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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2-10-21 13:53:52 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整治方案三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整治方案三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推动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镇党委、政府决定重点实施甘临线、马横线、周胡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打造精品,以线带面,全面提升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一、指导思想

  围绕通过2-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全镇建设成为富有特色、设施配套、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重点整治,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家级生态镇的建设成果,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我镇决定选取5个以上行政村进行示范建设,通过重点整治示范,在农村“六位一体”长效管护体制建设、投入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经验,为整个面上起示范作用。

  二、总体要求

  1、总体目标。到20xx年底,甘临线、马横线、周胡线“三线”整治率达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业生产垃圾达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综合利用率达到60%,秸秆禁烧率达到100%。

  2、示范范围。甘临线、马横线、周胡线沿线所有行政村,重点是沿线两侧道路、河塘、村庄的整治和管护。

  甘临线:涉及永丰村、三郎庙村、镇北村、水产村,共计5各行政村。自然村庄9个,人口6500人,市级河道8公里、乡级河道26公里、村组河塘31公里,市级公路9公里、乡级公路18公里、村组道路16公里。

  马横线:涉及温姚村、中兴村、三郎庙村三个行政村,自然村庄7个,人口6800人,市级河道13公里、乡级河道16公里、村组河塘20公里,市级公路8公里、乡级公路16公里、村组道路12公里。

  周胡线:银河村、三联村、长街村、中兴村、沿荡村共5个行政村,自然村庄6个,人口6200人,市级河道4公里、乡级河道16公里、村组河塘26公里,市级公路3公里、乡级公路26公里、村组道路18公里。

  3、树立样板。在“三线”沿线范围内,各村要按照抓典型、塑精品的要求,打造一条样板路,整治两条精品河,“六位一体”全运行,努力形成有看点、有亮点、有特色的农村环境清洁带。

  三、工作重点

  “三线”环境整治示范工程实施重点是“三清”(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八无”(无杂物堆放、无违章建筑、无露天粪便、无杂乱圈舍、无杂草丛生、无暴露垃圾、无臭水沟塘、无环境污染)。即:以保护农村水源、水质为重点的“清洁河道”示范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清洁村庄”示范工程;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的“清洁田园”示范工程。其中整治村口、路口、家门口的脏、乱、差现象,清除各类死角垃圾、杂物和杂草,庭院四周植花草树木。

  四、示范效果

  一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通过示范工程实施,促进“六位一体”长效管护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带动镇财政资金投入,以镇、村投入为主,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改善农村环境状况,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

  三是推广环保实用技术。以示范工程为载体,推广沼气、秸秆综合利用等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保护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把“三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落实到实处,确保效果,镇管护办对“三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总牵头,负责示范工程的具体指导,示范线区所在行政村负责“三线”农村环境整治示范工程的实施,并把“三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条件。

  2、明确责任分工,协调推进。“三线”示范区行政村对本辖区整治项目具体负责,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并组织实施;镇管护办负责示范工程的日常工作,指导推动“清洁村庄”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垃圾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负责指导推动“清洁田园”示范工程,负责对村庄绿化、农村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养殖废气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镇环保所要积极向上争取环境整治示范区的项目资金,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技术指导;镇水利站负责河道保洁的督查,指导推动镇“清洁河道”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公路站负责乡级以上公路的路面、路肩、边坡及绿化管护、保养、指导村做好乡级以下道路的路面、路肩、边坡及绿化管护、保养。

  3、加强管理,监督考核。“三线”范围内各行政村要把实施示范工程作为更高水平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抓手,与“三个发展、五个高邮”的战略目标相结合,与今年农村工作“四个年”相结合,从工程启动起,相关部门单位要围绕目标和任务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实行每月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年终将对沿线行政村进行考评,评出一、二、三等奖进行专项奖励。

整治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二、整治范围

  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等。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许可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明来源食用油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主观因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应追究景区经营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引导理性消费。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就餐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对于接待安排已超过供餐能力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安排就餐餐次。

  (六)完善应急管理。各地监管部门要与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完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一旦发生涉及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4月21日至24日)。各地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4月25日至5月16日)。各地集中力量,周密部署,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统一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查整改(5月16日至23日)。各地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建立健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等因素影响,省内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从我市来看,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也存在薄弱环节和盲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注重整治实效。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创新监管模式。各地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农家乐监督办法,探索提高农家乐餐饮安全保障能力的监管措施,促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旅游景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重点受众,大力宣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文明餐桌”、“寻找笑脸就餐”、“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等活动,宣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成果,提高游客食品安全理性消费、自我保护意识。要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继续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

  (一)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

  4、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

  (二)提升运输系统

  1、提升运输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挡,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7、加强排土场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

  四、具体实施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宣传动员、企业自查自改、县区安监局检查验收、市安监局抽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12月底前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县区范围内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作出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并组织非煤矿山负责人学习掌握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一科。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和整改阶段,7月底前结束。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全面彻底自查,矿山企业自查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结束,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区安监局;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期限和责任人,抓紧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7月底前结束,并写出报告,报县区安监局验收。

  第三阶段:县区安监局指导、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对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指导和帮助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随时跟踪和掌握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在9月底前组织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验收,验收结束后,写出专题验收报告,报市安监局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办公室。

  第四阶段:市安监局督查、抽查、验收阶段,10月底前结束。市安监局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玉明,副组长师尚佳,成员李东洋、杨立志、罗本刚,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监管一科,由杨立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期间,办公室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并在11月份组织对各县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验收,写出验收报告,报省安监局,同时做好省局对我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安监局和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国家安监总局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区安监局要明确任务,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富有实效。各县区安监局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目标分解到非煤矿山企业;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的`整改实施方案,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关键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凡上述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区安监局要一律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政府予以关闭。整改指令应于6月底前下达完毕,提请政府关闭的企业名单应于8月底前上报完毕。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在整治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政府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县区安监局挂牌督办。

  (五)加强协调,强化执法。各地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用法治手段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六)舆论监督,信息反馈。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市安监局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工作流于形式的县区予以通报。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总结本县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向市安监局推荐典型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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