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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24 11:44:04 晓怡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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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3篇)

  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1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全镇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镇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欢庆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又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全面抓好《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我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燃放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人武部部长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应急办、平安办、行政综合执法办、农服中心、规建办、社事办、经发办、财政办、文服中心、社保所、卫生院、石滩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由镇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从镇应急办、平安办、行政综合执法办、规建办、石滩派出所、社事办、农服中心、文服中心、经发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镇燃放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镇和各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燃放办职责:制订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监管;组织、协调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开展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镇政府和镇燃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级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居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石滩派出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做好全镇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制订全镇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镇平安办:要将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镇财政办:负责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经费。

  镇经发办:负责配合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协助区市场监管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区质监部门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要在春节前组织力量对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巡查守护措施,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镇规建办:负责对全镇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镇文服中心:负责制订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镇社事办: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镇卫生院:负责制订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镇农服中心:负责制订全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加之春节将至,学生放假,大量外出人员返乡过节,传统祭祖、上坟、闹元宵等活动频繁,入山游玩、外来走亲戚以及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点孔明灯,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应加强防火宣传,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于20xx年1月3日启动全镇宣传发动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纪守法;在各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及相关站厅内张贴并向返乡旅客广播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要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0xx年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镇应急办牵头,各村(居)组织人员参与集中统一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单位签订“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处(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2月5日)。镇燃管办将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全面清查关闭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的经营点、储存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5日)。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辖区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围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落实禁放区、禁放点严格管控和燃放区重要时段重点看护等工作措施,确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总结(20xx年2月5日—20xx年2月10日)。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严格执法。从即日起至2月中旬,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要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围绕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主动核查,依法严肃查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20xx年1月15日为“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三)依法划定禁放、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xx年1月5日前,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本辖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车站、危化品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及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四)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居民燃放安全。今年全镇烟花爆竹产品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包括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条形码及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志。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克、内径大于30毫米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镇应急办、石滩派出所要合理规划、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销售或燃放。镇燃放办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

  (五)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排查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本辖区域内的加油站、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和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有效清除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农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认真清理辖区地下管线、检查井、下水道等设施特别是化粪池,组织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及其周边环境安全设施到位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六)强化燃放现场秩序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志愿者和村(居)委会等各方力量,开展巡逻监控,做到每条道路、每栋楼房都有人看守;在节假日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社区每个烟花爆竹销售点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销售点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20xx年1月20日—2月5日,要组织安全督导组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制订消防灭火预案,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机关、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自备消防力量灭火演练。镇卫生院要指导督促各卫生室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石滩派出所要加强巡查,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镇烟花爆竹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精心组织,强化监管,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凡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与镇燃放办的工作联系,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落实专人汇总、报送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等情况。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将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分别于20xx年1月10日和2月5日前报送镇燃放办。

  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努力创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良好生态环境,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洁环境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宜居县城。

  二、组织机构

  成立行唐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县长、公安局长张磊任组长,县大气办、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开发区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全面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具体组织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王永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任务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发动各乡镇、部门全面宣传《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自觉遵守;严管严控严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防止发生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迅速上升的情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集中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开展《通告》宣传,动员引导广大群众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8日至20xx年2月5日)

  在集中宣传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宣传工作力度不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全区域、滚动式的巡逻查控,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适时适度依法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三)总结固化阶段(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28日)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取得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固化经验做法,通过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长效机制。

  五、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各乡镇、开发区要切实履行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属地责任,全面扎实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宣传引导、巡逻查控、打击查处等各项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乡镇、开发区主要行政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禁放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并召开专题会议,调度禁放工作进展。二是广泛宣传。采取媒体播发、平台发布、标语条幅、“大喇叭”广播、入户发放《告知书》(附件1)等方式,迅速掀起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新高潮。三是强化事前教育。各乡镇、开发区要将辖区按照网格化管理落实管控责任,包片(包村)干部要结合村干部摸清各村婚丧户,提前介入,严防燃放烟花爆竹。四是强化巡查。各乡镇、开发区要在春节、初三、初五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巡逻查控工作。

  (二)县政府有关部门

  1、县公安局。查处非法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特别是加大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相关责任;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对个人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县应急局。严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3、县住建局。督促企业落实禁放规定,严禁奠基、封顶等各类庆典活动燃放烟花爆竹。负责禁放区域内各沿街门店的禁放规定落实与查处,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禁放宣传条幅。

  4、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配合禁放工作,对环境进行检测,并向政府提供相关数据。

  5、县交通局。加大客运站点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客运车辆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督促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公交车公司利用车载电视、滚动屏幕播放烟花爆竹禁放标语。

  6、县民政局。加强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教育引导。一是向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办理结婚登记时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材料;二严格要求殡仪馆办理殡葬手续时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材料,强化殡仪馆及其周边的管理,凡发现在殡仪馆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殡仪馆的连带责任。

  7、县教育局。组织学生开展以禁放为主题的“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挥学生的作用,监督家长摒弃陋习,不要燃放烟花爆竹。通过校讯通、微信群等向家长定期下发宣传短信,教育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遵守。

  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向各商业娱乐场所、餐饮酒店、沿街商户宣传禁放规定,加大对饭店、宾馆及娱乐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与酒饭店、宾馆及娱乐场所签订责任书,确保不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超市、小卖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9、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禁放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督促各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教育群众自觉遵守规定;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10、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内部监督自律要求,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行为,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将县政府禁放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陋习,带头执行我县禁放规定。

  (三)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责任分工

  按照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将主城区(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范围内)以内区域划分为8个区域(附件2)。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区域1(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2、县交通局负责区域2(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区域3(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区域4(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5、县住建局负责区域5和区域6(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6、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区域7和区域8(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以上责任单位于除夕17时至22时,除夕23时至初一凌晨1时,初一6时至9时,初三7时至11时,初五6时至9时,初八8时至11时,十五晚19时至22时等重点时段,由主管副职带队,成立每个责任区不少于4人的巡逻队,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巡查情况及照片、视频实时反馈至大气攻坚群。

  发现非法燃放行为的,立即教育劝阻,经教育劝阻无效的,第一时间向公安等部门反映,由辖区公安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进行查处。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的,同时通报县纪委,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推进工作开展,做到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务求实效。

  (二)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讲分工,又讲合作,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完成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搞好督导,严格按照要求,强力推进禁放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大气办要对各有关单位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违法燃放、销售、储运、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发生的进行通报,对造成重大影响的,提交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单位一把手和主管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3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辖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xx〕87号)要求,结合街道辖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社会面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李家沱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武装部部长兼办事处副主任、街道政法委员、李家沱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街道党政办、党群办、应急办、平安办、经发办、规建环办、社事办、财政办、社区事务中心、城市管理中心、生态环保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李家沱市场监管所、李家沱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武装部部长兼办事处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街道禁放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街道禁放办职责:制订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与村(居)签订责任书;组织开展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协调、配合区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落实街道禁放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街道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在辖区内燃放和违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打击,保证市民过一个宁静、祥和的春节。

  街道应急办:配合区应急局、派出所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街道党群办:负责制订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街道财政办: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

  街道城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应立即上报街道及派出所。

  街道经发办: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街道社事办: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教育、医疗机构等区域的看护;负责制订辖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

  街道规建环办: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街道社区事务中心:负责指导辖区物业企业加强禁放的宣传力度;督促物业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街道文服中心:负责组织指导文娱场所、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等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街道平安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李家沱市场监管所:配合派出所对辖区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经营点查处工作。

  李家沱派出所:依法查处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等工作。

  街道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单位场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村(居)职责

  各村(居)是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具体责任人。

  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物业等社会力量加大禁放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会同派出所、应急办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2月15日前)。各村(居)、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研究制订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安全守护措施。明确网格内管控人员,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月15日)。各村(居)、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围绕《条例》和《重庆市巴南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文娱场所、进宗教场所、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的要求,采取挂横幅标语、设置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微信QQ群发布宣传信息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在属地辖区和行业领域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单位签订“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1月20日—30日)。街道禁放办将牵头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严查严打辖区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全面管控(1月31日—2月15日)。围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落实辖区禁放规定,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16日—2月28日)。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街道禁放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布置、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街道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各村(居)、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层层动员、狠抓落实。

  (三)加强源头管控。按照街道辖区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由应急办牵头进行巡查,确保辖区内“零销售、零储存”。由派出所牵头,在辖区外围布设检查卡点,防止烟花爆竹流入本辖区;督促长途汽车站、码头、公交客运、交通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四)坚决打非治违。各村(居)、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生产、经营、储存、燃放以及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重点管控。各村(居)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辖区专人管控工作责任制度。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李家沱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查处燃放行为。

  (六)严格督导问责。街道党政办和纪工委加强对20xx年春节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街道禁放办对各村居、街道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暗访抽查和督导,并围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举报、曝光情况、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报警数、成灾死伤人数、查非打非战果、烟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标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居)、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街道禁放办。各村(居)于20xx年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方案、禁放领导小组及成员登记表,禁放管控“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于20xx年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4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秩序,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的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保障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我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教育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重庆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精神,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平安校园”建设,按照“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师生自觉遵守”的原则,实现“六个坚决防止”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各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推进“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校园”理念的提升,努力确保“禁放场所、禁放时段、重大危险源场所、燃放点安全,确保校园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学校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组织开展师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组织人员对禁放、燃放区域的看护、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稳办,xx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经学校研究决定,全校师生在规定时间(20xx年1月13日--2月6日),校内为全面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二)安稳办负责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校园”为宣传主题,通过标语、校园通知、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开展安全燃放防护知识的.宣传,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全体教职工要站在“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文理”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安全教育,切实配合学校做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学校要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同时安排好值班人员对春节期间的校重点部位和危险源区域进行控制,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器材配备清理,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务必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报告及时、处置有序”的要求,确保救援处置任务的完成。

  (四)要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守护,确保校园的绝对安全;加强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五)加强对电力设施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所在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等情况,制定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和控制措施。

  (六)放假前,安稳办要组织人员开展可燃物清理的专项行动,对校舍及重点部位等进行可燃物的清理,最大限度地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解决在两节之前。

  (七)学校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严肃处置对在禁放时间、地点、场所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我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情况报送,畅通信息渠道

  畅通信息,加强工作联系,如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安稳办及相关部门,安稳办负责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县教委。

  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5

  为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安庆市教体系统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噪音扰民、安全隐患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通过大力宣传教育,使《条例》进学校、进班级、进学生家中、进全体教职工、进校内住房,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学生家长规范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公信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庆工业学校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指挥部,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孙慷担任指挥长,副校长孙先虹为常务副指挥长,其他领导为副指挥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体系统禁限放办”),由教务科副科长罗晓辉兼任市禁限放办主任。建立领导干部督查指导、各年级、班级、教研组主抓主管、分片包干的职责体系,形成层层包保、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格局。

  三、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校综合科负责与市教体局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与全体教职工签订承诺书,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活动,倡议教职员工自觉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教务科负责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征文”、“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倡议学生及其家长自觉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总务科负责《致校园居民一封信》,对校内居住户,要登门入户,开展宣传,签订承诺书。制作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识牌,校大门口和住房楼前各一块,于2017年12月24日前安装完成。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动员。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学习禁限放管理规定,并根据学校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充分利用各自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校园网、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发放公开信及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电子显示屏、签名活动、设置永久性禁限放标识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活动,为禁限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开展督导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部门开展重点督导检查,确保禁限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除责令停止燃放外,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予以追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系统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把禁限放工作落到实处。各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全面形成禁限放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宣传教育干部、党员要带头遵守禁限放管理规定,培养绿色文明生活方式。教职员工要率先垂范,为全体学生家长及校内住房作出表率。要将禁限放宣传教育贯穿禁限放工作始终,大力倡导讲文明、讲安全、讲环保,使禁限放烟花爆竹、提升城市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6

  根据《关于印发xx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函[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增强全市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中心城区各学校要通过组织动员、宣传教育等措施,充分认识开展禁燃工作“进校园”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参与禁燃行动,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助推全区禁燃工作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禁燃工作“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各学校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宣传发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20)

  重点是抓好“四个一”活动,即:

  1、一堂课:安排一堂课,授课内容以禁放烟花爆竹、共创文明城市等为主,并组织学生观看燃放烟花爆竹带来伤害的图片、视频,加强学生的环保和卫生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卫生文明观念、环保意识。

  2、一封家信:开展以“拒鞭炮、讲文明、爱卫生”为主题的“给家长的一封信”征文比赛,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活动,选送优秀征文5篇参加区级评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优秀文章在《新xx》报上刊登。

  3、充分发挥校园宣传平台办好一期“禁燃”黑板报,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大屏幕、校园网站等形式对师生开展宣传教育。各学校要悬挂“禁燃”宣传标语、宣传横幅。

  4、一次演讲比赛:开展“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演讲比赛,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活动,选拔1名优秀选手参加区级演讲,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

  5、一份倡议书:中心城区各学校做到每位学生发放一份倡议书,并要求家长在家作本上签名承诺春节期间不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20xx年元月20日至2月20日)

  确保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校教职工、学生在春节放假期间不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积极协助职能部门对学校学生、教职工及其家属在禁鞭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禁燃”工作是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保护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途径,是全市人民期盼解决的重要工作,必须抓紧抓好抓实。

  2、明确任务。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成立“禁燃”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下设专班具体负责“禁燃”的宣传、督导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

  3、明确奖惩。“禁燃”工作纳入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力度欠缺、工作进度滞后、违反“禁燃”规定被查实的学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还将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

  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7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秩序,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的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保障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我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教育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重庆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精神,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平安校园”建设,按照“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师生自觉遵守”的原则,实现“六个坚决防止”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各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推进“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校园”理念的提升,努力确保“禁放场所、禁放时段、重大危险源场所、燃放点安全,确保校园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学校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组织开展师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组织人员对禁放、燃放区域的看护、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稳办,xx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经学校研究决定,全校师生在规定时间(20xx年1月13日--2月6日),校内为全面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二)安稳办负责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校园”为宣传主题,通过标语、校园通知、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开展安全燃放防护知识的宣传,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全体教职工要站在“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文理”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安全教育,切实配合学校做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学校要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同时安排好值班人员对春节期间的校重点部位和危险源区域进行控制,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器材配备清理,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务必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报告及时、处置有序”的要求,确保救援处置任务的完成。

  (四)要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守护,确保校园的绝对安全;加强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五)加强对电力设施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所在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等情况,制定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和控制措施。

  (六)放假前,安稳办要组织人员开展可燃物清理的专项行动,对校舍及重点部位等进行可燃物的清理,最大限度地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解决在两节之前。

  (七)学校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严肃处置对在禁放时间、地点、场所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我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情况报送,畅通信息渠道

  畅通信息,加强工作联系,如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安稳办及相关部门,安稳办负责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县教委。

  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8

  为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提高广大师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意识,20xx年元月至春节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将组织开展以依法、安全、文明燃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按照“五限一管”的工作原则和“依法管理,安全至上,兼顾需求”的要求,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四个确保”:

  1.确保全体师生都知晓关于“禁改限”的有关规定;

  2.确保在学校(园)内不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

  3.确保在学校(园)内不发现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4.确保全体师生不发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致伤、致残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职责分工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20xx年元月至春节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导,直接负责督促落实市直属学校及有关单位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区教育局开展相关工作。

  2.市教育系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

  3.市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负责联系新闻媒体,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开展的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职成处、高教处分别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市属高校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4.各区教育局负责督促落实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单位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5.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课程计划,加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课程计划,把《汉东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禁改限”的具体要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等作为专项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授课时间、讲授内容和授课教师“三落实”,其中授课时间不少于2课时。

  (二)精心组织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活动。在20xx寒假放假前,对全市广大学生普遍开展1次集中教育;举办1期专题黑板报或宣传栏;举办1次专题班(团)会;发放1份以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召开1次家长会;发放100万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在元月份举行1次教育系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启动仪式。

  (三)积极联系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家长报》和汉东地区其他报纸宣传2次;通过汉东教育电视台和汉东地区其他电视台宣传2次;通过汉东人民广播电台和汉东地区其他电台宣传2次;通过汉东市教育局政务网、汉东教育信息网宣传3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教育系统各部门要从实践“执政为民”的高度和为市民营造欢乐和谐节日气氛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限放宣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大力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工作目标。各区、校要充分发挥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宣传工作,做到全体师生都知晓关于“禁改限”的有关规定。

  (二)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认真、不到位、不负责或有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工作信息沟通,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并于元月18日(星期四)前上报市教育系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综治专班)。各单位在组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时,要积极与媒体沟通联系,扩大宣传声势,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系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信息沟通。

  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9

  烟花爆竹燃放秩序工作方案,为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创造条件,在全区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广大市民自律,社会公众监督,基层组织引导,政府部门执法”的原则,力争实现“燃放时段秩序好、禁放时段禁得住;五环路内不死人、少伤人、少火情;五环路外少死人、少重伤、少火灾”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烟花办)负责组织,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三、职责任务和分工

  本着“部门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要坚持“专门机关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方针,条块结合,紧密衔接,不留死角。

  (一)执法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1、公安朝阳分局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在维护燃放秩序的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带领社会各界力量实施各项维护和看护措施,依法查处携带和燃放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的行为、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处置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为其他部门依法行政当好后盾。

  2、工商朝阳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固定经营场所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以及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

  3、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依法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划定加油站周边禁放范围,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设立禁放标识,并派人看护。

  4、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

  5、市交通执法总队第五执法大队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6、区城管監察大队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其他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1、区委宣传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工作。

  2、区政府办负责各街、乡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区街办、区农委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各街、乡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管理工作。

  4、区法制办负责限放法规的解释工作。

  5、区市政管委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划定气瓶站周边禁放范围,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设立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6、区发改委负责监督烟花爆竹销售价格。

  7、区教委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开展安全燃放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幼儿园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8、区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有关单位在施工工地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9、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街、乡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

  10、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所需工作经费。

  11、区统计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统计监测人员伤亡、环境噪声、火灾警情,统计分析相关的社情民意。

  12、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治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3、区环保局负责监测因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环境噪声和污染情况。

  14、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开展调查,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5、区文化委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6、区绿化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公园、森林、苗圃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7、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敬老院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8、朝阳供电公司负责制定供电设施的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输变电设施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9、朝阳供销社负责协调组织全区烟花爆竹的配送工作,保障网点供应。

  (三)街、乡党委政府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街、乡党委政府要统一组织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此项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提供保障。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要将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列为岁末年初的重点工作,本着“全面部署、重点加强”的原则,抓紧抓好,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

  (一)宣传教育到位

  在前期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街、乡及有关部门要结合燃放阶段的特点,以市场供应、安全燃放、综合执法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调动宣传资源,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家)委会、村委会等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力争使限放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大力宣传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表明政府态度,维护限放法规的严肃性,对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要充分曝光,以震慑违法,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

  (二)市场供应到位

  要本着“管住源头、保障供应、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合法渠道货源的供应,提供质优价廉的烟花爆竹,为群众选购和燃放创造安全、方便的条件。

  (三)场所控制到位

  各街、乡和相关部门对限放法规严格限定的禁放区域,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设置统一的禁放标识,方便群众识别与遵守。在划定的燃放区域内,要采取限定燃放人数等方法,为安全燃放创造条件。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检查控制。要组织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大规模清理可燃物的活动,清除防范死角。

  (四)看护力量到位

  1、禁止燃放区域的看护

  禁放区域由所属单位自行看护,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五环路内限制燃放区域的秩序维护

  限制燃放区域的秩序维护实行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在元旦、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零时至七时等禁止燃放的重点时段,街、乡政府要统一组织,坚持居(家)委会、村委会分片、分段管理,积极分子看楼看院的做法,切实加大限放区的控制。在除夕、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等允许燃放的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家)委会、村委会干部、单位内保干部、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强巡逻、看门护院,保证重点时段各类控制力量摆上街面,做到限放区的每一条街、每个胡同、每个大院、每个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护,维护限放秩序。要组织、协调居(家)委会、村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引导群众在空旷、开阔地区有序、安全、文明地燃放。

  3、五环路外允许燃放区域的管理

  有关街、乡和执法部门要将日常燃放与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燃放的管理相结合,自行划定燃放区域、限定燃放人数,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燃放规定,确保安全。

  (五)执法手段到位

  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执法部门要依权限坚决予以处罚。对元旦和春节前违法燃放的行为,公安、城管部门要坚决予以处罚。对春节期间的违法燃放行为,要以疏导、劝阻、批评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对因违法燃放扰乱公共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拘留。对违法燃放的烟花爆竹,要坚决予以收缴,对大二踢脚、礼花弹等伪劣、超标烟花爆竹,要追究其来源和流向,依法查处。

  (六)应急措施到位

  区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详细、全面的伤员救治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区消防支队要制定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要组织全体消防官兵,做好应急备勤,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火灾警情。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监督指导居(家)委会、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制定防火救灾预案,落实看护和处置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XX年元旦、春节是限放法规实施后的第一个“两节”,法规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形象和法规的严肃性,是对我区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全区各街、乡及相关部门一定要从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首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分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努力为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条块结合、不留死角,搞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配合。

  (三)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设想工作难度,评估风险,认真全面地研究部署工作。要抓住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以点带面,拉动全局。坚决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事故。

  (四)加强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由区烟花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组织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街、乡也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

  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10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试行)》(海政字〔20xx〕138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我区印发《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试行)》(海政字〔20xx〕138号),文件要求禁燃区域全年、全时段内,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燃放各类烟花爆竹。为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源头治理,加大管控力度,从而实现全区禁燃禁放,营造宁静、舒适、宜居的生态环境。

  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融媒体中心、哈克镇、奋斗镇、建设办、胜利办、正阳办、靠山办、健康办、呼伦办、东山办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安分局、应急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公安分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及时组织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协商、督导检查等活动。及时发现各个行业场所违反规定燃放燃化爆竹及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编发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专报,报送区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明确违规燃放法律责任、举报方式和奖励等事项,以辖区派出所为单位组织片警同社区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或接到群众举报后,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建立非法运输、违法燃放举报反馈制度,对相关投诉举报,及时登记查处,对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对宾馆、酒店、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未及时劝阻、举报责任范围内违规燃放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禁燃禁放宣传。

  (二)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做好全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等工作;烟花爆竹非禁燃区域的许可审批工作,积极参与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禁燃区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和非禁燃区域有证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违法经营、销售举报反馈制度,对相关举报及时登记,查处,对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三)区委宣传部: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四)区教科局:负责加强全区各学校学生的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醒家长自觉抵制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区工信局:负责做好除星级外的宾馆、酒店等在婚礼、庆典时烟花爆竹禁放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协助相关部门查处违法经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六)区民政局:负责教育引导新婚对象移风易俗,签订禁燃禁放承诺书,在举办婚礼时不燃放传统烟花爆竹:将领证人员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书面通知所在镇办,便于各镇办提前介入,做好禁燃工作。

  (七)区财政局: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经费保障和举报奖励资金的落实。

  (八)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空气污染监控、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为区委、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参与禁燃工作督促检查。

  (九)区住建局:积极配合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指导监督建设施工单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单位在开复工和封顶时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协同公安、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接受违法燃放相关投诉举报,及时移送违法线索。并督促各物业公司做好服务对象的禁燃禁放宣传和违规燃放劝阻、举报工作。

  (十)区交通局:负责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做好对危险品运输单位的宣传和监督;加强对车站、公交车辆的监管工作,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积极参与联合执法,配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十一)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参与联合执法,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及时移交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线索。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十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内街头、路边违规摆放售卖烟花爆竹和燃放行为的劝阻和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取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其他相关违法行为。

  (十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做好星级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协助相关部门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十四)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工作,强化正面引导;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禁燃工作部署以及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对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曝光。

  (十五)各镇办:负责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属地管理责任,以社区为单位开展网格化管理,组织专职网格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和日常监督,要在辖区内社区、企事业单位、工地、广场、商超、宾馆、车站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地方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并设立举报电话在接到举报后立即上报辖区派出所,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的宣传提升群众禁燃意识和监督意识。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做好禁燃禁放相关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宣传动员。各有关部门、各镇办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在重要版面和时段刊播相关禁燃禁放等内容。要利用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居民小区宣传牌、沿街LED显示屏等),区交通局要在全区各路公交、出租车、汽车站、候车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场所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要通过媒体及时发布禁燃禁放公告。(责任单位:区交通局、环保局、宣传部、应急局、工信局、教科局、文化旅游体育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办)

  (二)强化源头管控

  1、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源头管控工作,严格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加以宣传,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工信、交通以及各镇办,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零售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工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各镇办)

  2、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宾馆、酒店的宣传力度,督促提供婚丧喜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在承办婚丧喜庆等活动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书面告知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及时劝阻不燃放烟花爆竹,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酒店、宾馆等经营者未履行劝阻、告知义务,造成违规燃放事实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对相关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同时,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对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也要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牵头单位:区工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相关单位、各镇办要全面加强社会面清查行动的组织部署,组织人员认真排查酒店、宾馆、饭店、居民小区、沿街商铺、婚庆礼仪等区域单位,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扎实做好敏感区域宣传告知工作,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落实巡查执法力量,加强巡查盯防,积极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制止,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工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办)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各镇办要充分认识禁燃禁放工作对改善大气环境、减少安全事故、倡导文明新风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体责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职,强化管控。各有关部门、各镇办要根据本方案,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和整治重点,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切实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畅通信息,强化协调。各有关部门、各镇办要加强禁燃禁放工作的情况收集,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时报送,需要协调处置的,要及时上报反馈,积极稳妥处置本辖区、本部门禁燃禁放工作。

  (四)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各有关部门、各镇办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教育动员,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违规燃放行为多发、查处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对因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履职不到位,导致烟花爆竹违规燃放、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切实保障辖区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按照《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20xx〕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成立全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燃禁放工作网络,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工作机制,把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组和每家每户,全力抓好源头管控,确保实现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四零目标”,全面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二、实施区域

  磐石镇14个村(社区)全域禁燃禁放。

  三、职责分工

  (一)派出所:对禁放区域开展巡逻检查和宣传,制止和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配合应急部门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牵头领导:xxx)

  (二)应急办:指导、督促烟花爆竹销售企业不得向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依法查处在禁放区域内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协调区应急部门将禁放区域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迁出禁放区域。(牵头领导:xxx)

  (三)综合执法办:对禁放区域开展巡逻检查和宣传,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噪声、大气污染等数据统计分析,督促查处违法行为。(牵头领导:xxx)

  (四)党政办:组织、指导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横幅、LED屏等营造浓厚氛围,统筹制作条幅、标语等宣传材料,对禁售、禁放政策及成果进行集中宣传,形成积极舆论导向,组织开展禁售、禁放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宣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牵头领导:xxx)

  (五)市场监管所:负责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和巡查工作,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库(点)要坚决予以取缔。(牵头领导:xxx)

  (六)信访办:加强舆情引导,及时发现处置涉烟花爆竹舆情,妥善处理禁燃禁放引发的信访矛盾。(牵头领导:xxx)

  (七)辖区学校:通过“小手拉大手”行动,组织中小学生、学生家长的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及学校禁燃禁放工作。(牵头领导:赵美伊)

  (八)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做好农村地区禁燃禁放宣传、劝阻工作,引导群众文明过节、文明祭祀。(牵头领导:xxx)

  (九)林业站:加大在林区重点防火区域的巡查巡逻,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在林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牵头领导:xxx)

  (十)各村(社区):负责贯彻落实禁燃禁放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体系,落实网格员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强化宣传巡查力度,与群众签订承诺书,成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巡查队伍,开展日常巡查,加强禁放烟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牵头领导:各包片领导)

  (十一)镇纪委: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跟踪问效,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进不力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追责问责。(牵头领导:xxx)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积极做好本辖区内禁燃禁放宣传落实工作,在主要路口、公共场所张贴禁售、禁放告知书,通过广播、标语、横幅和发放公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逐家逐户上门宣传告知,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反复宣讲,确保禁放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开展堵源截流。派出所、应急办要密切配合,对零售店、门市进行清查,严厉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的行为,在执勤中注意发现排查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等行为,严禁烟花爆竹流入我辖区。

  (三)强化值班值守。20xx年1月31日(除夕)19时至2月1日凌晨1时、2月15日(元宵节)19时至24时及门市开业为重点管控时间,各村(社区)要组织巡逻人员,分工包片,加大巡逻频次,保证每个重点点位要有人员值守。派出所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及时发现、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依法严厉打击。公安、应急、环保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违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开展专项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达州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依法处理。对镇、村、组干部违反规定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将按要求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作为禁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责任得到层层落实。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成立督导组,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群众举报频繁、违规燃放突出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12

  为创建安宁和谐的湾塘,为贯彻落实《龙山县教育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学校监管职责,认真做好我校师生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宣传工作,按照相关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紧密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以实现“确保禁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既满足广大师生员工欢庆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又维护不燃放人的正当权益,扎实开展工作,营造欢庆、祥和的氛围。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职责与目标

  在学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督促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实现安全稳定。

  ㈠、工作职责

  1、落实学校禁放点看护工作。

  明确责任:既要坚决确保禁放点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禁放点周边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对禁放点的安全构成威胁。

  2、落实师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增强师生安全燃放的意识,掌握必要的.自护自救方法,做到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㈡、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全体师生知晓“禁改限”有关规定;确保校园内不出现违规燃放;确保校园内不发生生产、销售、储存行为;确保全体师生不发生因违规燃放致伤、致残的重大事故。

  二、工作安排与措施

  ㈠、做好禁放点管理,明确“八个责任”,落实责任制,保证禁放点安全。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后勤、德育、工会、班主任

  责任力量:教师班主任学生班干部

  责任时间:4月起

  责任岗位:学校及周边

  责任措施:制定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师生集中教育、出台禁燃期间值班人员

  在禁放点看护时段内,本校要坚决落实“六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

  一是在学校的禁放标识。

  二是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

  三是搞好消防设施,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

  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五是与周边的社区燃放自治组织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

  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安全燃放意识。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等宣传手段和召开专题工作会、校会、班会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认识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为了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形成一种自觉行为。

  第一阶段:4.16--4.30宣传发动,师生教育

  第二阶段:5.1—11年1.25对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第三阶段:11年1.26—1.31督查考核

  保障做到“四个知晓”:

  一是知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和保护类建筑物;车站、机场及公共交通路口;重要军事设施;幼儿园、托儿所、医院、敬老院、疗养院等场所;油气灌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高压线、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市政府确定、公布的其他地点和区域。其周边10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知晓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具体为:每年腊月二十七至正月初二、重大庆典活动需有县人民政府通告的时间外,其余时间一律禁放时间;

  三是知晓烟花爆竹的正确燃放。并自觉到具有销售许可证的商业网点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

  四是知晓拨打“120“、119”、“110”等求助报警电话时正确的叙述方法,一旦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火灾,能得到及时救援。

  三、工作要求

  ㈠、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

  ㈡、加强教育,做好宣传,切实增强师生员工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和城乡重点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的意识

  ㈢、明确要求,强化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落实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组织领导

  湾塘中心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由校长杨胜清同志全面负责;由主管工会主席吴生华同志负责组织实施,各班班主任和所有教师具体负责。

  学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13

  根据《关于印发xx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函[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增强全市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中心城区各学校要通过组织动员、宣传教育等措施,充分认识开展禁燃工作“进校园”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参与禁燃行动,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助推全区禁燃工作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禁燃工作“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各学校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宣传发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20日)

  重点是抓好“四个一”活动,即:

  1、一堂课:安排一堂课,授课内容以禁放烟花爆竹、共创文明城市等为主,并组织学生观看燃放烟花爆竹带来伤害的图片、视频,加强学生的环保和卫生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卫生文明观念、环保意识。

  2、一封家信:开展以“拒鞭炮、讲文明、爱卫生”为主题的“给家长的'一封信”征文比赛。

  3、充分发挥校园宣传平台办好一期“禁燃”黑板报,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大屏幕、校园网站等形式对师生开展宣传教育。各学校要悬挂“禁燃”宣传标语、宣传横幅。

  4、一次演讲比赛:开展“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演讲比赛,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活动,选拔1名优秀选手参加区级演讲,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

  5、一份倡议书:中心城区各学校做到每位学生发放一份倡议书,并要求家长在家作本上签名承诺春节期间不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20xx年元月20日至2月20日)

  确保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校教职工、学生在春节放假期间不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积极协助职能部门对学校学生、教职工及其家属在禁鞭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禁燃”工作是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保护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途径,是全市人民期盼解决的重要工作,必须抓紧抓好抓实。

  2、明确任务。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成立“禁燃”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下设专班具体负责“禁燃”的宣传、督导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

  3、明确奖惩。“禁燃”工作纳入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力度欠缺、工作进度滞后、违反“禁燃”规定被查实的学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还将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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