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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通用16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重点落实源头性排查、基础行防范、常态化整治工作措施,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监督、保障体系,积极预防、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整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坚决消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客运、旅游和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来规范、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准则,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2、县运管所要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并对全县所有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1000公里以上班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通过调整发班时间、整合运营线路、推行中短途接驳运输等措施,有效限制凌晨2时至5时通行客车,切实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对长途客运班线,要督促企业建立中途休息站点,落实驾驶员到站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3、各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4、县汽车站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5、县运管所要围绕“三关一监督”的安全工作职责,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作
为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结果与企业的行政许可、线路招投标和质量信誉考核挂钩,对未落实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暂停其参与班线招投标、新增运力审批。
6、县运管所及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资质,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危货运输驾驶员的检查,凡未取得合法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一律停止其从业活动。对公安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违法信息,要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处理。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要进行离岗培训,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员岗位。要通过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营运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车辆监控,实现车辆动态安全监管
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GPS卫星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确保GPS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要运用GPS卫星定位监控手段加强对所属客运、危货和出租车辆以及驾驶员的日常监督,对车辆出站、超速、中途停车等状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要充分发挥车辆监控平台和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的监控作用,坚决防止车辆超员,对各类违法违规信息和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至少保存3年。
(三)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排查整治
县运管所要在“安全生产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营运驾驶员、客运车辆、汽车客运站、货运站场等相关企业、人员、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
1、要协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危货企业和出租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2、要督促运输企业立即对长途客车、旅游客运、危货运输和出租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切实增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重点检查车辆发动机、燃油、电路系统和安全门、安全锤和灭火器,严防车辆因漏油、漏电和机械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确保车载灭火器材齐全、有效、完好,确保应配安全锤的车辆配备齐全,确保安全出口符合标准。特别要保证客车车门上方应急开门系统的完好,应急出口通畅,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2
为切实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我镇决定在辖区内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次行动的工作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行为:车辆超速、超载、非法客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四)严格交通执法。在辖区内各交通要道路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查处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超限运输行为;二是严惩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长安车、摩托车非法客运行为。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严处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证,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手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交通安全执法,对落实工作措施得力,不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事故多发的相关人员一律严格追责。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3
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迅速有效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督察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3.7”泉州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和“3.8”福安交通事故教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摸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及时消除管理漏洞,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使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明显消除、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道路通行秩序得到全面改善,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深入部署,广泛发动,各部门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把风险隐患查清,把责任压实。特别是重点加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事故多发段、团雾多发和农村临近、池塘、水渠路段,及通往寺庙道观、小水电站、陵园、公墓、旅游景区(包括尚未完成开发的景区、景点)等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二)加强集中整治。以消除隐患、整治为主线,高密度、大范围开展交通隐患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三)及时查缺补漏。采取“回头看”等形式,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开展检视指导,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交通秩序是否有效改善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四)巩固提升成效。以总结提炼、建章立制为主线,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树长期作战思想,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隐患治理。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放在心上,全面排查辖区道路的安全隐患,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分步骤多渠道推进综合整治;督促相关单位、业主采取并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限制通行等方式加强通行安全管理,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二)深化设施建设。清理整治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及农村“马路市场”,重点排查未按规定设置中间隔离设施、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道路交通标志缺失、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基础台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对策,对新建、改扩建等施工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对正在封闭施工的道路,要督促建设单位设置明显的交通禁行标志,防止社会车辆进入
(三)深化源头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强出车前检查,确保车辆安全、人员合格、证件齐全,加强对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重点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深化秩序管控。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强道路交通执法,严查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让行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严查面包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正三轮摩托车和三轮电动车无证驾驶、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营运客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路检路查,及时发现、查处交通违法。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频繁路段以及隧道、长下坡、厂区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扎实开展各项统行动,严査酒醉驾、超速、超载、超员、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
(五)深化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大力推广运用“农交安手机APP”;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文明交通驾驶”、“拒绝酒醉驾”、“不占应急道”等主题活动,着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良好格局,最大限度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4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xx〕93号)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八)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九)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一)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十二)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四)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开展经验交流。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地交流借鉴。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5
一、加强领导,落实乡镇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的管理主体。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管得住,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机构,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队伍
(一)机构设置。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乡镇政府设立交通管理小组,市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市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同时,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点。
(二)工作职能。交通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范围内调解处理未伤人轻微交通事故;
2、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责令整改;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逃逸查缉、善后调解处理等工作;
4、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标志、标线;
5、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有现实危险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紧急处置;对其他隐患,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及时整治;
6、落实辖区内交通安全劝导点,组织开展对辖区机动车、电动车的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劝导等工作;
7、按照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8、组织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形成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安监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严格查处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宣传部门: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计划,整合、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严格农村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督促乡镇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督促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查,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管理;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客运的查处;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农机部门: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乡镇交通安全员的交管业务培训;根据辖内道路交通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乡镇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把遵守交通法规纳入村民自治内容。
乡镇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抓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配合协同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日常巡查管控;做好3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善后处理工作。
监察、财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及广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四、完善制度,保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乡镇政府每月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也要及时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交通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劝导人员的工作水平。乡镇交通管理小组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检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政府要及时掌握交通管理小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交通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实施不间断的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交通管理小组每月要对辖区内的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向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在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提醒标志。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核实,加以整治。
(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居委会要积极拓展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和影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六)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人民群众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向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小组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一经查实,应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通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专人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方式,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0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吉交发[20xx]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八)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联组制度。各乡镇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村(社)居委会要成立驾驶人交通安全小组,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办实施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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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保障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出行、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荆州市公安交管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7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安委发〔20xx〕1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局安委办组织制定了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强化和落实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彻底摸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实现全面起底,精准画像,准确定位,落实监管主体,全面评估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切实提升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道路运输单位无相应资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使用检测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等问题。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操作规程、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现场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有效运行。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是否全面辨识评估管控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深入排查治理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省厅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情况,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工作情况。对涉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起底式排查、督查检查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对今年以来上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情况等。
四、工作分工
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由局运输科负责统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推进落实。
(一)部门责任
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负安全生产专职责任,要依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建立涉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台账,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二)企业责任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要对自查自报、隐患整改工作负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8日至8月19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建立监管台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台账,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讲清开展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二)企业自查与属地摸排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
1.企业自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照行业排查整治内容按时完成自查工作,建立企业自查台账。企业自查台账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企业自查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对企业自查报送情况真实性进行甄别核实,汇总后报送厅安委会办公室备查。
2.逐级摸排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企业上报台账和属地政府摸排出的企业台账进行汇总,形成本地区行业企业排查台账,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市局。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配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督查检查组,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查验工作质量,并随时纠正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抽查比例由各市根据本地区企业数量和监管人员力量确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汇总抽查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局。
(四)整改提升阶段(10月11日至12月25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仔细梳理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全面彻底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按照“一企一策”进行分类处置,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精准治理和整体提升。
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原则,对企业自查和属地政府摸底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保证整改期间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排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要形成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其他兄弟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协同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有力震慑。要落实首查负责制,按照“四个一律”严肃处理,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并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当前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市局将适时开展现场督查督导,并对推进不力的通过通报讲评约谈等方式进行强力推动。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佛山顺顺德工程“3.9”火灾事故及惠东县华业铸造厂“2.18”电弧炉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xx〕1号)、《惠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和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现结合惠阳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集中治理活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企业责任,有效排查治理危险品储存、作业、运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品化学品运输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惠阳区交通运输局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全应急股、政策法规股、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规划工程股、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站场事务中心、运输事务中心、航空轨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负责人。
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对管辖危险品运输企业组织开展全面安全检查。
三、整治时间
从20xx年3月至20xx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3月)。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对任务措施进行细化,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进度、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集中治理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集中治理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总结验收(20xx年1月)。各股室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集中治理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工作,要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要明确职责分工,列明任务,找准问题、狠抓整治。对本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重大风险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底数清、手上有招、应对有方;要强化监管、增强效能。按照“六个不放”要求下沉一线,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力戒“宽、松、软”,对隐患整改不力和流于形式、走过场现象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安全防范“五个一”。请各责任股室严格按照检查和整治的内容要求,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落实安全防范“五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个“1+N”工作方案、开展一次学习培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成立一个工作专班),聚焦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高质量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各责任股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要对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列明工作任务清单、隐患清单、措施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工作落实实行“台账式记录”,细实并举扎实开展工作。要敢于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抓排查,不留死角、不挂空挡,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该停的坚决关停、该关的坚决关闭,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要一盯到底,对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批评;对“检查不认真、查不出关键问题,安全检查不精准、不严格、不规范”,要严肃处理,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责问责,绝不姑息。通过专项整治让企业认识到不顾员工生命安全违法非法行为后果严重,认识到不安全不仅害人而且害己。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上报。各责任股室要广泛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宣传活动,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各责任股室4月10日前上报隐患清单和措施清单,及细化任务时间表、路线图。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要上报工作进度,年底要上报工作总结。平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五、检查和整治主要内容
1、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本质安全提升专项整治,实施石油储备库等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一企一策”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护间距不足等重大隐患清零,实现问题隐患闭环整改。(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公路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6月底完成整改。)
2、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督促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雷电预警“四个系统”,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全部达到中、低风险等级。(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6月底完成整改。)
3、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和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的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推进风险评估、分类整治等措施落实,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逐一对标整改问题隐患,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三个系统”,建设安全风险管控信息企业端平台。(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4、落实国家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标准,组织开展涉及苯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等生产使用,涉及液态烃、硝化棉等储存装卸的安全专项治理。(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6月底完成整改。)
5、严格执行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有关政策,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发展,推动港区储存达到要求的相关工作。(由安全应急股牵头,政策法规股、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规划工程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依职责配合开展。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6、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机制常态化,落实线上线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管控制度体系。积极按照《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的通知》要求,开展联合安全执法检查。(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7、负责从事燃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8、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准入,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对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相应的营运资质。(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安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9、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管,严防充装和使用超期未检移动式压力容器。(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路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10、配合相关单位加大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和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11、配合相关单位落实化工园区(港区)封闭化管理,加强园区(港区)治安反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管控,落实“一园一案”“一企一案”整治提升方案。(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0月底完成整改。)
12、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以及铁路接轨和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以及铁路(含轨道交通)沿线安全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整顿、清理、关闭。(由站场事务中心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航空轨道事务中心配合。11月底完成整改。)
13、加强道路工程建设和管护过程中的燃气设施保护监管。(由公路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规划工程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14、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由规划工程股牵头,安全应急股、政策法规股、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站场事务中心、航空轨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依职责配合开展。12月底完成整改。)
15、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市两办《惠州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度重点任务。(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公路管理股、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9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吉安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字[20xx]11号)精神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吉交安办字[20xx]74号)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人、车、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集中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问题,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资质资格安全准入、规范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控,依法严查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着力破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难题,根治长期存在的顽症痼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
二、整治任务
1.全面排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准入情况。对现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开业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立即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按照“六统一”(统一签订运输合同、统一运输组织调度、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人员教育培训、统一车辆技术管理、统一运输费用结算)标准要求,全面清理以“挂靠经营”形式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为,依法取缔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单位、个人及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行为,属地运管所将核查结果和清理整治验收结果报市处客运科(联系人:李强,电话:xxx,邮箱:xxx)。
2.全面核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企业自查、入户检查、路面抽查等形式,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相应从业资格证进行全面核查,严查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行为。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按照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进行处罚,并将检查情况和处罚情况报市处驾培科(联系人:肖金龙,电话:xxx,邮箱:xxx)。
3.健全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退出机制。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依法吊销相应的营运资质。市处客运科负责建立健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退出相关机制。
4.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控。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全面检查辖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用车辆维护、检测、使用、管理以及审验等制度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严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查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等行为,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整改验收情况汇总报市处车技科(联系人:徐慧英,电话:xxx,邮箱:xxxx)。
5.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保障技术应用。进一步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监控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监管,对故意遮挡摄像头、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等逃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在辖区内推广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报警装置,加快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使用主动安全智能监控设备,实现驾驶员不安全行为的自动识别、自动监控、实时报警,20xx年12月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率达100%,并将安装车辆信息和验收情况报市处客运科。
6.严格危险货物托运、装载(充装)等环节安全管控。危险货物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前查验规定,做到“五必查”,即承运人是否有相应资质;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资质证件;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充装或者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危险货物运单载明的事项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凡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货或充装。装货企业、车辆要建立危险货物装货记录制度,记录所充装或者装载的危险货物类别、品名、数量、运单编号和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安装、悬挂相关标志。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依法从严查处未查验承运企业(单位)、车辆、人员资质和安全状况或者在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向道路运输车辆装载或者充装危险货物,以及超过车辆核定载荷装载或者超过容器核定压力充装危险货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排查和处罚情况报市处客运科。
7.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监管。加快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全面推行电子运单管理,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和服务能力。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及其车辆、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事故和违法违规记录进行摸排,分类落实惩戒措施,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照、资质,梳理近年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多发路段,形成清单,加强综合治理,切实消除隐患,并将梳理结果和处罚情况报市处安稽科(联系人:孔飞,电话:xxxxx,邮箱:xxxxxx)。
8.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督促辖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制定并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7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1月)。11月底召开全市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同时,组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结合职能和责任分工,全面排查整治危化品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隐患,通过开展联合执法等形式,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安全风险台账、隐患台账、整改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台账等基本台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集中整治推进情况和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隐患彻底整改到位。同步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本质安全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特别是针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全力推进,逐一破解。
(四)完善巩固阶段(20xx年5月至7月)。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融入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处安稽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本次集中整治纳入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之中,认真开展,有序推进,加强协调推进,每季度进行调度,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结合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推进相关整治工作。
(二)细化整治方案。要按照本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建立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集中整治。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工作方案和工作专班请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处安稽科。
(三)做好统筹协调。要统筹谋划本次集中整治和三年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解决影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紧扣关键环节、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工作推进情况,请于每月30日前报市处安稽科。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督查督导,并纳入三年整治行动督导检查范畴,根据集中整治各阶段工作进展,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集中检查,有关情况向全市通报。集中整治期间,全市一律停止新增危货运输企业,一律停止新增危货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后,新增危货运输企业和危货运输车辆必须要经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按清理“挂靠经营”和“六统一”标准要求检查合格后,由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将检查合格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报市处客运科核验后,方可启动新增程序。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10
一、工作目标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秩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行业的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整治行动,确保道路运输事故隐患及时治理,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坚决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县(区)运管所要根据辖区工作实际,明确查处重点、范围和步骤,落实责任和措施,采取日常管理和集中打击相结合、平常时段与重点时段相结合等方法,强化对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整治行动。重点依法打击或查处下列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2、超越许可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3、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不按从业资格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使用不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相应技术条件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5、站场经营者不按“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检查“三品”、进行车辆安检和出站复核登记的;
6、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不按规定配备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
7、瞒报事故的;
8、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9、长途客班车未按照省局要求,设立中途司机休息点的(800公里以上);
10、驻站管理未履行职责的;
11、其他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行动。着重开展以下教育活动:
1、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行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营运客车驾驶员岗位培训、职业化教育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客运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的强化培训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特殊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引导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总结典型,推广经验,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培育本质安全型企业。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促进运管机构安全监管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强化第一责任和责任第一,落实管理机构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把安全生产与道路运输事业发展放到同等的位置上认真抓好,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切实增强齐抓共管合力。道路运输系统要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责任措施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岗位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各县(区)运管所要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今年以来,我市道路运输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但切忌骄傲,要认真汲取2009年“10.2”、2010年“5.13”、“9.4”、“10.20”事故的教训,提高防范安全事故意识,保持清醒头脑,一是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即将召开永州到广东方向的车辆较多,安全防范责任非常重大;二是天气炎热,近期湖南常处于40度的高温状态,车辆易发生机损事故;三是铁公竞争激烈,道路旅客运输量减少,经营者重收入轻安全,易出现超载、超速的现象。在这种自然环境和市场环境情况下,更要求我们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运管所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运输企业要从讲发展、讲生存的角度,切实抓好安全。各县(区)运管所、运输企业一把手要负起总责来,把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立即行动,广泛动员,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各县(区)运管所要注重行业安全监管,严格督促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着力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应急救援程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各县(区)运管所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专门用于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等法定保险的落实;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GPS动态监管。
(八)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履行职责。各县(区)运管所要加强运管人员安全管理能力教育,加大对行业安全监管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要培养、选拔一批熟悉道路运输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管理业务能力强、安全理论知识丰富的运管人员,组建一支专业型行业安全管理队伍,并赋予履行职责必需的职权,使安全生产工作处于时时监控、处处监控之下。在抓好行业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的同时,要加强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安全生产意识、操作技能和防范能力。
三、工作步骤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整个“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5日~8月10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内容、目的和意义。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举办知识讲座、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考试等形式,进一步宣传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普及安全行车知识,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运输安全意识,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8月11日~8月20日)。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8月21日~9月26日)各单位要针对当前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排查隐患,采取特别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确保长途客车驾驶员中途休息。对所有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的超长途客运车辆,道路企业要设立中途休息点,确保驾驶员中途休息制度落实到位。对凌晨2点到5点的班车,必须进休息点休息。中途休息点的地址选定按“谁经营、谁设置”的原则进行。有长途客车的客运企业要制订中途休息点设置方案,并于8月10日前同时上报市运管处和省局客运科。市处派专人进行实地现场勘查,省局将进行抽查。凡未设立驾驶员休息点的长途班车,一律实行整改,暂时取消企业该班线的经营资格,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
2、狠抓源头安全管理。各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抓好源头管理工作。运管所要严格考核驻站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责任,监督车站落实防超载、防“三品”上车、防车辆“带病行驶”等各项安全措施。客运站必须确保“三品”检查仪正常使用。凡发生“三品”检查仪末正常工作、乘客未经安检上车、车辆未经安检或安检不合格出站及站内超载等现象的汽车客运站要进行整改,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车辆所属公司在整改期内停止新增客运班线。
3、牌证发放符合要求。重点加强纸质客运标志牌的发放管理,牌证发放审批权上收一级,按照“谁审核、谁签发、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县运管所发放的牌证必须由县运管所主要负责人签发,市处发放的牌证要由市处主要负责人签发。各县(区)运管所都必须使用“湖南省道路运输台帐管理系统”打印省、市际加班、包车以及市际旅游纸质客运标志牌,凡未使用省局打印系统打印的牌证,一律视为无效证件。各所要严格核实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做好牌证发放管理工作。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重点落实源头性排查、基础行防范、常态化整治工作措施,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监督、保障体系,积极预防、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整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坚决消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客运、旅游和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来规范、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准则,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2、县运管所要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并对全县所有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1000公里以上班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通过调整发班时间、整合运营线路、推行中短途接驳运输等措施,有效限制凌晨2时至5时通行客车,切实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对长途客运班线,要督促企业建立中途休息站点,落实驾驶员到站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3、各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4、县汽车站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5、县运管所要围绕“三关一监督”的安全工作职责,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作为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结果与企业的行政许可、线路招投标和质量信誉考核挂钩,对未落实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暂停其参与班线招投标、新增运力审批。
6、县运管所及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资质,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危货运输驾驶员的检查,凡未取得合法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一律停止其从业活动。对公安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违法信息,要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处理。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要进行离岗培训,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员岗位。要通过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营运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车辆监控,实现车辆动态安全监管
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GPS卫星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确保GPS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要运用GPS卫星定位监控手段加强对所属客运、危货和出租车辆以及驾驶员的日常监督,对车辆出站、超速、中途停车等状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要充分发挥车辆监控平台和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的监控作用,坚决防止车辆超员,对各类违法违规信息和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至少保存3年。
(三)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排查整治
县运管所要在“安全生产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营运驾驶员、客运车辆、汽车客运站、货运站场等相关企业、人员、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
1、要协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危货企业和出租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2、要督促运输企业立即对长途客车、旅游客运、危货运输和出租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切实增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重点检查车辆发动机、燃油、电路系统和安全门、安全锤和灭火器,严防车辆因漏油、漏电和机械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确保车载灭火器材齐全、有效、完好,确保应配安全锤的车辆配备齐全,确保安全出口符合标准。特别要保证客车车门上方应急开门系统的完好,应急出口通畅,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3、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危货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车辆超员、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站外揽客、高速公路违规上下客等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要借助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企业承担全部安全生产风险,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旅游包车专项整治,确保旅游客运市场安全
县运管所要按照四厅局《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甘交安监[2012]32号)要求,提高旅游包车的安全条件,严格准入管理,重新审核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条件,严格规范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建立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规定,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客运标志牌。督促旅游包车企业落实动态监管要求,对每一辆车辆实施严格的实时监控。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县运管所工作人员要深入一线,强化对旅游包车牌证、旅游客票或者旅游合同以及包车票和包车合同的检查,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线路、非法经营等不法行为。
(五)加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严肃事故报告制度
县运管所要按照《甘肃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甘交劳[2006]3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文件要求,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对屡次发生超速、超员等违法违章、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县运管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机关综合办公室,吕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
五、组织实施
各企业要将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分阶段进行,按照运输企业自查自改、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运输企业自查自改(5月至9月15日)。各运输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要与6月11日前向县所上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二)行业部门组织检查(9月16日后)。县所将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运输企业,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分析共性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对存在违法非法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通过专项整治,要提请关闭一批、大额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典型。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责令重新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与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道路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负责人要真正负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研究部署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布置下去的工作要有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亲自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各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组织成简报上报运管所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确保整治成效。各运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梳理,每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县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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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巩固“百日攻坚”成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良好秩序,并结合省、市、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由县道路运输执法大队牵头,各交通运输管理所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现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打击小排量车、电瓶车、小轿车、面的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打击营运车辆、城市客运车辆的从业人员、牌、证不全或过期从事营运的行为。
(三)打击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的.行为以及合法危货车辆违规运输行为。
(四)打击客运车辆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行驶或擅自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行为。
(五)打击营运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六)打击违规进行旅游包车营运的行为。
(七)打击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
(八)严厉整治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五不两确保”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行为,以及货运源头超载出站(场)的经营行为。
(九)严厉打击驾培机构外县籍教练车异地培训、不按计时计费系统教学等不按相关规定经营的行为以及非法驾培经营行为。
(十)严厉打击维修厂家擅自改装车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配件修配车辆等不按相关规定经营的行为。
(十一)打击“两客一危”车辆连续7天不在线、运行轨迹不完整达100公里以上、擅自违反禁行时段运行和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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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运输型拖拉“五个一”安全专项整治,即:注销一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强制一批(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条件)依法取缔一批(假牌假证)、移交一批(档案资料齐全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管理一批(未移交的)。协助、配合安临、公安(交警)严厉查处运输型拖拉机非法违法行为,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留一个重大安全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建立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分类管理台账,掌握运输型拖拉机的'存量、年检、注销报废。核查、整理完善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资料,为运输型拖拉机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做好准备工作。用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开展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源头管理、协助好农业服务站重点整治运输型拖拉机无牌行驶、严查严处酒后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违法载人、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月27日至3月10日),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度,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调查摸底(3月11日至4月10日)查清运输型拖拉机现有存量、年检、注销及报废等情况,建立好管理台账。3月30日前,运输型拖拉机调查摸底登记台账和存量分类统计表送至乡农业服务站。
(三)集中整治(4月11日至8月10日),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质临、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实行联动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6月10日前,对达到移交条件运输型拖拉机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一批;7月10日前,对达到国家报废条件的运输型拖拉机,强制报废一批。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拖拉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不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农业服务站成立由任组长,为副组长,农业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站,由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要积极加强与农业服务站的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实行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建立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整治行动的动态跟踪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报送活动信息,总结交流经验。
(三)强化协调配合。要进一步落实运输型拖拉机“三包”(包安全检查包安全教育、保安全整改)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对辖区运输型拖拉机进行深入的调查摸底,建立完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台账,从源头上有效监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运行。
(四)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运输型拖拉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运型拖拉机和套牌套证,依法从重处理。
(五)做好档案核查移交。积极组织人员对全村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进行清理核查。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加强管理,月组织驾驶员学习,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确保存量运输型拖拉机只减不增。
(六)加强信息报送。对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数据统计上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及时掌握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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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法》、《新疆道条》、《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保持企业安全工作平稳制定本方案。
二、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车辆、驾驶员取得有关证照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经费保障,重点部位监管,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和实施效果,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应急救援组织及演练情况。
3、安全基础工作情况: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驾驶员、车辆和有关基础台账完备情况。
4、驾驶员管理情况:对驾驶员违法违规和交通事故教育处理和督促其参加学习、考试情况,对驾驶员行车动态监管,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5、车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执行车辆维护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是否符合要求。例行保养制度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车载现象。
三、各重点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时段
1、公司认真制订具体排查实施方案。
2、抓紧整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规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暂时难以完成的要制定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时间,防范预案五落实,治理期间要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控。
(二)第二时段
1、公司根据方案,围绕汛期、暑季运输的特点全面开展隐患自查和治理工作,发动全体职工,查找运输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做好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反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措施的到位,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根据整理出的内容,及时开展治理工作。要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出治理计划、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防范预案,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治理和防范。
3、将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与开展的`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三)第三时段
1、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针对冬季生产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针对前一阶段治理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逐条落实,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完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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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全系统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结合市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和县安委办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针对当前暑期、汛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突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进一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
三、排查范围
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公交公司和出租汽车公司,在建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从业单位。
四、排查方式
此次大排查以各单位自查自改为主,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中介机构、专家参与大排查。
五、排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是否落实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登记、上报等情况。
2、是否落实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
3、是否落实《关于做好交通运输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准备情况。
(二)重点领域内容。
1、道路运输。重点排查是否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把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道路运输企业、每个从业人员。是否持续抓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解决危货运输车辆挂靠经营问题。是否针对旅游包车出行高峰期,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强化包车标志牌的申领、核发流程。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履行对所属车辆的安全监管责任,配备专人实时动态监控车辆行驶过程,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严格营运驾驶人聘用管理,确保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准驾车型与实际车型相符。
2、城乡客运。重点排查是否健全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增加安保人员,提高安检级别,杜绝违禁品上车,维护好公交枢纽站和人流密集换乘站的乘车秩序,做好紧急情况下的疏散组织工作,防止群死群伤事故。是否按规定做好公交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和技术状况达标;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消防、应急设施装备,保证车门应急开关正常使用。是否针对“黑车”、套牌车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打击治理,维护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
3、公路运营。重点排查是否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率先开展对通行客运班车、校车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按规定加强所辖路段巡查监测,及时处理路面病害和遗撒物、障碍物,保持标志标线和设施完好,保障路网畅通。是否落实重要桥隧管养单位及行政、技术和管护责任人,逐一建立桥梁技术档案,加强桥隧运行检测维护;对排查发现的危桥险隧是否实施除险加固,采取禁行限行、交通管制和现场值守等防范措施,确保桥隧运行安全。
4、工程建设。是否按要求开展“平安工地”活动。是否按要求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规范审批管理,并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施工驻地选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在河道内、泥石流区或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或存放设备。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当前,正值高温高湿高热的暑期和主汛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此外9月份要开展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10月份又遇“黄金周”和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因此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将其作为促进工作、遏制事故、保障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大排查活动的组织领导,结本行业领域实际,立即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把最不放心、最危险的单位和部位作为重中之重,深查细究,消除隐患。
(二)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各单位要依据实施方案和排查内容,切实对本单位的`部门岗位进行逐一排查,确保全部走到、全部看到、全部验收合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保持“零容忍”,加大整改力度,做到逐一登记,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评估分级,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包保领导,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重大隐患必须逐级上报、挂牌督办,确保责任到人、限期治理。
(三)严格督导,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领导包保责任制要求,逐一明确班子成员的包保对象,做到分片包点、责任捆绑、一包到底,包排查、包整改、包督导、包落实,实现全过程、全覆盖。要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与安全生产其他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对在大排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格查处,确保隐患大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信息报送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16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公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平安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结合我公司产经营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公司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排查治理影响公司安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和责任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安全事故预警监控工作质量,以实现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安全事故,维护和谐稳定为目标。
三、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度建设。
2、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安全教育课。
3、清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确保所有营运车辆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4、检查消防设备的配备情况,对过期的消防设备进行更换。
5、狠抓“三品”检查、发班流程等常规安全管理。
6、通过说服教育,扭转驾驶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7、进一步加强GPS监控监控,完善对车辆状况的预防性检查,规范公司的安全管理,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
8、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特别是营运驾驶员的资质进行全面检查。
9、强化事故报告、处理及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
10、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11、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增添安全设备及维护。
12、完善安全档案管理,尤其是隐患治理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一)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成员:
(二)小组职责:
组长要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各成员分管自己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任务。
2、突出重点,狠抓治理。抓检查、抓隐患治理,促平安稳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明确各时段工作重点和任务,在防范和隐患治理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不讲困难、不讲条件,必须整改到位。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做到日检查、月汇总。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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