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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时间:2023-04-23 10:08:18 晓怡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精选1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提升乡村治理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精选15篇)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1

  根据《转发县水务局关于县20xx年扩挖和河渠清淤整治及小型集体泵站技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秘〔20xx〕88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我镇扩挖、河渠清淤整治、小型集体泵站技改等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给予财政奖补。为确保资金发挥效益,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按计划、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县下达我镇20xx年当家清淤整治计划,结合各村(居)农田水利现状,按照灌区水利条件,重点在二站尾水地区和三站灌区实施,适当照顾自流灌溉地区,并一次性将计划分配到各村(居),具体任务见附表。各村(居)对照镇下达的任务和目标,认真组织人员实施,确保高标准完成任务。

  二、建设要求

  (一)建设标准

  1、蓄水面积15亩以上,蓄水量1万方以上,整治土方1万方以上,顶宽大于3米,内外坡比不小于1:2.5,要做到坡平线直,内外坡土方要压实。平均蓄水深度3.5米以上、清淤整治后需达到底平(淤泥清干净,须见塘底自然土)、埂平和坡平。内、外坡各植两行草皮,单行宽度50公分以上。进水、放水涵管等配套设施需齐全,至少每口应建一处带进出水口的放水涵或排水涵。来水面积大的,应建溢洪道。上栽植三排意杨。

  2、蓄水面积5亩以上,蓄水量3千方以上,整治土方2千方以上,顶宽大于2米,内外坡比不小于1:2,要做到坡平线直,内外坡土要压实。平均蓄水深度2.5米以上、清淤整治后需达到底平(淤泥清干净,须见塘底自然土)、埂平和坡平。内、外坡各植两行草皮,单行宽度50公分以上。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土方工程要求,进水、放水涵管等配套设施需齐全,至少每口应建一处带进出水口的放水涵或排水涵。来水面积大的,应建溢洪道。上栽植两排意杨。

  3、河渠清淤、电站技改严格执行县级标准,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二)建设工期

  所有工程需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逾期未完成建设或通不过县级验收的,不纳入奖补。

  (三)验收程序

  项目完工后,由镇当家清淤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人员逐塘口进行初验。镇初验合格后报请县级验收,验收采取深入项目现场,查看工程施工情况和有关资料的方式,根据实际完成土方量、建筑物配套、草皮护坡、外观标准及电灌站技改状况,征询村级组织、村民代表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填写项目验收表,报县领导组审定后,履行付款手续。

  三、资金筹集和管理

  (一)补助标准。当家清淤整治项目,县财政实行定额补助,蓄水面积15亩以上,清淤土方5000m3以上,每口奖补3万元;蓄水面积5亩以上,清淤土方1000m3以上,每口奖补5000元。镇政府按标准补助到村,具体每个的补助金额由村(居)两委根据每个的实施情况落实补助金额。

  (二)资金整合。各村(居)要抓住当家补助的`契机,积极整合涉农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群众筹集和社会化捐资等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资方式,或通过租赁、承包、股份等形式,激活经营机制,吸引各类资金解决缺口问题。

  (三)资金拨付。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根据长政办秘〔20xx〕88号文件要求,按公示制和报账制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拨付项目款。项目完工后,各村(居)备齐村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村(居)项目管理小组的记录和每口的施工合同、施工记录、租机协议及租机费发票、加油发票、人员工资表、电费、整修材料及运输费、验收表等材料到镇财政所报账,一次性拨付项目资金到村账户。

  (四)资金使用。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建设,不得列支各类管理性费用,不得用于青苗补助和竹树砍伐、土地挖压、建筑物拆除等费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家清淤整治项目,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纪委、财政、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淤整治项目领导组,负责项目组织领导。镇财政所、农业部门为项目组织协调单位,共同牵头负责项目申报、施工管理、验收等组织工作。镇农建办承担项目的日常事务。镇包村(居)干部是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居)党组织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项目管理小组,项目实施由项目管理小组负责。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村(居)既要积极宣传在本村水利工程建设中涌现的好人好事,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水利兴修工作氛围,还要大力宣传水利工程建成后发挥的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干群大干水利的热情。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在村公示栏张榜公布,提高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知晓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大督查调度。在项目实施中,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开展督查和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水利兴修综合考评。农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及时跟踪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施工单位按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督促施工进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2

  根据《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xx~20xx)》,结合《苏州市区公交优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以及区旅游交通三年提升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公共交通体系的运行效率,促进全区公共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快公交场站建设

  (一)关于建设内容和计划

  计划至20xx年,新建或改建公交枢纽站、停车保养场和公交首末站31个,投资金额约3.62亿元,其中,公交枢纽站11个,停车场保养场8个,公交首末站12个;新增公交候车亭1197个,投资金额约1.197亿元,其中,区级道路公交候车亭346个,区级以下道路公交候车亭851个。上述项目累计投资总额约4.817亿元。其中,20xx年计划投资约1.993亿元,建设公交枢纽站、停车保养场和公交首末站等场站14个,公交候车亭498个(具体场站、候车亭建设计划见附表);20xx年计划投资约1.694亿元,建设场站8个,公交候车亭699个;20xx年计划投资约1.13亿元,建设场站9个。

  (二)关于建设原则、主体和资金来源

  1、建设原则

  规划中确定的公交场站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规划新建场站应尽量实施综合开发;对现有场站,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并确保场站功能的前提下进行综合开发。

  2、建设主体和资金来源

  公交枢纽站、停车保养场和公交首末站统一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建设资金由区级承担,土地由属地政府无偿提供,报批规费列入建设总投资。有条件综合开发的.公交枢纽站、停车保养场和公交首末站,若由所在地政府负责建设的,须确保场站功能完备,用于公交运营部分的停车设施及站房设施由建设单位一并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划归区交通运输局场站公司管理使用,产权不变。公交场站建设用地指标,由区国土分局根据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区级以上道路公交候车亭由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年度计划统一建设,建设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区级以下道路公交候车亭由属地政府建设并承担资金。公交候车亭样式由区交通运输局统一设计,所涉设计费用区财政承担。

  (三)关于管理责任

  1、公交场站管理

  不论新、改、扩建及以前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交场站,在原产权不变的前提下,场站设施及相应附属设施统一无偿划归区交通运输局场站公司管理使用。

  2、公交候车亭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收益”原则,实行分层分级管理,涉及道路等级调整的,候车亭管理也作相应调整。

  二、加快车辆更新和公交线路优化调整

  加快车辆更新和提档升级,至20xx年末,新增公交车辆255辆,车型以纯电动、混合动力和LNG公交车为主,所有公交车辆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空调车比例达到100%,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50%。建成东吴南、北路公交专用道,其它路段根据道路状况逐步建设公交专用道。按照苏州市和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及区各板块开发进度和实际需求,适时新辟、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满足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需求。凡需新辟调整公交线路的,由属地政府向区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由区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及属地政府会办确认后,向市客管部门报批。

  三、落实财政保障机制

  将扶持公交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区、镇分级负担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支持公交优先发展的财政保障体系。

  (一)落实相关建设资金

  对于公交场站和公交专用设施建设,区、镇两级按照每年的建设任务,合理安排好相关资金,确保能按时完成。

  (二)落实日常养护资金

  为保障公交场站、候车亭设施正常运转,区、镇两级须落实日常养护资金,确保管养到位。日常养护资金的落实办法另行制定。

  (三)建立公交补贴机制

  1、对于公交营运亏损按照区、镇分级负担的原则建立公交亏损补贴机制,细则另行制定。

  2、对各级指令性运输任务,实施单项补贴,由指令单位及时拨付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3

  一、活动时间

  1、20xx年3月12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纪念“312”植树节活动。

  2、20xx年2月22日~3月26日开展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

  二、活动目标及范围

  (一)活动目标。按照“政府送树、社会捐树、群众种树、全民护树”的原则,组织开展美丽乡村绿化活动,确保全县村庄绿化覆盖率平均达到40%以上,80%以上行政村达到绿色村庄标准,各村(社区)实现村庄园林化、道渠林荫化、岗坡林果化、庭院花园化,逐步打造瑶岗仙镇美丽宜居乡村。

  (二)活动范围。本次活动采取全面绿化和提质增绿等方式进行,主要在以下范围内实施:一是村庄村头巷尾、房前屋后、空坪隙地(含拆除旱厕和空心房的空隙地)等;二是水策水河流域两岸等;三是通村通组公路两旁和入宅小道两边;四是村庄公园、小游园等地。水系和道路绿化原则上要求不断线。

  (三)栽植树种和苗木规格。根据适地适树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主要栽植香樟、阴香、四季桂、红叶石楠、红叶李、杜英等乡土常绿和落叶乔木树种,苗木规格为胸径2~6厘米(带土球全冠或半冠)。部分地方适当搭配彩叶彩花球型(球冠40~60厘米,冠幅丰满紧凑,带土球)和小灌木(高于30厘米裸根)以及柏木(高于1.5米带土球),打造节点空隙多层次绿化景观。

  三、实施步骤

  各乡镇、村组根据辖区内山水、树木、道路等自然资源现状,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各地拆除旱厕和空心房的空隙地情况,认真做好绿化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搭配,推行节约型、效果型绿化模式。对绿化达标村实行提质增绿要量力而行,采取自愿申报、分步实施;对非绿化达标村要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绿化达标任务。

  (一)提交申请资料。各村(社区)将种植计划报送镇农林水办公室,由镇农林水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县林业局。

  (二)作出规划设计。收到各村(社区)报送种植计划后,由农林水办公室联合林业站现场规划,并绘制规划图纸。

  (三)组织整地挖穴。各村(社区)按照规划图纸,组织党员群众和村民代表清理栽植地,并按照设计的株行距和穴规格进行整地挖穴。挖穴完工后,镇农林水办公室联合林业站组织验收。实地验收合格后,开具《瑶岗仙镇20xx年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整地验收单》。

  (四)苗木供应调运。对整地挖穴验收合格的,凭《瑶岗仙镇20xx年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整地验收单》,并按照《宜章县林业局关于做好20xx年造林绿化苗木供应和验收管理的`通知》规定的苗木供应程序办理苗木供应手续。各乡镇、村组凭《宜章县20xx年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苗木调拨通知书》安排车辆自行到指定苗圃调运苗木,县林业局安排2名以上苗木验收人员对苗木质量、规格及数量现场检查验收。调运苗木时苗圃方(供苗单位)、需苗方(用苗单位)、检验方三方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具《宜章县20xx年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绿化苗木验收和调运单》,并三方同时签字确认。对整地挖穴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供苗。

  (五)及时种植苗木。各村(社区)在调苗当天,迅速组织力量按设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求种植好苗木,浇透定根水,并安排专人管护,确保造林成活率。县林业局负责提供现场种植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

  四、资金保障

  本次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苗木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活动是瑶岗仙镇结合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宏伟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行动。各村(社区)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动员宣传各方力量抢抓时令,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组织人员施工,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本次活动任务。

  (二)示范带动,确保效果。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绿化示范点创建,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生态廊道和美丽乡村绿化建设。各驻村领导要严把苗木、整地和栽植质量关,确保苗木供应,提供技术指导,开展栽后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确保植树一片,成林一片,见效一片。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4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二、建设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四、实施计划安排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二)村庄实施方案预算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xx年7月-20xx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操作步骤和验收标准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2)建设资金70%的资金申请2份(需写明各分项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总量、工程总资金,带签发人并加盖公章);

  (3)各镇政府工程验收小组的自验报告1份(需镇长、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建设村党支部书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六、传统村落保护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七、资金使用管理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根据省水利厅印发的《xx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x水建管发〔20xx〕x号)和市水务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水监督〔20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提升质量水平。确保“十四五”期间质量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质量管理措施更加有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建设完成一批高质量水利工程,培育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二、目标任务

  针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主要参建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促使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一)项目法人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足,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图审查程序不落实,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质量检查不到位,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二)勘察、设计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落实,强制性条文检查环节未执行,设计现场服务不到位,设计变更不符合规定程序,未按规定参加工程验收等问题。

  (三)施工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主要管理人员驻工地时间不满足合同要求,施工准备工作不满足要求,质量管理责任不落实,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质量缺陷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施工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

  (四)监理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派驻现场监理人员数量、专业、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未按规定审核施工技术文件,未按照规范开展平行检测,监理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

  (五)检测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现场试验室未经检测单位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检测单位未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资质认定部门批准违规从事检测活动,试验检测过程不符合相关规定,试验检测报告出具不真实、及时、准确等问题。

  三、排查形式和范围

  县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全县各类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特别加强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项目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排查整治覆盖率达到100%,确保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

  县水务局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各项目参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10月)

  县水务局、局属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见附件1)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6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我村南坑组被列为20xx年省级中心村创建点,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快我村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上级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美居、美业、美游、美文”的创建要求,通过产业提升、旅游带动、文化挖掘、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生态保护等综合实施,体现出具有泾县地方新农村建设特色的风情韵味,使之成为农村居民创业就业的基地,体现旅游胜地和展示新农村建设成就的窗口。

  二、基本情况

  泾县蔡村镇小康村地处皖南深山腹地,泾县东部旅游生态环线内,全村现有968户,3023人,下辖10个村民组,总面积24.8平方公里,毛竹4500亩,青檀800亩,林业面积35000亩,其中省级公益林24000亩。本次创建点南坑组隶属泾县蔡村镇小康村,该中心村辖一个村民组,现有农户190户,623人,竹木加工企业1家(宣城宏宇竹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超市、政邮等办理点。当前,我村广大干部群众着力破解集体经济发展难题,千方百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村“两委”带领下紧紧围绕毛竹做文章,通过招商引资项目一个年产达5000万元以上企业落户小康村(宣城宏宇竹业有限责任公司)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10500元,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

  近年来,我村村民参加于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有效提升,积极开展参与推选“道德模范”、“好儿女、女婆媳、好夫妻”和“身边好人榜”评选活动,先来有3人被评为市、县级“身边好人榜”。

  三、工作要求

  为做好小康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规划先行。要科学编制全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建设规划,坚持规划的引领作用,始终把科学编制建设规划作为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导向和基础,做到先规划后实施,不规划不施工。

  (二)整合资金。美丽乡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投入的资金较大,要整合部门项目资金,按照部门分工责任,全面梳理全村的涉农支农项目,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制定出项目整合管理办法,将各类涉农支农项目优先安排到美丽乡村示范点,切实做到规范衔接、项目对接、资金整合,真正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

  (三)发动群众。成立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通过各项措施和奖惩办法,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切实发挥好居民的主体作用,大家齐心协力共建美丽家园。

  四、创建目标

  以美好乡村建设为契机,依托有利的区位优势、便捷的交通环境和地域特色农业产业优势,发展观光农业和休闲旅游业,建设成为泾县“美丽和谐”、“青清净静”的美丽新农村。

  五、建设内容

  (一)启动全村村域发展整体规划

  (二)环境整治工程

  开展村组垃圾清理。全面治理生活垃圾,按30米半径配置垃圾桶,每户发放小垃圾桶,确保村容村貌全面提升。

  河沟渠塘环境整治。以生态理念治水,确保村内主河道保洁到位、无裸露垃圾。

  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加强对农户的引导和宣传教育,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增强农户文明卫生意识,自觉搞好和维护自家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做到卫生清洁、堆码整洁。

  建立长效管户机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对垃圾、绿化、亮化、公共设施维护等做到有人管理、有制度规定、有经费保障,优化保洁员队伍配置,拿出详细具体考核方案,设立环保志愿者队伍,发动群众参与保洁工作和监督工作。

  (三)改水改厕工程

  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摸排中心村旱厕情况,建立台账,对人口较密集区新增旅游公厕,对无人居住不常用的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的进行拆除,确保中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

  确保安全饮水全覆盖。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区域集中蓄水池,扩大农户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开展污水一体化处理。结合“三大革命”部署,对中心村现有污水排放,采取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要求沿线采用整体式粪池、农户采用三格式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对主干线新增DN600的雨污排水沟。

  (四)道路基建工程

  道路户户通。对中心村范围内路网进行合理布局,其中主干道为月南路穿境而过,为水泥硬化路面,村内其它支路采用沙石路及石块路修复,确保所有村民道路畅通到户。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省级中心村考核细则,优化村部为民服务中心,统筹合理布置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等,新增公共区域无线网络,实现宽带通村。

  打造精品景点。以传统手工业示范片为据点,打造特色旅游观光、旅游接待、沙滩休闲、引导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充分利用院墙、路灯牌等宣传阵地,围绕精品景点打造文化主题,营造文化氛围,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五)绿化亮化工程

  道路绿化提升。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美化和亮化,以示范片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全村。整体规划,统一布局,绿化以常绿树为主,起到除尘、降噪和美化环境的作用。同时,对村部入口、健身广场、村民服务中心、集中居住点、街道两侧等公众场所进行美化升级,美化以乡土树种为主,打造村落亮点。

  庭院绿化提升。分户设计绿化,按照“大协调,小美观”的原则,对每户房前屋后推行“见缝插绿”和“见空建景”式绿化,拓展绿化发展空间,以果树、绿树为主,适当配以灌木花卉及绿化小苗,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状态。

  建设美丽菜园。拆除破瓜棚、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瓜棚,菜园内外清除杂柴草,统一制作竹式篱笆或防腐木栅栏。

  合理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按30米间距布置6米杆高太阳能路灯,对公共域安装太阳能宫廷灯,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指路、路名、村名等交通标识。

  (六)产业发展

  用旅游发展引领绿色发展,用农业发展来促进生态发展。以绿色休闲观光为主线,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应用,扶持壮大茶文化产业、旅游观光产业,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坚持第一产业为主,大力创新第二产业。将土地流转进行规模化种植经营——农庄、漂流基地、花卉苗木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创新增收。,由此整体推进我们的美丽乡村建设。

  六、建设步骤

  (一)规划编制阶段(20xx年)

  协调设计院进行现场踏勘,对村庄进行了详细调研,摸清找准村庄规划的重点及近期整治要求,确定规划思路,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并邀请镇领导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计划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

  结合群众工作、扶贫走访,组织深入走访调研、全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对中心村建设内容、整治布局进行合理安排,召开村、组征求会议,制定建设实施方案。结合“三大革命”进行旱厕摸底,按程序先行进行完成改水改厕自主招标。(计划7月底前完成中心村建设实施方案报批和改水改厕议标程序)

  (三)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

  全面展开“十一项”省级中心建设内容,按照铺排时序进度表,因地制宜,先难后易,进行改水改厕工程、环境整治工程、道路基建工程、亮化绿化工程,重点推进示范片的打造,全面开展村村道路、河道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引导村民逐步建立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计划12月底完成前“三大工程”建设任务)

  (四)提升创新阶段(20xx年)

  巩固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提炼经验,总结不足,编制材料。持续开展环境净化、序化,绿化、美化、亮化建设,85%以上庭院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确保组不漏户,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品质。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7

  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xx〕x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办发[20xx]xx号)、《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xx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别的村庄,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遵循规律、注重实效,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和治理模式,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不搞“一刀切”,不搞“齐步走”。

  ——以人为本、村民主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顺序和标准。切实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科学合理安排整治任务,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坚持示范引领、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坚决防止一哄而上、生搬硬套和盲目建设,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重视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突出乡村特色,体现乡土味道,加强历史文化传承。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严格落实建设管护机制。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坚决避免建成后无人管、无力管的现象。

  ——落实责任、合力推进。省级定方案、定目标、定标准、定政策,市级抓协调、抓督导、抓配套,县级履行实施主体责任,乡镇、村各负其责,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xx年,全面完成20xx、20xx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点和市县自主建设点建设任务,并在省级验收中取得好名次,乡政府驻地和所有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完成自然村300户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乡村旅游、民宿旅游加快发展。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得到推广普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完成美丽乡村年度建设任务。按照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考核标准,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进一步学习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到20xx年,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推行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服务。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

  继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优化整治技术指引,明确治理措施;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xx年完成整治任务。统筹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xx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开展农村改厕及粪污治理。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每年完成不低于100户自然村卫生厕所改造。农民新建住房等项目,统筹配建卫生厕所,卫生厕所要达到无害化标准。农村厕所改造由县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组织实施,强化改厕实施管理,鼓励农民户用厕所进院入室。推进农户将粪液粪渣还田资源化利用;探索社会化管护,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强村庄公共厕所建设,美丽乡村中心村等都要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新建和已有公共厕所要达到公共厕所三类标准。

  (四)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按县计划,到20xx年,完成乡政府驻地和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厂(站)、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行,实行在线监测,达标排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重点整治入河排污口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的生活污水。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乡政府驻地采用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模式,同步推进管网覆盖范围内农户卫生厕所改造,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污水治理需求。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处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

  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启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任务推进,明确农村河塘沟渠管控范围。结合全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拆除沟渠堵坝等阻水障碍物,实施河塘沟渠水系连通。

  (五)提升村容村貌。推进村庄道路硬化,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实现户户通。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等级和宽度。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

  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整治公共空间,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动员村民整治庭院环境,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配备必要的标识标牌。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推进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尊重农民意愿,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

  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充分利用村庄公共场所、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农田周边和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建设森林村庄;全面加强村庄原生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微湿地恢复和保护,建设绿色生态村庄。推进村庄亮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深入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鼓励对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建筑合理利用。加强对村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禁止拆旧建新、拆真建假,防止建设性破坏。

  (六)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力争达到100%。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编制要突出实用性,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以农房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水平。村庄规划基本要求应纳入村规民约,在村内展示规划成果,确保村民看得到、看得懂。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七)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推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提高管护人员业务素质。推行农村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农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有条件的乡镇实行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综合考虑村民经济承受能力和意愿等,合理确定付费水平和标准。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依法依规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突出群众参与,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村民投工投劳,依靠群众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老党员监督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引导村民自己教育、自己约束、自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意识,明确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提高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摈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鼓励讲卫生、树新风。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激发村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村民内在自觉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整治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乡为主、市县级配套、省级补助、争取中央支持的政府投入体系。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等设施建设运行费用的资金保障工作,政府配套补助资金要按照任务、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安排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合各类涉农建设资金,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通过推介会、融资需求对接会、媒体网络等平台向社会推介。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参与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整治能力和水平。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等内容,乡农技站会同乡直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资金安排、工作推进机制、监督考核机制等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工作要求。

  (二)建立整治项目库。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谋划一批重点项目,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项目包,科学安排整治任务、实施时限和投资规模,构建从政策出台到项目落地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推进。

  (三)开展示范带动。要在总结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和全面推广和借鉴外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示范县在环境整治技术、方法、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以美丽乡村建设点为示范引领,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提升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四)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作实际,各村可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管护水平。乡直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稳步健康推进。依据总体目标任务,安排好年度整治任务,集中力量打好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古店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工作机构,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等工作。乡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检查督导考核。进一步完善督查调度机制,实行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分管领导和人居环境整治办一周一督查调度、一月一通报分析、一季度一考核排名,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跟踪督查整改,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不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视情由乡党委、乡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约谈相关负责同事。按照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对各村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作为村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农村人居环境已纳入省级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乡农技站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与省、市、县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改厕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乡结合实际情况,根据省制定或完善的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导则,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要积极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8

  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正视问题。一些地方在推进工作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人居环境整治该如何推进?在国新办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应了群众关切。

  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厕所虽小,关系民生。

  中央农办副主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介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以上,预计今年超过70%。”

  但记者调研发现,在有的地区,因为模式不适应,建了没法用;有的因为缺乏管护机制,锁上不让用;有的因为质量不高,建了不耐用。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务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李伟国说,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督促地方把问题整改到位,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要真正把农村厕所革命这件民生大事办好办实。”李伟国说,“要选准技术模式,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

  解决农民群众的问题,还需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农民是乡村的主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农民群众不仅是受益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所以,这次行动方案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强调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李伟国说。

  突出农民主体作用,要激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

  李伟国说,要广泛宣传发动,让农民自觉参与环境整治;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农民转变观念、改变习惯;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培育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

  从摆脱“脏乱差”到追求乡村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迈入了新征程。行动方案特别强调,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秦海翔说,这次行动方案将加强乡村风貌引导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健全传统村落评估和警示退出的机制,让传统村落焕发出新的活力。

  秦海翔说,截至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分五批将6819个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了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建立了挂牌保护制度。在10个市州实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了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

  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管护机制

  近几年,乡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但同时一些设施设备建而不管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对于东部、中西部城市近郊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要全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说。

  他说,要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行管护。探索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

  此次行动方案在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更加突出机制建设,强调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刘焕鑫表示,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擦亮美丽中国、美丽乡村的绿色底色,可以为广大农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9

  一、基本情况

  xx村位于xx县城以西xx公里,“xx线”和“xx线”公路交汇处,是xx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境内有xx高速公路服务区和xx高速互通出口,并有xx风景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xx村下辖xx个村民组,共有xx户,xx人,全村耕地面积xx亩,茶园面积xx亩,山林面积xx亩,全村常年在外务工约xx人,村民经济收入主要靠务工、根雕、茶叶为主。20xx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xx万元。

  二、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战略方针,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xx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健全村级民主制度,完善村级公共服务,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推进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力争到20xx年,基层党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村级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基层政权更加巩固,乡村治理和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四、工作任务

  (一)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二是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在致富带头人、年轻党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中培养后备干部,通过现任xx村干部“传帮带”提升后备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让后备干部提前介入到xx村级事务中去,熟悉相关工作与xx村情况。三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不断发挥基层自治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围绕新时代新要求,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完善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二是健全村民议事协商制度。提高乡村议事协商能力,凡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 “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村民议事会,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程序,建立由村民议事会协商、以村“两委”为主渠道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的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机制。落实村民民主议事协商保障政策,将村民议事协商结果作为村“两委”决策重要参考条件。三是完善村务决策和监督机制。依法明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功能定位,制定完善运行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村级事务。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明确党务村务公开重点内容、公开形式,时间要求,加强党务村务公开栏日常管理。

  (三)不断发挥基层法治保障作用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村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设施“法律明白人”、“法律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完善村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监管帮扶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城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队伍在土地纠纷、林产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加强村治安防控网建设,深化“一村一警”战略,建立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村治安综合治理水平,防范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

  (四)不断强化村德治引领作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作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乡村精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内化为群众的道德情感,外化为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村道德评议机制,发现和宣传村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褒奖善行义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村民崇德向善。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弘扬“好家风”,发展村志愿服务。加强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村两委会议,广泛宣传建立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部署安排试点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20xx年xx月前)

  (二)项目实施阶段。对照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工作清单,倒排工作计划,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xx年xx月至xx月)

  (三)检查总结阶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分类,落实整改方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发现优点、亮点,为下一步乡村治理提供经验基础。(20xx年xx月)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xx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xx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委委员、组织委员xx、副乡长xx、司法所xx、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切实增强试点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2、保证工作进度。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制定xx村乡村治理试点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经费保障,定期开展项目进度督查,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各个项目。

  3、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会议,结合微信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党员群众积极融入到乡村治理试点工作中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县乡乡村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推动。各村要采取多样化宣传媒介,坚持因时、因事、因人制宜地选择适当的宣传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把《指导意见》精神讲全面、讲明白、讲透彻,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村要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全面学习传达、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认真硏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各站办所每年在乡里发表以“乡村治理”为主题的宣传稿件。

  (ニ)强化组织推动。各村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村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要将乡村治理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三)抓好试点示范创建。在乡村分别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根据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结合”新路径、新模式。

  (四)纳入绩效考核。各村要认真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对涉及本村的工作任务逐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履行好各自职能。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

  (三)増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垦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四)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値观、培育乡风文明

  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民夜校等渠道,组织农民群众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

  (五)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

  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村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六)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

  (七)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

  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

  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组织建设。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完善培养选拔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乡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

  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各地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輿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

  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11

  一、工作目标

  围绕“村容整洁,环境舒适,生态美好,乡风文明”的总体目标,按照创新机制、设施配套、试点现行、标本兼治、注重长远的工作思路。加大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杂乱治理和集镇整治力度,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镇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是社会与自主管理,二是坚持垃圾分类减量,就地处理,三是坚持多渠道投入,共同治理。

  三、工作内容

  (一)垃圾治理:强化常态化保洁,加强保洁员队伍,按千分之二配备,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持续推进农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提升垃圾治理水平,农户自觉分类。按有机垃圾、可回收垃圾和有毒垃圾三类实行分类投放,有机垃圾采用分户堆肥还田办法进行分类,可回收垃圾实行资源再利用,有毒有害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提倡绿色消费,推广可再生资源, 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垃圾总量。

  (二)污水处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逐步完成乡镇集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年度完成农户散户型生活污水处理污水建设,在王家坪、闵家巷、西长牵头建设。所有规模化养殖场配套与其相适应,干粪堆物,雨污分流,沼气池与粪池净化设施,督促中小学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三)杂乱处理:加大杂乱治理力度,重点治理农户庭院和主干道沿线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杂乱物品。每个村要创建1-2个杂乱治理示范组,引导农户植树栽花,绿化美化庭院。

  (四)集镇治理:规范集镇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靠,乱写乱画,出门经营,占道经营,建筑占道,马路市场,卫生死角,集镇长效机制。安排专职保洁员。

  (五)最美乡村创建:每个村至少创建2个环保卫生示范组,主要是长期保持清洁、整齐、干净,年底给予适当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做到四清,清洁家园:庭院杂物无堆放,房前屋后无垃圾,墙面无乱写乱画,无乱搭乱建现象。清洁水源:河渠塘沟无垃圾和漂浮物,无生活污水和规模养殖污水直排的现象。清洁田园:农田及周边沟渠无农药、化肥等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沼气、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二)做到三有:有卫生设施,农户聚居区按照就近方便、需要的原则建设垃圾池(屋、箱),通过验收合格书,镇防疫站给予适当补助。同时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有保洁员,镇、村、组要配备专职保洁员,负责辖区内村、组主干道、沟渠、村部等公共场所定期清扫。有管理制度,制定农户《三包责任制》、《村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负责干部联村制度》、《保洁员管理制度》,负责干部联村、包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党员、组长包户。

  (三)做到三无:无裸露垃圾,彻底清除路边、河边、桥边、公共地段,农户房前屋后垃圾,无裸露的生活建筑垃圾,引导农户进行家禽畜养。无污水乱流,疏通阴沟、下水道,保证沟渠畅通,无乱堆乱烧乱放,清理整齐堆放,道路两侧及农户房前屋后的杂物,定期对主要道路、村级主干道打草除杂、禁止大量秸秆露天焚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周振任政委,镇长熊细平任组长、纪委书记黄xx任专抓、李智、彭正满、吴赐明、彭若雄、李雨为成员,设立办公室,由彭正满任办公室主任。二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各村为环境整治主体责任单位,各村支部书记负总责,村干部包片,党员组长保户、保洁员分区负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乡镇召开全体镇村干部部门单位责任人大会,制定实施方案,在集镇和各村主要路口悬挂横幅标语,会后各村迅速召开党员组长会议,传达会议精神,部署落实。动员组长在全村搞一次卫生大扫除,张贴红纸标语。每户农户发放一份公开信,落实党员组长包户制度、保洁员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每村评选1—2个最清洁示范组,由学校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争当环保志愿者活动。要求班主任开好一节班会课、做好一次家访活动。提高民众对环境整治行动知晓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实施重点监管。一是严格考核。每月由政府干部牵头,抽调部分素质高的保洁员参与组成考核检查组,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投票打分排名。对于季度排名前1、2、3、名的`给予奖励1500元、1000元、500元,对排名后三名的,罚款1000元、800元、500元。二是重点监管。对于工作长期被动落后的村,由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实行问责。三是综合考评。对环境整治连续排名倒数一、二的村年度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包联村干部不评先评优。

  (四)拓宽投入渠道,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建立市财政资金开支投入补贴机制,按千分之二配备保洁员,每名保洁员每年补贴3000元。二是镇财政每年向各村投入18000元,用于垃圾的转运和收集。三是设立5万元考核基金,用于月评比、季度考核。四是村级投入用于环境卫生整治不得少于1万元。五是积极争取部门项目资金,特别是环保局项目,用于农户散户型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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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全面提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改厕“三大革命”和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实施美丽乡村提标扩面、重点自然村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四大计划”,全面提升镇域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村庄清洁提升行动。实施以“五清一改”(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各村要制定各自然村环境整治计划,结合“党员主题活动日”,志愿者活动等每月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积存生活垃圾、污水坑臭水沟、农业废弃物、残垣断壁、废旧广告、乱堆乱放等进行集中治理。xx月xx日前各村将各自然村整治计划报镇美好办,逐村验收,示范带动,整体推进,xx月底前完成全镇所有自然村整治。

  (二)开展重点自然村整治行动。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各村要确定2个基础相对较好、群众参与度高的自然村作为重点自然村,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对重点自然村内垃圾处理、农村改厕、河塘沟渠疏浚、村庄亮化、村容村貌进行全面提升,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同时,重点自然村要建立的“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容貌秩序)制度。各村民委会与广大村民签订《农村人居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并督促指导广大群众落实好“门前三包”。“门前三包”的落实情况作为评选“最美庭院”、“十星清洁户”、“星级文明户”的重要依据,并给予一定的村生态美超市积分奖励;同时对落实“门前三包”成效明显的村组(自然村)优先申报县美丽乡村自然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三)推进农村改厕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问题厕所排查整改。镇改厕办、各村要立即组织对20xx年已改造厕所进行问题排查“回头看”,建立排查清单、整治清单,针对存在问题制订“一户一方案一措施”落实整改;二是加快推进20xx年改厕工作。按照“求好不求快、质量优先、项目配套、管护结合、群众满意”的原则,有序推进20xx年农村改厕工作,各村要全面开展摸排动员,根据群众意愿,拟定20xx年需改厕农户,于xx月xx日前报镇改厕办,待镇改厕办现场勘验确定改厕名单后尽快组织实施,认真落实首厕验收制,镇改厕办要加强督促调度,确保xx月底前全面完成15户的改厕任务;三是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制度。镇改厕办要按照“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后续管护机制。要建立健全管护台账,落实好管护措施。

  (四)开展农村文明创建行动。镇文明办、妇联要按照清洁户“十星”、最美庭院“五美”创建标准要求,深入持久开展十星级“清洁户”、“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等活动,各村三项创建达标率不少于20%。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各类卫生知识,引导农户自觉开展庭院环境整治,转变不良生活习惯,逐步养成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运营效果进行考核,督促金绩环卫有限公司加强保洁员队伍及设施建设,提高日常保洁质量,建立了全域保洁长效体系。镇村干部下村开展工作时,一经发现环卫作业质量问题,及时拍照向镇美好办反馈。

  (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镇环保办要督促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对已建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切实发挥污水处理设施作用,进一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要加强与县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科学规划,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十四五”期间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达75%以上。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镇村干部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领导组,各村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联村领导和村党组织书记牵头负责各村的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加强调度。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行动,要带头干带领群众干,切实发挥示范作用。镇直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主动作为,不折不扣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镇、村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群、公众号、一封信等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显著成效、经典经验和政策举措,充分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

  (三)强化督查考核。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全程跟踪,对各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检查结果通报全镇,通报结果将作为镇村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镇人大、纪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村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13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冀发〔20xx〕3号)和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乡建〔20xx〕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为圆满完成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对照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精品村”、“达标村”等不同工作标准和要求,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推广应用治污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样式为路径,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示范引领、注重实效为原则,结合各地实际,有计划的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努力建设“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美丽宜居乡村。同时,鼓励推进和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第三方或“3P”建设运营管理模式,促进建立农村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任务目标

  按照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环保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美丽乡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试点建设工作。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目标,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实施。其中,省定重点片区、重点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达到“精品村”比例不低于15%,“精品村”应全部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达标村建立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体系。

  美丽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原则:根据村庄条件,采用适宜模式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鼓励实施村庄“连片(线)”集中治污,扩大和提升规模治污成效。人口密集、污水排放量大、对污水处理标准要求较高的村庄,采用集中处理方式;城市、县城和乡(镇)近郊的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市、县城和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居住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采用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太阳能微动力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污水治理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设备和技术。

  污水治理标准

  (一)“精品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

  根据村庄实际,采取集中或分散处理的方式,建设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0%、运行率不低于90%,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经过处理后的水质应达到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15)要求。同时,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治污设施长效稳定运行。

  (二)“达标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

  根据村庄实际及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采取集中或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村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街道、学校和集镇等公共场区,杜绝污水乱倾滥流现象。具备建设条件的农户都要纳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

  保障措施

  (一)根据省相关规定、要求,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费用,由各县(市、区)统筹、专项安排。对纳入省定美丽乡村重点片区、重点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省财政厅已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冀财资环〔2015〕131号),省级支持资金使用,优先支持“精品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具体奖补村庄数量和金额,根据辖区情况,由设区市财政局、环保局研究确定。以往已获得中央和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村庄污水治理项目,不再支持。

  (二)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与相关农村环保科研、治理公司沟通联系,及时做好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指导,为美丽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当好技术参谋,做好环保服务和工作指导、督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做好省级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实施步骤

  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计划安排:

  (一)制订方案。20xx年3月底前,各市(含定州、辛集,下同)环保局、财政局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本辖区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由市环保局、财政局组织审查、论证后,连同审查意见,一并报省环保厅、财政厅备案。其中,使用省级支持资金的省定美丽乡村建设重点片区的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专项编制、单独报备。报备方案要说明省级支持资金分配使用计划、污水处理模式、处理规模、具体工艺技术、达标标准、污水排放去向等,以及设施建成后的运维管理方式、方法等。

  (二)集中实施。4-10月,各市环保局、财政局认真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并建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管理台帐。每月25日前,各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督查、汇总工作进度情况,及时向省环保厅反馈。

  (三)督导验收。各市环保局、财政局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1月底前,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并向省环保厅、财政厅文字报告,省级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单独成册。12月份,省环保厅、财政厅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向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14

  一、指导思想

  以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清洁村庄助推乡村振兴”为主题,按照全国、省、市、县爱国卫生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集合各方力量、集成各类资源、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好乡村环境“脏乱差”症结,努力构建“干净、整洁、有序、舒适”的宜居环境。

  二、目的意义

  坚持“流程清晰、责任明确、机制健全、考核完善”的工作理念,围绕“集镇整洁、村庄优美”的目标定位,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美化环境,提升地方形象的现实需要。环境面貌是一个地方的“第一形象”,也是社会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近年来,我乡以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计划为抓手,上下齐抓共管这,乡村环境面貌待续好转,群众文明素质显著提升,环境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但是也要看到,乡村“脏、乱、差”的面貌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垃圾乱丢乱放、私搭乱建、污水横流,公路沿线垃圾乱倒、杂物乱堆、建筑垃圾乱倒现象依然突出。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开展乡村环境卫生及交通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真正把环境整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整治目标

  坚持“乡党委政府主导、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部门职责和联动机制,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集中彻底解决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尤其要大力整治乡集镇、农贸市场、村内户外、公路沿线、村组道路、水渠塘沟、垃圾死角、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周边等区域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努力形成乡村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乡村管理有序的良好局面,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和文明和谐的氛围中来。

  四、整治内容

  (一)深入开展集镇环境整治行动。由乡政府负责检查监督,其他驻乡属各单位积极配合,以乡属各单位划分卫生区,责任范围内的街道、背街小巷、沟渠等均属保洁清扫范围,做到“一区清扫一片,全乡整洁干净”。发动群众和全体干职工“全民参与”,迅速开展利用洒水车对集镇街面、公共场所、农贸市场、人行道、商户门前、店招牌匾进行全方位冲刷、洗扫,清除各类“牛皮癣”小广告,拆除废弃和毁损的公共设施,做到商户、农户房前屋后、街面两侧等公共地块无裸露垃圾、乱堆乱放,水渠水沟无漂浮垃圾,确保路面无泥沙,达到“五净四无”(街面净、垃圾桶净、井沟井盖净、人行道净、树周围边净;无果皮纸屑、无积存垃圾、无污泥积水、无碎砖瓦片)。

  (二)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包村、包组干部督促检查、各村委会负责、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以治理脏乱差、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为着力点,全面清理村庄内处、房前屋后、户巷村道、水沟水塘等地的积存垃圾、散落垃圾、漂浮垃圾、高速沿线可视范围内乱搭乱建物、废弃农药农资包装袋、废旧农膜等。重点环节持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彻底铲除病媒生物的滋生环境,做到农户房前屋后、村庄主次干道及两侧等无裸露垃圾、池塘沟渠无漂浮垃圾,田头地块无散落垃圾、草丛权地下无陈年垃圾、合理利用公益性岗位,公厕正常有人冲洗,垃圾及时清扫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卫生整洁。有序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打扫房前屋后,屋内屋外,不乱倒生活垃圾污水、不乱丢用过的口罩,全面治理柴草农具乱堆、污水乱排等问题,引导农户做好垃圾分类、移风易俗等工作,抓好乱堆乱放、乱丢乱倒等“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各村组织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张贴农庭卫生示范户,抓典型、树形象,通过典型、示范、引领的榜样一户带一组、一组带整村;各村党员干部家庭带头示范搞好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卫生死角。

  (三)深入开展机关单位卫生整治行动。各乡属单位要密切关注本机关内部环境卫生状况,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搬家式开展卫生环境整治,确保机关内部无烟头、无蜘蛛网、无纸屑、无积尘,地面干净整洁,卫生间清洁无异味,符合通行的办公室的.清洁流程及卫生标准。同时,要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集中清扫活动中来,明确各自责任路段和责任区域,以日常管护为核心,遵德守礼、示范带头,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文明新风的引导者,吸引更多群众尽快投身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

  (四)深入开展重点区域环境整治行动。以村庄、路域、水域卫生环境整治为工作重点,对道路沿线、河流沿线、集镇周边、村庄进行地毯式清理,重点清理暴露垃圾、有色漂浮物、破损广告、绿色铁皮棚、断壁残垣、旱厕、废弃猪牛栏等其他临时搭建物和乱堆乱放等杂物;加大道路旁边垃圾集中收集点清理保洁力度,加大转运频次,确保周边无垃圾散落,垃圾桶内垃圾不外溢。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爱国卫生运动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全乡上下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将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提升我乡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组织保障,乡党委决定,调整许坊乡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王珍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丽敏同志担任第一副组长,强军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具体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参照乡党委做法,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积极参与,集中人力物力做好爱国卫生运动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建立制度。利用乡执法车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栏、充分利用“小手拉大手”倡议宣传环境卫生活动,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健康卫生理念,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入挖掘、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主动投向到爱国卫生运动和村庄环境整治中来,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讲卫生、人人搞卫生、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强化日常巡查,加大考核力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格落实“日巡查、周自查、月考核”。结合村规民约和道德红黑榜,开展卫生评比奖励机制,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和维护制度,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制度。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乡党委、政府要加大调度力度,深入一线督促检查;乡纪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各村委会,乡属各位开展综合整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思想不重视、布置不到位、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提升乡村治理方案 15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安排部署,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xx〕46号)、《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xx〕4号)和《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庄办发〔20xx〕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探索具有庄浪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创新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三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农业农村重点问题聚力突破,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开。

  三、总体目标

  20xx年,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县创建水洛镇和南湖镇2个乡村治理市级示范乡镇;建成水洛镇吊沟村、郭堡村,南湖镇陈庄社区、席河村,韩店镇石桥村、赵墩乡大庄村6个市级试点示范村和水洛镇中川村、何马村、陈洞村、柳咀村,南湖镇石峡村、石阳村、高房村、北关村,岳堡镇岔口村、郑河乡上寨村、朱店镇吴沟村及南坪镇寺门村12个县级试点示范村;其他乡镇结合村情实际,选择村党组织凝聚力强,主要负责人视野宽、思维活、统筹能力强,产业基础好,人居环境整洁,基础设施完善,村民综合素质和积极性高,集体经济和经营主体有实力,发展有前景,体制机制活的村,各创建1个以上乡村治理示范村,培树一批不同类型的乡村治理典型,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融合”新路径、新模式,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以点示范、抓点带面,基本形成全县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

  到20xx年,全县所有乡镇和村全面推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议事协商、服务农村居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因需设置、按职履责、善治乡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己管理、自己教育和自己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组织动员集体成员、各类组织将“三资”量化入股,全力配合村级合作社、乡镇联合社发展产业、增加村户收入,拓展提升“庄浪模式”;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要依法依章行使职权,规范完善提升,多方经营合作,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持续放大“庄浪模式”效应。以融合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为抓手,落实基层党组织“四抓两整治”措施,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村党组织书记须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稳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一肩挑”,努力扩大覆盖面;对确定的1281名村级后备干部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党员和实用人才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集中轮训,做到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和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备案制度,坚决防止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村霸”?和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等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探索建立资金投入扶持机制,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建立台账,分类扶持。靠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要包抓1个村、联系5个农户,村“两委”成员要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到位。组织部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领导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强化党组织领导推进乡村治理工作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组织部、县委农办;责任单位:纪委监委、宣传部、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千村党组织引领·万名党员承诺·共树文明新风”行动和党员户挂牌、党员联系农户、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发挥党员组织引领群众作用。引导外出务工和经商党员回村任职、返乡创业,加大从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加强农村“三个带头人”队伍建设,每年培养“三个带头人”1500名,完善培养帮带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引导农村党员深入农户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活动,宣传党的政策,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为贫困人口、低保五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人群提供关爱服务,切实解决特殊困难群体普遍关心的就业、看病、上学、住房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消除乡村治理的风险隐患,全面引导农民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3.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加大对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和各种检查评比事项的清理整顿,根据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村级服务事项清单和检查评比事项目录,制作便民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名称、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确保村级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加大村级分支机构和证明事项的清理整顿,对没有上级明文规定需要在村级设立的分支机构,对能够合并办公场所的分支机构,全部纳入村便民服务站,实行“一站式”办理,对不需要出具的证明、存在的“奇葩”证明和对不需要村级签字盖章审批的事项,要全部取消,所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于20xx年底完成。(牵头单位:组织部、民政局;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探索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融媒体中心;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1.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功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严格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管理办法,民政局负责制定《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全县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切合各村实际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村民议事会和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拓展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平台。以村为单位,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驾照式”管理和农民群众“红黑榜”管理,有机融合产业发展、入股分红、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改善和公共服务提升等。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流动人口参与乡村治理,形成全员参与、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民政局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村民自治抓建资料清单、村民自治相关制度模板和村民自治相关制度流程图等内容。(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2.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及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建立完善村(社区)协商议事目录,严格协商议事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小区业主委员会议等,鼓励开展村(居)民说事、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推动协商议事向化解矛盾、移风易俗、资源盘活、维护秩序等方面拓展。拓宽村(居)民议事协商范围,创新议事协商形式和载体,搭建网上说事议事平台,提高议事协商效率。(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和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乡村振兴和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分类整理归档相关资料,提高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充分发挥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切实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治理和依法监督水平。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人员安全。(牵头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财政局、扶贫办;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快建设法治乡村

  1.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监管、农业市场规范运行、“三农”支持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收和经营权流转、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生态保护、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每个行政村培养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3名以上,培养以村“两委”班子成员、调解员、网格员和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5名以上。通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渠道,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产品治理,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宣传部、编办、法院、检察院、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专项行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靠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常态化和实体化建设,配齐综治网格员和管理员,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形成联防、联治、联动的基层综治局面。全面推行“一村一警”或“一村一辅警”机制,利用“互联网+警务”,推进智慧农村警务室、劝导站和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重点部位有技防的防控网络。积极推行治安户长制,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实行党员干部对口帮扶。深入开展“十大”行动和“六清”行动,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和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大力整治农村违规乱建、私自改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开展乡村应急管理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能力。政法委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乡村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统战部、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3.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探索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动的监督体系。完善村干部及其亲属涉权事项登记备案、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群众评议、宣传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建立“村财乡管”三资审计和纪检监察定期巡察工作机制,全方位加强基层权力运行和资金监管。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持续整治农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村级巡察工作,加强农村权力监督。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基层干部遵规守纪,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纪委监委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和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巡察办、信访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加强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级“三官一律”工作室建设,整合律师、政法干警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联户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四级网络体系。成立乡村法律宣传团、法规咨询团和司法调解团等法律服务团队,打造法律服务平台。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配齐乡镇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乡村全覆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提高农民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司法局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司法局、法院;责任单位:政法委、检察院、编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5.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发挥好群众性自治组织、“五老”新乡贤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确保每个乡镇有5人以上组成的调委会和1名专职调解员,每个村有3-5人组成的调委会和1名以上兼职调解员。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稳妥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广泛开展平安教育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创新法律服务基层模式,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台、公安综合窗口和人民调解组织延伸至基层,提高司法服务基层能力。(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6.提升乡镇和行政村服务能力。按照《庄浪县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设立种类齐全的乡镇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不断强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乡镇服务能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构建县乡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利用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等资源,所有行政村均达到“一站、两市、六室(院)、一广场”的标准,即村便民服务站,便民超市、农资超市,卫生(计生)室、警务(民事调解)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村务监督室和互助老人幸福院及室外活动广场。推进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村级为民服务代理制度,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将政府职责范围内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村党组织为主渠道全面落实。(牵头单位: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7.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全面落实农村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乡村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交通和消防等易发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发挥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乡村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完善社会化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疾病疫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疫情和传染病防控。充分发挥乡村监管机构作用,推行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制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1.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纳入党课和政策宣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实,有效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和家规家训,并挂牌上墙、持续弘扬、约定遵守。依托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农家书屋、乡村大舞台等活动阵地,开展道德讲堂、道德评议、孝老敬老活动,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完善乡村信用体系,探索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诚信“红黑榜”制度,在全社会真正形成“明礼知耻、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推动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团委、妇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弘扬崇德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持续深化优秀家风、家教、家规对群众的道德教育功能,全面推行移风易俗,重点整治高价彩礼、薄养厚葬、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红事不办或小办、勤俭节约、孝老爱亲的良好风尚。针对各村共性问题,依法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确保过程和内容合法合规,实现行政村“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全覆盖;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对违背村规民约的,予以规劝、约束,确保村党组织作用发挥好、红白理事会运行规范、破陈规除陋习树新风效果明显。推进乡村殡葬改革,将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村庄规划当中,合理布局、分期分批实施,利用荒山、荒坡或无法耕种的贫瘠地,有序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从严执行婚姻当事人、党员干部、婚介人员、红白事事主“四报备四承诺”措施。(牵头单位:宣传部、民政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3.弘扬乡村道德新风。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和谐五星”、最美邻里、身边好人、“十大孝子”,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好婆媳,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退役军人等选树活动。实施“道德信贷”工程、“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和“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等平台为载体,持续扩大先进典型的带动力和牵引力。通过建立“道德红黑榜”“善行义举榜”等形式,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树立文明乡风实践,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追求文明和建设文明的良好风尚。宣传部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德治为先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流程图和资料清单,妇联负责完善《庄浪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加强乡村文化引领。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乡土文化、特色文化和农业文化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补充公共文化短板。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乡村舞台、民间文艺社团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作用,结合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日、农民丰收节等,组织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传承弘扬历史文脉,保护好古堡村落、文物古迹等历史风貌,发展马尾荷包、剪纸、麦秆画和木雕等民间手工技艺及南湖曲子戏、庄浪花儿等地方戏曲,开展好庄浪艺术节等民俗活动,进一步保护和传承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传统文化特色品牌。支持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等设施,持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智能服务项目,加强传统工艺品生产设计,培育一批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文化阵地,助力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引进培养一批“三区”人才,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牵头单位:宣传部、文旅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方法步骤

  试点周期为一年,从20xx年1月开始,于20xx年12月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1.谋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3月)。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特别是各乡镇要对各自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及职能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村级民主管理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调研摸底,根据县级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分别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进度、工作标准和考核要求,并于20xx年3月底前将工作计划报县委农办。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0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制定试点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计划,在水洛镇、南湖镇、朱店镇、韩店镇、岳堡镇、南坪镇、赵墩乡、郑河乡8个乡镇18个村先行先试、按期完成任务;其他乡镇结合实际,同步跟进,确保20xx年10月底前至少完成1个试点村治理任务,总结典型经验后形成我县乡村治理模式。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2月)。20xx年11月,县委政法委将牵头对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对制定出台的好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一核突出、三治融合、四轮驱动”(“一核”:建强基层党组织,“三治”:自治、法治、德治,“四动”:问题导向牵动、上下一体联动、守正创新驱动、宣传引导促动)的长效机制。

  4.提质扩容阶段(20xx年1月-10月)。全县剩余的行政村结合试点成果全面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制定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计划,确保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要把乡村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要落实抓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将乡村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安排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并作为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

  (二)形成工作合力。严格靠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的工作机制。县委农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及时开展督导和评估。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公安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齐心协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试点示范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强基层政权运转和乡村基层治理保障,落实乡村治理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县委农办、各乡镇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培训村干部。要突出服务性、公益性和互助性,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三)加大保障力度。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持续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建立健全乡村治理经费和村干部基本报酬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乡村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四)培育示范典型。坚持典型引领、以点带面,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融合”新路径、新模式,为面上推进乡村治理提供样板,带动提升全县乡村治理水平。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平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多频次宣传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和工作成效。结合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创建选树活动,深入挖掘基层涌现出的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推广“三治融合”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每月调度、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情况,限期整改,确保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各项任务有力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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