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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29 09:59:27 雪桃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通用11篇)

  具有强导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当提出某个项目时,我们就要有针对性的做几份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怎么写才更有新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通用11篇)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1

  (一)学校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全校安装报警器,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严格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的.新校舍一律不使用。

  (二)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及市政府。要对校舍的辅助设施,如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避雷针等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三)学校依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所有人必须按安全指引进行正确使用,学校电工加强电源、电器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

  (四)各处室的设施设备均由专人负责,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措施健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五)学校加强对贵重物资、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领用审批制。

  (六)学校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在校园内散播。

  (七)严禁学生进入学校施工工地,施工地点必须有“严禁入内”的警示标志。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2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3、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保卫科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保卫科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放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由学校保卫科、总务处组织开展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检验,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3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水、电、气设施;

  3、实验仪器、教具设备;

  4、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及图书等设备。;

  二、检查机构

  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

  2、每月中旬例行检查;

  3、大风、大雨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气设备是否有隐患;

  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校区总务处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七、平时管理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执行专人负责管理。

  2、科学管理。各类教学仪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重点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学校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7、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4

  为做好教学设备、设施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杜绝损坏和丢失现象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教学仪器设备特别是现代化教学设备是学校的贵重财产,其安全问题关系到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整体形象,我校高度重视,设置教学仪器设备、设施使用管理人员,安排专人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

  二、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登记建档工作

  各学校要对所有教学仪器设备进行详细清点,分类建立教学仪器设备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一份交学校相应科室查对管理。

  三、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的管护

  根据教学的需要,对分发到各实验室、仪器室、音体美教室、微机室、卫生室、图书室及办公室等科室的教学设备、器材,要按照部门归属由专人负责存放,对小型便携式仪器、设备、工具、贵重器材和物品、有毒及危险化学药品要做到及时入库、入橱,按各自的.物品存放安全管理要求,使每件设备、物品都安全归位。

  四、加强教学设备存放地点及环境的安全检查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实验室及教学设备存放地点的水、电、暖等各种管路设施的日常检查,定期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5

  1、总务处是学校校园建筑物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总务主任和生活老师是负责校园硬件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要定期检查、监督、管理、维修校园“楼房、堂、馆、舍”和消防设施、体育器械、电器设备线路、水暖器材、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学具教具、花草树木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校园内的重点部位、安全事故易发设施,值周人员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每次检查要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上报总务主任或校长,以便采取措施。

  3、 师生要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要爱护公共财物。不随意私拿、乱放、玩弄、破坏公物;对自己负责的'公物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出现正常损耗或故障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或教师,及时主动找工人维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以免发生危险,造成伤害。

  4、学校微机室、电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及药品仪器库、图书阅览室、卫生保健室、体育器材库等管理员是其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定期、认真、仔细做好日常安检工作,注意防火、防电、防毒、防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以免发生教学安全事故。

  5、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在上课及组织学生活动期间,一旦发现学生周围校舍、设施有异常情况,立即组织学生疏散撤离,并报告分管领导。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6

  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电网公司警企联防联建合作备忘录》《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警企联防联建协作机制协议》精神,结合钦安委办〔2020〕39号〔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涉电公共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历年警企共建成果,深化我市电力设施安全防护工作模式,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供用电秩序,确保钦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双方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共同制定《2021年度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年度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主要依托钦州市公安局钦供电局双方联合签署的《警企联防联建协作机制协议》,在钦州市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电力生产办公营业场所联防、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同时,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依照联合保供电、保安全保稳定的特殊要求,强化我市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高我市重要场所和重要电力用户安全可靠供电、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电,继续保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零”发案的记录,在助推电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和推动钦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和参加单位

  (一)组织单位: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

  (二)参加单位:涉及“三电”工作的市直其它单位。

  三、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安排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体协调和日常管理;制定保供电阶段电力设施安全保卫、重要生产场所安全保卫巡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保供电期间应急管理工作,收集、报送保供电信息;对保供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保供电工作检查,并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的整改;编制保供电工作总结。

  四、工作开展方式及内容

  (一)协防协查:由电力警务室组织协调警力43人,定期指导钦州供电局委托的电力设施专业安保巡防服务队伍(以下简称“巡防队”)对重点保电党政机关、交通、医疗、民生等单位及重要供电厂站(具体见附件)开展巡防巡查工作。其中,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按供电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特定的巡查、值守工作。即由策划、实施两个阶段开展电力设施的专项巡查、值守工作。

  1.策划阶段

  供电企业根据保供电内容、范围,确定重点保供电场所巡查内容和时间,电力警务室负责人结合电力警务室日常工作安排,指派一定数量的警员参加巡防队对重点保供电场开展巡查工作,主要巡查保供电的场所、线路周边是否存在治安、外破、非法施工等隐患,并及时上报。

  2.实施阶段

  根据保供电内容、范围,在保供电期间开展重点保供电场所的值守和协防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冲击电力生产场所的行为。

  (二)联合工作,完善重要变电站“一站一警”网格化管理:按照相关任务、活动方案要求,依法开展对专项检查工作,并参与协调、解决破坏电力设施突发事件等。

  1.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的各类案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对破坏、哄抢、盗窃电力设施案(事)件频发地区地段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整治行动。提高重特大涉电案件的'破案率、有效遏制重特大涉电案件的发生率。

  2.依法查处非法收购电力器材和窃电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违法收购电力器材窝点,控制销赃渠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电力企业的优势,严厉查处窃电违法犯罪行为,排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治安隐患。

  3.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查处、协调处理阻扰电力生产事件和电力建设重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矛盾纠纷。

  4.协调各属地派出所,完善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联络人机制,实现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警企网格化管理。

  (三)指导供电企业开展内部治安管理工作.企业治安防范是供电企业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保卫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供电企业内部治安的稳定,是供电企业稳定和谐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1.定期指导供电企业开展内部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帮助查找建设上存在的盲区、死角。

  2.协助供电企业提高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综合素质。

  3.定期对供电企业内部重点办公、生产场所“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方面进行检查、指导,排查要害部位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高供电企业自身抵御外部破坏能力。

  (四)宣传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主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组织群众开展护线工作。

  1.协助供电企业开展内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内部员工法律意识。

  2.参与供电企业开展各类“保护电力设施宣传”、“社会公开日”等宣传活动,引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高社会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群防群治”的意识。

  五、其他要求

  (一)增强保密意识,防止泄密。参与人员做好保供电工作信息及资料定密、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严禁将与保供电有关的资料和文件上传至互联网,或泄露给无关人员,杜绝发生泄密事件。

  (二)遵守工作纪律。开展巡防、宣传及处置突发事件等专项工作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协助供电企业开展工作。

  (三)统一着装,巡警着警服;其它人员着现场工作服。

  (四)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利用不同媒体,多层面大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五)加强后勤保障。钦州供电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为参加行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用具装备和后勤保障。因工作需要,安排警员参加巡防队全天值守、全天候多频次巡查等涉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加行动的人员误餐费等由钦州供电局委托相关单位负责。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7

  为确保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期间基建工程安全形势平稳,根据电监会《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和《宁洱伟业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障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期间安全发供电工作安排》要求,制定本专项方案。各电厂应根据本专项方案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并结合实际执行。

  一、工作目标

  是杜绝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避免人身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防止各种自然灾害引起的安全事故;防范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国家重大活动安全形势稳定,圆满完成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期内的安全任务。

  二、工作要求

  各发电厂供电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电厂实际安全工作的不同重点,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上报公司总经理。总经理组织参建各方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督促各电厂供电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将安全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2.各发电厂供电部门要按照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方案的要求,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对重大事件包括发现重大隐患的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对隐瞒不报、故意少报或者上报不及时的'发电厂和相关人员将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三、重点工作

  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发电、供电安全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各发电厂、供电部门要求制定完善“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方案”,严格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在发电、供电安全管理中核心主导作用,对现场安全工作要做到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切实抓好各级责任制的落实。

  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和保障体系。在组织上,各发电厂要根据电厂运xx况完善安全管理机构的组织安全制度和健全安全班组,保证电厂发、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在措施上,各发电厂在班组每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外,各发电厂班组应依据发、供电情况和存在的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在体系运作上,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生产的xx监控效能,明确区域和专业安全监控职责,加大发电、供电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

  四、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遇有重大活动时,按照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方案,发电厂生产领导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管理检查,从人身和设备安全性的角度重新进行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专项措施,认真进行专项整改。已制定整改措施的,必须做到责任落实、监督落实,确保各项隐患彻底消除,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电厂安全文明生产技术水平。

  根据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做好防洪管理工作

  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防洪渡汛组织机构,并认真研究落实各部门、各个员工的责任,督促所有人员及时到位,确保防汛组织运行快速、有效。

  认真排查,及时治理。各电厂要认真做好防洪隐患排查,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加快隐患治理。

  积极准备,完善预案。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防汛、防险、防灾的要求,制定防洪、过洪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水情,做好xx预报;做好防汛救灾物资管理、防汛演练和防汛值守工作。

  加强消防管理1.各发电厂要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对消防措施进行完善,确保消防用水xx和消防装备以及救援装备配备齐全,加强可燃物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对重要防火部位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票”。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8

  根据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燃气供热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公办发〔20xx〕16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6月底,在全区燃气供热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检查重点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三个必须”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单位安全组织架构制定及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投入预算及使用情况、主要负责人召集的安全运行例会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制度、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等。

  2、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cng/lng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锅炉房、换热站等生产经营场所现场管理制度,领导值班带班,工人操作规范管理,消防、监控等安全防护措施运行,防汛措施及物资储备等情况。

  3、设施设备管理及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压力容器、管道、流量计、安全阀、压力表、报警器、电子秤、加气机、避雷等设施设备按规定检测情况,设施设备年度保养计划、维护保养记录、设施设备保护制度,设施运行故障和事故统计分析制度,管网及重点设施设备定期点检巡检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4、应急救援准备及演练情况,主要包括:重要防范区域和部位24小时应急值守、单位主要领导带班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抢险抢修预案情况,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救援人员配备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应急救援演练记录情况等。

  5、工程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在建工程保健手续,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安全施工责任书,监理人员履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防汛措施及物资储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6、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幼儿园、饭店、农贸市场、城市综合体、大型酒店等燃气管道、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情况,液化气安全使用情况等。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5日前)区住建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任组长,区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人员为工作人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指挥、协调工作。各燃气供热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5月5日至5月20日)。各燃气供热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问题。区住建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彻查整治安全隐患。

  (三)巩固深化(5月21日至6月20日)。各燃气供热企业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效。

  三、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增强责任意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之一抓紧抓好。各企业要结合大快严集中行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各燃气供热企业在自查自纠活动结束后,要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区住建局邮箱!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雄安新区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决定开展全县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抓好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筑牢安全底线,下大力抓好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惩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规范燃气行业管理。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重点整治燃气企业特别是农村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等行为,管道燃气企业经营区域交叉重叠等问题。二是认真组织监督人员、技术人员、驻村安全员和协管员开展全面巡查巡护,排查所有燃气管道、储气罐、气化站、阀门、燃气表、液化气罐、燃器具、连接管等设施,做到逐一检查、留档备查。三是对隐蔽工程、地下工程开展泄漏探测,对气代煤工程质量、壁挂炉设备质量、安装标准等开展专业检查。四是加强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全面整治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五是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整治,组织精干力量对所有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含驻村安全员及协管员)实行互查。

  (二)规范液化石油气行业管理。一是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贯彻落实《河北省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冀建城建[20xx]8号),排查过期未检钢瓶、达到报废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排查不合格燃器具、超期使用燃器具、软管;排查超期服役胶管、减压阀、钢瓶阀门跑冒滴漏等安全隐患。

  (三)规范供热行业管理。一是加大排查力度,排查区域要覆盖县城、乡村,不仅要排查居民用户,还要排查各类公服单位,同时要排查各类供热方式,既要查传统的大集中供热,又要查燃气锅炉、电锅炉等分布式供热,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对排摸出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整改。二是重点对供热场站、热源点、换热站、供热管网等相关设施安全风险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特别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重点排查相关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四)进一步完善燃气供热行业培训制度。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员重点开展行业及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教育;对燃气供热运营单位负责人员重点开展安全规章、规范教育;对行业重要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运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三、责任分工

  (一)燃气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检查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安全风险和隐患的科学研判、预判和有效应对,组建专业队伍进行宣传培训,自查自改,形成管理闭环,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无死角。主动沟通协调部门、乡镇,主动接受部门、乡镇、群众举报和监督,畅通维修电话。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二)住建局: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将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发挥围绕燃气供热行业安全协调各方的牵头抓总作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督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状况,督促燃气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提出工作建议。严肃执法,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各种风险隐患。

  (三)应急管理局:全面落实综合监管责任,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开展联合检查,对整改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对多次整改不到位且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

  (四)改发局:负责长输油气输送管道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公安局:负责对重要燃气设施沿线村庄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对农村燃气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恶意干扰、阻工以及盗接、破坏天然气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查处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和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偷盗燃气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六)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生产、供应、使用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燃气企业,特别是防火间距不足的LNG站点,依法责令整改。

  (七)市场监管局:负责整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等行为。督导燃气特种设备的定期监管工作,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流通领域壁挂炉、灶具等燃气用具进行质量监管,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负责燃气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对工商业用户的.燃气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八)供电公司:负责对燃气工程施工中的电力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会同燃气公司对燃气管线与电线和计量箱距离过近、搭挂、交叉缠绕等问题进行整改。

  (九)各乡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设立常态化安全检查机构,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制定本级检查方案、应急预案,建立检查台账,做到有方案、有行动、有记录。配合企业做好安全宣传、排除双气源、更换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等工作。要主动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巡查,主动维护燃气设施安全。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用气宣传。各村要建立燃气安全运营体系,做好村庄管线和燃气设施日常巡查工作,督促配合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对用户的户内管线、燃气器具安全性、胶管完好程度进行全面检查,配合燃气企业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安全隐患汇总、整改,并督查企业整改效果,确保管理有效。

  (十)其他相关单位: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抓好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安全供暖。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做好动员部署。住建局会同其他相关单位和燃气企业全面开展行动,强化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利用容城县冬季供暖服务投诉热线电话(5685333),收集整理问题线索,及时转办处置。

  (二)整治治理阶段(20xx年12月25日一20xx年2月29日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单位要按照目标任务,定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认真实施,对不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建立台账、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保证整改到位。强化采暖季重要时段防范重大事故风险管控,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实现。

  (三)深入整治阶段(20xx年3月1日—20xx年11月30日持续深化集中整治)。各单位要根据整治治理阶段成果,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组织燃气企业进一步开展全面排查,深入整治相关问题。并强化汛期、采暖季、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防范重大事故风险管控,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实现。

  (四)“回头看”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一20xx年12月30日)。各单位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黄志民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宋永良、韩会斌同志任副组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改发局、公安局、执法局、交通局、供电公司、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容城县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友志同志兼任。

  (二)全面开展整治。各单位要按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现场能够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立整立改,现场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导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及时报请政府协调,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行动,确保按时完成整治。

  (三)认真总结上报。各单位要确定联络员负责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按照《全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填报“一个台账、四个清单”。请于20xx年12月24日报送安排部署情况,20xx年12月29日、20xx年2月28日和12月29日分别报送工作总结。期间,每月底最后一日统计报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违法企业处罚清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追责问责清单》,总结经验做法,报送典型案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案件查办清单》建档备查,无需报送。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10

  根据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安监〔20xx〕12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以青岛开源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铁路红宇建设集团供热分公司、青岛海天联片供热站、青岛金湖热力公司、青岛双星集团热力厂、青岛大学后勤集团供热服务中心6家供热公司为重点,开展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质量为本,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突出重点,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稳步推进。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促进我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提高认识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各个生产岗位、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到和保持一定的安全工作标准,使企业生产活动始终处于良好的、可控的安全运行状态,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和满足职工安全生产愿望。安全生产标准化突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本途径。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既能有效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又能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

  三、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我区有1家供热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自评,一年内6家供热企业全部成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四、实施步骤

  (一)建立机构

  各企业的主要管理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直接负责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建立明确主管领导、落实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的工作机构。(注:此项工作已于7月份组织落实)

  (二)宣传动员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全部管理过程中,要自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并将这些内容细化,依据这些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办法,并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员中、全天候地切实得到贯彻实施,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并持续改进,使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使企业的人、机、环始终处于和谐和保持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进而保证和促进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的发展。

  因此,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在全员参与,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好宣传动员工作,教育全体员工正确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安全质量意识,使活动深入人心,得到切实有效的开展。

  (三)开展培训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对企业和员工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青岛市安全标准化热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负责安全标准化活动的专业人员,要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及相关的生产工艺流程,具备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应达到的能力要求,为活动的开展打好基础。

  (四)组织实施

  各企业要按照《青岛市安全标准化热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制定计划,责任到人,逐条逐项认真落实,全面开展标准化工作,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4月,每月底将当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向区安监局进行汇报,区安监局也将适时对企业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各企业在安全标准化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向区安监局反映(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各企业也可聘请专家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给予指导。

  (五)考评机制

  各企业要建立自评机制和自评制度,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情况进行阶段性的自查自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自评成绩达到评级要求后,向区安监局提出复评申请,区安监局受理后,组织复评,复评合格,上报市局审核,并定期公布通过复评的企业名单。

  五、工作要求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周密计划、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学标贯标、分析梳理、反复普查、落实整改、持续改进,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供热服务水平,确保2022—2023供热季安全稳定运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咬定目标、尽锐出战,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开展“供热保障攻坚行动”,以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来百姓温暖舒适过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供热工作安全、稳定、持续的总体要求,以保障2022—2023供热季安全稳定运行为重点,坚持工作早部署、问题早发现、整改早到位、矛盾早化解,大干100天,争取供热工作的主动权。以热源扩建、供热设施“冬病夏治”、老旧管网改造为基础,全力弥补供热工作短板;以开展进社区、访民情、听民意活动为依托,全力破解人民群众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以机制体制改革和智慧供热平台提质升级为着力点,全面提升供热管理水平和供热服务质量;以引进清洁能源供热为突破口,积极对接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对热电联产覆盖不到的区域,实行清洁能源供热方式。

  三、重点任务

  (一)解决供需矛盾,优化供热模式,提升供热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因地制宜,挖掘城市热源潜力,积极利用地热能、空气能和城市其它余热资源,兼顾环保和民生保障,推动供热方式由集中式向分布式转变。

  1、积极引进清洁能源供热模式,实现联动互补。

  加快与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对接,将润江壹号院、澜悦府、荣盛华府、佳兆业一二期、天山菲丽公馆小区等纳入集中供热管理。(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环保局;责任单位: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2、推广地源、空气源热泵等清洁供热新技术。因地制宜适度发展地源、空气源热泵等新型清洁供热方式。在新建小区、办公楼、医院、学校等项目优先采用清洁供热方式。(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热企业)

  (二)扎实做好“冬病夏治”工作,提升供热设施安全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针对上一采暖季群众反映集中的诉求,逐条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把“达标小区不达标户”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面对面解决市民用热问题。

  3、开展供热设施检修保养,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各供热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根据设施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供热设施存在的运行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热电联产机组停机检修工作10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供热企业)

  4、深化进社区、访民情、听民意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持续开展入户访民问暖和群众满意度提升行动,认真收集群众对供热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解决共性和个性问题。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筛选出不少于5个隐患小区,建立四个清单(问题小区清单、小区薄弱用户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结果清单),解决影响个别居民达标取暖的疑难问题。(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供热企业)

  5、加大老旧供热设施改造力度。供热企业对运行15年以上、跑冒滴漏问题严重,影响供热安全的老旧管网进行改造,9月底前完成老旧管网3.66公里改造任务。持续开展“串改并”改造,确保滚动产生的`老旧管网即有即改、应改尽改,解决龙星家园小区、生民街大队回迁户供暖问题。(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供热企业)

  6、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各乡镇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完善供热保障应急预案,供热企业负责储备应急资金,备齐备品备件,落实抢修队伍,组织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保障供热安全。(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供热企业)

  (三)充分发挥供热智能平台作用,确保提高供热管理水平

  工作要求:供热企业实现运行系统的智能化,运行数据自动采集监测,居民室温实现小区监测全覆盖。

  7、做好室温采集装置管理维护。室温采集装置实现居民住宅小区全覆盖和数据准确。保持室温采集装置数量满足热用户2%以上且最低不少于3个在线测点。(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供热企业)

  8、维护更新供热基础数据。完善监管信息平台热源、热网、热力站、小区等供热设施基础数据,统计要素完整,确保基础数据全面、准确。(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供热企业)

  9、完善供热能耗监测。各供热企业对远传热量表、流量表、压力表、温度表进行维护,查漏补缺或校准更换,确保平台采集数据真实准确;对未实现运行数据自动上传的热源、隔压站、大温差机组、热力站加装数据采集上传装置,为供热能耗评价、能耗定额管理等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供热企业)

  (四)以服务求发展,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10、及时解决供热问题。供热企业建立服务住宅用户户内供热设施巡检制度,采暖季前对服务范围内的住宅热用户户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指导热用户及时养护维修。开通供热咨询和问题受理服务专线,接到用户电话反映问题,供热企业维保服务人员10分钟内与用户取得联系,快速处置;对上级交办事项在2小时内落实;突发供热事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和要求上报,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供热企业)

  (五)不断强化供热运行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1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的各项要求,推行供热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落实供热质量网格化监管,按照“谁建站、谁主管,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部门分包责任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热源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是供热工作主体。城区集中供热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乡镇新民居供热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医院、学校等公服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前)

  各单位通过动员会、推进会、部署会等形式迅速行动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百日攻坚行动上来,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研究分析,落实责任领导,制定行动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全面部署“供热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二)集中攻坚,全力推进阶段(8月15日至9月30日前)

  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攻坚工作,集中人力物力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对工作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梳理,创新思路,群策群力,破解难题。

  (三)梳理汇总,总结考核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活动开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负责“供热保障百日攻坚行动”总体工作情况,总结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巩固“百日攻坚行动”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正定县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供热保障百日攻坚行动”的指挥工作,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管理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任务推进“时间表”,倒排实施计划表,大力发扬“实干兴石,舍我其谁”的精神,坚持“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调度,大力破解工程推进中的瓶颈难题。供热企业是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部署。要把安全和质量作为头等大事,切实加强新建和改造工程的安全监测和工程质量把关,努力建设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供热主体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由于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供暖工作未完成的突出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四)营造良好舆论。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积极宣传供热保障百日攻坚方面的先进事迹、经验做法,树立示范典型,弘扬正能量,打造良好形象。宣传供热用热法治标准和相关知识,建立正确的供热用热标准理念,为供热正常运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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