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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

时间:2023-06-09 13:02:25 方案 我要投稿

招生方案模板汇编十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生方案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招生方案模板汇编十篇

招生方案 篇1

  为提升城临中学各竞技水平,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我校今年继续招收篮球、田径特长生,并加招体育舞蹈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xx年5月7日

  二、测试地点:

  城临中学塑胶篮球场、田径场、图书馆一楼舞蹈房。

  三、测试人员:

  各竞技队主管教练及体育处相关人员。

  四、报考条件

  具备体育特长的初中以上学历或高中插班生(田径男子身高170cm以上,女子身高160cm以上,篮球男子身高175cm以上,女子165cm以上,体育舞蹈男子身高168cm以上,女子身高158cm以上,成绩突出可适当放宽)。

  五、测试内容:

  (一)田径

  1、男子: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铁饼、铅球、标枪、100米、2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

  2、女子: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铁饼、铅球、标枪、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

  (二)篮球(100分):往返运球上篮、1分钟跳投、助跑摸高、全场比赛、100米,每项20分。

  (三)体育舞蹈:

  1、形体气质(20分)

  体型、身高、气质:考生将身体的前后左右各面展示给评分教师,教师根据考生的体型、仪表和气质情况,通过目测打分;用身高测量仪测出考生的`身高(男低于1.68米;女低于1.58米适当扣分)。

  2、身体素质(20分)

  坐位体前屈、横叉:用工具测量考生坐位体前屈和横叉完成情况,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评价。

  3、专项素质(60分)以拉丁舞为主

  (1)基本技术(20分):伦巴方形步、前进步,恰恰方形步、前进后退锁步。

  (2)成套动作(40分):考生在摩登舞、拉丁舞两个舞种中任选一种,自行表演或结伴合作表演。表演展示时间约在60秒左右,评委依据考生现场表演展示效果进行评分。

  六、录取办法

  (一)依据报名测试学生数和测试成绩,确定体育专业达标学生名单。

  (二)体育单招测试达标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当年中考体育统招专业测试。

  (三)中考后,根据文化和专业成绩统筹兼顾,对专业达标的学生,按政策,划档录取。

  (四)如果参加了体育单招测试且专业达标,又参加体育统招测试,则单招测试成绩作废。

  (五)篮球录取原则(男、女各8人)

  1、参加邢台市初中组篮球比赛取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有秩序册、成绩证明,能熟练运用篮球各种技战术,身体素质突出,动作规范,篮球意识好,经教练测试认可的,按公助生录取。

  2、身体条件较突出,动作规范,按一档资费录取。

  (六)田径录取原则(12人)

  1、有二级运动员证书、成绩证明,且经教练测试成绩达到或接近二级运动员标准者,或获得市级以上运动会获前三名的运动员,按公助生录取。

  2、成绩达到少年级运动员标准者,经教练员测试有一定潜力,按一档资费录取。

  (七)体育舞蹈录取原则(10人)

  文化达到录取分数线后,专业分数由高向低录取。录取时原则上男女各4人,如遇素质特别突出可适当调整比例。

  七、责任追究

  1、田径队员入学第一学年在学校或市田径运动会上,没有达到相应标准者,按运动会成绩标准补足学费。

  2、所招篮球队员存在明显差距者,劝其转学。

  3、招生中教练员要切实负责,如所招队员达不到相应标准,给予教练员200员竞技处罚;如出现重大违纪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着,追究相应教练员及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处分。

  八、其他

  1、 体育统招办法由教委统一制定另行通知。

  附:体育舞蹈身体素质测试内容及动作具体要求:

  1、座位体前屈

  动作要求:考生按要求坐在测试仪上,两臂前伸,上体尽量前倾,用指尖将测试尺游标向前推。要求前推的过程中两膝关节保持伸直不弯 曲。至最大幅度计量成绩,游标超过脚每1厘米得1分。(最高分10分)

  2、横叉

  动作要求:考生面向在有标尺的的立柱站立,身体正直、两手叉腰或扶腿,膝关节保持伸直、然后开始向两侧分腿劈叉。在重心下降的过程中,要求上体正直不前倾,两手始终叉腰或扶腿不能离开;髋位正,两脚与身体正中呈一条直线。符合上述姿势要求并劈叉至最大幅度后,测量两腿正中最高点离地面的距离每5厘米扣0.5分。(最高分10分)

招生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完善特长生测试和录取办法,保证特长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年初中阶段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精神和区教委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 领导小组

  组 长:王俊成

  副组长:李剑波 唐 挈 耿晓东 张春林

  组 员:吕 彤(初中教学处主任)、王 芳(初中学生处主任)、 高 颖(科技教育办公室主任)、赵 鑫(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主任)、柳臣云(初中教学处副主任)、耿莉娜(初中学生处副主任)

  三、工作小组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成立科技特长生工作小组、艺术特长生工作小组、体育特长生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

  四、招生计划

  根据西城区教委小升初分配给我校的特长生名额为招生名额。特长生招生总人数:65人(其中体育15人,艺术40人,科技10人)

  五、招生条件

  1、品学兼优,爱好广泛,具有较强的求知欲。

  2、特长优势明显,且文化课水平发展比较均衡,学习习惯良好。

  3、科学技术特长生(只招收机器人、创新实践)要具有一定的动手实践能力、探究意识,能独立地完成探究活动;艺术特长生(只招收管弦乐、美术、书法)要具有较高的综合艺术素养和较扎实的表演技能;体育特长生(只招收田径和游泳)要具有较高的`综合体育素养,有发展潜力、热爱并能够积极参加运动训练和比赛,运动成绩达到北京市比赛前八名或区级比赛前六名;

  4、北京市西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六、工作程序

  1、前制定并通过本方案,召开相关工作布置会议。

  2、在学校网站公布招生计划及报名办法,接受学生网络报名,由初中教学处统一整理报名材料。下午5:00报名截止。

  3、初中教学处分类整理报名表,分别交各工作小组组长。

  4、各工作小组审核特长生报名材料,根据招生条件确定拟参加综合测试名单,上报校长。校长审核确定参加综合测试名单。各工作小组负责通知参加综合测试的学生。

  5、各工作小组上报各自综合测试具体方案。

  6、全天进行综合测试。

  7、各工作小组负责通知综合测试合格的学生家长。

  8、初中教学处按上级要求完成后续录取工作。

招生方案 篇3

  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招生委员会专题会议已审议通过《贵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今年的考试与招生政策保持基本稳定,没有大的调整。贵安新区今年将独立组织中考招生工作,故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方案》中删除了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招生工作安排相关内容。

  20xx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仍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地理与生物(合卷)。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考试时间统一在20xx年6月23日至25日进行,体育目标效果测试从20xx年3月27日开始,地理与生物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

  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及原小河地区(三区一地)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三区一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划定,三区一地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在考生成绩公布后根据配额生计划及具体分数段情况划定;其他各区(市、县)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各区(市、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开阳县按105%)划定,其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市招委会根据考生成绩实际划定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于4月14日前,将拟招收特长生的方案含招生计划、考核录取标准、考核录取程序及招考录取委员会名单上报市或区(市、县)教育局审批,4月21日前,将经批复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

  三区一地内省级示范性高中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50%以上(一类示范性高中55%、二类示范性高中50%)用于分配给三区一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其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将50%的招生计划名额分配给本区(市、县)内的各初中学校。

  可以参加配额生录取的学生,应是具有就读初中学校的正式学籍,同时具有就读初中学校所在辖区正式户籍或享受本辖区同城待遇的学生(三区一地学生除外)。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学生,不能参与分配给该校的配额生录取。

  此外,北师大附中、观山湖一中按照总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面向观山湖区开展定向招收具有观山湖户籍,并在观山湖区内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

  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招生委员会专题会议已审议通过《贵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今年的考试与招生政策保持基本稳定,没有大的调整。贵安新区今年将独立组织中考招生工作,故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方案》中删除了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招生工作安排相关内容。

  20xx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仍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地理与生物(合卷)。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考试时间统一在20xx年6月23日至25日进行,体育目标效果测试从20xx年3月27日开始,地理与生物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

  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及原小河地区(三区一地)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三区一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划定,三区一地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在考生成绩公布后根据配额生计划及具体分数段情况划定;其他各区(市、县)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各区(市、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开阳县按105%)划定,其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市招委会根据考生成绩实际划定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于4月14日前,将拟招收特长生的方案含招生计划、考核录取标准、考核录取程序及招考录取委员会名单上报市或区(市、县)教育局审批,4月21日前,将经批复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

  三区一地内省级示范性高中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50%以上(一类示范性高中55%、二类示范性高中50%)用于分配给三区一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其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将50%的招生计划名额分配给本区(市、县)内的各初中学校。

  可以参加配额生录取的学生,应是具有就读初中学校的正式学籍,同时具有就读初中学校所在辖区正式户籍或享受本辖区同城待遇的学生(三区一地学生除外)。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学生,不能参与分配给该校的配额生录取。

  此外,北师大附中、观山湖一中按照总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面向观山湖区开展定向招收具有观山湖户籍,并在观山湖区内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

招生方案 篇4

  一:招生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杨浦区教育局有关20xx年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招生,规范操作,对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根据综合素养情况,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

  具有杨浦区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家庭经济情况良好,能够承受民办学校所需费用者。

  三:招生规模

  在杨浦区招收初中预备班3个。

  四:招生程序

  1、在《杨浦教育》网站上报名,网址为xxxxxxxxxxxx,时间为5月1日8:00——5月10日22:00。

  2、学校将于5月11日(8:00——16:30)在学校向报名学生发放《民办初中招生面谈通知书》。

  3、学校将对全部报名学生进行面谈,面谈时须携带学校发放的《民办初中招生面谈通知书》,并携带好户口本或居住证和四、五年级《学生成长手册》。

  4、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将于5月14日(周六)和5月15日(周日)在学校统一进行面谈,请学生按照面谈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来校参加面谈。

  5、录取程序如下:

  (1)学校组成初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管理面谈和录取工作,面谈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素养情况,择优录取。

  (2)录取结果在五月二十日前电话通知学生家长,同时收取《杨浦区20xx年杨浦区初中新生入学告知书》。

  (3)录取结果在五月二十日前上报教育局。

  (4)学生一经被我校录取,对口公办初中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报名和面谈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5月1日至5月10日

  报名方式:在“杨浦教育”网站报名

  面谈时间:5月14日、5月15日(8:00——16∶00)

  面谈地点:上海控江中学附属民办学校(怀德路1000号,近长阳路)

  学校电话:xxxxxxxxxxx转1307

  学校网址:xxxxxxxxxxxx

  六:报到时间

  7月15日前,以学校通知为准。

  七:收费标准

  20xx年每生5600元/学期,20xx学年初中预备年级每生6500元/学期,学校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相关收费标准。

  八:学校特色课程和内容

  上海控江中学附属民办学校依托上海市控江中学,秉承控江中学“自主学习,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课程灵活,选择多元,设有“元善英语基地”和“许敏数学基地”,致力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充分激发学习兴趣,注重开发学习能力,培养勤思善问的思维品质,突出学法指导,强调夯实基础,拓宽视野,因材施教,张扬个性,使学生实现初中与高中乃至大学等不同阶段学习的自然有机衔接。在办学的过程中,传承“玩在控江”的文化传统,进行了“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改革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以华师大为依托的.“幸福课堂”的科研项目,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让孩子在控江的怀抱里快乐地成长”的办学目标,正在逐渐变成现实。

招生方案 篇5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市教育局有关中考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我校招收推荐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校推荐生招生计划为120人。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学生必须是经初中学校按教育局规定推荐的学生;

  (2)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A级,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

  (3)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并提交一封自荐信;

  (4)两名初三任课教师的联名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

  三、选拔程序

  学校在审查学生成长记录材料、教师推荐信和个人自荐信的基础上,通过综合素质测评、面试、实验能力考查等方式,对推荐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成立学校推荐生选拔领导小组

  2.审查初中学校提交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

  3.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实验操作和面试答辩(含英语口语)。

  四、测试时间与录取公示

  测试时间:5月25日(星期六),考生上午8点前到校,完成全部审查考核工作后,学校将录取的推荐生名单通过学校网站和校务公开栏公示三天。

  五、本实施方案由济南市城历第二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方案 篇6

  (一)招生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普通高中录取依据:1、中考考试成绩;2、综合素质评价等第;3、综合评语;4、《学生成长记录册》。今年玉环中学普通高中,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普通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以上,其他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须达到4C以上。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数:均面向全县招生。根据中考报考学生数,按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编制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包括玉环中学保送生招生计划。具体计划数待中考报名结束后公布。

  (四)录取办法:由县招生自考办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对排名,从高到低,取足计划数。玉环中学保送生在中考前由学校按《20xx年玉环中学保送生实施办法》录取。

  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只录取有定向资格并有志愿填报该两所高中学校的考生。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定向招生的计划,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数按各校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占全县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整数位不变,小数位按数值大小排序,从大到小取舍,取足定向指标数),两个海岛乡学校如果正常定向计划无法完成或定向计划为零时,须确保有一个定向生录取(此名额中考成绩必须在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定向生录取,中考成绩不得低于玉环中学(保送生除外)录取最低分数线80分。按规定降分和志愿录取定向生仍无法取足的有关初中学校,其未使用的定向指标,转用于在全县范围招生,录取原则仍按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在玉环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实验学校普通高中部向本县招生的名额,列入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县招生自考办统一录取。凡B志愿填报实验学校的考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被录取的.定向生最低分数线以上,按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在B志愿中已完成计划数,则C志愿不再录取;如未完成计划数,则从C志愿中继续录取。如在上述情况下还未取足,按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降分取足计划数。向县外招生的名额,由实验学校自主录取,但仅限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xx〕88号)的规定内录取,须控制在给定的计划内。

  考生凭各高中学校统一发放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缴费注册。逾期报名缴费的,是否取消其录取资格,由录取学校决定。

  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依据玉环县教育局、玉环县体育局《关于玉环县青少年儿童体育招生的若干规定》(玉体〔20xx〕2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拟定。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保送生,体、艺特长生)的1:1标准划定。凡考生中考成绩在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体、艺特长生除外),且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又有填报,才有资格由县招生自考办统一录取。

  (五)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除有特殊规定外),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以招生自考办统一录取的各高中学校新生名单为依据登记学籍。任何学校自主招生绝不能向已被本县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中招生(享受学校征地政策的不受此规定限制),也不能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超计划招生, 否则县教育局将不予学籍登记。

  (六)凡工作需要,属引进人才,调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子女参加我县中考,升学可根据玉环县出台的《关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相关政策办理(报名时需提供父母单位证明)。

  (七)凡在外县(区)参加台州市中考,而要求回本县就读普通高中的玉环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高于我县玉环中学录取分数线,经学校同意,报教育局招生办审核后,方可录取。

招生方案 篇7

  根据"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促进我校艺术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20xx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

  一、艺术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二、招收项目及名额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20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4、:0411-86532258

  四、考试办法及认定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五、考试要求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六、安全预案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七、特长生培养

  1、要 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 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 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 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基本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招生方案 篇8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本施教区内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学。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姚爱萍范国文 严秋明

  成 员: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韩 英

  下设办公室 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本施教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我校施教区: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验核报名。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办发〔20xx〕11号)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报名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5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6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7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8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实小、花园、镇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4)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

  1、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2、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本施教区内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100%安排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严格控制班级数量和班额,禁止出现大班额现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材料)。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协调安排就读。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安排入学。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3、施教区学生录取结束后,如在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各招生学校学额余缺情况和生源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先后次序是: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④学生具有江都区内户口、学生父母在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两批(施教区和补充批次)学生录取后如仍有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和随机派位(如电脑摇号等)的方式作补充录取。录取过程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扬发〔20xx〕25号)要求,按“信息公布、分类实施、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程序规范操作。

  未参加补充录取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江都城区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安排学校,其他的由相关镇教办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由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按时做好初中新生证件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凡属城区回迁就读的我校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到仙女镇教办室或中教科登记后凭打印的学位通知卡,复核后方可接受入学。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中教科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分班,分班时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4、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实行小班化教育,切实解决“大轨制”、“大班额”问题,按省规定班额(55人以内)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

  5、招生完毕后,将招收的施教区内学生和非施教区学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在校内公示并于一周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开始,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适应中考改革,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xx〕3号)要求,推进中考改革,调整体育中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xx年及以后招收的初一新生中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按照《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扬教发〔20xx〕88号)文件要求,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大力宣传今年初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宣传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热点高中7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小学六年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的意义,充分宣传指标生政策、均衡编班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举措。

  (三)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巩固率100%,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在每年度、中考毕业考试中控辍保学检查工作。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意见》(扬教发(〔20xx〕32号)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招生期间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初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招生方案 篇9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科教文卫处,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实发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xx〕1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xx〕2号)、《关于做好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xx〕9号)精神,结合全市教育实际,现制定印发《扬州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有利于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坚持有利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扬州地方经济发展输送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安排

  1. 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为文化考试科目,在初三年级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各文化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全市统一组织网上评卷。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按省统一要求组织,成绩计入英语学科总分。各科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合成,合成后由各县(市、区)发布。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日程、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见下表:

  表一:文化考试日程

  表二: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

  2. 体育考试项目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满分30分计入学生升学总分,其中学习过程评价12分、体锻效果评价18分。体育考试由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须于5月20日前结束。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另发。

  3. 会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在初二年级进行,实行闭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阅卷,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初二地理、生物具体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19日上午 8:00 —9:00 和10:00—11:00。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体方案后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三年级的5月份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

  会考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考科目成绩均合格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凡有会考科目成绩不合格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读的,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4. 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为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考试形式为上机操作,县(市、区)组织考查,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由县(市、区)组织命题,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科目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的重要内容。

  5.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各初中学校要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学生健康卡》和《成长记录袋》等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应参照学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本人、同学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和解释。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价小组主持班级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评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各初中学校应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全面鉴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级以上者方可毕业。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地各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组织检查。

  三、高中招生录取

  1. 加强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

  高中学校必须按照计划招生。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和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发改委编制,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由各地在市下达的总额内自行确定,中、高等职业教育“3+3”、中等职业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计划定向分配到县(市、区)。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的将严肃查处,并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规范高中招生的程序

  所有应届初三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所有高中在市内招生都必须以中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中考前招生,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举办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录取审批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审批—省教育厅学籍库电子注册”程序进行。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3. 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

  为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办法,定向招收指标应不低于学校统招计划数的70%。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兼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兼顾公办、民办教育协同发展。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招生实际确定热点普通高中,省四星级高中应该确定为热点普通高中,鼓励和支持民办高中也招收指标生。

  4. 支持和规范民办高中招生

  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自主决定招生范围,可以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的要求,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编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面向市内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考试。民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中考之后组织独立招生考试,招生广告(含纸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需与招生计划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招生工作,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未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到该省辖市招生。凡未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而擅自招生致使所招收学生不能按期办理学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民办学校负完全责任,同时,市教育局将在下一年度取消该民办学校高中招生计划。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的招生应分开,不得相互代招。

  5. 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

  市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情况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大体相当等原则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时,需参照本地最低控制线在中考分值中的占比,相应确定各有关市的控制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中、高等职业教育分段培养项目(3年+3年)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分段培养项目(3年+4年)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6. 执行优秀运动员升学特招政策

  按照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优秀运动员升学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扬府办发〔20xx〕111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优秀运动员升学特招工作,运动员特招文件由市教育局另发。高中学校招收运动员的具体申报程序为:由运动员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各有关初中学校于5月15日前向招生学校推荐;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对有升学需求的运动员进行专业测试,并于5月25日前将具体意见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照特招运动员要求,对拟招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并在当地教育网公示一周后,于6月5日前将拟招收运动员汇总表、运动员申报表(一式三份)、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处。市教育局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将经审批具备特招运动员资格的.名单书面通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有关招生学校,同时在扬州教育网予以公示,未列入公布名单的学生,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办理运动员特招录取手续,凡擅自录取的,将严肃追究招生学校及校长的责任。

  7. 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学校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或举办国际课程班,均需按有

  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班名义招生。经过审批的招生均按本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8. 规范高中学籍电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学籍电子管理要求,实现中考系统与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实行全省高中电子学籍与全国对接。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要于6月份报省教育厅,根据招生计划建立学籍,超额招收的学生将无法注册学籍,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本文件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于8月25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8月30日前报省学籍平台。没有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中考是基础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对义务教育段教育教学质量的检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保证初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中考。任何部门和学校都不得动员或组织学生不参加或变相不参加中考。各高中阶段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凡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档案。

  2.中考方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学校都无权更改中考方案。

  3.思想品德、历史学科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以考试改革为契机,推进教学方式改革。开卷考试只允许携带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试另可携带市教研室统一印制的中考时政学习材料)进入考场,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要重视建立和认真实施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初中学生毕业制度,充分发挥考试评价改进教学和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的功能,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5.会考成绩是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录新生和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严格按中考要求组织会考和考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对在会考中违纪的学生,将严格按照中考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在会考中发现有集体舞弊的,将严肃追究考生所在学校相关教师、学校领导以及所在考点监考教师、考点负责人和所属县(市、区)、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6.要建立严格的中考命题、审题制度,确保命题质量和学业成绩的科学性、公平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命题和综合测评的研究,组织中考命题专项培训,不断提高评价与考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做好网上评卷工作,按照要求选派优秀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确保与评卷相配套的硬件设施及工作环境,确保评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在保证评卷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评卷效率。

  8.要充分认识到中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大对中考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中考改革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大人力和经费投入,确保中考改革顺利、平稳进行。

招生方案 篇10

  一、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参加中考的初中应届考生,品行表现好,思想品德考核在良好以上,初中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2、喜爱体育专业学习,有刻苦耐劳精神,体育素质特别好,在初中阶段参加以下几项比赛并获相应名次:

  (1)参加县(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获县(市)单项比赛前2名;

  (2)参加地区(市)级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获单项比赛前3名;

  (3)参加省级比赛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单项比赛前6名

  3、田径:男生身高在1.70m以上(含1.70m),女生身高在1.60m以上(含1.60m),双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4、初三年级文化课成绩在全校良好以上,中考总分达到450分以上(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二、报考办法

  1、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4月25日前向我校体育组报名填写申请表。

  2、根据报名来确定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测试项目为身体条件测定、体育高考四项身体素质及自选专项一项。请各考生在来我校参加测试提前与我校体育组联系(自备短钉跑鞋)。

  3、参加素质测试时,请考生随带相关体育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归还考生。

  三、录取办法

  1、诸暨籍的考生由于体育特长生提前录取,素质测试上线的考生必须填报普通高中类别,并在普高第一批及第二批的志愿全部填写“荣怀学校”。

  2、中考总分不低于450分(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根据素质测试成绩、中考成绩并结合身体条件、道德品质择优录取(含自费),额满即止。

  3、招生名额:田径6人(男女兼收),

  4、凡对于中考成绩好的且素质测试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学校将优先考虑编入创新实验班,并且享受公费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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