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时间:2023-10-28 07:47:4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活着》读后感合集12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活着》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活着》读后感合集12篇

  《活着》读后感 篇1

  《金银岛》是英国作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一部作品。主要讲述了男孩吉姆偶然从一个海盗的遗物中发现了一张航海图,它标示出了藏有宝藏的小岛。吉姆于是和一群人动身去寻宝。在险象环生的航程中,吉姆和他的同伴不畏艰险,先后战胜了恐怖的疟疾和阴险的海盗,最终找到了宝藏。

  本书虽是惯用的为财制造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从作者本身由文章所散发出来的文化底蕴以及人文素养,不难看出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个人价值观取向。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话用在贪婪的人身上一点不假。文中比尔、汤姆、迪克、摩根、乔治等一群海盗极其粗俗自私、阴险毒辣又狡诈。他们总是善于审视度势、见利忘义,极尽欺诈甚至杀人不眨眼,终于自取灭亡,得到了应有的暴死下场。

  吉姆和利维塞大夫、乡绅特劳维尼和本·刚恩却是一派具有正义感的人。他们也爱财,但他们却不会损人利己。尽管面对凶残狡诈的海盗,吉姆充满了厌恶与害怕,但他却能机智地摆脱海盗的杀害。吉姆显得那么机灵、单纯和善于区分好坏。他在“本鲍将军”旅店曾阅历形形色色的人,当他双枪对着海盗时,还是那么心惊胆寒,他下不了手,他甚至同情他的处境。海盗的匕首飞向他时,他更是不知所措,以至于失手使海盗身亡。利维塞大夫睿智、冷静、从容不迫却又带着无尽的'人性温良。面对垂死的、凶残冷酷、粗俗的海盗,他依然尽忠于一个医生的天职——救死扶伤。他对海盗说:“我留在这里尽力拯救这毫无价值的生命。吉姆,帮我那个脸盆来。”使人仰慕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当他面临一大群海盗时,依然面不改色,竭尽全力说服他们以保全自己的同盟。乡绅则是老实本分、无有私欲的的老好人。他依然有资格为自己赢得一份属于自己的财物。本·刚恩是一个被海盗们遗弃在岛上的孤独者,虽然他历尽磨难,可当他见到吉姆时,他对他说:“朋友,我心里多么向往文明人吃的饭菜啊!我都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梦到过奶酪——多半是烤过的。”看着他对文明的向往与追求,不禁想起一个故事:一个家庭贫穷的妇女以捡垃圾为生,还要养活幼小的儿子。可是她也不忘在工作之余为自己剥开一个桔子来做面膜……这样生活着的人,哪怕现在身处逆境,也是值得人尊敬的。

  希尔弗却是个凶残、阴险、毒辣而阳奉阴违的大海盗,他一面讨好吉姆以赢得那条赖以生存的船,一面又当着吉姆的面面对同伙的背叛游说说自己是在利用吉姆,真是辛辣的讽刺,让人佩服世界上竟然也有这种人!正是由于他的阴狠狡诈才为自己偷来一份巨额的财物而存活下来。但那毕竟不是光明正大得来的。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也是为数不会很多的。

  故事历经百余年后仍经久不衰正是因为本书充满人性味,弘扬着善良必定绝处逢生;而凶恶必将山穷水尽而苟延残喘。善良、正义的人当然会有好的结果,活得有声有色而有尊严。这正是本书的积极教育意义。而一切邪恶都有其共性:不顾别人的死活,哪怕是对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他也会毫无恻隐之心。因为他总是以为大家都会这样做,还美其名曰:“无毒不丈夫!”这样活着的人也只有由他自己了。

  《活着》读后感 篇2

  《活着》一书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它描绘了主人公福贵苦煞的一生。面对一个个接踵而至的苦难,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好好活着。正是这样一个信念,支撑他在遭受重重重击后仍顽强地活下去。

  贵出身在一个地主之家,家里有一百多亩地,家境算是很不错了,但他却是一个十足的败家子。福贵小的时候在私塾不好好念书,长大了老喜欢往城里跑,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不是嫖就是赌,最后终究因为赌博输光了家产,一贫如洗。倾家荡产后不久他父亲就去世了,紧接着,他母亲也病倒了。看着母亲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他的妻子家珍就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祸不单行,他这一去没想到正好碰到了抓壮丁的官兵,于是福贵就被叫去拉大炮了。在战火纷飞的日子里摸爬滚打,转眼就过了好几年,他好不容易遇到解放军逃了回来,可回到家他的母亲已经离世,可怜的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大病成了一个哑巴。不久之后,家珍带着儿子有庆从娘家回来了。看着儿子渐渐长大,福贵心想凤霞已经完全搞砸了,有庆得让他去念书。于是,他和家珍就把有庆送进了城里的小学。后来,村里干活记公分了,家珍却得了软骨病,怎么也治不好。有庆上五年级的时候,因为县长的妻子生孩子时失血过多,而只有有庆的血型对的'上,因此,有庆因为献血过多而死,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没了。再后来凤霞风风光光地出嫁了,嫁给了偏头万二喜。不久,她怀孕了,但悲从中来,因为产后大出血凤霞断了气。幸而她的孩子没死,取名叫苦根。凤霞死后不久,家珍也因为软骨病死了。之后,一次意外,二喜又被水泥板夹死了,之后一老一小相依为命。从小就没了娘的苦根在他7岁那年,有一天发了高烧,因为吃了太多豆子,不幸撑死了……福贵一生经历了我们难以想象的苦难,他的家人朋友都先后离他而去,他也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不过最后,他想通了,因为他母亲说过:“活着就还有希望,死了一切就结束了。”于是,他把一头即将被杀死的老牛买了回来,和牛相伴余生。

  听了福贵的故事,我感概万千,它对生命的渴望也让我想起了生活在沙漠里的一些动植物求生的瞬间,顽强的它们和福贵一样总不轻言放弃,即使是一点点渺茫的希望。在沙漠里,水是非常重要的。可在白天我们几乎找不到一滴水,只有夜晚,仅有的一点点水分才会变成雾,环绕着沙丘。而就有有那么一种动物,牢牢抓住了这一点生的希望,它们就是纳米布甲虫。每当夜晚来临,它们便会爬上沙丘,排成一列,用自己的体温使雾气凝结,就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它们才勉强生存下来。而还有一种植物,它们枯萎几十年甚至是一个世纪,就为了等待一个奇迹的发生,它们就是复活草。它们整天在沙漠里被吹来吹去,偶尔找到一个小水塘,便会使劲舒展自己的枝条,但它们真正等待的,是一场大雨。一旦大雨将它们的种子打落,它们便会在几个小时内发芽,一个星期后就能开花。动植物都如此,何况我们呢?

  《活着》不仅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还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希望我们能从《活着》一书中汲取力量,从主人公福贵身上获得力量,学会勇敢地面对一切困难与挫折,好好活着,珍惜当下,珍爱生命!

  《活着》读后感 篇3

  乔布斯传展示了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的个人创业经历。这个活在自己想象世界里的奇才,虽经历过各种挫折,但他那无所畏惧的个性使他一直努力实践自己的理想与价值观。

  回顾个人电脑数十年的发展历史,让人感到有趣的是,其中的许多大腕都与大学“有仇”:无论比尔·盖茨,还是戴尔,或者苹果电脑的总裁史蒂夫·乔布斯都没有读完大学。

  但他们凭借自身的努力不仅赢得了个人事业的成功,更改变了整个世界的生活方式、改善了无数人的生活。

  乔布斯是一个私生子,早年被养父和养母收养。少年时代,他有缘结识了不少电子工程师,从而对物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大学期间,乔布斯认识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伙伴沃兹,后者是一位电脑天才。两个人在求学期间联手研制成功了免费偷打长途电话的装置“蓝匣子”,并由乔布斯负责推销出去。这次合作,不仅让他们尝到了经济上的甜头,更促使二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1976年,年仅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成立了一家电脑公司。这就是后来举世闻名的苹果公司。他们的事业,是从设计制造第一块电路板开始的,并因此积累了第一桶金。1980年,苹果公司在华尔街上市。一夜之间,乔布斯成为一名年轻的亿万富翁。之后,随着企业的壮大和发展,他成为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但他的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1985年,因决策上的失误频出,乔布斯从苹果出走并成立了NEXT公司,取得了不俗的业绩。1996年,在苹果公司负债累累的时候,乔布斯毅然回到苹果,拯救自己一手创立的企业。并通过改革促使苹果扭亏为盈。

  在《活着就为改变世界》这本传记中,乔布斯对其前半生的传奇经历进行了一次重温。无疑,他是一个复杂的人。在他的身上,不仅有美国人特有的硬汉气质,而且,性格也十分复杂。在工作中,有时他是一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在人际交往中,他却喜欢独来独往。有人把他的这种多面人格归结于早年的成长经历,或许这是有道理的。

  众所周知,电脑产业是一个工程量巨大的领域,在业界,兼容和共享一直是一面光辉的旗帜。但早年的苹果公司,经营理念竟然是独来独往。虽然苹果凭借独特的外观设计和无与伦比的创造性思维不断赢得认可,但最终仍然败走麦城。究其原因,不外乎在当今世界,乔布斯传读后感_读乔布斯传有感_读乔布斯有感_读乔布斯传电脑产业的主导权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软件生产商所左右。而苹果,历史上其长处是硬件的生产与经营。尤其可怕的是,苹果公司长期拒绝与其他软件公司合作。这使其自绝于整个互联网产业之外,走下坡路就是必然的了。

  乔布斯是一条硬汉,曾经身患胰腺癌,在死神的手掌里得以逃脱。他更是一个冷酷的人,早年与女友同居,育有一女。但他拒绝与其结婚,不肯承认孩子是自己的,直到法院判决才不得不承认。苹果公司上市以后,这位亿万富翁也不是一个慷慨的人,早年跟随他一起打拼的技术人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当然,这并不影响乔布斯作为一名传奇人物出现在我们面前。

  《活着》读后感 篇4

  翻今天的报纸才发现今天的节气是立秋,秋天了么?时间过的真快,不知不觉手里的这本书从七月一直翻到了八月。难怪下午躺在沙发上看书的时候怎么觉得有些冷,是因为空调的冷气渐渐布满整个房间,还是因为看到了小狼的死?

  小狼死了,是被陈阵自己用马棒打死的,我为它难过了一整个下午。

  厚厚的一本书快要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开始猜小狼的结局会是什么。

  我想也许会让它重新回到草原,也许它爱上了它青梅竹马的玩伴——三只小母狗中的一只,然后作者再让它们生一群可爱的的狼狗BABY,想像它们长成高大威猛的狼狗勇士。然而那个在铁链下长大的桀骜不逊的灵魂终于还是用死亡争得了自己的自由。

  视小狼为自己生命的陈阵终于听从了毕力格老人的话,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用马棒将它打死——让它在还活着的时候死去,让它飞上腾格里,成为狼图腾的祭品,成为草原上空永不死去的狼的精灵。

  这本书讲了一个传奇的故事,主人公北京知青陈阵来到内蒙古草原牧场生活,从不喜欢狼到爱上狼研究草原狼,并像淘气的小孩掏鸟窝一样,冒险从狼洞里掏得了一只小狼,顶着草原养狼不敬、养狼为患的多种矛盾和压力直至将它抚养长成一只大狼的经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条线索。

  作者说离开草原以后的二十多年里他不停地做着关于小狼的梦,可是每一次的梦里,小狼都没有怨恨过他,看他的眼神里始终都是充满爱意的,那爱意古老荒凉,温柔天真。我相信作者没有撒谎。可是,我还是为小狼难过,因为这样的结局,不论作者给它怎样的理由。作者让陈阵磨钝小狼四颗借以战斗和生存的狼牙牙尖以防止它咬伤人,用铁链拴住它以至当它听到旷野里的狼嗥时在一次次的挣脱铁链的.努力中将咽喉勒出炎症而失去与自由狼在草原上空的狼嗥对话,并最终失去重返自由狼的群体当中的可能。忿忿然,如果可以我真想改写这个故事......

  小狼生活的那个世界叫做草原——光看这两个字只觉得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文中有大量对草原生态的描写,比如那个天鹅湖,美得我几乎要怀疑那是作者的遐想了;然而草原上还有人,对草原生态的破坏也像作者笔下的用字一样触目惊心,那只天鹅的死,那群狼的死,那片草场的消失,直叫人心痛而无奈......

  总觉得厚厚的一本书其实可以再薄一些。有些话不知是作者心里太想说还是什么原因,我好像觉得像是在听一个老人不停地重复一个话题一样——那就是“狼图腾”三个字。对中国历史地域人格的分析,对游牧民族的崇敬在书中多次出现和表露,尤其是书结尾的那份“讲座”,是耐了性子看完的。我不明白,即使是一个普通的作者也会尽量避免重复,可是作者为什么要明知故犯?小狼是一个鲜活的生命,而“图腾”却是两个太重的字眼,看的过程总觉得作者有一些罗嗦,嗯,或者,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不是也可以看做是作者不知觉的在内心深处所做的虔诚的一次又一次的祷告?有一些困惑。

  无论如何,这本书陪我度过了夏天的一段时日,让这个平淡的暑假有了一些纪念。我想从此我要中了草原的毒了,从此也要中了狼的毒了。也许有一天我会在内蒙草原上截住一位老人向他打听草原狼的故事。

  《活着》读后感 篇5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命运,让他在苦难中学会了忍耐,以至于他可以随时从容应对,并倾尽全力让自己以及身边的家人好好地活下来。命运,也让他超脱自己的苦难,用自己朴素的善良的心,来对别的生命给予同情,以至于他救下了要被宰割的老牛,来陪自己安度余生……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在老人和老牛远去的背影中,我感到,他,就是那棵诠释了生命的树,站成了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活着》读后感 篇6

  丰子恺是桐乡人,桐乡是蓝印花布的出产地之一,丰家就开有一家染坊,他出生就是少东家,家里期待已久的小少爷,丰子恺在父母姐妹的呵护下度过了幸福的童年少年时代。这些过往,在他的一本新出的散文集活着本来单纯里有细致的描绘。

  他写自己的妈妈总是坐在一张危险的高脚凳上,应酬各路人士包括给他张罗吃食;长大后他才知道姆妈并不是情愿坐那么坐着,只是她要同时顾着家里和染坊不得不坐在那里,并且坐了一辈子。他写他的父亲中了进士后丁忧在家,然后民国后郁郁在家隐了一辈子,留在他记忆里的父亲最爱吃蟹,中秋佳节会带着他们姐弟在院中赏月吃蟹。他写妈妈婶子姐姐为客人们做回礼的糕点,年幼的他如何被长辈们给的糕点哄得高高兴兴;染布之乡都会养蚕,他回忆祖母每年即使亏本都要养蚕,只为心中的寄托,而他最爱行走在蚕茧之间,年年为此挨打年年乐此不疲……这些关于家乡关于家人的回忆,细腻温暖,处处透着单纯美好的气息。

  这本由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活着本来美好 最让我欢喜的就是他的题目,活着本来单纯。对丰子恺有一些了解的人,都会体悟到这句话用来形容丰子恺先生和他的艺术人生是多么的贴切。他的人,如他的画,他的文一样,充满童稚之心,又有许多妙趣。所幸,这本散文集让大家一次就看了他的文和画。真是再妙不过了。

  丰子恺的画在他的时代--即使是如今--也是独树一帜的,最初他是学习一位日本漫画家的漫画手法,他觉得古朴趣致,随引入中国自己的国画技法,创作出很多当时令人耳目一新的`画作。当然,他的画风再独特,也没有再当时开一派别,可能与他常用这技法画生活小品或者偏时事的漫画,当时这些也是报章上的插画,读者们喜欢,但似乎也没人拿它当作大雅之堂上的东西。可是,读者们还是喜欢的,丰子恺后来特地创作了护生画集系列,传为一时佳话,可惜,这本散文集力没有怎么收入,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搜索一窥庐山面目。

  丰子恺的文字,也是如他的画一般,朴实趣致,简单中别有韵味。这本散文集里分5个部分收录了他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到六十年代的文章,以青壮年时期的文章为主,因此我们可以看见一个思维活跃,对生活兴致勃勃的丰子恺跃然纸上。

  说个旁证:我们小时候学作文时,严格的语文老师要求我们人人买一套丰子恺文集,并且要求每日学习一篇文章,写作文也要学习丰子恺的行文技巧……当时把丰子恺的散文当成闲书读,倒是很轻松的,他写女儿阿宝出生后由爷爷取名的过程,写儿子瞻瞻拿蒲扇当脚踏车的天真即使及时过境迁都还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可是要学习丰子恺的写作技巧来写作文对于当时的我们都是痛苦的经历啊!但多年以后,你却发现自己的行文却有着丰子恺散文的某种痕迹,当年语文老师严格教授了一年的知识终于在我们身上潜移默化地生根发芽。

  啰嗦了这么久,其实就想说明丰子恺的文章很适合写作人学习如何写如何谋篇布局,如何在浅显的事物中开拓深度写出新意和深意来,第五部分学会艺术的生活最能体现这种学习。这部分的文章都是他写生活中的小事引申到对于艺术和人生的思考,如何引申,如何转折,他都在生动明白的文字中做了最好的示范。不光是了解他对艺术和人生是如何思考的,也能学习到他的写作技巧,真是一举两得,收获多多呢!

  《活着》读后感 篇7

  历经千辛万苦,福贵得以与家人团聚,可生活的难题再一次摆在眼前——有庆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福贵、家珍只能决定把凤霞送人。可怜的凤霞,还不知道自己就要被送走了……我们无法去谴责福贵的选择,因为我们未必能做得比他更好,但也同样心疼懂事的凤霞……

  至于有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为了不磨坏鞋子,大冬天的光着脚跑去学校,每天来回几趟割草喂羊。凤霞也是,父母为了弟弟上学把自己送人,她除了不舍之外,没有一点怨念,反而一直惦记着回家……所幸,最后福贵还是把凤霞留了下来。这一家人艰苦却又宝贵的相处时光,真的太少太少了。尽管生活充满了艰辛,严厉地对待有庆也不是福贵本愿,但一家人是没有隔夜仇的。而若是福贵的父亲还在,大概会训斥他:自己都不成器,是个败家子,有庆比你小时候懂事多了。——总之,一定会护着有庆。

  接着,又是人民公社、吃食堂、炼钢……时代裹挟下的福贵一家人,在我们这些局外人看来辛苦吗?辛苦的。他们自己心里觉得幸福吗?幸福的。这就是余华在自序中所说的,“活着”的`力量吧。

  灾年之下,原本朴实本分的人为了活命,也会做出缺德的事。“仓禀实而知礼节”,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不为五斗米折腰——正是因为圣人的数量如此之稀少,而其品格又如此之高洁,所以才显得尤为珍贵,也才值得大家敬佩和学习。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福贵和家珍,也都垂垂老矣——“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因为对家人的眷恋和不舍,家珍挺过来了,真好。就像电影《流浪地球》里说的那样,希望是比钻石还珍贵的东西。——哪怕是在那样艰难困苦的生活中的希望。

  可谁知,意外来得那么的快——有庆死了。从愤怒,到痛恨,再到无力,最后,只剩心疼。心疼一个勤劳能干而又善良懂事的孩子,还没有来得及长大,就离开了人世;心疼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家珍和福贵,生活已经够苦的了,却还要承受那样的打击。余华没有特意煽情,可读来心情依旧沉重。

  纵观全书,凤霞出嫁是福贵一家为数不多的幸福时光,所有人都流下了喜悦的泪水。家珍对福贵说,自从他回家以后,这个家就“什么都好了”,但其实,生活还是那么的苦,只是,一家人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了。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要是按年头算,苦根今年该有十七岁了。”凤霞死后,家珍也很快便去了。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又送走了家珍。现在,只有他自己、二喜、苦根这三代在人世间“受活”。爱无生离,只有死别。

  最后的最后,家人全部离去,就连苦根也死了,只剩下福贵,还在人世间“受活”。我们也就突然明白了,在故事的开头,福贵为什么要骗老牛还有其他的牛在干活——或许,他也是这样安慰自己的;或许,在他心里,那些人儿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老人唱着歌,和老牛一起,渐行渐远,消失在了茫茫岁月之中。人这一辈子啊——黄昏转瞬即逝,人生白驹过隙,黑夜从天而降,死亡终会来临。“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铭于斯,其魂气无不之也,其死而有不澌者矣。”

  《活着》读后感 篇8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活着》读后感 篇9

  一个花甲老人,一头老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相互陪伴,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作响,这位老人一生经历坎坷,目睹了亲人的离去,他向我们阐述了活着的意义——珍惜。

  人生苦短,总会经历一些坎坷。但我们要坚持自己的的信念,坚强、乐观地挺过去。故事中的老人在那炮火相交的战场上心想着自己一定会活下去,心想着自己的的家人,才保住了自己的性命。现实生活中,我们只有坚持才有实现自己梦想的希望。如果每个人都轻言放弃,那么谁还会成功?每个人都会有着不同于别人的经历,于我们学生而言,面对一次考试失利就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的人生,那我们还要怎样面对社会这片汪洋大海上的风浪。所以珍惜人生道路上的坎坷,它会使我们的羽翼丰满,足以翱翔于蓝天。

  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但是不要忘记还有爱我们的家人在背后支持着我们。正值青春期的少年总会厌烦父母的唠叨,但是不要等到失去才知道珍惜。父母给予我们的是他们无私的爱,每晚放学后,校门外总会有等待孩子的家长;每栋楼房里总有等待孩子回来的父母。推门而入,餐桌上摆放的水果是他们精心为你准备的,当12点的台灯还在发着微弱的光时,他们总会担心的过来查看,劝你早点睡,以免伤着身体。我们独自出门时父母总会打来电话询问,看你是否习惯,是否开心。这边的我们可能早已进入梦乡,但他们却辗转反侧,彻夜难眠,这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牵肠挂肚。

  一件件的事,都是如此的平常。这里面无一不包含着父母的爱。只是每位父母的表达方式不同而已。

  活着,就要目睹着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去。我不喜欢这种别离的滋味,它不是短暂的分开,而是永久的分离。人的一生在别人的陪伴下总会感到短暂,充实。若只剩下我们一人,那将是多么的漫长,空虚。所以珍惜现在与父母行处的时光,他们对我们的爱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活着,就要懂得父母不是我们的仆人,随从。他们完全可以对我们不管不问,但出于本能,他们不会,也做不到。虽然我们是正值青春期的少年,心中不免有团狂躁的.火,但是我们为何不能学着收敛起自己的冲动。要知道,我们随口说出的一句“好烦”都会如一把刀刺痛他们的心。

  这就是我们的父母,一个一心一意想让我们幸福的人。我们难道要让他们像“家珍”一样病入膏肓才知道痛惜,直到他们像“有庆”一样离去了才知道后悔吗?

  活着,理应学会珍惜,不仅是父母,还有朋友。

  所谓朋友,并非那些和你一起吃喝玩乐之人。真正的朋友,就如同每天早上的闹钟,即便你对它又爱又恨,可就是离不开它。真正的朋友,从不在乎你的钱财、地位,只是一心和你相处,帮你分担;真正的朋友,并不是在你困难时用戏谑的眼神看着发生的一切,而是尽自己所能帮助你度过难关。这,才是我们该拥有的朋友。

  是啊!父母不可能陪伴我们走到最后,也只有身边的朋友可以做到。他们和我们的亲人一样,是我们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活着,并不是漫无目的地度过这一生。从现在起,开始珍惜你身边的人和经历,一切还来得及。

  《活着》读后感 篇10

  《活着》这本书给我的阅读的体验实在是太讽刺,太戏剧又太过沉默,还掺杂着一些无法理解的苦痛,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

  我跟着福贵看他从一个爱好赌博的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穷光蛋,觉得实在是活该。

  可是看到后面,看着他身边的家珍、有庆、凤霞.......一个个死去,看着他一次次受到生活残酷无情地打击,我却开始在盼了,盼着能它有一个转折,盼着福贵最后能有一个被安慰的结局。

  可越看后面越没有希望,越看后面甚至想:“接下来福贵也应该要死了吧。”然而出乎意料地,福贵就这么平静的接受了一切,作为家里最后一个人默默地活着。

  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的那些郁结像是和他的歌声一起,在空旷的傍晚和风一样飘扬,存在着,却没有那么真实沉重了。

  回过神来,是他的活着安慰了我。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中国的思想一直是这样的,沉默,温婉,不动声色。

  我们讨厌激进地争执,暴力地冲突。“有什么事先坐下来好好谈谈,别激动。”这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话语。

  “润物细无声”这种中国特有的想法,是来源于无数和福贵一样能忍受生活的幸福苦难的人对它的参透和顿悟。

  我们更习惯在“忍受”中去生活。不是说我们不会奋起反抗,中国近百年的斗争已能完全地展现我们的不屈。而是我们对待生活更像是一种“品尝”,我们会细品它其中的酸甜苦辣,认为生活自有“命数”,悲喜都是老天给予我们的体验。

  既来之则安之,不怨天尤人,把苦难欢喜都往自己的肩上扛。这应该是刻在骨子里不需要别人教授的思想。

  像福贵这样令人敬佩的活着的人,在我们这种常人看起来的确是太通透豁达,但我也明白他们也的确存在于世间,以前有,现在有,未来也会有。

  现在想来,我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虽然情绪波动很大,却意外地没有掉下眼泪,是不是我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就像在和福贵一起度过他的一生?一切发生的太过仓促,来不及在这漫长的生命里停下来放置悲伤,就被命运的手无情地推进到下一个猝不及防里,再次轮回。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当自己置身于他的生活时,有的只是充满着对未来的'下一个未知的彷徨,哪还能闲心置身事外去评价这段生命于人来说究竟是悲是喜?

  自己真正能做的,只是在承受着生活的重压下,自己去感受活着的幸福的辛苦罢了。但我现在如果回去再看一遍估计会哭得泣不成声吧。

  因为哭生活为何如此残酷,哭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的确存在,哭福贵无声的坚毅,哭活着的意义。

  我会想如果我是福贵我会不会,能不能像他这般活下去?我想不出。

  也许福贵把活着本身当成一种恩赐,像曾经引起热议的一位宁波小学生说的话:“如果将我出生的那一刻定义为拥有全部时间的话,时光确实从我手中流逝了;但如果将我死去的那一刻定义为我拥有了自己全部时间的话,那么,我一直都未曾失去过时间,而是一直在获取时间。”

  我们一直在从时间0开始获取时间,我们一天天活着,就一天天多出了每一天的时间。

  而在“活着”争取时间的途中,又混杂着无数难以忘怀的遇见和悲喜,这是渺小的人从无法抵抗的自然苍天那里得到的独有恩赐。

  所以,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活着本身,就值得让我们去活着。

  《活着》读后感 篇11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爱与年迈的老者交谈,正因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正因,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但是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来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变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期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能够选取做回那个用心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活着》读后感 篇12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周国平说:一个人要对自己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

  因为极难,所以,更想知道答案。因此,在看到余华的小说《活着》时,便急迫地读完。

  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一种冷静、平常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老人并不平常的一生。

  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时,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名不文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入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福贵不懂得伤心,破败后的福贵却没有资格伤心了,因为他成了佃户,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他经历了战争,被抓丁到战场而死里逃生;经历了自然灾害年,饱受饥饿的折磨而侥幸活命。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活着,与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幸运”地活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余华语)。

  “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小说中的描述。

  作者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忍受,成为生命之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读过《安妮日记》这本书,书的主人,年仅十三岁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为逃避纳粹的迫害,同家人一起,躲避在几间密室里,忍受著名副其实暗无天日的日子,在那种牢狱一样的环境与低沉、紧张的气氛中,仍然坚持读书、记日记,她在日记中写道:“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她能忍受的力量,来源于她心中的光明。

  沈从文先生的笔下、《边城》中的老船夫,“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亲人——翠翠”,他能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的力量,来源于他肩上的责任与心中的爱。

  而我们,生活在真实社会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忍受呢?忍受生命的艰难与痛楚,忍受生活的琐碎与平庸,忍受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并在忍受的过程中,明了活着的理由,在忍受的过程中,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很欣赏余华说的一段话: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在这种心态的使然下,他写出了这部小说《活着》,他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活着》读后感】相关文章:

活着的作文03-16

《活着》阅读心得06-13

活着的意义作文10-17

【精选】《活着》读后感08-23

活着读后感09-23

(精选)《活着》读后感08-27

活着读后感热03-23

《活着》的读后感02-08

活着的读后感02-09

《活着》读后感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