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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时间:2024-11-05 08:38:15 路燕 方案 我要投稿

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精选12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精选12篇)

  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1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涉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安全乘车。县局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教师、学生及家长常见性交通违法现象得到遏制,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京东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居龙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以及交警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综合情报中队,由交警大队教导员郭建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和信息通报。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时间:学生放学时间(见附件1:各学校作息时间表),特别是每日上午11时10至12时10分、下午16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重点路段: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

  (三)重点违法:一是针对教师和学生家长无证、酒后驾驶,驾驶无牌、假套牌、报废机动车,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驾乘二轮摩托车及超标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载人超员等违法行为。二是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三是营运客车及其他车辆搭载学生超员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沟通联系,商讨交通管理措施,了解具体放学时间,提前研究策划、精心部署实施。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将中小学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凋零在车轮下的花季》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发放《致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2),提高广大师生和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学生抓起,注重“小手拉大手”,达到“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效果。同时,加大涉及学生的交通违法曝光力度。

  (三)集中统一行动,严查违法行为。各所队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上足警力、落实责任、以高压态势从严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查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以及接送学生车辆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违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行为。

  (四)严格考评、落实奖惩。整治期间,县局将组织专门督察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五)规范执法,加强防护。执勤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执勤执法,严格落实执勤人员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规范、文明执法。

  (六)加强信息报送,落实责任督导。整治行动中,各所队要将查处的违法行为登记造册、存档。整治结束后,各派出所要将查处的涉及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及时上报交警大队,交警大队汇总后通报县政法委、文明办、道安办、教育局等部门。对查处的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将建议学校扣除学生所在班级集体分,并与学生德育评定、考核挂钩,记入学生档案;对整治行动中在上下学接送学生途中查处的涉及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达10起以上的学校,将建议县政法委、县文明办、县道安办纳入该学校当年综治、文明单位考评扣分。

  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校车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教安〔20xx〕24号)要求,决定自20xx年6月起至8月底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不断夯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校车安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洞补短板,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和运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三、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校车现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落实对日常运行校车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要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租借校车进行一次地毯式摸排,进一步完善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运行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有关情况,做到底子清、台账全、信息实。

  (二)落实校车管理工作制度检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对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重点检查各校(园)长是否与校车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完备的校车安全管理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看展交通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对校车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审验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加强对校车的日常安全监管。

  (三)深化交通安全教育。近期,各学校要在开展好日常安全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站、报刊栏、板报等载体在校园内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上下学出行车安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引导家长落实好监护责任,不断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整治工作。要主动对接

  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严格按照各项法规制度和要求认真开展好对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工作,对校车相关资质手续进行彻底清查,对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车辆脱审、车险到期未办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封存停运;对驾驶人资格证件到期未审验、安全驾驶资历和安全驾驶培训不达标的人员,立即叫停,责令其尽快完善相关资格证件的`审验,待相关资质证件审验合格达标后,方可继续上岗,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和运营公司落实校车日常安全监管责任。

  (五)加大涉校非法运营车辆的查处力度。各学校要主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打击和查处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套牌假证、校车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涉校涉生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营运车辆。

  (六)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要主动对接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本辖区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登记造册,限期逐一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信息报送。

  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6月20日、7月20日、8月20日前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报县教科体局安全股。

  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3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孩子同行,家园联手筑起孩子交通安全的长城,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水城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年级组长、综治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组长:柴东升

  副组长:李亚娟

  成员:各班组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园师生、家长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幼儿园相关规定,进出校园、接送秩序良好,确保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使大家平安出行每一天。

  三、活动重点

  1.周边环境整治、家长接送交通秩序。

  2.车辆进出校园管理。

  3.交通安全教育。

  4.整治离园秩序。

  5.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6.对路途较远幼儿做好排查摸底工作,教育家长不搭乘三轮摩托车。

  四、整治措施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校讯通、悬挂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开好班主任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班主任上好主题班会,全体老师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渗透到日常教学工作和生活中。

  3.发放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我园上下学时间,劝导家长不要过早接送孩子;讲清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果。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课制度,保证每周的安全教育课时,并要求班主任教师和任课教师协同做好交通安全教育,使之深入到幼儿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

  (二)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强化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2.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各班级要坚持利用晨谈对幼儿进行教育,平时对安全意识淡薄的幼儿个别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水平。

  3.聘请家长(交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

  4.幼儿上学、放学的.重要路口,综治成员每天按时指挥,疏导交通,确保幼儿的交通安全。

  5.每班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要求孩子拉着大人手进出校门,确保出行安全。

  6.综治小组成员每天整顿离园秩序,家长牵着幼儿手离开教室,不在幼儿园内逗留,玩耍。

  7.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外来车辆须经同意方可进园;教职工车辆上、放学时间进出校园减速,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推车步行;其它时段离园一律推出校门,保证师生安全。

  8.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坚持做到向上级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审批后制定好详细、操作性墙的应急预案,从严审批客运车辆并签订安全协议。

  通过富有成效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使每位幼儿、家长进一步树立起从我做起,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做贡献的意识,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人人维护交通秩序的氛围,使遵守交通法规成为广大家长、幼儿的自觉行为。

  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4

  为了进一步加强杨桥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县《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临政办[20xx]25号)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具体情况,现对我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园上下学的交通状况,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基本情况;进一步落实安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使周边环境及接送学生车辆及搭乘学生的其他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杨桥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名单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周边环境及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净化校园和遏制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杨桥镇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签订,把责任分解到位,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落实到位。整治行动结束后,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检查接送学生车辆资质。领导小组要组织中心校和工商、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不符合条件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限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中心校、工商、公安要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备案工作,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登记造册。

  (三)检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资质。中心校、工商、公安要深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对驾驶人资格进行全面审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要责令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坚决清退。同时完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登记备案工作,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

  (四)加强路查路检。公安要组织警力在接送学生车辆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多辆车套用一个号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严重超员、超速的行为。

  (五)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和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其子女上学的行为,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其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此种行为,公安要加大道路监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依法严肃查处。

  (六)督促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中心校要抓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定期对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督促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教师制度,检查车辆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公安要按照定校、定座、定线、定点的原则,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问题,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中心校、中学和各职能部门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周边环境治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环境治理、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把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明确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识,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学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截停扣留时,随时做好应急处理,保证学校、幼儿园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检查,强化监督。为确保此次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学校、幼儿园、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检查,落实整改。如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一是建立驾驶员、随车教师业务培训制度。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培训。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通报,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建立保险制度。及时督促落实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保险制度。四是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五是事故追究责任制度。六是学生上下车点名制度。七是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八是信息报告制度。九是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兼职信息员,由信息员协助有关部门督查违规情况。

  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5

  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系列学校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校车安全隐患得到切实整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二、时间安排

  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为期1个月,即从20xx年5月12日-5月31日,按照宣传部署、组织实施、督查总结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xx年5月12日至14日)。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市县实际,牵头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文明交通教育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校车安全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15日至27日)。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并对各学校的整治行动进行检查、督促。

  (三)督查总结阶段(20xx年5月28日至3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果。我厅将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厅直属学校在20xx年6月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明确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必要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切实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留守儿童的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题班会,针对学生多发的骑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骑车戴耳机听音乐等不注意安全的行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环境整治。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联系,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及附近主要路口的停车、上下车等提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商请交警部门着力加强对校门、重要路口、路段的交通监管,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

  (四)开展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和校车运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查校车超员、超速、带病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健全完善并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的`校车及其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有关学校要及时整改并反馈;对于集中接送学生但尚未进行校车登记的车辆,要及时报告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督促其进行登记。要再次组织对本校(辖区)学生的上放学接送情况,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以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要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不坐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市县公安、教育、交通部门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集中力量,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定期和不定期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接送学生和校车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严格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本单位(学校)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数据统计、信息采集、整理、归档和上报等工作。

  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开展一次以校舍危房、教学设施、用电用火及周边环境为重点的为期四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特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学校(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目标

  发挥学校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经过加强管理和集中整治,落实校园安全的各项措施,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五个零”目标,即: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事故为零。

  三、排查及整治内容

  (一)以强化学校内部安全保卫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教室、仓库、图书室、实验室、厕所及其它房屋)和附属设施(围墙、操场、道路、栏杆、文体设施)进行逐个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无能力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

  2、用电、用火安全。

  (1)按要求对电力设施加强管理,校园内电网等基础设施要符合安全标准,要有严禁学生违章使用电器制度。

  (2)认真做好电源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学校总电源安装控开。

  (3)放学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断电;

  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中心校。

  3、内保工作。

  (1)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内部每个岗位要有专人责任。

  (3)加强值日值宿,做到24小时有人,严禁空岗空值。

  (4)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制。

  4、消防安全。

  (1)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值宿室、危险化学品保管室、木结构房屋等。

  (2)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消防器材(防火锹、钩、桶、管)等消防设施,并检查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确保功能良好。

  (3)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活动。

  (4)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1)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由交警部门认可的安全的交通工具。

  (2)开展“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活动,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争取家长的支持。

  6、饮食卫生。

  (1)教育学生不食“三无”食品,严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

  (3)加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7、上下课和放学安全。

  (1)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继续落实班主任对上下学期间的安全进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出学校,杜绝意外事故。

  (2)进行“乘车安全”、“上下学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

  8、集体活动安全。严格实施集体活动审批制,凡是学校举行各类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集体活动。所有集体活动必须制订有效可行的安全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1、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预防针对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解决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前交通拥堵问题;治理整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配合食品、卫生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餐厅、饮食摊点的卫生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

  3、配合工商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无照经营、校门前非法、无照商贩占路经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加强学校周边经营门店的监督管理。

  4、配合电力、消防部门,加强对电力设施及电源线路的维护维修工作,排查安全隐患,配齐消防设施,杜绝因乱拉乱接电线及不正当用电造成火灾,切实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

  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7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深刻吸取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XX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面、严格、细致、深入、快速”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原则,以监管关键环节、各类隐患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控管、大整治,强化责任意识、问题导向和整改实效,确保我县教育系统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控管、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统筹部署、协调督促。由局长胡佐军同志任组长,局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法制股,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利用专题讲座、暑期通讯日志和电视专题等多种方式对中小学生及家长开展以道路交通、防溺水和防雷电等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知识;邀请专业部门组织学生进行消防、交通、传染病等方面应急演练,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应急和自救能力。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制定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由校长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对教室、食堂、水塔、宿舍、厕所、围墙、栏杆、旗杆、实验室、运动场、体育设施、锅炉房、停车棚、水电气线路、电器开关插座、电扇、电视机及幼儿园的大型游乐设施等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四不漏过”,即不漏过每一栋校舍、不漏过每一种设施、不漏过每一个部位、不漏过每一环节。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设置好警示标志后,该关闭的一定要关闭,该停用的一定要停用。各单位要填写好《20XX暑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于7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法制股。局分管领导分头带队开展安全工作抽查,各股室对主管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抽查,并督促整改;抽查与整改工作情况,7月30日前报法制股。

  (三)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各单位针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集中一切人力、物力、财力,克服一切困难,利用暑期进行集中整治,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领导小组将在假期和开学前组织相关人员,进校暗访督查,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个人进行严肃追责。

  (四)强化交通安全监管。

  1、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行校领导包班级安全管理,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完成教学大纲中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程,每班每学期至少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3、督促学校落实上学放学高峰期老师值班制度,防止学生乘坐非法客运车辆,严禁租用非营运车辆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组织学生旅游、出行。

  4、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1)切实做好“五个一”,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开展校车安全预防性“大排查”,切实做到“五个一”,即:对所有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状况检查,对校车安全管理及存在的问题向所有幼儿园和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征求一次意见建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所有校车行经的路线进行一次实地勘察,将校车安全管理现状和隐患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一次专题汇报,解决一批校车安全管理的难点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道路条件差、事故风险高、不具备校车安全防护设施路段,要调整校车运行线路;对道路线型不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标志标线不完善的隐患路段,要及时提出改造建议并推动落实整改。一时难以改造到位的,要竖牌警示,并加强重点巡逻管控,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2)把牢“两道”关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管控”。一是把牢进出校园和上路关。严格督促校车使用单位落实校车出车前的安全例检、登记检查和安全提醒制度。车辆要出园时,幼儿园必须做到“四检查一提醒”,即:检查轮胎、油路、电路、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位、部件,确保运行正常;检查灭火器、逃生窗、救生锤等设施,确保齐全有效;检查校车驾驶人出车前的状况,确保其休息充足、精神状态良好;检查随车照管员是否带好接送学生(幼儿)的应急药品箱等物品;进行安全提醒,确保校车驾驶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应急逃生通道畅通等。二是把牢学生(幼儿)交接关。校车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随车照管人员职责、校车驾驶人职责,认真填写《学生(幼儿)上下车情况记录表》,把牢学生(幼儿)交接关,坚决杜绝因交接环节中的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3)抓好“三个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一是校车驾驶人教育活动。县校车办要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分析确定应当列入重点监管的对象,明确校车管理、使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见面、教育管理措施,严格督促驾驶人违法记分“清零”行动,对记满12分和违法记录30次以上未处理的驾驶人,7月底前要100%受到教育处理。二是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活动。各单位要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幼儿园园长等关键人员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简称“刑九”)、省校车办《关于转发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通报部分危险驾驶典型案例的函>的通知》(湘校车办通[20XX]1号),观看《校车安全事故案例视频》,进一步强化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幼儿园园长的法律法规意识、责任使命意识、力保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校车驾驶人守法按章驾驶、文明安全驾驶素养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三是联合公安交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单位要主动与辖区内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协商,组成联合整治组,针对7时-9时、15时-18时等重点时段,在不同地段进行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整治校车超员超载超速行为。

  四、实施步骤

  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结合正在进行的“监管执法年”活动,在全县各学校开展“三大”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7月2日至7月3日)

  县教育局于7月4日召开“三大”行动动员会,对全县教育系统“三大”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学校要根据“三大”行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7月3日至9月25日)

  1、各学校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各学校要立足本校及周边地区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结合不同年龄学生认知特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到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系列宣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或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社会实践基地等课外教育教学阵地,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支持,布置开设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体验活动及专题讲座。要发挥宣传简报、校园广播、网络、专栏、电子屏幕、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安全知识竞赛、观看专题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手机短信、校讯通、知识讲座、张挂标语口号、分发安全倡议书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地震、防暴恐、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和防网络诈骗等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教育,真正使安全知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要利用班队活动等时机,组织开展专题讨论,让学生参与其中,切身感受,强化意识,提高认识,熟练掌握自救自护技能。

  2、各学校集中开展“三大”行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自身工作职责,深入学校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县教育局对各类整改不到位的隐患执行刚性处罚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教育系统无安全事故。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各学校分别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县教育局组织专门班子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情况通报,总结工作经验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切实具体,行动上快速有力。

  各学校要明确各自工作任务,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加大对事故学校法人、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要实施严肃的责任追究,学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事故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保障在园幼儿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校园,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要位置,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师生安全、校园平安。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形成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的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的自检自查,确保幼儿与教职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我园各班级开展各方面的安全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具体如下:

  A、消防安全

  1、消防制度: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即园内所有建筑,重点是教学设施、锅炉房、食堂等都必须有消防制度并张贴于醒目处;

  2、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摆放位置是否合理。

  3、是否有疏散标志,疏散标志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4、是否有应急灯,应急灯能否正常工作。

  5、煤气管道、用具是否做到定期检查,防泄露措施是否完善。

  6、是否有消防疏散通道,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7、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能否随时发挥作用。

  8、食堂、锅炉房等重点部位是否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9、相关人员能否熟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10、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11、乱搭乱接电线现象。

  B、交通安全:

  幼儿园周边是否有交通安全隐患,是否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求进行整治。

  C、食堂及食品安全

  1、食品卫生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食堂食品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3、食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

  4、食堂整体环境和餐具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

  5、食堂建筑、设备和环境是否符合卫生及安全(包括用电、用火、用水、用汽等)标准及有关要求。

  6、疫病防治措施到位。

  D、校舍及建筑工地安全

  1、是否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及其他附属用房、围墙、门窗、厕所、库房、水井、水池、楼道栏杆、外跨楼梯和供水、供电等涉及学生安全设施。

  2、房屋的结构安全和电路安全。

  3、园内施工项目是否有安全隔离设置。

  4、园内道路、校舍楼道、走廊有无照明设施。

  E、用电安全

  1、园内电网铺设及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2、灯具开关、插座是否工作正常,有无裸露、打火现象。

  3、线路有无老化现象。

  4、灯具悬挂是否牢固,有无随时脱落可能。

  5、线路有无超载现象。

  6、线路是否混乱,有无私拉乱扯现象。

  7、教室、办公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

  8、是否有为校外单位或个人转供电行为。

  F、教学设施安全

  1、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锋利坚硬部位和松动断裂现象。

  2、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活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以及实验室、礼堂、食堂、睡眠室、活动室、卫生间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G.楼梯、楼道安全

  1、楼道、走廊及其他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及时维护并一直处于正常状态。

  2、幼儿集中上下楼时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

  3、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坚固。

  4、大型集体活动组织是否得利,入场、退场是否统一指挥。

  H.危险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

  1、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2.实行专人管理;

  3.存放地点安全;

  4.定期实行检查;

  5.使用登记情况。

  I.安全教育情况

  1、安全教育是否纳入课堂教学,教学内容是否充实有效。

  2、是否坚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3、每年是否有定期的安全自救演练,教职工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4、教职工是否了解和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J.幼儿园周边安全

  1.幼儿园周边有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2.幼儿园附近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

  六、工作要求

  切实落实责任,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突出重点,迅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留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9

  根据六枝特区20xx年2月27日、新窑镇2月28日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会议及《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六府办发[20xx]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消除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行动。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文件精神为依据,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园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园内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幼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机构

  组长:陈廷萍

  副组长:曹文俊

  成员:幼儿园全体教职工

  四、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园内及周边环境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对园舍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教室、办公室、厕所、围墙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水电气、运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以及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

  3.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附近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

  4.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园内的卫生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情况,保育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5.对幼儿园内日常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园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6.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构是否健全。

  7.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机构、人员、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防护设施、门卫人员年龄、身体情况等。

  8.对高危人群进行排查。重点是幼儿家长中心理或身体上有缺陷的人,如离异父母中有神智不清的、扬言要报复单位的人员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要做到全面排查、定期排查、边排查边治理。同时根据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单位治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对于幼儿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员。对于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以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设施,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园长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相应组织,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责任体系。努力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切实落实措施,及时整改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师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幼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10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的通知》(六教明电〔20xx〕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含托幼机构,下同)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排查整治对象: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二)排查整改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全面排查整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校园环境、学校楼梯、通道、围墙、交通出行、食品卫生、预防煤气(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预防滑冰溺水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安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工作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实验设备和危险物品、实验药品以及存储容器、锅炉等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学校道路、楼道、围墙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学校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通过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检查各校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本地、本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情况。

  二、成立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站负责人

  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和日常督促调度工作。局党委成员按照各自联系的乡镇、学校开展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1月21日。教育局制定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方案,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从1月21日至2月28日。

  1、各学校要制定方案(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于1月28日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组织本地、本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20xx年以来排查整改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销案验收工作。

  3、1月20日至2月10日,党委成员对联系的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开展一次督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从3月1日至3月31日。

  1、各学校要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基础教育股);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跟踪督办;凡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加强调度和监控,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按期完成,不走过场、不留后患。

  2、各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学校安全,事关生命、事关稳定大局。安全工作抓不好,会直接影响教育系统的稳定发展。各学校要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抓好抓实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人人都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督查。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督查力度,适时召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调度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各校要坚持把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与日常安全教育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责任问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管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教职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11

  一、工作目标

  全园师生要充分认识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端正思想,统一认识,更好地推动我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各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控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确保我园的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学习和教育环境。

  二、成立幼儿园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为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落实,进一步理顺关系,分清职责,更好地完成这次安全工作大检查,成立张王幼儿园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领导小组对我园安全大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重点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时间

  自3月20日始至4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采取学校自查自纠、县(区)全面普查、市级重点检查的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我园根据安全工作大检查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组织安全自查和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保障我园安全。

  (二)迎接县全面普查阶段。(4月1日至4月11日) 不仅要检查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设施设备、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方面,更要对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迎接市级重点检查阶段。(4月14日至4月18日) 市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高中1所,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各1所,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各1所。

  四、自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1.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情况。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原则,出台专门文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保障措施;召开专门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形成会议纪要;主要领导专题调研、带队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有图片或影像资料、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资料。

  2.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县级教育、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部门职责强化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

  3.我园落实幼儿园安全管理"一岗双责"情况。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出台专门文件,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二)幼儿园门卫安全检查

  1.落实保安聘用培训制度。我园要按照《滨州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细则》(滨综治办?20xx?6号)规定,建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保安员,从公安机关许可的保安公司聘用持有《保安员证》的`保安员,并配合公安部门、保安公司对保安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2.落实门卫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幼儿园门口登记制度、保安巡逻值班制度等。

  3.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园门口要有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及保安在岗维持秩序。

  4.落实安保器械配备制度。警棍、钢叉、手电筒、值班电话、巡逻自行车、电子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等安保器械、工具、设施要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5.落实幼儿园防暴演练制度。每学期幼儿园要组织一次防暴演练,并邀请公安部门现场点评指导。

  (三)食堂卫生、药品、饮用水及小卖部安全检查 1.落实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制度。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放心食堂"工程的要求,根据以县为主的原则,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米、面、肉、油、蛋等)集中采购,并建立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四统一"(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2.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建设规范。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食堂

  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不制售冷荤凉菜;有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餐具清洗和贮存设施设备。液化气、厨具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质检标准。安装电子监控系统。

  3.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如食堂管理责任制度、原材料索证检验制度、入库分类登记存放制度、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饭菜加工规范制度、学生就餐教育制度、食堂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

  4.落实检查监督制度。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

  5.落实食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制度。针对集体中毒、学生打架斗殴等易发事件制定具体详实的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演练。

  6.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部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7.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出台完善落实具体文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

  8.落实学校(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学生健康服务工作管理的通知》(教体艺厅?20xx?2号)的管理要求。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强化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

  9.落实应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饮用水供应商准入制度、索证制度、检验检疫制度、应急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10.落实学校(幼儿园)小卖部管理制度。建立小卖部准入制度、日常监管制度、应急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交通安全检查

  1.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各县(区)政府落实市政府《滨州市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根据地方实际,出台具体管理办法。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校车运行线路规范建设制度、校车使用许可证审批制度、校车公司管理常规制度、学校校车管理常规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全程责任"三段式"无缝衔接制度(家长负责从家到校车站点、校车公司负责从上车到下车、学校负责从站点到校门口时段的学生安全)、校车安全检查制度、校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等。

  2.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生及学生家长不乘坐无牌无证、违法载人及超载车辆等。

  3.落实违法接送学生车辆查处制度。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查处违法接送学生车辆活动。

  4.落实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报备制度。学校组织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做好安全预案,配备相应的安全保障人员,在向主管部门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消防安全检查

  1.落实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部门对消防设施配备的要求,配足配齐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按时进行设施检查检测,确保设备、设施保持完好工作状态。对学校(幼儿园)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

  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学校出租房屋的管理。

  2.落实规范消防安全疏散制度。严禁在学生活动室、宿舍安全通道内堆放杂物,教职工的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要依据建筑设计和消防部门提出的要求设计安全疏散通道,并确保正常使用;每间活动室、办公室、功能室、会议室、学生宿舍,都要悬挂标明房间所在位置及疏散通道方向的示意图,楼道内要按照要求设置紧急疏散标志、配备应急灯。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

  3.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教育课程,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4.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幼儿园定期检查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损坏的照明设备和老化的线路要及时更换,重点检查锅炉、燃气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设施,学生食堂、宿舍等重要聚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校舍安全检查

  对幼儿园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七)集体活动安全检查

  幼儿园开展大型集会活动,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组织实施。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八)安全管理制度检查

  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检查报告、隐患排查、档案管理等制度是否完善落实。

  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12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领导坚持每天、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检查园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幼儿园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电线路是否老化;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标志是否损坏;校内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排查园车安全隐患。检查园车性能是否良好。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的预告通报制度。

  (五)做好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排查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知识的.宣称和教育

  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查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监督相结合。每周一升旗时要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每月必出安全宣传资料,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安全隐患的整改上报制度

  在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处理和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险。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安全隐患的处理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师生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停止使用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封存、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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