这类名著与小白文的最大的区别,除了情节的细节一环扣一环,前后呼应的伏笔,人物对话的丰富性等,最大的'不同在于,双城记是通过小人物的人生遭遇,给读者展现了法国大革命的全貌,阶级的冲突,人物命运的前后颠倒,对下等阶层人物的同情,却又保证客观性,并不一味站在哪一边,等到革命成功之后,起义群众对于生命的蔑视,对于正义的罔顾,对于对错的愚昧,也成了作者讽刺的对象,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悲剧,因为只有悲剧的内核才足够引起反思与警醒。

  这跟金庸的不少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将故事嵌入进时代的大背景中,浑然天成,并不会感觉是故事,这非得对于历史与世情的理解到十分,才可以实现。不同的是金庸写的是通俗小说,其中取悦读者的部分,比如主角的爱情,各种武侠招式的奇妙,最终大团圆大结局的设计,对整个故事的立意与内涵是有一些遗憾的。

  但是双城记也并不是没有遗憾,其中主角露西与达奈二人的形象过于脸谱化,一对优秀的青年男女,简直是没有缺点的存在,德法耶太太的邪恶部分完全盖过了她的坚定,机智等特质,对她的悲惨命运也没有多加阐述,整个弱化了故事的矛盾与冲突感,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而且各种人物配角的血肉不够丰满立体,特别是主角西德尼的描述上,如果能够多花费一些篇幅,多描写他的经历与人生,引起读者的认同与代入感,那最终的结局带来的震撼与惋惜一定会更强烈。

双城记的读后感7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今天我借了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

  英国和法国就是所谓的双城,小说的背景也就是法国大革命,我是学历史的,关于法国大革命我是清楚的,联系到小说中,我真想问一下,是真的吗?小说嘛,多半是虚构的,看完之后,给我的印象是:狠毒的得法热夫人,无辜的查尔斯,好得无话可说的西得尼`卡登先生,忠心的女仆人普罗s小姐,热心肠的贾维斯`劳里先生…

  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他们好虚伪啊!”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嘛。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双城记的读后感8

  “那个时代同现今这个时代竟然如此惟妙惟肖。”双城,是英国和法国。

  “双城”,是贵族与雅克。又是一本初读几个篇章觉得枯燥乏味,但越往后就越欲罢不能了,感觉像品果酒,后劲很强。他可以在前面穿插着各种你所不理解的情节,然后用一根根分明的线将他们连成一副世界名画。你能从组成那画的各个部分品茗出不同的小画,跟香水的前调中调后调相似,每一部分都让你拥有不同的味道。

  又很像品茶,最后留得余味久久不能散去,还很想再坐下嘬个一口,砸吧砸吧嘴再继续沉浸到那略苦却又令人无法抗拒的味道里。由着马奈特大夫的事情引开,那困扰着老人的“足音”一遍一遍地敲打着他的耳朵,然后开始敲打着他女儿丈夫的耳朵,他女儿的耳朵。最后那令人恐惧的“足音”终于消失了,随着那个以血浇灌“吉洛汀”女士的人的消失而永远消失了。

  那一天永远过去了。(“十二点永远过去了。”)

  读到最后,我在想,雅克们的革命是为了让时代更好吗?他们如何知道所处的时代是比以前好的呢?是因为可以随意审处他人?还是因为自己手里捏着可以随意斩头的武器?可以不分青红皂白的举报,还是可以不顾善恶的夺取一个人的性命(尽管这个人是无辜的)?

  在贵族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雅克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在雅克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贵族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

  所以,“那一长串从旧的压迫者毁灭消亡的废墟上兴起的新压迫者”,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不自由,平等,博爱毋宁死的.口号到最后产生了一具具无辜的尸体,所以罗兰夫人才会在死前喊出:“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进行。”

  但尽管如此,每个时代都有逆流而上的英雄和真正的勇士。我喜欢卡屯,是崇拜的那种喜欢,也夹杂着他对露茜的那种喜欢。他的出场并不怎么精彩,大家好像都不怎么喜欢这个人,觉得他没有出息,他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他好像在遇见露茜之前,不知道自己的前路是什么,未来在哪里。遇见之后,他便知道了,也履行了自己当初对露茜许下的约定。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基督教安葬祷文

  他送给了他自己。

  看到最终章的时候,悲伤好像从四面八方涌来,冲开了那道叫做“情绪”的门。刚好有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我的台灯好像在应景一般,隔着三五八分钟灭一次,不到十秒又亮起来,像是卡屯用摩斯电码给我传递他的心情。

  “我现在做的是一桩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巧,我写读后感的时候台灯又开始明明灭灭了。

双城记的读后感9

  把《双城记》重读了一遍,初读时的那种震撼依然不减。“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得到的最安宁、最最安宁的休息”,这是西德尼·卡顿在走上刑场前的内心独白,也是全书的结尾。为了心爱的露西,他心甘情愿地走上断头台,顶替查尔斯受死。用自己的生命成全情敌,这种情节也只有在狄更斯的笔下才能出现。就像《大卫·科波菲尔》里面的海穆,哪怕知道艾米丽悔婚与别人私奔,心碎的时候,依然选择宽恕,甚至最后为了救情敌而葬身大海。我原本以为,以直报怨已经是一个人最大限度的宽容,可是在狄更斯这里,原来还可以以德报怨。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奋不顾身,就算她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也依然不妨碍对她一往情深。虽然我一直怀疑在现实中是否真的会有“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可是西德尼·卡顿让我相信,这世间真的有这样一种高尚的情感,能够超越人性里情有可原的嫉妒。

  卡顿在生命最后的'时刻,从容赴死,获得了永久的安宁,视死如归的平静态度让人差点忘了这其实是一个悲剧。从卡顿爱上露西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他这一生都走不出对露西的爱恋。他每次去露西家都郁郁寡欢,因为露西就在眼前,却是他永远无法企及的美好;他会在深夜的徘徊在露西家附近的路上,只为了重走一遍露西走过的路;他对露西说“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人,我什么都愿意做”,一语成谶,他终究做到了,用自己的生命换取有情人白头偕老。

  对露西的单相思让卡顿一直处于一种求而不得的失落中,而他本身在事业上长期不得志产生的自暴自弃心理亦交织其间,让卡顿的一生笼罩着孤独和忧郁的色彩。“我不关心世上的任何人,世上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富有才华却没有施展的空间,只能跟在斯特里弗后面浑浑噩噩地度日,长期沉沦下僚消磨了卡顿的意志,让他越陷越深,直至再也无法重新振作起来。

  他羡慕查尔斯·达内,不仅因为他能得到露西的爱情,也因为在他身上,卡顿看到自己堕落前的样子,查尔斯那样意气风发,正是卡顿渴望成为的模样。只可惜命运并没有眷顾这个可怜的青年,他的人生轨迹转到了完全相反的方向,只能终日借酒浇愁,醉生梦死。卡顿的悲剧固然与自身性格有关,让人难免会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叹。可是换个角度想,既然当时英国的法律制度能制造出《荒凉山庄》中那桩让所有当事人身心俱疲的贾迪思控贾迪思案件,诉讼案子成了法律系统敛财的工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那样的制度下平庸无能的斯特里弗能忝居高位,而才华横溢的卡顿却只能做一个郁郁不得志小律师,做狮子身后的胡狼。

  结尾处那一大段的内心独白,读之声音不觉哽咽。卡顿孤独了一生,也只有在生命尽头,才轰轰烈烈了一场。

双城记的读后感10

  不要因为结束而哭泣,微笑吧,为你的曾经拥有。

  没有人值得你流泪,值得让你这么做的人不会让你哭泣。

  太阳悲悲戚戚地上升着,它所照临的光景没有比这更可悲的了。一个有才能和好性格的人,不能善自应用,不能发挥所长,独立自主,自求幸福。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专心于健康的事越少,变为不健康的倾向的危险就越大。

  从前的`灾难给与他种种力量。往日苦痛已经化为力量和权威。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那些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那些活着而信我的人,必定永远不死。

  这是一个最坏的年代,却也是一个最好的年代。

  不要着急,最好的总会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纵使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道谁会爱上你的笑容。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而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那声音好象是许久许久以前的声音所遗留下的细微的回响。它是这样完全失掉人类声音的生趣和韵味,以至它对于感官的影响好象一种美丽的色彩褪化为黯淡的污迹似的。它是这样低沉而咽塞,好象是地下的声音。它是一个绝望的迷惘的生物的表示,好像一个孑然流落在荒野之中的饥饿的旅客在倒毙之前回想起他的朋友和家人所发出的声音。

  这是最美好的时代,这是最糟糕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头,这是愚昧的年头;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我们的前途拥有一切,我们的前途一无所有;我们正走向天堂,我们也正直下地狱。

双城记的读后感11

  西德尼·卡顿,在《双城记》里,一开始是一个不起眼的配角。他酗酒、虚度年华、自暴自弃,尽管长得有点呆滞,至少我是这样认为。他是一个胡狼,也就是跟在老虎身后、但不敢越犯老虎的一种动物。他总是跟在法庭红人的身后,他自己也是一名律师。一次在法庭上,他看见了一位证人小姐,并爱上了她,她叫马奈特,是医生亚历山大·马奈特女儿。马奈特已经要与一个叫查尔斯的人结婚了,这时卡顿去了马奈特家含蓄的告白,被她委婉的拒绝了。卡顿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不会赢的这份爱情的,以后便没有纠缠马奈特,也是正常的与她接触。顺便。介绍一下查尔斯这个人。查尔斯·达内,原名查尔斯·埃弗瑞蒙德,被称为“逃亡贵族”,是法国一个贵族的`后裔,但他不贪图钱财,被凶狠的叔叔夺去了他应有的一部分财产。然后,他来到了英国,认识了马奈特,以老师为职业。一年,她因为公事必须返回法国,被逮捕,判了死刑。这是,卡顿出现在法国。查尔斯被执法前一天,他以“探监”就出了查尔斯,他来到监狱,要和查尔斯换衣服,代替查尔斯在监狱里,接受死刑,查尔斯不愿意,卡顿就把他打昏,自行处理了服装,托人把查尔斯运了出去。第二天,卡顿上了断头台,走向了人生的终点。而查尔斯和跟他来的马奈特乘坐马车,逃出了法国。在卡顿临上断头台时,他说:“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是信我的人,必永不死。”卡顿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竟是这样的凄凉。

  卡顿在向马奈特表白时,说过自己能为了他们两人的幸福而去死,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用一颗跳跃的心脏去救活一颗即将停止跳跃的心脏。救不救人是他自己的决定,这个结局是出乎人意料的,没想到这么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我想,等到查尔斯苏醒过来时,也一定会感激卡顿的,一定会跪在十字架前为天上的卡顿祈祷祝福吧。卡顿,我刚开始时是不喜欢他的,可是到了结尾,我却被他那伟大的行动感到震惊。他用自己的证明许下了这个诺言,用自己的生命去履行这个诺言。想到这,我的眼眶里噙满了泪水,卡顿震撼着我。现在的我们,说反悔就反悔,毫不注意自己的人格,不守信诺,虽然我们没有用生命去许下诺言,但我们依然要学习卡顿那样履行诺言,不,更准确的说是懂得奉献自己!

  狄更斯也深深地为自己笔下的卡顿震撼了,他说过他会很乐意在舞台上表演卡顿这个人物。是啊,生活中正缺少像卡顿这样的人。奉献,也许奉献的是生命、时间、各种物质或是精神物质,然我们懂得奉献吧!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令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双城记的读后感12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今天我借了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

  英国和法国就是所谓的双城,小说的背景也就是法国大革命,我是学历史的,关于法国大革命我是清楚的,联系到小说中,我真想问一下,是真的吗?小说嘛,多半是虚构的,看完之后,给我的印象是:狠毒的得法热夫人,无辜的查尔斯,好得无话可说的西得尼`卡登先生,忠心的女仆人普罗斯女士,热心肠的贾维斯`劳里先生…

  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他们好虚伪啊!”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嘛!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双城记的读后感13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写的一篇小说,它是发生在巴黎和伦敦两个城市之间的故事,所以叫双城记,下面介绍主要人物及关系:

  马柰特大夫:故事主人公马奈特大夫初次登场,即已是一具白发苍苍,形容枯槁的活尸,一台只会埋头做鞋的机器,完全丧失了理智和感情。他给人从狱中搭救出来,“死”而复生,逃离曾经那样亏待他的法国。五年之后,已经在伦敦僻静的'街角安居乐业,往时遭受迫害的阴影仍频频进逼,骚扰他的梦境。

  露茜·马奈特:马奈特医生的女儿,娇小轻盈的漂亮身材,一头丰厚的金发,一双和银行的劳瑞先生的目光相遇时带着询问神情的蓝眼睛,一个具有幼嫩光滑的奇特功能的前额。后和夏尔·达柰结婚。

  夏尔·达柰:发育良好,模样端庄,面庞饱受日晒,是一副年轻上等人的派头,他的叔叔埃弗瑞蒙德侯爵曾凭御赐空白捕票断送了马奈特大夫的前半生。

  德发日夫妇:巴黎圣安东区一家酒铺的老板,曾是马奈特医生的旧仆。他的酒铺是革命团体秘密联络的据点,但是对太太欲将马奈特大夫一家斩尽杀绝的密谋,他并未染指。

  西德尼卡顿:利用貌似达奈的条件,李代桃僵,打破了德发日太太的疯狂的复仇计划。

  为了深爱的露茜,代替她的丈夫上了断头台。

双城记的读后感14

  上师范时,学校里规定每个人都有读名著名的任务,而我总觉得那些名著讲的内容太深奥,很难理解;总觉得那里面的人名太长而无法记住,所以在那个时候,虽然有任务,但我总能偷懒,以至于在师范读的书是少之又少,但唯独我看了令我印象最深的两本书:《简爱》和《双城记》。也就这样被书所感动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多的感受到书的魅力,也读了越来越多的书,同时也吸取书里越来越多的精华。现就谈谈《双城记》这本书吧!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中,我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的付出,而不求一丁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放出凄美而动人的光彩,成为了经典──引起人们对它的重新理解,带给人们最真、最切的情感体验。

  在《双城记》中,我最喜欢的,也是令我最为感动的人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在读者面前就与众不同,当贝勒满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当观众由于长期的积怨盼望着一场杀人话剧上演,而他的一张字条揭穿了隐藏在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了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却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自己与名、与利、与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曾说:“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他爱上了露西,却不愿去追求,他内心的善良使他担心自己“难免使她痛苦、悲哀和侮辱,拖着她一起堕落。”于是他把爱情隐藏在心里,宁可痛苦地徘徊在午夜的街口,压抑着心中热烈的感情和无尽的思念。他的爱是无私的,奉献的,他满足于偶尔看看自己心爱的人儿,他羡慕达尔内,他恨他,但在痛苦情绪纠缠中,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

  他们永远幸福,因为“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好贪杯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个极崇高、极纯洁的人。最后他向露西表达了爱情,那段话是我一直铭记在心的,每次读起,都不免心中感到酸楚,如果他能多给自己一点儿信心,或许这个悲剧也不会如此的伤人。

  西德尼曼内特深沉的爱是催人泪下的,他崇高的人格是撼人心魄的。他这种崇高的情感是我们难以想象的,他最终得到了心灵的平静,做了祭坛上的牺牲品,带着最美的情感告别了所爱的人,他死了吗?不!他是爱、勇敢、反对压迫的精灵,他以自己的方式热烈地向时代呐喊,他会得到永生。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是当读者留着眼泪读完时,却感到无限地遗憾辛酸。

双城记的读后感15

  这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这部作品终究还是善与恶的对抗,善的胜利,令人激动地收场了。让我们深思的,复仇到底是否值得人们去做,但是德发日太太的复仇之心不是那么一日造就的,是对死去的哥哥,姐姐,父亲的回应;是阶级斗争的烙印,无可避免地形成复仇的观念,造就她冷冰冰的性格。说到底造成这种结果,各方面都要负一定的责任,社会环境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因素。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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