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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时间:2020-11-30 09:45:59 方案 我要投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集锦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一个维护我们自身利益的日子。下面是小编整理提供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范本,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大家采纳!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文书帮的栏目!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集锦

  篇一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篇二

  一、活动名称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 :**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含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含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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