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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07 16:04:38 松涛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1

  为加快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严整治、促转型、保民生”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力度,倒逼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医化、铅酸蓄电池、电镀、熔炼、拆解、印染、造纸、制革等八大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和水环境整治为重点,结合今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化解一批环境污染纠纷,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重点

  1、全面彻底查清污染源底数。在前期排查铅酸蓄电池和电镀行业的基础上,扩大排查范围,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在全县范围内排查医化、铅酸蓄电池、电镀、熔炼、拆解、印染、造纸、制革等八大行业污染源情况。全面开展河道水环境现状调查,彻底查清入河排污口、污水收集处理、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生活污染源、生活服务业等情况。各乡镇、街道要明确排查工作责任,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村、具体到人,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2、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活动,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肃查处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达不到审批要求或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一律停止建设或生产;对现有企业选址、相关防护距离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搬迁;对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或限期治理;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关闭或转产;对造成严重污染事件和群体性污染事件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始终保持对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3、强势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县里将出台医化、电镀、熔炼、拆解、造纸、印染等行业污染整治标准和指导意见,组织实施永宁江水系及西江水系“十二五”水环境整治规划和市区“十二五”水环境整治规划,制定实施八大重点行业整治实施方案,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铁掌整治八大污染行业环境污染和水环境污染。痛下决心推进化工恶臭防治,加快实施黄岩江口轻化投资区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促进医化行业转型升级。要花大力气推进铅酸蓄电池、电镀、熔炼、拆解、造纸、印染、制革等行业整治提升,确保铅酸蓄电池(涉铅)企业关停到位;坚决打击非法电镀、非法熔炼和非法拆解,促进涉重行业规范提升;加大造纸、印染、制革行业污染深化整治力度,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力度推进水环境整治,建立落实“河长制”,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加强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河道疏浚、保洁、生态修复和生态补水工程建设,持续改善内河水质,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基本解决城区河道发黑、发臭问题。

  四、时间安排

  1、调查阶段( 月 日— 月 日)

  各地要立即行动,集中力量,逐村排摸,不留死角,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任务,并形成八大重点行业和水环境污染源调查情况汇总表。

  2、查处阶段( 月 日— 月 日)

  各地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作出处理,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3、整治阶段( 月 日— 月 日)

  各地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和指导意见,综合采取停产整治、限期治理、限期整改等措施,加大力度、强化督查、跟踪监管,确保八大重点行业环境污染和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阶段( 月 日— 月 日)

  各地要认真总结环境污染整治所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提出长效管理措施,于 月 日前向县府办和县生态办报送八大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和水环境整治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环境污染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民生,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八大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和水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环保、监察、发改、经贸、公安、建设、规划、工商、安监、供电、国土、农办、水环境整治、农业、水利、行政执法等部门为成员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环保部门负责对存在问题的地区和项目及时预警和督办,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负责对环境污染整治推进工作不力或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督办和问责;发改部门负责产业政策审查和抑制产能无序扩张;经贸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快转型升级和落后产能退出;公安部门负责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和吊销停产企业营业执照;安监部门负责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供电、建设部门分别负责对依法关闭或责令停产整治的企业依法实行停电、停水;国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水环境整治部门加强对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其它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3、严格考核。严格八大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和水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和区域限批;对开展不力或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问责;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督查,及时通报各地进展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对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存在较大问题的地区进行约谈,对环境污染整治进展迟缓的下达督办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宣传。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弘扬生态文化,积极开展声势浩大的环境污染整治宣传活动,主动公开环境污染整治进展情况和重污染企业“三废”排放情况,主动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监督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环境污染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2

  根据《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

  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

  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

  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

  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

  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

  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

  率乡镇所在地达到100%、村级70%。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2.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加快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提出长效性的解决意见;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县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3.对全县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户)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县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户)的抽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负责)

  4.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福建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质监局。

  (二)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酱油、食醋、鱼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粮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老五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按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启动挂面、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果脯密饯、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巧克力)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质监局负责)

  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县质监局负责)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传统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和引导,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4.开展全县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密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

  5.在全县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6.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县粮食局负责)

  7.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

  8.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

  9.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负责流通领域加工食品的抽检及治理。(县工商局负责)

  10.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药监局配合)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七、其他

  (一)落实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并按要求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负责)

  (二)组织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县广电局负责)

  (三)落实安排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生猪、禽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的模式。(县农业局负责)

  (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抓好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

  (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要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七)继续推动城区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工作。(县经贸局负责)

  (八)继续在县城区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县经贸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县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工商局、供销社、药监局,制定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案,其中:由县经贸局、供销社制定“农村现代流通网”方案;县联席办、药监局负责制定“监管责任网”方案;县工商局负责制定“群众监督网”方案。“三网”方案经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十)建立和完善食品店经营主体准入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县工商局负责)

  (十一)落实《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测,选定几个高风险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建立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性评估技术,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及县联席会议其它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组织实施福建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十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全县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适时预警。(县农业局负责)

  (十五)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县文体局负责,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十六)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行政执法。(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

  (十七)县治理“餐桌污染”六个工作小组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依照本工作方案,并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十八)各职能部门对治理工作要做到逐项落实,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出现重大事故。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为有效改善和治理我县公交车“冒黑烟”现象,确保我县公交行业以优美、良好的形象服务人民群众,特制定XX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服务民生出发,全面对全县公交车开展尾气污染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改善车辆排放状况,基本消除公交车“冒黑烟”现象。按“以补助”的形式,鼓励对车龄较长的车辆提前报废更新,切实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公交出行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交通运输局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xxx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xx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成 员:xxx xx xx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办公室主任由许荣春担任,办公室人员由县运管所客运股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督促和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8月10日前)

  县公交企业要制定出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维保等细化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落实,切实推进治理工作。

  (二)实施治理阶段(8月31日前)

  1.县公交公司要做好公交车尾气治理计划,分批安排车辆进行规范的检查维修。同时,针对存在冒黑烟现象的`车辆,要按照“停一批、修一批、换一批”的要求,对冒黑烟车辆先停运、后修理。

  2.对车龄较长且尾气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车辆,鼓励进行提前报废并更新。

  3.治理过程中,对车辆进行零配件更换的,县公交公司要做好登记造册工作,以便备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9-10月份)

  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公交公司公交车进行尾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一是9月30日前组织对治理后的公交车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由县运管所组织人员对公交车的尾气排放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冒黑烟的公交车进行登记,并督促整改。

  (四)长效治理阶段(11月1日起)

  县公交公司应建立公交车尾气排放长效治理制度,对尾气排放不达标和冒黑烟的车辆要严格按照我局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总原则的要求进行停运,并及时对排放不达标和冒黑烟的车辆进行维保。11月1日起冒黑烟超标车禁止上路运营,我局将联合环保部门对冒黑烟车辆进行处罚。

  四、补助办法

  据统计,目前我县共计有16辆公交车,县公司公司购置新车后,凭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车辆注册登记证、保险单等凭证,按购置金额的20%予以财政补贴。该项费用自20xx年起列入县财政年初预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县公交公司切实加强对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细化专项治理的具体措施,把专项治理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杜绝尾气排放不达标和冒黑烟公交车上路营运。

  (二)加强协调配合,推进专项治理。县公交公司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治理标准,坚持标本兼治。县公交公司要针对以往一些治理不彻底和反弹的问题,制定严格的治理标准和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深层次的原因。对治理不到位的车辆,禁止上路运营。

  (四)及时反馈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县公交公司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和反馈工作情况,治理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请县运管所于12月25日前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为有效控制春季多风天气白色垃圾污染,杜绝白色垃圾产生的火灾隐患,切实保障我区市容整洁和环境空气质量,现就春季多风天气白色污染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各责任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彻底排查整治白色污染,切实找准污染源头,研究制定白色污染长效治理办法,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环境意识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引导全社会关注和参与,达到地面无白色垃圾、树木无白色树挂、绿(林)地无白色树裹、“窝风死角”无白色废弃物的整治目标,实现对白色污染的长效管理。

  二、治理重点

  1.城郊结合部(702和八一站)、城中村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2.建筑工地、工地生活区产生的施工弃料、广告布以及生产生活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3、农贸市场、建材市场、流动人口居住区等重点区域的白色垃圾污染;

  4、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内的生活垃圾、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5、公共墓地因祭扫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6、废旧物品回收市场、站、点暴露在外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旧物品和生活垃圾;

  7、居民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8、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废弃物;

  9、城区外围的生态保护林带的白色树挂、白色树裹等白色污染;

  10、餐饮街、美食城等餐饮集中区域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餐厨垃圾等废弃物。

  三、职责分工

  (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整治工作信息的汇总和上报等主要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大风天气过后各部门整改情况。

  (二)区爱卫办

  1、负责协调白色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宜;

  2、负责对企事业单位院内、围栏、院内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辖区庭院卫生不达标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3、利用全国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召开以“爱国卫生月”为主题的动员大会,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部队、机关等单位,对城区白色垃圾污染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理。

  (三)区住建局

  1、负责城区及城区外围树木、林带、绿化区的白色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2、负责清理城郊结合部(702和八一站)、城中村大风天气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3、做好建筑施工工地和工地生活区的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施工工地围墙设置、材料覆盖、施工扬尘以及建筑垃圾的清运和管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生活区进行巡查,及时整治未安装、使用密闭式垃圾收纳设施、生活区环境脏、乱、差等现象;

  4、根据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重点,做好相关监督、指导工作;

  5、加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居民装修过程中产生的白色污染;

  6、建立白色垃圾污染源巡查制度,加大巡查频次、扩大巡查面积,充分利用车巡优势,认真做好白色垃圾污染问题的发现和整改工作。

  (四)区环境保护局

  1、负责建立大风天气应急处置机制;

  2、加强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严格控制噪声、粉尘污染;

  3、加强露天烧烤大排档的污染排放控制;

  4、加强城区周边粉尘污染、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工作。

  (五)街道办事处

  做好石化工业园区内和原试油处厂区及十六小周边的'白色垃圾清理工作。做好管辖区域内大风天气过后白色污染检查、督促整改工作。

  (六)区民政局

  1、加强墓区管理,及时清除祭扫活动行为产生的白色垃圾;

  2、及时清理墓区内树木上和林带内的白色污染。

  (七)区商信委、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要求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并对塑料购物袋应当依法明码标价;

  2、规范废旧物品存放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废旧物品站(点)限期整改,对已造成环境污染的要限期治理;

  3.加大废旧物品收购点的监管力度,牵头开展非法从事废旧物品收购活动的查处取缔工作。

  (八)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

  对随意倾倒垃圾、施工扬尘、运输抛撒等产生白色污染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九)中兴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按照职能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门前双五包”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白色垃圾污染防治日常巡查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发现违法倾倒或随意抛撒垃圾的行为第一时间举报。

  (十)农林水牧局

  做好城区外围的生态保护林带的白色树挂、白色树裹等白色污染清理工作。

  (十一)鑫塔物业

  加强集贸市场内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废弃物治理工作,加强管辖范围内大风过后白色污染物的清理工作。

  (十二)油田公司物业管理公司

  做好小区内大风天气过后白色污染物的清理工作,做好管辖范围内大风天气过后白色污染物的清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建立本部门应急处置机制,在大风来临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街道办事处要在大风来临前,深入各居民区开展检查工作,督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大风来临前的应对工作和生活垃圾处置工作。街道办事处对石化工业园区范围内,要在大风来临前,深入各企业、厂区,督促、帮助各企业做好白色垃圾清运工作。

  (二)区住建局:要在大风来临前及时深入各建筑施工场地,要求建筑施工场地对生产用塑料制品进行及时回收,并对工地的垃圾斗进行密闭处理,防止白色垃圾随风飘散,造成二次污染。大风过后,及时督促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白色垃圾清理工作。

  要在大风来临前通知物业管理单位提前做好生活垃圾清理工作,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及时关闭居民区垃圾房,防止垃圾房内垃圾造成二次污染。加强大风天气生活垃圾处置力度。定期开展垃圾收纳设施巡检工作,确保各类垃圾收纳设施正常使用。在大风来临前,集中力量,清理居住小区等地露天摆放的垃圾斗内剩余垃圾。每年风季前集中开展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员居住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工作。

  (三)润禾养殖基地管委会:要在大风来临前积极组织农户做好防风、防沙工作,开展农田地膜和温室大棚的排查工作,防治破碎地膜和大棚随风造成环境污染。

  (四)工商局、商信委等部门:要在大风来临前及时深入集贸市场和废旧物品交易场所,组织商户检查各自商(物)品的存放情况,做好篷布密封、覆盖工作,防止回收的废旧物品随风飘散,造成二次污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白色污染不仅直接影响到全区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也有损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各部门要从优化城市环境,树立我区良好的对外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找准薄弱环节,落实管理责任。各部门要按照方案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范围,明确检查范围和内容,制定具体的办法、步骤、措施,认真梳理、查找污染源、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做好宣传,抓好落实。

  (三)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治理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合理安排人员和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部门通力协作,及时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白色垃圾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注重治理实效。各部门要扎实开展治理工作,区城管办对各部门白色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整治工作效果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此项工作列入城管委考核范围。

  本实施方案涉及部门于每个大风天气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区城管委办公室报送白色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区城管委办公室办公平台)。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xx〕8号)和《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文山州20xx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农通〔20xx〕28号)精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结合砚山实际,制定《砚山县20xx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xx年底,我县农业面源污染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基本建立,农业生产走上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xx年度实现零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标准农田与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20xx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4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97万亩。

  (二)推进化肥减量增效。20xx年,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种植绿肥13.6万亩;施用有机肥(含农家肥)39万亩以上;秸秆还田35.2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6.62万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完成86万亩。

  (三)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推20xx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xx年度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0万亩,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25万亩,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宣传、农药减量培训15次。

  (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xx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明显提升。

  (五)推广水产绿色养殖。认真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开展非法设置网箱网围的清理整治,稳定基本养殖面积,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水产养殖业提质增效、减量增收。

  (六)推进农膜及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全面普及标准地膜,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生物可降解地膜。开展区域农膜回收补贴制度试点,推进农膜回收。严格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合理处置肥料包装废弃物,对有利用价值的肥料包装废弃物进行再利用,促进包装废弃物减量,无利用价值的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集中处理。

  (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逐步形成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格局。20xx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1%。

  (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的基础上,根据分类清单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优化施肥、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可食用农产品的重金属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采取种植结构调、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来进行安全利用。

  (九)推进“一湖一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做好面源污染治理专项指导,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本区域主栽作物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改进施肥方式,做到大幅度减施用化肥,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绿肥种植。对周边村庄畜禽散养户,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易地搬迁、产业发展的项目实施为契机,鼓励、引导散养户实施化粪池、堆粪场等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实现散养户畜禽粪污规范收集处理利用。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打好新阶段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和乡村生态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立足新发展阶段和我市实际,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整治行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农业产业发展绿色转型行动、河湖管护提升行动和农业生态专业服务体系完善行动,通过3-5年努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和防控体系初步建成,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xx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化肥使用量减少5%,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规模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率达到7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2%。

  到20xx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4%,化肥使用量减少10%,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率达到8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农膜回收率达到8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整治行动

  1.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监测。运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及土壤分类监测成果,运用统计、调查等资源监测方法,于20xx年6月底前对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分散生活等污染源数量、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系统摸排梳理,摸清农业面源污染分布、构成及影响,建立分级分类工作台账。深入评估核算污染物种类、形态、数量,形成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大数据。优化监测点位布局,持续实施产地土壤环境、农田氮磷流失、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水体通量监测,在城东湖、城西湖、万佛湖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上游以及典型小流域汇水区入出水口等重要断面,进行水质和水量同步监测,逐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及时分析生态环境数据超标情况,“拉网式”查找污染源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污染源单位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督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对面源污染监测排查问题和主体进行分类,一户一档、一地一策,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治期限,科学施治。针对突出面源污染生态环境问题,分区、分类、分企谋划实施治理项目,建立治理项目清单,推行项目化防控和工程化治理。对突出面源污染生态环境问题,按污染强度实行市和县区两级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

  3.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以千亩以上规模化农产品种植基地为依托,集成推广水稻侧深施肥、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水肥一体化、小麦玉米种肥同播等科学施肥技术。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施用定额制,逐步建立和应用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微信服务平台,向生产主体提供经济与生态效益双赢的“施肥配方”,支持使用有机肥、配方肥和扩种绿肥。到20xx年,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达到100%,每县区每年建立5000亩以上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加快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加强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的登记备案管理,跟踪指导企业落实统防统治防控服务质量。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提高科学用药水平。全面推进农药购买实名制,推广“高效低毒和生物农药药方”,依法禁限用高毒农药;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推行精准施药。建立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推广病虫害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每县区每年建立5000亩以上示范区不少于1个,积极争创国家级绿色防控示范县。到20xx年,全市建成绿色防控示范区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

  5.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快培育秸秆还离田第三方服务组织,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水平,建立和完善县区、乡镇、村社三级与秸杆产生量相适应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优化奖补方式,大力实施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和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积极培育和引进秸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推广秸秆“五化”利用。力争到20xx年底,建成70个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新引进和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3-5家、年利用秸秆500吨以上产业化利用企业3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推动建立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动建立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可持续运行长效机制,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良性发展格局。大力实施中央财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业主衔接,扶持种养合作,鼓励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污等养殖废弃物作为有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力争到20xx年底,通过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改造完善5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加强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利用。探索建立补贴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建立县区处置、乡镇贮存转运、村级回收站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充分应用“安徽省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在强化农药实名制基础上,建立完善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实时跟踪监管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回收和处理全过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8.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村庄规划,科学编制农村改厕工作方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明确改厕任务和技术模式,加强产品和施工质量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强化改厕后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健全改厕后长效管护机制。力争到20xx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先行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以及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乡镇,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基础较为薄弱的乡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统筹污水治理与改厕等工作。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深入实施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到20xx年底,完成126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到20xx年底,新增完成30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和10条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为主、“户集中、村收集、直收直运、市县处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能及时“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建立农村垃圾市场化运行、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和群众化参与的常态化管理机制。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农业发展绿色转型行动

  11.优化农业农村发展布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维护监管工作,推进规模经营,实现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资源环境较好、生态系统稳定的优势区集中。严格落实禁养区管理,依据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适度调减水网密集区的畜禽养殖,引导畜牧业向环境容量大的地方转移。开展水产养殖容量评估规划,因地制宜发展水产养殖,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密度。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农民向规划保留的'城镇周边地区、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适度集中居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推动农业产业绿色转型。探索建立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推广“绿肥(有机肥)+优质稻”种植模式,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20xx年绿色种植面积达140万亩以上。有序推进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积极依托规模养殖场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构建粮经饲兼顾、农林牧渔结合、生态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推进畜禽产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确保20xx年畜牧业规模化比重达70%。大力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示范,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式养殖、工厂化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鼓励发展不投饵生态养殖。力争20xx年,发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面积55万亩,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面积30万亩以上。稳步推进数字农业试点,建立农业生产全链条的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精确管控和精准治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开展河湖管护提升行动

  13.严格河湖监督管理。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河湖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影响环境问题,着力整治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落实河湖管护实施方案,提升河湖长效管护机制运行实效,确保管护主体、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强化河湖日常管护,全面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全面清理整顿在河道堤防内违法违规种养殖行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有效管控地表径流。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加强灌溉水质监测与管理,严禁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灌溉农田。充分利用现有沟、塘等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以及地表径流积蓄与再利用设施,有效拦蓄和消纳农田退水和农村生活污水中各类有机污染物,净化农田退水及地表径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开展农业生态专业服务体系完善行动

  15.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指导、田间管理、农业工程设计、废弃物回收等服务。大力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挥规模化、标准化的示范引领作用。扶持一批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诚信度高的专业化病虫害防治队伍和以智能配肥、机械施肥服务为重点的专业化服务队伍,制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专业化、针对性的全程服务和技术指导,提高全市农业整体科学施肥用药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6.强化农业生态技术指导服务。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指导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技术专家包片指导和技术人员包片联系服务制度,指导片区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推广精准化、科学化的种养殖技术,切实减少用药、用料、用水、用肥等,节本增效,减少污染外排和土地残留。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绿色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并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结合、入户上门等多种形式技术培训,强化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升科技人员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县区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统筹谋划,落实落细措施。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有力推进防治行动,积极担当作为,确保防治任务全面实现。(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持。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各有关部门结合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县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县区加大统筹资金力度,重点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农村污水治理等。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谋划和推进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行六安中心支行、六安银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监督执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政策,严格执行农业农村资源利用、农业投入品管理、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等规定和标准。依法开展农业农村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破坏、浪费农业农村资源和污染农业农村环境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重点污染源实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公安等部门执法协作,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完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信用约束机制,县区政府归集并公开环保信用评价、污染源监测等信息。落实环保领域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要求,依法依规对规模化种养殖主体、农业企业中的失信主体实施惩戒和限制等约束性措施。鼓励公众对污染农业农村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清洁生产、爱护环境卫生、建设美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对基层农技人员、新型经营主体、村民等进行宣传引导,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提升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督查考核。积极探索河长、湖长、林长、田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五长联治”模式,形成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监督格局。建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运用第三方资源、大数据资源和统计台账等,持续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效果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范畴。定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巡查、暗访和调度,及时曝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度规范,以严管重罚倒逼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长治长效。(责任单位:市委督查考核办、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7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氮、磷、有机质等入湖物质明显下降,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和治理体系初步建成。芜湖市巢湖流域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xx年分别减少10%、5%以上,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率7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3%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0%以上。到20xx年6月,芜湖市巢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

  二、重点任务

  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要涉及无为市和鸠江区二坝镇、沈巷镇、汤沟镇。

  (一)开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调查

  1.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大起底

  运用统计、调查等资源监测方法,构建市、县、镇(街)三级数据采集体系。对芜湖市巢湖流域种植业、畜禽水产养殖业、农业生产投入品和村庄布局、人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情况,进行系统摸排梳理,基本摸清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构成,建立分级分类工作台账。深入分析核算评估污染物种类、形态、数量及其对入湖负荷造成的影响,构建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大数据。

  2.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

  优化监测点位布局,持续实施产地土壤环境、农田氮磷流失、农田地膜残留等监测。逐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水体通量监测和入湖氮磷通量监测。建立农业排水、排灌站等排水水质管控体系。建设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生态环境野外观测超级站,开展气象、水文、水质、土壤和地下水等野外长期观测和定量分析,结合遥感技术,掌握农业面源污染时空演变规律,逐步实现对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影响的动态评估。

  责任单位:无为市、鸠江区人民政府(以下责任单位都包括在内,不再列出);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二)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1.向生产主体提供经济与生态效益双赢的“施肥配方”

  以化肥减量增效为重点,集成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推广使用配方肥,扩种绿肥。重点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行化肥施用定额制。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肥料统配统施社会化服务。市县镇逐步建立和应用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微信服务平台,争创化肥减量增效万亩示范区。

  2.推广“高效低毒和生物农药药方”。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提高科学用药水平,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落实农药购买实名制,扶持一批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诚信度高的专业化病虫害防治队伍做优做强。建立1个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减量千亩示范区,同时集成推广节水技术。推进品种节水、结构节水、农艺节水、工程节水。因种植业造成的入湖农业面源氮、磷估算总量较20xx年底调查数据下降10%左右。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

  (三)促进畜禽粪污、秸秆、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

  1.大力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

  改造升级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以地定养、以养定种,积极创造条件在芜湖市巢湖流域合理布局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中心,统一处置畜禽粪污、废弃秸秆等。

  2.大力推广秸秆产业化利用模式

  加快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化模式”。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水平,加快培育秸秆还离田第三方服务组织。重点实施沼气、食用菌、有机肥、成型燃料、生物质燃气等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确保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

  3.大力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式养殖、工厂化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重点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程,优化增殖放流水生生物结构,推进以鱼治水,改善养殖生态环境。确保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规模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率达70%。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构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着力构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鼓励和支持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村级设置有偿回收站、镇(街)设置集中转运贮存点,建设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对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充分运用“安徽省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督导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认真履行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建立完善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实时跟踪指导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回收和处理工作。落实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膜回收率达83%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

  (五)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科学编制农村改厕工作方案,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合理确定改厕技术模式,加强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强化改厕后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把农村改厕和污水治理两项工作统筹起来、一体推进,健全改厕后长效管护机制。力争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内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

  2.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管网、集中或分散处理等模式,以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等保留类村庄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河湖、灌渠岸线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做到有效收集处理,确保不影响水质。到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

  3.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健全完善“村(居)收集、镇(街)转运、县(市)处理”为主,“村(居)收集、直收直运、县(市)处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力争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

  (六)打造环湖绿色有机农业带和数字农业示范区

  1.打造环湖绿色有机农业带

  芜湖市巢湖流域因地制宜推广一季稻+再生稻、早稻+双季晚稻和稻-渔、农牧结合综合种养模式,逐步建成一批绿色优质专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的“三品一标”建设。扶持创建以“芜湖大米”为代表的.区域性公用品牌,提升环巢湖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芜湖市巢湖流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探索无为市建立湿地示范带,构建良好的农田生态环境。无为、鸠江区争取实施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以入湖河流水质和农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为核心,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等。加强农村地表水体生态修复,构建农田生态沟渠和湿地,对氮、磷含量高的污水进行生态净化拦截,减少入河污染负荷。

  2.打造数字农业先行区

  数字农业先行区要将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北斗导航等技术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度融合,建立节水灌溉、精准施肥、科学施药、健康养殖、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无为市人民政府、鸠江区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市县两级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支持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等。引导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产业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生态治理。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芜湖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

  (三)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河长、湖长、林长、田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五长联治”巢湖模式,形成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监督格局。将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8

  一、总体要求

  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的原则,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综合防治,控制和削减农业排污总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面改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实现我镇农业生产污染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资源化目标,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开展农药化肥、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粪便和污水、农村生活垃圾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减少农药使用量。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测报网络,加强对农业有害生物,特别是重大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大力推广绿色控害技术,在有效地控制病虫害危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农药用量,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人民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农药安全减量工作,全面开展高度、高残留和低劣药械的替代工作,严禁在蔬菜、瓜类、果品等作物上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棚室蔬菜病虫防治,控制农药的使用量和次数,严格按照农药的安全间隔期进行施药,控制农药在产品中的最终残留量。

  (二)全面开展秸秆焚烧监管行动,提高秸秆利用率。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户发展沼气池建设,多渠道、多途径促进农村能源建设,推动全镇新能源持续发展。

  (三)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动农业污染总量减排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科学合理规划畜禽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适合养殖区布局界限,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清理工作;推进标准化畜牧养殖基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畜禽养殖操作规范,提高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严格落实“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措施,加快畜禽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畜禽粪污采用生物发酵加工有机肥、沼气和沼渣利用、粪便堆积发酵、发酵床饲养、分辨养蚯蚓等方式进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比例达到50%以上,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

  (四)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实现全镇环卫一体化。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结合“五治”和“河长制”工作,在我镇辖区内组织开展全方位、大规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清除辖区内长年积存的垃圾。重点对辖区内乡村道路、河道两侧、农户房前屋后和院坝、场镇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解决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重点加大对辖区内水源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除水源地周边积存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杜绝生活垃圾污染饮用水源现象发生,配备完善的农村环卫设施和农村保洁队伍。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乡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村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升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督促落实。成立吉祥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各环节和工作任务进度进行调度、督查、考核,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律、政策、技术问题进行指导。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镇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承担连带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各村负责制定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节点,提出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考核,严格追责。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并适时进行阶段性检查,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LED显示屏和召开院坝会,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对不按要求实施面源污染治理和非法排污、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营造良好氛围。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9

  “十四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深入推进期,是农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期。为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切实改善我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绿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为统领,坚持生态优先、全面协调、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创新模式机制,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系统化、规模化、产业化治理,促进黄河流域水质和农业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助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形成项目推动、科技支撑、多措并举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格局,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20xx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能力逐步增强。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1%和41.5%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覆盖率达46%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9%以上;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用残膜回收率达87%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设施生产园区、规模化生产基地回收率达到100%,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开展引黄灌区典型农田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治,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数据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1.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继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区域性畜禽养殖污染防控体系建设,实现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按照农牧结合,种养一体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品种、规模、总量。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病死畜禽动物不得随意丢弃,探索病死动物资源化利用模式。

  2.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加快配套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20xx年实现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

  3.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处理与利用水平。鼓励和支持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建立“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还田利用”模式,通过种养结合、企农联结的方式,推动粪肥低成本还田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

  4.资源循环利用。鼓励辖区内有机肥生产企业开展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堆肥处理、配送到田全程式服务,指导种养殖户开展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理、集中堆肥、配送到田。开展畜禽粪污堆肥施用技术示范,实现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等全程无害化、肥料化循环利用。

  (二)持续推进农用残膜回收利用

  1.强化规范使用。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禁止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地膜,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地膜,提高覆膜标准和质量,降低农用残膜回收难度。

  2.加大回收力度。大力推进废旧农膜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积极引导加工企业在覆膜面积较大的乡(镇)建立回收网点,积极开展“以旧换新”、经营主体捡拾、专业化组织回收等多种回收方式,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水平。推动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各县(市)区布设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监测评估,健全完善农用残膜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20xx年,全市农用残膜回收率提高到87%以上。

  (三)建立健全农药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

  1.加强宣传工作。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宣传,让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充分认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使用者充分认识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危害。

  2.加大资金支持。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将农药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安全处置费用纳入财政补贴范围,探索“农资经营单位折价回收、有资质的环保单位规范化处置”的方式,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办法,切实做到组织到位、目标明确、措施落实,逐步完善农药等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集中处置”的运行体系。

  3.创建农药标准化经营门店。各县(市)区创建农药标准化经营门店,支持农药经营单位设置固定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储存场所分类回收存放,建立回收电子台账,如实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数量和去向信息,并严格落实回收义务。

  (四)农业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

  1.农业资源环境监测。围绕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种植区,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进行农田土壤重金属迁移转化分析和污染风险评价;选择入黄排水沟进行黄河流域典型农田面源污染物监测与防治。

  2.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在兴庆区构建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样板示范区,筛选与集成适应我市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的技术和模式,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

  (五)持续推进化肥使用量减量增效

  1.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程。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为重点,调整化肥使用结构,实现精准施肥,实现化肥减量增效。加大补贴力度,因地制宜通过政府采购、农企合作推广、农户按配方自行采购等多种形式,推动配方肥使用。20xx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1%以上。

  2.加快肥料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推广缓(控)释肥、水溶肥、微生物肥等高效新型肥料,推广叶面喷施等施肥方式。结合粮经轮作等耕作制度创新,集成推广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科学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当季利用率,减少化肥施用量,开展多地域、多类型、多作物的土壤培肥和化肥减量示范。

  3.加大有机肥推广力度。引导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有机肥试验示范点,推行绿色种植模式,扩大有机肥施用面积,增施有机肥。拓宽畜禽粪肥、秸秆和种植绿肥的还田渠道,在更大范围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全市主要农作物施用有机肥100万亩以上。

  4.加强化肥使用调查。广泛开展化肥使用调查监测工作,设立有代表性的'监测调查点,为化肥减量增效提供更准确的参考依据。

  (六)持续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1.全面强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健全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田间监测网点,配备自动虫情测报灯、自动计数性诱捕器、病害智能监测仪等现代监测工具。完善农作物和有害生物信息监控系统、气象预测预报和病虫害预测预报系统,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力争农作物病虫发生趋势长期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短期预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

  2.着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利用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有效控制有害生物种群数量,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不断扩大统防统治覆盖面和种植散户的覆盖率。推广高效植保机械,提高农药利用率。20xx年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覆盖率达46%以上。

  3.积极开展精准施药技术示范。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科学采用种子、种苗、土壤处理技术等预防措施,减少中后期农药施用次数,对症用药,合理添加助剂,促进农药减量增效,提高防治效果。20xx年,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1.5%以上。

  (七)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1.全力遏制秸秆焚烧。市本级加强秸秆焚烧督查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强秸秆焚烧属地管理责任,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县(市)区政府、乡(镇)、村(社区)分片包干制度,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制,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

  2.大力实施秸秆还田。全力抓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工作,加快农机装备更新升级,有效整合农机科技资源,强化技术指导,扩大深耕还田面积。

  3.积极推进秸秆“五化”利用。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

  (八)加快推进水资源环境管控和水生生态保护

  1.节约高效利用水资源。按照“提产能、调结构、转方式、增效益”的思路,大力开展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率和防止水资源污染。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加大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力度,积极推广高效节水技术,推进农业灌溉向集约型、高效型、生态型转变。20xx年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1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

  2.优化水产养殖方式。一是加快养殖结构优化调整,推广工厂化及设施温棚养殖、低碳高效循环水养殖技术,实现养殖水体循环利用,促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二是在确保水稻稳产优产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水产养殖,做到“一水两用、一地多收”,实现农药减量,提升稻田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三是开展养殖尾水治理,构建生态循环净水体系,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和节水增效。四是根据黄河禁渔期制度要求,开展黄河流域禁渔工作。

  (九)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污水治理相结合,确保厕所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一年四季都能用。建立健全农村户厕长效管护运维机制,解决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

  2.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服务。全面推进水、电、路、网、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建立有效衔接、上下畅通、分工合理、全面覆盖的公共服务体系。

  3.建设“塞上田园”美丽乡村。抓好农村的规划和治理,做好村庄特色风貌保护工作,持续推进村容村貌提升,保护和修复自然景观,村庄清洁行动实现全覆盖,塑造“塞上田园”美丽风光。

  (十)保护好农用地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1.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各县(市)区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倾斜。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履行土壤保护责任的监管。

  2.推进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各县(市)区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质量超标情况,对安全利用类集中的耕地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并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质量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管发展必管环保,管生产必管环保,管行业必管环保”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要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区、市、县三级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工作按进度安排有序推进。

  (二)加大资金扶持。加强项目资金整合,在不改变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重点投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秸秆综合利用、农用残膜回收、农药包装物和农村生活废弃物回收处置等项目建设。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拓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等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

  (三)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农科教结合,围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等关键环节,开展综合利用科技攻关,以科学施肥用药、农业投入品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生态友好型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为核心,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创新成果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充分利用微信、宣传册、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重点等内容,普及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培训讲座、科技下乡、现场观摩等方式,宣传推广减化肥减农药、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和经验做法,切实增强群众的责任意识和绿色发展意识,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五)强化市场监管。建立农业环境污染源头治理责任制,从源头上控制化肥、农药、地膜销售行为。强化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组织执法力量,加大农资商品抽检范围和频次,集中开展化肥质量监测,对抽检出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农资商品,一律下架封存,建立健全经营者进销货台帐核查制度,查清货源和流向,实现从源头到田头全程监管。

  (六)加强台账管理。各县(市)区要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月度工作台账,做好相关工作的台账管理和调度工作,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工作总结撰写,年底将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10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足我国“三农”工作实际和新时期发展需要,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质量和水质改善为核心,按照“抓重点、分区治、精细管”的基本思路,统筹谋划、协同联动,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优化政策、强化监督,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形成齐抓共管、持续推进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化肥农药减量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内容,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对土壤和水生态环境影响为目标,以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为重点,兼顾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流域,在干流和重要支流沿线、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湖库汇水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以下简称重点区域),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试点先行,夯实基础。根据种植和养殖产业分布、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在典型流域、海域、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试点示范,形成易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和管理措施,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

  分区治理,精细监管。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污染源特征、地理气候影响因素和环境保护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实施“一区一策”,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加强精细化监督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

  政策激励,多元共治。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注重激励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相结合,充分运用税收、补贴等经济手段,广泛调动农业产业链主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户等多元主体合作共治。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减量化稳步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试点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到20xx年,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监管制度全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进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根据农业污染源类型分布、地理气候条件、环境质量状况等,确定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治理区域。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按照土壤、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分区分类采取治理措施。在种植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优化生产布局,推进“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工程,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建立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打造产业化利用典型模式。持续推进农膜回收行动,以标准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强化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健全回收网络体系,试点农膜区域性绿色补偿制度,加快可降解农膜应用示范,着力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在养殖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基于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动种养循环,改善土壤地力。

  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按照全要素治理、菜单式遴选的原则,以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污染防治为重点,根据污染类型和主要成因,分区分类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总结试点示范成果和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由点及面,逐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效应。

  (二)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机制

  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制修订肥料管理等对农业面源污染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加强化肥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推动精准施肥、科学用药。以省为单位加强畜禽散养密集区污染治理,明确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要求和责任,鼓励对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肥料化利用有关要求后,进行还田利用。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防止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将废水、废液、固体废弃物直接排入农田。

  完善标准体系。适时评估并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监督监测相关标准。指导各地制定种植业污染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标准规范。以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健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体系,加强养殖场户环境监督管理。农田灌溉用水、水产养殖用水、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应执行相应标准,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优化经济政策。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用地政策,落实有机肥产品生产销售、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对开展畜禽粪肥运输、施用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按规定予以支持。优先将畜禽、水产养殖、秸秆农膜等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探索开展“点源-面源”排污交易试点。

  建立多元共治模式。在重点区域以省为单位,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明确监督指导和保障措施。发展农资绿色配售,推动农资经销商成为污染防治的.重要主体和信息传导枢纽,引导农户使用绿色高效的肥料农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化。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用,推广“政府+协会+农户”“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等模式,加强专业技术管理。推动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订购农资、实施品牌认证等标准化生产,形成“政府-市场-农户”多元共管共治体系。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

  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核算方法,在统计、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基础上,逐步摸清化肥农药使用变化情况。利用实地调研、台账抽查、智能终端采集等方式,对化肥农药投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密布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控点,重点在大中型灌区、有污水灌溉历史的典型灌区进行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长期监测,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开展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全链条监测,分析评估养分和有害物质转化规律。

  评估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污染源、入水体污染物浓度与流量监测、受纳水体水质和流量监测,构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一张网”。在重点区域,基于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结合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采用更新改造、共建共享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环境监测布点,加强暴雨、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开展农业污染物入水体负荷核算评估,确定监管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长期观测。在嘉陵江、汾河、太湖、巢湖、南四湖、洱海、白洋淀、丹江口库区、密云水库等重点水域先行先试,建设农业生态环境野外观测超级站,开展气象、水文、水质、土壤和地下水等野外长期观测和定量分析,结合遥感技术,掌握农业面源污染时空演变规律,逐步实现对农业面源污染环境质量影响的动态评估。加强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对农业生产要素及其动态变化进行系统观测、监测和记录,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平台。系统整合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等数据,实现从污染源头到生态环境的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全国农业源普查、生态环境统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信息、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等工作对接共享。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动态更新。发挥农业面源污染大数据在指导污染防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优化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中的作用。

  三、试点示范

  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影响为目标,在广西、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江苏、安徽、云南、江西、四川、山东、宁夏、河北、陕西、吉林、青海等省份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县),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一批以污染防治、调查监测、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试点示范工程。

  (一)形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在试点县中筛选以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为主的区域,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开展系统设计、分类治理,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扩大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养规模,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成因分析,科学测算化肥农药对面源污染的影响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研究农业面源污染敏感区域识别方法,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选取典型小流域及海水养殖集中分布的近岸海域,结合地面监测和卫星遥感技术,评估污染物入水体负荷和时空分布等。在四川都江堰、内蒙古河套、宁夏青铜峡等选择大中型灌区,开展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在养殖密集区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污染防控预警。

  (三)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研究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办法,明确评估范围、指标、内容、方式等。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为基础,补充摸底调查数据,确定绩效评估指标和基数。探索将环境质量改善状况作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密切协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并与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林业草原等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级对本地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市级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县乡镇承担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技推广体系队伍建设,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采用绿色生产方式。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落实县乡镇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执法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中央有关部门结合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地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确保完成治理目标。鼓励地方按规定加强相关渠道资金和项目统筹整合。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池塘养殖尾水利用处理等。

  (四)提升科技支撑。成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家组,开展长期跟踪和定期会商,为关键技术研究和重要政策咨询提供支撑,对试点示范地区强化技术帮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加快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技术为重点的联合攻关,集中力量研发农业面源污染估算模型和源解析技术方法,研发先进的自动监测、快速监测设备,推广成熟适用技术。

  (五)强化监督工作。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估范畴,明确年度任务与评估指标。实施信息公开,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

  (六)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11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XX年,XX市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以省定目标为准。各县市区目标待省定目标下达后,参考省定目标设置方法另行下达。全市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按省“十四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限制开发、销售和使用高硫、高灰分煤炭,开展商品煤的煤品煤质抽检,每年不少于两次。严控高耗煤行业准入,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成果,细化高污染燃料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要求。年用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应建立用煤台账,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重点用煤企业要有重污染天气应急优质煤储备。

  2、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利用,鼓励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构建多元化供气格局,加快“气化乡镇”进程,逐步提高天然气使用比例和实际供应量。加快高压管网建设,积极争取上游气量指标。加快推进“十竹”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建设。

  3、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力推产业转型升级。按期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对照标准实施“回头看”。巩固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成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落实《XX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完成年度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投资计划,确保东风装备产业园等8个项目按时完工,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城市空间布局的调整和功能提升。组织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示范企业创建。

  4、持续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施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计划。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提高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使用率,持续推进供热改革方式。严格审查“两高”项目准入。加大对各县市区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我市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支持装配式项目参与绿色建筑等各类创新奖项评选,在我市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

  6、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放监管。加强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废气达标排放监管,完善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控、视频监控,严查超标、超总量或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的企业。未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

  持续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治理项目建设。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完成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加强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散乱污”企业监管,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继续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回头看”。全市范围内严控新增燃煤锅炉。对煤改天然气、煤改生物质的锅炉建档登记,加强监管。继续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回头看”巡查。

  7、继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全面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坚持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消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理念,积极推进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持续开展工业涂装、化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政策支持,推动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以排污许可证的颁发为抓手,建立健全涉VOCs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相关技术规范及监督管理要求,规范企业内部环保管理,推进VOCs深度治理,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运维、现场检查专项行动。按照《XX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我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

  8、强化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夏季及时启动臭氧污染防治联动响应,重点区域强化洒水降温,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采取错峰减产。

  9、强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名录》,落实企业履行源头风险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开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按照《XX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完成时限任务,积极推进已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积极探索水泥等行业实施深度治理,落实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全年开展至少两轮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专项巡查。

  10、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和推动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转变。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加快十西高铁、林安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张湾区公铁联运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抢抓“互联网+”发展大趋势,推进货物运输组织模式创新,织密市县乡村四级物流配送节点网络,推进电商平台与农村物流整合,打造产销运一体化农村物流服务体系。

  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占比,逐步将城区柴油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公交车。常态化落实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任务,支持鼓励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

  实施重型车辆绕城运输,严控重型车辆进入中心城区。逐步提高铁路、航空货运比例,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快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和重点道路建设,改善城市道路微循环,最大限度减少车辆怠速污染排放。

  1、提升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能力。继续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和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开展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每月开展上路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冒黑烟车辆和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加大新车环保达标监管力度,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监督检查。强化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继续开展新车注册登记环节环保查验全覆盖。进一步优化机动车遥感监测点位,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功能。加快推进环保与公安交管部门信息联网,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及联动执法信息核查机制,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基本构建“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网络。

  2、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落实《XX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强化老旧柴油车、燃气车、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监管。建立全市柴油货车企业(≥20辆)清单,构建并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帐。开展建成区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在线监控试点工作。启动黑烟车抓拍网络建设试点,健全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I/M)闭环监管体系,推进超标机动车维修和报废,减少污染物排放。

  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规定。继续推进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和编码工作,将相关信息录入国家监管平台,纳入联网管理,对违反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内有关要求的予以严肃查处。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常态化监督抽测,开展基于电子芯片定位的非道机械信息化管理模式试点工作。

  4、推进老旧车淘汰。结合实际制定20XX老旧车淘汰计划,研究并组织实施中心城区老旧车禁限行措施。争取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支持,适时推动出台老旧车提前淘汰资金补贴政策。做好老旧车报废注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

  5、加强油品监督管理。制定油品抽检计划(含船舶用油),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取缔违规加油站点。

  (四)强化面源污染治理

  6、强化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按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8个100%要求,建立重点施工单位扬尘控制监管体系。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必须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提升智能监管水平,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国有储备用地临时利用必须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纳入行业和属地管理。建立工地扬尘专项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加强执法惩处力度,提升扬尘管理精细化水平。

  7、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制定全市道路环境卫生规划和行业规范,加大监管和考核力度。将主、次干道冲洗降尘作业列入考核重要内容,扩大道路机械化洗扫作业范围,增加道路喷雾降尘作业频次,确保路见本色、起风不起尘。力争20XX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城区主干道机扫冲洗率达到100%),县级及以上可实施机械化清扫道路清扫率达到80%以上。

  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实行全密闭,实现动态跟踪监管。严查渣土运输车辆和混凝土搅拌车辆的净车出入、密闭运输和沿路遗撒等问题。将渣土施工工地、运输公司等纳入城市管理信用“红黑名单”诚信体系,对严重违法受到处罚的进行联合惩戒。

  8、加强裸露山体治理。巩固裸露山体治理成果,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开发谁修复、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继续采取生态修复或临时覆盖等方式进行裸露山体治理。以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房屋开发、工业园、安置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裸露山体为重点,坚持联合督导,采用客土喷播和绿化种植等方式督导责任单位和产权单位进行绿化恢复,宜树则树,宜灌则灌,宜草则草,达到绿化全覆盖、四季常绿效果。

  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到20XX年,XX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4.8平方米、丹江口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其他县城不少于11.4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以上。

  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完成人工造林11.91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0.1%,森林蓄积量增长3%以上。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推进勘界定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省定指标以下,新建产业基地10万亩。

  9、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严把矿业权准入关。加快推进绿满矿山行动,新建矿山要达到市级绿色矿山标准。巩固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复绿成果。加强矿山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露天开采湿式抑尘技术和矿石加工封闭作业方式。

  10、严禁露天焚烧。健全县、乡镇、村、户四级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责任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按照《20XX年全省农作物秸秆年度禁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适时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执法检查,完善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监管。采取驻点执法、考核通报和严肃查处等方式,继续强化夏季5、6月份、秋季9至11月份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工作。完善秸秆收储体系,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落实地方相关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落叶等可燃物。

  1、加强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治理。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在夏秋季开展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对油烟问题反复出现整改不力的坚决予以处罚。到20XX年底,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公共机构食堂、3个灶头以上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完成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使用。将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纳入日常监管。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确保各项禁燃禁放政策落实落地。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理。推广免耕少耕种植、间作套种、轮作换茬、种植绿肥、生草覆盖、植物梗等生态种植模式,控制农业生产扬尘排放。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广生物发酵床、干清粪养殖等,减少粪便发酵时氨挥发排放。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扩大绿色、无公害等种植技术覆盖面。提高沼气使用率和综合效益。因地制宜设置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点,健全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理。

  3、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完成我市20xx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省级联审和验收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我市20xx年度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纳入国家、省碳控排交易企业按要求完成履约。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我市亨运驾校、张湾区方滩乡王家山村等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创建。根据国家气候适应性城市试点方案要求,做好郧阳区气候适应性城市建设试点国家验收工作。结合国家、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求,谋划编制我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规划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强相关市直部门协作,完成省政府对我市20xx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自评估工作。做好低碳日宣传工作。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对销售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单位及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

  (五)着力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加强大气环境管理

  4、积极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及早谋划我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完善生态环境、气象会商研判机制,增强预警预报能力,PM2.5与O3预报准确率进一步提升。将城市大气污染形势研判以及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会商范畴,提高预判准确率和实效性。持续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进一步完善轻、中度污染天气常态化应对响应机制。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分析,加强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进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完成绩效评级认定,推动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细化工地扬尘管控、道路洒水、企业错峰减产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积极探索开展多方式人工增雨作业。

  5、提升环境监控信息化水平,强化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涉气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监控信息化建设。将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建成使用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控系统。

  通过增加便携式VOCs监测装备、走航车、激光雷达等新型监测装备逐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测体系,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覆盖,提高大气污染监测监管能力。做好“十四五”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优化调整工作。新建的空气自动监测站按照要求和省站实现数据直连。

  6、开展臭氧污染应对研究。完善我市大气污染监测网络,加强工业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分析臭氧及其前体物传输规律,确定重点污染源。积极跟踪分析臭氧污染形势,探索我市及其周边城市夏季臭氧防控应急联动机制。

  7、全面加强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的巡查督办。完善全市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提升污染天气联合应对水平。运用信息化和科技化手段加强动态调度,按照应急预案和减排清单落实限排和管控措施。

  持续深化大气第三方巡查工作机制,坚持每日现场巡查,突出大气重点任务巡查、空气质量数据异常和持续高值时段的区域巡查、难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巡查,确保巡查效果。

  完善城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考核机制,对城区19个乡镇(街道)实施空气质量月度考核。修改完善《XX市城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加大对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等重点问题的扣分力度,落实奖优罚劣考核机制。

  强化工地扬尘管控约谈和挂牌督办机制,保持对工地扬尘管控的高压态势,紧盯问题反复出现的重点工地,坚持每季度约谈和挂牌一批问题突出工地,坚决采取处罚、停工和“红黑名单”信用联合惩戒等强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8、加大科技和资金支持力度。强化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做好20XX年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储备及中央项目储备库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突出绩效导向,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按要求组织开展中央专项资金和生态补偿资金绩效评价,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效益,对年度生态补偿资金、人工增雨服务、秸秆综合利用、老旧车淘汰、第三方考核、扬尘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给予资金保障,提高相关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

  9、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引导。每月公布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县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幅度相对最差和相对最好的县市区名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公开第三方核查、移动源现场检查、专项督查等发现的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督促涉气排放企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开展《XX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贯工作,确保落实落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于20XX年6月底前报市大气办备案。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分析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分析阶段性、突发性环境质量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落实大气治理任务。

  (二)强化执法督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执法检查,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各地各部门执法督查重点。开展常态化环境监管监察和专项督查,形成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治污责任落实。

  (三)强化信息调度和响应。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动态调度工作,定期收集分析进展情况,实行清单化管理。继续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日常值守和响应机制,针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标数据突变的站点,及时查找原因做好应对。继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统筹和调度。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程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和各部门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季度、年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第三方考核体系,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继续实行中心城区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排名和中心城区重点工地扬尘月考核排名,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实施预警,综合运用约谈、驻点督办和环评限批等措施;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的地区和部门,将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12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转发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储油库、加油站、汽油运输等三项强制性排放标准,《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的通知》。

  二、工作内容

  完成辖区内民营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的治理工作,建立油气治理管理台帐。严格储油库和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实行信息公开。

  三、工作职责和要求

  污染防治科:负责辖区内民营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的治理、验收工作,建立油气治理管理台帐,做好油气回收治理环保验收合格通知书的年度续延工作,按文件工作要求,做好我区民营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情况的调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

  环境影响评价科:把好新、改、扩建储油库和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准入关和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汽车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强制性排放标准的规定。

  宣教法规科:公开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相关要求,公布油气污染治理工作信息。

  环境监察队:负责辖区内油气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并纳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定期检查和抽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排放行为,督促企业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并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市局备案,同时抄送污染防治科。

  四、保障措施

  1、各部门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2、本项工作纳入局对各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3、督查科对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13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决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抓实抓细各项措施任务,加强扬尘污染管控,规范餐饮油烟治理,杜绝垃圾焚烧现象,确保柯桥区完成20xx年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扬尘污染管控攻坚行动

  1、强化道路扬尘管控。秋冬季期间加大道路保洁力度,重要区域范围保持主要道路高压冲洗不少于1次/日、晴天洒水不少于10次/日、人行道冲洗不少于1次/周、每晚增加不少于1次机扫作业的作业频次;该区域次要道路、其他区域主要道路晴天洒水不少于6次/日,其他区域次要道路洒水不少于4次/日,高压冲洗不少于1次/日。特殊天气时根据专家团队调度实时调整作业频次及作业方式。(责任单位:环卫管理中心)

  2、加强渣土车辆管理。渣土(泥浆)运输车辆做到净车出场、覆盖密闭,严禁带泥运行、抛洒滴漏、超速超载。渣土(泥浆)消纳场所要配备冲洗设备,周边道路的冲洒保洁到位,裸露泥土覆盖抑尘到位。加快水路运输设施的建设投运,加大水路运输运量,坚决取缔非法消纳场所。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的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运输,每月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直属三中队,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3、助推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配合区建设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到出入口硬化、冲洗设施齐全,确保工程车辆净车出场率达到100%,散装货物运输车辆覆盖率达到100%。对于区蓝天办、区建设局移交的施工工地场内扬尘案件,及时予以依法查处。(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二)提升行业管养维护水平

  4、推进柴油动力移动源分类管理。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管理办法》,加大重型柴油车绿色化改造力度。12月底前,柯桥、柯岩街道范围的道路保洁、垃圾中转车辆应全部达到绿色柴油移动源标准。(责任单位:环卫管理中心)

  5、加强市政设施运维。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开展市政设施运行维护现场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管控,桥梁修复、道路沥青修复、人行道修复等做到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

  6、深化园林养护管理。加强园林养护现场及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扬尘管控,严厉查处占绿毁绿行为,推进城区绿地提档升级,及时开展绿化补种,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同时,严格按照《柯桥城区绿地养护作业质量要求及考核标准》督促城区11家养护作业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园林管理中心)

  (三)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7、加强餐饮油烟管控。进一步鼓励各镇(街道)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由执法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人员对空气质量严控区(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餐饮店每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其他区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清查是否装有净化设施、净化设施是否每月至少清洗维护1次、是否建立清洗台账,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不及时清洗、维护等行为,督促经营单位限期完成整治。发现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和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8、严控露天焚烧行为。开展秋冬季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依托“柯桥区露天禁烧精密智控”平台,打通联动执法新通道,构建极速预警、迅速派单、快速处置、定速反馈的闭环全流程,实现露天禁烧扑灭和执法双闭环。同时,配合属地镇街加强禁止垃圾(秸秆)焚烧宣传,引导群众筑牢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对垃圾(秸秆)焚烧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增强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禁烧的强大舆论氛围。(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9、严管室外烧烤行为。开展主要道路两侧齐门经营专项整治,解决一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问题,坚决取缔移动式露天烧烤和临街型露天烧烤。同时,宣传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对禁止区域内继续使用蜂窝煤的'餐饮经营户依据《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肃处罚。(牵头单位:创建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四)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攻坚行动

  10、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深化各单位联合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污染加重时做到提前部署应对,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污染天气发生期间,组织开展污染应对工作,加强执法检查和污染防控,减少排放。(牵头单位:指挥中心;配合单位:环卫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园林管理中心、属地镇街中队等)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治气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局打赢蓝天保卫攻坚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查考核;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牵头抓总,做好协同推进;各配合单位要各司其职,服从统一安排,主动承担相应责任。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凝心聚力,重拳出击,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二)从严执法,监管有力。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提高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切实传导压力,推动施工单位、餐饮业主等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露天焚烧、烧烤等要开展常态化的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强有力的执法震慑。

  (三)强化督察,严肃问责。对标对表蓝天保卫攻坚战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以铁的纪律和过硬的措施坚决完成大气治理任务,局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责任科室(单位)、中队的工作台账及问题整改点位进行现场督查。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慢、整改落实滞后的责任科室(单位)、中队及个人,将依照《柯桥区党员干部作风和效能问责实施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14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发展战略,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有效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把我县建成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

  (二)目标任务

  到20xx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205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指标

  (一)土地安全利用指标。到20xx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率达到95%。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

  (二)农业污染控制指标。到20xx年底,全县粮油、蔬菜、水果主产区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一张图”管理

  1.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制定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20xx年底前,在现有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数据基础上,以全县主要产粮基地和蔬菜生产基地为重点,查明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情况,根据调查成果更新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变化趋势;20xx年底前,以龙江重工业园、板溪轻工业园、小坝全民创业园和麻旺渝东南物流园为重点,查明全县工业用地环境污染状况。坚持10年开展1次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制度,加强对调查数据资料的整合分类、综合分析,形成“一次调查、长期使用”的良性机制,编制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分布图,实施“一张图”管理,为准确研判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卫生计生委,各乡镇、街道)

  2.持续开展污染场地风险排查。每年对重庆万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重庆凯怡贵金属有限公司、中节能(重庆)天域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1次潜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及时更新污染地块数据。(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3.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土壤监测能力建设,以粮油基地、蔬菜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工矿企业及工业园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20xx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市控监测点位设置,根据需要增加监测项目和频次;20xx年底前,实现县域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委;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县国土房管局、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4.推动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编制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实现资源共享,并逐步向社会公众开放。充分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和污染防治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教委、县科委、县城乡建委、县农委、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县供销联社,县卫生计生委,各乡镇、街道)

  (二)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1.强化土壤空间布局管控。合理确定土壤环境功能定位,确保土地利用方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鼓励工业企业聚集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严格执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产业禁投清单,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单位周边区域发展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焦化、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电镀等重污染企业。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弃资源再生利用、畜禽养殖等设施和场所;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周边土壤环境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积极开展土壤修复工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农委、县市政园林局、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县经济信息委、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城乡建委,各乡镇、街道)

  2.开展土壤污染风险分析评价。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价结果,结合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等数据,开展土壤污染风险源识别,明确耕地、工矿企业用地等主要用地类型土壤污染问题和主要环境风险,为制定针对性、差异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对策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农委;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

  3.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坚持科学有序开发未利用地原则,对拟成片大规模开发为农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对不符合用地标准的,不予审批;加强汞矿、锌矿等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的未利用地土壤环境监测,责成有关企业对土壤污染问题实施风险管控,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已闭坑的汞矿、锌矿等资源开采区域,划定管控区,未经治理前不得转为农用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15

  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根据《天水市麦积区20xx—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市、区20xx年大气污染“冬防”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扎实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生活面源管控等大气污染终点工作,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统筹兼顾、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切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全民共治、公众监督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提升麦积区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因新冠疫情影响,“冬防”工作从20xx年11月26日开始,至20xx年4月1日结束。“冬防”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牢固树立建设生态文明理念,以推进渣土车辆密闭化运输、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二次扬尘污染行为治理为重点,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积极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环境保护监管与执法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改善全区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防”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全局20xx—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股,张文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防”整治工作的督促、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渣土车管控。各辖区中队加大路段巡查频次,重点对羲皇大道、310国道东部水源地段、兴陇路、成纪大道东路等路段渣土车不采取密闭措施、不规范使用密闭盖板、沿路抛撒、带泥上路行驶等不文明运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加强渣土车夜间运行的巡查和监管,切实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分别在羲皇大道二一九地质队、成纪大道天秀桥、渭河2#大桥(华龙)、羲皇大道石咀加油站等处设立固定执法检查点,联合公安、交通、交警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其他路段及站点根据辖区管理实际灵活设置。进入城区运输的所有渣土车辆,全部加装盖板,建立运行台账,实现挂牌标号管理;未加装盖板的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运输散体物料的工程车辆,车容明显不洁的、不采取覆盖措施的,或虽采取措施但覆盖不严造成遗撒污染路面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为强化源头管理,从即日起,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在建工地逐一进行检查,查看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是否到位,并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对未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对巡查发现、部门交办、媒体曝光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案件,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依法按上限从重处罚,确保扬尘污染问题有效整改。同时,对即将新开工的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全面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要求,并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

  (三)露天烧烤取缔。按照“以人为本、疏导为主、疏堵结合”方针,持续对城区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内的露天烧烤摊点进行全面清理取缔,并对有固定门店的烧烤经营户,要求烧烤炉具等设备一律进店经营,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对不执行规定或违规露天烧烤的经营户,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确保主城区无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四)“四烧”行为查处。各单位加大对“四烧”(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固体废弃物)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规焚烧行为。对垃圾焚烧现象较为严重的区域,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蹲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消除措施,对焚烧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有效制止随意焚烧行为。

  (五)“燃煤散烧”管控。按照日常治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仿古街市场、北山路市场、陇昌路夜市、林水路市场等市场内的各类餐饮摊点、门店的燃煤小火炉进行取缔。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街道、镇对沿街的各类餐饮摊点、门店燃煤小火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经营户使用清洁能源。

  (六)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监管。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排查整治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对工地洗车台、出口道路、驶出车辆等进行严格检查,从源头上杜绝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加大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配合区公安分局,对城区及城郊重点区域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季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定任务、定时限、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层层分解细化任务,定期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提出解决措施,确保冬防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对工作任务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要精心组织,合理部署,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性强的工作人员,集中时间,限期突破,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督导检查。冬防期间,执法股要制定全局日常督导检查值班表,各分管领导、科级领导干部要采取常态化督导检查方式,坚持每天带班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冬防工作。督查股要不定期对各相关中队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到岗到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发布督查通报,跟踪回访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16

  为了改善XXX市空气质量,切实做好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XXX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XXX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背景依据

  《中共XXX市委关于制定X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大治气力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工业废气、车船尾气、餐饮排气、扬尘灰气、燃煤烟气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治理,推进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近年来,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秋冬季攻坚虽取得积极成效,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高发、频发,既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直接影响“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完成。

  基于以上背景,依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XX〕104号),起草了《XXX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1、20XX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开始起草《XXX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2、20XX年11月,向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3、20XX年11月18日,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工作目标

  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得超过9天。按照确保全市目标完成、浓度高的多降、浓度低的少降的.原则,制定了各辖区秋冬季空气质量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存量项目对标国内领先水平实施节能改造,在建项目不符合能效标准的停工整改。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满分作文网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二是落实重点行业减排要求,20XX年12月底前,压减水泥产能10万吨以上,退出耐材产能55万吨,按时完成粗钢产量压减任务。

  三是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严控散煤复烧;20XX年度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950万吨以内。

  四是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全面开展锅炉、炉窑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处罚。

  五是扎实推进VOCs治理,完成194家企业低VOCs含量涂料或油墨源头替代工作;完成240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工作;完成179家企业高效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工作。

  六是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20XX年12月底前,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达到100%;新能源网约车达到12000台,累计占比达到36%;市区新增能源环卫清扫车150辆,累计占比达到60%;新能源渣土车总数达到1000台,新能源水泥罐车总数达到1000台,新能源物流车总数达到30000辆。

  七是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20XX年12月底前,全市煤炭行业清洁运输(铁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或国六货车)比例达到70%,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

  八是强化秸秆禁烧管控,20XX年12月底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5%以上,小麦秸秆还田率达到96.3%以上,玉米秸秆还田率达到92。7%以上。

  九是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各区县(市)降尘量不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

  十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差异化减排,严禁“一刀切”。

  方案改变以往只有定性或大尺度定量目标任务的方式,按照清单制、台账式的方式,把具体任务一一落实到各牵头单位、各开发区和各区县(市),进一步明确了措施和完成时限。

  五、保障措施

  通过七个方面保障目标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监督帮扶,三是严格奖惩考核,四是加大财政支持,五是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六是确保调度质量,七是做好宣传引导。

  六、征求意见情况

  11月4日,方案书面征求了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2条,采纳8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13条,未采纳的主要原因是与国家、省、市要求不一致。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17

  一、总体要求

  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的原则,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综合防治,控制和削减农业排污总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面改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实现我镇农业生产污染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资源化目标,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开展农药化肥、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粪便和污水、农村生活垃圾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减少农药使用量。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测报网络,加强对农业有害生物,特别是重大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大力推广绿色控害技术,在有效地控制病虫害危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农药用量,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人民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农药安全减量工作,全面开展高度、高残留和低劣药械的替代工作,严禁在蔬菜、瓜类、果品等作物上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棚室蔬菜病虫防治,控制农药的使用量和次数,严格按照农药的安全间隔期进行施药,控制农药在产品中的最终残留量。

  (二)全面开展秸秆焚烧监管行动,提高秸秆利用率。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户发展沼气池建设,多渠道、多途径促进农村能源建设,推动全镇新能源持续发展。

  (三)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动农业污染总量减排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科学合理规划畜禽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适合养殖区布局界限,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清理工作;推进标准化畜牧养殖基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畜禽养殖操作规范,提高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严格落实“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措施,加快畜禽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畜禽粪污采用生物发酵加工有机肥、沼气和沼渣利用、粪便堆积发酵、发酵床饲养、分辨养蚯蚓等方式进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比例达到50%以上,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

  (四)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实现全镇环卫一体化。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结合“五治”和“河长制”工作,在我镇辖区内组织开展全方位、大规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清除辖区内长年积存的垃圾。重点对辖区内乡村道路、河道两侧、农户房前屋后和院坝、场镇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解决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重点加大对辖区内水源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除水源地周边积存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杜绝生活垃圾污染饮用水源现象发生,配备完善的农村环卫设施和农村保洁队伍。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乡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村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升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督促落实。成立吉祥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各环节和工作任务进度进行调度、督查、考核,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律、政策、技术问题进行指导。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镇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承担连带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各村负责制定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节点,提出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考核,严格追责。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并适时进行阶段性检查,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LED显示屏和召开院坝会,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对不按要求实施面源污染治理和非法排污、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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