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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错峰上班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26 13:38:3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疫情防控错峰上班工作方案(精选5篇)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当提出某个项目时,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上级做决策,工作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疫情防控错峰上班工作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疫情防控错峰上班工作方案(精选5篇)

  疫情防控错峰上班工作方案1

  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学(学生暂时)不返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上班原则

  按照“尽量减少返校人员、尽量避免人员集中”的原则,对返校上班人员(特指到三个校区内上班的.人员)进行管理。

  二、具体安排

  根据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辅系列人员、辅导员、后勤人员的不同工作需要,分别做以下安排:

  (一)教学科研人员

  原则上不返校上班,按照教务处通知,在家进行网络教学,具体授课内容、手段等按学校教务处具体工作部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返校的,须提前两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领导批准后向学校人事处报备,人事处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汇报,同一时间段尽量避免人员集中返校。

  (二)党政群机关人员、教辅机构人员、学院行政及实验辅助人员、辅导员等工作日采用轮班值守方式,每个单位(部门)每天安排管理人员、辅系列人员、辅导员等1至2名到主校区或海滨校区上班,其余人员在家利用网络办公,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各单位(部门)将排班表在各自网页和微信工作群公布,师生办事可通过电话咨询沟通、提前预约,尽量减少面对面接触。轮班期间各单位(部门)工作不能间断,不能影响工作开展。

  (三)宿管、保洁、食堂、物业管理等后勤人员以实际需要为原则,由后勤集团精确安排上班人数,错峰上下班。

  (四)校园超市、网厂、船舶公司、珍珠公司等企业员工以实际需求为原则,由资产经营公司统筹安排上班人员,错峰上下班。

  (五)党委办校长办(统战部)、校医院、保卫处人员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值班值守,由部门具体做好安排。

  (六)学院正副院长、系正副主任和科研机构负责人、内设部门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返校上班时间。

  请各单位(部门)于2月23日前将以上(二)至(六)类人员20XX年3月的返校上班表(含上班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报人事处,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刘波。人事处对各单位(部门)的返校上班人员进行统计,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将第一周上班人员需要的口罩数(上班人员每人每天1个,一周按5天计)报给党委办校长办,各二级党组织派人于2月27日上午联系谭斌领取,然后迅速分发给第一周返校上班人员。

  三、防控要点

  (一)学校鼓励教职工尽量自己开车上下班。坐校车的教职工必须戴口罩并喷洒车上配备的消毒液,尽量错开位置坐。校车每次开出前后必须严格消毒

  (二)保卫处安排保安严守校门。严禁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保安对不戴口罩的教职工予以提醒后发放口罩,做好登记并反馈回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教职工要向保安出示健康观测记录卡,如发现记录卡中有体温异常记录,保安应及时登记并反馈给校医院。保安为每个进入校区的人员测量体温,一旦发现体温大于或等于37.3℃的人员或身体异常者,立即报告校医院并对车上所有人员进行登记。校医院电话:

  (三)保持办公场所空气流通,原则上一个办公室只能安排一个人上班。

  (四)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不允许集中点餐、堂食,教职工可利用校内网上送餐平台点餐,并由送餐员直接送到办公室各自用餐。具体方案以后勤集团公布为准。

  疫情防控错峰上班工作方案2

  根据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4月8日《关于做好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部署,结合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教职员工错峰返校工作方案。

  一、返校条件

  根据当前教职员工所处地域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分为暂不返校、暂缓返校、正常返校三大类。

  (一)第一类:暂不返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返校:

  1.返校前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教职员工。

  2.身处国(境)外的教职员工(含外籍教师暂不返校。

  (二)第二类:暂缓返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1.杭州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或“橙码”的教职员工,一律暂缓返校。待健康码转绿,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2.返校前14天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行经历或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浙人员等有密切接触的教职员工。

  3.返校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过国(境)外人员的教职员工。

  4.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腹泻或呼吸道症状的教职员工,暂缓返校。暂缓返校期间,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排除新型冠病毒感染并在身体康复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三)第三类:正常返校。除上述两类情况外,其余人员均可正常返校。

  二、返校安排

  (一)在浙江省域的教职员工(含外籍教师)

  1.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正式返校返岗开展工作。

  2.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严控外出,一律暂缓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浙江省域的,通过钉钉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开(离浙江省域期间,确保接触的人无流行病学史,无发热、干咳、腹泻或呼吸道等症状,否则暂缓出省),返杭后经批准,方可正常返校工作。

  (二)在境内、浙江以外地区的教职员工

  1.在境内、浙江以外地区的`符合返校的教职员工应立刻返回工作地,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正常返校工作。

  2.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返回杭州后接受相关检测,且检测结果正常,满14天后并符合返校条件者,正常返校工作。

  (三)在国(境)外的教职员工

  1.在国(境)外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若返回国内,应第一时间通过钉钉提交《境外人员回国审批》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入境后须遵守出入境的统一规定进行隔离。

  2.在国(境)外的外籍教师暂不返校,学校将根据上级部署另行通知返校时间。

  三、其他事项

  1.返程途中,请各位教职员工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距离较近的尽量采用私家车方式;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请立即与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视病情及时就医。

  2.继续做好全体教职员工健康状况排摸,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填写《个人健康报告表》,严格配合所在二级单位执行“日报告”制度,不得瞒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及工作地点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3.二级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宣教培训和身心健康教育,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干预,组织好教职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学习培训,做好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

  4.二级单位要做好返校教职员工体温监测与登记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体温正常、身体无不适者可进校工作;教职员工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排查。

  5.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区域和其他人员聚集场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时,均应佩戴口罩。

  6.在校期间,教职员工如发现身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联系校卫生所。

  7.在疫情未解除前,暂停举办各项线下大型会议、培训和招聘等群体性活动,改用钉钉视频会议、视频培训、视频面试等方式进行,不得举办聚集性大型活动。停止不必要的出差活动,若确需到浙江省域外出差的,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出差期间,确保接触的人无流行病学史,无发热、干咳、腹泻或呼吸道等症状,否者暂缓出差。),出差返校后及时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出差结果。

  8.对于应返校到岗教职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返校到岗的,应提前通过钉钉提交《教职工请假审批》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对于未履行报备请假手续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9.对目前还在国(境)外等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二级单位要重点排查,关心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建立一对一结对服务制度,专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他们的近况。

  10.根据疫情变化,如上级或属地出台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学校依据最新规定执行。

  疫情防控错峰上班工作方案3

  结合教育部、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安排及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我校教职工于2月20日正常上班。在学生正式返校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现就20XX年春季学期教职工工作安排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北京市有关决策部署,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响应、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思路,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和各项日常工作,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向学校蔓延,保障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战时机制、战时状态原则,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切实以战时状态、战时思维、战时工作方法落细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二)坚持积极研判、抓好预防原则,一切活动都要从有利于疫情防控的角度出发,把提前研判、抓好预防、动态监测作为主要工作措施。

  (三)坚持保质保量、统筹兼顾原则,确保学校重点工作和各单位重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取得预计效果。加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

  (四)坚持创新教学、高效管理原则,充分应用新技术、新手段,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网上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停课不停教”。

  (五)坚持分级分类、协同联动原则,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及具体实际,根据学校最新要求,修订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期间20XX年春季学期正式上班后工作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到校工作人数;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抓实联防联控。

  三、工作方式和到校工作人员要求

  在保质保量完成学校疫情防控和其他重点工作的前提下,各单位尽量减少到校工作人数。教职工正常上班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疫情防控各专项工作组周末须安排人员值班。教职工采取错峰上班、到校工作、在线工作、弹性工作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流动,保障师生健康、确保校园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校上班要做好防护,每间办公室最多一人办公;每日须在学校“疫情防控,从我做起,每日打卡”数据采集平台“打卡”,及时、准确、真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

  (一)校领导班子:学校党政负责人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到校工作,学校党政副职根据工作需要轮流到校工作,其他未到校工作的党政副职在线工作,保证随叫随到。

  (二)职能部门领导班子:负责疫情防控、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学校重点工作的职能部门应保证本部门1名领导班子成员到校工作。其他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可根据工作安排在线工作,保证随叫随到。

  (三)教学/科研单位领导班子:负责线上教学和学校其他重点工作的教学/科研单位应保证本单位1名领导班子成员到校工作。其他教学/科研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工作安排在线工作,保证随叫随到。

  (四)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应根据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及各单位具体要求,有序开展线上教学科研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学科研工作的影响。原则上,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尽量不到校工作。

  (五)党政教辅人员(含外聘员工、服务外包员工):原则上各单位应安排1名党政教辅人员到校工作,其他人员在线工作,保证随叫随到。

  (六)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必要的工作人员到校工作。

  四、入校管控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校园施行封闭管理、错峰上班,教职工到校工作采取提前审批报备方式。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要求,须于每周五中午12:00前将下周到校工作教职工名单(模板见附件《疫情防控期间20XX年春季学期每周到校工作教职工安排表》)报送疫情防控教工及离退休人员组和安全稳定组,工作组汇总后在学校信息平台公布。

  各单位上报《疫情防控期间20XX年春季学期每周到校工作教职工安排表》中的教职工可进校。如有特殊情况临时增加人员到校工作,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由所在单位提前一天,即每日16:00前向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组报备审批次日临时到校工作教职工名单,作为其入校凭证(如有关于入校管控和错峰上班的'最新要求,以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组相关通知为准)。

  五、返京返校要求

  (一)目前仍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返京。确因工作必须返京的,要按照北京市和当地政策精神,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返京。

  (二)拟从其他地区返京的教职工,按北京市要求,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回京前,须提前向在京居住的社区(村)报告。同时,至少提前1天向学校提出返京申请,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报疫情防控教工及离退休人员组备案通过,才能返京。其中河南、湖南、广东、浙江等疫情高发地区的返京申请要从严审批。

  (三)拟从其他地区返校居住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返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返校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返校,并按学校要求进行14天的集中观察。

  (四)在京被居住地要求居家观察的教职工,不允许返校。须服从居住地安排进行14天的居家观察。

  (五)寒假期间未离京或返京后已经完成14天居家或集中观察,身体健康的教职工,才能返校。

  上述教职工在观察期内,须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相关症状,须按要求进行医学排查,并第一时间报告居住地及学校;观察期满,且未出现相关症状的,才能返校。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把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面加强信息摸排、宣传引导和教育管理。

  (二)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出差,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对外交往活动。保持办公室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办公环境宽松和空气流通,加强办公桌椅、设备、用品、门窗把手等的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加强防疫健康教育,配备必要防护用品,督促教职工做好自我防护。

  (三)食堂采取错时错峰、分散就餐等措施,避免集中聚集性就餐。疫情防控期间,暂开放第一食堂一层和清真食堂,就餐教职工需加强个人防护,自觉遵守就餐秩序。进入食堂需主动出示校园E卡、接受体温检测;餐前餐后均需佩戴口罩;取餐时按1米以上间距自觉排队;用餐时妥善收好口罩,并按一人一桌或错位就坐,做到低头吃饭不聊天,防止飞沫传播。提倡个人自带餐具或使用食堂一次性餐具打饭带走,分散用餐。

  (四)全体党员干部及在编教职工要带头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活动,一律不得组织、参加聚餐和聚会活动。

  疫情防控错峰上班工作方案4

  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1]2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文件精神,按照2021年8月18日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属地、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特制订我校教职员工开学返校实施方案。

  一、成立教职员工分期分批返校返岗工作组。

  组长:王宏伟

  副组长:

  成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总务处、保卫处牵头,严格排查所有教职员工(含后勤社会化企业员工,下同)假期去向情况及健康状况,按照“一人一案”要求,进行分类登记。要求学校所在地以外教职员工(包含新校区建设搬迁项目施工人员)返校之前,均须认真填报疫情期间情况摸排表(附件1),逐一登记造册。根据摸排情况,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返校返岗评估。

  二、教职员工类别

  教职员工指教师、行政、物业、安保、食堂、洗浴、超市、校车司机、项目施工人员等人员。

  三、教职员工返校条件

  (一)在皖教职工坚持非必要不出省原则,开学前14天,实行健康监测,无异常情况的按时返校,在省外低风险区的,在学校开学规定定的开学时间,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返校和到校报到,并做好中途防控措施。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暂缓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低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并按照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二)本人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应继续做好健康监测和管理。

  (三)后勤、物业、保安、食堂等人员,在其返校前除按照学校返校要求外,须查验行程卡,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全员参加学校教职工核酸检测抽查),并在岗前参加一次安全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四)尚在国境外的暂不返校。

  四、教职员工返校审批流程

  返校教职员工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填写《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员工返校申请表》,所填信息必须如实、准确、详细,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返校。项目施工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申请、审批,并报组织人事处、校医室及项目负责人三方备案,发放出入证。

  五、返校方式

  所有教职工须提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在学生返校前一周有序返校。返校教职员工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使用私家车辆返校。

  六、返校批次

  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目前在省外的教职员工,提前规划好返校时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第一批次:校领导及行政干部,其他需要上班的,2021年8月21日到岗上班

  第二批次:行政、教辅、辅导员(班主任)、物业、保安、超市、浴室、司机等人员,2021年8月25日到岗上班。

  第三批次:教师含聘任及兼职教师,2021年9月1日到岗到位。

  其它批次:项目施工人员按照学校规定进行。

  七、返校要求

  近期返校教职员工及家属必须严格遵守桐城市防疫指挥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1.进入校园时,必须登记并测量体温,自觉、严格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2.签订承诺书,进行健康信息采集登记,申请“安康码”,做好接种工作,做到“应种尽种”,部分教职工因“禁忌症”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按照要求及时接种,积极配合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职工返校前的`核酸检测抽检工作(已提供返校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可不参加抽检)。

  3.积极参与并自觉进行健康教育,认真学习“三案八制”和《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严格按照规定,持续做好个人防护,认真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校内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同时要求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4.居住在新老校区外近期返校教职工及家属,进入小区时,必须及时向小区卡点登记报备、测量体温,并按防疫要求自觉进行居家14天医学观察。

  5.学生返校当天和学生开学后,教职员工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出入,中途不得随意出入。

  6.按照规定认真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材料到部门疫情防控联系人。

  7.返校教职工所在单位必须落实包保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近期返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包保第一责任人,督促返校教职工及其家属,严格遵守桐城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遵规守纪,如实报告,认真配合,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八、做好不能正常返岗教职员工工作

  对不能正常返岗的教职工,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与其保持联系,做好思想疏导,引导他们按照所在地方政府防疫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待疫情缓解后,再行返回。因疫情不能正常返岗工作的教职工,不影响其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等。

  疫情防控错峰上班工作方案5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要求,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岳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学校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XX年春季教职工开学返岗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平安、有序返校,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本方案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教党〔20XX〕1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搞笑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有关外籍师生文件要求、教育部搞笑疫情防控专家应急工作组编制的《高等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南》、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XX〕59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XX〕60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普通本科学校<开学工作整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XX〕70号)等文件进行编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疫情不解除、防控不松懈”的基本原则,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保障教职工平安、教育教学平稳运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职工返岗工作小组,全面指导20XX年春季学期教职工返岗工作的有序开展。

  组长:刘亦工

  副组长:胡文静

  成员:各教学院院长、机关及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人事处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文静同志兼任,苏立、钟科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工作,确保教职工平安返校。

  四、工作措施

  (一)开学前全面排查

  开学前,各二级单位应与本部门教职工保持密切联系,了教职工解假期行踪及健康监测情况;摸清本单位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工情况;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全覆盖排查,包括教职工本人是否为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及康复情况、有无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有无与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掌握本单位所有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包括体温、咳嗽等体征信息,按“一人一案”建立台账。

  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所有教职工应主动报送自身(含家属)的健康信息,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1.教职工(含家属),通过各二级单位联络员收集汇总健康信息,报送到人事处钟科同志;

  2.鉴于岳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已暂停体征监测信息报送,所有二级单位采取“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方式。

  各单位应及时掌握教职工的健康状况,若因身体状况或在外地、居家隔离等不能按时到岗,应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

  (二)分类安排返校

  1.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

  (1)未返校(含市区)教职工须于20XX年5月6日之前返校(含市区),返回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关注周围人员有无疑似症状并及时做好防护;返校(含市区)后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有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2)未返校(含市区)教职工如出现发热或有新型冠状肺炎疑似症状的`,请就地留观,暂缓返校,待身体状况恢复正常后再安排返校日程,不得带病返校。

  (3)教职工返校(含市区)后应尽量居家休息,减少外出,做好自身防护,及时向本单位联络员报送身体健康状况,主动配合属地学院路社区、白杨坡社区和学校工作人员防疫随访。

  (4)凡在校内有固定住所且需返回校内(西院、南院、北院家属区)居住的教职工,需提前两天向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申报,报告出发地、返校交通方式(含车次、车厢座位号或航班信息)、同行人员信息,由所在单位联络员报送至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陈绪清同志审批,汇总后报送至人事处钟科同志备案。

  (5)未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应与所居住社区居委会(村)联系,了解社区居委会(村)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返校日程。

  (6)返校教职工(含家属)进入校园时,在各校区门岗处主动登记个人信息,接受身份查验后方可进入校园。

  2.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

  (1)有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旅居史,现在未在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工(含家属),已经居家隔离满14天且身体状况良好的可以返校,按程序办理返校申请审批手续;如未满14天居家隔离期的暂不返校(含市区),自行在现居住地做好自我防护,达到居家隔离满14天后身体状况良好的可以返校。

  (2)现仍在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的教职工(含家属)应原地待命,不得私自返校。

  (三)开学时全面检测

  1.在正式开学前,各二级单位要做好教职工健康排查与体征监测工作,全面审查教职工与相关人员开学前14天的行动和生活轨迹(是否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是否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的情况)。

  2.开学前两天,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开学前体征监测数据进行汇总研判,排查所属部门全体教职工健康码,排查结果汇总(见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钟科同志,电子健康卡截图以“部门-姓名”命名,打包后报人事处备案。

  3.开学当天(时间另行通知),人事处组织各二级单位做好教职工到岗情况统计和健康监测。教职工到岗情况报送至人事处谢芸同志;健康监测报送至人事处钟科同志,汇总后报送至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有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部门需安排其到校医院进一步观察,或安排送医进一步检查。同时,各单位联络员将患者情况及时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周海兵同志。

  (四)开学后全面防控

  1.教职工上下班原则上需佩戴口罩,各二级单位要组织教职工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工作,若发现疑似症状人员及时报送至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周海兵同志;

  2.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考勤,关注本单位教职工健康状况,掌握身体出现异常教职工的密切接触人员、行踪等信息。教职工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请假就医,不得带病上岗,经医院诊断排除后方可回校上岗。

  3.教职工在校内突发感染症状,应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学校启动应急处置,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为避免传播,可临时关闭校园,关闭期间,教职工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4.对被隔离观察或治疗的教职工,人事处和教务处应根据工作需要协助二级单位做好工作安排,进行合理调配。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教职工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有关知识的宣传宣讲,确保应知应会,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2.全体教职工要严格执行学校的统一安排,确保通讯畅通,做好自我科学防护,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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