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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方案

时间:2022-10-06 22:26:59 方案 我要投稿

督查方案集锦六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督查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督查方案集锦六篇

督查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xx]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督查形式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三、督查分工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

  1.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3.运行管护落实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清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5.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6.进行民生工程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五、督查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六、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七、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八、督查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二要严格奖惩。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要按时督查。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四要认真撰写督查报告。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督查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中小学按时按要求开学,督促师生按时返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迅速进入状态、步入正轨,市教育局决定于2月28日(正月初十,星期六)对全市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督查,现制定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见《市教育局开学工作督查记载表》。本次督查的重点就是确保全市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按时开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返校情况。学校对未到学生是否作了详细登记,是否掌握了解情况,是否进行了走访劝学,是否落实了控辍责任包保,是否对学生开展了收心教育,是否建立了留守学生管理档案和制度,留守生走访率是否达到100%,相关记载是否完善配套。

  2、教师到岗情况。学校教职工花名册、教师任课表人员名单、教师考勤表是否一致;教师是否按时全部返岗;有无非正常离岗人员。

  3、常规工作情况。中小学是否按时开学;是否举行了开学典礼;"八个一"是否落实(教师提前备好一周课、上好第一节课、批改好第一次作业、领导听好第一节课、学校升好本学期第一次国旗、做好第一次操、教务处作好第一次巡堂和第一次备改检查);是否制定了新的课程总分表(实验室、微机室内是否有对应的授课班级安排表)、作息时间表、周历表和教师任课表;是否对校园环境进行了清扫整理,教室、办公室和各功能室是否干净整洁,校园是否存在卫生死角。

  4、试点学校及积极尝试的非试点学校高效课堂建设情况。是否结合教育局新的工作要求修订了学校高效课堂建设实施或推进方案;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是否紧扣高效课堂建设主题;是否结合高效课堂建设开展了班级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是否启动了导学案编写工作,()导学案编制是否做到消化、优化、个性化,教师是否按导学案组织教学;是否建立了观课、议课、巡课、磨课机制。

  5、安全管理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进行了开学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是否对学生进行了第一次安全教育;学校安全管理是否严格、责任是否划定,门卫、食堂、小卖部、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对接送学生的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排查。收费项目是否公开;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是否存在违规征订或推销教辅资料的行为;是否存在一次性收取服务性代收费的行为。

  6、"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情况。中心初中(学校)是否制定方案,确定日程安排;学校教师全员注册是否作出安排;教师"晒课"任务是否按比例分解;学科"晒课"点评人是否确定。

  二、督查时间

  2月28日(正月初十,星期六)督查,3月2日(星期一)各督查人员上交督查情况相关材料。

  三、督查方法

  1、市教育局成立20xx年春季开学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安排1-3名机关工作人员分赴各中心初中和局直学校全面负责督查、指导该单位开学工作。

  2、督查人员提前规划好时间和路线,利用一天时间,深入到中心初中所属的每一所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督查,重点查找突出的问题和工作亮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督查采取"听"、"查"、"看"、"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人员每到一所学校,不听课,直接听取校长开学工作情况汇报;然后查学生、教师到校到岗,查计划、制度、教案(导学案)、课表;看学校一日常规管理情况、高效课堂建设情况、校园环境整理情况;随机找教师、学生或家长访谈,了解学校开学工作及收费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向被督查学校校长反馈,督促学校整改到位。

  4、学校督查结束后,督查人员即时将督查情况填写到《市教育局开学工作督查记载表》上,然后请受检学校校长签字确认。所有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人员要认真汇总督查情况,从工作特色、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三个方面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在3月2日将督查记载本、情况汇报材料及相关统计表交对应的职能科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在市局督查之前提前组织人员到辖区学校检查、指导开学工作,确保学校按时开学、顺利开学,并将开学工作自查报告于3月2日前通过办公平台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2、各督查人员必须明确此次督查的内容及各项工作要求,做到有备而去,有获而归。表格要填写清楚,问题要查清楚,典型的人和事要记载详实,开学工作整体情况要了解清楚。

  3、各督查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本着为基层服务的观点,尽力帮助基层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严格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为基层工作同志做表率。

督查方案 篇3

  为了夯实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确保今年省、市、县年终考评能够取得较好成绩,经乡计生领导组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一次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机制开展情况督查,具体督查方案和评分标准如下:

  一、村级基本台帐等基础资料按照《市人口信息与统计管理规范》执行情况20分。1、20xx年台帐是否从20xx年10月1日启用2分;2、20xx年、20xx年村级台帐等基础资料是否规范:A、村级常住人口月报告单B、村级台账C、孕环检登记簿(应是系统生成电子版后打印的,将流出对象用☆号标注)D、村级流出孕环检人员联系服务登记簿E、村级流动人口月报告单F、WIS指导信息G、孕环检对象联系服务方式(手机号码簿),缺一项资料的扣2分。3、各种信息报告单从20xx年10月份以来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并齐全4分,缺一种或缺一个月扣2分,扣完4分为止。

  二、村级直报使用情况8分20xx年8月份发现的出生、节育、怀孕信息是否在省孕情监测系统村级直报栏中及时录入,村级直报是否启用。信息录入不全的扣3分,未录入的扣5分,未启用村级直报扣3分。

  三、村两委成员及专干是否分别制定有相应的计生工作职责4分。1、有,并落实(4分)。2、有,未落实(2分)。3、无(0分)。

  四、村级例会情况8分。1、有,并定期召开(8分)。2、有,偶尔或不定期召开(4分)。3、无村级例会(0分)

  五、出生、孕情等信息上报流程执行情况15分。1、20xx年10月以来的出生上报,依据“一发现两通报两核实一录入”的管理制度有关责任人是否在报告单上签字5分。2、20xx年10月以来首次发现的`孕情是否经服务所人员B超确认准确怀孕时间5分,每发现一例未经服务所人员B超确认不得分。3、孕情发现后是否适时上报录入5分,服务所出具孕情证明时,属早孕发现的,WIS录入或上报不及时造成非早孕发现的每发现一例不得分。

  六、交流平台通报的所有信息是否全部及时上报10分,发现有一例没有及时上报不得分。

  七、对WIS上报的所有生育、节育信息凡交流平台没有通报的,及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交计生办核实后乡村各存档一份得10分,发现一例没有报送存档扣5分,最多只扣10分。

  八、村干部工作日志及审核情况6分。20xx年10月以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工作日志是否由乡分管负责人每月查验并签名确认3分,村计生专干工作日志是否由乡计生办主任负责每月查验并签名确认3分。

  九、室外公开栏是否定期更换宣传公开内容4分。

  十、户资料15分。1、根据村居总人口随机抽查5-10户期内生育、节育对象户,核查证件、资料、WIS上报以及户口述是否一致8分,发现有一户不一致不得分;2、见面率3分,达到70%得3分,低于70%不得分;3、村专干和包组干部按时上门宣传、随访4分,发现有一户不按时上门宣传、随访不得分。

督查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查对象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三、督查安排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一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做好第五轮次校园、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并做好督查总结,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挂包区县和局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月份,结合政府教育专项督导重点对各区县、学校开展今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四月份,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同时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月份,进行防汛安全和校舍安全工程督查,同时对“5·XX”全国防灾减灾日应急疏散演练情况进行督查;

  六月份,对学校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检查“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九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区县和局属学校开学情况和校园安全进行督查,同时做好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审验收工作;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学校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督查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全区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中心的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按照自治区加强督查工作的要求,拟组织开展全区环保督查行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xx]7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20xx年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2、全区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研。

  4、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xx年5月初,大约一周时间。

  三、人员安排

  督查工作分成4个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

  第一组:自治区环保局局长苏青带队。成员:李剑、郝庆文、王树晓、董英华、张卫东、韦和章、记者1人。督查范围: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李剑、韦和章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张卫东 15304716466

  第二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高震风带队。成员:赵福全、哈伦、顾永瑞、赵巍峰,记者1人。督查范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赵福全、赵巍峰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赵巍峰 13704717022

  第三组:自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吕慧卿带队。成员:王龙、赵军、韩西钢、曹江营、武勤,记者1人。督查范围:兴安盟、通辽市、呼伦贝尔市督查工作。王龙、武勤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 武 勤 13848112114

  第四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巡视员杜俊峰带队。成员:莫晓莲、白志峰、张山狮、石俊业,记者1人。督查范围: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督查工作。莫晓莲、石俊业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 石俊业 13314870882

  每组返回后,尽快形成督查报告,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形成我局督查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四、督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五、其他事项

  1、办公室负责确定参加人员,拟制方案、通知,协调各盟市做好迎检准备。

  2、监督管理处负责提供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资料及项目建设情况。

  3、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各盟市20xx年减排项目清单,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进展情况。

  4、宣教中心负责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车辆保障。

  6、督查过程要轻车简从,各盟市应简化迎送方式,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和随行车辆,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督查方案 篇6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钦政办电〔20xx〕87 号)要求,为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5个环境保护大检查成员单位,抽调10名业务骨干组成两个督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于5月28日~29日到辖区5个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对各县(区)政府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责任分解、全面排查整治及材料上报等情况开展重点督查。现将有关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各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

  (一) 组织情况

  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大检查工作重点、职责分工、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工作要求,确保了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

  (二)排查整治情况

  1、对排污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各县(区)政府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分别组织环保、发改、工信、国土、公安、水利、安监、住建、海洋、水产畜牧兽医、工商和供电等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重点对辖区内的火电、钢铁、有色冶炼、金属锰、水泥、石化、化工、造纸、酿造(含酒精)、制糖、淀粉、制药、制革、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各类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使用或经营单位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

  据统计,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789人次,排查企业120家,发现环境违法企业共10家(其中违法建设企业4家,违法排污企业2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4家);其中: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责令停产企业2家(含立案处罚企业1家,并处罚金3万元),对4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实施了停电处理。

  2、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各县(区)政府共组织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5个(处),其中:钦南区那思镇的洪潮江水库存在违法违规网箱养殖活动,共92个网箱面积约2.2亩;灵山县灵东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有网箱养殖户1家,网箱10只,另在水库附近有池塘养鱼4家;浦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在白石水镇南明、双龙村镇级饮用水源取水口附近,共有网箱50只,具体户主有待确认;安石镇小江水库浦北境内网箱共100只,具体户主有待进一步确认。水产部门正在协调指导当地政府做好取缔工作,进行拆迁清理。另外,我市还没有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安监、国土等部门多次到尾矿库现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违法采洗矿、偷排行为。钦南区政府亦将尾矿库的闭库、销号工作提上日程。浦北县要求3座在建且已停用的尾矿库建立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管理档案、现状照片等,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档案,完善尾矿库基本信息。

  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各县(区)共组织检查了各类工业园区12个(其中钦南区2个、钦北区2个、灵山县1个、浦北县4个、钦州港区3个),重点检查了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在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中,共排查违法违规建设企业4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

  4、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环保部门在检查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工作中,未发现实行园区和企业“封闭式管理”、检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的情况。

  二、工作成效

  各县(区)政府认真落实环境安全属地管理职责,特别是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在此次的大检查行动中,认真贯彻自治区、市政府、县(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下发的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整治,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环保大检查行动中,各级环保部门为有效实施对主要污染源的环境监控,确保环境安全,通过实施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努力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一)职能部门联合检查成效初显

  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环境整治重成效、动真格。县区、乡镇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排查整治行动,改变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真正做到环境隐患排查清查不留死角,整治到位、不留后患,整治针对性强、效果佳,打破以前违法企业违法生产-查处-恢复生产的怪圈。

  (二)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广西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以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

  1、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将各级环保部门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以解决工作中管理粗放、权责不清、自觉性不够等问题。

  2、通过统一制定相对固定的污染源现场检查模板、环境违法案件调查证据制作模板、环境监察文书模板、企业环境监察信息档案模板,规范环境监察执法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标准,实现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三、存在问题

  (一)相关表格填报不规范,档案材料不够齐全

  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个别县(区)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如档案材料不齐全和档案材料归档整理不及时等;未按规范要求填报相关表格,上报不及时。

  (二) 部分企业仍存在环境安全问题

  本次督查组共分为2个工作小组,第1小组负责督查灵山县、浦北县,第2小组负责钦北区、钦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督查。分别抽查了13家企业。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对环保工作比较重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一些环境问题。

  灵山县:灵山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锅炉除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冲灰水沉淀池内灰渣积存较多;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提取车间生产废水未建设废水回收处理设施,废水未按要求进行浓缩处理。

  浦北县: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新药产学研基地)锅炉车间露天堆放燃煤、煤渣,存在下雨时雨水冲刷经雨水沟流入外环境;广西东源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原料堆场浸泡废水未建设回收处理设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钦南区: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含砷废渣)库存量较大(42.579吨),因受委托处置单位原因,未能及时转移处置;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落实“三防”措施。

  督查组当场责令存在问题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工作建议

  (一)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加强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继续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地开展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消除风险隐患,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做到该清理的一律清理,该整改的一律整改、该淘汰的一律淘汰、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经济处罚的坚决处罚、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以此次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一调度,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和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 严肃行政问责制度

  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我市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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