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初二读书心得

时间:2023-04-10 18:37:4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初二读书心得15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二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二读书心得15篇

初二读书心得1

  我真希望拥有一艘“鹦鹉螺号”一样的潜艇,带我畅游海底世界。 ——题记

  经常梦见我独自一个人在海滩漫步,在湿漉漉的沙地上留下一串脚印,海水咆哮着撞击岸边的礁石。我立在海边,凝望着远处海天相接的银线,闭上眼去体验人在天地间的渺小,聆听最后一层细浪冲刷石子,品味海独特的苦涩咸香。每当这个时候,我的心底便有一种说不出的向往,涌动着快乐与自由。海,真是一片希望之地,宁静的归属,在那里我能倾听一切,读懂心灵的呼唤。

  尼摩船长,没有人知道他的国籍,他的复仇计划又怎样,只知道他曾经迷失,在人类社会中失去了太多。他一定有一个这样的梦,我相信不仅船长选择了大海,海也选择了船长去展示千百年来无人知晓的秘密。这既是偶然,又是必然,因为天地是人的归属,只有像船长一样把心放在天地之间,才有可能释然。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多艘航船受不明物体袭击,引起世界各国瞩目,皮埃尔·阿隆纳斯教授带随从康塞尔一同登上“林肯号”军舰踏上捕捉不明物体——大部分人认为是独角鲸之旅。然而“独角鲸”全身遍布大炮轰不烂的钢铁,而且似乎具有极强的攻击能力。险象环生,落海数小时之后二人和捕鲸手耐德兰无意间漂到“独角鲸”上。海——这块梦幻的魔镜被他们三个无意间闯入者敲开了一个小碎块。

  鹦鹉螺号上的“囚徒们”第一次开始了海底生活,海提供空间,提供食品,提供动力与日用品。神秘的尼摩船长带领教授参观了神话般的鹦鹉螺号,展示无数价值连城的品。了解潜艇的设计原理与技巧之后,船长带他们三人进行了一次海底森林狩猎。随着他们越来越熟悉海底生活,更多的海底景象展现在他们眼前。

  没有人像尼摩船长这样爱海——欣赏、信赖,这是一成不变爆发自心底的信念。船长属于海洋,这是他心灵的声音,他一直在追求自己的梦想,在海底聆听内心的呐喊从而把握未来。

  然而,万能的鹦鹉螺号在渡过托雷海峡时搁浅了,这使三人有机会上岸重温几天陆地上生活与野味。在岛上,三人渡过了愉快的大陆时光,打猎、烧烤,尽享不久后又会失去的生活。他们亲眼见证了船长用雷电阻挡土著人的进攻。

  终于,鹦鹉螺号又继续它的环球之旅。在印度洋观看椰子般大小价值二百万美元的珍珠,到达红海,穿越阿拉伯隧道,捕捉儒艮;在希腊群岛,体验海底火山爆发……48小时通过地中海,在维戈湾打捞金银财宝——看似激动人心,却再一次使耐德兰不得不放弃逃跑计划。夜里漫步水底,看庞贝古城遗迹,在死火山洞中补充煤,还可以打猎改善伙食……有趣的事件数不胜数。在马尾藻探测海底深度,体验鱼跃飞翔之感;在海面屠杀抹香鲸,品一杯热乎乎的'鲸奶。

  船长习惯了海底奇遇,因为他的心属于此地。大冰盖、寒冷,这一切都无法阻挡尼摩船长南极点之旅的脚步。在南极,鹦鹉螺号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大事故……克服缺氧,鹦鹉螺号逃离南极。从霍恩角到亚马逊河,之后的一场人与鱿鱼大战中又失去了一名船员,另尼摩船长悲痛万分。

  船长开始可怕的复仇。他心中最痛的地方是之前与人类的交涉,无论是战争还是被逼迫,我无从知道。虽然这是初始原因,但我相信这不是最终目的。

  皮埃尔·阿隆纳斯教授询问了船长关于囚禁和自由的问题,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三人决定逃跑。当晚,乘着大漩涡,他们逃离了鹦鹉螺号。海底航行就这样结束了,他们在岛上获救,返回法国。

  大漩涡之后,船长会去哪儿?发现囚徒逃走,他会怎样?魔镜碎了,海底故事已传出,宁静的大海还会不会平静?

  “那最远的、那最深的,谁能探出?”我想,只有把自己放在天地间,倾听心灵的声音,心想就能事成。

  后记:于是在梦中,我便常去倾听心灵的声音,让心带领一切,化为成功的动力。畅游在这幻境中,海、天、梦、我。

初二读书心得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地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作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地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地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初二读书心得3

  《笑猫日记》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讲了四个城里的孩子:马小跳、张达、毛超、唐飞来到乡下和巨人阿空一起摘桃子。

  来到乡下没多久,他们就认识了女鸭子麻花儿。每天早上,麻花儿都要在村子里散步,村子里的人都把早已准备好的茉莉花环向麻花儿扔去,让她把花环给有老年痴呆症的外公,和他玩套圈游戏。

  麻花儿是一只容易生产幸福感的`鸭子,遇到一件事最后的时候,,她就会说:“啊我好幸福啊!”她所有的幸福都来自她对生活智慧的态度。

  书里一句麻花儿的话打动了我,她说:“这世上,只有想不到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事情。”我一开始想:“是不是真的像她说的那样呢?”后来我想到一句名言:“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肯努力,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初二读书心得4

  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想到人和猎狗的感情是多么地浓。

  香蕉寨老猎人召盘养过七条猎狗,其中前六条猎狗都有自己的毛病,第七条猎狗是召盘巴六十大寿时,曼岗哨卡的唐连长送给他的,这条小狗是一条军犬生出来的。慢慢的小狗长大了,十分威武漂亮,还给它起名叫“赤利”。可是在泼水节那天清晨,召盘巴竟然要把赤利打死,给孙子艾苏苏吃狗肉,艾苏苏不给召盘巴杀赤利,趁召盘巴上竹楼拿枪的时候,用削酸多依果的那柄小刀,用力割断野山藤,赤利获得了自由,成了一条野狗。召盘巴要打死赤利是因为在泼水节前天,赤利发现了一头野猪,召盘巴用枪去打野猪,可是打偏了一点儿,野猪突然发疯似的向召盘巴扑来。召盘巴想让赤利去咬住野猪的后腿,就可以有时间填好枪,可是赤利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在野猪死了才扑过来,所以召盘巴想打死赤利。

  可是赤利这样是因为在召盘巴的背后有一条黑褐色的眼镜蛇,赤利和蛇打起来,全神贯注盯着野猪的召盘巴哪知道这件事,我想到:赤利是被冤枉的`。

  当上了野狗的赤利和豺狗打杀起来,成了这群豺狗的首领。一天豺狗群袭击了召盘巴的母牛和小牛犊,后来豺狗群长嚎起来,赤利跳了出来,召盘巴认出了它,气得火冒三丈,想到赤利竟然带领豺狗群来伤害主人。没想到赤利突然命令豺狗群不许动,还让豺狗让出一条路,突然豺狗扑上召盘巴和牛群,赤利为了保护主人而和豺狗打了起来。读到这里,我不禁流下感动的眼泪,赤利被主人冤枉要被打死还去救他,真有一番浓浓的感情啊!

  我读到“特别是那两条咬住它后腿的母豺狗,锋利的牙齿已在‘咯咯’地啃它雪白的骨头”的时候,我想到赤利多么的勇敢、坚强,它为了主人的安危,忘记了自己的痛苦。我读到“召盘巴一看只剩下最后两条母豺狗了,勇气又回来了”的时候,我知道,其实不是因为只剩下两条母豺狗,召盘巴的勇气又回来了,而是因为召盘巴看见了赤利勇敢的品质,勇气才回来了!

  读了这篇动物小说,我明白了: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你做的一件好事还是坏事,它都不会忘记,这出自于你和它之间的感情!

初二读书心得5

  书不愧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你“走”一定会有许多收获,读了《窗边的小豆豆》它让我受益匪浅,书中主要说了:

  由于黑柳彻子小时候的无知,而让人们误认为她叫小豆豆。小豆豆因淘气被原校退学了,因祸得福,她来到了美丽而又奇特的巴学园。而她在小林校长的精心爱护下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那个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够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就因常人觉得应该做好,却被她“搞砸”的事,在作者充满自嘲与调侃的笔下,给人们带来的不仅仅是那欢笑,令我们感受更多的'却是她那纯真、善良、乐观、积极向上的天性和那傻乎乎而坚定的信念,可能就是这种傻的信念,而又让她走向成功的道路!

初二读书心得6

  祥子是可悲的,最终他没有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生活,反而被生活甩进了堕落的深渊。

  一个年轻力壮,充满幻想,努力的,个人的理想主义者——祥子,带着一身的清凉来到城市,他的目标只不过是靠自己的踏实劳作买得一架属于自己的拉车,然而买车,丢车,再买车,再卖车,三起三落,几经周折,他受到兵匪的抢夺,虎妞的诱逼,侦探的讹诈。变成了个一无所有的城市流浪汉,最后连自己起初的个人奋斗的信念也被迫丢弃了,变得自私,堕落。

  城市的生活遭遇不但毁坏了祥子原本健康的体魄,也慢慢腐蚀着他的思想。刚来到城市的祥子是淳朴老实的,想法简单,希望通过个人的努力稳稳实实地过上体面的日子。但这种简单的想法在当时的城市生活中是不合适的,时局的动乱让他丢了辛辛苦苦赚钱买来的第一辆拉车,别人的讹诈让他丧失了大部分的财务,最后虎妞的威逼利诱让他更是受尽屈辱,满心欢喜拥有拉车后,转眼间又因虎妞的死去而失去。最后连那一点点淳朴的爱情也因小福子的死去而消失殆尽。这一路的不幸让祥子时刻觉得矛盾痛苦,为什么自己的努力奋斗最后换来的只是一个个悲剧结局?这种体面,强劲,奋斗的生活总是不能给他带来与其的幸福。最后,他消灭了个人的想法与作风,完全融入到城市的污风浊雨中,而成为一个“车夫的车夫”,行为放荡猥琐,思想自私狭隘。

  个人奋斗的旗帜是绚丽的,他代表了一种生命的坚强不屈,相信努力,相信自己,相信未来。其实我们周围都有很多这样的人

  可是,我们遗忘了这个有更大决定力的社会,就如同鱼儿忘记了身处的池塘,结果可想而知。一旦想到这个社会,我们就会现实一点,眼光向外看一点,就会有和祥子同样的某种感受:原来这不是一个公道的人间。

  城市相对于乡村来说总是污浊一些,尤其是对于许多文人来说,正如王朔所说,我们总以为有个回味无穷的故乡,尽管这故乡穷困凋敝,但就可以尽情遐想自己丢失殆尽的某些东西。城市吞噬了祥子的诸多美好品质,这是无疑的。但祥子是不是也英爱反省一下自己对于城市的适应力呢,毕竟,城市没有乡村的闭塞,所以也少了很多个人的空间,个人奋斗就有待商榷了。

  祥子失掉生活的勇气,相信是命运在捉弄自己,他不再想什么,也不再希望什么,将就活下去就是一切,什么都无须乎想了。他对生活完全绝望了,也彻底堕落了。曾经是一个勤劳、能干、健壮、朴实、善良的祥子终于成了一个吃、喝、嫖、赌、懒、狡猾等样样俱全的行尸走肉 。尽管罪恶来自社会,但祥子在遭受打击的过程中,也表现出生命意志不够坚强的缺点。祥子骆驼一般的顽强,仅仅表现在肉体的吃苦上,表现在正面的人生努力上,而没有表现在对灾难的承受力和反抗力上。憨厚沉默的祥子实际上生着一颗脆弱善感的心,他不是挣扎到完全走投无路的时候才放弃人生追求的,而是从生活经验中预计到未来也是黑暗于是停止奋斗的。在外在的'力量压迫生命的时候,祥子既没有去分析压迫的根源,引出抗争的愿望,也没有去内省自己的个性,增强反抗的力量。每一次的打击,都是更深地引起祥子对自己生命价值的否定。他总是自问,要强又怎么样呢,烟、酒、色都对他更添一份诱惑力。在虎妞和夏太太的伤害中,固然是她们设好圈套让他钻,但同时也是由于祥子缺少足够的意志力战胜自己的本能冲动。祥子自己对此没有丝毫反省,而只是简单地认为说真的,自己并没有什么过错。一切都是她布置好的,单等他来上套儿。毛病似乎是他太老实,老实就必定吃亏,没有情理可讲。祥子不善于与他人交流,一旦自己受到挫折,却暗中琢磨,按自己的思路从别人的生活中引起奋斗没有价值的悲思。

  祥子这一生命意志方面的缺陷,使祥子的形象超越了城市贫民、下层劳动者的范围,而指向对普遍人性的思考。

初二读书心得7

  在我未读这部作品之前,我一直以为贝多芬是一个很幸运的人,没想到他是这么的不幸。是啊,他的一生是坎坷的,整个人生中最不幸的事都给他遇上了,想想看作为一个音乐家,耳朵失聪了,这是多么悲惨的一件事呀!而且这种对音乐家而言十分致命的疾病给他带来的痛苦,是非常人所能想象的,然而所有的磨难都使他变的更加坚强:他痛苦,却不肯屈服于命运;他贫穷,却既不趋炎附势,亦不迎合潮流,始终保持独立的人格;他孤独,却能以热诚的赤子之心爱人类;他从未享受欢乐,却创造奉献给全世界。然而他却听不到人们对他的赞誉,他也听不到自己创作的一些优秀的作品。

  贝多芬的勇敢、努力、坚持并没有白费,因为他终于成功了,他战胜了很多我们难以想象和难以忍受的'一些痛苦、疾病,还有一点就是作为一名音乐家,舞台上的演奏者没有台下听众的支持、肯定和青睐,这无疑是一种痛苦的压力,带给心灵沉重的挫折感。然而他还是战胜了它们;他的努力使全世界的人都为之欢呼雀跃;他的实力得到证明,所以最后他攀登上了生命的颠峰。

  罗曼。罗兰也曾说过:“生活是严酷的。对那些不安于平庸的人说来,生活就是一场无休止的搏斗,而且往往是无荣誉无幸福而言的,在孤独中默默进行的一场可悲的搏斗。”作者写的这三位名人,他们都是很平庸的人,可他们却比常人遇到更多难以想象的磨难和障碍。不过他们都是从重重困难中勇敢站起来的人,也是从种种困难中造炼出来的伟人、名人,而且还是不屈服于命运对他们的挑战和考验。他们三个都是作者认定的英雄人物,因为他们都具有同样的英雄品格:一是有百折不挠的进取精神;二是永远保持人格的尊严,恪守个性的独立,既不屈从于强权,也不盲目地随大流;三是具有关怀人、爱护人的博爱精神,甘心为人类的福址奉献自身。

初二读书心得8

  寒假里,我阅读了《女生》这本书。《女生日记》这本书描绘了善解人意、情感丰富的六年级女生冉冬阳的生活,冉冬阳虽然不聪明也不漂亮,但却是大家眼中的魅力女孩。杨红樱阿姨以日记的形式写出了女孩子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情,真实而生动地展示了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让我们明白不要惧怕成长,自然地面对成长所带来的困惑,明白快乐的心情才能长得自然,明白我们要带着欣赏的眼光和美好的心情度过重要的时光。很好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中的喜怒哀乐,是一本可以轻松却意义深刻的书。十分羡慕书中的主人公:冉冬阳。

  她有个这么开明的家庭真好,妈妈善良可人,爸爸正直,他们与众不同,考试前他们不是把冉东阳关在屋子里,而是带着她出去玩;她想资助小雅妈妈开店,他们全力支持;为了帮助马加,她的爸爸妈妈竟然同意她一个人呆在家里……

  冉东阳还有很好的老师。她的班主任罗老师,每学期都会给每位同学发漂亮的寄语卡,鼓励同学们;舒老师为了不伤学生们的自尊心,考试成绩只批“A B C D”;音乐老师米老师,利用一个小小的计谋,使同学们在比赛时,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在比赛时荣获了第一名。我虽然不怎么优秀,但是我也有一个和她一样好的家庭,我考试不好的时候,爸爸妈妈也不责备我,骂我,而是劝我,鼓励我。

  《女生日记》里的人物很多,我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我佩服梅小雅拒绝怜悯;我为莫欣儿的悲惨家庭而惋惜;我喜欢吴缅的个性,我讨厌乔丹的自以为是;我为小魔女刘扬惠子的追星而感到不值;我对古龙飞,精豆豆这对喜剧演员无可奈何;我觉得鲁肥肥出的'主意全是馊主意。读过《女生日记》的朋友们我说的对吗?在《女生日记》里有许多话值得我细细地去感受,理解,品味。

  一个人聪明,漂亮并不是最重要的,温柔善良才是女孩子最宝贵的品质。不聪明,不漂亮的女孩子,会因为温柔善良变的可爱起来。在《女生日记》里还有三篇文章十分吸引我,就是《美国来信》“系列”:信是由移民美国的林淑媛寄来的,我读了林淑媛寄给冉冬阳的三封信以后,也像冉冬阳羡慕移民美国的林淑媛。

  原来美国这么好,学习这么轻松,还可以提前感受挣钱的滋味,弄的我都想去美国玩玩。我必须承认,虽然美国是社会,但是,美国的孩子却很幸福。 《女生日记》真是我的好老师!这本书让后我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看到书中大家都那么宽容友爱,我就会快乐起来,这是一本让我感动,让我难忘,让我流泪的书。

初二读书心得9

  有人说:“读书有何乐?即使有,也只不过是黄连树下唱小曲,苦中作乐罢了!”有人干脆说:“读书太苦!”如果读书只是为了分数读,那便陷入了题海,只会一再的背诵,不会去探求,那便是件苦差事。若读书是为了探求真理,那么离真理越近,就越发现真理的迷人,那便是:“读书乐,乐在其中。”

  犹太人将读书置于很高的地位,孩子一出生,他们便会在书上涂上一层蜂蜜,让孩子去舔,所以孩子从小就知道书是甜的,他们也会将书放在枕边和过道上,可供随时翻阅。在犹太人眼里,书如同蜂蜜,读书就好像蜜蜂在采撷花粉一样;打开一本书,就好像打开一个快乐烂漫的`乐园。可以这样说,每4500个犹太人就拥有一座图书馆,以读书为乐已经深深融入了犹太人的血液里,也使他们在人类发展的长河中光芒四射,据统计,从1901年至今,全世界共有800多人获得诺贝尔奖,这其中犹太人就占了近1/4,而犹太人的人口数量不到世界人口的万分之三。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营养品。”不错,书中的知识仿佛一道道美味佳肴,有着享不尽的酥脆口感。《红楼梦》中林黛玉的多愁善感被作者表现的淋漓尽致,有股酸酸甜甜的味道,让人回味,那淡淡的甜香轻柔地滑过鼻子,给人以无限遐想;《西游记》中本领高强,急性子的孙悟空就像一道香辣的川菜,给人以香味浓郁,烈辣入口的感觉。这一部部好书,如牛奶般醇香,如咖啡般浓郁……让人咂嘴不已,给忙碌的人生增添了无限的乐趣。

初二读书心得10

  《追踪小绿人》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小男孩在他的绿园所发生的神奇故事:小男孩在不久后,有了一个妹妹,名叫小晓,他发现报纸上有小绿人,就很想遇见神秘的小绿人家庭。

  有一次,小晓的宫爷爷送来了一棵山楂树,小男孩问爷爷小晓怎么没来,爷爷说她在练琴。于是小男孩来到了绿园,无意间看到小晓正站在角落静静地望着他,当小男孩问她怎么来的,她的一句话让他吃了一惊,也让他有些不敢相信。“我和山楂树一起来的”。男孩一直怀疑小晓就是小绿人,过了多少天后,知道小晓就是他寻找的.小绿人。当他们告别时,小晓说:“这不是永别,我们还会见面的。”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友谊是无法改变的,它的力量让每个孤独的人拥有了快乐,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趣,也许在别人帮助你的时候,你会感到一股热浪涌上心头,那就是友谊的力量。

初二读书心得11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小说以汤姆索亚的传奇为线索,颂扬了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们天真纯朴的心灵,鞭挞了印第安人之流的贪婪和凶残。

  这部小说讲的是镇上有一个淘气的孩子,叫汤姆索亚,他的梦想是做一个海盗,当他在墓地里亲眼看到医生鲁滨逊被恶棍英琼乔杀害,却又在法庭上诬陷老酒鬼莫夫波特时,他正义地站了出来。当教授质问谁撕坏了他的解剖学书里的彩色插页——人体图时,他毫不犹豫地替好朋友北奇"挨了刑"……最终,英琼乔死了,他和小伙伴哈克得到了宝藏。

  当我读到波莉姨妈看见糖缸被打破,便立即打了汤姆,却连开口问都没有问,大巴掌就上去了的时候,我觉得波莉姨妈太信任"模范孩子"——席德了在她眼里面,汤姆只是一个淘气、贪玩、不爱读书、只会闯祸的孩子,而她没有看到汤姆正义的一面。而当我又读到汤姆用一些好玩的东西,从同学那凑够了纸条,去向华尔特先生换一本《圣经》后,被提问的尴尬时,我忍不住笑出了声儿。这个汤姆,明明知道不会背,却耍小计谋凑纸条上台领奖,怎么样?出洋相了吧!而又当我读到他们在杰克逊岛上想回家,却又期待"他们的葬礼"时,我又想笑。这三个"大海盗",想家,就学汤姆呗,就学他偷偷回家看一眼,再回来呗!要不就放弃"他们的葬礼",世界上可没有完美的结局。但还好,他们顶住了!他们在葬礼的`现场才出现在人们面前,真是鬼灵精怪的三个小鬼头。

  马克吐温说得好:"人的思想是了不起的,只要专注于某一项事业,就一定会做出使自己感到吃惊的成绩。"而"他的儿子"汤姆索亚做到了。汤姆索亚是好样的!

初二读书心得12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一部奇幻的童话故事,作者是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拉格洛芙。作者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从小要培养良好的习惯,要勇于面对困难、克服困难,从而获得成功。

  这部童话讲述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探险的故事。他不爱读书学习,整天和伙伴们疯玩。一天,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时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来,家里的一只公鹅也想飞到天上去,尼尔斯为了不让公鹅飞走而紧紧抓住它的脖子。不料因为自己的身体太小被鹅带上高空。从此,他开始了历险,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历时八个月才回到了家乡。在路上他看到了许多美丽的'景色,了解了祖国的地理风貌,听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传说,冒了不少风险,经受了重重苦难。在游历的过程中他学会了爱和勇气,成了一个善良勤劳的好孩子。

  尼尔斯曾经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喜欢捉弄小动物,对它们做一些不友好的举动。但是在经历了冒险奇遇以后尼尔斯懂得了什么是友爱。当父母要把家里的公鹅莫顿杀掉的时候,尼尔斯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阻止了爸爸妈妈。这当中蕴含了多么伟大的爱啊!正是这场不平凡的游历,使得尼尔斯学会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最终,尼尔斯和公鹅莫顿战胜重重困难,突破了各种风险,回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家乡。一路上,他们历经艰险,利用计谋打败了狡猾多端的狐狸,勇敢地与凶恶的大鸟搏斗,帮助喜鹊找到了自己的妈妈。他的那种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就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一部经典的童话故事,它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爱,什么是坚强,更让我知道了如何克服困难。

初二读书心得13

  从自然历史的进化来看,狼也是世界上发育最完善、最成功的大型食肉动物之一。它具有超常的速度、精力和能量,有丰富的嚎叫信息和体态语言,还有非常敏锐的嗅觉。并且它们能够友好地相处。

  许多人都觉得狼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动物。人人都知道狼,但并不了解狼。其实狼是很可爱的动物,关键在于我们要去了解和研究。人和狼一直有着一种密切的联系:

  蒙古族的狼崇拜

  布尔贴·川(苍狼)是成吉思汗的'祖先。到后来蒙古族将苍狼视为自己的图腾。图腾是某个民族的崇拜物。就像汉民族的图腾是龙一样,蒙古部落自古是游牧民族,认为狼是草原上万物之灵,是一种力量的象征。因为狼面对强者从不退缩、毫不畏惧、有着坚韧的毅力、冲天的斗志。

  哈萨克族的狼崇拜

  历的古代乌孙人被认为是哈萨克的族源。汉文史籍曾记有狼救助乌孙幼主的传说。这种对狼的图腾崇拜又同对腾格里的信仰结合在一起。于是在哈萨克民间又把狼看作是腾格里神的宠物,由此时至今日仍沿袭着一些相关的习俗。

  维吾尔族的狼崇拜

  古代维吾尔人有一种狼图腾的崇拜。在维吾尔古典文学作品和民间传说中,狼被视为能给人以生机、维护安宁、驱邪降福的吉祥物,是人们的护身符和民族的守护神,已经不再有往日的凶残,成为扬良惩恶的动物。

  朝花夕拾

  “特入空门问苦空,敢向禅事问禅翁;为当梦是浮生事,为复浮生是梦中。”这是怎样一种洒脱,人们的生活在觉悟人眼里,就如同一场大梦。那么梦中又何必与人相争?对人间是非斤斤计较呢?

  有人推崇狼,有人憎恨狼,就让他推崇憎恨好了,这些都不会影响狼的本性,因此又何必一定要判断狼的善恶呢?

初二读书心得14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再看看我们,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他的这种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勇于克服苦难的精神是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初二读书心得15

  今年寒假,我看了《穿靴子的猫》。内容有趣也让人沉思。

  电影一开始,猫咪和蛋蛋本来是朋友,他们梦想着得到魔豆,去天空巨人城堡里找到下金蛋的鹅,从而得到一辈子都享受不尽的财富。可有一次,猫咪救了镇上的一个人,于是他成为了镇子的英雄。人们送给他帽子和靴子,更重要的是还送给他被人尊重的尊严。

  于是猫咪变得融入人们的规则体系中了,他不再跟着蛋蛋过那种偷鸡摸狗的生活。然而,聪明的蛋蛋利用猫咪偷窃了镇上的银行,恍然大悟的猫咪感到上当,他害怕得之不易的尊严在一瞬间失去。所以当蛋蛋失足落水的时候,猫咪没有伸手去救他。

  在那以后,猫咪和蛋蛋都无法再在镇子里生存。猫咪被误认为是盗贼,失去了尊严,沦为了流浪汉,而蛋蛋则一心想着向猫咪复仇。过了好多年,已成为剑客流浪的猫咪再次遇到了蛋蛋,蛋蛋终于等来了复仇的`机会。猫咪十分厌烦蛋蛋,认为是他破坏了自己舒适恬静的生活。

  最重要的是破坏了自己那种在体系内、有尊严的生活,但是他内心中还是认同自己曾经的那段和蛋蛋所度过的朋友生活的。当朋友让自己失去尊严的矛盾产生时,该如何去处理,该如何去选择,影片的剧情渐入高潮。看得我十分着急,恨不得自己去帮助他做。可是我们又该怎样选择呢?

  流浪的猫咪背负着失去尊严的心痛,同时也背负着抛弃朋友的愧疚感,使他的流浪变成一种独行的煎熬。虽然他还穿着镇子上的人曾经送给他的象征尊严的靴子,但那不过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心里慰藉罢了。他在找寻一个重新获得尊严的机会,也在找寻一个能弥补他失去朋友的机会。

  带着这种矛盾的心情,他同意和蛋蛋再次合作,虽然大家都看得出来,蛋蛋摆明了是利用他去获得下金蛋的鹅,然后再陷害他以达到复仇的目的。蛋蛋复仇的对象甚至不仅仅是猫咪一个人,他还要引来鹅妈妈摧毁整个镇子,因为这个镇子对他是不公平的,并没有赋予像给他的朋友猫咪那样的尊严感。

  其实,猫咪和蛋蛋最初的隔阂就来自于当猫咪获得了尊严的同时,蛋蛋并没有获得,他心里不平不忿,他有了隆重的挫败感和不安感。所以他才希望能把猫咪拉回到他自己的身边,不惜欺骗猫咪,不惜设计让猫咪失去英雄的、有尊严的地位。

  电影的最后当然还是很圆满的。在猫咪的一段重量级发言之后,蛋蛋重新回归善良,决定改过自新,曾经被镇子的士兵剥夺了靴子的猫咪,也意识到自己流浪所找寻的是什么,拥有朋友、拥有一颗愿意为他人奉献的心,这本身就是一件有尊严的事。

  在这样的领悟下,他再次拯救了村子,虽然镇上的士兵并不知道这一点,还把他当成通缉犯,但此时重新穿上靴子的猫咪,已经从一个流浪汉蜕变成了一位独行侠。这部电影让我明白,朋友之间应该多交流,互相体谅。明白什么事情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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