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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26 08:28:0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通用7篇)

  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在计划做某项工作时,我们就要有针对性的做几份工作方案,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范文(通用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通用7篇)

  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开发区、办事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办事处安委会xxx【20xx】20号“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经研究,xx社区居委会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如下:

  第一阶段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自查自纠

  成立由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牵头,辖区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xx年4月中旬至5月底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有关人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并上报办事处安监办。

  第二阶段协调行动、集中整治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6月-7月社区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始终要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对企业安全隐患、违法违规操作未进行整改的行为进行整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并及时将有关问题书面上报办事处安监办。

  第三阶段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检查、重点抽查

  8月份“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通过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抽查,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巩固和提高“打非治违”成效

  9月份社区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8月30前报送办事处安监办。

  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

  根据《XXX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沙炉管发[20xx]41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xx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沙安委2012号文件要求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我片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炉院街片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的治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努力实现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各类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生产安全秩序规范。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区书记

  副组长:xx社区主任

  成员:xx社区副主任

  xx社区安全生产专干

  xx社区干部

  xx社区干部

  xx社区工作者

  xx社区工作者

  xx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丽兼任,办公室设在炉院街社区居委会。成员由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辖区内建筑施工、市场、重点单位等领域。

  重点内容:将打击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建设工地区域内的出租屋、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以及“六小场所”作为重中之重。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擅自改变使用性质,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建筑工地集体宿舍墙面、顶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

  (4)在建工程内住人。

  2、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4)非法违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

  3、消防:

  (1)消防安全合法性手续不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2)“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3)人员集中住宿的宿舍、建设工地、“六小场所”未配备灭火器材的;

  (4)出租房屋使用明火做饭未与居住房间分开设置的。

  4、城镇燃气:

  (1)天然气经营企业未落实天然气设施(门站、阀井、调压箱等)维护和巡检制度的;

  (2)圈占、压占燃气设施的;

  (3)倒灌超过使用年限和检验期限液化气钢瓶的;

  (4)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擅自经营的;

  (5)灌装量与标注不符的。

  四、工作分工

  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商业场所、出租房屋等“三合一”“多合一”“六小场所”开展检查监管工作。在分工范围内,加大与相关执法部门的配合。

  五、时间步骤

  依据社区实际,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xx年4月26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6日—5月20日)社区充分利用各有利条件,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宣传,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

  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7月31日)全面排查摸底辖区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切实解决本辖区,并及时准确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社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21)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向管委会安监站报送情况。

  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方案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村工作实际,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重点内容

  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村危房建设等;

  1、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

  5、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

  6、建设矿山抢时间、抢速度、抢工期,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没有按设计施工;

  7、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未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建设;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

  10、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11、相邻矿山开采重叠,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12、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13、非法用工、无证上岗,未办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14、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承包矿山工程,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15、未对井下采空区实施治理或采取监测监控措施;

  16、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救援队伍、设备、资金、物资配备不到位,尾矿库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设计堆筑坝体;

  1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

  20、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未按规定进行爆破;

  21、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

  22、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

  23、其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治理问题。

  (二)行动方式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矿生产中非

  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市安监局开展对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矿山进行

  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市安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覆盖面100%的全面检查,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市安监局进行重点督查。各非煤矿企业要及

  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矿要成立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实行“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各班组和具体责任人,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企业要结合本矿山工作实际,制定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非煤矿山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矿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个落实”。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企业要以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有力推动非煤矿山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进展,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六大系统”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年非煤矿山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联合执法,从严处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取缔关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市局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将进行严厉查处。

  (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企业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将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市安监局。

  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按照潭县政办发[20xx]9号(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决定今年继续在全镇范围内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20x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管区综安办经发办农推中心规划站

  工业园水利站林业站文化站司法所

  派出所交管站中心校国土所公卫办

  交警五中队供电所工商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领导小组下设7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

  ①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综安办司法所规划站林业站文化站派出所供电所

  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综安办经发办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

  ③道路、水上交通校园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农推中心水利站派出所交管站交警五中队中心校

  ④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规划站工业园经发办国土所供电所

  ⑤农业农电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农推中心经发办水利站林业站供电所

  ⑥食品卫生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经发办农推中心规划站中心校公卫办工商所

  ⑦非法采洗砂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综安办水利站派出所国土所供电所

  二、行动检查范围

  此次集中行动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各非煤矿山、加油站、液化气经营点、烟花爆竹零售点、皮鞋生产企业、营运车辆、校车接送车辆、新铺渡桥、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农贸市场、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网吧、采砂点等单位的检查。

  三、行动检查内容

  1、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2、重点行业专项行动情况

  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水害防治、机械通风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超深越界开采情况和各类砖厂关停措施落实情况。

  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各加油站、液化气经营点对安全硬件设施投入情况,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和超许可范围经营情况,对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进行认真摸底排查与严厉打击。

  ③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各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经营非法产品、三无产品、超量储存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严格排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④人员密集场所:各公共场所、超市、网吧、皮鞋生产企业、林木加工企业等重点消防单位消防设施投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情况,警示标志是否醒目、电力设施是否达标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情况。

  ⑤道路交通、水上运输、校车:严厉查处各无证驾驶、非法营运情况,逐步完善各交通重点、险点路段、危桥警示标志,严格落实新铺渡桥经营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对各幼儿园接送车辆上路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河道非法采砂、洗砂行为。

  ⑥建筑施工:认真查处各类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施工情况,严格排查各类施工安全隐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夏季防高温、防雨水、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

  ⑦农业生产:认真开展各类农业机械操作、营运隐患排查活动,积极组织各操作、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扎实开展各类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严厉打击各农田非法采砂、洗砂行为。

  ⑧食品卫生:认真组织对各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宾馆、饭店、超市等单位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严格落实各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添加、过期经营行为,重点做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做好6月份初中毕业会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行动检查方式

  1、集中检查。镇安委会将于6月上旬至7月下旬统一组织各部门对各单位进行全面的“打非治违”集中大检查与治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法,严格落实隐患治理、关闭取缔措施。

  2、专项检查。各专项检查组在行动期间要针对各行业特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与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3、单位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结合本部门实际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留死角。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此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对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具有积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对因措施不力、整改不力、监控不严、放任非法违法行为存在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排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改进方式,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3、深入排查、及时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专项排查情况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4、全镇动员,全民参与

  此次行动同时也是一次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各企业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实现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鹿城镇《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灵秀两委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现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鹿城镇政通[20xx]51号文件精神,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范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促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任务,灵秀社区两委班子决定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以社区主任李x霞为主要责任人,副书记苏家扬为直接责任人。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领域。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兆顺房地产建筑工地,华力机械有限公司、网吧。

  (三)重点内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20日前)

  领导小组要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针对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

  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发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对辖区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书面通知要求停业整顿,并及时将结果上报相关部门。

  (三)集中治理阶段(7月至8月)

  领导小组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同时认真总结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四)检查总结阶段(9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打非治违”工作由社区主任李x霞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打非治违”工作组,小组成员要亲自动员部署,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把“打非治违”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全社区范围内安全生产水平。

  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社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社区成立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居委主持工作季静珠任组长,安全干部陈丽斌、社区民警朱耀南为副组长,全面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成员由全体社工、协管员、大联勤队伍组成,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实施、整治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根据镇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明确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领域。对小区居改非、违章搭建、街面密集场所、小区地下空间、非法加工点等重点开展专项治理。

  (二)重点内容。居住小区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楼道、阳台、天井是否有堆物,来沪人员居住地、私房出租乱拉电气线路,群租、居改非;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包括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完备、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其他违反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组织协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生产状况,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典型的、屡禁不止的、顽固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上报镇安全办,按要求上报情况报表。定期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并做好总结,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告知书等各种形式,广泛发动联勤志愿者、居民骨干,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居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把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打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轨道。

  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方案7

  根据旗委和旗安委办、市农机局要求和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线,以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作业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治违"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打击农业机械的非法生产和违法作业,以及牌证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机经营者的合法守法经营意识。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责任落实。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重点完善具有农机监理特色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严格农业机械牌证核发管理,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大安全活动的安全值守和信息通送,完善农机安全预防和监控体系,加强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和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苏木镇、场院、集贸市场,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已经建立起来的"平安农机"村的作用,定期对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坚持开展送农机安全教育课进学校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三)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消除"两无"现象。对无牌证行驶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下发限期登记入户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登记入户。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教育并依法严肃处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登记入户率、年度检审验率要达到100%。对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达到100%。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人员下发限期参加技术培训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参加技术培训,严格考试。对申请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发证再购机,确保享受购机补贴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完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农机安全动态监控。农机安全检查是农机监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农机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要求、工作目标要制度化,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苏木镇、田间、场院和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制止违法行为、纠正违章作业,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农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车辆、违章情况、处理措施、检查责任人等内容要齐全清楚,检查程序合法、工作措施恰当。

  (五)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在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分析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类型,分布区域、路段,针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载客拉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农机违法行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坚决查处私自制发挪用农业机械牌证及套牌、异地发牌发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使治理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六)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同时,力争数量全面达标。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制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6月-7月)。各地要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抓好重要农时季节、隐患多发区域、重点路段和主要作业机型的监控及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农机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将组成工作组适时对各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督查。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重点地区积极组织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切实搞好拖拉机及驾驶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机车带病作业、报废车辆上路、酒后驾车、载客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

  总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于9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安委办。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我局各站室,特别是监理站要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本辖区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我旗实际,制订本辖区整治行动方案,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落实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将农机安全生产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我局一把手是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要盯上靠上、抓实抓细,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要农事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春耕、秋收及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政策,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加快解决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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