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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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07 15:04:2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汇总五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汇总五篇

工作方案 篇1

各城区、开发区爱卫会:

  为认真落实《省城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及《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通告》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减少吸烟对人体的危害,保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环境整洁、空气清新的工作、休息环境,结合我市目前控烟工作现状,市爱卫办决定自3月26日起对全市6个城区、4个开发区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及烟草广告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抽查。

  一、抽查内容

  各城区、开发区区域内的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医院、商场、网吧、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室内市场、各区政府机关会议室等各类场所。

  此次所要抽检单位除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各区政府机关会议室有明确责任部门外,其他如医院、商场、金融证券交易场所等行业,省市区管理部门不同。室内市场、网吧等行业目前多为个人开办,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二、抽查数量

  每区抽查各类公共场所单位20个。

  三、抽查时间安排

  本次抽查自3月26日开始。3月26日区,27日区,28日区,29日区,30日区,4月2日一汽开发区,3日高新技术开发区,4日旅游开发区,5日区,6日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抽查要求

  此次抽查采取事先不通知,单位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时严格按照有关条例检查标准进行,对控烟工作开展不好,控烟的组织机构不健全,无禁烟标志的各类公共场所单位将按照有关法规条例进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抽查同时对各城区的室内()外各类烟草广告清理情况进行检查。

  目前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主要由各城区爱卫办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对控烟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可由市区爱卫办依据省、市禁烟规定和条例进行处罚。对存在问题较多,经多次检查仍无改进的单位,可由各级爱卫办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全市曝光批评。

  五、车辆安排

  参加抽查人员自备车辆,按照检查日程每天上午8:30分到受检区爱卫会办公室接头,开始检查。此次检查结果记入各城区、开发区全年爱国卫生工作总成绩。

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和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活动有关工作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做好“5 .12”第三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县民政局定于20xx年5月9日至5月15日在全县开展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周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宣传内容

  结合近年来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围绕“防灾减灾从我做起”的防灾减灾日主题和“学习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的应急知识宣传主题,向社会公众宣传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基本知识。

  二、主要工作安排

  1.全县媒体联动宣传。5月9日至15日,县电视台、站、手机报每天播出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知识的电视公益广告,向社会公众宣传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基本知识。

  2.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单。5月9日至15日,各乡镇和相关单位、企业在本辖区、单位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资料。

  3.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城区和各乡镇同时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

  4.集中宣传活动工作安排。5月12日上午8:00-10:30,在县东门广场开展城区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政府办(应急办)牵头,卫生局、红十字会、教育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水电局、林业局、环保局、城管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防办、质量技术监督局、气象局、疾控中心、消防大队各派1-2人参加,在现场摆放宣传画,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邀请常委副县长尹忠明同志出席宣传活动。新闻单位及时做好新闻报道。

  5.应急演练。5月12日,由教育局牵头,在县一中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教学楼模拟火灾现场紧急撤离演练。县应急办、消防大队现场指导,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

  三、宣传工作总结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注意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并于5月16日前将宣传工作总结和影像资料报县民政局。

工作方案 篇3

  一、 复工时间:20xx年2月 日

  二、 复工准备工作:

  1、 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 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 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 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 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 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作方案 篇4

  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充实城区教师队伍,需从农村在职教师中通过考试调入高中、初中、小学教师,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考科目及人数

  二、考试科目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考纲与“从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的考纲相同。

  三、报考范围、条件及要求

  除宛水、双龙、西宁、虹桥街道和城区市直学校以外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教师均可报考。

  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且现仍在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上工作的教师。

  报考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所教专业与所需岗位相同,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均可报考。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所教专业与所需岗位相同,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均可报考,小学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相同也可报考。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相同,现仍在小学岗位的教师。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与“从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的相同。报名时教师持乡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证明到教育局报名,有加分条件的,必须提供加分证明,证明上任教时间、任教科目和现工作岗位必须写清楚,同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4张。

  四、照顾加分

  教龄1年加0.7分

  表彰奖励加分: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给予加分,受表彰奖励的只能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

  国家级表彰奖励加15分

  省部级表彰奖励加10分

  地厅级表彰奖励加8分

  县处级表彰奖励加5分

  现在一师一校任教的,在一师一校任教的时间每任教一年加1分;有间断的,以最后一次计算,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以上三项累计加分。

  五、录取

  录取以报考学校、岗位按笔试分+照顾分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后办理调动及合同手续。

  六、纪律要求

  农村在职教师通过考试调入城区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凡有亲属报考的,须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方可报名,因不符合报告条件,骗取伪证明或采取其它手段弄虚作假的,经查实,除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外,其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并3年内不准报考;

  出据伪证的当事人和法人代表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其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

  招考方案、报考名单、考试成绩、加分名单、录取名单等均张榜公示7天。

  教师招考录取后,若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整个工作置于纪检、监察、群众的监督下进行。

工作方案 篇5

  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印发〈XX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宽安办字[20xx]28号)和《XX县“六打六治”和两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宽政办[20xx]53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许可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彻底整治区域性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保障特种设备生产秩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减少和消除多发性设备故障,遏制事故发生,保持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治理范围、标准及责任分工

  (一)治理范围: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各类气瓶充装单位。

  (二)治理目标:经过治理,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体系,真正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两有证”,即: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检验”,即:特种设备依法检验;“一预案”,即: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档案,能够有效的运行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三、治理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自身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查清底数,建立档案台帐。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本次专项治理内容等要求,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活动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存在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停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设备进行处理,并主动向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要对生产、使用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存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设备档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完成自查后,将自查表(附件2)自留一份并于9月30日上报至所在乡镇(街道)安监站、行业主管部门和我局各一份。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并经分管领导签订后,上报至我局。我局汇总后,经主管局长签字后于10月5日前上报市质监局XX县安委办。

  (二)集中治理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由我局牵头组织安监、公安及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一次无遗漏的排查,发现问题,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由我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能保证安全,一律停产整顿,整改无望或拒不整改的,一律关闭取缔。

  1、未经行政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列入停产整顿名单,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2、对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一律停止使用;

  对使用时间较长,老化严重,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设备,在检验合格的基础上,使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采取监控运行。(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性能评估鉴定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落实技术评估鉴定、大修改造或设备更新的相关费用。)

  3、我局对重大危险源单位和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要进行单独登记建档,实施重点监管,督促使用单位专人负责监控使用,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对于区域性安全隐患,由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对生产单位进行规范提升;对列入关闭取缔和查封停用名单的特种设备非法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关闭查封后的监督检查;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落实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对拒不停产停业整顿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5、对因情节严重,被依法撤销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护保养许可的.,由我局书面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6、我局对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要按照法律要求严肃处理。

  检查组检查时填写巡查表(附件4),我局汇总检查情况,填写检查汇总表(附件5),上报市质监局XX县安委办。

  (三)落实整改,验收总结(12月1日—12月30日)。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治理情况,逐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行政区域内关系公共安全特别是处于居民集中区域、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特种设备重点危险源单位进行评估,对周围居民安全影响大的单位要限期搬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要督促使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督导、强化落实。县安委办组织县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专项指导督查组,对全县18个乡镇(含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督查,重点督导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对部门和企业报告的特种设备重大问题是否及时组织协调予以解决,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底数是否清晰、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是否得到全面改善提升等。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做好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我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办公室(见附件),全面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办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积极上位、亲自抓,并督促相关部门保障专项治理工作人员、车辆、设备、经费等投入,分管特种设备的领导要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确保活动扎实稳步推进。

  (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我局要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清晰的特种设备普查表格(含特种设备明录、标准、参数等)及详细易于操作的检查表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摸底、检查工作实现“全覆盖”。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排查、治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并及时将底数台帐和发现的重大隐患向我局报告,配合我局做好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版,并结合安全文艺演出、安全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省政府办《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齐抓共管的氛围。

  (四)建全制度,强力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的调度统计、督导通报、考核奖惩等制度,以强有力的举措施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县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定期调度、通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凡是活动走过场、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一律在全县公开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此项工作还将列入县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构建乡镇、村、街道办事处(含社区)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队伍。我局会同乡镇政府组织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监站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信息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基本知识的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由我局聘请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对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重大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我局,我局在上报县政府的同时,抄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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