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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20 10:07:18 羡仪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精选21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精选21篇)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的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立足防范引导,加强专项整治,有效控制一般校园安全事故,切实预防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面实现平安校园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学校领导成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二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做好记录,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领导小组成员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园、教室必查安全、必看安全,排查与督查相结合。做到校园内安全设施零隐患。

  3、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4、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隐患报告督查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管理零隐患。

  5、加强学校保卫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强化保卫人员和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能时时关注学校的.安全情况。做到安全人员零隐患。

  6、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做到突发事件处置流程零隐患。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工作措施

  1、建立领导小组,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2、确定每月第一、三周周一为学校安全工作例会日与安全隐患排查日,并及时登记检查情况。

  3、安全为先,凡是与安全有关的事情学校在最快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并充分保证资金落实。

  4、加强学习,提高安全处置能力。

  5、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6、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制度,人人做个安全工作的有心人。

  2、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

  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4、强调教育学生发生意外事件、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任何一位最方便的老师,不要自己参与或排除安全事件和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了建立车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

  1、车间负责组织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炉司炉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负责,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均要向上级报告。

  3、车间安全员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落实等。

  二、事故隐患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本车间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本部门无能力解决,需要公司出面组织解决的隐患。

  三、组织机构

  组长:主任、主管

  成员:安全员、技术员、班长、司炉工

  四、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组、岗位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隐患的报告

  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班组或车间,由车间报公司,并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五、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1、班长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本班组对隐患进行核实确认后,汇报给相关职能部门和整改部门,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车间书面提交安调科和技术科,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班组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档案建立

  车间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及时将隐患汇报给调度和检修部门,并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等地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从根本上消除我镇辖区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青岛市、平度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力抓好彻底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逐项清零、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采取果断措施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聚力抓好标本兼治,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强化镇村房屋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二、清查范围及重点

  明村镇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分镇建成区和农村自建房两部分同步进行。百日行动要做到对全镇经营性自建房全覆盖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点:

  (一)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农家乐、教育培训、学校、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二)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危险房屋:

  1、擅自加层、加高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

  2、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因装饰装修而变动、损坏或拆除承重结构、加装电梯等)的;

  3、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楼屋面增加荷载等)的;

  4、三层及以上且无正式审批、无专业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的;

  5、超过设计年限或使用年限超过三十年的;

  6、结构形式明显混乱、传力体系不明确的。

  三、责任分工

  各管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既有房屋建筑以及在建房屋工程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建立整治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并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完成。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实施隐患整改;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特别是酒店、饭店、学校、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应立即采取清人、停用、封房等安全防范措施。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局所、经济发展中心、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应急办、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公安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宣传办、财政所等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立足职能,做好本行业领域内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清查、整治查处工作。对存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且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实施整改。

  经济发展中心:负责做好工业厂房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负责商贸服务业场所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

  自然资源局所:负责房屋建筑违法占地,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负责违反规划许可(含未按规划许可建设)、是否改建扩建、擅自变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清查;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镇房屋建筑未取得施工许可、无资质单位设计施工、无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方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的清查、整治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市场监管所:负责存在违法建设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违规取得商事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未依法取得商事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但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方面(特别是用作酒店、饭店、学校、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清查、整治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综合执法中队:负责房屋建筑违法占地、违反规划许可(含未按规划许可建设)、是否改建扩建、擅自变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整治查处;负责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清查、整治工作,负责协助提供有关审批材料。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九小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处罚;依据职责负责未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续但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方面(特别是用作酒店、饭店、学校、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清查、整治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做好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

  特色小镇办公室:负责做好文旅场所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卫生院:负责做好医疗卫生机构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财政所:负责做好直管公房的清查整治工作;负责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统筹保障清查工作经费,负责将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中学、小学、幼儿园:负责做好学习教育机构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做好房屋安全管理。

  四、工作安排

  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自20xx年5月2日起至20xx年8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

  (一)经营性自建房排查(20xx年5月底前)。各管区指导督促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对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排查台账。

  各管区及相关责任部门对照整治重点,逐街逐栋逐户梳理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各类隐患问题,建立问题隐患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各管区于5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初判工作。

  (二)依法整治(20xx年8月底前)。各管区、村庄及相关部门落实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的产权人或使用人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根据问题隐患整治台账,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跟踪落实整改,形成整治问题完成台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违工作,成立由镇长付强任组长、副镇长代升涛为副组长,各管区主任、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经济发展中心、社会事务办、特色小镇办公室、卫计办、综合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自然资源局所、中学、小学、幼儿园等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明村镇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副镇长代升涛同志任指挥长,张增辉为副指挥,各责任单位安排一名专班人员为成员,办公室在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各责任单位专班人员,负责工作信息收集、日常沟通协调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工作来抓。全镇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逐级压实责任,管区充分调动行政村、经济合作社迅速动员部署和组织推进。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管区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动员部署,落实资金保障,配齐配强人员,明确责任,确保全面排查到位,问题隐患整治到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分头推进,组织落实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压实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经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签字核实,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档”。同时,镇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评估,建立隐患房屋台账。

  对于隐患房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初判和复核评估中发现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列为急需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对拒不委托或15日内仍未委托鉴定的,责成停业;对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

  (三)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问责。镇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相关单位适时对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四)统筹推进实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省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有效衔接,确保实现全覆盖。积极发挥城建档案、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数据信息作用,鼓励借助百度、高德地图等地理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清查工作效率。广泛动员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物业服务等专业力量参与,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

  (五)严格信息报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实施上报信息通报制度。各管区及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在按时间节点完成排查台账和整治问题台账。所有报送的材料,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镇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研判情势,适时开展督导,对工作推进落后懈怠消极的,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并抄报镇委、镇政府。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安全、有序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学校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排查,做到无遗漏,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排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整改小组

  组长:

  成员:

  总务处负责对校园硬件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德育处负责对学生的行为安全隐患进行教育、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实时演练,提高可行性。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1、学校所有建筑物安全。

  2、校园消防和疏散通道。

  3、墙面瓷砖、树木、防雷电设施。

  4、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

  5、学校电路安全。

  6、学生行为和携带的.物品安全。

  7、学生课间活动安全。

  8、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五、工作要求

  1、提高全体师生的认识。

  2、强化大排查、大整治的措施。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

  4、加强信息的反馈工作。

  5、总结经验,找出差距。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一、检查责任

  市城管局负责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本单位受托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城管局和消防部门报告。

  二、检查治理重点

  1.物业小区(大厦)建筑、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存在非法搭建现象。

  2.物业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物业小区(大厦)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等管理制度。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6.物业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9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受托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细致排查梳理存在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自觉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市城管局。

  3.排查整治阶段(7月20日至9月18日)。市城管局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可以现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具备条件的,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检查档案。物业主管部门在检查的.同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记录表》,并及时报消防部门。

  4.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至10月15日)。市城管局会同本地消防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物业小区(大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查漏补缺,确保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做到“四清”,即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不留盲区、不漏隐患。

  2.强化责任,严肃问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检查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明确目标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分管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督促和指导,做到组织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其责任。

  3.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深入检查整治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证物业区域消防安全。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物业管理行业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杜绝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立市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董朝旺担任。

  (二)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察组,督察组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督察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工作,督察组分四个小组:

  第一组负责新城区、武川县物业管理隐患排查督察工作;

  第二组负责回民区、金川开发区、土左旗物业管理隐患排查督察工作;

  第三组负责玉泉区、托县、清水河县物业管理隐患排查督察工作;

  第四组负责赛罕区、如意开发区、和林县物业管理隐患排查督察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重点

  (一)房屋共用部位安全情况。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房屋屋面、外墙是否存在渗漏、楼体外墙墙面是否有脱落危险、公共护栏(围)是否破损严重,玻璃幕墙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坠落风险等情况;

  (二)公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特别是电梯、消防等公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开展定期维护保养;专业岗位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持有专业岗位证书;是否有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记录等;

  (三)履行安全防范责任情况。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是否存在禁止性行为,特别是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权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使用用途、违法搭建建筑物、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炸等危险物品和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完善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四)安全宣传情况。加强房屋使用安全宣传引导情况,是否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提示,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是否及时告诫提醒业主加强房屋安全自我检查防范意识。针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劝阻、制止,无效的是否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等。

  四、专项整治工作时间

  20xx年6月19日-20xx年7月10日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旗县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建设管理局要按照属地监管职责,全面落实物业行业监管责任,要加大对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本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全覆盖排查督查,对排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问题清单,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

  (二)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立安全生产责任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严格执行负责人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服务项目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物业项目的消防、安防、电梯、监控等安全设施的运行、使用情况,确保公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全面排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共用部位及住宅小区内各类因私搭乱建造成的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对每一项隐患问题都要实行跟踪问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确保所有的隐患彻底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各旗县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建设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立即开展排查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对物业管理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对安全生产工作快部署、快安排、快发动、快开展,做到隐患排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物业企业要实行排查销号制度,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能立即整改的`要第一时间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对不属于本企业责任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应急值守。各旗县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建设管理局、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不断增强物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防范能力。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特别是巡查、24小时值班、应急值守等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熟知值班操作规程和有关应急预案,确保遇有情况及时处置、上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四)规范信息报送,保障信息准确。各旗县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建设管理局要做好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每日中午12:00前报送当日隐患排查情况信息表至市住建局(北垣东街兴华综合楼2号楼4楼403)。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做好整改落实记录,逐一销号。6月26日前报送本地事故隐患排查开展情况。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对安全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安全问题。就20xx年“10.06”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我镇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同时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和危险化学用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等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在建工程项目和危化品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对各种营运车辆的管理、水上船只的管理、在建项目的设施、设备管理、危化品标语标识注意事项的管理和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打击水陆交通违法、违规操作,在建项目的安全疏漏和危化品的违法、违规使用等情况。建立规范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在年初已经对辖区内所有面包车、轿车、货车、摩托车和水上船只进行了清理,在建项目的安全建设情况和危化品使用情况等,分类别建立详细的台帐。同时认真排查辖区水陆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在建项目工程安全建设情况和危化品使用情况等安全隐患,并排查辖区内其他安全状况,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二)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为20xx年10月7日至10月10日。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入户宣传覆盖率达90%以上,并对车主、沿江边船主,在建工程责任人和危化品管理员进行宣传、教育,就“10.06”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举例进行针对性宣传,资料要有文本样式交镇安办留存。特别是涉及高速公路的.界牌村和三潭村,在高速公路还未通车的情况下对广大群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警示。交警二中队、派出所、建环中心、安办和学校要抓住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沿江边船主、在建工程责任人、危化品管理员及周边农村居民六个重点群体,深化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专项整治阶段:时间为20xx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整治阶段联合派出所、交警二中队、交管站、建环中心等部门加强水陆交通、在建工程、危化品的检查、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处,形成高压态势,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日起。对全镇农村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及时推广、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和派出所、交警二中队、建环中心、交管站等相关部门建立农村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安全管理工作,使农村地区安全问题要有明显改善。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交通隐患整治工作领导组。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辖区农村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主要成员单位和各村的职责:

  1、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力军的作用,切实承担起本辖区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乡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逐步拓展农村道路管控履职面,逐步减少失管漏管的地段,坚决杜绝因履职不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2、交警二中队:要加大管控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深入村、社对面包车、摩托车、货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限超载、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积极倡导驾驶人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切实规范驾驶人的职业道德,提高驾驶人的法制意识。对面包车、摩托车、货车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非法营运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使乘车人员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严格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建环中心:负责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情况,是否使用伪劣材料建设(有必要进行抽检)、是否违章搭建、是否按安全施工要求进行作业。

  4、镇安办、交管站: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责任部门、责任人开展水陆交通安全管理、在建项目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必须要有警示标识、标语)和烟花爆竹、危险品、压力机械容器管理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力度,确保预防重大事故落实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

  5、各校(园):做好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小手拉大手”活动。既:通过学生、幼儿对家长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达到安全教育目的。

  6、党政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对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进行报道,警示、警醒社会。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安全管理防控网,指导、帮助和监督检查各村、社区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快农村建设,在对农村安全状况的排查整治时,要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方式,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状况,要增设明显的标志、标语和安全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一律取缔。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及安全隐患的情况。

  一是由镇安办牵头,派出所、交警二中队等单位配合,开展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按规定检验等违法车辆的清理和整顿工作。

  二是由镇安办牵头,建环中心等单位配合,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施工工具、防高坠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材料是否伪劣等等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违规施工及出现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由镇安办牵头,涉及危化品的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有危化品的企业和销售烟花爆竹的个人,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证和专售许可证,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调查处理、生产奖惩等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四是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既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系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推诿、不拖沓,抓紧研究,及时办理。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外的工作,要积极配合,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加强联合执法,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将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营房等配套设施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入使用并给予资金保障。

  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四)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新设立运输企业准入管理,依法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部门要围绕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严把客运驾驶员资格关和严格客运车辆管理监督的职责,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作为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退出和日常监管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并纳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信誉体系建设。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持续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考评。

  (六)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禁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车运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并按有关规定足额配备驾驶人。

  (七)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落实运输企业车辆动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监管规定,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三、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八)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等内容,加强相关职业院校学生的大客车驾驶技能训练与实践,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严格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

  (九)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宏观调控,严格执行驾驶人培训机构规划论证、许可听证制度,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积极推广规范化教学。

  (十)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对公安交管部门抄告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以及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督促企业解除聘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应吊销驾驶人从业资格。

  四、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十一)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和实施,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取代栏板式货车,大中型客车和公共汽车的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内部装饰材料阻燃性能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途经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座椅全部配置安全带,鼓励其他客运车辆座椅配置安全带。

  (十二)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机动车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管,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和资质认证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依法从严处理。

  (十三)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的宣贯实施,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监管。相关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日常监管和通行秩序管理。

  (十四)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制度,完善校车行驶路线安全保障设施,按标准设立校车停靠站点。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十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设计要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公路工程施工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擅自变更设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强化工程竣(交)工验收。新、改建工程竣(交)工验收时,按照属地化原则,应有当地交通、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

  (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大对危桥、高危边坡等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大力实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应同期设计、建设超限检测站,当地政府可在乡级、村级公路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加强校车途经路线安全监管,及时整治安全隐患。

  (十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市、县两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环保部门要会同农业等部门加强秸秆禁烧监督管理。

  六、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十八)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统筹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不断拓展和延伸农村客运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农村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十九)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县区政府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乡镇政府责任。加大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二十)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和管理。

  (二十一)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加速推进高速公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二十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市、县(区)两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

  八、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三)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二十四)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内容,保证师资、教材、课时三落实。

  (二十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推动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

  九、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二十六)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事故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至5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十七)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热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事故结案后,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9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整改和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强意识、保安全。从20xx年1月10日到20xx年4月20日

  三、活动组织结构: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

  四、活动内容

  1、采取公司自查、坚持每日一隐患排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责任人进行整改。每周五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效果。每月25日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效果。积极配合运管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于上级相关部门。

  2、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领会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重点领域隐患的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会议要求,规范操作规程,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时刻牢记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每天安全从零开始的理念。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做好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车辆投保情况、罐体检测和例行保养制度的落实。

  5、扩大安全排查覆盖面,不留死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切实落实责任、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突出“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强意识、保安全”的.活动主题。更加严格的进行排查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认真查找可能发生的事故。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检查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检查的重点地区和范围。

  2、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彻底排除隐患和问题,做到排除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加大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司乘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通过扎实开展活动,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标本兼治,既要解决活动中排查的各类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又要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有新的提高。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精神,巩固深化本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促进首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把隐患当事故处理,着力构建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依法集中整治一批重大隐患,取缔一批非法场所,拆除一批违章建筑,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到20xx年,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和单位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全市较大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三、治理内容和分工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北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行业覆盖、重点行业突破”的原则,依据职责,结合实际,明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主要包括:

  (一)重点消防领域。

  1.城乡结合部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巩固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成果,围绕城乡结合部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回头看”和新一轮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治理“三合一”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距离严重不足、消防器材设施缺失或无法正常使用、违规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到20xx年,全市城乡结合部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挂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老旧小区、核心区大屋脊筒子楼。围绕老旧小区、核心区大屋脊筒子楼及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高层建筑,重点排查治理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房屋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行为。到20xx年,全市老旧小区、核心区大屋脊筒子楼以及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挂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交通领域。围绕铁路、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公路、桥梁等,重点排查治理高速铁路和干线铁路沿线人员密集区段,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控制保护区,道路和交通设施、危旧桥梁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仓储物流基地、集贸批发市场、棚户区、危爆品场所及堆物堆料行为等衍生的安全隐患。到20xx年,挂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铁路和轨道交通保护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全面控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施工领域。围绕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铁路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特别是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场馆等重点工程,全面排查治理深基坑边坡、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结合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重点排查治理无规划许可违法建设行为衍生的安全隐患问题。到20xx年,有效治理建设施工领域和违法建设挂账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市南水北调办、市重大项目办、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质监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城市运行。围绕燃气、电力、热力、供水、排水等城市运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排查治理30年以上老旧管线、断头雨水管线、燃气设施设备和市政消火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到20xx年,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摸清全市地下管线基本情况,完善地下管线保护机制,严防发生外力施工破坏管线事故,防止管线占压隐患出现反弹。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危险化学品。认真落实《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xx〕28号),围绕燕山石化生产区域、大兴安定精细化工基地、房山东流水化工园区等地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重点使用单位和运输单位,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到20xx年,完成挂账安全隐患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点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实验室、医疗机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卫生计生委等,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工业企业。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重点排查治理涉爆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白酒制造、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到20xx年,有效治理挂账重大安全隐患,工业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矿山。围绕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矿山企业,重点排查治理井下帮顶浮石、支护不牢固、违规动火作业和尾矿库坝体不稳定等安全隐患。到20xx年,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3座,实现6座尾矿库、6座排土场销库。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北京煤监局、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政府。

  (八)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围绕核心区游客较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医疗机构、餐饮服务单位、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和大型游乐设施,重点排查治理设备设施运行、大客流控制、燃气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到20xx年,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实现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全面到位,高风险项目有效监管,旅游景区大客流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因设施设备缺损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文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九)特种设备。围绕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电梯、“三无”电梯(无物业管理、无维护保养、无维修资金)、使用15年及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排查建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到20xx年,完成建档电梯整改,电梯运行安全可靠性显著增强。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地下空间。围绕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重点排查治理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未按规定备案或改变备案用途使用,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批准用途使用,擅自改变主体结构、平面布局或拆除设备设施等行为及由此造成的安全隐患。到20xx年,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行为,消除地下空间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民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工作安排

  按照安委会统筹协调、属地政府全面负责、行业部门分类推动、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的原则,采取“动态排查挂账、全程监督治理、严格验收销账”的模式,全面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一)前期准备。各市级行业部门根据本行动方案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结合职责分工制定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本行动方案并结合市级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量化指标任务,并于20xx年8月底前和20xx年、20xx年每年3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和报备工作。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动员部署,确保城市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建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企业和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并依法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实施方案和监督检查计划,依据职责分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实时收集、动态更新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信息。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建立和管理本地区安全隐患台账,并将行业部门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安全隐患一并纳入。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地区台账,形成全市安全隐患总台账。

  (三)销账核查。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治理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准确掌握隐患整改情况,综合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督促指导企业和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主体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验收资料。乡镇(街道)要对挂账安全隐患组织整改责任主体、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有关行业部门等单位进行复查,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对达到整改要求的挂账隐患进行销账。各地区、各市级行业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销账隐患按一定比例进行核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四)总结评估。每年12月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安全隐患治理效果进行再核查。要全面梳理总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负责统筹协调城市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直接管,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和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并加强与中央在京单位和驻京部队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制度,做到安全隐患治理“一本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完善考核机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评价办法,并将挂账隐患治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政府绩效考核。

  (三)强化政策保障。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制定完善村民宅基地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城乡结合部村民宅基地使用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要分别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推动解决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涉及的城市运行保障从业人员居住、困难群众帮扶、企业退出及有关人员就业等问题。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挂账隐患治理的资金保障力度。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加强政策解读,教育引导企业和单位增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宣传隐患治理成效和先进典型,并对隐患问题累积、整改不力、出现反弹的责任主体以及严重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要建立舆情动态评估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动员全社会参与城市安全隐患治理。

  (五)构建长效机制。研究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绘制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电子地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发生。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积分制等有效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向纵深发展。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11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老旧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房屋使用安全信息化管理开展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城区老旧危楼、建筑物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保证房屋住用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权属负责、把握标准、全面排查”的工作原则,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新、老、旧、危楼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房屋安全、完损、以及采取的有效措施解除状况和总量分布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房屋信息化管理安全档案,初步实现基础信息数据化管理和房屋使用安全的动态化管理,建立台账提供依据,并为全市房屋安全监管平台系统提供数据信息。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工作,成立全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主任由王雪冰担任。

  三、工作职责

  1、住建局负责协调市房管局各项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核定各办事处上报数据;进行房屋鉴定相关专业技术指导。

  2、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负责管辖范围内所有在排查范围内的房屋排查工作;定岗定人开展排查工作,并对上报数据真实性负责;权限范围内协调处理住户、物业管理机构涉及此次综合整治工作问题。

  四、排查范围

  辖区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住宅(商品住宅、直管公房、单位自管公房)、办公(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写字楼)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文化娱乐体育会展场馆、交通场站等),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违法违章建筑物等。

  五、排查方法

  1、住建局建立沟通机制,协助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负责工作对接、协调和报送等任务;指导排查工作中存在的房屋专业技术问题,协调市房管局,确保排查工作按时有序展开。

  2、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以接受软件操作培训人员为主要人员,以社区、物业服务公司人员未辅助人员,立即开展对辖区内明确排查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摸底排查,留存影像资料,如实记录上传房屋安全监管平台系统。要求填报内容准确全面,不得漏填误报。软件录入数据要绝对精确无误。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12日前)

  1、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确定具体工作负责人和社区、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排查人员,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排查工作。

  2、住建局确定具体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建立联络机制,确保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能及时反馈并得到解决。

  (二)排查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5日)

  1、排查工作以幢为单位,排查人员深入现场逐幢排查,定位房屋数据,填写房屋基础信息数据和影响拍照后,上传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同时留存《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统计表》(附表1)电子版和纸质版。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经排查人员初步判断隐患程度,及时告知住建局进行重点检查,并做好记录。

  2、排查结果须经保合少、各街道办网上复核。复核通过的排查结果报住建局审核,并根据住建局反馈的审核结果建立房屋使用安全档案。

  3、住建局对上报排查结果进行网上审核。对上报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对待,派专业技术人员核查确认,并将审核结果反馈上报单位。住建局负责整理汇总本地区排查结果,签署审核意见后,填报《旗县区(市)房屋及建筑物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附表2、3)

  (三)隐患整改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5日)

  1、危险隐患的'整改要与排查工作同步进行。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随时向住建局报告。住建局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逐一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住建局要加强跟踪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危排险,整改到位。不能立即实施治理的危险房屋,或排险解危有困难的,要制定排险解危计划,限期完成整改工作。镇、办事处同时要安排专人重点监控房屋,发现危险征兆要安排群众疏散躲险,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治理工作。

  3、隐患整改情况随时上报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局)。

  (四)总结上报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0日)。

  住建局要对本地区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建立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档案,建全和完善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等管理制度。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按损害程度分类建立危险房屋管理台账。

  七、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我区老旧建筑物安全管理形式的严峻性,从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几起房屋垮塌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深刻领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内涵,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整治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合作,明确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排查内容逐项检查,要求标准统一,内容全面,数据准确,保证排查工作质量,确保排查范围覆盖全部、不留死角。要按照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排查成果和整治情况上报工作。

  (三)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必须要采取果断措施,对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危险房屋未解除危险的,一律不得使用和居住,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对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大排查工作人力支持,确保危旧房屋隐患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对需要进行拆除、改建或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及时向区政府汇报,优先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12

  根据六枝特区20xx年2月27日、新窑镇2月28日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会议及《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六府办发[20xx]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消除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行动。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文件精神为依据,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园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园内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幼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幼儿园全体教职工

  四、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园内及周边环境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对园舍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教室、办公室、厕所、围墙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水电气、运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以及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

  3.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附近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

  4.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园内的卫生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情况,保育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5.对幼儿园内日常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园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6.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构是否健全。

  7.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机构、人员、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防护设施、门卫人员年龄、身体情况等。

  8.对高危人群进行排查。重点是幼儿家长中心理或身体上有缺陷的人,如离异父母中有神智不清的、扬言要报复单位的人员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要做到全面排查、定期排查、边排查边治理。同时根据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单位治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对于幼儿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员。对于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以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设施,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园长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相应组织,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责任体系。努力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切实落实措施,及时整改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师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幼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13

  为全力歼灭和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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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步骤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排查隐患、制定清单(3月12日至4月1日)

  (一)深入部署,广泛发动。

  (二)全面摸排,制定清单。各村、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国土所等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属地管理和工作职责,结合近年来辖区的安全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整治时间,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三)滚动摸排,即排即整。各村、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国土所等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控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临时出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立即组织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化解风险(4月1日至6月15日)

  (一)及时整治,消除隐患。对第一阶段摸排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整治,达到消除隐患。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治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应急防范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二)序时整治,封堵漏洞。根据安全隐患整治的程序要求,对已摸排出来的安全隐患倒排整治时间表,并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严防固守(6月16日至10月31日)

  (一)检查验收,落实整改。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属地原则,

  针对整治完成的隐患,镇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对整治工作不够到位的要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并通过“回头看”的方法,随时进行抽检。

  (二)加强调研,检视指导。镇政府将根据各村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等进行跟踪督促,通过调研、检视指导,切实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总结提炼、建章立制(11月1日至12月15日)

  (一)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镇政府和各村及镇直各有关部门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二)创新管理,优化机制。镇政府将根据各村及各有关部门在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取得成效突出、管理创新、优化机制等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向各地推广。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深入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和路段督促指导

  1.分析研判、确定重点。全面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通过认真摸排和梳理确定事故总量大的村,以及国省道、农村道路、高速公路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根据20xx年各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xx年平均数同比升降情况,确定溪东村为事故重点村。

  2.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溪东村要把握辖区内事故特点、规律,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排查清理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及道路风险隐患,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二)集中深入重点运输企业检查指导帮扶交管,派出所、村建、应急等部门要通过深入辖区运输企业,支援、指导、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和安全复工复产。

  1.重点企业。“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

  2.重点隐患。严查“黑客运企业”,及时抽查、检视企业防控疫情、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和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清零等,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确定隐患重点企业,并向镇政府报备。

  3.指导帮扶。交管,派出所、村建、应急等部门应将隐患重点企业作为专项工作重点检查指导帮扶对象,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清单,指导督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严防企业“带病”生产。

  (三)集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

  1.重点车辆。突出围绕严防“病车”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交管,派出所、村建、应急等部门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建立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加大催检力度,加快淘汰报废“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查“黑客车”。

  2.重点驾驶人。突出围绕严防“病人”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派出所、交管等部门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摸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等情况,落实禁驾人员公布、记分临界短信提示等措施,及时推送告知提示,并建立重点驾驶人隐患清单,推动实施整改。

  (四)集中排查治理道路风险隐患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滚动排查整治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马路集市、团雾雨雪冰冻和事故多发等路段的安全隐患。

  1.重点推进为民办实事道路隐患整治项目。20xx年全镇已列入省、市、县、镇为民办实事项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路段2处,镇交管站、派出所要迅速组织部署实施,落细落实各环节隐患治理措施,全面消除道路风险隐患;镇政府应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督促作用,统筹指导各部门推进隐患整治工作;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等单位要各自负责好本领域道路隐患整治项目工作,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加强对隐患完成整治路段的日常维护,确保在8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2.扎实推进临近池塘、水渠道路隐患的整治。对溪北已经排查列入整治的农村地区临近池塘、水渠隐患道路1处,要在8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对尚未完成的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加快完成“五有工程”建设。认真抓好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的建设,确保年底前建设完成率达70%以上。对已整治和建设的路段、路口要逐段逐点建立隐患清单,并督促做好有关路段安全防护及警示提醒。

  4.推进“四好”公路建设,提升道路安全设施保障。交管站要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集中排查通行客车公路、旅游景区周边及新硬化路面的安全隐患,推动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加装中央隔离设施。

  5.强化公路桥隧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以普通公路、高速公路长隧道、特长隧道、交通流量大和通行“两客一危”车辆较多的隧道、发生过伤亡事故的隧道为重点,进一步排查整改安全设施不全以及影响隧道设施使用、安全运营的`关键问题。加强桥梁日常管养和定期检测,大力推进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五)集中优势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门应积极开展客运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高速公路“滴洒漏”等专项整治,组织法定节假日、周末以及大型活动期间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醉驾、“三超一疲劳”、农村货车违法载人、农村校车、面包车严重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学校、派出所开展校车和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督促学校、校车企业加强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严查“黑校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派出所、交管站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加强渣土车动态监管,严查渣土车超速、超载、闯禁行等违法行为。交管站、派出所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进联合治超,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派出所、农机站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坚决遏制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派出所部门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

  (六)集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力度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运用“农交安手机APP”;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及农村客运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镇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道安领导小组要主动协调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学校、应急等部门,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道安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适时联合开展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和道路交通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提升风险隐患应对能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要约谈涉事地区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镇效能办视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并通报。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村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14

  为做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管控力度,全力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我镇决定自20xx年11月28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协助县有关部门在元善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协助严查农村地区客运班车、面包车违法超员和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消减农村务农务工时期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专项治理期间,实现全镇农村地区公路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数量同比上升50%以上,死亡人数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下降至少50%。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以农村客运班车、面包车、私家车、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为重点车辆。

  (二)重点违法: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农村地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路段:农村地区通往果园茶园、养殖场、田地、厂区工地的主要道路,进出镇村交通运输主要路段。

  (四)重点时间:农村交通运输“一早一晚”重点时段;周末及节假日农村地区休闲游、自驾游集中时段;协助县有关部门每月10日、20日、30日统一行动。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研判分析。

  要认真分析辖区内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分析本地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茶、果蔬)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路段,确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点农村地区路段,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协助县有关部门开展对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协助交通运输、公路、公安部门持续开展督办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推动各村、企业加大对长大下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整改力度,推动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五明确、五落实”。协助县有关部门积极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确保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落实到位。协助县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提升‘四好农村路’质量安全水平”工作,继续大力推进“平安村口”建设,确保年内建设率达到100%。

  (三)全面加强路面管控。

  整治行动期间,协助道路交通运输、公安、公路部门开展联合执勤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管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行为。特别是针对本地特色农产品产销旺季交通运输繁忙的时段、路段,以及周末、重大节假日农村地区休闲游、自驾游集中的时段、路段,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查排查频次和密度,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和引导,及时消除路面动态事故隐患。

  (四)集中开展统一行动。

  每月“逢十”为全镇协助县有关部门统一行动日。行动日期间,协助道路交通运输、公安、公路部门深入农村地区道路加强执勤执法,严格检查重点车辆,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交通等违法行为要比平日增长15%以上。

  (五)全面加强部门协作。

  要充分发挥属地职责作用,对农村客运班车超员违法的,一律通报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协调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倒查追究企业责任。对客运班车涉及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协助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查清相关企业、主管部门、个人责任,推动督办整改,促进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加快完善“平安村口”“一灯一带”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要发挥农村劝导站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重点村领导带头上路劝导,组织劝导员加大劝导力度,严防超员面包车、违法载人货车、超员载人摩托车出村上路。协助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农村客运班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六)全面加强宣传曝光。

  要强化对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抖”平台等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治理措施,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协助县有关部门定期深入运营农村班车的.客运企业开展以超员违法和系安全带为教育主题的交通安全宣讲活动。通过手机短信平台针对性地向农村地区驾驶人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短信,重点提示务工农忙出行、雨雾天气出行、清晨傍晚出行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农村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运用本地近期发生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典型案例和事故案例图文、视频等资料,加大警示曝光力度,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深入种植养殖厂、厂区工地、乡村学校开展专题宣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

  临近年终岁末,农村地区务农、务工人员集中出行增多,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风险加大。要把农村公路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实现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部署,落实专项治理措施。协助县有关部门统筹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国省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的执勤安排,多点发力,各有侧重,互相促进,形成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合力。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采取战果通报、调度督办等形式大力推进整治工作,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二)规范执勤执法。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行为管理,对农村地区群众执法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群众有不理解甚至对抗情绪的,应采取克制和耐心说服的执法策略。要加强农村地区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安全防护工作,科学设置执勤点位,配备使用安全防护装备,摆放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严防发生执勤伤亡事件。

  (三)加强督导检查。

  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工作标准,加强督促检查指导,通过定期通报、暗访检查、视频巡查、督办排名等方式,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单位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每月上路检查,跟车暗访,及时发现有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15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文件精神,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切实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状况,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稳定,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校长):xx

  副组长(副校长):xx

  成员(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和工会人员):xx班主任

  各班任课教师协助班主任进行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

  四、排查治理重点

  1、校舍安全:要逐间检查,对学校厕所、实验室、微机室等重点场所给予高度重视,查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交通安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逐一登记,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车辆管理,严禁“三无”车辆运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现象和酒后驾驶,确保学生出入安全。开车入校教师严控车速,文明驾驶。学校执勤教师做好学校门口人车分流工作。

  3、食品卫生安全:学校配餐做好留样管控,就餐环境整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常饮用水卫生状况,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4、设施设备安全:对学校的电路、电器、实验药品陈放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整改。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实验室等重要场所的安全情况。

  5、防火安全:检查学校是否对师生集中进行了防火安全教育,校内教学设施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学校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防盗安全:学校的电脑房、实验室、图书室、财务室、储藏室以及教师办公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门卫值班制度是否落实。

  7、周边环境安全:要协助公安机关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重点检查有无社会闲杂人员在学校附近敲诈勒索伤害学生,有无违反规定在学校附近设置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现象。

  8、学生心理安全:学校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否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有心理疾病和问题家庭的学生是否建档造册、跟踪监管。

  9、上下楼梯安全:学校是否开展宣传上下楼梯教育活动,上下楼梯是否有醒目的提示标示牌。

  10、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各类传染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五、主要工作安排

  1、4月14日学习文件,宣传发动。根据要求,联系实际,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2、对照方案,开展自查。坚持“谁检查、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并及时上报,落实专人,加强监控。

  3、对接交警、派出所做好群防群治。

  4、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5、形成安全排查台账。

  6、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对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逐条进行登记,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2、创新工作方法,充分依靠群众,重视监督。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整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监督的力度。

  3、突出治理重点,着眼发展大局,构建长效机制。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1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公司工业生产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定20xx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39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5号)。

  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目的和目标

  1、目的:预防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2、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总体目标

  有效杜绝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加强脚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施工消防、建筑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突出工程重点环节和部位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到达事故起数和“违章”同比“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四、安全隐患排查范围

  公司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工业生产各部门。

  五、安全隐患排查重点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贯彻状况重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xx】158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及《建筑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xx)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状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状况,重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审核、实施、安全告知、挂牌公示、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和消防等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状况。

  3、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管,现场人员到岗到位,施工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排查登记建档,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人员监控整改状况。

  六、安全隐患排查资料

  1、在建工程项目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井、辅道开挖等关键工序节点,加强对安全风险的分部工程监管。

  2、预防坍塌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规定落实状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现场实施监督状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跟踪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控制重大危险源状况。

  3、预防高处坠落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落实状况。“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安全防护状况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监控,提高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水平。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落实状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检测验收和使用职责。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注册登记准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5、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落实职责人整改,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6、施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

  一是现场是否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状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状况,是否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现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消防通道设置状况,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动火作业是否贴合相应操作规程、规定要求,并采取相应监护措施,开展隐患排查。

  七、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一把手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履责,建立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扎实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17

  为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xx]64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晋市政办发电[20xx]17号)和泽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泽州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泽政办函[20xx]2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裏汾“8·29”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用2-3年时间,彻底消除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时间安排

  立即对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镇城乡房屋基本信息数据台帐。

  (一)重点排查(20xx年10月-12月)

  各村辖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完成对两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对用作经营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农家类、饭店、餐馆、超市、会议室、戏台,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以上重点房屋排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健全本村房屋建设相关数据台帐。

  (二)重点整治、全面排查(20xx年10月-20xx年6月)

  一是在20xx年全面完成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査基础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二是全面完成重点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镇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房屋档案台帐。

  (三)全面整治(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基本完成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房屋数据台帐,实现全镇城乡房屋规范化管理。

  三、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统筹全镇各方力量,各村要组织专人按照全覆盖、网格化排査和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农村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实施路径

  农村分两条路径排查:村庄按照城乡结合部、镇区和集镇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径排查;村庄内房屋按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城镇房屋按照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改扩建活动多发区域、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及老旧房屋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逐类逐房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档案。

  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房屋信息档案。

  (二)实施精准整治。

  各村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干部会同各村、社区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

  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

  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

  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患整治,由县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由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组织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镇人民政府统筹领导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片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工作保障和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办,全面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各村要按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本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合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和村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二)明确部门职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房屋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积极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沟通,负责指导城乡住房和直管公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镇应急管理中心负责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房屋安全排查整治;镇自然资源办公室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房屋选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行为的审批和排查整治,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分工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消防部门负责指导房屋消防安全管理;镇宣传、统战、机关事务管理、发改(粮食)、教育(科技)、工信(商务)、公安派出所、民政、司法、财政、交通、水务、林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能源等对主管领域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1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长效管护”的要求,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规章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排查范围

  全镇各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一)农村自建房。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出租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以及自建的非住宅类建筑物。

  (二)非自建房。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指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场排查时要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分为自建房、非自建房,具体见附件2、附件3),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手机APP系统。排查建档要同时进行,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20xx年6月30日)。区分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其他农村房屋两类,交叉推进,全面覆盖摸底排查。

  1、重点排查(即日起—20xx年12月31日)。各村要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

  2、全面排查(即日起—20xx年6月30日)。各村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对其他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为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初判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确保初判情况符合实际。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方案制定。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责任分工。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4、台账建立。镇、村两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1、制定整治计划。各村要结合实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实施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2、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体系,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

  3、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进一步健全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充分发挥其对乡村建设工程的监管作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做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管理制度保障,逐步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加大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各村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科学安排、落实经费,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人员。要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村支书作用,组织各村做好入户信息采集人员培训等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细致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乡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复查工作。中心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

  (三)加强综合保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村庄包村干部和信息采集人员进行培训。司法所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导调度。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村庄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村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19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府办函〔 xxxx〕10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xx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 xx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 xxxx年至 xxxx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加强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判和上报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或鉴定、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压茬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摸底调查。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类型分别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同时,坚持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质量安全联合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村建环卫中心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初步不能判断是否为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对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洪水和周边环境安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安全评估或鉴定。

  (三)分类集中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要根据整治重点和房屋评估鉴定情况,建立分级整治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综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积极对接使用省住建厅“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重点排查阶段( xx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利用农村房屋开设农家乐、民宿、饭店、茶楼、商铺、仓储作坊等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农房重点排查任务。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阶段( xx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确保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 xx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分类分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委会议,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马鞍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同志任组长,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由党委副书记王正俊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文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日常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镇政府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农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自规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宅基地审批办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市监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人社所负责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镇水保站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镇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计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其他相关镇属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由镇纪委办牵头,组建工作督导专班,分行业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镇人民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20

  一、目的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及时发现与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资料、原则、形式和要求;适用于公司对各部门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三、定义

  1、安全检查:指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行记录。

  2、安全隐患:是指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隐患治理:指为纠正和改善不安全因素,消除危害而开展的各项工作,使之贴合安全要求。

  四、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

  五、工作程序

  1、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并按照本公司制度管理程序进行审批,以正式文件发布实施;

  2、公司质安部应当建立对分包、分租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3、各部门负责日常检查与周检查,质安部负责综合检查、节日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

  4、应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公司应对各级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等级。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1)企业应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采取有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评估方法,确定事故隐患等级;

  2)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台帐应反映隐患发现的时间、资料、存在的部位、等级、整改时限、职责人等相关资料。

  六、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策划

  在组织隐患排查前需要进行认真策划,由组织隐患排查的负责人确定具体排查工作方案;对特定的隐患排查,要有具体的要求和目的。

  2、制定排查范围

  每次隐患排查,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目的,限定具体的'排查范围。

  3、提出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中应明确排查要求,包括受检单位的态度、排查人员的职责心、排查程序等方面。

  4、明确排查资料

  1)对被检查区域内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记录和档案。

  3)对现场的环境、设施、工艺、指标、显示、标识、作业等观察和记录,必要时采用仪器测量。

  5、对信息和数据进行分析。经过分析,作出确定,找出主要问题,即物、人、环境、管理几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时能够经过仪器进行检验。

  七、排查范围与方法

  1、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1)隐患排查要包括所有人员(包括各种外部人员)、所有活动(常规和十分规的)、所有场所(公司内部场所以及外部租赁场所等)、所有设施(建筑物、设备及工器具等),同时还要研究三种时态(过去、此刻和将来)和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

  2)专项或专业检查能够针对特定的对象,但要对特定对象界定范围所涉及到的所有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等全面排查;

  3)在一特定时间段内,公司组织的各种检查必须要覆盖所有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等。

  2、应采用定期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1)定期综合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职责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2)专业检查主要是对特种设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避雷设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设施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机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3)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

  4)节假日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异常对节日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景等进行重点检查。

  5)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生产工艺、设备、电气、安全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

  3、检查形式

  1)联合检查:

  由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各级人员进行的安全检查;

  2)日常检查:

  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

  3)季节性检查:

  针对季节性易发事故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性检查:

  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检查;

  5)自检:

  班前班后进行的自我安全检查;

  6)互检:

  员工之间进行的安全检查;

  7)交接检查:

  交接班进行的安全检查。

  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用三定的方法(定专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4、隐患检查要求

  1)相关部门应当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其特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使用、有效的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2)公司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检查或抽查,部门与班组至少每年组织二次综合检查或抽查;

  3)春季安全检查要重点关注防雷、防静电和防解冻跑漏;夏季安全大检查要重点关注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台风和防洪防汛;秋季安全大检查要重点关注防风和防冻保温;冬季安全检查要重点关注防火、防爆、防滑、防冻防凝和防煤气中毒;

  4)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异常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

  八、隐患治理

  1、各部门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资料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质安部在隐患治理前明确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中的损失。

  1)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整改,能够不需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2)有些隐患难以做到立即整改的,但也属于一般隐患,则应采取下达书面整改指令或问题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限期整改。书面整改指令或问题整改通知单中需要明确列出如隐患情景的排查发现时间和地点、隐患情景的详细描述、隐患发生原因的分析、隐患整改职责的认定、隐患整改负责人、隐患整改的方法和要求、隐患整改完毕的时间要求等。限期整改需要全过程监督管理,除对整改结果进行“闭环”确认外,也要在整改工作实施期间进行监督,以发现和解决可能临时出现的问题,防止拖延;

  3)重大事故隐患,需要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治理的目标、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各部门或公司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治理措施的基本要求:

  a、能消除和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

  b、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c、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供给自救和互救条件。

  2、应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景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1)公司能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隐患整改情景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2)对隐患整改情景进行验证时要注意隐患治理过程中是否带来或产生新的隐患;

  3)属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评估。

  九、对隐患治理的验证和效果评估

  1、人员构成:公司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衡量隐患是否得到治理的标准

  1)能消除和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2)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

  3)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4)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5)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供给自救和互救条件。

  3、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情景进行评估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评估。

  十、统计分析报告

  1、季报

  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季报表资料包括:上季度事故隐患排查开展情景、上季度发现的事故隐患数量、一般事故隐患和较大事故隐患的排除情景、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景、现存重大隐患情景、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报表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5日报送,由公司总经理签字。

  2、年报

  公司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一次全面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年1月31日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报表由公司总经理签字。

  排查治理汇总情景表资料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职责制落实情景、本年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总体情景(包括开展次数、参加人员等)、年度累计排查事故隐患数量、排除治理情景及整改资金投入情景、尚未治理完毕的重大事故隐患情景、未治理完毕的原因、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公司除依照前面规定报送外书面统计分析表外,还要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隐患情景。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资料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十一、预测预警

  1、公司对可能造成事故发生的隐患、风险、险肇事件等进行分析、辨识,发现事故发生的原因、规律,建立生产事故预警模型,定量化表示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和发展趋势。

  2、数据来源与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数据来源于隐患排查、在线监测等工作;

  3、根据安全生产预警指标,筛选、分析有效数据,并进行定量化标识,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模型,用数值或图形表示,完成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建立。

  4、公司每月至少根据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现状和趋势,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篇21

  以充分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为根本,为消除本区城镇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海市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沪房规范【20xx】3号)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本区排查情况,制定20xx年青浦区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本区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城镇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在20xx年本区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成果的基础上,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城镇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同时,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严重损坏房和疑似危房开展以解危为主的.重点整治。

  三、工作推进要求

  1、评估鉴定阶段(20xx年1月-20xx年2月)

  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严重损坏房和疑似危房,由区房管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依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xx)、《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以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并明确建议整治措施。

  2、制定整治方案阶段(20xx年3月-20xx年5月)

  相关责任人要根据评估鉴定结论,编制隐患处置“一房一方案”,明确隐患处置的具体方式和处置时限,并报所在街镇备案。如有需要,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在完成整治前,应采取相应的临时避险措施。

  3、开展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8月)

  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沪府令39号)等规定,应充分体现街镇属地监管责任,区相关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业主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对确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并落实整治资金。

  4、整治销项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

  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严重损坏房和疑似危房开展以解危为主的重点整治,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未取得相关证照非法经营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各街镇要建立完善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全面登记存在安全隐患的城镇房屋,明确采取的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有关内容,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销项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房管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及各街镇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在区房管局,由房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部署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计划编制、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加强汛期、疫情防控期间城镇房屋建设和隐患整治工作质量安全监管的指导,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同时,街镇要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小组,落实街镇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和整治工作督促指导责任。

  (二)强化工作责任

  区房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依托“一网统管”和城市综合管理网格化平台,搭建城镇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健全城镇房屋档案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街镇应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要结合网格化管理密切掌握房屋受灾风险和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解决,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隐患衍生为重大险情。街镇应于每月25日前,将重点整治进展情况报送区房管局。

  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城镇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

  (三)强化工作联动

  各街镇要在开展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时,应统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整治工作。各街镇发现城镇房屋安全重大险情、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应及时上报区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处置措施。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为确保本区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在实施安全隐患整治时,组织好整治方案的编制及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安全和项目资金到位。

  (五)强化宣传引导

  要发挥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城镇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城镇房屋建设、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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