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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

时间:2023-05-21 15:56:49 方案 我要投稿

招生方案模板合集8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生方案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生方案模板合集8篇

招生方案 篇1

  根据"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促进我校艺术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20xx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

  一、艺术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二、招收项目及名额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20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4、:0411-86532258

  四、考试办法及认定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五、考试要求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六、安全预案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七、特长生培养

  1、要 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 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 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 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基本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招生方案 篇2

  “每个考生最多可填80个志愿!”1月6日下午,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浙江省20xx年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我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重要配套,这一方案引起数十万浙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关注。

  和此前的志愿填报办法相比,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可谓发生了颠覆性变化。今年的考生到底应该怎样填志愿?记者请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普通类不分批次

  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

  新高考政策实施后,“3+3”的自助餐模式已不再分文理科,所以此次招生录取方案也不再分文理科,录取时分为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艺术类、体育类。

  其中,普通类不再分一、二、三批次,而是根据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和考生高考总分,分成三段来填报志愿和录取。三段比例为实考人数的20%、60%(累计)、90%(累计)。

  “20xx年,我省普通高考的第一批录取率为17.45%,本科录取率为57%,普通高校录取率为89.7%。”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冯成火说,考虑平稳衔接、考生填报志愿更有针对性及与高水平大学的预期比较吻合这3个因素,考试院划定了目前的三段比例。

  实际操作时,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

  冯成火表示,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主要是为了与传统高考平稳过渡,随着条件成熟,会逐步取消分段。

  志愿以专业为单位

  考生最多可填80个

  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志愿单位、每个报考普通类平行录取的考生最多可填80个志愿,这是这次发布的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中引人关注的一点。

  “将原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改为以专业(类)为单位的平行志愿,主要是为了解决考生专业选择问题,能有效避免因为填了专业服从而被调剂到自己不喜欢专业的情况发生。理论上说,现在前20%的学生可以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一直填到高职。”冯成火说,这个改变也将倒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办出专业特色。

  将志愿上限规定为80个,主要是因为省教育考试院在征求到的意见中,普遍认为在改革初期志愿数量宜多不宜少,可以兼顾考生们的不同需求。

  因为将直接投档至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所以投档比例为1比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根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当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去掉政策加分比裸分;仍然相同时,比“语文+数学”总分;再相同的话,就比语文或数学的最高分。若还是相同,则比外语成绩,最后以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而普通类中的提前录取包括军事、公安、三位一体招生等,因为有政审、面试等特殊要求,虽然也实行分段录取,但填报志愿时仍为以院校为单位。

  艺术、体育类简化批次

  部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在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中,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批次也有所调整。

  艺术类从三批简化为两批。其中,第一批基本保持不变,第二批合并了原来艺术类二、三批院校,且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根据考生综合分成绩,分别按各类别实考人数的60%、90%(累计)分为两段,进行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

  考生位次按综合分成绩分类别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则按专业成绩、普通类专业文化成绩排序。

  而体育类从原来的两批合并为一批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具体填报、录取办法与艺术类第二批相同。

  教育考试专家支招

  填报志愿可分三步走

  20xx年是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的'第一年,选择更加丰富的同时,考生们对如何填报志愿会产生些许困惑。

  省教育考试院也为考生们梳理了一种志愿填报的思路——分三步走。“第一步,选择不同梯次的学校。由于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各段考生所处位置与原相应批次相近,选择范围可以有效缩小框定。原有的‘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选择学校的办法依然可以使用。”冯成火说。第二步,筛选不同梯次的专业。从选定的院校中,根据往年专业录取情况,将其中不喜欢的专业或是估计录取可能性不大的专业删除,筛选出拟报考的不同梯次的专业。第三步,根据本人意愿(如学校性质、地域、喜欢程度等)排序,正式确定志愿。

  记者也了解到,考生填报志愿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结合往年高校专业录取情况,提供前3年各高校投档线和相应名次,前3年各高校专业录取平均分、最低分和相应名次,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网址链接等信息,同时提供当年考生成绩位次以及相应的选考科目总分一分一段表。

招生方案 篇3

  一.活动背景,目的:

  1.随着生活条件日益提高,孩子的德、智、体、美等的学习越来越受到家长的重视。跆拳道作为一项大众体育项目,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

  2.跆拳道在各类体育项目中是最容易上手,且危险度最低的一个项目。但是,它需要头 手 脚等的高度配合,而且跆拳道最注重的就是礼仪和品德。因此,除了能加强孩子的锻炼外,还能加强孩子礼仪与品德的教育。

  3.跆拳道的.基本精神是“礼,义,廉,耻,克己,忍耐,百折不屈”,这些最基本的精神是对跆拳道练习者的基本要求,作为练习者要知礼仪,讲义气,知廉耻,要明辨是非,学会忍耐,学会克制自己,面对失败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

  二.活动类型:

  根据自己的喜爱选修课

  三.2XXX-2xxx秋冬季学年度教学内容:

  太极一章,基本腿法,基本步法,身体素质,跆拳道礼仪

  四.训练安排:

  每周2次,下午

  五.训练地点:

  跆拳道室

  六.训练设备:

  脚靶,跆拳道垫。

  七.训练进程;

  第1-2周:跆拳道宣传及人员选拔,学生身体素质训练摸底 第2-5周:身体素质训练以及跆拳道介绍,7种基本步法 第7-10周:身体素质训练,5种基本腿法

  第11-15周:太极一章,身体素质训练

  第16-18周:基本腿法结合基本步法以及复习太极一章 第19-20周:黄带模拟考试

  八.训练所要达到的效果:

  期末能顺利通过黄带考级

招生方案 篇4

  生源是学校生存发展的命脉,为了激发和调动全校员工参与招生工作的热情,扩大生源规模,提高生源质量,促进幼儿园的发展,特制定招生工作奖励办法,落实奖励政策,鼓励全员积极参加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人员予以更丰厚的奖励。具体方案如下:

  一:户外招生活动的时间:

  上午或下午,一般是1.5-2小时左右/次活动 (视天气和现场情况而定)

  二:户外招生活动内容:

  发简章、发气球(吸引孩子注意力)、发小礼物(吸引孩子注意力)、组织大型活动———发体验卡(针对即将入园的宝宝)—————咨询讲解————登记资料

  说明:简章发放每人30张(视情况而定)。

  三:奖励政策落实:

  完成户外招生活动工作人员予以以下奖励

  1)活动补助:20元/次/人(下班时间后)

  2)登记有效资料: 5元/份

  说明:

  有效资料:电话可以接通,能联系到孩子的父母.

  无效资料:

  a:索取的联系方式是座机,电话可以接通,但是经过招生老师回访三次未联系到孩子的`父母等情况,被视为无效资料。

  b:索取的联系方式,经过招生老师回访三次,出现无人接、

  空号、挂断、无法接通、错号等情况被视为无效资料。

  3)报名学生:200元/个,通过户外招生活动索取信息资料,经过招生老师回访跟踪后报名的学生,提成奖励(获得分成的包含小组团队每位成员、招生老师)

  4)如果该幼儿入园不满一学期即退托,该老师的招生奖励要如数追回。

  5)该奖励由招生办主任于次月3日前公示在园务展板上。

  附加总体说明:每次户外招生活动结束后,需要在前台填写(户外招生活动明细表),并报告给招生办主任确认;同时如果未按照园长、招生办主任提出的要求完成户外招生活动的工作人员,不予享受招生活动奖励政策。

招生方案 篇5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及入学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

  ④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⑤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时间及工作安排

  城区学校新生实行网上入学登记。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7月29日-8月6日。

  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8月5日-8月13日。

  所需提交材料见第二条“招生办法”第(一)“城区学校”第3小点“入学登记所需材料”。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不符合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3)实地核查。8月12日-8月20日。

  由片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复核确认。8月21日-8月23日。

  市(区)招生办对已在片区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学籍。

  (5)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31日。

  5.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3)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两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6.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二)乡镇学校

  1.乡镇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城区学校无序流动。

  2.乡镇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各镇要做好毕业生入学跟踪登记工作。

  3.登记、报名、注册时间:8月28日—31日。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于9月14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管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指导、统筹管理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教导主任、工会主席为成员,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核录取,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三)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学生的入学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选派正派、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学的学生情况,学校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发生错漏和失误。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

  (五)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六)教育部门纪检组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招生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优化考试招生制度,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健全评价机制,提高选拔水平。把健全多元评价体系作为改革的重要支撑点,健全多元评价机制,取消文理分科,增加考生的选择权,提升考试选拔与人才培养的符合度,促进科学选才。

  (三)完善规则制度,促进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考试管理和监督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四)加强统筹设计,有序稳妥推进。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教育综合改革的全局进行设计,统筹兼顾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协同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各环节配套改革,正确处理社会预期与我省教育发展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改革的进度和力度,确保改革稳妥实施。

  三、总体目标

  20xx年启动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有序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到20xx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教育规律和河南省情的考试招生制度。

  四、主要任务

  (一)促进升学机会公平

  1.逐步增加我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加快我省高水平大学、特色骨干大学建设,积极争取部属高校等重点高校扩大在我省的招生数量,创造条件为我省考生提供更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2.逐步增加农村学生升入重点高校人数。认真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招生计划,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升入重点高校的人数。

  3.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大幅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除全国统一设立的高考加分项目外不再增设省级高考加分项目,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进一步规范保留加分项目的实施,严格认定程序,加强资格审核,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升学公平。

  4.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在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基础上,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办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化解择校入学矛盾。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将优质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办法,且分配名额不得低于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完善中招制度,规范中招行为。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就学和升学机会。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高中所有学习科目的必修内容,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考试范围覆盖所选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同一科目的两次合格性考试、一次选考科目考试。考试由省教育部门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统一组织,由省考试招生机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严格实施。命题由省考试命题委员会组织,由省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实施。中学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改进教学模式和管理方式,更好地适应考试改革的要求。20xx年省教育部门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正式实施。

  2.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表现,确保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可信。高校要研究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切实发挥综合素质评。

招生方案 篇7

  一、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方便家长”为基本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云安 张保安

  副组长:张海宾 黄建喜 李学军 樊金海

  组 员:郭振华 韩利民 乎永庆 殷 雪 李 英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类招生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招生学校要站在顾大局、求和谐的高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的'圆满完成。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及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发挥教职工的作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园、入学,做到应招尽招。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和借口收取报名费、赞助费。

  四、招生工作

  1、幼儿园招生

  (1)。凡截止20xx年8月31日年满3—5周岁的儿童都应接受学前教育。具体说:大班招收满5周岁的儿童,中班招收满4周岁的儿童,小班招收满3周岁的儿童。

  (2)各幼儿园招生时间自定,8月底前完成招生。

  2、小学招生

  (1),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都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各招生学校于20xx年7月31日前都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送达到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3)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招生区域:大社村、乐意庄村、薛村村、薛村矿工人村。牛儿庄学校招生区域:南岗村、庄里村、寺后坡村、彦亭村、牛二庄村、牛儿庄矿工人村。小屯学校招生区域:香山村、南羊村、北羊村、东小屯村、西小屯村、佐城村、张庄村、南旺村、磨屋村、小屯矿工人村。

  (4)招生完成时间为7月底前。

  3、初中招生

  (1)小学应届毕业生。

  (2)各学校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牛儿庄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香山中学:小屯学校毕业生。

  (3)各学校招生完成时间为20xx年7月3日前。

招生方案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xx〕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xx〕1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1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稳步实施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管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妥有序地推进民办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民办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区(不含临桂区,下同)民办初中招生工作,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监督指导各民办初中招生录取,依法维护民办初中的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家长、学生和学校合法正当的权益,全力做好今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

  二、招生的原则和政策规定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各民办初中市区招生采取"摇号(电脑随机选择)+面谈"的方式进行录取,通过桂林市区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划定市区招生计划人数3倍的入围名单(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全部进入入围名单),然后在入围名单中按照摇号录取不低于25%(按市区招生计划人数5%的比例递增),面谈录取不高于75%的比例录取市区招生计划人数。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比例严格控制在市区招生计划数的3%以内,特长生可直接进入预录名单。各民办初中市区外(11县及临桂区、外市)招生全部通过面谈录取。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学校应将报名学生全部录取;当市区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应采取"摇号(电脑随机选择)+面谈"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各民办初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自主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时,禁止擅自扩大招生规模;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录取新生,禁止联合或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行变相招生考试;禁止以学生是否参加该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占坑班")为报名和录取的.前提条件;禁止以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和群众性团体组织的各类竞赛及其考级成绩和颁发的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和家长违法收取报名、资料及面谈等费用。各民办初中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收费。

  三、招生的程序和办法

  ㈠制定招生方案。

  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审批核定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以及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必须包括:招生日程、招生计划(分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方式、报名要求、确定面谈录取办法。各校的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能实施执行。

  ㈡公布招生简章。

  各民办初中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制定20xx年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分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计划)、报名方式、报名要求、咨询方式、面谈录取办法、面谈名单查询方式、面谈时间和地点、面谈录取查询方式、经过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等内容。

  ㈢组织报名工作。

  ⒈报名组织工作。各民办初中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接受学生报名,一律不得委托其他个人、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参与报名,不得要求学生和家长必须统一在报考学校报名。

  ⒉规范报名资格和程序。报名不设门槛,凡20xx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各民办初中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严格按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户籍分类接受报名。报名工作分为2个时段,第一时段实行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及所有民办初中同时报名,第二时段由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初中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每名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各学校办学特色,可选择1-3所民办初中报名(符合多校划片试点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可同时选择一所公办初中报名),但不得超过3所。如发现学生报名时弄虚作假,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的,将视为报名作废,不能参加民办初中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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