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设备运行管理方案

时间:2023-01-02 13:28:03 方案 我要投稿

设备运行管理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备运行管理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运行管理方案

设备运行管理方案1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在线监控系统管理,设备稳定运行,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安装、管理单位。

  3. 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规范监测站房建设,建立设备信息档案,对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进行监督管理。

  3.2安全环保部联系资质单位负责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维护、稳定运行。

  3.3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所在安装车间负责定时巡检并记录监测数据,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告调度室。

  4. 设备基础档案

  4.1设备采购合同;

  4.2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批复的文件(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拟定的安装计划,以及报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及批复等文字资料);

  4.3排污单位按照合同条款对设备厂家安装施工进行预验的文字证明材料;

  4.4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即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环境监测技术主管部门监测比对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

  4.5设备厂家出具的设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

  4.6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联网报告;

  4.7设备出厂合格证;

  4.8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

  4.9自动监控设备设计、安装技术文件

  4.10自动监控系统委托第三方维护管理的,应有第三方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4.11档案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保存、管理。

  5.监控设备运行管理

  5.1建立和完善定期校验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维护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2车间工艺人员记录每次巡检时动监测仪的`监测值,并签字,发现监测设备故障立即报告调度室。

  5.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故障排除过程记录由第三方维护管理人员签字。

  5.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时,安全环保部负责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48小时内不能修复、更换,须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恢复运行的期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期间,需采取人工采样监测记录数据。

  5.5排污单位生产活动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时,应在事前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排污单位停产(停业)时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应停运,确需停运的需经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恢复生产前重新启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5.6按时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自检季度报告。

  5.7安全环保部负责在指定网站查看本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情况监测结果和数据传输情况,出现超标、数据不变、数据为0等情况时须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6.设备更新要求

  重新安装设备,要经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7.国控企业及时将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原件粘贴在设备的明显位置。

  8.积极配合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和检查工作,提供相关工作资料和必要工作条件,不得拒绝、阻挠、拖延监督性监测工作的开展。

设备运行管理方案2

  根据电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大纲实施方案》,并结合设备管理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文化与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加强班组管理和队伍建设相结合,将安全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要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把安全理念细化为安全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转化为全体员工的实践,为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电力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工作目标: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巩固企业发展成果,警钟长鸣,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以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注重以文化引导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工作规范;以促进对我建设为目标,大力价钱安全理念宣传教育,实现全体员工对安全理念的'认知认同,不断丰富和完善企业文化建设体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设备管理部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工作,价钱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指定出台以安全文化建设为主线,以安全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通报,不定期进行抽查。适时对实施方案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修订、完善;对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工作重点:围绕《电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两规范”工作季度考核表》,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月度督查、嫉妒检查考核,强力推进实施方案的实施。

  三、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

  制定下发宣传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搞好实施工作的启动。结合安全工作,按专业、分重点地促进实施方案在安全生产系统的实施。各班组要组织班组成员学习。

  2、学习教育

  把《实施方案》作为班组成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班组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学习,要有重点的根据不同岗位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辅导;坚持学习与工作相结合,按照《方案》的内容要求,组织班组成员开展摆、议、讲以及征集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提高措施。

  3、组织实施

  各班组要在学习、掌握、理解《方案》及“两规范”等文件的基础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结合实施方案和《电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两规范”工作季度考核表》的主要内容,自行开展工作。

设备运行管理方案3

  1.0目的

  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设备部主管负责检查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2设备部水泵房组长负责给排水设备

  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水泵房管理员具体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水泵房管理员应每两个小时巡视一次小区内水泵房(包括机房、水池、水箱),每周巡视一次小区内主供水管上闸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2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正常值为4.5kgf/cm2);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h)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i)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

  j)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

  4.1.3水泵房管理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设备部水泵房组长或主管,请求协助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4.2给排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4.2.1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连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

  c)立即通知公共事务部及设备部主管。设备部主管联络供水公司进行抢修;公共事务部负责通知相关的用水单位和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

  d)在设备部水泵房组长或设备部主管的组织下,尽快开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e)供水公司修好所爆部位水管后应由水泵房管理员开水试压(用正常供水压力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

  f)确认一切正常后,回填土方,恢复水管爆裂前的原貌。

  4.2.2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3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设备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水泵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设备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

  4.3.2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3.3水泵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应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水泵房内严禁吸烟。

  4.3.4每班打扫一次水泵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水泵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5水泵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4.3.6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水泵房管理员保管,水泵房管理员不得私自配钥匙。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交代,并查看《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签名。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泵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水泵房管理员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电流、运行频率)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日记》表内,于每月的3日前由水泵房组长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设备部存档,保存期为二年。

  5.0记录

  《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设备运行管理方案4

  为认真贯彻市委{宿办发(20xx)17号}《宿州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结合第三届灵璧奇石文化节市容整治工作要求,根据城管局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单位实际,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市容市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加快经济建设,完善城市管理,提升文化品味,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市委在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中提出的“以人为本、群众主体、讲求实效、注重创新”的工作原则。

  三、工作机制及整治标准

  为进一步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松林

  副组长:吴长林、蔡文增、高杰

  成员:潘志汤、马浩瀚、扬峰耿、溪万杰、马海军、淡汉东、刘朝阳、孟卫东、穆汤华、史广滢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专项工作组

  1.道路管理维护工作组(含下水):

  组长:高杰,

  副组长:耿溪。

  责任人:马海军

  2.路灯管理维护工作组:

  组长:蔡文增

  责任人:刘朝阳、孟卫东

  3.桥梁管理维护(含立交桥)组

  组长:潘志汤

  责任人:潘志汤

  4.设施管理组:

  组长:万杰

  责任人:万杰

  5.材料组:

  组长:张学海

  责任人:张学海

  6.设备保障、安全组:

  组长:吴长林

  副组长:杨峰

  责任人:穆汤华

  7.工程督导组:

  组长:刘松林;

  副组长:吴长林、蔡文增、高杰

  成员:杨峰、耿溪、张学海、刘朝阳

  8.人员保障组:

  组长:吴长林

  责任人:路俊峰、魏本勇

  四、道路、下水管理及维护

  1、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体市民对维护城市基础设施的意识。

  2、加强对城市道路的检查巡视工作,确保其完好率。

  3、确保主要道路无积水。

  4、保证道路损坏修复率达到98%以上。

  5、挖掘道路及时恢复率达到100%以上。

  6、维修工程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

  具体工作标准

  1、路面无坑槽、无龟裂、无沉陷、无积水。

  2、对沉陷扭曲的沟沿石、台阶坡道、破损的人行道板、慢道、龟裂、坑洼;沟槽的路面、桥面,应及时整修。维护时间为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五日内。

  3、处理热线投诉应及时,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小型以上的维护不得超过一周。

  4、对城市排水设施出现的损坏、堵塞、冒溢的,应在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三日内抢修完毕。

  五、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1、应加大管理力度,保持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安全使用,并按时开启和关闭照明开关。

  2、禁止损坏道路照明设施的一切行为。不得擅自在道路照明设施上拉接照明线及安装其它照明设备;不得擅自在道路照明线杆上拉接、悬挂广告、宣传横幅。

  3、道路照明设施出现倒杆、断线、短路等异常现象,应在发现或接到报告后立即检修,不得延误。

  4、道路照明设施维护人员应实行二十四小时工作制,昼夜巡查,抢修。白班由刘朝阳同志负责,夜班由孟卫东同志负责。

  5、处理群众投诉应快速、及时,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6、确保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

  7、确保道路照明设施损坏检修率达到100。

  8、确保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达到95以上。

  六、桥梁的管理及维护

  1、要定期对市区桥梁进行安全使用的检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对市区三座立交桥的卫生保洁工作。

  3、加强对立交桥的管理,定期检查,检修抽水机械,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转,保证无积水现象。

  4、加强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桥面的卫生,并要在奇石文化节前对全市桥梁进行一次清洗粉刷,以维护市容市貌。同时要确保安全无事故。

  设施管理队是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监察的责任单位,负责对城市的道路、桥梁、下水、路灯等进行监察,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记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处,以便及时安排处理解决。

  七、具体措施及工作目标

  一是要从思想上,意识上进一步强化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同时,要不断汲取并借鉴外地先进的管理工作经验,创新机制、拓宽思路、更新观念、完善办法。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细化管理工作标准,强化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实行分值式管理和数字化管理。使我们的管理工作更科学、规范和有效。

  三是尽快促使《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的出台,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资金的投入,满足城市基础设施量的管理维护需求。建议20xx年增加设施维护资金投入80万元,20xx年增拨100万元,20xx年增拨120万元,使城市基础设施年度维护资金总量达400万元左右,与现有城市设施量成一定比例(依我市现有设施量,按部颁标准应有年度维护资金600万元,而目前仅有108万元,资金缺口过大)。从而在资金上满足设施维护暨创建工作要求。

  五是要进一步深入、广泛的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把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环境秩序变成每一个市民自觉的行为,形成一个良好的设施管理工作环境。

  六是要求获取城市新建工程的知情权并参与新建工程的质量监管,完善新建工程的验收、交接制度,确保新建工程的质量以便于投入使用后的管理。

  七是要进一步加强设施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和培训,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文明高效的设施管理队伍。

  八是要继续推进改制进程,以明晰建、管职责,理顺建、管关系,强化管理职能。

设备运行管理方案5

  (一)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

  1、系统地面中心站必须安装在干燥、通风、防尘、防雷电的专门的操作间内,操作间不得堆放杂物和作人行道,应随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2、地面中心站电脑主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改动电脑上的驱动程序文件,不得将电脑挪作它用,更不得将电脑交给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操作。

  3、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必须适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和被监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及运行情况,并作好运行日志记录。

  4、必须据实绘制系统模拟图和接线图,系统模拟图和接线图应标明传 感器、报警器、断电仪、分站、电话、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应根据实际布置及时更换调整,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功能。

  5、必须保持电缆完好,插头接插可靠,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不准随意关停监控系统,若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必须在出现故障后30分钟内报县煤管局备案,并及时通知服务站排除,并作好记录,不得自行拆除设备。

  6、甲烷传感器、风速传 感器、开停传感器、负压传感器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准自作主张随意拆除传感器,采(掘)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必须随采掘工作面的推进而移动。

  7、指定专人对系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维护记录,防止甲烷传感器的气窗、负压传感器气管发生堵塞,通信电缆接头牢固可靠,风速传感器方向不正确,开停传感器出现松动等现象。从而保持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出现误 差,同时 应按照瓦斯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瓦检员检查出的结果与甲烷传感器监测的数据当班及时对照,当二者数据差值超过0.1%时,必须查明原因,以所读数大者为依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调校。

  8、系统中心站必须坚持操作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不得脱岗。当井下瓦斯浓度超限,开停传感器监控的设备停止运传 ,主要风门开启时,必须报告生产矿长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

  9、操作人员必须于每天午夜零点编制当天的瓦斯监测日报表,一式三份,次日上午报矿长(生产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

  10、甲烷传感器每周交送到技术服务站进行标校,监控传感器每月必须调试一次,以保证甲烷传感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二)井下瓦斯监控传感器的管理措施

  1、掘进工作面和掘进回风口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24小时进行瓦斯监控。

  2、掘进工作面和回风口的瓦斯传感器不得随意取掉或移至不符合规定的'地点放置。

  3、瓦斯传感器报警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传感器在巷道上的悬挂高度不得少于1.8m。

  5、瓦斯传感器断线时要及时通知电工进行处理。

  6、随着掘进工面的推进,瓦斯传感器要移至工作面前方5-10米的地点悬挂。

  7、进行放炮作业时瓦斯传感器要移至安全的地点,放炮结束后要及时移至规定地点。

  8、瓦斯传感器报警时断电仪要动作,切断掘进工作面的电源,否则要采取人工切断电源。

  9、在井下不得用其它工具敲打瓦斯传感器,不得用摇控器调校瓦斯传感器。瓦斯监监控电缆线不得和动力电缆在一起,必须分开悬挂。

设备运行管理方案6

  1、目的

  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行。

  2、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物业区域域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值班人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巡视、监控、记录。

  3.2给排水技工具体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3工程维修部主管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4管理处主任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4、工作内容

  4.1巡视监控。

  4.1.1值班人员每两小时巡视一次水泵房设备设施(包括机房、水池、水箱等),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4.1.2每周巡视一次主供水管上闸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3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h.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i.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运行正常;

  j.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

  4.1.4值班人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主管,请求协助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4.2给排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4.2.1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联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

  c.立即通知主管,工程维修部组织人员抢修;管理处负责通知相关业主/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如属市政给排水应立即通知供水管理处抢修。

  d.如地下水管爆裂,工程维修部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尽快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e.供水管所爆部位修复后,由给排水技工开水试压(用正常供水压力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

  f.确认一切正常后,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或回填土方,恢复原貌。

  4.2.2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3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2.4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出现紧急停水时,应立即按《紧急停水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3水泵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工程维修部主管同意,在给排水技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同时在《机房出入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4.3.2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3.3水泵房内应按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水泵房严禁吸烟。

  4.3.4每周打扫一次水泵房卫生,清洁一次水泵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5水泵房内内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

  4.3.6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借用须登记。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交代,并查看相关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班。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班:

  a.上一放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接班人未到岗;

  d.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值班人员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水压)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运行日志内。每月的3日前由工程维修部将上月记录整理成册后交部门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为三年。

  5、记录、标识

  《机房出入登记表》(见机房管理制度)

设备运行管理方案7

  一、目的

  为正确使用和管理我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系统,并发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二、依据

  本规定依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xx)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xx)制定。还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灵石银源兴庆煤业有限公司。

  四、职责分工

  监控室加强以后对我矿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维护、拆除管理,按照此规定严格执行。并要求采倔单位按照此规定使用、管理、维护。

  五、具体管理规定

  1、采掘单位在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机电单位在编制机电硐室安装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监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动力开关的设置地点、控制地点、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供电系统图(机电科负责)、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监控室)、断电控制图(监控室)等各种技术图纸,经监控室、通风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科、机电科等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2、通风科根据已审批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3天,向监控室和使用单位分别下达《安全监控设备安装通知单》(以下简称安装通知单),监控室在接到安装通知单24小时内编制《安全监控设备安装安全措施》并准备好相应的监控设备,由使用单位协助,将设备运至安装位置,并在接到安装通知单后的48小时内安装完成。

  3、主干通讯电缆由矿统一规划,由监控室铺设施工、管理、维护;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等所需要的电缆由使用单位协助监控室进行敷设;分站、传感器、远控开关等安全监控系统仪器之间的接线由监控室负责。电源线、控制线与馈电开关的搭接,必须由使用单位的电气维修人员操作,非电气维修人员严禁操作。接线时,必须有监测监控人员现场配合,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接线。

  4、安全监控系统及仪器安装完成,由使用单位、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组织人员检查,确定监测监控系统及其仪器正常运转,填写《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移交单》,监控室、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和使用单位签字后,交付使用单位。移交后的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使用安全监控设备的单位要指定专门的'电气维修人员进行维护,并把电气维修人员名单上报监控室,由监控室安排对其进行安全监控设备日常维护技能培训。维护人员主要负责传感器的日常挪移,通信线延长、回收,及时清理设备表面的灰尘,按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对辖区内的监测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管理。

  5、 随着掘进工作面的前移,使用单位需要延长监控线时,必须提前到监控室领取监控电缆,并由使用单位的安全监控设备维护人员进行线路延长。在施工开始前必须电话告知监控室,在得到监控室的允许后方可进行。监控室值班人员应做好记录。

  6、使用单位进行线路标准化整理,需要改动监控电缆时,必须提前电话通知监控室,在得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的允许后,由使用单位的安全监控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改动。监控室值班人员应做好记录。

  7、随着回采工作面的推进,使用单位应对富余监控电缆进行整理,当富余电缆积聚到一定数量时,使用单位应告知监控室。在得到监控室的允许后,由使用单位的安全监控设备维护人员进行监控电缆回收,并将回收后的电缆整理后升井送至监控室。监控室值班人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8、使用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移动甲烷传感器和牌板,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保证在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吊挂在风筒的另一侧,距离工作面迎头≦5m处;在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吊挂在工作面(回风测)上端口≦10m处。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内支护良好、无滴水的地方,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

  9、 与监测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检修与监测监控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测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事前和监控室取得联系,共同处理。严禁私自改变或停用、拆除监测监控设备。

  10、 使用单位必须使用和保护好安全监控设备,对故意破坏或损坏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单位,视情节轻重对使用单位处以监控设备价格2~5倍的处罚;对因保护不善造成安全监控设备出现异常或损坏的,(如喷浆、降尘时没有及时移动传感器或在采掘工作面长时间不对传感器进行清理,导致微小颗粒堵塞传感器进风口致使传感器在测量上出现误差或损坏)视情节轻重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如发生上述行为,使用单位必须在30分钟内向监控室汇报,隐瞒不报或拒不承认,对使用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加倍处罚,并严肃追究使用单位主管的领导责任。

  11、 井下各单位和个人均有责任爱护监测监控电缆,不得随意破坏,对随意破坏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单位主管领导、当班跟班队长、技术员负连带责任。对因在放炮作业过程中未及时挪移传感器,导致监控电缆破皮或损坏的,视情节轻重对使用单位安全监控设备维护人员进行处罚,单位主管领导、当班跟班队长、技术员负连带责任。若上述情况再次发生,对责任人加倍处罚,并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

  12、 因工作面贯通、通风系统发生改变或回采结束等原因需要拆除监测监控设备时,使用单位必须提前3天告知监控室,领取并填写《安全监控设备拆除申请单》。由通风科、机电科以及总工程师审批后,由通风科向监控室下达《安全监控设备拆除通知单》,监控室拆除监测监控设备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将设备升井交送监控室,并填写《安全监控设备移交单》。

  13、 监测监控电缆的领用、回收,监控室需做好相应的账目,便于在监控设备回收后考核使用单位的监控电缆回收率。

【设备运行管理方案】相关文章:

设备运行方案12-29

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方案12-26

工厂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02-16

设备运行维护方案03-15

设备运行保障方案02-25

工厂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3篇04-12

工厂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7篇02-16

工厂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精选19篇)02-16

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方案(精选17篇)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