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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时间:2022-12-31 19:49:41 方案 我要投稿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精选2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精选23篇)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1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xx〕50号)精神,在全区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元并举、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务良好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遵循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激发社会各阶层活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提升层次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选定50%以上的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4月底前确定各村居家养老服务点、摸排服务对象、组建服务队伍,5月份开展服务,6月底前已建成的老年幸福互助院全部投入使用,各居家养老服务点签约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各街道4月底前完成服务对象排摸上报,已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于6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发挥服务功能,全面开展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签约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不少于300人。到20xx年,在保障老年人均等化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点,“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覆盖100%城市社区和85%以上的农村社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三、服务对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具有安定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服务点范围内以下人员:

  1.城乡空巢(独居)老年人;

  2.农村留守老年人;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照料护理费用统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四、服务内容

  基础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膳食供应、家政护理及其他服务等3个方面:

  1.膳食供应服务。基本内容:集中用餐、上门送餐、协助进餐。服务要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合理配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用餐特点的设施设备;用餐、送餐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餐清洗消毒。

  2.家政护理服务。基本内容:个人卫生护理、居家环境卫生清理等。服务要求:提供理发等个人卫生护理服务;定期清洗衣物及床上用品;定期清理家庭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3.其他服务。基本内容:陪同就诊、送药上门、代购代办、定期探视、电话访问等。服务要求:老年人患病时,服务人员要及时联系家庭签约医生,明确告知病情、症状等情况,协助医护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服务;代办代购服务时要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做到账实相符;对空巢(独居)老年人定期上门探视和电话访问;接到紧急呼叫时应及时联系相关机构和人员,到服务对象家中进行处置。

  五、服务场所

  城市居民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合理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打造就近便利、灵活多样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1.依托乡村能人设立养老服务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类乡村能人的积极性,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卫生护理、日间照料、健身娱乐等服务。

  2.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点。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发挥乡村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队伍作用,在党群服务中心为附近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3.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养老服务点。利用旧学校、旧村址、旧农房以及服务人员住所等场所,在村民小组设立养老服务点,配备必要的设备,为本村民小组和就近的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六、服务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包括:

  1.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乡镇、街道确定的服务人员;

  2.农村养老服务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

  3.村(社区)干部;

  4.志愿者。

  七、补贴机制

  按照“分类定标、差异补助”的原则,建立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费用补贴机制。对于非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费用自理;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础养老服务分类给与补助。

  1.膳食供应服务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其中早餐1元、午餐3元、晚餐2元),按实际用餐次数结算;

  2.家政护理及其他基础养老服务按月补助,按照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内容及要求定期开展服务,具体为:

  (1)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

  (2)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三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周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

  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各级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八、服务流程

  各乡镇、街道排摸需要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汇总花名册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服务对象审核后,转交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录入信息平台,由信息平台管理运营机构定西市养老服务中心统一调派服务人员开展服务。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向平台上报服务结果,由信息平台进行统计汇总,作为发放补助、计收费用的重要依据。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每月统计上报服务对象变动情况和服务次数,补贴费用据实结算。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民政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区人社局要指导各乡镇按照规定聘用养老服务员、理发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确相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养老服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加强服务点食品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服务场所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按照规定标准设立供餐点;区卫健局要加强家庭签约生管理,依托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医疗服务,指导服务点和服务人员做好消毒防疫等工作;区妇联要加强基础妇联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靠实服务对象监管、服务点建立、服务队伍组建的主体责任,认真确定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建设稳定可靠、乐于奉献的养老服务队伍。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和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培养和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制度,积极探索“时间银行”等做法,建立老年人自愿参与互助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居家养老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安定精神、志愿精神、慈善精神以及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社会化养老的消费理念。表彰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加大助老为乐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2

  健康教育是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健康教育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为全市居民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健全全市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基本内容,在城乡居民中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培养基本健康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其掌握自我保健的基本技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普遍提高。

  (二)年度目标

  20xx年城乡居民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20xx年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20xx年项目在全市所有县(区)开始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健康教育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必要时制定补充规定。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需要等,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

  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戒毒、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计划,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2.发放健康教育资料。

  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

  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应标有机构名称,应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

  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需要举办1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站和村卫生室至少每2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

  (三)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

  1.健康教育是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妇幼保健、医疗机构要重视健康教育工作。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配齐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认真研究,协调各级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开设健康教育频道或栏目,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

  (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1.健康教育设备配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齐相应的健康教育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宣传资料存放架、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2.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主要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健康教育基本设备的使用,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3.城乡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定期参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纠正,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城乡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4.统一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为了降低宣传材料制作成本,节约经费,保证宣传材料的科学性和质量,达到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传播效果,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宣传材料主要由省、市级统一设计印刷,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再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与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所辖区居民提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负责组织社区和农村大型、集中性健康教育活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积极发挥大众媒体在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3.妇幼保健及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负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五、项目实施监督与考核

  (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各级承担健康教育任务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效果评价。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效果评价,每年不少于2次。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考核指标

  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3.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4.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次数和参加人数。

  5.城乡居民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

  6.项目管理,包括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工作资料档案等。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3

  一、充分认识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是适应21世纪竞争日趋激烈,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针对当前学生存在的心理素质方面的弱点,进一步提高其心理素质水平,实施素质教育的现实需要。科学研究表明,在未来人才的综合素质结构中,心理素质越来越重要,人的乐观开朗、积极进取、坚韧不拔等个性心理品质对人的健康成长和事业成功起着重要作用。

  应该说,我校学生具有众多的优良个性品质,同时也确实存在一部分学生心理素质不高的问题,个别人的心理问题甚或比较严重。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独生子女群体,心理健康教育毋庸置疑地已然成为一个需要普遍重视的问题。

  二、基本方略

  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教育改革的要求和初中生心理发展的规律而提出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必然是素质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它是与学校心理辅导、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测量及心理咨询等多门学科相融合的、以实践和应用为主的教育活动。因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务必遵循科学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包括:

  1、目标性原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根本目标在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培养学生的优良心理品质,提高学生的生存、适应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的潜能。

  围绕这些目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主要分解为:人生观与价值观教育、人格培养、情绪情感训练、意志力的培养、自我觉察与认识、生存训练、潜能开发等。除此,还应包括与之相关的心理测验、咨询辅导、课程安排、活动训练等各项工作。

  2、现实性原则。根据当前学生的实际情况、教师实际的教育能力、学生发展的实际水平和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本校本班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3、发展性原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的发展。因此,确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自然应面向全体、注重发展,选择具有普通意义和有代表性的主题内容,从而有效地发挥心理健康教育预防、促进的功能。

  4、差异性原则。满足不同年级、不同学生的心理需要,保证学校获得心理健康教育效果,对不同特点的学生应该进行分类指导。

  5、活动性原则。根据实践性与应用性的要求,突出以活动为主的特点,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渗透在灵活多样、富有情趣的活动中,发挥活动的优势,注重活动过程的教育作用。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中,应创造性地设计各种丰富多彩的话动,如角色扮演、绘画、想像、辩论、演讲、表演等,让学生在活动中、在参与中、在亲身体验中获得成长与发展。

  三、主要任务

  1、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要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要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增强学生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2、学生心理潜能和创造力开发。心理学研究表明,中小学时期是心理潜能开发的最佳期。因此,心理潜能的开发与创造力的培养也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它主要包括对学生进行判断、推理、逻辑思维、直觉思维、发散思维及创造思维等各种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同时,还包括对学生自我激励能力的训练等,以提高学生的'自主意识与能动性。

  3、学生心理行为问题矫正。面向少数具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而开展的心理咨询、行为矫正训练的教育内容,多属矫治范畴。要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咨询和辅导。要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具体包括:学习适应问题,主要指围绕学习活动而产生的心理行为问题,如考试焦虑、学习困难、注意力不集中、学校恐怖症、厌学等;情绪问题,主要指影响学生正常生活、学习与健康成长的负性情绪问题,如抑郁、恐惧、焦虑、紧张、忧虑等;常见行为问题,主要指在学生生活、学习中表现出来的不良行为特征,如多动、说谎、打架、胆怯等;身心疾患,主要指因心理困扰而形成的躯体症状与反应,如神经衰弱、失眠、疑心症、神经性强迫症、癔病等。

  4、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课堂教学是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主渠道,要求教师根据各科教学的特点适时、适度地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教学中,开发学生智力和情感,激励学习动机,以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除了运用相关课堂教育内容进行教育外,更重要地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和辅导。

  5、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奠定学生心理安全的基础。挖掘教学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因素,提供心理自由环境。

  6、重视教学情况反馈,运用不同形式进行心理疏导。

  7、建立学校教育与家庭心理教育的沟通渠道,形成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环境。

  四、具体措施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特设专管网络。每学年开始即全面布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期中检查,每期末考核,一学年一次全面总结。

  2、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培训,培养自身心理健康、懂得心理学专业知识、掌握心理辅导技巧和心理训练方法的教师,努力建立一支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队伍,藉以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的全面研究和实验。

  培训办法:集中短训(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与自学提高(每月不少于1篇学习札记与量化考核及其待遇挂钩)相结合。

  3、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宣传的核心是转变全体教师的教育观念,减少学生的心理压力和负担,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4、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门攻“心”的艺术。攻“心”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具体的“施工”中,教师要把系统的教育工程划分为一个个子系统,使之成为日常性的心理启迪与心灵塑造工作,犹如涓涓细流汇成大海,棵棵树木连成密林,育人的长期功效在点滴的培养中完成。

  5、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方法的指导。心理健康教育除了与其它教育方法相通相联之外,也有独立操作的方法:心理指导法、心理训练法、心理激励法、心理控制法、心灵陶冶法、面谈咨询法、电话咨询法、反马太效应法……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根据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为指导,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根本,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制度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发和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开展学生个别心理咨询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

  二、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1、为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育局决定成立武安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小组以及指导中心。指导中心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业务活动。业务活动室设在武安市教研室。

  2、各乡镇教育办、直属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小组和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3、建立一支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资源库,健全教师工作档案。

  4、强化教师专业培训和指导。聘请著名心理教育专家到我市讲学,或组织专兼职教师外出学习、参观,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素质。

  5、培养一批新生力量,把热衷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备相关专业基础的人员,调整补充到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中来,并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6、对全市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校级干部、思想品德课教师、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程度。

  (三)发挥学校教育作用

  7、上好心理健康教育地方课程。保证全市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并做到每所学校都要“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课时、有咨询室、有咨询活动”。

  8、抓好各学科渗透。学科教师要根据学科的特点,把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渗透到各学科的教学当中,努力营造“尊重、信任、理解、成功”的课堂教学氛围,提高教学的效率。

  9、创新活动载体。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心理需求,广泛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参与面广、互动性高的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10、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科研规划,设立专项课题,围绕“心理健康与学生全面发展”“问题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实效性”等问题,开展课题招标,加强应用研究,总结科研成果,指导教育实践。

  1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组教研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观摩、研讨和比赛活动,组织编写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秀方案和典型个别咨询案例集,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现状课题专项调研,调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教学的积极性。

  (五)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

  12、建立完善以“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机制。要把健康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的列入学生的评价体系,使学生更加注重心理素质与道德素质的兼修。

  13、建立完善以“全员育人”为方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对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心理健康教师在岗位津贴、学习进修、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市级骨干教师和名教师评定上,要把心理健康作为单独学科。

  14、建立完善校长和学校评价机制。在校长评价方面,对心理健康教师配备、课程设置、科研项目和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多层次、全方位评价,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成为“一把手”工程,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折不扣地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5、建立和完善全社会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互动联动机制。要通过定期召开由学校牵头,家庭、社区共同参加的座谈会、交流会等,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信息和情况进行通报,实现学校、家庭、社区三者之间的有效对接,努力形成立体化、开放式的教育格局。

  16、充分发挥家校联合教育作用,积极搭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互动合作平台,通过普及家长学校、举办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网上咨询等方式,积极探索家校合作互补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

  17、搭建培养学生心理品质的多元平台,要通过整合和利用社区图书馆、展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种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等场所,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培训和心理咨询活动。

  1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武安教育》《武安教育发展网》等媒体要及时报道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环境。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发〔20xx〕36号)、《关于市级养老服务事业费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扬政民〔20xx〕102号)和《扬州市区使用电子代金券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扬政民〔20xx〕1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不断满足老年群体服务需求。到20xx年底,全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接受生活能力综合评估的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加快实现高龄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依托,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不断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二)保障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重点突出兜底保障职能,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优先满足重点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适度覆盖高龄老年人,不断扩大养老服务覆盖规模。

  (三)财政补贴与自愿购买相结合。充分尊重老年人养老意愿,以老年人实际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同时,倡导自愿购买,不断拓展老年消费市场。

  三、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及标准

  1、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年满60周岁以上,户籍在江都且长期(原则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户籍地的城乡散居特困老人、低保家庭老人、失独家庭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特殊贡献(如市级以上劳模)老人、孤寡老人、空巢独居老人(以上对象简称为“困难老人”),通过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根据自理(能力完好)、半失能(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失能(重度失能)类别,按照每人每月80元、150元、2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年满80周岁及以上户籍在江都且长期(原则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户籍地的高龄老人,在完成生活能力评估后,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上述两种类型的养老服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二)服务项目

  1、助餐。提供食品采购、食品加工与制作等服务。

  2、助洁。提供居室保洁、清洗衣服和被褥等服务。

  3、助急。提供家电和水电维修、采取应急措施等服务。

  4、生活照料。提供理发、修剪指或趾甲等服务。

  5、精神慰藉。提供上门探视、陪同聊天、健康保健咨询等服务。

  6、代办服务。提供测血压血糖、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等服务。(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及申请审批阶段(5月31日—6月30日)

  各镇村详细排查梳理属地服务对象,摸清服务对象人数、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符合类别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纳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对象的管理。符合规定条件并愿意接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须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村(社区)对申请人准入条件进行审核后,录入扬州市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完善老年人基本资料上报镇审批,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二)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及市民卡办理阶段(7月1日—8月5日)

  评估工作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上门评估。评估完成后,村(社区)对申办服务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为核准服务对象办理市民卡,已持有市民卡服务对象无需重新办理。市民卡办理完成后,各镇以电子代金券的形式把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充入市民卡补贴账户,补贴账户中的余额可结转使用,当余额不足时,应由个人账户承担消费。账户注销、换卡、挂失、补卡根据市民卡公司相关管理要求,到其服务网点办理。账户注销后,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或代理人),补贴账户自动冻结。

  (三)服务商招标阶段(8月6日—8月31日)

  采取统一招标、分片实施、同步推进、共同监管的形式,由区民政局招录建立服务商库,以区、镇共同招标,选择录用服务商。中标的服务商资料应录入扬州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并参与中标地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工作。招标服务以一年为期,每季考核一次,接受项目实施区域民政、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四)岗前培训及开展服务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进行扬州市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各服务商开展线下助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做好上岗前准备。服务商根据招标要求以及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优化服务质态

  1、丰富服务内容。坚持政府保障基本需求、社会化拓展原则,进一步丰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基本项目的基础上,服务商可结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项目菜单,组合各类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可包括家政、医疗、康复、护理等多方面,既满足老年人基础性需求,又提出个性化服务方案,解决家庭养老难题。

  2、转变服务方式。实行预约上门、充分征询制度,服务人员要与老人和家属积极沟通,主动告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服务次数及时长、预约方式等,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让服务对象由“被服务”转变为“要服务”。同时积极挖掘社会需求,鼓励老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个性化上门服务,拓展养老服务自费市场。

  3、强化服务能力。服务商要对服务人员集中开展文明礼仪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形象。服务商不仅要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护理人员,还要有一定数量的、从事其他专业的人员,如理发师、足疗师、水电工、家电维修等;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可委托具有专业资质人员开展服务。

  (二)增强服务效能

  1、规范服务流程。服务商接到辖区内老人服务需求后,派出服务人员上门对老人进行服务,服务前扫二维码签入,服务结束后签出并通过POS机或专用APP刷市民卡进行消费扣款结算,并进行满意度回访,并将回访结果记载备查。

  2、提升服务形象。上门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必须标有服务人员姓名、照片、服务工号、联系电话、所在组织的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服务过程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遵守服务规范和流程,树立养老服务良好形象。上门服务人员要成为养老政策的宣传员、服务对象的初审员、服务需求的'观察员、企业形象的展示员。

  3、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做好服务对象的增减工作,新增对象每半年新增一次,做到集中申报、集中审批、集中评估;对于服务对象中出现迁离、去世或其他原因不再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时,服务商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各镇、村(社区)进行核实后,应立即核销平台人员信息、停止提供服务,并通过系统进行注销归档和补贴账户冻结。

  (三)强化服务监管

  1、实行多重监管。建立区镇村三级服务质态监管体系,区通过智慧养老大数据信息平台,线上对上门服务情况和满意度进行回访调查,线上回访率不低于日工单的10%,并将回访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各镇可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员每季进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80%的,要求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终止服务资格;各服务商要对日工单进行100%回访,对服务质态及时长不符合规范的,均作废单处理,通知服务人员重新提供服务。

  2、服务频次监管。按照服务项目设定要求,服务对象每人每年服务项目不得少于3个以上,服务项目时长和频次根据老人所选服务套餐或者服务项目确定,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原则上高龄老人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1次;困难老人中自理老人每月不少于1次、半失能老人每月不少于2次、失能老人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1小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因特殊原因导致当月不能享受上门服务,可在下月补增服务时间和次数。

  3、行为资格监管。服务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服务资格,并在近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居家养老服务:

  (1)以向服务对象送实物等变通方式套取服务对象补贴资金的;

  (2)借助开展服务的机会向老年人推销虚假保健品等假冒伪劣老年产品的;

  (3)借助开展服务的机会向老年人集资、吸储等严重损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4)中标后,不具备完成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的;

  (5)服务商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六、资金结算与管理

  1、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由区、镇财政按总资金7:3的比例承担。

  2、服务结算每月一次,资金结算每季一次,由各镇核实上报数据,并及时和服务商结算,结算金额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生成的实际消费金额为准。个人全年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服务对象本人全年服务金额,超出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力度,确保按序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形成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专款专用。各镇民政、财政要加强对政府补贴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定期对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奖金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加大宣传力度。区民政局和各镇要充分借助融媒体,通过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对象、项目、标准、联系方式和服务评估流程等内容,让各镇和村(社区)工作人员、老人和家属、上门服务的提供者广泛知晓此项政策,明确人员补贴类型、服务补贴标准以及可享受的服务内容。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师生健康发展,预防和减少师生心理危机事的发生,经研究,特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xx镇中心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贺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安阳同志兼任主任,朱琼丽同志任全镇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统筹人、各片校小学教务处主任、各本部政教处主任任成员。该办公室全面负责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具体工作。

  二、目的意义

  心理健康是健全人格的核心要素,是幸福人生的首要条,是和谐社会的精神基石。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中小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面临的紧迫任务,更是当前教育的重点所在。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全人格,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学生与教师双主体的充分发展,为学生成长营造和谐宽松的环境。

  三、目标内容

  (一)总体目标

  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对少数有心理问题和心境障碍的学生,给予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学生悦纳自我、调节自我、健康发展。

  (二)分学段教育内容

  小学低段(1—年级):帮助学生适应新环境、新集体、新的学习生活,感受学习知识的乐趣;认识自我,接纳自我,管理自我;乐于与老师、同学交往,在谦让、友善的交往中体验友情。

  小学中高段(4—6年级):帮助学生调整学习心态,培养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正确对待学习成绩,克服厌学心理,体验学习成功的乐趣;培养集体意识,在班级活动中,善于与更多的同学交往,健全开朗、合群、乐学、自立的健康人格,培养自主自动参与活动的能力。

  初中:帮助学生适应中学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要求,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提升学习能力,改善学习方法;了解自己,正确认识、勇敢面对青春期身体的变化及情感需求,学会调节、控制情绪,抑制冲动行为;客观评价自己,学会与同学、老师和家长有效沟通;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培养对挫折的耐受能力。

  教师:让教师正确认识自我、接纳自我,不断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重视改善教师人际关系,加强教师心理健康调节能力。

  四、工作要求

  1、优化工作网络。各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期开展两次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大单位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常务副校长分管,政教处主任、小学片教务处主任主管,另配备2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均要系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加强师资培训。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办公室每期集中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技能培训,并下校开展教职员工全员参加的心理知识专题培训。其中,20xx年上学期的下校培训,分两批实施,第一批在各校本部,4月中旬完成;第二批在各小学,月中旬完成。

  3、保障工作经费。各校要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场地保障,确保此项得到贯彻落实。建设好中小学心理咨询(辅导)室,配备好心理咨询记录卡、心理测量工具等。

  4、做好常规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或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建立本学校心理帮扶学生库,主要帮扶学生为性格孤僻、家庭离异、家庭关系长期不和睦、身体有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厌学、有异常举动等学生。

  5、开展个别辅导。对于心理有严重问题的学生,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工作者)要跟踪咨询、辅导,定期进行心理评估。对于心理有一般问题的学生,各校要及时有效、自行辅导,并预约心理咨询工作者访谈。20xx年4月底之前,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办公室对所中学所有的初三学生,进行一次团体心理辅导或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6、做好工作考评。中心学校将对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专项督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内容。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厦民〔20xx〕79号)文件要求,推动整合我区优质养老服务资源,稳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打造智能化、便捷化、高品质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质量。

  1.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综合考虑我区老年人实际需求,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合理确定试点建设床位数量与规模,遴选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组织,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2.专业支持。坚持社会力量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有效发挥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的优势和积极性,规范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3.家庭参与。加强宣传倡导,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挥家庭成员照护者作用,共同提升居家养老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

  通过整合社区医疗、康养、家政、助餐、文化、教育等优质资源,深度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推动实现“原居养老”的服务目标和“居家机构化”服务场景,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得居家监护、衰弱干预、长期照护等专业化的机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期全龄段照护需求,形成可推广的运营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试点范围和时限

  结合同安区实际情况,遴选具备较好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区级试点。以拓展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为主要试点工作内容,到20xx年底前建设200张以上家庭养老床位。

  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为2个片区,大同街道、汀溪镇、五显镇、莲花镇为一个片区,祥平街道、新民镇、西柯镇、洪塘镇为一个片区,开展2个试点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在20xx年底前,需完成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三、服务对象

  家庭养老床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居家养老且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含失智,下同)老年人。重点优先保障好本区户籍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中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老年人(以下简称“政府兜底保障对象”),在此基础上根据机构服务能力范围,为其他有服务需求的服务对象老年人提供社会化服务。老年人的失能等级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标准规范开展评估确定。服务机构需协助各街(镇)、村(居)开展前期筛查摸底工作,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

  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老年人应当具有共同生活的家庭照护者,并由服务机构进行必要的照护培训。孤寡、独居等没有家庭照护者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暂不列入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服务对象,鼓励其入住机构养老。鼓励服务机构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过程中,同步为更多有需求的'活力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活力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不纳入家庭养老床位的补贴范围,符合其他财政优惠政策的,依据相应政策执行。

  四、服务人员

  服务机构应当参照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的配比标准,为设立的家庭养老床位配备必要的养老护理员。服务人员以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医师、护士、康复师及社工为主,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和社区助老员协助配合。服务机构应当与其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并为所有上门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服务机构可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整合资源、强化合作、形成合力。

  五、服务标准

  1.家居改造。由服务机构根据对老年人的评估情况,对老年人居住的卧室、卫生间、浴室、客厅、走廊等关键位置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安装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包括紧急呼叫、语音或视频通话、生命体征监测、感应报警等设备,以及居住环境适老化设施(附件2-3),服务机构对安装的适老化智能化设施设备提供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并负责维保。服务流程详见附件4。

  2.远程监测。服务机构依托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通过无感式监测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和上门服务情况,并提供紧急援助。经老年人及其家属同意之后,可根据需要安装联网视频通话设备。

  3.服务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照顾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附件1)。其中生活照料服务为必备项目(至少提供3种),其他项目由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清单。每天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累计不少于30小时。原则上服务半径在中心城区不超过15分钟路程,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30分钟路程,确保及时响应与服务可及。

  涉及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医疗诊疗活动的.服务项目,要求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护士、康复等专业人员,并按照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相关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备审核手续之后方可开展,其服务对象和居所环境也应当符合家庭病床收治条件。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在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自主协商定价,按月收取费用,并约定好超出服务套餐(包)之外的单次服务收费方式。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结合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收费价格等设置个性化、阶梯式的服务套餐(包)。服务收费应当做到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报区民政局备案。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服务对象老年人,由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财政补贴,并相应扣减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七、试点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组建人员队伍并进行培训、采购相关设备。

  (二)试运行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0月)。2个示范点开展试运行,结合实际运营反馈情况,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各方的融合,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三)经验推广(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完成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阶段性任务,适时总结试点成功经验,进行经验交流和模式推广。

  (四)扩大成果(20xx年1月-20xx年12月)。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措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八、保障措施

  (一)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风险评估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开展业务指导和政策指引,指导探索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经济实用、个性多样的家庭照护服务。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区卫健局负责协调提供有关医疗支持。参与试点镇街按照试点方案相关要求,负责抓好试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在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服务中严格按照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服务完成后及时听取老年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

  (二)定期跟踪质量,开展评估验收

  区民政局和参与试点的镇(街)要加强对试点项目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对试点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监督、检查、考核,对服务对象老年人及其家属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区民政局配合市民政局适时组织开展全区试点成果评估验收。

  经阶段性综合评估,对试点成效显著,且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的区试点养老服务机构,由市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截至20xx年12月31日,试点服务机构建设运营不少于8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30万元奖励;建设运营不少于10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50万元奖励。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的数量,以试点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并实际开展服务、通过厦门市养老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实时上传服务数据为准。服务对象满意率由区民政局通过随机抽查服务对象、询问了解实际情况确定。

  (三)强化财政支持,推进试点工作

  对纳入区试点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财政予以下列补贴:

  1.建设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根据实际建床费用,按照每张床位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适老化改造补贴不超过3000元、智能化改造补贴不超过20xx元。此前已享受我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的老年人家庭,经评估无需进行二次适老化改造的,不再享受适老化改造补贴;确有必要进行二次改造的,合计享受的适老化改造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

  2.运营补贴。本区户籍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按照每人每月25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3.护理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标准不低于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定服务对象护理补贴标准。按照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已经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家庭养老床位的护理补贴。

  在试点期结束后,家庭养老床位相关补贴政策可以继续执行。有新补贴政策的,依据新政策执行。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家十二部委《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省卫生计生委信息化建设工作责任状中关于“在全省医疗机构发放居民健康卡”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目标,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信息化惠民工程建设步伐,健全技术手段,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诊疗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建设“数字卫生、信息惠民、健康”新模式。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组长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卫生局长担任,公安局、卫生局和各乡镇街主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居民健康卡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

  三、任务目标

  1、全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居民健康卡用卡环境改造工程。

  2、公安局、各乡镇街道配合新农合管理中心开展参合农民身份信息核对工作。

  3、新农合管理中心协调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4、卫生局与金融机构签定居民健康卡试点合作协议,获得资金保障,提供经费支撑。

  5、确保在20xx年年底,实现居民健康卡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农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使用,新农合持卡数量达到参合人数的100%。

  四、推进措施

  1、召开全市宣传动员大会,启动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

  2、将推进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纳入市政府对乡镇街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

  3、实行定期调度和督办制度,每15天调度一次,对任务完成进度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和理解居民健康卡对推动医改、便民惠民的重要支撑作用,及其对优化新农合管理模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方便农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载体功能。实施这项工程,能高效实现缴费、查询、就医一体化,有效整合农合、医疗、医药、防保等信息资源,解决农民群众挂号难、交款难、排队烦和病人体质信息查询不便问题,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和质量。

  2、加强组织领导。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今年工作的重要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和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精心组织实施。卫生计生部门要制定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规划,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责任单位、具体任务、完成时限,上报领导小组。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充分调动其资金投入和工作推进的'积极性,实现合作共赢。要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的标准和流程,组织开展规范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4、大力宣传引导。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卫生计生委“信息惠民、数字卫生、健康”主题宣传月要求,广泛宣传居民健康卡优化诊疗流程、缩短就医时间、方便健康咨询、推进预约挂号、促进健康管理、支撑网络结算和跨地区就医等功能,宣传参合农民持卡即可实现家门口缴费、结算,及其对保障农合基金安全、降低管理成本等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热烈氛围。新农合经办和医疗机构要采取切实措施,引导群众使用居民健康卡就医和结算,通过建立科学的推进和倒逼机制,逐步降低非健康卡工具使用率,医院内部就诊卡的发放和使用,加快健康卡普及和使用进程。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深圳市人民政府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全国老龄办会同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实际情况,为完善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修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市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五)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深圳所有居家老人。政府对深圳户籍失能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给予补助。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政府不直接提供服务,鼓励、推动民间化市场的发展,由市场根据老人需求提供服务。

  四、服务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具有深圳户籍老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以下简称“受助人”),政府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规定,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指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需深圳市、区直属医院的诊断证明。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各区也可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普惠的原则,对本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制定补助标准更高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其所需经费由各区财政列支。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审批程序、拨付方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的“三无”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工作站需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复审。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报区民政部门。

  3、区民政部门核准。区民政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的复审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对同意补助的,发给书面核准通知书;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服务补助资金拨付

  市民政局根据区民政部门上报的情况(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金额等),按季度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通过市财政局拨付给区民政部门,由各区民政部门负责本区补助资金的结算、兑换工作。

  (四)服务补助发放

  为了保证专款专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以居家养老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形式发放给受助人,由各区民政部门负责本区消费券的发放和管理。具体管理按《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管理暂行规定》。

  (五)管理监督

  1.社区工作站每季度统计本辖区补助的实际使用额。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办事处,经街道办事处核查无误汇总,报区民政部门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2.为了保证服务的真实性和了解服务的质量,社区工作站每季度要派员电话或上门回访服务机构、受助人,并抽查服务协议、服务记录本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查看是否有弄虚作假情况,每季度的回访或抽查受助人人数不少于本辖区补助总人数的5%以上,并作书面回访记录。街道办事处要定期对服务补助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发放工作质量。

  3.市、区民政部门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申请、管理使用情况、服务机构的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六、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的类别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可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单位。

  (二)服务机构的管理

  1.各区民政部门根据《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服务机构进行申请受理、评估、签约等管理工作。

  2.鼓励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受助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方式

  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受助人可在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并签订服务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资金渠道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具体资金渠道如下: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

  (二)各区财政可对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进行配套资助。同时,承担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管理、监督、评估等工作经费。

  (三)受助人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受助人个人支付。

  (四)动员和吸纳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居家养老事业,鼓励单位、个人对养老服务业的慈善捐助,促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发展。

  八、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居家养老服务是融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市民政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发展规划;区民政部门要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做好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发展的重要业务,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任务都很繁重。各区必须增加管理力量,配备人员,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区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严格把好受助人资格的审核关,既要应补尽补,又要防止虚报、瞒报,以确保受助人的不错、不漏。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动态调整,实现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受助人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调整受助人,以实现应补尽补。要加快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全市网络化覆盖,建立全市老人信息档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为老人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加强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社区服务资源整合等问题的研究探讨,为实际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六)总结经验,创新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我市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的一种新探索,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以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九、法律责任

  (一)消费券券只能由受助人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受助人或其他人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消费券或将消费券挪作他用的,应返还已被骗取或已挪用的金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被终身取消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资格。

  (二)服务机构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结算的,应返还已骗取的金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取消其提供服务的资格。

  (三)消费券印制单位违规印制、使用消费券的,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赔偿责任,同时取消其印制的资格。

  (四)其它单位或个人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伪造、变造或出售消费券的,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上述行为,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20xx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民〔20xx〕213号)同时作废。

  2.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取消80岁以上的深圳户籍老人按人均200元/月标准给予补助(消费券)的规定,变更为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具体规定按《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执行。

  3.为了工作的顺利衔接,保护老人的权益免受侵害。各区民政部门可根据本区高龄老人津贴的受理、发放情况,适当延期对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停止发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具体日期,最长延期可至本方案颁布日满3个月止。

  4.各区须加大工作和宣传力度,在本实施方案公布一个月内,通过小区公告栏及其它公开方式告知相关群众相关政策的改变,同时,尽快开展高龄老人津贴的受理、发放程序。

  5.各区民政部门须以书面公告形式告知辖区群众高龄老人津贴开始受理、发放时间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停止发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具体时间。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10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而要培养和发展学良好的心理素质,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全面系统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此我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以及各班班主任

  二、高度重视,组建队伍

  为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我校组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

  组长:x

  组员:x

  学校设立儿童心理援助室,配备各种设施。专人负责,专任教师要建立值班制度。

  专任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教研等活动,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学习,专研业务,提升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学科渗透,全员参与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是一个系统工程。我校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树立“心理健康,人人有责”的理念,认真学习《抚愈童心》《学校灾后心理辅导》等相关心理健康教育书籍,不仅要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性质、核心内容、主要途径和组织管理等基本原理,而且能深入了解各年龄段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方法,科学把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渗透手段,有效促进学生心理的健康成长。

  全体教师要关注所有学生心理健康素质的提升,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朝着全体受益的方向发展,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朝着全面培养的方向发展。一定要特别关注学科渗透和家庭参与,发挥心理健康教育渗透途径的作用,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朝着全员参与的方向发展,不同的年龄阶段有所不同的侧重,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朝着全程关注的方向发展。

  充分发挥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的作用,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学科教学工作之中。

  四、寓教于乐,建立机制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长效机制,使心理健康教育经常化,长期化。学校充分利用儿童心理援助室、校园网络、班队晨会等阵地,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栏、教师例会等形式宣讲心理健康教育知识,通过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团体心理辅导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心里健康教育不仅仅是心理教师的任务,它也应该成为全体教师的重要使命。

  学科教研组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不断深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全体教师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要善于解决新问题,增添新措施,总结新经验,学校对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级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11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家庭养老的冲击,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解决我区老年人日益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帮助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中遇到的困难,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昆明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政为主导、社区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方针,将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作为解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民心工程,以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我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切实帮助解决当前我区老年人在服务保障方面遇到的难题,特别是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问题,最终使老年人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

  (二)立足家庭的原则。突出居家为主,以家庭为基础开展居家养老,以社会服务为必要补充和提高,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就近为老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

  (三)依托社区的原则。老年人对长久以来生活的地方有很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最贴近老年人,最了解老年人,也能够最有效地组织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只有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把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四)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的分布状况,合理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从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地区经济可承受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服务数量和内容。

  (五)整合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和融合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热线等服务资源,积极发挥各类志愿者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内涵更加丰富、覆盖面更加广泛的服务。

  (六)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法,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充实服务内容,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服务范围

  (一)服务对象。具有本辖区户籍(不含托管街道)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服务内容。居家养老服务包含生活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藉、文体活动、心理健康、法律服务等内容。一是开展生活照料服务。主要通过专业服务人员、志愿者和其他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如家政、日托、送餐、维修等。二是开展医疗康复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机构、医疗志愿工作者,定期、不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咨询,提供预防、诊断、治疗、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医疗服务。三是开展精神慰藉服务。主要通过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服务人员、老年协会、志愿者等人力资源,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上门进行情感沟通,经常与老人聊天交流,给老人以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服务补助标准及运作方式

  1、无偿服务。对年满60周岁以上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和全护理的散居“五保”、“三无老人”、市级以上劳模由政府购买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低偿服务。

  (1)年满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且在本区内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年满70周以上岁且在本区内无子女照顾的重度残疾老人,由政府购买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年满8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老人,由政府部分购买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3、有偿服务。对有经济能力,需要专门上门服务的老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上述补助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以服务券形式发放,不发放现金,服务券只能用于向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四、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审批程序、拨付及结算方式

  (一)申请程序

  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年人,可到户口所在的社区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需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确保真实。

  1、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五保”),市级以上劳模需提交:

  (1)《呈贡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的分散供养证明;

  (3)市级以上劳模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且在本区内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年满70周岁以上且在本区内无子女照顾的重度残疾老人需提交:

  (1)《呈贡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呈贡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呈贡区级以上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8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老人需提交:

  (1)《呈贡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初审。社区收到相关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7天)。初审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张榜公示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复审。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后报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老龄工作部门核准。区民政局收到街道办事处的复审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核准通过的',发给书面核准通知书;未通过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拨付方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社区给予服务记录并视情况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居家养老服务券当月内使用有效。街道应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用账户,区民政局将补助资金按季度拨付到位。社区每月及时将辖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街道汇总,街道审核后报区民政局、老龄工作部门审批。

  (四)结算方式

  每月5号前,补助对象凭服务记录,用居家养老服务券支付服务机构上月服务金额,在补助标准金额范围内的用服务券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用现金支付。服务机构凭服务记录本和服务券到街道财务部门进行兑换结算。

  (五)管理监督

  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情况,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家庭服务行业;

  5、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出资成立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

  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者和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区民政局编制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社区工作站将名册予以公布,供服务对象选择。

  (二)服务方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可独立为社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提供服务,也可采取和其他服务机构合作的方式为社区老人提供服务。服务对象在民政部门和街道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社区对本辖区残疾、孤寡、空巢及高龄老年人调查摸底,详细掌握老年人家庭、健康和服务需求情况,分门别类,建立老年人情况数据库,完成登记工作。

  (二)确定对象。对要求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家庭,社区要组织力量逐户走访,调查摸底,核实情况,并进行公开公示。

  (三)队伍建设。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做好服务人员的招聘工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安排志愿者与老年服务对象结对,建立社区服务中心为老服务加盟者队伍。

  (四)完善制度。建立和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服务人员工作制度,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业务培训。组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察学习。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转变社会观念,让老年人逐步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新理念及市场化运作方式。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成立呈贡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兼区老龄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民政局局长兼区老龄办主任和区老龄办专职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区发改、规划、土地、财政、人社、审计、卫生、司法、教育、文体、消防、环保、民政、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老龄办专职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设在区老龄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日常事务。各街道、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资金保障

  1、筹措方式。根据《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相关要求,对以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按分类分级投入,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通过中央、省、市、区财政专项资金、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发改部门立项补助资金、其他社会捐赠资金等方式筹措。

  2、公办养老机构资金承担比例。建设项目资金分别按投资总额省、市、区4:4:2的比例承担;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中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资金及运行补助经费,由区财政安排。

  3、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给予补助。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由省、市、区按照6:3:1比例承担。

  (1)建成投入使用的,每新增一个床位一次性补助1500-2500元,每张床位每年补助600元运营经费。

  (2)民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属城市的,新建项目每个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30万元,租赁项目每个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属农村的,新建项目每个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15万元,租赁项目每个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民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投入使用的,每个每年补助24000元运营经费。

  (四)建立规章制度。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工作职责等,形成较完善的、制度化的、规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模式。

  (五)部门协调配合。区民政局、老龄工作部门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具体组织、协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协调配合,共同解决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本方案自20xx年8月2日起实施。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12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20xx年10月10日

  二、活动内容

  结合我校实际和新生入学关键节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面向全校师生开展食品卫生、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做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扩大知识知晓范围;普及学校的卫生常规工作,落实六病防治工作,增强师生体质,构建健康校园。

  三、活动安排

  (一)成立健康教育宣讲团,着重对新生进行多方位健康教育宣传。

  宣讲内容包含校医院门诊就医、大学生医保政策、常见传染病防控、意外救护等内容,重点突出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控;20xx级新生每人1本《新生卫生与健康手册》,便于新生多方面学习并提高自身的健康素养。

  (二)邀请专家进校授,加强对校园结核病、艾滋病防控宣传。

  邀请市、区相关专家针对师生开展传染病(结核、艾滋病)专题讲座,对全校所有辅导员、学生骨干、生活委员、宿舍社长进行培训。

  (三)开展爱牙日“关爱口腔”健康义诊活动

  在“全国爱牙日”(9月20日)临之际,邀请相关口腔医院我校开展“关爱口腔”健康义诊活动,普及牙病防治常识和牙齿保健知识,帮助师生增强口腔保健意识。

  (四)开展院外急救培训

  开展以心肺复苏急救为主题的常见院外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师生意外伤害自救与互救的`急救能力。

  (五)教职工健康运动及营养宣传活动

  倡导“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师生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自觉戒烟限酒,合理膳食、科学锻炼,树立良好心态。

  (六)学生群体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各学院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优势,广泛动员学生志愿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把健康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实践活动中去,大力营造自我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氛围,培育健康教育新生力量。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月的目的,结合各自工作特点,落实好主体责任。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将主题健康教育月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活动见成效、出成果。

  (三)加强协调,注重总结积极加强与当地卫生、医疗、疾控等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借势借力、群策群力,增强活动实效。注重总结提高,着力补齐短板和弱项。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13

  为全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制度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的重要举措,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体现,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工具,是各级政府制定卫生政策的参考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xx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xx〕75号)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xx〕70号)等有关文件提出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相关工作任务,现就建立全区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20xx版)》的内容要求,到20xx年底,建立健康档案的农业人口数不低于辖区农业人口数的95%,到20xx年建档率达到98%以上。同时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建立作为工作重点。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导,居民自愿。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加强宣传,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建档。

  (二)重点突出,循序渐进。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为重点,逐步扩展到全人群。

  (三)规范建档,有效使用。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证健康信息的连续性,并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

  (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农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

  三、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

  (一)建立健康档案。

  坚持农民知情同意并自愿参与的原则,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推行新农合制度等医改重点改革任务,在区卫生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通过周期性健康体检、院内外医疗卫生服务、入户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取农民健康基本信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坚持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包括农村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和家庭健康档案。首次建档原则上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村卫生室协助完成。更新档案可由镇、村医疗机构共同完成。

  建立农民家庭健康档案时要照卫生部下发的《20xx版规范》和《健康档案基本架构和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xx〕4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电子化的健康档案。逐步实现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与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医院管理、新农合等各有关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健康信息资源共有共享共用。

  (二)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要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的管理。在建档农村居民复诊或接受随访过程中,要及时记录、补充、更新和完善相关的健康档案资料,并定期进行整理、核查,以掌握辖区内农村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要有效使用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乡、村医务人员根据健康档案提供的动态信息,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服务。

  (三)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转变。

  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要充分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推进转变服务模式,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上门服务、定期访视等便民服务,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实现对农民的健康管理。鼓励充分利用电子化健康档案等有关信息资源,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群众看病就医。

  四、加强组织管理

  (一)切实提高认识。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把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作为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重要举措,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扎实开展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到实处。

  (二)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

  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对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安排的相关补助资金挂钩。大学排名

  (三)完善工作制度和方案。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确定各自工作目标,发挥好技术指导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完善有关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长效制度,注重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四)做好信息统计工作。

  要加强动态监测和管理,做好健康档案有关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20xx年农民健康档案统计基数暂以按照《20xx版规范》建立的农民健康档案份数予以统计。

  五、全面做好20xx年规范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中国大学排名

  20xx年是按照《20xx版规范》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启动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工作。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0xx年10月)各镇(街道)要对建立健康档案的重要意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参与健康查体建档工作。

  (二)开展全员培训。

  (20xx年10月20日—30日)对本单位及村卫生所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掌握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技术和方法。大学排名

  (三)制定方案和工作制度。

  (20xx年xx月xx日前)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制定建立、使用、管理健康档案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相关技术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规范农民健康档案。

  (20xx年xx月—xx月)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各行政村开展农村居民健康调查,对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查体,完成《20xx版规范》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建档率以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电子健康档案输入完成达到30%以上。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14

  根据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独生子女奖扶金、残疾人等级评定”三领域专项治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规范管理,认真防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严肃查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养老科、财计科、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民政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切实防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履职风险。

  对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查纠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政策宣传不到位、对象认定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作流程不合理、动态管理不及时、台账资料不完备、信息公开不充分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盲区,制订扎实可行的管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形成完整的风险防控链条。

  (二)深入核查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查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对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全过程进行深入核查,看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资金使用、养老服务组织履行合同、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虚列套取、私分贪污等行为。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问题情节和性质,及时移交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对核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情节严重的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督促各镇(街道)及时调整岗位。

  (三)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监督管理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精准化。

  充分发挥“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社会救助综合平台”的作用,开展“线上+线下”监督管理服务,督促各镇(街道)、村(居)依托“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做好服务对象的录入、核销和督查工作;督促养老服务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上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区老龄协会以信息化督查、人工抽查核实相结合,加强对养老服务单位督查评估,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效。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10日前)

  制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纪律和要求,并通过广播、网络、村(居)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引导公众关注、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行动。

  (二)自查摸排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各镇(街道)、村(居)和养老服务单位对照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一查工作制度执行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的建议和要求;二查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主动上报的,根据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自查自纠情况5月底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核查督查阶段(20xx年8月31日前)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取相关人员组成核查组,会同区老龄协会将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各镇(街道)、村(居)、养老服务单位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情况分组进行核查督查。

  (四)成果运用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

  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交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全面梳理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完善居家养老规范管理工作流程。对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长效化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村(居)和养老服务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区民政局将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将纳入年底对镇(街道)的民政工作考核,也纳入对养老服务单位费用结算和合同续签的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15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和水平,培养中小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当前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xx年修正)》、国家卫生计生委等22部门《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xx年修订)》《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预防和发展为主、矫治为辅,坚持全面、全员、全程渗透,坚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共建,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服务,健全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服务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突出抓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教科研示范引领及活动开展,形成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格局。构建教师心理健康关护机制,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优化家校协同发展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心理健康教育的合力,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全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整体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建设中小学心理辅导室

  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附件)要求,规范心理辅导室建设和活动开展,制定活动计划,建立活动档案和学生心理成长档案,合理安排开放时间,免费为本校师生、家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各校要通过改扩建,调剂校舍设备等建设和完善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新建学校必须规划建设心理辅导室,并按《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标准配置到位。到2022年底,全县50%的中小学校按标准建成心理辅导室;到2023年底,全县80%的中小学校按标准建成心理辅导室;到2024年底,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按标准建成心理辅导室,并确保充分有效使用。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从2022年起,原则上每一所中小学(含中职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原则上要有相关心理学教育背景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普通高中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结合高考改革开设生涯规划教育,并纳入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考核评估。在校学生人数在1200人及以上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在校学生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原则上,到2022年底,全县需配备专职教师的学校配备率达到50%以上;到2023年底,全县需配备专职教师的学校配备率达到80%以上;到2024年底,全部按规定配齐专兼职教师。其余学校同步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建立中小学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构建分层分类通识性培训体系,各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纳入中小学校长、学校管理干部、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班主任、学科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常识。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每年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不少于10课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交流和教研活动。在新教师入职培训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心育能力和水平。

  3.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待遇。各校要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心理健康辅导,每所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团队辅导或培训,提高教师心理素养,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加强对教职工心理健康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对不适合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要予以妥善调整,对不适合从事学校服务工作的临聘人员要及时清退。各校要明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量并制定考核办法,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积极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建立健全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

  1.加强常态预防工作。各校要常态化开展教育预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预防和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的发生。做到“七个重要时段”必讲,即每日每周离校前、节假日放假前、重大考试前后、新学期开学、新生入学后、重大活动前后和季节交替前后。要结合“525”心理健康宣传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生命教育和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意识,增强学生心理危机求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适时预警工作。各校要建立师生心理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德育主任、心理专兼职教师、班主任及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组建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深入细致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每学年初,对初中、高中新生开展心理筛查,及时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准确掌握心理高危学生名单,并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各地各校要高度关注家庭变故学生、家庭贫困学生、学业困难学生、情绪易冲动失控学生、涉赌涉毒学生、涉霸凌学生、身体残疾或疾病困扰学生和原有心理问题学生等重点群体,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早转介”的“六个早”预警机制。推动中小学设立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原则上男、女各设1名,积极实施朋辈关怀。

  3.加强及时干预工作。各校要对心理障碍和心理高危的学生建档登记,并根据学生心理状况,安排专人采取一对一或者多对一的方式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并按有关规定转介给医疗机构进行诊治。要采取多种方式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状态,加强家校协作与医校合作,形成安全稳定的社会支持,帮助学生恢复健康,尽可能减少因障碍引发自杀或者伤害他人的事件发生。要针对不同群体,采用灵活多样、多维系统的心理疏导途径,提供基础性心理服务、预防保健、社会支持和临床诊疗等,解决心理障碍。

  4.加强家校协同育人。各校要优化家校共育,增强家校协同育人合力,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面向家长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人理念,指导家长掌握亲子沟通交流的方法技能,理性对待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减轻孩子的学习压力和学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指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状态和在非常时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惧等应激反应,准确理解孩子的心理行为表现,特别是要控制情绪,冷静克制地处理家庭纠纷和矛盾,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心理极端事件发生。

  (四)全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1.坚持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地在教育教学中遵循心理健康教育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注重发挥教师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2.规范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各校要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一般每班每两周1课时,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义务教育阶段在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中安排,高中阶段在校本课程或选修课程中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执行。

  3.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校要加强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文化机构、街道社区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中小学生及家长提供心理公益热线、心理面询、问题个案转介等服务,定期开展各类心理讲座、团辅、沙龙、夏令营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校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大英县校外心理辅导站定期进校开展心理健康指导活动。

  4.促进心理健康教育教科研。各校要建立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科研制度,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讨交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公开课、优秀课例展评和推广交流,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库。各中小学每月至少有1次年级以上的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有2次年级或校级的公开课或观摩课。从2022年起,县、校两级在优秀教师评选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占一定比例,每年遴选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课、优秀案例、优秀活动,并做好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推荐报送工作。发挥好各类示范课、优秀案例和优秀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五)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县教育体育局和各学区分别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遴选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积极组织争创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心理危机的“三预”工作体系建设,强化责任分工,制定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要强化落实各项工作,构建以专兼职心理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家长积极配合、校长专业引领的立体化、多元化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校要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多元经费保障体系,多渠道筹措经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入,满足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需求。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对学校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内容,各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学校督查考评指标体系之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督导检查,并加大督导结果运用力度,确保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按期有序推进。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妥善应对处置心理危机事件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重视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典型选树和宣传推广工作,要通过各种媒体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宣传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展和经验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积极加强与先进学校的交流合作,共享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16

  一、指导思想

  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结合、发展性与预防性相结合。

  三、总体目标

  构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促进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四、工作体制建设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着力建设符合国家人才培养目标、适合学生需要、具有本校特色、广受学生欢迎的课程教学体系,作为心理健康教育主干课程面向新生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设置2学分、32学时。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类选修和辅修课程,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2.整合学校资源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开发建设在线课、慕课、微课,开设朋辈心理辅导课和心理特色工作坊等选修和辅修课程,科学设计心理健康课程,加强课程教学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和质量控制。

  3.丰富教学形式,创新教学手段。采用参与式、互动式、体验式、分享式的教学模式,通过线上线下、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竞赛或展示活动,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体系建设

  1.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面向全体学生举办“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打造特色项目和品牌。

  2.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动漫、校报、橱窗等宣传形式,广泛运用网站、手机客户端等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心理保健能力。

  3.开展自助互助,发挥朋辈作用。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和班集体、寝室建设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生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社团和朋辈帮扶组织,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自助互助活动。加强对学生骨干的培训和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发挥学生自我教育和同伴教育作用,培养学生维护自己和关爱他人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心理咨询设施建设。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等从事各种心理健康服务的基础设施,学校心理咨询室开放的单元时间和接待量要满足学生的咨询需求。

  2.完善心理咨询制度建设。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要求,保证心理咨询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访谈、回访、转介等制度,建立心理咨询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加强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研讨与督导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的专业化水平。

  3.实施心理咨询分类引导。针对不同学段、不同专业学生,精准施策、因材施教,把解决思想问题、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大学新生、应届毕业生、特殊家庭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就业困难等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帮助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引导。

  (四)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1.建立普查和排查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作用,通过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定期排查以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告制度等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有针对性地预防干预。

  2.制订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纳入学校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完善校园危机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建立快速危机反应机制。

  3.建立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出现危机情况,相关人员立即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并在专家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地干预。

  4.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到校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对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五)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建设

  1.构建校内协同育人机制。全面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和专业课教师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合力。

  2.构建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学校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开展家访、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多种方式拓展家校联合育人渠道,密切家校联系,构建更多的社会支持系统,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3.构建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学校加强与宣传、新闻、文化、公安、医疗等部门的'密切联系,提供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和心理文化服务;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推进医校工作联盟建设;支持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积极参加社会心理服务,构建和完善“以学校为主导、家庭重点参与、社会资源支持”的联动育人机制。

  五、组织实施

  学校围绕“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目标,积极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确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共同促进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一)一级工作网络——学校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完成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与组织、宣传与推广、教学与研究、辅导与培训、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开展学生心理普查、心理咨询和辅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全校教职员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学校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

  (二)二级工作网络——学院

  1.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统筹开展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负责本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的选聘、管理及业务培训。

  2.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辅导员负责学院心理健康日常管理工作,每年报学生处备案,心理健康责任辅导员接受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任务并负责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

  3.加强学院心理健康二级辅导站建设。设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谈心室,确立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制度。开展咨询辅导、宣传教育等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或谈心室建设要有专门场地、专业设施、专人值班,保证学生咨询服务需求。

  4.学院学生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有责任心、危机意识,做好重点关注学生心理问题排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关注、关怀、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辅导并做好记录,预防或避免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三)三级工作网络——班级

  1.班级设立1名心理委员。心理委员要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班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2.心理委员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学院、学校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负责向心理辅导教师提供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及行为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咨询学生的跟踪及反馈。

  3.心理委员、班级干部、学生党员等班级骨干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及活动中起骨干作用,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四)四级工作网络——宿舍

  宿舍设立一名心理联络员。心理联络员要密切关注寝室成员心理健康状况,及时了解寝室成员的心理动态和精神面貌,发现心理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动员并组织寝室成员参加心理健康活动,支持并配合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六、工作保障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保障

  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学校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科研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构建校内各单位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提供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主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副部长担任,负责领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保障

  1.保障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力争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的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队伍。专职教师按照师生比1:4000,配备到位。兼职教师按照师生比1:1000由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负责在校内外专家学者中选聘。

  2.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加强选拔、配备、培养和管理,落实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从事咨询与辅导,咨询与辅导的效果与成效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体现。

  3.加强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学校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2次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定期安排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接受专业督导;支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4.加强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学校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专业教师的业务培训,保证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20学时的专业培训。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研究,支持专、兼职教师开展与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或与其他高校、研究机构、专业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实践活动、社会服务;积极引导、组织专兼职教师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申报、论文评选等活动;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沙龙,交流学习心得、工作体会、研究前沿等。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提高工作实效,为实现工作创新奠定基础。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件保障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学校保障生均每年不低于15元标准安排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并将其纳入学校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和专兼职教师培训研修、社会实践、研讨交流、专家讲座等支出。

  2.配备必要场地和设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机构场地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并设立数量足够、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办公室、预约接待室、个体咨询室、团体活动室、心理测评室等相关功能室。为心理健康教育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常用心理健康教育教具和心理健康类书籍等心理健康教育产品。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保障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确立工作标准,完善工作考核与人员考核机制,建立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

  七、附则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调整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党发〔20xx〕89号)文件废止,本方案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1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卫发〔2022〕17号)、《温州市 2022 年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办法》(温卫发〔2022〕65号)要求,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做好老年疾病预防体系,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2022年起坚持“以健康为中心”,推进老年疾病预防关口前移,制定实施针对老年人视力功能、口腔健康、营养状况、认知功能、心理健康等早期筛查干预措施,建立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功能维护机制,区内开展老年人“光明”“口福”“营养改善”“失智老人关爱”和健康服务“智慧助老”五大行动。2022年度内完成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 600人以上,为8100名老年人建立口腔档案和营养监测档案,开展老年痴呆预防干预和心理关爱160人以上,开发老年数字健康服务重大应用,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 60%以上。至2025年,三年累计完成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2500人以上,建立老年人口腔档案和营养监测档案3万人以上,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早期筛查和心理健康评估600人以上,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老年人“光明”行动。以老年糖尿病患者为重点,开展眼底病的早筛早诊早治,降低老年人致盲率。通过老年人健康体检开展眼底病变筛查,对眼底筛查和检查结果异常的`老年人,引导或帮助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诊断、治疗,降低糖尿病眼底病变等并发症发生率。

  (二)老年人“口福”行动。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性病一体化门诊服务中在开展口腔健康状况检查评估,建立老年人口腔健康档案,将普及口腔健康知识和防治口腔疾病相结合,加强老年人自我口腔健康管理。积极推进老年人口疾病防治、义齿修复等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口腔健康水平。

  (三)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参照“老年人营养不良风险评估”标准,为老年人建立营养监测档案。引导老年人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降低老年人营养不良发生率,逐步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

  (四)失智老人关爱行动。结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老年人健康体检,以及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情况,对老年人开展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膳食营养、适宜运动等老年痴呆综合防控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是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的重要抓手。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由区卫生健康局老龄健康科牵头实施,及时研究解决行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公共卫生服务等经费,落实开展所需筛查评估、眼底镜配备等经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对按时完成各项行动任务的基层卫生疗机构,给予一线医务工作人员一定的经费补助,补助金额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

  (三)加强监督指导。对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跟踪分析和监督指导,促进老年健康专项行动高质量按期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老年健康专项行动筛查及早诊早治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内容,鼓励目标群体主动参与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探索形成五大行动典型案例。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18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全社会推进适老化的改造和升级,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目标

  到2022年底,通过建立“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加强技能培训、强化宣传引导等一系列措施,让更多的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在全社会智能化飞速发展过程中,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实现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行动内容

  (一)健全“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

  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市、县两级老龄委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将在“智慧助老”行动中事迹突出的机构、企业和个人纳入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

  (二)开展“智慧助老”志愿服务行动

  1.开展老年人就医志愿服务活动。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实施方案》(桂卫医发﹝20xx﹞18号)的相关要求,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解决老年人挂号难问题。医疗机构应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应当安排社区、志愿者或其他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通道”,测量体温后,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操作,协助没有手机或确实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人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缩短老年人在诊区外等候时间。

  2.开展重点服务岗位的老年志愿服务。在金融服务、政务便民、通讯业务、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增设志愿服务岗,要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管理。对不使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群体,应当根据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采取其他替代措施。老年人在存取款、审批登记、通讯服务、交通购票、旅游扫码等涉及电子支付、电子身份确认、电子信息填报等智能手续时,应当组织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组织大学生和爱心人士加入老年志愿服务。发挥驻邕高校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志愿者、社区服务人员、党员干部等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面向老年人开展以智能技术运用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智能技术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指导老年人正确运用智能设备,掌握智能技术,适应智能技术时代的新环境、新变化。

  (三)开展“智慧助老”技术培训行动

  1.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驻邕各老年大学、市老年人活动中心要将智能技术运用相关内容纳入学习课程,通过给予适当激励、授予证书等方式调动老年人学习运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将认识风险、预防受骗等知识列为老年大学的必修课程,帮助老年人掌握防骗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运用智能技术的信心。

  2.充分发挥涉老单位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涉老社会组织、涉老企业及其它爱心组织、爱心企业,积极开展“智慧助老”技术培训活动,为老年人讲授智能手机、电脑、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空调等家用智能设备的使用操作,指导老年人操作自助挂号(取号)机、银行存取款等公共智能设备的使用方法,通过培训不断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

  3.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倡导家庭成员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年轻的家庭成员要帮助家中长者操作智能手机,指导老年人使用家庭的各种电器设备,辅助有兴趣的老年人操作电脑上网。陪同老年人进商场、银行、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办理各种业务时,帮助老年人用智能设备取号、扫二维码、电子支付、取检验检查报告等。外出旅游时教会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查找合适旅游线路或景点、定酒店、打车等,让家庭老年人学会独自使用和操作各种智能设备。

  (四)开展“智慧助老”科普宣传行动

  1.提升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将其作为丰富晚年生活、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工具,消除对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的恐惧和排斥心理。鼓励老年人主动学习网络防骗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2.加强智能技术运用和防骗知识的科普宣传。以“敬老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指南。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依托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开展老年群体数字化生活场所体验,设立老年人智能产品用品体验馆、体验区,并为老年人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普服务。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形式,广泛宣传老年人防网络诈骗指导手册,以视频、一图读懂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在大众媒体和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场所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骗知识技能的知晓度。以拍摄主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和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

  (五)开展“智慧助老”社会募捐行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动员慈善组织,积极搭建慈善募捐平台,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以及通讯公司等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为城乡贫困老年人捐赠智能产品,减免通讯服务资费,帮助贫困老年人解决无智能产品可用和服务费用昂贵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行动启动阶段(20xx年10月前)。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指定负责“智慧助老”行动的工作联络员。

  (二)深入推进阶段(20xx年10月至2022年6月)。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围绕行动目标和行动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志愿服务、便利出行等助老主题活动。市老龄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督导,并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智慧助老”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对“智慧助老”行动及时进行总结,按照阶段开展情况分别于20xx年12月底、2022年6月底、2022年12月底分别将总结报至市老龄办,市老龄办将推荐好的经验做法至自治区老龄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实施“智慧助老”行动纳入老年宜居环境、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等建设中统筹推进,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智慧助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老龄委和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推动各地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

  (三)大力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智慧助老”的具体措施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全民行动、“智慧助老”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效果评估。要注重对“智慧助老”专项行动的自我评估,对组织活动踊跃、活动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实地调研,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切实保障“智慧助老”行动的实际效果。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1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要求,依据《健康江西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江西行动实施方案(2019-2030年)的通知》(健康江西委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健康江西行动202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心理需求,促进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渝水区城南办站前社区、城南办西街社区,分宜县分宜镇角元村委等3个社区(村)推荐为国家级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单位,并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背景及现状

  心理健康是人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适应变化的一种完好状态。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老年人的幸福安康以及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由于人口快速老龄化、高龄化、家庭结构变化以及老年多种慢病共存等原因,导致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凸显,老年人群中存在抑郁或焦虑症状心理问题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年龄增加,或受许多慢性病的影响,老年人认知功能逐渐退化,发生老年痴呆症的危险性也逐渐升高。

  二、工作目标

  1.全面了解、掌握三个试点社区(村)的老年人心理健康现状和需求;

  2.促进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技能水平明显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显著增强;

  3.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状况有所改善。

  4.坚持试点先行,将试点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逐步扩大推进全市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试点地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调查

  对渝水区城南办站前社区、城南办西街社区,分宜县分宜镇角元村委等三个试点所在县(区)的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医疗机构情况、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情况以及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情况等进行调查。

  (二)开展试点地区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评估

  1.调查内容:基本信息、认知及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健康素养及需求。调查问卷结束后,给出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分结果,评估结果分为一般人群、临界人群和高危人群,不同人群给予不同的健康指导。

  2.调查方法:上门入户,实地调查,制定统一的问卷对三个试点辖区内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调查时,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个人意愿及获取知情认同。

  (三)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和干预

  通过调查了解的情况,根据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的'三个类别,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不同的心理健康促进和干预。

  (四)数据录入与管理

  国家项目工作组统一建立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各项目试点指定专人通过电脑客户端进行数据收集和管理,调查员通过手机或平板进入问卷界面开展现场调查并上传数据,数据收集管理工作与现场调查工作同步进行。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级和社区/村级项目负责单位通过电脑客户端登录相应的数据管理账号,进行调查表填写和统计查询。

  四、项目督导

  (一)督导时间

  根据国家、省试点项目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推进情况,对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调度督导。

  (二)督导内容

  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督导内容包括工作总体组织管理情况、培训情况、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心理健康促进与干预活动开展情况等。

  (三)督导方式

  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督导方式包括相关文件审核、现场督办、工作进展调度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严峻形势,满足老年人身心健康需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家庭幸福的重要方面。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大胆探索,为促进全市老年人心理健康、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夯实工作基础。

  (二)加强领导。各级卫健委做好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为项目试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整合各类资源,逐步完善老年人健康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和指导项目试点单位开展工作。

  (三)加强评估。各项目试点单位要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做到边实施边总结,切实把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做深做实。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20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维护好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适应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需要,开展具有实践性和实效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二、总体目标

  以“补齐短板、强化保障、创新机制”为主要原则,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条件保障,按规定建好学校心理辅导室等,建设科学、专业、稳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通过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其心理潜能,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为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其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三、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

  1.进一步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政教处、教务处、校办、总务处、保卫处、团委、心理辅导室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教务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完善以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必须至少召开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组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在理论研究、制度设计、方法创新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科学指导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我市开通面向学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咨询专线,并建立跟踪登记制度,及时为有需要的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化解心理危机。(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

  (二)夯实心育基础,强化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建设

  1.配齐配足专业心理教师。市教育局配备心理学专业专职教研员,专职教研员发挥好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保障作用。学校要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其中寄宿制学校或学生规模超过15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业心理教师;设有分校的学校,要求每个独立校园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目前没有专门编制的情况下,从学校总编制中调剂解决。专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正常工作量计算和工作待遇原则上不低于班主任,不得随意更换。

  从2022年起,用5年时间,逐步落实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招聘、考核、入编工作。教育局按照文件要求,在统筹各学校教师招聘工作时,要优先安排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的招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初任教师必须具备),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可从高校心理学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中选聘,力争五年内全市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合格率达100%。

  2.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各学校要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心理辅导的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危机干预、学生转介等方面的工作制度。鼓励各校执行心理健康教育分组包干制度,学校党组织书记或校长包全校、其他校级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科任老师包小组,以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为专业保障,形成全员有责的工作氛围,将带动全校教职工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做到面向全体、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使学生心理危机预防普遍化,常态化,让每一位学生受益。要组织学校在关键时间点对关键场所进行巡逻监管,进一步消除隐患。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培养。除了“国培”“区培”外,每年度要举办至少一期全市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参与的科学性;每年度开展至少一期全市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的线上网络培训。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每年度都要开展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和研究工作;持续举行常态化的全市心理健康教育教研课比赛活动。

  5.开展创建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活动。从我市10所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选定5所学校作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试点学校,以点带面,开展创建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活动。每年召开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场会,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出色的学校进行表彰,推广优秀示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和做法。

  (三)拓宽心育渠道,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确保全校所有班级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在课堂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班主任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重点开展“生命意义”、“情绪调控”、“压力管理”等主题教育。

  3.开展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学科教师要在本学科教学过程中积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每学期要开展一次大型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利用“5·25”(我爱我)和“双十”(世界精神卫生日)的契机,通过宣传栏、知识手册、校园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营造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5.积极推广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委员制度。学校设立班级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朋辈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6.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竞赛活动。每年全市将开展心理情景剧、心理微课、心理优质课、心理案例、心理漫画、心理手抄报等各类不同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竞赛活动。

  7.开展高三、初三学生心理励志公益讲座。组织心理学专家团队深入高中学校开展高三、初三学生心理励志讲座,减轻高三、初三学生备考心理压力。

  8.公布学生心理援助热线。全国心理援助热线:7400-680-610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24小时。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心理辅导员直接联系对口支援的心理咨询专家。

  (四)找准心育难点,加强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1.学生心理排查工作常态化。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通过观察、问卷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建立动态的学生心理信息库。

  2.重点帮扶和疏导特殊群体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档案的更新,科学识别心理高危学生。重点关注单亲、留守、离异、亲人病故、患病、遭遇校园欺凌等学生,对高危学生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必要时建议家长转介到医院心理门诊进行治疗。

  3.加强重点高危学生心理干预工作。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性的干预措施方案,防止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五)整合心育资源,加强家校联合、社会联动

  1.建立家长学校。学校要建立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常态化培训,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2.建设全市家庭教育资源库。组织全市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团队开发桂平市系列家庭教育微视频资源库,积极实施家庭教育科普宣传活动。

  3.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利用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专业团队力量,开展线上和线下的家庭教育公益讲座。

  4.多渠道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联合妇联、民政、团委、关工委等部门,积极开展社区家庭教育工作。

  (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

  市教育局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督导,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建立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情况的通报制度,对有条件却不落实配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岗位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由于未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而导致发生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将追究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学校要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完善方案,迅速动员,迅速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工作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和当地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融合本地心理卫生资源支持学校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局、学校充分运用学校广播站、电子屏、固定宣传栏、公众号、抖音等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让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三)推动工作创新。教育局、学校不断深化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推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创新,统筹利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创新思路,分类施策,做深做实,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加强督促指导。教育局加强对学校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认真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学校或部门,要约谈责任领导并责令整改。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2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注重师生心理和谐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根据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强化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训练,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培养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阵地建设,统筹专业支撑。因地制宜,分类规划,按照统一的标准建设学校心理辅导室等心理健康教育阵地,依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机构或组织,统筹聚合区域内心理健康专业资源,着力解决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资源缺乏的问题。

  (二)统一准入机制,统筹师资配备。构建标准统一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机构准入机制,统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和管理方式,实现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管片用”,着力解决师资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

  (三)统一工作模式,统筹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模式,分层级统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以点带面,以少带多,着力解决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统一筛查标准,统筹教育科研。按照统一的检测机构、检测程序、标准尺度、质量要求开展师生心理健康筛查,并分区域建档管理。统筹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构建以研促学、以学促教的立体网状教研工作体系,着力解决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水平不均衡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学校心理健康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师生心理健康问题发现、教育、引导、诊治能力。帮助师生提高自主自助和自我调节能力,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培养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对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师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措施,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有效防范学校师生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极端事件。

  四、工作措施

  (一)构建一个融合贯通的平台体系。

  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市、县两级分别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筹负责辖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对辖区学校、乡镇开展心理健康业务指导、师资培训等,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和专业心理咨询等服务。2022年底前市、县两级全部建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以县域片区划分为基础,依托片区中心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岗位2—3个,统筹用于片区开展工作,为有需求的师生和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3.建设学校心理辅导室。鼓励在达高等院校建立相对独立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院(系)二级心理辅导站。中小学校根据学生规模,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建设标准心理辅导室,并配备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022年底前每个县域片区选择一所中心学校建成心理辅导室,2024年底前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全覆盖。学生在校期间心理辅导室每天定时向师生开放,严格遵守职业伦理规范,开展心理辅导工作,认真建好并妥善保存学生成长信息记录、个别辅导记录、测评资料、录音录像等心理健康辅导档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发挥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作用。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优质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协助指导市、县两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充分利用四川文理学院等高校优质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进校园”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工作室”和“心理大课堂”专题讲座,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实践研讨、教学研究、教育科研、课程建设、教师培训、专业督导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打造一支优质专业的师资队伍。

  5.配齐建强骨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统一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入职标准,通过外部招引、内部挖潜培养、现有其他学科教师转岗等方式,逐步配齐建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在达高等院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至少配备2名;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制订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标准,落实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激励机制,确保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辅导员)同等待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量要在学校年终绩效考评中予以充分体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总体计划,分期分批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每年至少全覆盖培训1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学校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至少每3年全覆盖培训1次。在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各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1期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培训,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水平和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7.加强教育科研引领。市、县两级教育科研机构要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分学段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制度,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心理健康教育公开课或观摩课,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市心理健康教育赛课活动,定期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术交流和教研活动,提升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资源库,加快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发挥学科带头人的教育科研引领作用。鼓励中小学教师、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评选推广应用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固化一套标准统一的工作模式。

  8.全面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测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或按统一标准选择相关专业机构,分别负责组织市本级和本辖区内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师生每学年开展1次全覆盖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运用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分级分类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做到心理健康问题师生精准识别、及时干预、处理得当。将可能存在严重和高危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相关情况录入四川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台账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管理、线下跟踪、动态监控。在达高等院校每年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全覆盖心理健康测评,并对测评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和合理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9.开足开齐心理健康课时。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义务教育阶段在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中安排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高中阶段在校本课程或者选修课程中安排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保证每班每两周至少1课时,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在达高等院校要落实教育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课程2学分、32—36学时要求。鼓励各学校开展各具特色的心理健康选修课程,在市、县两级教研部门的指导下开发心理健康教育校本教材。各学校团组织、少工委要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主题团(队)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10.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学校课堂教学要增加法治教育内容。学校要主动与属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加强联系,每学期至少联合开展1次全校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方法,培养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珍爱生命、敬畏生命的理念。(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11.强化重点对象关注处理。加强各方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大对心理健康问题学生、问题家庭学生、留守学生三类人群动态排查掌握,重点了解和关注有精神病史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上报和梳理汇总。对有心理危机的师生建立预防、预警、干预机制,实行“一对一”“多对一”跟踪防控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生命教育、心理疏导和志愿服务,降低师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率。超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范围的,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或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12.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放假前后、考试前后、开学前后及毕业生离校前等重点时段心理辅导工作,特别是针对有家庭变故大、没有考上理想学校、没有找到工作等情况并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不定期开展沟通交流,做好思想引导。制定完善学校心理问题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因心理问题发生意外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加强对其他学生的教育和辅导,严防事态扩大或者发生次生心理伤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四)创建一种各方协同的共育机制。

  13.建好留守儿童关爱阵地。积极统筹各方资源,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寄宿制学校设施建设,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托管服务和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童伴之家”等阵地作用。配备必要的电话、图书、电脑、益智玩具等硬件设施,满足留守儿童求学、休闲、健康玩耍的需要。深化实施“童伴计划”项目,严格落实“童伴妈妈”“六个一”工作职责,加强对“童伴妈妈”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指导,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

  14.完善医疗机构服务体系。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等,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为有心理问题师生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开设心理门诊,为师生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院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服务工作,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的协作支持机制,为所在区域学校提供医疗帮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15.推动家、医、教协调联动。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家庭教育指导,通过教师家访、家长学校交流等多种途径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家长预防和识别孩子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班主任每学年对所在班级学生开展1次全覆盖家访,学校每学期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对家庭关系紧张的父母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建立对孩子的合理预期和良好的亲子关系,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建立家庭、学校和医疗机构的转介渠道,对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师生,及时转入医疗机构治疗。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心理问题师生档案,主动加强与学校、家长联系,做好心理问题师生的收治和常规随访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五)拓展一个全面发展的育人空间。

  16.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落实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和美育课的刚性要求,积极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丰富的艺术实践活动,结合各学段特点系统加强劳动教育,吸引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社团活动,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

  17.丰富教育活动载体。将每年5月确定为“达州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把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班级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文体娱乐、心理素质拓展等活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中小学校从小学四年级起每个班级要建立心理委员制度,设立男、女心理委员各1名,充分发挥朋辈帮扶作用,帮助纾解心理压力、提振学习信心。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运用青年之家、青少年宫等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合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18.加强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市、县两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网站等,打造达州心理教育援助服务品牌。各学校设立心理咨询电子邮箱,组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答复,广泛利用微信、QQ等线上途径提供专业化心理咨询服务。用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及时帮助解决师生心理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区域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硬件项目建设等的经费投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经费要纳入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等专项工作经费要按照实际需求足额保障,确保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软硬件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三)压紧压实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强化责任担当、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分行业、分条块开展调研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平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力量更多关心关注师生心理健康,主动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网络治理,管控不良信息网上传播,清理网络有害信息,防止对学生健康成长造成影响。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22

  为推进我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建立完善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构建尊重老人、关爱老人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健康老龄化,根据《江西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xx-2022年)》(健康江西办发〔20xx〕5号)和健康新余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xx—2022年)的通知》(健康新余办发〔20xx〕6号)的要求,结合分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我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制度更加健全,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12%;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比例达到100%。

  二、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主要任务

  (一)注重老年健康素养提升,推动健康老龄化

  1.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导,健康教育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健康教育网络,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积极利用多种媒介,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知识。推进分宜县“中医中药中国行”系列活动,以县中医院为龙头,集中宣传中医药健康知识,传播中医药健康理念,提升热敏灸健康服务能力,完善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县中医院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文化展示和宣传等工作。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知晓率,鼓励老年人加强体育锻炼,参加定期体检,积极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健康指导。

  2.加大老年人健康素养监测。将老年人纳入健康素养监测重点人群,掌握健康状况,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推广普及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技能,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养生保健方法。搭建完善智慧养老应用服务平台,提高全县养老健康服务信息化水平。到2022年,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12%。

  3.注重老年人营养状况。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逐步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筛查、评价工作,对低体重高龄老年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推动农村颐养之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为老服务机构配备营养师,为“入家”老年人提供营养配餐。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有效管理。到2022年,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4.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全面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加强社区老年人体育建设,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健身组织和体育健身活动。推广八段锦、太极拳等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体育项目,带动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和赛事活动。

  (二)强化老年健康服务水平,构建大健康格局

  5.加强老年疾病防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一次较全面的体检、健康评估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知识技能培训。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实施失能预防项目,降低老年人失能风险。到2022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6.建立综合连续的服务网络。推动社区医院建设,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推进基层护理和延伸居家护理,实现优质康复和护理服务下沉。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将老年人纳入签约重点人群,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有意愿的老年人建立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7.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做好老年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完善精神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

  (三)健全老年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健康新需求

  8.提升老年疾病诊疗服务水平。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涉老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我县老年医学的科研水平。推行多学科协作诊疗,重视老年综合征和老年综合评估。建立健全老年医学质量控制体系。推广老年医学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将老年综合评估开展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有关考核内容。提倡非急诊老年患者到老年医学科首诊治疗。全面落实老年就医服务等优待政策,医疗机构全部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为老年人特别是重病、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检查、住院等诊疗服务。到2022年,全县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及以上。

  9.深化完善医养结合协作。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连续、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到2022年,全县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达到100%。

  10.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加快县中医院热敏灸区域诊疗中心建设,发挥热敏灸在养生保健中的作用,提高我县群众对热敏灸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积极探索、培训居民适合居家的自我灸、保健灸技能。推动中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中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务。到2022年,中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治未病中心、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5%。

  (四)营造老年健康友好环境,增强老人幸福感

  11.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构建尊老、孝老的社区环境,鼓励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组织、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开展有益老年人身心的活动。在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使用时向老年人倾斜,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和利用率,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推进老年人社区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

  12.建立家庭养老支持体系。提倡家庭成员学习了解老年人健康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照顾好其饮食起居,关心关爱老年人心理、身体和行为变化情况,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安排就诊。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强化家庭养老功能,从社区层面整合资源,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依托,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13.推动老年人社会参与。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鼓励引导老年人为社会做更多贡献。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的传帮带作用,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鼓励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老有所为”。

  三、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要明确职责分工,实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派专人负责落实,要坚持从严从实,高效开展各项工作,跟踪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积极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参与。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现有传统媒体和新型传播宣传平台,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把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宣传工作系统化、日常化。各单位宣传要形成自身风格,打造自身特色,突出自己的文化,要根据受众特点来选择宣传渠道,使更多的人容易接受宣传方式和内容,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良好的老年健康促进文化氛围。

  (三)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达标。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任务要求,细化考核目标,形成定期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督导评价机制,成立督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进行分片督导(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相互交流,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分宜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工作总体目标全面达标。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方案 篇23

  我市的老龄人口比重呈逐年上升态势。目前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51.4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0.67%。二是高龄老人数量多。我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为8.0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99%。三是空巢化的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困难老年人明显增多。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内蒙古2030”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健康呼和浩特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2020-2030年)的通知》(内健推委发[2020]2号),特制定《呼和浩特市2021年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老年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针对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实施老年健康促进健康行动,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引导居民建立正确的老年健康观,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行动策略

  坚持健康教育先行。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根据老年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让老年保健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实现健康素养人人有。

  坚持人人参与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激发老年人热爱健康、追求健康的热情,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戒酒、心理平衡,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

  坚持全社会协同推进。强化跨部门协作,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家庭、居民个人行动起来,对老年人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有效干预,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家庭关心支持、个人自主自律的良好局面,持续提高健康预期寿命。

  三、行动目标

  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蒙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到2022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以上。

  ——个人和家庭:

  1.改善营养状况。主动学习老年人膳食知识,精心设计膳食,选择营养食品,保证食物摄入量充足,吃足量的'鱼、虾、瘦肉、鸡蛋、牛奶、纤维素、水果、豆综合饮食,有意识地预防营养缺乏,延缓肌肉衰减和骨质疏松。老年人的体重指数(BMI)在全人群正常值偏高的一侧为宜,消瘦的老年人可采用多种方法增加食欲和进食量,吃好三餐,合理加餐,同时注意饮食过剩。消化能力明显降低的老年人宜制作细软食物,少量多餐,建议三餐两点。

  2.加强体育锻炼。选择与自身体质和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运动方式,量力而行地进行体育锻炼。在重视有氧运动的同时,重视肌肉力量练习和柔韧性锻炼,适当进行平衡能力锻炼,各种运动结合起来做,强健骨骼肌肉系统,预防跌倒。进行运动期间,建议根据身体健康状况及时调整运动量。多晒太阳,适量运动。

  3.定期健康体检。经常监测呼吸、脉搏、血压、大小便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必要时就诊。积极配合家庭医生团队完成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了解自身脑、心、肺、胃、肝、肾等主要器官的功能情况,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健康指导。

  4.做好慢病管理。鼓励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配合医生积极治疗,主动向医生咨询慢性病自我管理的知识、技能,并在医生指导下,做好自我管理,延缓病情进展,减少并发症,学习并运用老年人蒙医中医膳食调养,改善生活质量。血压的控制,建议随着年龄的增加每天至少要测2-3次。血糖的控制,每周至少监测1-2次,空腹血糖小于7.8毫摩尔/升,餐后血糖小于11.1毫摩尔/升。老人的睡眠非常重要,保证一天7-8个小时,以早晨起来感觉到不困不乏为好,建议老人尽量有一个午睡的习惯。

  5.促进精神健康。了解老年是生命的一个过程,坦然面对老年生活身体和环境的变化。多运动、多用脑、多参与社会交往,通过健康的生活方式延缓衰老、预防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老年人及其家属要了解老年期痴呆等疾病的有关知识,发现可疑症状及时到专业机构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一旦确诊老年人患有精神疾病,家属应注重对患者的关爱和照护,帮助患者积极遵循治疗训练方案。对认知退化严重的老年人,要照顾好其饮食起居,防止走失。

  6.注意安全用药。老年人患病发病率高,且药物代谢、转化、排泄能力下降,容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生病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主动监测用药情况,记录用药后主观感受和不良反应,复诊时及时向医生反馈。

  7.注重家庭支持。提倡家庭成员学习了解老年人健康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照顾好其饮食起居,关心关爱老年人心理、身体和行为变化情况,督促老年人参加健康体检,及早发现身体、心理异常情况,及时安排就诊,监督老年人按顿按量服药,并使家居环境保证足够的照明亮度,地面采取防滑措施并保持干燥,在水池旁、马桶旁、浴室安装扶手,预防老年人跌倒。

  ——社会:

  1.全社会进一步关注和关爱老年人,构建尊老、孝老的社区环境,鼓励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健康服务。

  2.支持社会组织,为居家、社区、机构的失能、失智、部分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提供照护和精神慰藉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

  3.鼓励健康服务相关企业结合老年人身心特点,大力开展健康养生、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体育健身、运动康复、健康旅游等多样化服务。

  ——政府:

  1.一是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等宣传教育活动。将老年健身、保健、疾病防治与康复等教育活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内容,建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各类养老机构分工合作机制。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力度。加强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开展老年人卫生应急技能培训活动。启动老年期常见疾病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包”和预防跌倒干预措施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协调,整合资源优势,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纳入到卫生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整合现有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康复医学建设,加大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强化老年医学服务能力建设。(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健康体检。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研究制定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的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入开展蒙医药中医药老年健康管理服务,发挥蒙医药中医药的特色功能。扩大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蒙医药中医药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推动蒙医中医医院与养老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推动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务。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伪劣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维护老年人正当权益。(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6.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打通各项养老政策中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的壁垒,真正实现政策协同。到2022年,老年健康服务相关制度规范基本建立,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机构和人员不断壮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制度保障更加健全,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康复医师、治疗师、健康管理师等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提升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养老医务人员职业环境,为推进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多层次人才。(市教育局负责)

  9.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落实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照护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和管理办法,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照护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制度,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和运行。(市医保局负责)

  10.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签约家庭医生团队为辖区老年人免费提供约定的健康服务。针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需求,提供包含预防、治疗、护理、生活照护为一体整合型健康服务。鼓励建立居家健康养老平台,探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制定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明晰家庭诊疗服务、健康管理、远程监测等项目,规范居家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药品配送等服务,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鼓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参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老饭桌、老年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托管;鼓励养老机构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或医务室、护理站等,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设置审批,实行执业登记备案。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是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统筹规划适宜老年人居住、出行、就医、养老的设施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市场、社会、家庭、个人参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鼓励引导老年人为社会多做贡献。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传帮带作用,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繁荣老年文化,做到“老有所为”。(市党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委员会牵头组织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参与健康知识科普行动,指导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进一步完善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为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及时提出行动调整建议,并完善相关指南和技术规范。各地区要将落实本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部门协作。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职责各负其责,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实效。

  (三)开展监测评估。行动监测评估工作由牵头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形成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报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

  (四)完善考核评价。将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健康呼和浩特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有关部门的落实责任,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予以奖励。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地区、单位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各相关责任部门每年向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老年健康保健知识,推动个人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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