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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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17 13:20:4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工作方案模板汇总七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工作方案模板汇总七篇

工作方案 篇1

县政府:

  为了全面认真解决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遗留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渝委[XX]6号和足委办[XX]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农户的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四到户”,做到“四相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入户率达100%;将承包合同、清册全部集中到街镇乡管理(街镇乡、村各一份),建档率达100%;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行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稳定,注重完善。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是保持农村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把工作重点和注意力放在完善上。保持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的连续性,不能随意变动或推倒重来;不够完善的,要按照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做好规范工作;对还没有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的,要按照有关政策抓紧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工作。

  (二)尊重民意,民主决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必须尊重群众意愿,确保农民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路线,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不搞强迫命令。要坚持政策,结合实际,尊重历史,解决遗留问题。

  (三)依法推进,积极稳妥。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有关政策,不得违反规定,各行其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稳步推进,确保不出现新的矛盾。

  (四)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原则。要建立健全相关机构,明确职责,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使土地承包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三、实施步骤

  本次工作分为准备、清理核实、审核完善和验收总结四个步骤。

  (一)准备工作。组建班子,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培训,印制宣传资料和各种表格。

  (二)清理核实。经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形成书面决议。调查清理土地承包情况,分户填写《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并由承包户主和村民小组长或社长签字确认。对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发到农户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进行登记,与农户承包土地的实际情况逐一核对,若有不一致的要作详细记录,查明原因。已发到村组、但未填发到户的空白《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全部交回街镇乡。对以前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进行登记和审核,审验内容不完善的视为不合格。未发包的土地应首先用于解决符合政策规定没有承包土地的人员。村民同意保留的可以保留,但不得超过总面积的5%。街镇乡要帮助村组妥善解决承包合同纠纷,尽量让群众满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审核完善。清理登记结束后,及时将《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和未发包土地情况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要作记录,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查清和答复。登记调查员将《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和《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整理复制三份,经村民小组长或社长与承包户户主签字确认后,报村民委员会和街镇乡审核并签注审核意见;《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由农户、村和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保存,《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由村民委员会、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保存。村民小组或农业社与土地承包农户要签订一式三份的《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承包方和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各保存一份。村民小组、承包户要求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鉴证的,由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进行鉴证。

  凡符合核、换、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条件的,由农户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书,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审批、其它方式承包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农业局申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由各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填写,一户一证,以钢笔用碳素墨水书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承包方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的,不需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原因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街镇乡要将《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中的资料用电子表格分户录入微机,以便管理和查询。

  (四)验收总结

  1、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农村土地承包资料整理归档,分社立案成卷,作为永久性档案由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分村统一保管。档案资料包括:《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土地承包调查登记文字材料、《土地承包合同》及鉴证文书、《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审验、农村土地承包调整方案、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及决议、上报审批文书、清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宣传、培训等资料、各级有关土地承包的文件、清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检查、验收和总结材料、其他相关资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相关制度等。

  2、街镇乡自查及县上验收。各街镇乡组织人员,以农业社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标准就是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四到户”。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从12月1日起,采劝一听、二看、三走访”的办法,对各街镇乡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此项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县农业局农经科,县农业局汇总后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政策界限

  (一)、已经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地方, 承包地不得随意变动,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绝不允许借完善大范围、大面积重新调整土地;重点是完善手续,没有签订合同的要补签,没有发放土地经营权证书的要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二)、没有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地方,要在11月15日前,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和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抓紧补课。

  (三)、农户承包面积全部退耕还林的,应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公告宣布证书作废,并终止承包合同。承包面积部分退耕还林的,按原承包面积扣减退耕面积后换发经营权证。

  (四)、承包地部分被国家征收或集体公益事业占用的,原承包地面积扣减征占面积后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国家征收农户绝大部分承包地,并对其全部农转非,同时就地安置补偿后所剩余的土地,原承包农户愿意继续承包的应当允许其继续承包,并填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承包户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以交回发包方处理,但原则上不作补偿。

  (五)、少数没有签订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也没有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书,且承包地撂荒两年以上的农户,要做好联系工作,确实无法联系上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代耕。该农户书面放弃承包权的,发包方可以按程序将土地调整或重新发包。

  (六)、核、换、补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律使用由市农办统一印制的新证,农户自愿要求以旧证换新证的,应予以更换。所用合同和表格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格式为准。

  五、涉及具体问题的处理

  1、关于退休职工户口迁回农村后,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

  退休职工享有退休金,其身份仍属于国家职工范畴,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应当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关于土地共有人问题。

  在此次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中,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该以二轮土地承包时的家庭实际人口为准,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应加以备注。1998年以后到现在,承包户中出生或迁入的人口,在此次完善中不作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填写在经营权证上。如某农户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人口为4人,即户主、父亲、母亲、妹妹。这次完善二轮土地承包时,父母均已死亡。妹妹已嫁,户口迁出,在新落户地无承包地。该户主已结婚生子,现共3人。这种情况,该农户应填写原承包人口即户主、父亲、母亲、妹妹4人为共有人。

  3、关于土地流转优先权问题

  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实际经营一年以上的除外。所谓同等条件是指流转内容、流转期限等方面的条件相同或者相近的情况。

  4、关于国家征收农户绝大部分承包地对其全部农转非并就地安置补偿后所剩余的承包地如何处理的问题。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精神和原则,对于剩余部分土地,如果原承包农户愿意继续承包的应当允许其继续承包并填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果原承包农户不愿继续承包的可以交回发包方处理,但原则上不作补偿。

  以上方案若无不妥,请尽快转发。

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林业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确保现代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xx〕3号),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落实部门行业指导和监督责任,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责任落实,深入排查隐患;强化监督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重特大事故隐患;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加强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意识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切实加强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克服林业行业多年未发生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引发的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增强全行业的生产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林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排查隐患,全面堵塞漏洞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不断加强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是加强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单位基础设施、生态旅游设施、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二是加强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林业机械、森林食品药品加工、森林旅游设施、林区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三是加强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森林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和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每半年组织一次本地林业行业重特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各森工企业、国有林场、木材加工企业、木制品厂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季度进行一次重特大事故隐患自查,并将排查情况建立台账,及时报有关部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通过排查,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打违规行为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应急处置,强化保障装备

  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提高林业安全监督管理装备建设水平。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积极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林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健全适合本单位的林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认真加强演练。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基层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林业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的指挥、协同、配合、处置等应急反应能力,引导林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林业安全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林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进一步健全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工作方案 篇3

  一、活动主题

  法律顾问走基层、法律扎根村(社区)

  二、活动内容

  可以开展下列法律事务:

  1、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

  2、法律培训

  3、法制宣传、法律咨询

  4、协助矛盾纠纷调处

  5、依法开展法律援助等

  具体活动形式由各法律顾问与聘请村(社区)按照活动要求自由商定。活动期间须保证法律服务工作到点、到位,实现“村村(社区)见顾问”。

  三、活动步骤

  1、准备阶段。6月下旬,召集各镇(街道)司法所长、法律服务机构主任召开动员部署会,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6月30日前,各法律顾问与聘请村(社区)商定到村(社区)集中服务的时间与形式,由所在法律服务机构汇总后报局法管科,法管科汇总后统一制作《活动服务表》。

  2、实施阶段。7月5日、6日,按照《活动服务表》,各村(社区)相继开展“法律顾问进村(社区)”集中服务活动,请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做好活动记录工作。

  3、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收集所在镇(街道)相关村(社区)开展“集中服务活动”的资料,汇总后报送法管科。法管科负责对整个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

  四、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集中服务活动是“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社区)”活动的深化,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参加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各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要协调好、配合好各村(社区)开展“集中法律服务”工作,各法律顾问要及时与聘请村(社区)商定服务时间及形式,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社区)”活动的宣传,营造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队伍为我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服务的良好氛围。通过电视、电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以及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典型案件的宣传工作。

  3、注重实效,强化指导。法律顾问要注重聘请村(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法律服务活动,实实在在地为基层服务。活动期间,县局将组建活动小组,选择部分村(社区)开展现场巡查,加强对此项活动的工作指导。

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强化全科服务理念,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方式,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模式转变,促进社区卫生服务走进家庭,贴近群众,拓展和深化以社区责任医生团队服务模式为基础的全科,更好地发挥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推行全科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全科充分体现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要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效落实全科工作,求同存异,突出特色和亮点。

  ---重点突破、全面覆盖。进一步完善社区责任医生网格化管理和组团式服务,以点破面,以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残疾人等人群为工作重点和突破口,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

  ---自愿签约、重在落实。通过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居民对全科的认知度。通过充分告知,让广大居民我解全科,由居民自愿选择全科医生,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

  ---规范服务、强化考核。全科医生要按照协议保质保量提供服务,并通过完善社区责任医生团队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内涵,强化绩效考核手段,进一步规范全科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开始,以镇(街)为单位,结合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际,选择工作试点探索和推行全科模式。根据实际服务能力和试点工作经验分阶段实施并逐步推广。到20xx年,实现城乡居民全科的全覆盖。通过开展全科,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促进分级诊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工作机制的建立,引导家庭建立自我管理健康模式,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方式的进一步深化和创新。

  三、工作内容

  (一)基本概念

  全科是指全科医生在社区责任医生团队服务的工作平台上,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社区责任医生团队为依托、各级医疗卫生纵向协作服务体系为支撑、镇(街区)和村(社区)等各方力量协同为保障,以居住地实施健康管理和促进人群自我管理为目标,与服务对象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多种服务形式和内容相结合,因地制宜地为签约对象提供连续、综合、有效、个性化的全面健康管理服务。

  (二)签约主体

  各镇(街道、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为签约主体单位,以社区责任医生团队的责任区为服务范围,每个责任区配备若干名全科医生,每名全科医生的签约服务人数控制在20xx人左右。原则上由具有合格的全科医生资质人员担任,同时需具备一定年限的临床诊疗经验和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历。现阶段,可由已通过全科岗位培训的临床医师或中医师等业务骨干承担全科工作。

  (三)服务方式

  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基础上,根据“按家庭签约、分人群服务”的原则,居民家庭与全科医生自愿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权利义务等款项,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每户家庭同期只能选择1名全科医生,全科医生以团队形式向居民提供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连续性服务。签约周期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一个周期不少于一年,期满后如需解约,乙方需告知甲方,双方签字确认。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如因特殊情况变更全科医生应重新签约。

  全科采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主任(院长)负责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要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协作机制,为全科提供有关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四)服务内容

  1、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全科医生及其社区责任团队要免费为签约对象提供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采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签约对象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帮助解决签约对象的常见健康问题。引导签约对象到社区首诊,并为其提供便捷的双向转诊服务。通过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等方式,为其提供向上级医疗机构的快速转诊和预约诊疗服务,并及时对接和提供上级医疗机构转回社区后的家庭康复指导服务。

  3、全面掌握和建立签约对象的健康信息,为签约对象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建议,建立健康服务伙伴关系,指导签约对象开展健康自我管理。

  4、根据签约对象的健康需求,为其制订个性化的健康体检套餐,优先为其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并根据体检结果提供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根据签约对象的年度健康管理情况开展健康分析,为续约对象提供下一年度的健康保健计划,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创新全科模式。运用多种载体推出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和优惠便民措施,吸引辖区内居民主动签约。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收费项目根据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执行。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医保规定支付。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

  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的工作实施计划,组织做好全科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每个镇(街道、区)选择一个社区责任医生团队的责任区开展推行全科工作的试点,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推广阶段(20xx年—20xx年)

  各单位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其他责任区推广。20xx年6月底前要求辖区内30%的居民实施签约服务;20xx年底前要求辖区内60%的居民实施签约服务。

  (三)总结阶段(20xx年)

  20xx年底前要求辖区所有居民均实施签约服务;市卫生局将组织开展工作总结评估,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推进我市全科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推行全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社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协作机制,为签约服务提供有关服务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城乡居民充分了解签约服务的有关信息,提高社会对于社区健康管理制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加快全科医生人才培养,加大全科医生的引进与培养力度,重点加强全科医生技能、团队建设、沟通技巧等专业技术、服务理念和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居民对全科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四)定期督查评估,创新绩效考核。各单位要将全科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对全科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各单位每季度上报一次全科工作进展情况表。

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旅游大市目标,打造平安旅游、放心旅游、快乐旅游品牌,加强旅游景区、饭店平安创建工作,完善安全保卫和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打造和谐旅游环境,确保全市旅游景点、饭店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二、工作目标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职责分明、常态化运作的平安旅游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地、各责任单位在景区、饭店安全管理方面职责明确,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

  二是研究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启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确保20xx年平安景区、平安饭店数量分别达到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数量的60%。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旅游局为组长单位,市综治办、安监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市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四、责任分工

  (一)市旅游局

  1、牵头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动员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申创平安景区、平安饭店;

  2、负责旅游景区、饭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督促景区、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

  3、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各类安全隐患;

  4、负责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有关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问题的投诉;

  5、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全市旅游应急救援预案,牵头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市综治办

  1、参与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牵头成立考核组,对各县(区)的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2、督促各责任单位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

  3、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纳入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平安建设目标考核。

  (三)市公安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定期监督检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治安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定期开展治安宣传,牵头处置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发生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4、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市安监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3、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餐饮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旅游景区酒店、餐馆、疏导点内的餐饮摊贩餐饮安全检查工作,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对旅游景区、饭店餐饮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4、牵头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市公安消防支队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并符合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

  3、对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负责消防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旅游景区、饭店负责消防工作的专职人员持证上岗。

  五、工作内容

  (一)平安景区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3

  3、达标要求

  20xx年市“平安景区”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二)平安饭店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星级农家乐、旅游星级餐馆、参与同行合作的经济型酒店和社会宾馆。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4

  3、达标要求

  20xx年市“平安饭店”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六、工作步骤

  “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按照“创建、申报、考核、评定”四个程序进行,共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创建阶段(20xx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

  各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措施、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计划、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采取专栏、板报、标语、橱窗、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确保单位员工平安创建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达到100%。

  (二)申报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县(区)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达到创建标准可向所在县(区)旅游局提出考核申请,由各县(区)综治办组织公安、旅游、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综治办备案。市属各参创单位直接向市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

  (三)考核评定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底)

  市综治办联合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评定小组对各县(区)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定验收,对市属的参创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达到创建标准的,授予“20xx年度市平安景区”和“20xx年度市平安饭店”称号。

  “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从参创年度的12月31日至此年度后两年的12月31日),由市综治办牵头组织评定小组对获得“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荣誉称号满2年的单位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取消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复核工作按照企业自查、县(区)复核、市级抽查的程序开展,时间安排和创建工作同步。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开展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是今年全市旅游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旅游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为保证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协调开展,市旅游局牵头成立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旅游部门也要牵头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此项工作的各项制度,共同督促、指导本地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参与平安旅游建设工作。各参创单位要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把创建活动融入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新闻媒体及墙报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平安创建知识,展示本地区、本单位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成果,大力营造平安旅游建设良好氛围,推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工作方案 篇6

  为做好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遵循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严格遵循《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发〔20xx〕66号)、《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文件的通知》(甘人发〔20xx〕28号)相关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按岗竞聘、人岗相宜,量化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三、岗位任职条件

  竞聘人员必须坚持党校姓党、党校教师姓党的原则,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竞聘专业技术内部高等级岗位,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业绩条件。具体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执行。

  四、竞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13个等级,包括高、中、初级3个层级岗位,高、中、初层级岗位内又分不同等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依次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依次为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十一级至十三级。

  具体设置及数量如下:

image.png

  (二)个人申报

  1.申报本层级内部高等级岗位者(专业技术二、三、五、六、八、九、十一级),须严格对照《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按要求填报《专业技术层级岗位和内部高等级岗位申报表》,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2.未申报本层级内部高等级岗位者,仍以原岗位等级按照上一个聘期内的累计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直接进入本层级最低岗位的竞聘。

  3.具备正高资格,但综合考核得分排名靠后,可能聘用不到正高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副高层级的高等级岗位(五、六级岗位),未申报者,聘用到七级岗位(《全校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上一聘期量化考核得分排名》)。

  (三)资格审核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的规定,对申报人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考核原则上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党校事业部门首次岗位设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办法》(校发〔20xx〕27号)执行。综合考核主要以上一个聘期3年内的累计综合考核得分为依据,聘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聘任年限内取得业绩为准。分专业技术层级岗位和内部高等级岗位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在全校公示。

  (五)确定聘用人选。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提出各等级岗位拟聘人选,提交校事业部门三类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按排名顺序无法确定拟聘人选时,由领导小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人选。审议通过后报校委会研究决定。

  (六)公示。将校委会研究确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岗位认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将聘用人员名单及有关表册材料上报省委组织部进行岗位等级认定备案后,按照有关程序兑现岗位工资。聘期内退休人员,聘用合同随本人退休自行终止。

  五、时间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各环节具体时间详见《中共甘肃省委党校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日程安排》。

  六、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在校委领导下,由校事业部门三类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到工作不乱、思想不散,确保竞聘上岗工作和日常教学科研智库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工作方案 篇7

  朝阳区20xx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北京市20xx年纠风工作整体部署,进一步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和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工作载体,以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抓手,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手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建设“新四区”,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朝阳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改革,严格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化小金库治理,严肃查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等行为。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严格对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规范公办校教师从业行为,坚决杜绝校中校、校中班等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教委

  联席会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区审计局、

  区财政局

  (二)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以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中的乱加价、乱收费和商业贿赂等行为。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联席会成员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审计局、区药监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

  (三)加强对救灾援建物资资金的监管

  主要任务和要求:建立完善救灾援建物资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围绕援建中心任务,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审计局、区监察局

  (四)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

  主要任务和要求:建立完善社保基金的监管机制,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联席会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卫生局、区纠风办

  (五)坚决纠正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

  主要任务和要求:认真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公布修订收费项目目录。

  牵头单位:发改委

  协办单位:区监察局

  (六)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主要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农经办、区农委

  联席会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区法制办

  (八)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

  主要任务和要求:纠正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市工商局朝阳分局

  (九)继续深化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主要任务和要求: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

  职行为。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朝阳分局

  协办单位:区监察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

  (十)继续深化治理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主要任务和要求:深入开展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和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牵头单位:市药监朝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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