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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考报名工作方案

时间:2023-01-04 08:50:5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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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考报名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中考报名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中考报名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

学校中考报名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1

  为做好我市20xx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百色市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市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工作,研究解决中考报名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查处报名工作中违纪违规事件。

  (二)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1.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全市中考报名的综合协调工作。

  2.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中考报名政策解释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招生考试计划申报工作。

  3.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制订我市中考报名工作方案,印发考生报名宣传材料;负责开发中考报名系统软件,办理中考报名系统软件开发及中考报名工作相关采购手续;负责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学校)开展中考报名工作;负责收集管理全市中考报名数据,建立中考考生信息库。

  4.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中职学校普职融合体验班学生参加中考报名。

  5.市教育局财基科:负责下发中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文件;督促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时缴纳中考报名考试费;做好中考报名考试经费的申请回拨和使用安排工作。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考对象

  我市中考的主要对象是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初二)学生参加地理和生物两科的考试。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需参加本次考试。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具有百色市户籍;

  (3)百色市外户籍人员在百色市内流入地的初中学校就读1年以上且父母中的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

  (4)符合以上条件,并且是初中毕业班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班学生,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科考试和体育与健康考试及技能操作考试。我市八年级(初二)学生须报考地理、生物两科考试;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还须报考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未在我市参加地理、生物两科考试的初中毕业班生,仍需报考地理、生物两科考试。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

  (2)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未满一年者;

  (3)在押人员或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三)报名时间

  20xx年4月22日至4月29日,特长生报考同步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工作

  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负责组织,报名点设在各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和初中学校。考生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报名点或市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各县(市、区)、学校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330号)规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地参加中考的报名、考试工作。

  1.交验报名材料。考生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核验: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身份证或县(市、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准确身份证号码信息。

  (2)市外户籍人员需提供在百色市辖区内初中学校就读满1年的学籍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证明;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百色市辖区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需提供学历或学力证明材料。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考生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侨务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台湾籍考生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统战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5)考生本人是百色市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考生或双女结扎户女儿,且考生父母双方是广西籍农村户口,可填报《百色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并交验以下材料:

  农村计生家庭独生子女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父母、户主的户口本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计生家庭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需交材料:户主、父母、考生本人和姐(妹)户口本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父亲或母亲的结扎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残疾考生还需提供残疾证或县级以上残联证明材料。

  (7)我市户籍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需在中考报名时间内交验本人所在家庭属脱贫跟踪户的证明材料。

  (8)符合《驻桂部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桂教政法〔20xx〕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xx〕28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xx〕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支授湖北省医疗队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81号)等文件规定的部队军人(含烈士)子女、英烈牺牲伤残公安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支授湖北省医疗队员子女,应提供相应父母所在单位证明材料。

  以上考生报名材料证件原件由各报名点(学校)收集、初审后退回给考生。各报名点(学校)负责收集、汇总考生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表等书面材料报送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审核、存档,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负责填报本考区中考报名各汇总表(详见附件)上报市招生考试院。考生报名材料需留存到考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一年。

  2.报名工作程序

  百色市中考实行计算机网上报名,考生登陆“百色招生考试网”填报。

  (1)信息录入。考生信息由各报名点(学校)将考生的报名基本信息准确录入中考系统,由系统生成考生报名序号,考生在用报名序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中考系统补充完整信息。九年级导入信息后须与八年级生物学科、地理学科成绩进行匹配,如因关键信息修改无法成功匹配或因休学申请使用20xx年生物学科、地理学科成绩的考生,须提交这两个学科成绩匹配证明材料,待市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再生成考生报名序号。因其他原因未参加我市生物、地理成绩考试的九年级考生,完成九年级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八年级的报名信息,考生无须在八年级报名系统重复报名。

  (2)报考项目。除报考九年级、八年级学科卷面考试科目外,九年级体育中考和特长生术科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其中,体育中考为必考必填项目;特长生术科考试根据考生个人意愿填报。考生应按时按要求在系统完成填报,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工作。

  (3)采集相片。考生相片由报名点(学校)收集整理后上传系统,相片规格为1寸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文件小于80KB。报名点(学校)在上传考生相片后,打印从系统导出的考生相片确认表,由考生和班主任确认签字并存档。报名点(学校)不得向考生收取照相费、手续费。

  (4)信息公示。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学校)须对本报名点(学校)符合各类资格项目的学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表从中考管理系统中导出),并组织学生查看,确保学生知情权。各报名点(学校)要公布市、县、校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公示结果和公示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级招生办(院、中心)存档备查。市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2856300,举报邮箱:zhk2856300@163.com。

  (5)考点申请。拟设置为中考考点的学校需要经县级教育、公安、保密等部门联合进行实地检查,确认具备考点设置条件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招生考试院审定后,公布执行。

  (6)材料上报。各报名点(学校)整理审核后的《百色市20xx年中考报名信息表》(九年级,原表和考生确认表各1份)、《百色市20xx年中考初二年级考生报名信息表》(八年级,原表和考生确认表各1份)、考生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信息数据上报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核、整理本考区考生的报名材料及相关信息数据,填写附表6—9和《报名情况统计表》、《考点、考场安排表》、《考试订卷表》(附表10—12)上报市招生考试院。所有表格均需报送纸质盖章版和电子表格。

  (五)报名交费

  各报名点(学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xx〕418号)规定收取报名报考费,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xx年5月20日前将中考报名考试费交缴到市教育局指定账户(具体通知另发)。各县(市、区)、学校要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报考费用问题,不得向不愿意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收取报名费。

  (六)疫情防控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根据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学生中考报名工作安排,制订中考报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分时段、错峰组织学生进行中考报名,注意控制学生上机人数和间距,避免拥堵。要加强对从外地返回报名人员的监管,及时收集、汇总从外地返回报名人员的返程和个人健康情况信息,加以研判和指导,提醒考生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检测管理和防护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院、中心)要切实加强对中考报名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成立中考报名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和任务。

  (二)精心组织,热情服务。各县(市、区)要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结合本县(市、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制订本县(市、区)中考报名工作方案。要加强中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参加中考,避免漏报。合理安排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本辖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报名工作,做应报尽报。要加大对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及其政策、办法等的宣传力度,组织学生、教师学习《考生须知》,确保中考考试招生政策人人知晓。

  (三)加强检查,确保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百色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百教通〔20xx〕37号)、《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做好中考考点设置、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拟新设置的考点要做好考点司铃广播、听力播放、考务办、保密室等设施设备安装建设工作。所有计划设置为中考考点的学校考前须经县级教育、公安、保密等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考点符合设置要求。

  (四)加强管理,严守纪律。中考报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和中考工作纪律,对中考报名系统操作、数据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中考报名系统操作,注意加强对考生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报名信息泄露,确保中考报名数据准确、信息安全。报名结束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考生报名信息。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擅自向他人提供考生报名考试信息。

  (五)严格审核,确保准确。各县(市、区)报名点(学校)、招生办(院、中心)要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和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查关,认真核验报名材料、数据,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出现工作失误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中考报名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2

  为全面规范普通高中(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工作,推进全市基础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大同市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规范高中招生工作秩序,进一步理顺高中招生工作的体制机制,坚决整治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公开措施,确保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为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奠定扎实基础。

  二、招生计划

  (一)全市各高中学校20xx年招生规模轨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大同市20xx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执行。年度高中招生计划是各高中学校招生和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年度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

  (二)各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三)市直优质高中学校仍实行部分指标到校、定向招生的办法。

  1.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大同市实验中学等三所学校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直属初中学校、平城区、新荣区及云州区。

  2.同煤一中、同煤二中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云冈区域内所属初中学校。

  3.大同三中、市第二实验中学(原大同机车中学)、大同铁一中等三所学校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直属初中学校及平城区。

  4.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同煤一中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名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划出30名招生指标面向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招生。

  5.北师大大同附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直属初中学校及平城区;从招生计划中划出280名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其中150名招生指标用于招收智慧课堂班。

  6.大同市实验中学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招收“宏志班”,其中面向全市招生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招生30名。

  7.大同三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招收日语班,其中面向全市招生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招生共30名。

  8.大同外国语学校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名招生指标招收日语班、30名招生指标招收俄语班。日语、俄语班面向全市招生共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招生共30名。

  9.大同铁一中学校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招收“强基班”,其中面向全市招生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招生30名。

  各县(区)要把所属优质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定向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县(区)教育局研究制定。

  三、中考报名

  (一)所有参加中考的考生均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地通过网上办理报名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人现就读学校集体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区)中招部门指定的报名点,通过网络办理个别报名手续。已经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不得报名。

  (二)凡是在本市民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具有正式学籍的考生,根据考生意愿,可在就读学校报名,也可回户籍地报名。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在大同市各县(区)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居住一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工作一年以上,随迁子女本人具有父母务工当地初中学校正式学籍(就读一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山西省义务教育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均可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

  (四)报考省级示范高中的考生,年龄须在17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报考其它高中的考生,年龄须在18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填报志愿

  (一)高中招生一律由考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

  (二)各高中学校定向和非定向计划全部编制志愿代码,一律按规定的生源范围公开征报。

  (三)生源范围:

  1.大同一中、大同二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①具有本市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②在平城区范围内的民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具有大同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③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居住务工,随迁子女在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范围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享受与大同市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2.同煤一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①具有本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②在平城区、云冈区范围内的'民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具有大同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③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居住务工,随迁子女在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范围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享受与大同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3.北师大大同附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具有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4.部分区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根据各区提出申请情况,经市教育局批准,具有平城区户籍或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纳入相应区高中学校生源范围。

  5.其他各公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具有招生学校所在县(区)户籍或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市教育局同教基〔20xx〕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6.定向招生计划生源范围:

  具有本县(区)户籍,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市教育局同教基〔20xx〕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7.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一致。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

  (四)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同煤一中面向全市和部分区招生的同类计划不得互相兼报,只能选报一所。

  考生志愿一经填报上交,即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再变更。

  五、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市出台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实施办法,各初中学校要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资料。

  六、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

  20xx年的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由市教科研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其考试成绩纳入20xx年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七、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分值5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具体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按照《大同市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同教字〔20xx〕28号)文件执行。

  八、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制定的实施方案,20xx年中考继续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信息技术考试分值10分,统一计入中考总成绩。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和市电教馆共同研究制定。

  九、高中录取

  (一)所有高中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即中考)。

  (二)所有高中招生一律实行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高中学校录取。

  (三)全市高中学校招生实行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办法进行录取。

  (四)各高中学校的录取采取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从初中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的学生中,按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时严格按照各有关学校的定向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全市最低控制线以上、定向招生学校各自分数线下50分之内,且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大同三中和大同外国语学校招收的小语种班、大同铁一中招收的强基班,录取时在本校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高一新生学籍注册

  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各高中学校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市招生部门网上录取名单是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凡突破招生计划、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须于8月20日前结束,市招生部门整理汇总本年度招生录取有关情况后,须于9月1日开学前将网上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注册学籍。

  十一、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高中学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细化措施,周密安排,精准施策,确保全市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坚持不懈地规范高中招生行为。一是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新生,不准突破当年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不准违规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二是严格规范高中招生工作秩序,不准招收本区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准招收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

  (三)要进一步加大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县(区)和各高中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把今年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落实到位。本实施方案将在大同教育基础教育信息网全文公布,以方便学生家长查询。

  (四)要切实采取措施维护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各种个人信息是招生录取及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各级招生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制订防范预案,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加强维护,严防考生信息外泄,确保信息安全。

学校中考报名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3

  20xx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我区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职责分工

  区招考办:制定全区中考报名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网报培训;生成报名号;组织单独报名;督查各初中学校落实资格审查情况。

  局基教科:负责各初中学校报名资格审查。

  初中学校:组织校内学籍管理员、微机操作员、应届毕业年级班主任报名培训;报名资格审查;准确核对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并将其导入报名系统;组织学生核对报名信息;组织相应人员在中考报名信息核对表上签字确认并留存。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相关政策规定,考生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区报名和参加考试。

  ㈠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我区报名

  1.具有我区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户籍在我区(户籍时间须在3月1日前),学籍在外市或在武汉市其他区,要求回我区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㈡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户籍和学籍都不在我区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校学生。

  3.非应届初中毕业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全市中考实行网上报名。

  ㈠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中考报名信息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信息为基础。

  1.集体报名

  具有我区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完成集体报名工作。资格审查由各初中学校和局基教科负责完成,区招考办负责督查。

  ⑴核对学籍信息(3月7日--11日):各初中学校核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无误后交由局基教科学籍管理部门再次审核。

  ⑵生成报名号(3月14日--18日):各初中学校导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并将其导入到“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操作说明另发)。区招考办生成报名号。

  ⑶上传学生照片(3月21日--25日):各初中学校在“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上传学生电子照片。

  ⑷组织核对信息(3月28日--4月1日):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核对其“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报名信息。

  ⑸报名信息确认(4月6日--8日):各初中学校打印《武汉市20xx年中考报名信息核对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班主任、家长及学生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学校留存备查)。

  2.单独报名

  户籍在我区,学籍在外市,要求回我区升学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单独报名。主要流程如下:

  ⑴学籍确认(3月14-18日):学生凭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到区教育局基教科确认学籍信息。

  ⑵单独报名(3月21日-25日):学生凭学籍证明、户口簿及《武汉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汉参加中考报名申请表》等材料到区招考办办理单独报名手续。

  ⑶报名信息确认(4月6日--8日):区招考办打印《报名信息表》,学生及家长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区招考办留存备查)。

  ⑷安排体育及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查(4月):由区招考办安排学生参加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查。

  户籍在我区,学籍在武汉市其他区,要求回我区升学的应届毕业生,先随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完成体育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等项目的认定,后续报名主要流程下:

  ⑴提交跨区申请(4月18日-21日):学生将《武汉市中考跨区报名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跨区申请表》)和户口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学校审核后集中交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学校填写《武汉市中考跨区报名考生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跨区汇总表》),盖章后连同《跨区申请表》和户口复印件交区招考办。

  ⑵汇总上报(4月22日):区招考办审核后,汇总学校上报《跨区汇总表》,盖章交市招考办;《跨区申请表》和户口复印件由区招考办留存。

  ⑶跨区资格审核(4月25日-27日):4月25-26日市招考办会同公安部门,根据各区招考办上报的《跨区汇总表》,审核申请跨区学生户政信息。4月27日市招考办分别向学籍所在区招考办和跨入区招考办反馈公安部门审核结果。

  ⑷下新报名号(4月28日-29日):4月28日学籍所在区招考办根据反馈,在“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中提交申请。4月29日跨入区招考办在“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中审核,并下新报名号。

  跨区学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建档。学生须于7月5日前将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学籍所在学校根据学生中考成绩发放初中毕业证。

  3.报名信息修改。报名后信息有变化的学生,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4月8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学生确认后的信息。

  ㈡报名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具体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㈢报名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中,学生中考信息如下:

  学生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性别,籍贯,民族,联系电话,学校名称,学校标识码,班级,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户口所在地,户口性质,现住址,邮政编码,是否进城务工子女,家庭成员姓名。

  其中“监护人一”的联系电话仅限省内联通、电信、移动的手机号,手机号长度为11位,且前面不加“0”或“86”,此号码将用于学生中考报名和志愿填报操作时的身份验证。

  2.报名号编码含义。学生报名号用于报名、公布成绩、录取、建档。报名号共10位,如下图所示:左起第1-2位为年份代码,第3-6位为学校代码,第7-10位为该学生顺序号。

  3.电子照片标准。上传学生电子照片大小为180*240像素,格式为jpg格式,以学生报名号为文件名,如报名号为“2215010001”,则文件名为“2215010001.jpg”。

  四、工作要求

  1.成立专班,明晰职责。各初中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校长为学校中考网上报名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学籍管理员、微机操作员、应届毕业年级班主任的职责分工,明细工作责任,做好协调和统筹安排。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研读实施方案,按报名工作流程及要求落实,确保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报名。

  2.规范培训,核准数据。各初中学校要对参与中考网上报名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和操作培训,熟悉报名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熟悉报名系统平台操作。在采集学生信息时,先要核准学籍管理系统信息,数据信息核对无误后再导入到报名系统平台。要严格落实班级、年级组、学校多层级审查复核比对查验制度,确保所有学生信息准确无误。

  3.严肃纪律,注重时效。中考报名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学生填报志愿、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能否顺利实施。各初中学校要关注不同时间节点的工作要求,严格报名资格审核,严肃报名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报名程序及相关规定,高质量完成每一个环节,确保我区中考报名工作安全、平稳、顺利。

学校中考报名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4

  为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无锡市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做好“自主招生”的探索性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与培养目标

  1、无锡市区范围内(不含江阴、宜兴)各中学综合素质全面、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学业成绩突出、具备发展潜能的初三毕业生。

  2、培养目标:

  对综合素质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实施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培养。基于一天中学30年超常教育的探索,回应国家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呼唤,作为江苏省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一天中学高中部设立“高中优才班”,对优秀学生实施“理想引导、发展指导、潜能充分发展”的培优教育,近期目标是为清华、北大等国内外一流大学输送优秀学生,远期目标是涌现拔尖创新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标准

  1.招生规模

  自主招生人数为今年招生总计划的15%,其中面向锡山区自主招生人数占自主招生总人数的50%。

  2.招生标准

  综合素质优秀、志向远大且有强烈的好奇心,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性格阳光,习惯良好,学业成绩优秀,或某一方面已显示特殊才能和发展潜能,有望进入一天中学后脱颖而出的学生。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志向远大、有社会责任感、核心素养优秀;

  ②有良好学习习惯,学业成绩突出;

  ③对文学、科学等某一方面有浓厚兴趣,在艺术、运动某一方面有个性特长,有发展潜力者;

  ④由初中校长特别推荐,综合学业评定优秀,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和良好培养潜能者。

  三、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自主招生报名、面试、预录取工作5月15日起,详细时间见学校公告。

  1.报名工作:

  (1)个人自荐和所在初中推荐均可。

  (2)凡要求参加江苏省一天中学自主招生的学生,可以到一天中学招生办公室登记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①初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②反映学业水平或个性特长的其它证明材料;

  ③户口薄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3)自荐学生和推荐学校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虚假等情形,学校将不予录取。

  2.选拔环节:

  (1)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审阅学生材料情况、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

  (2)由专家组对初审学生全面审核,并进行综合能力面试。

  3.预录取和签约:

  (1)根据材料、面试情况确定江苏省一天中学“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及相应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分为以下等第:

  特等: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录取,并直接编入“高中优才班”。

  优秀: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录取,并获得参加“高中优才班”的选拔测试资格。

  (2)学校与预录取学生签订自主招生协议书,被确定预录取的.推荐生需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签订协议的学生填报志愿时必须第一志愿计划内填报江苏省一天中学,学校也确保严格履行协议职责。

  四、招生纪律承诺

  1.努力探索创新拔尖人才苗子的选拔方式。

  2.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拟录取的优秀学生、特长学生名单均在校园网、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学校党委将制订“一天中学自主招生廉洁、规范条例”,所有参与招生人员与党委签订招生纪律责任书。

  五、组织机构

  1.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方案》和《通知》精神,制订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

  组长:x

  组员:x等

  2.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x

  组员:x等

  3.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小组,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规范、公平、公正。

  组长:x

  组员:x等

  六、监督举报电话

  江苏省一天中学:XXX

学校中考报名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5

  为稳妥做好我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教体〔20xx〕6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20xx年拟在我市升读高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要参加我市中考。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

  (4)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经审核符合本市户籍生待遇政策的往届毕业生,本市户籍生待遇对象包括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海外华人华侨的适龄子女、华侨学生、台胞的适龄子女。

  2.报名安排

  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招考〔20xx〕44号)执行,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实施。考生修改户籍信息须在5月20日前完成。

  (二)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办法

  1.考试科目设置

  20xx年我市中考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分为录取计分科目、等级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2.科目分值及呈现方式

  各科目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其中,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听说考试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10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历史(满分100分)、生物学(满分100分)、地理(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等科目均以分数和等级同时呈现。文化科目(含单科和总分)的等级划定,以全市考生为总体样本,具体分为A+、A、B+、B、C五个等级,等级设定比例为A+(10%以内)、A(25%)、B+(25%)、B(20%)、C(20%以下)。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划定等级,具体分为四个等级:A(50-46分)、B+(45-40分)、B(39-20分)、C(20分以下)。信息技术、音乐与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纳入考核科目,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计分科目总分

  根据招生计划类型的不同,计分科目设置总分A和总分B两类,满分均为600分,按各科目计分比例合成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每个考生同时具有A、B两个总分。计分科目及计分比例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A和总分B;物理、化学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A;历史、道德与法治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B。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A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物理、化学、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B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

  4.考查科目等级分

  考查科目根据成绩等级转化为等级分,其中A+、A、B+、B、C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计算等级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级分累加计算成等级总分。等级总分要求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设定。

  (三)考试组织

  全市按行政区划设考区,各初中学校按所在镇街归入对应考区管理。中考文化科目、体育统一考试和英语听说等科目的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管理,考核科目考试由市教研室和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各考区负责具体考务实施工作。

  1.文化科目(含初二地理、生物学)考试均委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各科单独设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具体考试安排另文通知。

  2.体育考试按《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xx-20xx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98号)执行。英语听说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方式进行。持有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dB(HL)及以上,听力残疾三级及以上或语言障碍的考生,以及确诊为新冠肺炎、肺结核等传染病的考生可申请免予听说考试。通过审核的考生,其英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120分制计入总分。英语听说考试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3.经批准可招收音乐(含声乐、器乐)、美术、舞蹈、语言类等艺术生的普通高中实行校际联合考试,各招生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项测试。各高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组建工作按《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教体〔20xx〕51号)执行,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具体负责实施。

  4.继续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可申请学科类自主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科类自主招生计划与体育运动队及艺术生招生计划的.总额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由试点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主要依据学生的中考成绩和综合评价等进行招生。如需安排考核,须安排在全市中考结束后进行,考核内容须为所选拔学科类的内容,不得安排其他文化课科目;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须报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施行,并提前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结果要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评卷及成绩公布

  文化科目和英语听说考试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市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市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考试成绩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公布,成绩查询及公布方式另行通知。

  二、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内容为主要评价指标。学校要综合学生各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对五个方面分别做出评价,以等级呈现。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初中学校实施。

  三、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统一下达。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及范围,按市文件执行。

  2.优质普通高中安排50%的招生名额作为指标生计划,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占全市的比例直接分配到校。从外市回中山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单独分配。

  3.普通高中继续实施总分A和总分B分别对应A、B两类招生计划的录取模式。B类计划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具体数量由各学校自行确定。B类计划单独设立志愿,考生自主选报。

  4.外市学校(含普高、中职)在我市招生、高职院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均按照省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

  (二)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按《中山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附件)执行。

  (三)填报志愿

  20xx年继续实行考试结束后网上填报志愿方式。由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志愿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阻挠学生正常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考生报考范围包括:

  1.本市户籍生

  具有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学科特长类(含学科类自主招生、外国语班、艺术生,下同),以及中职类学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往届生限制报考普通高中学科特长类和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

  2.异地户籍生

  非中山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统称异地户籍生,其报考范围如下:

  (1)经审核可享受本市户籍生待遇的初中毕业生,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其中,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还可报考普通高中港澳台班。

  (2)本省外市户籍以及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届毕业生,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和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参加中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32号)执行。

  (3)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视同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还可报考普通高中港澳台班。

  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异地户籍生,只可报考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计划和中职学校(“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除外)。

  3.指标生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具有享受学籍所在学校的指标生资格:

  (1)符合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

  (2)参加当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

  (3)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由市外转入且有报名所在学校连续一年以上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回中山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

  往届生、在我市就读过两所或两所以上初中学校的学生、学籍不在就读学校的学生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四)投档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投档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中山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见附件)执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技术协助。

  1.注册报到与注销

  今年实行网上注册。各阶段投档录取结束后,被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自行选择“注册报到”或“放弃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的,一律视为放弃录取。选择“注册报到”的,须按录取学校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注册。放弃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注销录取资格,注销后空余出来的计划,全部用于补录。每个考生只能注销或补录一次,其中,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放弃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中补录,但不能再参加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的补录。所有录取、注册、注销录取、补录须在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凡未经市招生部门审核批准的录取行为,一律无效。

  2.补录

  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录取和注册结束后,尚有剩余计划的可安排补录,实行二次录取。二次录取实行重新填报相应批次志愿方式,即未被录取且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可参加重新填报志愿,考生原相应批次的志愿自动失效。补录时根据考生的补录志愿,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第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普通高中补录时,计划完成率较低的学校,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和考查科目等级总分的条件要求。中职类学校补录时,不设定投档控制分数线。

  (五)录取照顾政策

  按教育部、省教厅要求,20xx年我市继续严格执行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和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的公示制度。按照《关于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待政策及办理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78号)执行。提前批学科特长类、指标生录取时不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六)学籍办理

  高中学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到注册后要严格核查其档案,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录取工作结束后,高中学校要及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凭录取花名册到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凡未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一律不得办理学籍,否则按违规招生处理。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成立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考试工作管理机构,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重视指导服务

  切实做好招生考试政策的宣传和招生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加强招生宣传平台建设,将已获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学校招生信息在中山招考网发布,向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宣传。民办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严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引导学生放弃填报志愿和参加中考。

  (三)严格考务管理

  各考区要严格做好对各类型考生资格信息的审核和公示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要做好考点建设和规划工作,加强考场信息化建设,按规定设置考场。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加强考试保密工作管理,严防各种泄密、舞弊事件的发生。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考务组织和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积极为残疾考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性便利。

  (四)严肃招生纪律

  要完善和落实各项招生制度,严守招生纪律。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统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和范围,不得擅自进行计划外招生。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须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进行。要加强对学校学籍工作的核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的不规范行为;不得为未经市中招服务平台录取的新生注册,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违规招收“借读生”、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自行录取新生、无学籍等现象发生。凡招生违规违纪的学校,一经查实,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强化违规治理

  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和违规招生查处及责任追究机制。各考区、高中学校要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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