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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通用22篇)
做工作方案前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案例对比预想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工作方案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1
为切实改善全乡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县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象政发[2013]178号)及县委办《关于印发象山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2014]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茅洋、森林茅洋建设,加快实施“五水共治”七年行动计划,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河道“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恢复和提高河道综合功能,构建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乡主要河道。
三、工作目标和实施时间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科室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实施时间。2014年—2016年。
四、“河长”的设置
实行按河道级别和河道属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
(一)县级河道。由县级领导担任一级“河长”,乡政府作为“河长”责任部门,乡长担任二级“河长”。
(二)乡镇级河道。由乡长担任一级“河长”,乡政府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农业副乡长担任二级“河长”。
(三)村级河道。由乡长担任一级“河长”, 河道所流经村的联村领导作为一级“副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村委会作为“河长”责任单位,村主任担任二级“河长”。
五、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一级河长。是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2、一级副河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一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二级河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二级河长。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将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及时告知农业部门;
(6)服从乡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8)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9)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0)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绿化管理。(乡农办牵头落实)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乡农办牵头落实)
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乡农办牵头落实)
4、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乡域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乡工办落实)
5、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整治。(乡城建办牵头落实)
6、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乡宣传办牵头落实)
7、建立问责和考核机制。建立全乡“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制,定期提交督查报告。(乡纪委牵头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流经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级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乡农办、工办、城建办、党政办等主要职能部门要联合制订河长管理考核细则,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乡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乡“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二级河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主要干部考核。各一级副河长对所联村河道负总责,二级河长对所在村河道负责。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2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粤环〔2013〕13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14〕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寒溪河的黄江段,即黄牛埔水库河段、清泉水库河段至富民大道河北岸桥段。
(二)实施步骤
2015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寒溪河黄江段的整治工作。
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寒溪河黄江段的整治工作,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2020年,寒溪河黄江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健全完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城市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
(三)工作目标
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做到不臭不黑,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河面无垃圾,堤岸无损毁,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搭建及非法畜禽养殖,到2020年底,寒溪河黄江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综合整治目标。
四、组织机构
成立黄江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由李志东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兼“河长”,李日宏党委委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环保分局、城管分局、农林水务办、经贸办、规划建设办、规划管理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组织办、督察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社区党工委书记为成员。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李日宏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伦辉、杨炳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包括制定“河长制”实施细则及考核评估细则、跟踪落实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辖区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河长”主要任务
对镇内河流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涌长”,解决治水工作中的矛盾和难点,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年度水质改善目标。
(二)镇“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协助“河长”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镇内河流、河涌污染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开展全镇河道污染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污染排放档案,增强整治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制定具体河流的“河长制”实施细则。按照尊重规律、科学治水、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的原则,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实施“河长制”的每一条河流制定科学系统、针对性强的“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河流治理责任人、水质达标时限、关键治理路径、主要工作任务及具体奖惩办法。
3、下达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根据河流治理实施细则下达年度治理目标及工作任务,年度目标任务应包括具体任务项目及水质目标。
4、建立考核评价制度。根据目标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确保“河长制”以考核为抓手,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总结“河长制”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全镇“河长制”实施情况,并上报市环委办和相关主管部门。
6、完善“涌长制”相关信息公开。在媒体上统一公布“涌段长”名单,并在河涌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涌长制”公示牌,明确“涌段长”职责、负责河涌的范围、河涌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镇级部门主要任务
1、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1)推进内河涌整治工程。确定全镇河流、河涌整治名单,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大力开展河涌两岸及河道防洪排涝、清淤疏浚、截污导流、护坡绿化、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2)建立寒溪河黄江段及其他河涌治理档案。依据不同河流特点,制定相应“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明确主要目标、任务与保障措施。
(3)设置水质考核监测断面。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结合镇内河流、内河涌分布情况,划定黄江河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以及各社区的内河涌治理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监测断面的水质应确保能真实反映该河流水质状况。
(4)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制定污水处理厂年度建设工程清单、污水处理厂年度升级改造清单。(协助单位:环保分局)
2、环保分局:
(1)负责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配合“河长制”领导小组推动全镇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2)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严格实施“三个不批”的项目审查制度,拒绝电镀、印花、漂染、洗水、造纸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对河流流域新建的配套项目,有涉水生产工序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标准,提高中水回用率,引导实施“零排放”,对于需要向河道排放生产废水的`项目一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Ⅳ类标准。
(3)加强工业污染管控。制定工业污染管控方案,按照“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的原则,制定重点流域工业污染管控方案,结合《水十条》要求,制定“十小”企业取缔清单,加快淘汰重污染企业;制定十大行业专项整治清单,削减污染排放总量。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定河流流域沿线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并开展风险排查,督促重点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制定应急预案。
(5)巩固畜禽养殖业整治成果。划定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督促指导全面清理辖区内非法养殖场,防止非法养殖业回潮反弹,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6)做好水质监测。根据各社区的考核监测断面数量和监测频次的要求,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水质监测。(协助单位: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农林水务办)
3、城管分局:
(1)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控制,做好河流及周边区域垃圾清理。加强河道及沿河两岸保洁,防止垃圾向河涌倾倒。
(2)指导督促各社区拆除、清理河道内和河道两岸堤防安全保护区的违章建筑。(协助单位: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4. 农林水务办: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单元对化肥农药使用,推行科学耕种、节水灌溉,对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荒地裸地复绿,协助开展畜禽养殖业整治。(协助单位:环保分局)
5、经贸办: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方案,列出淘汰企业清单,优先关停主要河流流域范围的重污染企业。(协助单位:环保分局)
6、规划建设办、规划管理所:加快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污水厂配套截污管网及河流流域范围内次支管网的工程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负责河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和施工许可等。
7、财政分局:统筹整治项目所需资金。多渠道筹集,积极争取上级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支持,确保对河道污染整治工程、水质监测等工作的财政投入。
8、国土分局:负责落实对已配备用地指标的河涌整治项目办理用地手续。
9、组织办:建立“河长制”与干部任免挂钩制度,将“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0、督察室:对为完成相关河道整改任务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问责。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河长”要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河流现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协调解决工作难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河长”开展工作,主动制定治理方案,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整治任务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促进“河长制”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正常化。各社区要动员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讲求实效,狠抓落实,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将“河长制”所需资金列入镇、社区年度财政预算,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镇政府要加大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有关政策优先保障水环境治理内河涌整治项目的投入。
(三)实行考核结果与干部工作实绩挂钩制度。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与干部实绩挂钩,将“河长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办和严格考核。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问责。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对“河长制”开展情况的信息公开,“河长”名单要在媒体上统一公布,要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建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定期汇总通报河流治理情况,及时根据任务和进展情况组织督查、协调工作;镇主流媒体要及时宣传并跟进报导“河长制”的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强化公众参与,增强公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良好局面。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3
为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决定在全镇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统一管理标准、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辖区各水环境功能区达到标准要求,河道两侧无入河的企业排污口和生活排污口。辖区河道内无阻水障碍物,河面基本无漂浮物,河岸无生活及建筑垃圾。河道两侧800米范围内无畜禽养殖企业,范围外的畜禽养殖企业规范整治,无生活污水及垃圾排入河道。
二、工作重点
(一)控污治污。全力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点源和面源污染。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非汛期雨污合流口门要完全关闭,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河道水体清洁无黑臭。
(二)河流管养。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三)河道疏浚。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
(四)清障拆违。加强河道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
三、职责分工
境内河道及支流全面落实“河长制”,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总河长”,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河道流经村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担任河长。
各村应管理好辖区内渠道的'卫生并保障畅通,组织开展包干河道水质和污染物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推动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河长是各村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水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推进河道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及时报告;
(6)服从镇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8)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9)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0)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所在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镇河长办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并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镇督查组将组织人员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河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镇、村考核。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4
一、巡河目的
河长巡河主要目的是更好的了解自已管理保护的河流的现状,针对巡河的内容去检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及治理办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促推进,以明确责任促落实,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协调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河长牵头负责、科室督促坚持、下级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二、巡河内容
(一)河湖面貌与保洁
1、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弃渣,堆放垃圾情况;
2、是否存在侵占河湖、破坏堤防情况;
3、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河底有无明显污泥及垃圾淤积;
(二)河湖水域状态
1、水域是否出现成片绿藻、垃圾、淤柴等漂浮物;
2、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
3、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炸鱼等行为;
(三)河湖水域岸线管理
1、是否存在涉水违建筑物、设施;
2、是否存在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围河造地行为;
3、是否存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养殖行为;
(四)河道采砂
1、河段内是否有非法采砂;
2、河道内是否有砂石堆积;
(五)河湖设施管护
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三、巡河人员及巡河频次及事项
(一)河长: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林场河长制办公室应及时提醒河长巡河并做好巡河记录,在巡河中发现问题,河长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责任科室及人员,若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总河长和上级河长汇报。
(二)河段长:河段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每次巡河情况自行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河长并配合林场河长办开展工作。
(三)河道巡查员:河道巡查员每三日一巡查,每次巡河情况自行记录并着黄色马甲,戴黄色帽子上岗。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林场河长办并协助开展工作。
(四)河道护河员:
负责日常河道保洁,并着蓝色马甲,戴蓝色帽子上岗。发现问题应与河道巡查员及时沟通并上报林场河长办协助开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河道流经工区、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要加强与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切实把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相关科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5
为加强对柯桥城区主要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在柯桥城区主要道路(河道)实施“路长(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县农业局“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局“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同志为巡查员,同志兼任联络员。
二、加强“河长制”单位日常管理工作
1、局“河长制”责任河道为潘家溇直江,南至瓜渚湖,北至迎驾桥横江,全长2720米。巡查员每周二次对责任河道进行巡查,无特殊情况定于周一和周四上午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及时督促职能部门整改落实,并对专业部门的履职进行考核打分。做好巡查记录工作台账,并及时反映给县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县机关党工委、县水电局。
2、对责任河道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
3、加强宣传教育,对河道沿线居民小区、商铺、企事业单位开展城市法律法规、标准和实施办法的宣传,督促街道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并与所在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共建活动。
三、做好“河长制”职能部门管理工作
鉴于我局又是“河长制”城管问题处置职能部门,对于水域环境主城区内的'渔网渔箔地笼等渔业设施和沿河岸的规模化鸡鸭养殖设施由我局负责清理、查处。具体由局农发科、县畜牧兽医局、县渔政站根据职能分工抓好落实。要积极开展调查和查处,研究出台相关的政策和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逻和执法行动,并和相关镇街及县城管办开展联合行动,把柯桥城区主要河道“河长制”单位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解决。
一般受理件原则上按如下流程进行处理:
1、受理:对县城管办反映给我局的问题,属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进行局内部分解,不属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及时向县城管办进行解释、退回。
2、分解:根据问题类别,及时报送给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单位,由各职能单位及时进行查处。
3、处理:县畜牧兽医局和县渔政站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时进行调查和查处,如无法及时进行处理的,要填报《河长制职能部门特殊情况说明表》(见附件2)。
4、反馈:县畜牧兽医局和县渔政站将查处的结果及时反馈到局联络员处,由联络员反馈给县城管办。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各相关单位要认识到实行“河长制”管理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城市管理提升和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总体部署的重要意义,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2、及时查处。各相关单位要加大执法和查处力度,与相关镇街、职能单位进行联合行动。
3、加强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向社会公示有关执法结果,向县“路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报送信息。
4、完善机制。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进一步推进我局职能管理工作的落实。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赣发〔2014〕2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5〕50号)和《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5〕46号)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江河湖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我镇河流、水库、山塘实际,决定在全镇实施“河长制”。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境内各类水库及山塘,均实施“河长制”管理。镇管理范围包括肖江、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24座和山塘87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江河湖库健康;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到20xx年3月底,建立镇“河长制”组织体系并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覆盖到各村(居)委会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根据实际在村(居)委会启动“河长制”试点。
(二)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各类水库及山塘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三)到20xx年,基本建立江河湖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基本实现新街山青、水秀、天蓝、镇美的生态保护目标。江河湖库水域面积保有率7.7%,大中型湖库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四、组织体系
1、办公室人员构成
“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胡学文担任,副主任由水务站站长贾常破担任,“河长制”办公室人员为贾晓坤、刘九江。
2、明确工作职责
小型水库由镇科级干部任库长,山塘由各村支书(主任)任 “库长”。落实河流、水库及山塘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将每段河流、每座水库、每座山塘的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明确到人,并落实相关责任。
3、20xx年3月底前对各级河长名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主要任务
(一)统筹江河湖库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江河湖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根据江河湖库功能定位,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原则,将生态理念融入乡镇建设、江河湖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与江河湖库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和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试点。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严格入江河湖库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江河湖库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合理制定水价,编制节水规划,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工程,加强地下水监测管理。
(三)开展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农业面源及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执行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
(五)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江河湖库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统筹建设与管理,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江河湖库监管网络,完善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完善限期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治责任。
(六)推动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构建自然生态江河湖库,维护健康自然弯曲河湖岸线,保护天然浅滩、深潭、泛洪漫滩。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开展河湖沿岸绿化造林,改善生态环境。因地制宜活化、连通江河湖库水系,科学制定水库、水电站调度方案,保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合理水位,保证江河湖库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
(七)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开展江河湖库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江河湖库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推动确权。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建立健全江河湖库规划治导线制度,保障防洪安全。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建立市、乡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通报及公告制度。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实行保护优先、总量控制和有序开采,加强采砂作业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采砂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河道原状,禁止在河道内堆放采砂尾料或弃料。
(八)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建设全乡镇江河湖库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江河湖库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明确经费和技术标准,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巡查保洁及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乡镇江河湖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统筹水利、环保、农业、畜牧水产、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涉及江河湖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开展江河湖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鱼、毒鱼、炸鱼等破环江河湖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落实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落实江河湖库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江河湖库健康评价体系,适时发布江河湖库健康公报。落实江河湖库保护管理生态补偿制度,将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生态补偿资金重点用于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水域占用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防止减少现有江河湖库水域面积。落实网格化、全方位江河湖库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完善江河湖库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江河湖库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江河湖库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政府及各村(居)委会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江河湖库健康,作为当前和今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制定并落实本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发挥各级监督和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形成江河湖库保护管理的合力。
(二)健全机构。建立健全各部门涉及江河湖库日常管理的专业机构,落实保护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设立镇、村(居)委会二级“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站,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付命伍担任,副主任由水务站站长贾常破担任。乡镇参照市“河长制”办公室组建机构。
(三)创新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责任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江河湖库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召集人根据工作任务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召开2次以上成员会。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江河湖库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评析、一年一总评”。建立管养工作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江河湖库管养水平。
(四)落实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江河湖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对江河湖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养逐年增加投入。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江河湖库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江河湖库管护市场化。
(五)严格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江河湖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纳入市政府对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实行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并作为干部选拔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江河湖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江河湖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江河湖库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江河湖库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江河湖库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江河湖库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江河湖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7
为建设“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美丽沙溪,保障沿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流域水环境安全,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全面推动沙溪流域“河长制”责任落实,结合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实际,现就沙溪流域河长制水环境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治目标
到20XX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水污染物各年度减排任务,辖区内流域水质明显改善;闽江沙溪段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二、治理任务
(一)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有关县(市、区)要加强饮用水源地巡查,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一切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
要着力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水质监控网络,保障供水水量和水质。
20XX年底前,所有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都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应急保障和处置能力。
对于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有道路穿越的三元区、永安市,要加强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
对于保护区内仍有居民,存在农林业面源污染的沙县、三元区、清流县、宁化县等,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并逐步实施水源地生态移民。
特别是三元区要启动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工作;加快建设东牙溪水库水体生态修复第二期工程;组织对影响东牙溪水库水质的家庭式制笋作坊进行整治;在保护区外引进笋制品生产企业,引导竹农调整现有毛竹产品结构,多生产鲜笋和毛竹,减少笋干生产造成的污染。
清流县、宁化县要组织划定清流严坊溪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健全水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对于县城未建成备用水源的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应于20XX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成。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美丽侍岭”建设的战略要求,按照建设“美丽乡村”整治等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我镇建设,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区级、镇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区级、镇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
三、主要工作
(一)水域管理。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二)堤岸养护。定期对管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和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及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
(三)河面保洁。各村居要按照镇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河道保洁覆盖率100% 。
(四)绿化维护。加强河道绿化日常管理和维护,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植树管树的积极性。多种常绿、乡土树种,适时修枝和抚育,及时清理受害树木、补植死亡树木,做好植物种植初期的管理及恶劣天气(高温、干旱、雪灾)的防护,促进植物生长发育,确保河道绿化成型。
(五)清障拆违。加强河道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
四、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成立侍岭镇“河长制”办公室(简称镇河长办),镇河长办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等工作。
“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各村居、镇相关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河长设置和职责
1、河长设置 按照河道等级划分,由镇主要领导担任乡级河道河长,村居的`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辖区内乡、村级的河长。
2、河长职责 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挂钩联系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三)镇有关部门职责
水务站:负责“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镇“河长制”考核工作,督查“河长制”落实情况。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镇河道生态建设和河道保洁工作,以及“双清”、“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涉河违法行为;
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财政所:负责水环境专项资金的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
城建办:负责组织、实施全镇重要河道日常保洁工作,以及涉河障碍清除,垃圾清理、清运。
兽医站:负责全面关停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全面整治限养区的畜禽养殖,切实减少沿河库农业面源污染。
国土所:负责指导、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各村居:负责本村域范围内的河道管护工作,按照河道管护“七无”要求开展日常管护。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9
为进一步加强镇域内河流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推行“河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河流“河长制”管理机制,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为建设“幸福新宁乡”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河流流域环境。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东湖塘镇党委书记、县水务局局长任组长,镇分管水务工作的副职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职任副组长,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水管站、林业站、经发办、城建城管办、美办(爱卫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党政正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分管水务的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河长制”管理工作机构。
三、主要任务、工作职责
(一)主要任务
1.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
2.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3.加强水资源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洁美,水清岸绿。
4.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
5.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河湖排污口布局。
6.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二)“河长制”的设置
“河长制”是河段管理人员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河段的河流附属设施、河流流域、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对照联村安排,联村领导任河长,按照联系村分河长由镇办公室主任、沿线村(社区)党政正职担任(河段安排详见《东湖塘镇河流河长和联系河流安排表》)。
(三)职责分工
1.河长职责:负责管辖河段“河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河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河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河长办公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河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2.分河长职责:负责成立辖区河段专门管理班子,制定具体的河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完成河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河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1)干净。根据线河长度聘请1—3名专职护河员,从事河流流域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河面障碍物和抛洒物、白色垃圾;清除河床、边坡的非植物和河流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
(2)整洁。加强管辖河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河道堆物放料,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污;禁止在河床、河岸上种植蔬菜等农作物;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河流标牌,清除遮挡河流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河流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河流部门处置。
(3)安全。管控河流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河流水沟外沿不少于20米);发现损坏、污染河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4)有序。管辖河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
(5)美观。加强河流两旁绿化、美化,规范旅游标牌标识,完善旅游功能配套施设,按季节对河流两侧点播花种,适时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生长良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分河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编发《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4.相关部门职责
(1)镇派出所(交警二中队):负责打击涉嫌河流违法犯罪行为。
(2)镇财政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河长制”工作开展和河流环境综合治理。
(3)镇国土所:配合水务部门对河流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河道两厢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河流两侧内擅自挖沙取石洗沙等行为进行查处。
(4)镇水管站:加强河流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河流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河流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河流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5)镇林业站:严格河流两厢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河流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6)镇美办(爱卫办):加强对各河流河段环境卫生的指导和督查。
(7)镇城建城管办:加强途经镇域规划区段河流两厢规划建设管理,对河流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规范,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
(四)管理流程
“河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河长、分河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河长、分河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村村响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河爱河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河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河流流域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河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村各部门要全力支持“河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河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河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河段与河段之间、河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河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河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河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村、各部门、镇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20xx年各村环境卫生费,根据各村河长制河段涉及的长度、面积、投入等方面在转移支付上镇里略有提高,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谈话和通报批评。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1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地、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明确各村、各有关单位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实际,制定潭头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通过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督察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
主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8%以上;乡镇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强化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实行水陆统筹,强化联防联控,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以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为重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提高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当季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充满达到80%以上。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落实空间管控,构建武陵溪、交溪流域科学合理岸线格局,加强武陵溪、交溪流域管理保护,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
到2020年,全镇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实现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56%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武陵溪、交溪流域和重点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有效遏制,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省级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全镇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流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城镇平原河网和农村小微河道“毛细血管”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配合市委、市政府完成辖区内河流的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工作。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四、组织形式
(一)乡镇级河长。潭头镇有两条支流交溪和武陵溪,这两条溪的河长都由潭头镇党委书记兼潭头镇镇长王剑敏同志担任,其中交溪流域的`分段的富罗坂村、东昆村、建柄村有镇党委副书记王灿锋负责,武陵溪流域的分段的潭头村、渔溪洋村、棠溪村有潭头镇党委副书记林杏斌负责,武陵溪流域的分段的汾洋村、太逢村、坑坪村、下洋村由潭头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林仕清负责。
(二)村级专管员。河道专管员由各村村民主任担任,负责村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河道保洁与涉河工程管护等工作可由河道专管员承担,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由专业队伍承担。原则上每名河道专管员负责一个或若干个村河道管理,辖区内河道多、任务重的地方可视情调整配置。
(三)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工作的具体运行,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检查、考核考评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四)镇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潭头镇分管水利副镇长兼任,设成员若干,由党政办公室、国土所、村建站、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工作站、城管中队等部门负责人兼任。
镇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由镇水利工作站承担。
(五)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水利工作站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湖水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河道内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运输行为。
镇环保办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跨乡镇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组织实施全镇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监管和推进渡口码头污染防治。
村建站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强镇黑臭水体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牵头工作,督促指导可养区生猪养殖场的改造升级,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负责渔业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水产养殖污染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镇派出所负责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协助专项监督检查。
镇财政所负责落实镇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流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镇国土所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镇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潭头镇参照市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办法,组建河长制办公室。强化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建立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明确责权,提出建议,下达指令,监督落实。
(二)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潭头镇党委、潭头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流域整治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镇有关单位、各村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各流域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科学严密监测机制。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镇有关单位、各村要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渔业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行政区交界面、干支流交界面、功能区交界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科学设置监测点,做到点位互补,细化加密监测。依托省水环境统一监测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相关部门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共融机制,健全数据库。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
(四)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河长制办公室每年年底要编制次年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检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建立“智慧河流”平台,运用明查暗访、“河长微信群”,借助第三方监察,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河道志愿者”、“巾帼护水岗”等,对河流保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河长制相关制度意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流域执法指挥平台,加强河流综合执法,优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
(六)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河长制年度考核考评及奖惩办法,逐级开展考核考评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城乡环境提升指挥部考核内容,并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11
为贯彻落实《XX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XX省20XX年“河长制”工作要点》、《XX省20XX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江河湖泊,保护生态环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包括深入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
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为主要内容,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
一、行动目标
“清河行动”是响应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推进我县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XX样板”的重要举措。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整治江河湖泊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水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行动内容及任务要求
“清河行动”涵盖与江河湖泊水域有关的10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内容及任务要求如下:
1. 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制定整改计划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达标违法排放强行关停。
2.城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调查了解全县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情况,督促各地抓紧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
3.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查了解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物集中处理情况,督促养殖企业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有效利用,对不达标排放企业限期整改,对影响大、累教不改者进行处罚,直至强制关停。
4.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了解掌握全县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开展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5.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整治两项行动。
其中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为:加快建设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由县级城管环卫部门具体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定和保洁队伍,使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内容为: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沟渠、管网建设,设置沉淀、过滤、氧化、生物处理塘,改变乱倒乱排的陋习,避免对农村池塘、水渠的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
6. 船舶港口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港口作业扬尘、废污水排放、干散货码粉尘,船舶污染物、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置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7. 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摸底排查江河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情况,拆除平毁河湖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矮堤、丁字坝、建筑物、清除违法植树造林,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码头、堆场、汽车坡道,打击灞河灞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
8. 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非法采砂特别是交界监测断面周边非法采砂场所专项治理,整顿河湖采砂秩序,规范采区管理,对超许可船数、超许可采量、超许可采区范围、超许可时间、超功率采砂船采砂以及无证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整顿利用河滩地建设装运场地、堆放商品砂石料、堆放碍洪废弃料,维护河势稳定和良好水事秩序
9. 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核实排污口设置、污水排放情况,封堵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违法行为。
10. 全县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教育渔民群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贩卖运输非法渔获物;依法打击在江河湖泊电、毒、炸鱼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港捕鱼行为等。
三、职责分工
根据《XX县20XX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按照牵头单位主抓、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清河行动”。
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和配合单位明确如下:
1.县水利局牵头组织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县国土资源、县公安局、农业、林业、交通运输局配合);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局配合);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县环保、住建、农业局配合)。
2. 县环保局牵头组织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县工信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县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12
为建设“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美丽沙溪,保障沿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流域水环境安全,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全面推动沙溪流域“河长制”责任落实,结合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实际,现就沙溪流域河长制水环境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治目标
到20XX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水污染物各年度减排任务,辖区内流域水质明显改善;闽江沙溪段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二、治理任务
(一)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有关县(市、区)要加强饮用水源地巡查,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一切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
要着力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水质监控网络,保障供水水量和水质。
20XX年底前,所有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都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应急保障和处置能力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百科
对于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有道路穿越的`三元区、永安市,要加强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
对于保护区内仍有居民,存在农林业面源污染的沙县、三元区、清流县、宁化县等,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并逐步实施水源地生态移民。
特别是三元区要启动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工作;加快建设东牙溪水库水体生态修复第二期工程;组织对影响东牙溪水库水质的家庭式制笋作坊进行整治;在保护区外引进笋制品生产企业,引导竹农调整现有毛竹产品结构,多生产鲜笋和毛竹,减少笋干生产造成的污染。
清流县、宁化县要组织划定清流严坊溪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健全水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对于县城未建成备用水源的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应于20XX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成。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1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落实、共同监管”的精神,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通过几年努力,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实施范围和责任单位
**境内3条主河道及支流全面落实“河长制”,分河长、河段长和河道管理员。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原则上由河道流经村的村委主任担任河道管理员,若有人员变动,自行调整。
各村应当根据乡镇“河长制”方案,积极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可以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维护生态平衡。
四、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河长。是责任水系总领导,负责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协调落实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河段长加快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2.河段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河道管理员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河道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河道管理员。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
(6)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设置具有保洁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宣传标牌;
(8)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9)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10)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1)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农村环卫保洁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继续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制,确保全镇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加快镇区生活污水管网的建设,确保截污纳管到位。(镇环保办牵头落实)
2.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强化水土流失和挖(洗)砂管理。(镇环保办牵头落实)
3.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镇村建站牵头落实)
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5.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6.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城区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取缔。(镇村建站牵头落实)
7.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镇党政办牵头落实)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14
按照《XX市XX区全面推进河长制“五大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优良环境。结合我街道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全面推进河长制对我街道发展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区全面推进河长制,保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提供的各项制度保障。
(二)大力宣传我街道推进河长制的总体部署,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为导向,坚持把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谋划的理念思路。
(三)大力宣传我街道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实在举措,进展成效。提倡全民参与,全民知晓,培养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保护母亲河的意识。
二、宣传安排
(一)标语宣传。在城区建筑工地围墙、河道沿岸、社区聚居点及交通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标语。利用便民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热爱家乡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栏宣传。利用办事处、各社区的宣传栏,大力宣传河长制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把绿色生态和新区发展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爱护河湖环境。
(三)日常宣传。大力宣传爱护母亲河、保护母亲河的重大意义。让父老乡亲们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污水不乱排,洪水需防范;污染水源千夫所指,保护环境万人颂扬。提高保护河湖的意识性和绿色环保生活的'重要性。
(四)网络宣传。充分利用文治街道网络信息平台、微信群、QQ群等方式,积极宣传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我街道河长制工作重大举措。
(五)会议宣传。利用办事处工作会议,各社区院坝会、群众会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提倡人人参与培育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推进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二)统筹策划,营造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把握原则,严守纪律。严守宣传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重要报道要按程序送审,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对整改情况及时回访监督。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15
为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按照省、市20XX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以及《XX县20XX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宣传工作方案》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标
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我街道公众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支持度和信心度,正向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河湖保护意识,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升公众综合素质,助力我街道建设美丽XX。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为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提供制度保障。
(二)大力宣传我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谋划的理念思路。
(三)大力宣传我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在举措、进展成效。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河湖保护意识。
三、宣传安排
(一)强化河长制日常工作宣传。利用媒体和“惠州河长”公众号等多角度、多维度报道我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相关工作部署、进展以及取得的积极成效。打造河湖治理舆论宣传“命运共同体”,重点宣传具有示范性的典型做法,提升我街道河湖治理和管护的主要做法在河长平治的曝光率。
责任单位:街道河长办牵头,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街道文化服务中心配合。
(二)加大环保公益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地方纸媒、网媒、电视广播和移动运营商视频彩铃业务、户外广告等媒介,多途径、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河湖保护公益广告的投放力度,推动河长制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要在显著位置、沿河湖合造位置,特别是经整治后的河涌沿岸悬挂关爱河湖等的河长制宣传标语,在河湖违法问题或卫生问题频发的'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或温馨提示的标识。同时,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村干部、村民收看曝光涉水违法行为的法制视频不少于一场。
责任单位:街道河长办牵头,街道街道文化服务中心、街道环保办牵头,各村(社区)负责落实。
(三)深入开展巡河湖护河湖活动。在开展“河小青”活动基础上,继续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加义务巡河湖护河湖活动,推广“河长办+群团组织+公益组织+群众”四方联动模式,到20XX年底,我街道的护河湖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本街道注册志愿者总数的6%。年内开展巡河湖护河湖志愿活动3场以上,在“i志愿”等平台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记录服务时长,参与志愿者总人数达到200人(“i志愿”后台数据)以上。
责任单位:街道团委牵头,各村(社区)配合。
(四)继续充实和维护好民间河湖长队伍。从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社会组织领头人等社会各界培育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民间河湖长。积极鼓励民间河湖长通过开展巡河湖共同加强对河湖治理保护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发动带动更多的市民参与河湖治理与保护,深入挖掘民间河湖长示范引领的潜力。优先为主要河流或问题集中的河流招募志愿者河湖长,今年新增民间河湖长不少于2人。
责任单位:街道河长办、街道团委牵头,各村(社区)配合。
(五)积极开展河长制主题文创活动。积极开展河长制主题的文艺下乡、群众性体育活动以及相关文化创作活动。组织发动中小学校师生,从爱护家乡河、发现河湖美、记述河湖治理新变化、点赞治水护水感人事、畅想未来人水和谐新生活等视角,自主设定主题内容,开展河湖征文和摄影、短视频创作活动,优秀作品在“惠州河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
责任单位:街道文化服务中心、街道文教办配合市一级统一组织落实。
(六)大力开展环境教育,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在不影响设施正常生产运行和保障公众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水质监测设施、供水设施、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设施开放。公众开放活动可以在设施现场组织开展,采取讲解演示和实地参观相结合的方式,让公众了解设施运行全过程,培养公众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今年内组织公众开放活动不少于一场,逐步实现公众开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责任单位:街道环保办、街道规划建设所牵头,污水办负责落实。
(七)探索“河湖治理大家谈”新模式。借鉴外市先进做法,先行先试,举办“河湖治理大家谈”论坛活动,搭建各级河长和社会公众沟通交流的平台,集思广益,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走向深入,不断满足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责任单位:街道河长办负责组织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二)把握正确导向。河长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按照省、市、县的部署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报道各级河长为民惠民,科学统筹,依法操作,各自负责的实际情况,解决突出问题的实际行动。
(三)创新报道形式。上下发力,多方联动,要加强纵深,联合媒体力量,深入基层现场和第一线,创新报道形式,优化栏目设计,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舆论引导的针对性有效性,及时报送开展和落实河长制的相关情况。
(四)加强舆情管理。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认真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要管好互动平台,及时查删有害信息。
(五)做好经验总结。及时进行经验分享、成果总结,并争取汇编成册。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16
一、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河长制管理体系,确保每条河流都有专人负责。
到20xx年xx月xx日,实现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xx%,消除黑臭水体。
到20xx年xx月xx日,基本恢复河流生态系统功能,提升河流生态环境质量。
二、组织架构
设立总河长,由xx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河长制工作。
各河流设立河长,由xx担任,具体负责所管辖河流的治理与保护工作。
成立河长制办公室,设在xx部门,承担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水资源保护: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推广节水器具和技术。
水污染防治: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加强工业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水治理。
水生态修复:实施河道清淤疏浚,恢复河道生态岸线,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巡查河流,及时解决问题。
强化监督考核: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
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整合相关资金,用于河流治理与保护。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17
一、工作目标
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
在20xx年xx月xx日内,实现河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提高公众对河流保护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二、组织体系
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
设立河长制工作协调小组,由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河流治理问题。
三、工作任务
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推进水环境治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加强水生态修复:开展河流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人工湿地,保护和恢复河流生物多样性。
四、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x月xx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召开动员大会。
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xx月xx日):各级河长开展巡查,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建立工作台账。
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xx月xx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
严格监督考核:制定考核办法,定期对各级河长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河流治理与保护。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的河流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18
一、工作目标
确保辖区内河流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完善河流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提高河流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到20xx年xx月xx日,使河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显著增强。
二、组织架构
设立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
各乡(镇)设立乡级河长,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各行政村设立村级河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
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和监督河长制工作的实施。
三、重点工作
加强水污染防治: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对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绿色生产方式。
强化水环境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强河流垃圾清理,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
推进水生态修复:实施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保护河流生态空间。开展河道生态补水,改善河流水质。
四、保障措施
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清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为河长制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加强宣传培训:开展河长制工作培训,提高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19
一、背景与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明确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体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运行,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发展水安全,切实改善全乡河道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任务
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明确各行政村、相关站所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
提升河道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
三、职责分工
组织协调机构:“河长制”实施工作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推进。
各级河长职责:乡级总河长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细化落实治水任务;村级河长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河湖和水务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河湖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河湖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
强化监督考核:统筹发挥行政监督、纪律监督、执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健全河长制任务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20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提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为目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
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
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
三、主要任务
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
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实行水陆统筹,强化联防联控。
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
加强水生态修复:全面完成流域面积较大河流的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工作。
四、组织体系与职责
市级河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全市河长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县级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本辖区河长制工作,落实上级河长决策部署。
乡级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具体负责辖区内河流的保护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大意义、决策部署和进展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对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21
一、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河流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逐步恢复河流生态功能。
建立健全河流保护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河流长治久清。
提高公众对河流生态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组织体系
构建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和工作任务。
设立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水资源保护与节约:加强水资源监测,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水污染防治与治理:加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对河流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流生态修复工程,如湿地建设、河岸植被恢复等。加强对河流生态系统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
四、实施步骤
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xx月xx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xx月xx日):各级河长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河流治理与保护工作,定期开展巡查。
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xx月xx日):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部门协同: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监督考核: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的`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22
一、工作目标
全面改善河流生态环境,提升河流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体制机制。
到20xx年xx月xx日,实现河流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达标,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水环境的需求。
二、组织架构
设立市级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担任;设立市级副总河长,由市长担任。
各河流所在县(区)设立县级河长,由县(区)委书记担任;各乡(镇)设立乡级河长,由乡(镇)长担任。
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河长制工作。
三、工作任务
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资源规划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加强水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加强水生态修复:实施河流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河流自然生态系统。加强水生生物保护,维护河流生物多样性。
四、保障措施
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
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各类资金,用于河流治理与保护。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项目。
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河流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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