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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方案

时间:2022-10-08 06:36:16 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施工方案范文集锦九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施工方案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施工方案范文集锦九篇

安全施工方案 篇1

  一.安全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工程施工全过

  程、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和处理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及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江玉国

  副组长:江玉海

  成 员:冯长斌、朴炳日、赵光福、孙驰、张新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制定项目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岗位责任,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生产人员统一起来,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心,改变以往的“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形成该工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地方、企业有关规定,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工作井然有序,有条有理地进行。

  3、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加强安全管理,注重预防措施,强化文明施工,坚决杜绝伤害”。围绕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人头。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周进行检查评价,分项负责人一旬进行检查评定,现场管理人员保证每天进行检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首先在施工准备以及新工人入场期间,对项目部各类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安全思想、安全责任等教育。每来一批新工人都要进行一期安全知识、思想责任教育。民工进场后,针对工程特点,对他们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劳动纪律、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教育。对工程特种工程(电工、架工、电焊工、起重工、各施工机械、机具操作人员等)组织学习,进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各班组坚持每周一教育、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评安全,开展各种安全活动。项目部充分利用宣传栏、挂图、条幅、标语、参观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使施工现场人人懂安全、人人会安全。

  5、经常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对事故隐患积极及时整改

  预知危险,消除危险是安全检查的目的。由于安全与生产同时存在,因此,危及劳动者不安全因素也同时存在。为此,项目部制定了检查制度,进行定期、专业、经常、季节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及时的积极整改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规程、制度。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检查和监督网络体系,分段分部位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标准化。

  2、抓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项目经理为首,以专职安全员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到人头。坚持周一安全例会制和班组安全活动制,对新工人和转岗工人及时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做好各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纪律及现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准酒后作业,杜绝野蛮施工,倡导绿色施工。

  4、各工种作业时,应互相配合,听从指挥,不准擅离职守。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上下作业要走马道、楼梯,不准攀登脚手架。

  5、制订各工种安全规章制度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并上墙。

  四、安全目标

  (1)死亡率:0

  (2)重伤率:0

  (3)轻伤率:2‰

  (4)无大型设备损坏事故

  (5)无火灾事故

  五、安全保证体系

  临时用水、电专项方案

  施工临时用水:现场临时用水主要为外墙保温粘接干粉搅拌用水、外墙腻子交班用水以及墙面清洗用水,使用生活用水,因此可以保证施工用水水质符合规范要求。

安全施工方案 篇2

  一、文明施工

  A、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文明施工是一个施工企业形象最直接的反映,在本工程中,我项目部将严格按照本市有关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内容及相关文件进行布置及管理,避免和消除对周围的影响,并树立我公司的企业形象。

  B、组织体系

  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加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C、文明施工方案

  (1)施工现场外堆放料具应有审批手续,料具码放整齐,不超高,并进行围挡,不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2)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总包单位确定的场地码放,设立标牌,划分相应的责任区,并指定责任人。

  (3)进场料具必须按不同类别、品种、规格码放,不得混放,新旧材料要分开,并有防雨、防潮、防损耗措施。

  (4)对进场料具的品种、规格、质量必须做好验收记录,登记有关的管理台帐。

  (5)现场各种料具应分规格,新旧码放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成垛、成行,胶粉料高度不得超过1、5米,乳液材料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应做好防雨、防晒、防冻、降温措施。

  (6)一切料具严禁从高空抛落,防止料具损坏,人员伤害确保料具完好。

  (7)搅拌台前要求干净、整齐,防止扬尘,下班要及时清洗搅拌机。

  (8)现场施工临水、临电要有专人管理,不得有长流水、常照明。

  (9)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作到活完场清,施工垃圾集中存放,同时分拣回收清运出场,余料及时回收清退。

  (10)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具,动力线路,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和埋设整齐。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随意大小便。

  D、文明施工检查

  (1)检查时间安排:项目经理部每周对施工现场作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情况填入当日的施工日志。

  (2)检查内容:文明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和达标情况。

  (3)奖惩制度: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每次检查中得分好的进行奖励,做得差的进行惩罚并督促其改进。

  E、管理制度

  每周开一次“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F、文明施工措施

  (1)执行建委、业主及公司要求,实行项目管理制度。

  (2)注意搞好现场各兄弟单位之间的团结协作,作好互谅互让,讲文明、讲礼貌、不吵架、不打架、遵守纪律。绝对服从项目部现场管理。

  (3)加强对员工的文明施工教育,每周最少一次的质安例会,对现场文明的总结,并与经济挂沟,实行惩罚制度。

  (4)对不遵循章法的伪劣施工者,质安员有权立即将其解聘出场;结合季度质安评优工作,推动施工文明建设。

  G、文明施工制度

  (1)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管理要体现企业精神面貌,管理面貌,施工面貌,文明施工现场要讲究社会效益。

  (3)开展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开展文明施工教育,加强治安与保卫,加强成品保护和环境保护。

  (4)建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进行科学的施工平面设计。

  二、环境保护管理

  (1)、以“文明施工,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宗旨,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建立可靠的措施和以工地负责人为主的领导机构,对工地和劳务人员住地设施有效的保护环境的工作,使本单位达到市文明单位,以使本工程给政府和附近居民留下美好印象。

  (2)、进场前,我们即会对周围市政设施作一详细调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和安排工地污水排放管道的位置,进场后,可立即完善。

  (3)、加强对人员的环保知识教育,严格控制人为噪声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对施工人员加强文明施工教育,控制噪声污染。

  (4)、现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路下埋设排水管。设专人检察处理出厂车辆,防止车辆、机器出场时将泥泞和废物遗洒在路上。同时,任何进出车辆应有防止遗洒的'覆盖、捆绑措施,以防遗洒在路上。散装细颗粒材料施工人员要轻拿轻放。

  (5)、为防止大气污染,施工道路每日洒水两次,防止尘土飞扬伙房一律使用燃气,杜绝烟尘污染。

  (6)、各项材料均按指定地点、按相应要求码放整齐,同时有利于材料的保管、发放。

  (7)、楼层施工垃圾严禁下抛,要袋装集中运到楼下;现场设垃圾分检站,分检后的垃圾随时清运。

  (8)、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将所有货棚、车间、办公室、剩余材料等运出现场。

  (9)、现场设专人负责洒水以防尘,对多尘材料需采取措施方可进行运输。现场搅拌站应设沉淀池,增加防尘设施。

  (10)、核心产品外保温专用粘结剂、镀锌钢丝网、聚苯板、抗裂剂均为绿色环保产品。VOC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不含铅、汞等对人体有害物质。

  (11)、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均由我们完全回收,绝不给施工现场造成污染。

  三、环境卫生管理:

  (1)、在现场树立“建立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大家齐动手的观念,每位职工负责将自己的办公室始终保持清洁,有序,生活区设专人打扫,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2)、现场食堂应设一名工地领导主管卫生,食堂的设置需经卫生防疫部门审查﹑批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

  (3)、伙房内外要整洁,炊具用具要干净﹑清洁,无腐烂变臭食品,操作人员上岗穿清洁的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卫生。

  (4)、施工现场内的厕所没有专人保洁,每天早晚各清洗一次。

  (5)、对施工现场所有能应用的空地实行绿化﹑美化,将施工现场创造成优美的花园式工地。

安全施工方案 篇3

  在以往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及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职责与责任,但在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安全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规范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根据该条例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现场安全控制方法初步要求如下:

  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新法规环境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

  (一)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

  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这包括如下问题:

  (1)审核的内容控制:

  条例明确规定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体现,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2)监理单位内部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需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则可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

  (3)涉及施工单位时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26条要求,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06——20xx)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控制

  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具体操作时,安全检查可分为如下几个层次:

  (1)资料性审核

  这种方式适用于a)各种人员施工队的资质审核;b)各种重

  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通常施工单位应出具检测部门的合格性检测证明);c)监理单位认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d)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2)验收性检查

  验收性检查主要应用于a)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b)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等。

  验收性检查后书写书面验收意见或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a)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b)每月评比检查;c)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使用,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并编制在会议纪要中。

  (4)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通常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到总监理工程师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布整改通知。

  (三)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控制

  条例要求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通畅的联系机制。

  (四)建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

  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等,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检查结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总监注意。总监理工程师则负责全面地组织、协调、及内部工作检查。对各专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直接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三、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安全控制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赋予了监理单位,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安全控制体系,真正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安全隐患预控等工作,才能有效规避该条例所规定的安全风险。

安全施工方案 篇4

  一、整体目标

  建筑领域将以防范重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和机械伤害五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造“平安工程”,促进建筑业发展,为“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有效开展,建设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建工局、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全县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监督员与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行业技术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2、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结合滨建建字〔20xx〕98号文件要求,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三类人员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对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开展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3、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县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舆论作用,并采取论文征集、派送宣传单、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参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县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1、隐患治理范围: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隐患治理内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到位情况;三是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组织实施情况;四是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为,强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格起重设备操作工持证上岗和设备使用管理;五是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状况;六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使用状况。

  3、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对象包括:一是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大工程数量较多的工程项目;二是管理薄弱、被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较多的施工、监理企业;三是外地入惠承接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

  (三)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

  1、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

  2、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市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量化扣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工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上报市住建局。

  四、实施步骤

  “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人员,扎实推进,分布实施各项工作。做好宣传发动,使在建工程形成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8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各个负责工程,督促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要求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落实专人跟踪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9月30日)

  各施工企业要对开展“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在此期间,我局将组织对各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施工方案 篇5

  摘要:

  安全技术措施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中,对已知的或潜在的危险因素而采取的消灭或控制措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施工企业嫡削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这些文件一经确认,即作为施工过程中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高度重视由此可能引起和产生和的各种法律后果与风险。

  关键词:

  安全 技术 措施 审核

  1前言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前,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内容为“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条例》实施后,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也成为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和组成部分。这样相对于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来说,由此增加了很多原来不应由他承担的法律后果和风险。作为监理工程师,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和风险回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2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核的依据和内容

  2.1.审核的依据

  (1)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

  (2)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条件

  (3)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4)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文件;

  (5)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

  2.2审核的主要内容

  2.2.1施工组织设计和必须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设计,必须由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签字。实际审查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审的文件。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时,应注意签字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2. 2.2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区的有关法规的规定,尤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有附具的安全验算书是否违反建设标准;专项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是否具体针对施工的环境、施工工艺、机械设施以及技术管理状况等具体条件,方案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某住商楼开发工程,建筑面积为7万余IIl2,28个单位工程组成,五层框架结构为主,施工单位在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中只有一名施工技术员、一名安全检查员、一名架子工、一名电焊工和一名电工的特种上岗证,这远远满足不了整个工程的需要和规范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施工中没有用到塔吊,施工组织设计中却出现了塔吊,而且塔吊的型号、规格与井架相同,是井架的型号,井架人员的操作证是塔吊的上岗证,与工程使用不相符。

  2.2.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市容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的要求。这里包括办公区、施工区、职工宿舍区、文化活动区、食堂区的合理设置,施工噪声的控制、废渣(浆)的清理、食堂卫生的排污、全工区的防火、建筑垃圾的处理等。

  2.2.3审查安全专项措施费用的落实、安排和使用控制情况。

  3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审核

  危险性较大工程审核是监理工程师审核的重要内容,在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中,还应审核是否考虑了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20xx.12.1)的规定,下列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主要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或槽。

  (3)模板工程主要是指水平混凝土构件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lOkN/rn2,或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起重吊装工程是指起重量超过200t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塔吊和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以及群塔吊使用的工程。

  (5)脚手架工程是指30m及以上的高空作业,如高层建筑的外墙脚手架工程;幕墙玻璃安装升降吊蓝。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的方案。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及需要专家论证、审核的其它工程。

  (8)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高空坠落

  ②物体打击伤

  ③机械伤害

  ④防台抢险

  ⑤坍塌事故

  ⑥触电伤亡事故

  ⑦火灾抢救

  ⑧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应急抢险(救)内容。

  4结语

  总之,监理工程师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中,应该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宗旨和原则。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方案、内容必须提出、纠正.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中的专家论证、审查,应提示施工单位,组织比较有权威性的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对方案内容不完整,如缺少机械装拆工艺流程、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完善;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与专项方案不相符的,应指示施工单位对该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方案应按原程序进行审批。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20xx. 12.1.建设部.

  [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20xx.12.1.建设部,

  [4]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实务.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安全施工方案 篇6

  摘要: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及质量,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开挖深度虽未达到5m,但地质条件、地下管线、周边环境复杂的基础工程施工,须进行安全设计,编制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本文在分析基坑支护工程实施过程中常见危险源的基础上,对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工程安全与质量;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危险源

  为了保证超高、超大工程建设项目地下结构施工质量和基坑周围环境的安全,从技术角度对基坑侧壁及周围环境采取的地下水控制、支挡以及加固保护措施称为基坑支护。基坑工程开挖前,必须全面调查基坑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地下管线等环境情况,进行基坑设计,制定降排水方案,防止基坑开挖、维护、使用环节安全危险源发生。危险源的分析贯穿于基坑工程全过程,包括资料收集、地质调研、数据计算、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监测控制等环节。常见的危险源如表一所示。

  2基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原则

  2.1可操作性原则基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工地实际情况以及工程项目特点,采用的工程技术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技术上所提出的要求,应

  该是施工单位已经具备的条件,或者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有可能争取实现的。这一原则,客观上要求项目部在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之前,必须掌握主客观情况,认真、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收集整理工程现场资料,进行反复对比分析、试验论证。只有这样,编制出来的方案才切实可行,才能用于指导施工。

  2.2确保工期,按时交付能

  否按规定的期限,保证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按期或者提前完成,尽早发挥投资效益,关系到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的好坏。因此,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工程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竣工,这客观上要求施工企业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工程量、现场施工条件、资源供应情况等因素,在组织上统筹安排,均衡施工;在技术上,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及施工经验,提高装配化、机械化、信息化施工管理程度。

  2.3坚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第一”

  在进行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等因素,坚持安全施工的前提下,质量达标。在提出施工方案时,要充分采取有利于安全、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使专项方案符合安全质量规范要求。不考虑安全、质量的专项方案,其他方面再优秀都是不可取的。

  2.4工程投资费用最低

  编制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同时,还必须使方案经济合理,以便增加投资生产效益。这客观要求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尽量采用降低费用的一切可行措施,从人力、物力、材料、机械、间接管理费用等各方面着手,发掘潜力,力争费用最低。以上几点是一个有机统一整体,在编制专项方案时,必须通盘考虑,做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质量达标、进度合理、费用最低,只有这样的方案,才是可行的。

  3基坑支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3.1基坑施工总施工流程

  编制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明确总施工流程。首先,应该进行围护桩的施工,这是确保基坑施工安全的基本条件;施作止水帷幕桩,形成安全可靠的止水帷幕,防止周边地下水进入基坑;接下来,进行基坑降水,把地下水位降至工作面以下0.5m处,确保工作面的干燥;进行基坑浅层开挖,同时浇筑冠梁,增加基坑围护结构的整体刚度;进行第一层锚杆的施工,使围护结构整体受力;再进行土方分层开挖,同时进行腰梁、锚杆的施工;最后,当土方开挖至距离设计基坑底300mm处采用人工开挖方式,直至工程全部施工完成。

  3.2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

  机械成孔灌注桩应优先采用325号~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砂子采用中砂、粗砂,含泥量不得大于5%,石子以粒径为0.5cm~3.2cm的卵石、碎石为佳,严格控制含泥量(<2%)。外加剂的选择、使用必须严格实行试验制,未经试验,不得使用。施工前,现场必须达到“三通一平”的要求,地上、地下障碍物都必须清理完毕;施工现场必须经过碾压、夯实;制作好钢筋笼后进行桩位点预验签字。钻孔机进出现场的路线、钻孔顺序,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正式施工前必须进行钻孔试验,其数量须符合规范要求,一般不少于2根。准备工作完成后,则可以进行操作施工,首先钻孔机就位,接下来调直机架挺杆,进行钻孔、注泥浆;继续钻孔,清理孔底泥渣,排除泥渣,射水清底;然后浇筑混凝土,拔出导管,插入桩顶钢筋。

  3.3土方开挖施工

  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分层开挖基坑土方;基坑分层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同时,避免机械开挖对原土层的扰动,基底须留30cm余土由人工操平。土方开挖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开挖方法、顺序必须与设计要求一致,按照“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进行。开挖过程中,必须严格防止基坑挖土后土体回弹变形过大;防止边坡失稳;防止桩发生位移和倾斜。同时,配合深基坑支护结构施工。为最大限度地使支护结构均匀受力,防止变形,应采取科学合理的开挖方式,分层、分块、均衡、对称进行土方开挖。

  3.4锚杆施工

  锚杆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水文情况的勘察,查明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构筑物等情况。接下来,进行钻孔施工,钻孔不能扰动原有土体,尽量控制自重应力释放。钻孔方法包括螺旋钻孔干作业法、压水钻进成孔法、潜钻成孔法。钻孔完成后,安放拉杆。常用的拉杆包括钢管、粗钢筋、钢丝束和钢绞线,应该根据具体土质、锚杆的承载能力和现有材料的情况来确定。之后,进行压力灌浆,这是锚杆施工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形成锚固段;防止钢拉杆腐蚀;充填土层中的孔隙和裂缝。灌浆完成后,可以进行锚杆张拉和施加预应力。最后,进行锚杆试验检验,方法主要有循环加、卸荷载法。

  3.5排水系统的布置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布置排水系统,如发现污水渗入、上层滞水,可以在支护面层背部设置塑料排水管,水平间距为2m为宜。针对基坑地表水,可在基坑周边地表处作泛水层,宽度大于1.5m,与土钉面网功能一致。对于基坑内的渗水,应在基坑底部设置排水沟、集水坑,并保持离坑壁0.5m~1.0m的距离。基坑工程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其设计要求严格,施工程序复杂,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安全与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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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咨询工作委员会.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先进适用技术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

  [4]李继业,李树枫.深基坑支护存在的问题与研究方向[J].建筑技术开发,20xx,28(11):2-3.

  [5]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

安全施工方案 篇7

  一、施工临时用电、现场安全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米。

  2、绝缘导线穿PEX管埋地敷设,中间应无接头,穿过建筑物、道路等易受伤的场所,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对于穿管敷设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小于500V,导线的绝缘层应完好无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4、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

  5、总配电箱应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上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作用途标记。电器至开关箱距离不超过3米,分箱至开关箱不超过30米。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安装牢固,便于操作和维修,配电器的进线口、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口,配电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7、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8、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9、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固定的支架上。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1、所有配电箱应标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志门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由专人负责。

  12、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3、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14、配电箱必须防雨防尘。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配电箱应按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分级设置,实行二级漏电保护。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15、具有三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漏电和分路漏电保护,不得一闸多用,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惩烧蚀现象。

  16、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和使用。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动式电动工具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17、移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国标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

  18、使用打夯机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应有专人调整电缆。电缆线长度不应大于50米。严禁电缆缠绕、扭结和被打夯机跨越。

  19、照明系统中每一个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器保护,应在熔断器负荷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20、工地照明灯具和材料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必须绝缘良好,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的器材。

  21、临建用电线路必须设置安全变压器,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22、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布线应整齐,相对牢固,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23、现场办公宿舍、工棚内的照明线,除橡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时,应设绝缘套管。

  24、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不得低于3m,露天应采用防水灯具。

  25、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26、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临时用电安全生产制度,明确用电负责人,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经常参加安全学习。

  27、无证不许上岗操作,发现非电工作业人员从事电气操作应及时制止。

  28、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生产的观点,教育所有用电人员懂得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29、加强运行维护和检修试验工作,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好工作记录。如遇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检查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维修工作进行前,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0、尽量不要带电工作,特别是在危险的场所禁止带电工作,带电操作必须有一人以上监护。

安全施工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检查工程建设、建立和施工等参建单位、燃气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行为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近期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县建筑施工现场逐单位、逐环节、逐岗位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

  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及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经营单位。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有关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贯彻执行落实情况。

  2.施工企业各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记录,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情况。

  3.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和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办理情况。

  5.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安全检验情况,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管理情况。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情况。

  7.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各类机具安全使用、临时设施及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尤其是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9、燃气气质、加臭量等情况;燃气储配、灌装厂站安全状况,主要包括防火间距,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

  10、热源、热力站安全情况,包括燃料存放、运输情况;锅炉情况;热源、热力站水处理、设备等辅助设备情况;热源、热力站阀门、仪表、报警器、电器等系统情况。

  四、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自本日起截止7月上旬,采取企业自查、县主管部门检查、全面总结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28日-5月20日)。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针对在建的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要求各企业将本公司在建工程一览表及自查自纠情况务必于30日前上报检查小组办公室且另存本公司待查。

  二是监督检查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在各施工企业不断自检的.基础上,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三是全面总结阶段(6月21日-7月)。各施工企业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本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迅速落实到每个工程。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施工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及“3.31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组织机构

  1、工作目标:在今年第一季度开展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巩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2、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质安站,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方式及工作机制

  1、检查对象: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检查方式:做到“五个结合”:(1)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主管部门督促检查结合;(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设工程安全治理重点结合,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3)坚持与日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4)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提高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5)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事故。

  3、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个机制”:(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区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当地主管部门。(2)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各单位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方案、实施整改,并及时向监管工程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报告。(3)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一些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较长,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整改到位。

  三、专项检查内容

  1、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检查内容:(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4)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6)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和作业班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7)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情况。

  2、检查重点:(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2)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3)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5)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4月1日——4月30日)

  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项应对措施,严防发生事故灾难。

  2、制定工作方案(5月1日——6月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特别是要防坍塌垮塌,在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和落实整改。

  3、督查落实(6月1日——12月31日)

  专项检查工作原理,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按要求落实工作或涉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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