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乡》读后感 篇1
他叫鲁迅,他叫闰土。他是高高在上的少爷,他却是少爷家忙月的儿子。
闰土和鲁迅其他的朋友不一样,他是乡下的孩子,他给鲁迅讲了很多鲁迅不知道的稀奇事。
如怎样捕鸟,在那下雪天扫除一块地,放上秕谷。有怎样看瓜,过客摘一个西瓜吃这不算偷,可以看出乡下人的热心肠。还有海边的五色贝壳,还有很多很多。
我相信,这一定是鲁迅童年中最美好的时光。
可是数年后的再次相遇,那时的.封建却打破了他们美好的友谊。鲁迅见到已经长大了的闰土叫出了那声久违已久的“弟弟”迎来的却是闰土的一声老爷。
谁知鲁迅那时的心情?一定是从天上落到地下。
《故乡》读后感 篇2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 篇3
这两天,我读完了《故乡》这篇小说,这篇小说虽然不长,但很吸引我。
鲁迅在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这个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写出小时候他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猹尽力地刺去……描写了儿时故乡的'情景,写了闰土小时的活泼可爱,聪明。同时写了“豆腐西施”的变化,鲁迅把他比喻为“圆规”,都写了他们因为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可悲文章也表现了当封建社会的压力,人们为了生存而失却了自己的灵魂的生活,因为时间的飞逝,因为生存的欲望,使他们从一个可爱,聪明的孩子变成一个衰老拘谨的人。
《故乡》读后感 篇4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近代中国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中国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中国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故乡》读后感 篇5
这篇小说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小说,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小说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小说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故乡》读后感 篇6
我故乡在江南,我爱故乡的杨梅。
细雨如丝,一棵棵杨梅树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它们伸展着四季常绿的枝条,一片片狭长的叶子在雨雾中欢笑着。.
端午节过后,杨梅树上挂满了杨梅.
杨梅圆圆的,和桂圆一样大小,遍身生着小刺。等杨梅渐渐长熟,刺也渐渐软了、平了,摘一个放进嘴里,舌尖触到杨梅那平滑的刺,使人感到细腻而且柔软。
杨梅先是淡红的,随后变成深红,最后几乎变成黑的了。它不是真得变黑。因为太红了,所以像黑的。你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满了鲜红的汁水。没有熟透的杨梅又酸又甜,熟透了就甜津津的',叫人越吃越爱吃。
我小时候,有一次吃杨梅,吃的太多,发觉牙齿又酸又软,连豆腐也咬不动了。我才知道杨梅虽然熟透了,酸味还是有的。因为它太甜,吃起来就不觉得酸了,吃饱了杨梅再吃别的东西,才感觉到牙齿被它酸倒了。
《故乡》读后感 篇7
到这篇文章已经感受到读后感的笔记与运笔书写的认真程度会影响思路,这也就是说读书写字是两个基本点,书中的意境与自己的价值观是两个基本点,这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
文中第一段对故乡和家乡的区分给了我这样笨嘴拙舌的.人一个新的说辞,我的确遇到别人问我老家是哪的,脑子里词汇少,而且也不想费口舌就直接说住址,有时候会看看对方是哪的人好,确定一下范围,但是最终还是不想多费口舌。
对芥菜的描写引经据典价值多样,但似乎故乡的人不太加以利用,只是采取食用。
黄花麦果和紫云英都与祭祀有关,黄花麦果,可做成糕点,小孩们特别喜欢。在北京的家乡也有售卖,但没有作者故乡儿时的味道了。
紫云英价值多样,却是一种被见识的植物,作者引用了日本的经典“在女人里边,不曾采过紫云英的恐怕未必有吧”这个里边的女人说的是日本的女人吗?
现在城区里的野菜都长在公园里吧,可以在生长的季节里采点做包子馅烙个糊饼之类的。
《故乡》读后感 篇8
我把鲁迅先生的《故乡》看完了,就拿故乡里的那篇文章——故乡来说吧。
故乡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的是,鲁迅先生冒着严寒回到了家乡,发现现在的家乡和过去的家乡浑然不同,连闰土都变了,之前叫自己迅哥儿,现在叫自己老爷,差别可真够大的'过去。
最后,鲁迅先生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便成了路。
这句话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闰土他拜神,鲁迅拜新生活而已,鲁迅是想告诉人们,不要只求神拜佛来等待社会发展,要靠自己的双手担起责任。
《故乡》读后感 篇9
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情感,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一直让人感觉生涩。
闰土是文中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农民的代表。闰土的少年时光多美好!抓鸟,刺猹,拾贝,观鱼,多快乐的生活。但中年时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这又是怎样的不幸!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怎样?倘若人人振奋起来,闰土又怎会成一个悲剧?
《故乡》读后感 篇10
橡树和芦苇主要讲了一棵橡树和一棵芦苇是邻居。一天橡树对芦苇说:“上苍对你太不公平了,你长的这么瘦小,连一只小小的麻雀都能把你压弯,当微风在水面上吹过,你就不停的'打颤,还左右摇摆,那副样子真叫人心疼。再看看我身材高大魁梧,我不仅能遮住太阳的光线,还敢和旋风雷电搏斗。我傲然屹立在天地之间,任何力量都不能把我摧毁。”
芦苇说:“橡树兄弟,我并不像你说的那么柔弱。当狂风袭来时我会弯腰但不会折腰,狂风对我也没有办法。”
它的话还没说完,一阵狂风吹来。风暴过后,芦苇抖落身上的雨水,挺直了腰,发现他的邻居橡树只剩下一堆枯枝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橡树虽然高大魁梧但是经不起风雨的吹打,所以我们不要拿别人的短处和自己的长处比,要学会取长补短。
《故乡》读后感 篇11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故乡》读后感 篇12
这篇文章看起来是写小时候的乡村生活的情趣,但是却写的是对于的故乡的怀念,人们对于故乡的怀念总是因为因为一些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而少年的闰土是引发作者对于家乡怀念的一根导火索,年少的趣事和家乡独特的风景和趣事历历在目。
作者通过对于“闰土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等语句形象的细节描写来表现对于他印象的深刻,也体现江南水乡人家的普遍的特点,健康和朴实。
本文通过闰土也见识到了无数有趣的稀奇事,通过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剌猹、看跳鱼儿等动作,表现闰土的`思想的性格特点,也间接的表现当时年少时的单纯和无忧无虑,以及丰富的孩童内心。
最后通过小伙伴之间互相赠送礼物来表达作者与闰土之间深厚的情谊,同时也表达了作者与家乡之间的羁绊和深切怀念。
《故乡》读后感 篇13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这篇文章是写的闰土少年和中年时的对比:少年的闰土是紫红的小脸蛋,头戴一顶小毡帽,项上戴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中年的.闰土却大不相同,他身材高大脸色灰黄有皱纹,眼周围红肿双手粗糙,浑身瑟缩。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
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故乡》读后感 篇14
家乡变了有一天,我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听听外婆小时候的故事,便说:“我小时候啊,可不像你们现在这么快活,那时候啊,可不像当初吃得饱穿得暖的,只有有口饭吃就已经很不错了,哪像当初啊,你们不仅吃得饱穿得暖,还有零食吃,还有电视看,家家户户都有电脑,那时候啊,这货色咱们哪有啊。”说完,外婆叹了口气,估计是在回想从前吧。听了外婆这番话,我有很深的.感触,我忽然觉得这多少十年,变革真大啊,从吃不饱穿不暖到吃得饱穿得暖;从没电脑到有电脑;从没钱买电视到有钱买电视。我想,我是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是不是太浪费粮食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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