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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3-05-21 11:42:54 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集合9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整治方案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整治方案集合9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家长及私人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小学、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整治交通隐患,改善交通环境,杜绝涉及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陈丽莲(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林娜(学校教导主任)

  成 员: 黄 浩(学校总务主任)

  卢炳耀(学校副校长、工会主席)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荣旭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各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

  学校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学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严格落实家长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评价,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民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整治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坚持贯彻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突出污水治理、集镇规范治理两大重点,提升创建卫生乡镇水平,实施常态化管理,深化环境质量,示范创建、宣传教育“四大提升工程”。

  二、工作目标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全乡“创国卫”成果,集镇环境达到“五不”,即集镇环境做到垃圾不乱扔、广告不乱贴、摊位不乱摆、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农村环境做到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杂物不乱堆的总体整治工作目标。在继续巩固集镇环境治理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同时,组织开展公路、市场、交通、绿化及容貌治理等专项行动,营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文明、和谐的新风貌。

  三、整治内容及职责

  (一)工作内容

  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开展好集镇,城乡结合部,县、乡、村道公路沿线,校园周边和工地等区域的环境治理、风貌整治等工作。

  集镇重点落实“四化”、“五无”、“六归”、“七有”、“三不”的要求。即:

  四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

  五无:无乱堆乱放、乱泼乱倒;无乱贴乱挂、乱刻乱画;无过街横标、破旧招牌;无乱摆乱设、越门占道;无乱停乱靠、乱行乱鸣。

  六归:停车归点;人车归道;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广告归位;垃圾归场。

  “三不”:即做到生产生活和建筑垃圾不乱倒、生产生活污水不乱排、房前屋后杂物不乱堆。

  七有:有组织机构;有专门队伍;有必备设施;有奖惩措施;有工作预案;有监督检查;有良好秩序。

  (二)工作职责

  1.监督所分管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部门、企业、门市业主的“门前三包”、“院内四自”情况;

  2.单位、部门、企业监督广告牌不得沿街摆放,必须入门市,上街沿,不得设置落地广告牌、落地遮阳棚、落地雨棚;

  3.监督门市、摊点不得越线经营(坐商不得超出门市卷帘门,小食店早晨9点以前归店经营,夜市出摊时间秋冬季5点以后,春夏季6点以后(秋冬季为10月31日-来年4月30日),其余为春夏季),货物摆放整齐;

  4.临街面二楼以下一律不得装挂各种雨棚和附属物;

  5.监督单位、企业、门市业主清除产权范围、租用门市外的所有牛皮癣;

  6.监督居民区、楼院楼道、公共场所、小街小巷、卫生死角地区的清扫保洁工作和物品堆放;

  7.监督所辖区域内餐饮店面的卫生保洁工作;

  8.监督沿街乱停乱放的摩托车、汽车、自行车等各类车辆在停车线内停车,能排出污水的车辆不能在集镇停放。

  四、领导机构和管理机制

  继续完善分片负责,集镇及公路沿线的管理体制,健全以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领导分片包干,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和管理。

  五、强化督查问责

  为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1.由书记、乡长、纪委书记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整改。

  2.对各片因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机关工作人员惩扣当月工作性津贴。

  3.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妨碍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或带头违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视情节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待岗、撤职、罢免、辞退、党纪政纪处分等组织处理。

整治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运输型拖拉“五个一”安全专项整治,即:注销一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强制一批(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条件)依法取缔一批(假牌假证)、移交一批(档案资料齐全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管理一批(未移交的)。协助、配合安临、公安(交警)严厉查处运输型拖拉机非法违法行为,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留一个重大安全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建立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分类管理台账,掌握运输型拖拉机的存量、年检、注销报废。核查、整理完善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资料,为运输型拖拉机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做好准备工作。用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开展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源头管理、协助好农业服务站重点整治运输型拖拉机无牌行驶、严查严处酒后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违法载人、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月27日至3月10日),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度,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调查摸底(3月11日至4月10日)查清运输型拖拉机现有存量、年检、注销及报废等情况,建立好管理台账。3月30日前,运输型拖拉机调查摸底登记台账和存量分类统计表送至乡农业服务站。

  (三)集中整治(4月11日至8月10日),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质临、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实行联动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6月10日前,对达到移交条件运输型拖拉机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一批;7月10日前,对达到国家报废条件的运输型拖拉机,强制报废一批。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拖拉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不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农业服务站成立由任组长,为副组长,农业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站,由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要积极加强与农业服务站的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实行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建立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整治行动的动态跟踪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报送活动信息,总结交流经验。

  (三)强化协调配合。要进一步落实运输型拖拉机“三包”(包安全检查包安全教育、保安全整改)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对辖区运输型拖拉机进行深入的调查摸底,建立完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台账,从源头上有效监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运行。

  (四)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运输型拖拉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运型拖拉机和套牌套证,依法从重处理。

  (五)做好档案核查移交。积极组织人员对全村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进行清理核查。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加强管理,月组织驾驶员学习,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确保存量运输型拖拉机只减不增。

  (六)加强信息报送。对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数据统计上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及时掌握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整治方案 篇4

  一、时间:

  20xx年7月27日至暗访结束

  二、机构及人员安排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组长,为副组长,镇督查办、五创办相关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检查验收及责任追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另由督查办牵头成立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工作进度开展督查。

  三、步骤及要求

  1、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7月27日——7月28日)

  ①各责任人迅速深入到村、组,及时召开户主会,发放宣传资料,做好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国卫活动中来的动员工作。

  ②各村、居委会要把本单位的责任范围划分到各责任人,分块包干并认真填写责任分解表,于7月29日上午十点前报镇办公室。

  ③各责任人要对各自的责任区开展卫生死角死面大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处理有方。

  2、卫生大整治阶段(7月29日——8月1日)

  整治要求:

  ①社区、镇辖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死面。按规划要求拆除城中社区和城乡结合部乱搭乱盖建筑,清除垃圾、整理杂物,做到无乱堆垃圾、路面无淤泥、道路无路障;对道路两侧、社区、居民小区、单位内外的明沟暗渠进行清理整治,做到沟渠畅通、无污水横流、无暴露垃圾及水面漂浮物,相关设施完好。要深入开展“除四害”活动,全力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整治乱种乱养行为。拆除城中菜地四周乱建的`围栏,禁止城区种菜行为;进一步规范畜禽饲料管理,对饲养的家禽家畜,一律强制免疫,强制圈养。

  ②抓好集贸市场整治:做到商品划行归市、卫生保洁制度健全,各种环卫设施齐全,上、下水设施完善通畅,市场内无积水、无垃圾堆放、无积尘蛛网。经营食品的摊位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设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活禽宰杀要相对隔离。

  3、检查验收阶段(8月2日——8月6日)

  各工作组在责任区整治活动开展完后,向领导小组申请进行工作验收。

  4、长效保洁阶段(整治验收后至暗访结束)

  建立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固定每周一开展大扫除活动,如遇天气问题则顺延。

  四、工作督查及考核

  1、各工作组组长作为该村(居)委会创国卫大整治工作直接责任人,各村(居)委会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镇督查办、五创办将对各工作组每个阶段的工作开展督查,并于每天下午5点前,由督查组长将督查结果报镇党委书记和镇长。

  3、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工作进展不力,进展缓慢等行为的,将按照《镇创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4、申请检查验收的单位,不能通过镇验收组检查验收的,须三天内整改后方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如在创国卫暗访中发现问题,则按照问题大小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整治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变党风政风民风为目标,扎实开展殡葬秩序整治,引导广大群众更新殡葬观念,逐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贯彻落实殡葬法规政策,大力倡导推行现代殡葬新风尚

  1.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埋葬遗体坚持节约土地的原则。在公墓内,单人墓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12平方米;双人墓占地不得超过6平方米,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22平方米。在无公墓以外的散葬区域,单人墓占地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15平方米;双人墓占地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25平方米。倡导推行低标准占地修墓、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单人墓碑不得超过2.5米高、2.3米宽,双人墓碑不得超过2.5米高、3.3米宽。

  2.控制乱埋乱葬。县城规划区内死亡遗体必须在公墓内安葬,其他区域死亡遗体应埋入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水源500米以内,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等国家明令控制的范围内修建坟墓,禁止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和为活人立碑修墓。

  3.推行文明节俭办丧事。县城规划区内不得搭棚祭吊,应在县殡仪馆办理丧事活动;其他地方应在合适场所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大力倡导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反对奢侈浪费和封建迷信。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4.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广泛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不得在县城规划区、林区、景区等禁火、禁鞭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引进推广现代追思活动,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二)集中整治殡葬乱象,坚决刹住建造豪华墓、大墓、“活人墓”的歪风

  1.整治范围和重点。全面清理20xx年以来违规在禁止区域修建坟墓、超面积修建坟墓、为活人修建坟墓、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以及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问题。重点整治在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及铁路、国省道沿线区域违规修建坟墓,大肆占地修建豪华大墓,为活人立碑修墓,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等突出问题。

  2.整治原则和方法。

  (1)坚持以自查自纠为主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入户深入细致做思想工作和发放整改通知书等多种方法,促使坟墓监护人积极主动整改。对能够迁移的或必须迁移的坟墓,迁入公墓或国家禁止区域以外的地方;对不需要迁移的坟墓,应当缩小面积,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绿化;原则上对活人墓碑一律拆除,不能拆除的,必须把占地面积缩小到规定范围以内、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绿化,达到恢复植被美化环境的效果。

  (2)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抵制整治拒不整改的、在整治期间顶风违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在城镇规划核心区域(指城镇公共场所、居民区等周围可视区域),风景名胜区出入口、景点周围可视区域,铁路、国省道沿线禁止区域修建的坟墓,原则上必须拆迁;对豪华大墓(实际占地面积比规定面积翻一番及以上的),原则上必须拆除硬化物及附属物,落实植树绿化;对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的,原则上一律予以取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的行为,严格依法规范墓碑生产销售行政许可和监管,禁止生产销售大碑、豪华碑。

  (三)加快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秩序

  1.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按照积极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原则,不断推进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和集中殡仪场所内祭吊。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原则上,遗体应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城镇居民办理丧事应在集中殡仪场所内进行,不得在街道、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棚祭吊。

  2.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步伐。科学制订全县殡葬设施建设规划,鼓励支持殡葬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县城殡葬设施,乡集镇要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殡仪服务站,有条件的村(社区)也要建设公益性墓地及集中殡仪服务场所。

  3.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机制。将殡葬管理纳入县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形成各级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将殡葬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广泛宣传殡葬管理和土地、林业等法规政策,增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将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驻村干部和村(社区),建立修建墓碑登记台账,及时劝阻、处理和报告乱埋乱葬、在县城区搭棚祭吊等违规行为;要加强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办整改落实。加强殡葬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殡葬执法工作力度。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等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建立殡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搞好协调配合。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一经核实给予奖励。

  4.提高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改善服务条件,落实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殡葬服务设施,满足不同层次服务需求,特别要照顾困难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区分基本殡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项目,严格执行和公开服务收费价格。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救助力度。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5月—6月)。县、乡镇分别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法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把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范围、方法及所依据的法规政策宣传到位,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各乡镇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坟墓以及生产销售墓碑的业主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于6月10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报县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调查清理出来的问题,由各乡镇发放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乡村干部入户指导、督促整改到位。对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铁路及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由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城管局、县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专班实行集中整治。

  (三)督办检查、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每周将整治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实行一周一通报。县专项整治办派出联合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总结、查漏补缺,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县专项整治办将组成工作专班进行逐个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成绩不合格的单位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其他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公路局、县旅游局、县文新广局、县工商局、县信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组、整治组、建设组、信访组,由县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宣传组组长、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整治组组长、县发改局局长任建设组组长、县信访局局长任信访组组长。各乡镇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县民政局要履行参谋、协调、督办、服务职责,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县委宣传部要牵头抓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县发改局要牵头做好殡葬设施建设工作;县公安局要加强治安保障,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各种不法行为;县财政局要加大对殡葬改革和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维护社会稳定。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法规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矛盾比较突出,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既要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又要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搞好正面引导。要认真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办事,不得强迫命令,甚至违规实行行政强制。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将整治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将信访人稳定在当地、矛盾解决在当地。

  (四)严肃工作纪律。全县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23号)和有关法规政策,积极支持整治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对抵制整治不积极整改的,煽动甚至参与上访闹事的以及不积极做好工作导致亲属出现上述情况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整治方案 篇6

  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按照市、区统一部署,根据《**区深入推进行业行风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黄纪发[20xx]27号)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全面提高全区商贸流通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总体目标

  整治服务环境,树立行业新风,提升服务水平、展示文明形象。推动我区商贸流通行业形成“管理优秀、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行业文明新风。

  三、活动范围

  全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旅游景区(点)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万村千乡市场建设承办企业及乡村农家店。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行业队伍素质。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坚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创建文明行业的首位并贯穿始终,深入贯彻落实《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教育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行业形成积极健康的思想道德环境和奋发向上的精神姿态。

  (二)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规范行为。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按照企业特点、岗位职责和活动要求,制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岗位行为规范,全面规范每个岗位的服务行为、经营行为、管理行为。实现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守法经营。要加强行业培训,按照行业特点和服务内容,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服务管理考核机制,逐步实现全行业服务和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树立行业文明新风。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围绕实现优秀管理、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创建文明行业打牢基础。广泛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在行业和企业内部深入开展争创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柜台、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和争当文明职工、文明标兵、先进工作者等活动,使争先创优蔚然成风。

  (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积极改善提高基础设施的安全条件,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对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开展防火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在公共设施建设上体现以人为本,为广大公众和顾客提供人性化服务;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要尽其所能地加强“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为消费者提供舒心的旅游和消费环境。

  (五)加强文明诚信建设,逐步形成良好秩序。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以诚信为主题,大力加强文明诚信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流通领域的诚信建设,商场、超市要切实规范各种促销行为,坚决执行酒类流通管理《条例》、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严把进货质量关。引导理性消费,维护市场稳定。二是不断深化服务行业的诚信建设,餐饮酒店(饭店)要严格按照《餐饮企业经营规范》要求,努力做到规范服务、优质服务,保障饮食卫生安全。三是实行明码标价,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平安创建意识,视顾客为上帝,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商场”等活动,为群众创造平安和谐的购物消费环境。五是不断深化诚信意识,把诚信贯穿到服务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树立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成效,我局成立**区商贸流通行业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指导,建立部门联系责任制度,具体负责行业内整治活动。

  (二)明确责任。加强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配合,依照管理职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各项工作。各商场、超市、酒店(家)要根据活动方案和统一制定的行业服务标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具体标准,制定本单位详细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整治活动。

  (三)强化督查。活动领导组要加大督查力度,每半月一督导,每月一调度。通过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抽查、群众评议行风、消费者投诉举报、新闻舆论监督等途径和方式,对有关单位进行督查,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限期整改,确保这次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表彰先进。开展行业“达标单位”、“先进单位”、“示范单位”和“文明行业”评比,对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系列报道、专题报道和典型报道。

  六、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重点治理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在在窗口行业深入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我是**人,怎样为**作贡献”大讨论活动。开展行业行风情况的自查,补缺补差,力争实现群众对行业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的目标。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开展行业服务标准化活动,服务硬件有明显改善。群众对行业的满意度在20xx年基础上有所提高。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开展行业“达标单位”、“先进单位”、“示范单位”和“文明行业”评比工作,实现服务实施、服务品质、服务水平、消费环境、人员素质“五个一流”的目标,使群众对行业满意度在20xx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整治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建立预防粉尘爆炸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有效防范生产经营单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要掌握本企业内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作业场所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及隐患排查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资料和数据库,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二、重点行业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机械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竹木加工等生产经营单位。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生产粉尘的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炭黑、焦炭、煤、铁、锌等可燃性导电粉尘;聚乙烯、酚醛树酯、小麦、玉米、砂糖、米糠、竹木、硫磺等可燃性非导电粉尘。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齐、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工作流程、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3、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5、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在建筑布局、结构上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了本单位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8、危险物料是否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并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是否增加废料的湿度,以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悬浮量。

  9、是否对能自燃的粉尘采取冷却措施,并对其湿度进行连续监测;是否对与粉尘直接的设备或装置落实相应措施,使其表面温度低于相应粉尘最低着火温度。

  10、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11、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12、粉尘防爆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

  13、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受限空间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14、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清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了适合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的灭火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镇统一部署,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镇政府督查、县安委办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5月 10日,由镇政府根据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研究制定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5月 11日至 5月 20日)。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行业安全标准和上级通知要求,组织技术

  专业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应查必查,查必彻底,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5月 21日至 6月 31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粉尘爆炸事故隐患,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五落实”,认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督查阶段(7月 1日至 7月 31日)。镇政府按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镇政府跟踪督办,确保排查一处,治理一处,安全一处。县安委办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把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监管的重点之一,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要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等有关标准规定,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要把工作具体落实到各重点车间、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要害部位和关键岗位,使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

  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制定安全检查表,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组织专家深入排查工艺系统、设备设施、除尘系统、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要不断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坚决杜绝粉尘爆燃事故再次发生。

  (三)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企业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涉及粉尘爆炸作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各企业请于 7月25日前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情况表报工办。

整治方案 篇8

  根据市创卫领导小组第六次扩大会议精神和区创卫工作的相关精神,针对我地区小餐饮店在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使整治工作有效进行,不断提升小餐饮店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硬件设施建设,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落实小餐饮店百日整治工作,成立十里铺街道餐饮店百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事办,具体负责小餐饮店百日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改造、规范一批能达标的小餐饮店,关停、清理一批无法达标的小餐饮店,提高小餐饮行业的整体卫生水平,使我地区的小餐饮行业达到创卫的标准要求。

  三、整治范围

  十里铺街道辖区内的所有小餐馆店。

  四、整治重点

  1、店容、店貌环境卫生以及“三防”设施健全情况。

  2、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坚决杜绝使用塑料碗膜的现象。

  3、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及持有效健康证情况。

  4、超范围加工凉菜的情况。

  五、整治标准(见附件)

  六、工作进度

  小餐饮店百日整治活动从7月5日至9月2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培训(7月5日至10日)

  要对辖区内小餐饮经营户进行动员和整治标准培训,使小餐饮经营户了解整治标准,主动配合开展整治,为下一阶段的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完善卫生硬件设施(7月11日至8月15日)

  各科室及专项组根据各自工作范围按照标准要求,逐街、逐户对小餐饮店进行卫生硬件设施专项整治,督促小餐饮店完善操作间布局,增添卫生硬件设施。在整治过程中,采取“抓两头、促中间”的方法,对创卫示范户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对无法整改达标或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小餐饮店要坚持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改造可以达标的经营户,要督促其严格按照创卫标准进行整改达标,确保整治效果。

  第三阶段:规范卫生管理(8月16日至9月10日)

  各科室、各专项组在此阶段重点做好小餐饮店卫生管理的规范工作,督促小餐饮经营户落实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创卫档案资料,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小餐饮店的卫生管理水平。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月11日至21日)

  在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扬长避短,推广成功经验。同时,加强巡回检查,避免反复回潮,巩固取得的整治成功,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迎接省上的创卫技术考核。

  七、工作要求

  1、各科室对这次整治工作要认真对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制定详细的`整治工作进度表,明确整治工作的时限、数量和标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任、应付工作的,要追究责任。

  2、高标准、严要求,加大整治力度。要注重抓重点、抓难点。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树立示范街(店),以点带面,推动整治工作。对餐具不消毒和使用塑料碗膜的,要予以重罚,自觉消毒,切实解决餐具不消毒这一老大难问题。同时,对那些阻碍创卫工作的顽固钉子户要下重拳,坚决取缔,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整治工作结束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务必于9月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街办创卫办公室。总结材料中要有整治工作新作法、新办法、新经验以及取得的整治结果。

整治方案 篇9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xx〕59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xx年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贯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xx年第74号),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排查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20xx年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王亚洲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雪峰任副组长,酒青霞、赵双军、刘德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酒青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活动实施、信息汇总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

  1.尾矿库和皮革、电镀、铅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等涉重金属企业。

  2.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及涉及危险废物、化工废料类企业。

  3.出入境河流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4.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和群众反复举报涉及的企业。

  根据上述检查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确定我市排查整治对象59家(见附件1)。对于信访举报等涉及的企业,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随时列入排查整治对象。

  (二)排查内容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把评估报告与预案一起备案。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种类和风险评估报告相比是否发生变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通过评审。是否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措施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截流、事故排水收集、清净下水系统防控、雨水系统防控、生产废水防控等设施措施。涉及毒性气体的,是否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是否设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是否落实环评及批复的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措施。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是否制定本单位的隐患分级规定,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是否建立隐患记录报告制度,是否制定隐患排查表,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是否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经过专家评审,是否向环保部门备案。是否制定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环境应急演练档案。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企业环境应急能力保障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设立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是否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包括应急监测),是否成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是否建立培训档案。

  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公开环保部门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四、排查方法

  企业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做好检查以及信息填报等工作。环保部门将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五、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检查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8日至4月20日)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确定的排查整治企业名单,组织召开各有关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排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必须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并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账。市环保局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河南省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规章规范,开展排查,包括隐患问题、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治理投入及措施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及时填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2)。各有关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将整治台账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报送至市环保局应急办(第二行政区5号楼5204房间)。

  (三)整治阶段(6月1日 至7月15日)

  对照企业上报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建立“一企一策”治理台账并分别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期限和整改要求,做到整改一家、销号一家。

  (四)集中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所有企业的整改情况加强督查、核查,重点督查、核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开展不力的还存在环境隐患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通报。通过开展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集中查处一批、整改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各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争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按照任务分工,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根据省厅要求,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自5月份开始要求各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报环保局应急办,应急办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总,每月按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我市上月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二)加强学习,提高指导能力

  由于本次活动增加了许多新内容、新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章规范,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在企业排查阶段,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发挥企业履行环境安全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要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三)狠抓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查找问题、查处违法、督导整改等措施提高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处置,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对可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能治理完成的隐患,坚持即查即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或自身难以解决,且涉及危害厂区外环境安全的长期隐患,依法采取立案查处、列入“黑名单”、停产限产等措施,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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