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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保障方案范文(通用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太阳能保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太阳能保障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xxx、xxx和省市关于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的工作要求,缓解煤炭价格上涨给困难群众冬季取暖造成的影响,全力以赴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为切实保障好广大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子洲县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到户摸底核查组、煤炭运输道路保障组、煤炭供应保障组,按照县镇联动、镇村主体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统筹做好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万雄兼任。主要职责是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统筹推进保障工作及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到户摸底核查组。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配合,主要负责对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情况开展入户抽查核查,统计困难群众采暖用煤需求数量。煤炭运输道路保障组。由县交通局负责,县交警大队配合,主要职责是建立运输道路协调机制,做好县域内镇、村道路的安全排查,确保困难群众在运煤期间的道路畅通。煤炭供应保障组。由县工业商贸局牵头,主要职责是与横山区工贸局以及供煤企业协调对接,保障煤炭及时供应,各乡镇具体负责辖区困难群众的运煤、供煤工作,自行组织车辆,从供煤企业将煤运输至各乡镇确定的储煤点,对于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由各乡镇负责组织运煤到户。
各职能部门必须确定1名负责人,精心组织安排,全力抓好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
各乡镇是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主体责任单位,乡镇长(主任)必须亲自抓,并确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夯实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细则,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二、保障措施
(一)补贴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
2、城乡分散供养特困对象
3、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除低保、特困外)
4、子洲县敬老院
(二)保障方式
取暖季内,以实物煤的方式,对上述三类困难群众按照每户不超过2吨散煤进行补贴。集中供暖或使用天然气供暖的困难家庭不在补贴范围。
(三)煤炭价格
困难群众冬季取暖所用散煤价格均执行国家发改委煤炭基准价,每吨向群众收取550元。散煤价格按照每吨660元执行,其中煤炭企业销售价格按每吨550元执行,原每吨110元差价补贴调整为乡镇雇佣车辆的运费补贴,运费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对困难群众所承担的资金由各乡镇统一收缴。
(四)补贴资金
对困难群众购买冬季取暖所用散煤给予110元/吨(企业运输到销售点与困难群众购买散煤的差价)的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市县财政分担比例为7:3。子洲县敬老院补贴的.供暖费20万元由市级财政全额补贴。
(五)保障计划
1、县民政局、各乡镇按照节约、实惠、适用的原则,统计各乡镇散煤补贴对象数量及用煤量。
2、各乡镇要提前因地制宜选择好本乡镇的储煤点。
3、县工业商贸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根据全县散煤补贴对象数量及用煤量,综合考虑天气、道路运输等情况,确保于20xx年12月10日全面完成运煤到户。对不能按时完成运煤到户任务的乡镇,县政府将进行约谈,直至追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协调,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督促各乡镇在认真履行已落实的保供任务基础上,扎实推进此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抓好安全生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保障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进一步完善煤炭应急保障预案,针对雨雪冰冻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启动预案,做到早预警、早部署、早应对,确保煤炭供应持续稳定。
(三)加强督查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工作。各街道、镇、乡、便民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确保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县政府办督查室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专项督查检查。
(四)加强协调调度。实行工作进展日报告制,即日起,每日12:00前由各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后,向县民政局报送运煤供煤工作进度(相关乡镇从横山区运过来多少散煤,已向多少户困难群众完成多少吨的供煤任务,完成了总任务的百分比),直至保供任务完成。
太阳能保障方案 篇2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校长)
副组长:xxxxx(副主任)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情况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三、事故预防及报告程序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四、应急预案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五、工作措施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
六、厂家应急联系方式:
xxx
太阳能保障方案 篇3
我县作为太阳能资源三类地区,具有开展太阳能取暖的良好基础,按照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和《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邯郸市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经深入调研,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优选科学适用的“太阳能光伏+热源”取暖技术,实行便民高效的建设方式和永续发展的运维方式,完成广大农民满意的太阳能取暖试点,引导广大农村地区规模化推进太阳能取暖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xx年9月底前,完成广平镇刘董村130户太阳能光伏+采暖试点工程。
通过科学示范,形成可靠性好、性价比高、适宜推广、较为成熟的太阳能取暖解决方案,为建立完善的太阳能取暖支持政策、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技术原理
试点村选择“太阳能光伏+热源”取暖技术,即:用户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受益,利用电采暖设备进行冬季取暖,形成太阳能与电能契合的采暖系统。
四、试点模式及补贴政策
(一)试点模式
1.“太阳能光伏”银行贷款模式。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由企业协助农户向银行申请贷款,农户用发电上网收益偿还贷款。
2.企业出资模式。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由企业承担,企业租用农户房屋屋顶,利用发电上网收益收回投资成本,并定期维护光伏发电设备,企业每年向农户支付一定的屋顶租赁费用。
3.农户全资模式。光伏发电系统由农户投资,光伏企业负责安装并提供售后服务。
责任单位:县双代办、广平镇。
(二)补助政策
太阳能光伏+取暖试点村改造用户电采暖设备购置安装补助标准,参照去年省、市电代煤补贴标准执行。即:按每户设备投资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省承担3700元、市、县各承担1850元),其余由用户承担;给予采暖季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多补贴200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太阳能光伏采暖用户采暖季享受峰谷电价政策。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相关部门、县供电公司,广平镇。
(三)上网协调
“太阳能光伏+热源”取暖采取“全额上网”模式。从发电上网考虑,根据试点村改造用户占比,采用专网或分散接入方式,科学有效地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对光伏发电进行充分利用,减少其接入配电网时对电网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确保试点村安全用电,县供电公司要做好电力增容扩容工作,负责用户表前及以上设施投资改造,保障电力供应;太阳能光伏企业负责用户表以下供电设施的投资改造工作。从用电取暖考虑,县供电公司负责用户表前供电设施增容改造的投资建设,用户负责表后线路改造的投资费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广平镇。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5日前)。按照方案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动员活动,细化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完成试点村改造用户的确户和拟实施光伏设备功率的登、统计工作,完成向供电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等工作,并于5月25日前完成与光伏企业的合同签订工作,同确户信息一起上报县双代办。
责任单位:县双代办、广平镇、供电公司。
(二)申请报批阶段(5月底前)。供电企业完成用户上网所需的供电设施增容改造和表前线路改造的规划设计、手续报批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县双代办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做好组织、指导和监督相关企业完成前期调研、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太阳能光伏和电采暖设备按照技术操作规范统一安装调试,明确服务网点和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维护管理。
6月底前,完成用户上网所需的.供电设施增容改造和表前线路改造工程;7月10日前,与双代工程采暖设备同步完成室内电采暖设备的招投标工作,同时完成电采暖设备用户承担部分的收缴工作;7月底前,完成用户表后线路改造工程;8月底前,完成用户的太阳能光伏上网发电及电采暖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与暖气等设施的连接工作。
责任单位:县双代办、县供电公司、广平镇。
(四)竣工验收阶段(9月20日前)。9月底前,组织质监、安监、资金管理等部门,对电力设施改造工程和电采暖设备安装进行工程验收,完成太阳能光伏+取暖试点的建设,确保设备取暖期正常运行,并向供电部门提供用户基本信息,供电企业调整用户后台数据,执行峰谷电价。
责任单位:县双代办、县供电公司、广平镇。
(五)总结阶段(9月底前)。总结“太阳能光伏+热源”供暖试点经验,上报县政府。
责任单位:县双代办、广平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导力度。要把太阳能取暖试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认真抓好,搞好统筹协调,明确各单位、各部门承担的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投入到位。由县双代办牵总负责宣传发动、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做好年终考核,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实行工程进度月调度制度。从确定任务开始,由广平镇负责每月10日前将工程进展情况据实报送至县双代办,25日前报送本月工程进展情况、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计划安排。县双代办负责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双代办,并呈送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
责任单位:县双代办、县直相关部门、广平镇。
(二)强化质量监管,确保施工安全。以行业诚信为抓手,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提高太阳能取暖产品质量。督导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部委相关要求,持续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行业行为,清除假冒伪劣太阳能取暖产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做好太阳能光伏+试点工程从设计、施工到投入运营各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城管执法局、广平镇。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太阳能光伏+取暖对改善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太阳能取暖的技术经济特点、适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提高社会对太阳能光伏+取暖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太阳能保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农村“电代煤”工作,多方探索清洁能源取暖路径,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大气污染,按照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的《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承德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及兴隆县政府办《关于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村》的文件精神,为完成我镇试点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工作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为契机,以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广大农民生活水平、建设美丽镇村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技引领、政策支持、市场推动;结合本地实际,优选“太阳能光伏+热源”取暖技术,实行便民高效的建设方式和永续发展的运维方式,尽快完成可建设、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农民满意的太阳能试点,引导全镇农村规模化推进太阳能取暖。
二、工作目标
挂兰峪镇太阳能资源更为丰富而且取暖期长,进行太阳能取暖试点更具有代表性,试点成功后可复制、可推广。经考察筛选讨论,初步确定了大鹿圈村采用农户银行贷款模式进行“太阳能光伏+热源”的取暖试点,到20xx年9月底前,完成“太阳能光伏+热源”试点村建设,并纳入农村双代任务和年终考核内容。
三、重点工作
(一)20xx年3月底前试点村完成“太阳能光伏+热源”政策宣传,协助光伏安装企业完成入户摸底调查。
(二)20xx年4月底前光伏企业完成贷款银行的确定并协助农户签订贷款协议,镇政府确定变压器及入户线路改造实施单位挂兰峪供电所并实施改造。
(三)20xx年5月底前光伏企业协助试点村完成农户热源方式的选定,并根据农户承受能力、本着自愿原则,由农户自主确定热源设备,确保安装光伏的农户全部实现电代煤取暖。
(四)2019年5月末完成采暖期数据分析。
(五)20xx年9月底前完成试点村建设、并网发电及取暖调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把太阳能取暖试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认真抓好,成立领导小组。分管住建和大气污染部门搞要好统筹协调,成立太阳能取暖试点工作推进机构,总体牵头部门为城建所、扶贫办、环保所、安监站、供电所为责任单位。领导小组要一月一调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调度会,听取城建所、扶贫办、环保所、安监站、供电所试点开展情况汇报,解决推进中的问题。
挂兰峪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明确城建所、扶贫办、环保所、安监站、供电所、试点村承担的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投入到位。
挂兰峪镇“太阳能光伏+热源”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督导、综合协调电力部门进行变压器及入户线路改造。镇城建所、扶贫办、环保所、安监站负责宣传相关政策协助光伏安装企业完成入户摸底调查等推进工作,供电所负责变压器增容的申报和线路改造及并网工作,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太阳能光伏+热源”等取暖方式户的确定及相关材料的提取和组档。
(二)提升房屋建筑能效。新建农房要按照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建造,平立面要充分考虑气候条件,通过建设户外连廊、门斗等方式,增强建筑的保温功能。鼓励符合改造条件的现有农房有计划的.实施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降低建筑热损耗,增强保温节能效果。
(三)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太阳能取暖对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太阳能取暖的技术经济特点、使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提高太阳能取暖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太阳能保障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21〕118号)和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长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1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我县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切实促进减污降碳、改善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导思想
采取“因地制宜、科学实用、适度统一”的原则,延长县农村冬季清洁取暖主要通过热源清洁化改造,全面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全县需改造1096户,其中煤改气104户,煤改电186户,煤改生物质取暖806户。从2022年5月开始到2022年12月完成,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60%,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100%。
2022年全县计划改造1096户,其中七里村街道办1个村需改造314户;安沟镇1个村需改造77户;交口镇1个村需改造103户;郑庄镇1个村需改造84户;张家滩镇2个村需改造173户;罗子山镇2个村需改造100户;雷赤镇1个村需改造59户;黑家堡镇2个村需改造186户。
三、技术路径
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力推电代煤、稳推气代煤,积极推进生物质、光伏、光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取暖方式。按照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经济的原则,农村主要采取“电(气)供暖、生物质等其他清洁能源补充”的路径。考虑群众意愿和可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由点到面,逐村、逐镇推进,稳步开展。各镇(街道)政府责任主体,单独或联合招标方式,落实全县清洁取暖总目标。
(一)因地制宜使用清洁热源。城乡结合部宜气则气,农村的取暖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自愿原则,宜电则电,宜生物质取暖则生物质颗粒。
(二)稳步推进煤改气供暖。我县天然气资源丰富,镇(街道)政府所在地也都已通天然气,通气入户率达到了50%以上,因此要大力扶持,以示范村为重点,着力推进天然气替代散烧煤供暖,2022年以黑家堡镇寨子川村为示范村,改造104户。
各镇(街道)要制定“以气定改”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主推镇政府所在地及镇区(城区)周边村的天然气供暖。
(三)农村力推煤改电、生物质取暖。着力推动煤改电、生物质颗粒取暖。以示范村为重点,完成992户煤改电、改生物质取暖任务。其中煤改电186户,生物质颗粒取暖806户,2022年12月底全部改造完成。
(四)可再生能源可采取的科学模式。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太阳能、生物沼气等生物质能供暖方式。一是推进屋顶光伏+电供暖。鼓励自然人以户申报屋顶光伏项目,利用光伏发电,自产自用,余量上网,采用电暖设备取暖,电器炉具做饭。二是中东部苹果生产重点镇,鼓励利用果枝、秸秆等农业剩余可再生物加工形成生物质成型燃料,发展生物质炉灶用于做饭取暖。三是灵活选择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热泵、石墨烯电热产品系列、电储能等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经济实用的电热取暖产品。
四、项目推进模式及补助标准
(一)项目推进模式。一是引导鼓励有资质的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参与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合作、特许经营、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二是积极挖掘项目捆绑、社会资本投入等资金支持新渠道,出台产业发展奖补办法,通过以奖代补和注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建设。三是清洁取暖项目改造资金由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和农户自筹多种方式构成。
(二)资金补助标准。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参与”的方针,综合考虑农村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可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精准施策,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居民清洁取暖改造补助以户为单位,采取公开招标,通过竞标引入有资质的清洁取暖改造企业。
1、煤改气取暖项目:需资金104万元。主要在黑家堡镇寨子川村,预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04户,每户补助1万元,其余居民自筹。
2、生物质颗粒取暖项目:需资金201.5万元。解决中东部806户冬季清洁取暖的问题,其中806户补助生物质炉、颗粒取暖,每户按2500元,需资金201.5万元,其余居民自筹。
3、煤改电取暖项目:需资金74.4万。对燃气管网和生物质供热均无法覆盖的区域,实施186户,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锅炉、太阳能热泵、石墨烯电热产品系列等电代煤工程进行供暖。每户补助4000元,需资金74.4万,其余居民自筹。
以上三项共需资金379.9万元,根据实际情况调配。
(三)项目实施步骤
1、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2022年完成清洁取暖7镇1街道1096户,其中生物质取暖806户,煤改电取暖186户。在全县7镇1街道现住人口集中、户多、人多的重点村。
2、查漏补缺阶段(2022年12月- 2023年1月底)。
各镇、街道办根据实施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对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县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通过实地走访,验收清洁取暖效果。
五、补助管理办法
1、按照“资金跟踪项目走”的原则,各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编制《农村冬季取暖三年实施方案》和农村年度冬季取暖项目实施计划。
2、设备质量保证,采购原则上选择一、二线品牌,要求在我县建立售后技术服务点。煤改电采暖设备合同中要明确“保修6年,设备产品因质量问题保换保修保安全”。
3、本方案适用于列入我县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项目,已享受其他相关补贴政策的不得重复使用补贴,经营性用房(果园、养殖场、小作坊、工厂等)不能享受清洁取暖补贴,且清洁取暖设备应安装在村内、村民常住房间,不允许安装在杂物间、仓库等不合理位置。
4、居民自行安装不在招标范围内的天然气、热泵类或生物质取暖设备不享受补贴政策。各镇(街道)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清洁取暖工程建设和设备的招投标工作。有关工作应符合《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要求,不得以入围招标形式确定设备供应商。
5、列入未来两年搬迁上楼或合村并居计划的村庄,原则上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
6、对具备实施集中供暖条件的,原则上不实施分散取暖。
7、涉及农村“一户多宅”的,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其余住宅由用户与实施主体协商处理,费用自行承担。各镇(街道)统计过程中,应保证改造户户主的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村委证明)、用电户号(仅针对电代煤改造农户)等资料一致。
8、按期完成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且符合相关补贴要求的农户,需签订统一制定的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承诺书(承诺后续取暖季不再使用散煤取暖,并严格按照政府补贴的清洁取暖方式取暖),签订后方可获得政府补贴资格;不签订承诺书的,不享受补贴政策。
9、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任务分配表下达的任务量开展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实施区域和计划数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清洁取暖方式,各镇(街道)要及时与县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专班办公室对接。
六、保障措施
(一)提升质量控制。一是各镇(街道)与建设单位签订质量保障协议,明确责任主体,并制定完善的质量考核办法;二是由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质量监测评估;三是由第三方服务团队对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审查,确保项目高质量运行;四是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建立数据台账。各镇(街道)要建立镇(街道)、村、组三级管理台账,对清洁取暖用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每月定期督导检查一次,并实行签字、明确责任制,力促散煤替代工作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广告品牌、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示范村、示范镇成功经验和做法,树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要及时推广总结清洁取暖工作中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合力全县群众,共同推进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改善大气污染排放,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太阳能保障方案 篇6
近年来,针对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更加艰巨的实际情况,我省在清洁能源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与调整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的迫切要求,与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期望,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为了多方探索清洁能源取暖路径,破解目前能源供应紧张的难题,决定在农村地区进一步实践新的清洁能源取暖工作。
太阳能取暖是收集利用太阳辐射能并转化为热能、电能用于取暖的技术。我省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张家口、承德为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其他为三类地区,具有开展太阳能取暖工作的良好基础。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我省农村地区开展太阳能取暖试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为契机,以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广大农民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技引领、政策支持、市场推动;优选科学适用的“太阳能光伏+热源”和“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实行便民高效的建设方式和永续发展的运维方式,尽快完成一批可建设、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广大农民满意的太阳能取暖试点,引导广大农村地区规模化推进太阳能取暖。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9月底前,通过科学试点示范,形成可靠性好、性价比高、适宜推广、较为成熟的太阳能取暖解决方案,为建立完善的太阳能取暖支持政策、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奠定扎实的基础。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各选择不少于1个村,尽量集中连片、易形成规模的区域作为“太阳能光伏+热源”或“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试点,并纳入农村地区电代煤气代煤任务。设有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的村优先列为试点,并在上述公服单位同步选用太阳能取暖技术。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方案。根据建筑功能特点、围护结构现状、农户经济条件等,选择适宜的太阳能取暖技术方案。屋顶具备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条件的,可选择“太阳能光伏+热源”取暖技术,白天发电上网,夜间利用谷电取暖和蓄能。农村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等公服单位,可选择“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利用太阳能热量取暖。太阳能光伏、光热应合理选择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电锅炉、燃气壁挂炉等热源和辅助热源设备,形成太阳能与空气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电能、燃气等多能契合的取暖模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工办、国网河北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公司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坚持政府推动,实行多元投入。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建立健全省市县支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专项资金统筹,加快资金拨付,强化资金监督,提高使用效益,支持太阳能取暖试点工作(省财政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市要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能源服务公司或太阳能生产企业参与太阳能项目建设,形成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实现太阳能取暖项目建管合一、多方共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加强保温措施,提升建筑能效。新建农房和农村公共建筑,要按照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建造。建筑形体和平立面要充分考虑气候条件,通过建设户外连廊、门斗等方式,增强建筑的保温功能。鼓励符合改造条件的现有农房和农村公共建筑,有计划地实施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降低建筑热损耗,增强保温节能效果。推广外墙保温隔热材料和节能门窗等新型建材产品,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统筹安排建筑与太阳能取暖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农工办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发挥试点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在试点建设过程中,坚持科学谋划和问题导向,注重提高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及时总结积累方案选择、工程管理、融资方式、运行维护等方面的经验,选取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的示范项目,通过现场观摩会、示范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复制试点成功经验,实现以点带面,积极向全省广大农村地区推广。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各级政府、相关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广大农民的自觉参与意识,形成推进太阳能取暖事业的合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加快科技创新,强化技术支撑。加大公共财政对太阳能取暖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和科技成果示范补贴力度,将太阳能取暖纳入科技计划并给予重点支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围绕太阳能取暖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材料等问题开展科技攻关,探索分布式太阳能光热热电联供、零辅助跨季节土壤蓄热等技术。加强新的技术组装模式和配套装置的开发,提高生产技术水平,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坚持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配合)
(六)完善标准体系,规范行业发展。以技术标准引领产业发展,编制时效性强、具有前瞻性的太阳能取暖地方标准。鼓励企业编制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企业内控技术标准。整合各方面的技术力量,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技术,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太阳能取暖技术指南,为生产和应用提供技术支持。结合试点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编制适合太阳能取暖推广应用的设计使用规范、施工技术规程、施工工法、标准图集、计价依据和竣工验收标准,形成较为完善的太阳能取暖标准体系,促进太阳能取暖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质监局配合)
(七)鼓励产业集聚,推动产业升级。搞好顶层设计,引导企业、项目、要素向园区集中,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打造特色产业基地。突出壮大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邢台、保定等太阳能产业研发生产基地,以行业集群辐射带动产业快速发展,增强本土品牌核心竞争力。完善现代化物流服务网络体系,推动生产、施工、加工物流配送相结合,实现快捷准确配送。建立生产、安装、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平台,保证太阳能取暖各个环节可监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质监局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试点模式
(一)商务模式。“太阳能光伏+热源”取暖技术,可采用银行贷款、企业出资模式;“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1.“太阳能光伏+热源”的银行贷款模式。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由企业协助农户向银行申请贷款,农户用发电上网收益偿还贷款。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的一部分可申请银行贷款,其余部分由企业和农户承担。
2.“太阳能光伏+热源”的企业出资模式。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由企业承担,企业租用农户房屋屋顶,利用发电上网收益收回投资成本,并委托农户定期维护光伏发电设备,企业每年向农户支付一定的'屋顶租赁及日常维护费用。
3.“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农村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等公服单位,太阳能光热和辅助设备可由能源服务公司或光热设备生产企业等出资,能源服务公司或光热设备生产企业等依合同通过向公服单位收取取暖费收回投资。
(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补助政策。太阳能取暖试点的补助标准,暂按现行的电代煤气代煤的补助标准执行,新的相关政策出台后再作调整。
(省财政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上网协调。“太阳能光伏+热源”取暖项目采取“全额上网”模式运作。从发电上网考虑,试点村可采用专网接入方式,要科学有效地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对光伏发电进行充分利用,减少其接入配电网时对电网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配电变压器及以上设施由电力公司负责。从用电取暖考虑,要做好电力增容扩容工作,保障电力供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国网河北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公司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12月-20xx年2月,在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
(二)开展部署动员。20xx年3月,各市按照方案要求搞好工作部署,确定太阳能取暖工作试点。石家庄市、阜平县要先行试点示范。
(三)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xx年9月底前,完成全省各太阳能取暖试点的建设,确保设备取暖期正常运行,并搞好试点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认真抓好,搞好统筹协调,明确市、县、省直部门各自承担的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投入到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省级要组成工作专班,坚持一月一调度,组织开展实施进度检查及评估、现场观摩交流等活动,年终进行工作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强化质量监管。以行业诚信为抓手,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提高太阳能取暖产品质量。选择资信良好、技术成熟、安装规范、运维可靠的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部委相关要求,持续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行业行为,清除假冒伪劣太阳能取暖产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省质监局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三)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太阳能取暖对改善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太阳能取暖的技术经济特点、适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提高社会对太阳能取暖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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