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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2-07-21 12:41:22 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整治方案范文(通用17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整治方案范文(通用17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提供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文明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责任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文明意识。

  三、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7月30日前达标,并形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责任路段划分,对责任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责任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多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达到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行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必须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达到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间,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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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达标,形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必须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符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责任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间:8月15日前,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必须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必须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达到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符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责任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闭。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达到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 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达到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达到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达到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提供宣传内容,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责任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责任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必须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必须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责任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达到100%,保持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取代,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责任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学习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一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一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20日前启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间:全程跟踪报道。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X月1日开始至20xx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责任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责任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情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 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工作成效等,努力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整治方案 篇2

  为积极配合做好我县文明县城的检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我局《开展文明县城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将涉及交通运输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请相关单位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文明县城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

  二、整治时间安排

  20xx年5月13日至5月18日。5月18日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5月19、20日安排人员加强巡查,保持工作成效。

  三、工作任务分解

  (一)旅游公路绿化带环境卫生整治

  1.督促原施工单位对旅游公路沿线绿化带上的垃圾和乱堆乱放的各种东西进行清理。

  2.对旅游公路村庄过境路段群众乱堆乱扔乱倒各种生活和建筑垃圾的问题,积极与沿线乡镇沟通协调,配合加强监管。

  (二)高速公路互通和经至公路环境卫生整洁

  组织养护人员抓好旅游公路路面整洁卫生、水沟清理和督促县公路局做好至村塌方的清理和协调省高速公路分公司做好高陂互通出口环境卫生的整治。

  (三)景区至村非法客运车辆整治。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大非法客运车辆的查处整治力度。

  (四)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口至景区路段广告牌整治

  对高速公路口至原省道203线连接线广告牌进行整治。具体工作安排为5月XX日路政人员沿线调查登记广告牌、落实是否许可并通知,5月15日前整改完毕,5月16日路政人员沿线督查整改情况,5月16-18日请沿线乡镇、公安派出所配合强制整改。

  (五)县城城区公交车整治

  加强对城区营运车辆、公交车辆的.巡查监管,做到营运规范,车容车貌保持整洁,并按规定的线路、站点行驶或停靠,禁止随意停车,不能拒载乘客,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群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相关单位、股室要高度重视文明县城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高标准、零差错”的要求,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2.明确责任。此次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要加强整治工作的落实,制定具体整治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不出纰漏和差错。

  3.加强督查。局监察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本月18日前完成并做好保持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 篇3

  一、整治标准

  1、村庄、道路、沟河无生活垃圾。(对村庄内外、道路沿线、沟河等积存垃圾,漂浮物和废弃秸杆进行全面清理)

  2、房屋、道路周边草堆杂物堆放整齐。(每个农户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草堆,力求相对在同一直线位置。其它杂物力求进院落,不能进院落的必须要码放整齐。)

  3、露天粪坑有水泥板或石棉瓦覆盖。(引导农户用自制木板、水泥板或石棉瓦对粪坑进行遮盖,各村要主动联系石棉瓦销售商到农户销售,促进粪坑遮盖工作推进。)

  4、村内沟河贯通,简易桥涵修整到位。(各村要从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出发,积极将疏通沟河,通过争取列入有关工程项目、动员社会捐助,发动群众出工等途径疏通,对群众出行必须的房前庄头简易土桥,涵洞进行修整。对道路抗肩土进行补充平整,以达到村容整洁的视觉效果)

  二、行动步骤和路径

  1、宣传发动阶段(4月30日——5月10日):撰写环境整治倡仪书,通过上门张贴倡仪书、广播循环播放、游动字幕,刷写墙字宣传标语等形式,分片动员师生志愿宣讲团,组织低保户、帮教人员等志愿行动,让环境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取得广大党员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2、深入整治阶段(4月30日——5月20日):按照整治标准,从主干道开始,依次到集中居住区、沿线村庄、偏辟自然村为顺序,深入进行环境整治,采取明确责任,分层负责,机关联动,观摩评比,依次追责的手段,全力推进环境突击整治工作。

  3、巩固提升阶段(5月11日——5月30日):通过聘请老干部,村民代表,知名人士,动员包括部分关注公益事业的信访人员(如被辞民师)的社会各界人士等组成指导组、志愿者和监督员等,进行进村入户巡视指导,留存影像资料,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现象,使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干群的自觉行动。

  三、工作机制

  环境整治工作必须坚持以党委政府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以村为主体责任,城管环卫中心为业务主管和指导部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员发动的工作机制。各村保洁队伍接受业务部门和所在村两委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业务部门为主,人员使用和管理以村两委的意见为主导,报党委政府同意实施。

  四、工作措施

  1、村两委要开好三个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一是村两委干部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开好党员会,争取广大党员的支持,发挥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三是由村干部分别开好片上群众代表会,争取群众理解和配合,让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各村除明确一名干部专职抓好环境整治工作以外,必须明确每一名干部包保责任区,所有奖惩都和村包保干部挂钩。并对专职干部实行流动制,依工作成效发专职补助。在环境突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村组干部必须和保洁人员、党员、群众一道到一线参与保洁工作。

  2、各显其能,多渠道筹集环境整治资金。各村支部书记要开动脑筋,大胆创新,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筹集环境整治资金。有条件的村,可以用集体经济收入投入环境整治资金。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可以通过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有偿服务机制,适当收取垃圾处理费补充环境整治经费。还可以动员社会各界有实力人士捐助和向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募捐的办法筹集环境整治经费。通过农户自备、自筹资金购买、募捐资金购买等多种办法保证每十户要配备一个以上垃圾桶。

  3、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在环境整治突击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先从支部书记做起,从村两委干部做起,激励党员要求普通群众做到的党员要带头做到。每个党员要率先在自家门口配备垃圾桶,购买石棉瓦等遮盖粪坑。定期宣传表扬起到率先垂范的党员。

  五、各部门职责

  1、城管环卫中心要牵头抓好环境整治的业务指导和环卫队伍的日常保洁工作的组织和落实,负责组织新建和修整垃圾池,不许就地焚烧垃圾。

  2、党政办要牵头组建专项工作督查组,做好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内容的督查记录和通报落实有关责任追究,组织奖惩兑现。

  3、财政所负责保洁工作人员经费和必要的运行经费保障。

  4、文广中心做好整个突击整治全过程的宣传。

  5、中小学幼儿园要向学生宣传环境整治的意义和好处,动员家长积极投入到环境整治行动中来。并组织好师生志愿宣讲团等活动

  6、卫生院和医院要动员全体员工从本单位做起,做好医疗两废处理工作,并模范做好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7、农电站和电信、有线电视站等部门要做好废旧杆线的拆除工作,并超前谋划,积极做好规划,对有碍交通和有关项目建设的杆线进行迁移及入地工作。

  8、所有挂钩单位(民政办、乡工会、乡残联、妇联、中学、小学、卫生院、医院、农商行、邮政、电信、农电站、移动公司、有线电视站)要对村居由本单位或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环境整治资金及设施进行帮扶。

  六、督查考核

  专项督查组根据环境整治突击行动内容,设计好有关督查统计的表格,对督查工作作好记录,撰写督查通报,组织观摩评比,落实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的制度兑现。每叁天一督查,每周一观摩评比。对督查的结果要以通报的形式对先进和后进点到具体人物、地点、事件。每周一次观摩中,对倒数后两名的村,由村包保责任人和支部书记在观摩总结会上共同检讨,并处罚款200元。观摩类型按行动路径中规定的次序依次推进。每次观摩点可由各村在规定的类型中自报三个,由督查组随机抽取决定一个点参加观摩评比。有连续两次倒数的村,调换负责环境整治的专职干部。每次观摩没有倒数的村给予村庄环境整治经费补助800元。对前三名的支部书记个人分别奖励500、400、300元。

  整治方案 篇4

  根据全市“双重点”进度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季节性特点,决定从xx月xx日—xx月xx日,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会战”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任务

  以《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打造诚信旅游经营环境为目标,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举、优化管理与促进发展互补

  的工作思路,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通过提高素质、规范秩序、优化环境和综合运用各种监督管理手段,重点解决游客最不满意、行业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监督管理队伍素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

  二、整治重点

  (一)旅游基础环境秩序综合整治。

  一是以汽车站、停车场及周边旅游经营网点为重点,治理整顿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等从业人员在汽车站违规揽客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汽车站、旅游区饭店、旅馆从业人在旅游通道强行拉客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

  二是以东城墙至八仙渡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

  三是以汽车站至八仙塑像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搞好旅游公用设施的监管;逐步取消该路段设置的临时停车位。

  (二)旅游经营秩序综合整治

  1、旅游客运市场整治。

  一是协同交通部门,取缔旅游区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查处无证从事旅游营运的“黑车”。

  二是协同xx阁街道,对旅游船严格实行“五统一”管理,重点治理整顿拦路宣传招揽、擅自改变航线、变相多收费等行为。

  三是协同海洋渔业、xx阁街道,取缔未经检验,擅自从事休闲渔业的船只。

  2、旅游商业经营秩序整治。

  一是协同卫生部门,加强旅游区周边食品行业卫生管理,依法查处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规范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管理。协同物价部门,规范旅游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管理;规范旅游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打击旅游单位低于成本经营的行为;制止价格欺诈行为。

  二是协同工商部门,开展旅游团队购物场所专项整治,打击旅游购物商场向导游、司机暗中给付回扣、人头费,查封假冒伪劣的旅游纪念品。

  (三)旅游企业专项整治

  1、旅行社执法监督。深入贯彻《旅行社条例》,修订旅游合同范本,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的经营行为,开展虚假旅游宣传、低成本报价、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经旅游者同意在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行为。

  2、导游市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查处导游市场中存在的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终止导游活动的行为;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

  3、旅游景区执法监督。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开展燃香活动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经营行为,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人员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和质监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增加旅游专业执法力量;二是在履行好旅游区秩序整治执法队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城市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建立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构筑旅游执法的管理网络;三是坚持“首接制”的原则,完善覆盖全市的“旅游投诉联动受理协作网络”。

  (二)推动旅游诚信建设。深入实施《xx市旅游经营违规警示办法》,分别建立有失诚信旅游经营者、不受欢迎的旅游经营者和严重失信的旅游经营者信息源库,建立《违规旅游经营警示通知书制度》,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形成“企业为主体、多方配合、共铸诚信”的工作格局。

  (三)搞好旅游消费引导。旅游、工商、物价每月定期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告》,旅游质监部门结合旅游举报投诉和市场检查结果,不定期发布《旅游质监公告》和《旅游警示公告》,通过诚信公示、消费引导、权益导读等网络平台,披露公共旅游服务信息,曝光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引导国民旅游不断向健康、科学、文明方向发展。

  整治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建立由朱同志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班子,镇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为集中整治工作班子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董晓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分工

  1、由综治办、科教文卫体、卫生院、各学校、城管中队、工商分局、文化站、派出所、交管所、交运公司、环保科、古溪社区居委会、横垛社区居委会、刁网村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校园安保及周边环境整治,将查出的问题迅速通报至主办单位责令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资格以及非隶属本乡镇的校园,要将情况汇总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

  2、各部门要结合校园安保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要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特别是有现实危害精神病人的甄别和送治工作。

  3、镇综治办将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成立联合督查组,督查全镇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组组长:王吉春,成员:王芳、董晓建、赵炜、韩旭、顾小红、王圣华、尹美红。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校园安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行动、集中力量,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2、全面排查、狠抓整改。要全方位排查可能威胁校园安全的各种隐患,详细记载并通报整改。集中整治工作不能一查了事,关键是整改,工作组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问题、逐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3、相关部门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校园周边巡防力量到位、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到位、应急处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追究倒查到位,通过以上六个到位确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四创两争”工作推进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有力的推进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呈贡县“四创两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街道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指标要求,全面加快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创卫”指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容环境面貌,下大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整治原则

  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协调联动、严格标准、全面铺开,对整治推进情况和效果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考评制和责任问责制”的精神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街道通报,切实把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整治重点

  针对当前社区农贸市尝居民区、背街小巷、街道、大学校园等方面存在的私搭乱建、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环卫设施不完善、“门前三包”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死角多、环境脏乱差,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不落实、边整治边反弹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呈贡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一)xx县××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赵庆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由街道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组建50人以上的以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工商、公安、社区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垃圾清运不及时,保洁措施不到位。

  1、摸清辖区范围垃圾堆放点的数量,分片分组进行清运。主要街道垃圾堆放点做到每周清运一次。

  2、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建街道垃圾清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垃级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生活垃级做到自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3、认真落实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辖区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清扫工作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主要街道、生活区保洁工作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即:无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无污水;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果皮箱周围净。

  牵头单位: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20xx年xx月xx日。

  (二)整治乱贴乱画,占道经营。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违规占道取缔”的原则,切实加强占道经营摊区摊点、乱搭乱建、“牛皮癣”的整治力度,确保辖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各社区主任

  完成时限:21xx年xx月xx日。

  (三)整治“门前三包”工作不落实。

  1、按照《××街道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加强“门前三包”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与街道所有沿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并按责任书的要求每月对各单位及商户进行检查督促,进行考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21xx年xx月xx日。

  (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

  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的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辖区主要道路、居民区、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要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认真搞好室内、室外、村内、村外的环境卫生;同时,街道爱卫办按照《呈贡县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要求,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街道爱卫会

  牵头人:×××

  责任单位:城管办、各社区、各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完成时限:21xx年xx月xx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创卫”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专项整治,冲刺攻坚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加强配合。

  各社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督导检查,部门与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协调和沟通,实现无缝对接,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不回避问题,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严格标准,加强督查。

  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将定期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实效进行督促指导、抽查验收,对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整治方案 篇7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对街道“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街道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现将街道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夯实基础,部门联动,依法整治,标本兼治,常抓不懈,逐步深化,全面推进;切实遏制重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全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状况平稳好转。

  二、明确任务和各负其责

  1、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进行整治,要坚决收缴辖区内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打击非法购买、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托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管理,做到全面监管,排查和整治隐患,查堵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使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2、道路、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由派出所和公路站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无牌证、无年检的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和报废车及改拼车、无证驾车、严重超速超载、滥载、人货混装、违章驾驶、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客车车辆、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违章和拖拉机违章载人、非法营运、带“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二轮摩托车及农用车辆非法违章载客,未佩戴安全头盔;拼装车、“土三边”、“柴三机”和残疾人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章情况以及水上交通运输船舶等安全排查和整治隐患,确保安全。促进道路、水上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3、建筑工程和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由村建站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建筑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用电等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加强民房建筑、房屋拆除及危旧房全面的'监管,排查和整治隐患,确保安全。加强规范燃气经营站点设置,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液化气经营站点,消除安全隐患,增强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保证经营站点安全制度与设施齐全,杜绝过期钢瓶在市场上流通,确保燃气安全的使用环境。

  4、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整治,要对本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网吧、大型商场、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沿街店铺生产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全面监管,排查和隐患整治到位,确保安全。并且加大对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损坏、配备不足的,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等消防设施的专项整治检查,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5、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隐患专项整治。由安监办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其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曝光,特别是对地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农渔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对辖区内农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推动农渔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驾驶、严重超载、违法载人和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抓好农渔业、农业机械生产安全整治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检查制度,确保农渔业、农机生产事故隐患得到消除。

  7、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西天尾质监站和经济开发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对本辖区大型游乐设施、电瓶客运车、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全面排查和隐患整治;加强对非法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机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配站;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使用单位都列入停产取缔名单,并实施关闭取缔和坚决予以报废并就地销毁,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8、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整治,要认真抓好辖区内学校校安工程改造、学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游泳安全、交通安全,特别是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学生乘坐农用车、柴三机、拖拉机等非客运及超载车辆、校园周边环境问题、生活设施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严格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报批手续;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救能力,以及取缔整治无证办学行为,确保校园安全。

  9、有毒有害及职业病卫生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否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估,是否为用工人员配备有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使用到位。用人单位是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的粘胶是否为合格的产品,是否标明其产品的成份和使用说明。用人单位是否对用工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是否安排未成年工,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场所和工种。确保全面排查和隐患整治,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10、非煤矿山整治。由国土资源所牵头负责整治,要依法打击和查处辖区内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取缔、关闭无《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防止已取缔无证矿山“死灰复燃”;越界开采的矿山;不按矿山安全开采规划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内使用的无牌无照的农用车、手扶拖拉机运输,又拒不进行整改或在限期内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及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持证矿山。做好排查和整治隐患,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11、旅游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抓好辖区内旅游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重解决好影响旅游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旅游市场的整顿和规范的工作,把旅游的安全工作建设放在首位,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规范导游市场,查找超范围经营和整治旅游车辆安全营运,应当做好旅游景点、宫庙、古民居等场所安全设施的防护工作,安全警示应清楚、醒目;把旅游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通力协助,加强联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坚决歇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此外,街道办事处其他行业和领域,由其相对应部门根据其相关职责认真研究,明确本行业和本领域安全工作内容和重点,搞好本行业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为确保“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整治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全区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明胶生产和使用的管理,严厉打击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明胶生产和使用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明胶生产企业底数,全面掌握明胶生产企业情况,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使用工业明胶替代食用明胶销售和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明胶销售单位诚信经营,遏制非法使用工业明胶隐患。进一步完善明胶行业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摸清底数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摸清辖区内工业明胶和食用明胶生产、销售企业底数,掌握使用食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基本情况。

  (二)强化明胶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

  1、强化工业明胶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工业明胶生产企业公开向社会进行承诺,严格规范产品标识,建立销售台账记录,严禁生产无包装标识的“白包”产品。组织开展工业明胶生产企业检查,严查企业产品销售去向,一旦发现销售工业明胶到食品生产企业的,立即组织开展调查。

  2、强化食用明胶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食用明胶生产企业的原料的来源管理,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明胶生产行为。食用明胶生产企业在食用明胶厂区内不得生产工业明胶。

  3、强化明胶销售单位的监督管理。开展对明胶销售企业大检查,重点检查购货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依法查处用工业明胶冒充代替食用明胶的行为。

  4、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明胶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原料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严厉查处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标识不清、来源不明的明胶或无许可资质企业明胶产品,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相关部门对监管过程中发现工业明胶生产企业生产无包装标识的“白包”产品,销售工业明胶到食品生产企业、销售来源不明食用明胶和食品生产企业用工业明胶替代食用明胶、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重从快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抓好食用明胶生产企业和使用明胶食品生产企业管理,督促食用明胶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完善采购、生产、销售等台账,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对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明胶和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实施严管重罚。

  经信部门要加大明胶行业管理,摸清全区工业明胶生产企业底数,对工业明胶企业加强管理,督促企业规范标签标识和加强产品销售管理,严防工业明胶流入药品、保健品和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行业管理,强化企业诚信意识。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能环节经营明胶的监管,掌握明胶销售企业情况,对流通环节中销售来源不明食用明胶、用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等行为进行查处。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8月31日前)

  认真学习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专项整治,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2月15日前)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查漏补缺,为落实长效监管措施打下基础。9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各相关部门向区质监分局报送上月本地区非法使用工作明胶生产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2012年12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将明胶生产和使用情况专项整治作为本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之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严格落实部门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整治工作效果落实实处。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明胶生产和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沟通,加强相互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四)迎接督导检查。迎接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各县(市)、区明胶生产和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的督导检查。

  整治方案 篇9

  一、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各类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制订与落实情况;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七)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

  (八)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二、检查对象:工矿企业。

  三、检查方式

  整个检查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4月15日前,各有关行政村要加强指导企业自查工作。企业要根据排查表(见附表)内容逐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

  (二)复查阶段: 4月15日—4月17日。由镇、村安监员,对全镇企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各相关企业。

  (三)整改阶段:企业应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计划,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间进行逐项整改,并要求于4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本企业没有技术能力整改的要聘请专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行政村,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保证此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要重点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完善资料,强化建档。各企业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归类建档,便于检查,并将各类资料于4月20日前分别上报所属行政村及镇安监站。

  整治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盐城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盐城市排查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非法集资广告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和我局的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保证经济安全运行,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及时贯彻落实省、市、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通过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利用广告宣传造势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净化广告市场环境,维护金融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本次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全县范围内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主要包括:

  (一)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

  (二)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

  (三)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互助金、标金发放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

  (四)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

  (五)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

  (六)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各基层分局要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成整治氛围。对各类媒体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查。各类广告发布者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自查自纠,并自行停发和撤除相关广告。

  (二)依法查处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对8月31日前没有停发和撤除非法集资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各基层分局、机关相关科室要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0日)。各基层分局在10月8日前完成清理整治工作,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报县局监管科,县局将组织对此次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争取各相关部门对非法集资广告整治行动的重视和支持,一定要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充分运用工商职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整治行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在电视台、站、户外大牌、LED显示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广告整治行动动的目和意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健康合法的理财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普及理财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现象。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加大对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广告监测力度,督促其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广告,防止非法集资广告的传播。全面开展印刷品、户外等广告检查清理,重点整治含有或者涉及非法集资内容的广告。对在监管中发现的、各有关部门移送的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非法集资广告信息,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发布非法集资广告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力度,联合整治。进一步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联合各相关部门对非法集资广告坚持重拳出击,重点惩治,决不心慈手软,为经济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五)促进自律,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广告发布单位经营业务的监管和指导,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内部各项工作制度,严把广告审查关,切实增强广告发布者依法发布意识广告。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建立适应广告业发展要求的自律机制,促进融资广告监管的长效机制形成。

  整治方案 篇11

  为加强盛夏季节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严防建筑工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现决定对全镇在建建筑工地的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促使全镇各在建建筑工地无证食堂主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合法经营;促进各建筑工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基础台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

  二、检查重点

  1、各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以及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2、食堂操作流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防蝇防尘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原料仓储设施等是否齐全;

  3、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4、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把关情况,是否按规范要求履行索证索票程序,是否有使用过期变质、无标签及标签不符合规范食品原料的.行为;

  5、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三、责任分工

  各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在建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工作。

  四、时限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自7月12日开始,8月1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各村(居、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次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整治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全镇农业生产环境,进一步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影响,根据《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内容及相关要求,现制定镇农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绿色发展理念和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精神要求,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业生产和人居环境为目标,全力打造干净、无污染的绿色农业生产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大力宣传。通过宣传层面、政策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引导,加大对农业环境卫生的整治和宣传。让广大种养户自觉形成农业绿色发展、洁净发展的理念。

  二是多措并举,严格防控。完善各类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注重项目示范引领,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控农业生产垃圾的产生。

  三、行动目标

  (一)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和尾菜得到有效处理。通过对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和尾菜的有效处理,减少在日光温室周边堆放废弃蔬菜秸秆和尾菜的情况,提升全镇日光温室生产形象,提高全镇设施蔬菜整体竞争力。

  (二)设施养殖动物粪便得到妥善处理。切实改变村庄周边及个别巷道内动物粪便乱堆、乱排,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的问题。

  (三)地膜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有效解决废旧地膜直接翻入土地、焚烧处理等方式对土壤和环境造成的污染。

  (四)玉米秸秆青黄贮得到大力推广。解决玉米秸秆饲喂牲畜利用率不高,在村庄周围和巷道内乱堆乱放造成的火灾隐患等安全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设施农业生产台账。建立全镇日光温室蔬菜种植品种、定植时间、拉秧时间为主要内容的动态生产管理台账,全面掌握各村日光温室种植茬口,为督促统一集中处理打下基础;全面建立对人居环境和地理环境有影响的没有建设化粪设施的养殖场和养殖户台账,掌握好各村养殖户养殖动态,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养殖户督促进行整改。

  (二)加大设施农业生产产生废弃物处理力度。在日光温室集中拉秧的时间一方面动员群众通过饲喂牲畜,发酵堆肥还田等方式加大对尾菜的处理利用力度,另一方面引导群众通过生物质能利用、沼气能利用、集中堆放统一处理等方式逐步提高蔬菜废弃秸秆的利用率;动物粪便主要通过修建化粪池的方式进行处理、病死畜禽通过焚烧深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全镇规划好设施养殖可建区和禁建区,建立避免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长效机制。积极协调区畜牧兽医局、区环保局对规模养殖户进行畜禽粪便污染处理专题培训,在培训后规模养殖户积极做好粪污处理,对不配合处理的养殖户,协调区环保局依法查处。

  (三)提高地膜利用及回收率。一是推广一次覆膜使用两年的“一膜两用”免耕技术,提高地膜使用率。二是全面推广使用方便回收的高标准地膜,方便捡拾。三是配合工商、安监加大监管力度,对农资地膜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1mm的地膜。四是提高全镇地膜回收率,积极发动有意向的个人或合作社申报区级相关项目建立废旧地膜回收点,各村成立一个废旧地膜回收点,由专人负责回收和捡拾,动员回收点参与开展“交旧领新”、“以旧换新”等活动,并由回收点负责对辖区内农民未捡拾干净的地膜进行清理回收。

  (四)提高玉米秸秆青黄贮。推广(引进)使用玉米秸秆青黄贮加工机械,向广大养殖户宣传青贮技术,提高养殖户对青贮饲料利用价值的.认识,动员牛羊养殖大户积极建设青贮池进行青贮,小规模的养殖户利用袋贮的方法进行加工贮存饲喂。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台帐阶段(2017年10月底前)。摸清全镇日光温室集中拉秧时间,摸清全镇未建设化粪池和干粪堆积场的养殖暖棚,尤其是靠近村庄影响人居环境的和直接排污的养殖户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全面对日光温室秸秆、尾菜、无化粪池的养殖棚、玉米秸秆、废旧地膜进行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7月至8月)。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分析总结,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探索形成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所有农口干部为成员的农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根据涉农站所的业务分工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涉农站所根据自己的业务要求,承担相应范围内的农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农技站和农监站牵头做好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尾菜处理、废旧地膜利用的技术指导;由畜牧站和农机站牵头做好设施养殖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玉米秸秆青黄贮的技术指导;农口其他站所根据工作和集中整治时期的需要做好此项工作。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在发动群众方面,严格按《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七个带头”的内容进行,即,村组干部、军属家庭、低保家庭、干部家庭、党员家庭、代表家庭、妇女要带头做好农业生产中环境卫生的保洁整治。

  (四)积极申请项目扶持。积极争取区上尾菜处理利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农机补贴、生猪调出大项奖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等相关项目和补贴,为开展好全镇农业环境卫生整治提供保障。

  整治方案 篇13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切实整顿和规范稀土生产秩序,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稀土专项整治工作,对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无计划、超计划生产,收购和销售非法开采的稀土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正常的生产和流通秩序,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是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依据《省钨与稀土及其制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细则》的要求对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稀土原矿进行抽样送检,并将检验结果与我县矿区开采稀土原矿的检验结果进行比对,根据两者的品位、配分结构等检验数据判断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原矿是否为我县稀土矿区生产。

  二是要对在检验结果比对中,品位、配份结构存在较大差异的稀土原矿进行分类、并函告相关部门,调查原矿来源及合法性。

  三是要立即把稀土及其制品列入我局年度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内,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三、工作措施

  按照我局《20XX年五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依据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查、治、管、扶、建”五字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全面进行普查建档。在以往企业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我县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档案,有效掌握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

  2、全面进行监督抽查。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局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计划,围绕此次稀土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的工作重点对辖区范围内的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原矿及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3、全面进行执法检查。要对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一是要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假冒产品违法行为;二是要查企业标准体系是否健全,企业标准是否登记备案,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三是要针对不同产品生产企业特点,有针对性检查一些关键项目和环节。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依法予以查处。对检查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

  四、组织保障

  为加强我县稀土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质监局稀土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稽查大队、安全股、计量所、综合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稽查大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稀土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

  整治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遏制各类触电和损坏电力设施事故的发生,根据文件要求,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强化重点隐患的整治、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基层建设等措施,大力推动农业系统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夯实用电安全基础,强化电力设施保护,消除隐患,遏制各类触电和电力设施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围绕本部门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重点隐患整治。市及市级确定并公布的重点隐患项目必须100%完成整改。同时继续在全局开展木结构房屋以及办公楼、出租屋等电器线路改造的查漏补缺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2、宣传教育培训。注重运用农业安全信息、农民信箱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工作,以“关机断电源,省电保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

  3、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知识的培训,引导和帮助安全管理人员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工作的'取得成效。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事前准备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1、制定整治方案。局属各单位要完善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于4月28日前将整治方案报农业局安全监管科。

  2、确定重点隐患。根据市安委办确定和上级政府公布挂牌整治的重点隐患,结合农业部门实际开展对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安全隐患的排查梳理。

  3、制定培训计划。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用电安全培训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全市46家安全培训学校的资源优势,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培训。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2月15日)

  1、要按整治方案实施整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要加大用电安全检查的覆盖面和检查力度,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检查,特别重视对办公大楼、出租房屋、人员活动密集地和实验室、财务室等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用电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局将在6月底组织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验收考核阶段(12月16日—12月20日)

  1、局属各单位要对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于12月5日前上报农业局安全监管科。

  2、农业局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重点隐患整治进度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人员、责任、经费、措施四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提高认识,强化基础。扎实做好用电安全教育和电力设施保护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涉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全员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提高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工作覆盖面。强化对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的监管,规范安装和使用行为,并逐步形成隐患治理常态机制。

  3、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夏季高温等)、重点部位(办公室、实验室、出租屋、变电房等)、重点人员(实验室人员、涉电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等)、重点设备(可移动和临时用电设备等)的用电安全监管,以查处涉电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大对无证上岗、私自安装自备电源、“三线”无序交叉跨越、超容量、超负荷、外力破外、偷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4、综合治理,确保成效。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靠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如期完成辖区内的整治任务,确保用电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整治方案 篇1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为契机,落实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居民卫生健康水平。

  二、整治目标

  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级卫生城市标准》为准则,针对县城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督促餐饮服务行业尽快整改,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并加强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安排

  将城区按街道与路段分成四个片区(详见附件《小餐饮整治划片分区示意图》)。

  一区由药品监督股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卢宁;二区由稽查大队负责,牵头负责人为;三区由食品监督股中等5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四区由办公室和食品监督股等3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

  四、整治要求

  (一)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上岗,熟练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二)餐饮服务行业经营场所及设施必须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和要求: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场(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室内外环境整洁,用具容器清洁,生熟分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验收制度及台账登记制度。

  3、有正常运转的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贴有标识,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的单位必须索取餐具消毒合格检验报告单。

  4、具备相应卫生条件,防蝇、防尘、防鼠、防腐等“四防”设施、垃圾存放设施及上下水设施齐全。

  (三)门店的出租方有责任督促店主抓好整改,保持店内外环境整洁,依法依规经营,履行“门前三包”的'职责。

  (四)门店不得占道经营、越门经营,严禁向临街路面倾倒污水、丢弃垃圾。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

  1、出动宣传车: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餐饮服务行业整治的宣传。

  2、发放宣传资料: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印制宣传资料,将宣传资料发放到餐饮服务行业业主。

  3、对县城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的调查摸底,上门服务,摸清基本情况,该发整改文书的发整改文书。

  (二)督促整改阶段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促使餐饮服务行业业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进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

  对餐饮服务行业整改后进行验收,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县城“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集各部门集中整治。

  (四)巩固提高阶段

  在全面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查遗补漏,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和滑坡。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县城餐饮服务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整治工作实行统一调度,局班子成员分片牵头负责,成立四个工作组具体实施整治工作。由食品监督股负责小餐饮整治工作情况汇总、报表统计与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上报县创卫办信息由局办公室统筹,食品监督股配合。各股室(队所)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行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组织力量抓紧抓实。保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上门宣传、发放资料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争取广大业主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严格执法,依法管理。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按照我县“五小行业”整治方案要求,合理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整改,对拒绝整改或妨碍执法的,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四)、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管不力、行动迟缓、责任心不强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问责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保障经费,严格奖惩。要为县城小餐饮整治、创卫工作在宣传、用车等方面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成立局考核小组,每年考核2次,创卫办第二次考核前进行本局第一次考核。局里对完成责任区域整治工作任务较好的,给以一定的奖励。结合县创卫指挥部的每两月一次考核,如我局在县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名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罚200元,对分管领导处罚100元,每次处罚以200元为上限。

  整治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改善高速公路路容路貌和通行环境,切实规范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管理,充分展示我区良好形象,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区局决定自20xx年1月15日至5月31日,在全区集中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现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清理内容虚假、违规广告,增强广告发布主体守法意识,明晰产权关系,实施科学化管理,让高速公路段的户外广告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成为对外宣传和展示企业实力的名片,为迎接4.18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整治范围

  明确整治范围如下:一是高速公路收费站区、服务区以及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起30米、互通立交或特大型桥梁隔离栅外缘起50米内区域;没有隔离栅的,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下同)内的广告设施;二是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至隔离栅外缘起100米范围内的广告设施;三是高速公路用地内设置的隶属其他产权主体(非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广告设施。

  (二)积极履职尽责

  1、限期整改。对于设置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区、服务区以及设置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至隔离栅外缘起100米范围内,手续完备,但内容的违法、违规的广告,于20xx年5月10日前责令广告发布者纠正到位。

  2、理顺登记管辖权限。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和服务区内的广告设施发布广告的,统一由省工商局登记;沿线其他区域的户外广告,该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符合设置规划,并依照《省广告条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广告设施设置涉及用地的,还应当提交国土资源部门核准的用地审批手续,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区局依法登记。20xx年6月1日前,暂停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

  (三)主动支持配合

  积极协助区政府规划等部门按照《省广告条例》的`规定,于20xx年4月30日前,依据《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指导意见》和相关技术标准、规程,制订我区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不符合设置规划和指导意见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登记。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15日-3月15日)

  按照市局以及区政府要求进行充分动员,明确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对高速公路沿线职能范围内的广告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作工商局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数字化监管信息平台。

  (二)清理整治阶段(20xx年3月16日-5月10日)

  根据整治工作部署与要求,依照工商职能分工和制定的整治实施方案,在调查摸底基础之上,全面组织清理整治工作,依法对本区境内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违法违规内容责令广告发布者限期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5月11日-5月31日)

  按照整治工作序时要求,及时认真进行总结,接受市局以及区整治协调小组的专项检查验收,确保验收合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保障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区局决定成立工商局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整治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区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管科,承担日常工作。各分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

  (二)注重宣传,保持稳定。各分局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当好政府联系相关广告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既要保护广告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又要多做正面引导,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思想工作,及时、详细地向有关广告企业及相关利益者传达、解释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内容和要求,把政策法规宣传到位,积极营造平稳、理性、和谐的整治氛围,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依法行政,防患未然。整治行动要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后勤保障,确保执法人员、车辆、装备及时到位,确保执法安全,提前防范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四)巩固成果,长效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将手续完备、合法保留的户外广告逐块建立档案资料,并录入经济户口管理系统,纳入日常巡查范围,加强长效管理。

  (五)加强联系,沟通信息。各分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整治动态信息实行每周上报制,紧急重大事项信息应在事发后2小时内专门报送。

  整治方案 篇17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最大限度保持我镇计划生育的低生育水平,确保省、市、县计划生育检查顺利通过,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开展全镇计划生育进行突击整治活动,特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夯实基层工作(计生阵地上水平,计生资料更完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率达到70%以上,全镇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1%以上。

  二、活动时间

  9月1日—30日,时间一个月。

  三、活动内容

  1、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各村要在相关会议上进一步宣传计生政策,到所涉及的对象家中,宣讲计生政策,使他们牢固树立计生政策仍是国策的观念。

  2、主攻重点,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尚未缴纳社会抚养费或缴纳不到位的违法生育对象,督促其按要求缴纳,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率达70%以上。

  3、抓住关键,全面落实手术任务。对非法怀孕的对象,由工作队员与村干部上门做好思想工作,督促其终止妊娠,对态度强硬的非法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落实。此外,对尚未上环、结扎的对象做好工作,督促落实,在活动期间完成手术任务。

  4、夯实基层。由计生办工作人员督促、指导各村计生阵地建设,指导公示上墙和资料规范填写。

  四、人员安排

  此次活动分成2个小组,组长分别由和担任,每个小组内设3名工作队,队长由驻村片长担任,其片内驻村干部和计生办工作人员参与,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五、加强调度,严格奖励

  1、加强调度。此活动由镇长负责总调度,活动期内实现周调度、周通报,每周工作效果公示于政府院内公示栏上。活动期间对效果不佳的村支部书记、片长由镇党委书记约谈,确保工作效果。

  2、严格奖惩。本次活动结果直接与计生工作年度考核挂钩,特别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实行严格奖惩,相关村力争应征金额达到70%以上。对完成应收金额70%以上的`村,超出70%的资金返回本村作为此次活动工作经费;对尚未完成应收金额70%的欠缺资金,由相关村分三年同比例代征代缴,其片长与驻村干部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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