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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3-09-28 14:03:12 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通用6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整治方案【通用6篇】

整治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运输型拖拉“五个一”安全专项整治,即:注销一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强制一批(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条件)依法取缔一批(假牌假证)、移交一批(档案资料齐全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管理一批(未移交的)。协助、配合安临、公安(交警)严厉查处运输型拖拉机非法违法行为,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留一个重大安全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建立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分类管理台账,掌握运输型拖拉机的存量、年检、注销报废。核查、整理完善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资料,为运输型拖拉机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做好准备工作。用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开展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源头管理、协助好农业服务站重点整治运输型拖拉机无牌行驶、严查严处酒后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违法载人、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月27日至3月10日),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度,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调查摸底(3月11日至4月10日)查清运输型拖拉机现有存量、年检、注销及报废等情况,建立好管理台账。3月30日前,运输型拖拉机调查摸底登记台账和存量分类统计表送至乡农业服务站。

  (三)集中整治(4月11日至8月10日),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质临、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实行联动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6月10日前,对达到移交条件运输型拖拉机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一批;7月10日前,对达到国家报废条件的运输型拖拉机,强制报废一批。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拖拉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不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农业服务站成立由任组长,为副组长,农业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站,由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要积极加强与农业服务站的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实行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建立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整治行动的动态跟踪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报送活动信息,总结交流经验。

  (三)强化协调配合。要进一步落实运输型拖拉机“三包”(包安全检查包安全教育、保安全整改)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对辖区运输型拖拉机进行深入的调查摸底,建立完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台账,从源头上有效监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运行。

  (四)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运输型拖拉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运型拖拉机和套牌套证,依法从重处理。

  (五)做好档案核查移交。积极组织人员对全村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进行清理核查。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加强管理,月组织驾驶员学习,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确保存量运输型拖拉机只减不增。

  (六)加强信息报送。对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数据统计上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及时掌握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整治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二、整治范围

  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等。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许可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明来源食用油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主观因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应追究景区经营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引导理性消费。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就餐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对于接待安排已超过供餐能力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安排就餐餐次。

  (六)完善应急管理。各地监管部门要与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完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一旦发生涉及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4月21日至24日)。各地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4月25日至5月16日)。各地集中力量,周密部署,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统一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查整改(5月16日至23日)。各地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建立健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等因素影响,省内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从我市来看,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也存在薄弱环节和盲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注重整治实效。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创新监管模式。各地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农家乐监督办法,探索提高农家乐餐饮安全保障能力的监管措施,促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旅游景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重点受众,大力宣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文明餐桌”、“寻找笑脸就餐”、“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等活动,宣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成果,提高游客食品安全理性消费、自我保护意识。要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整治方案 篇3

  根据《区文明创建“百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文明委〔20xx〕11号)、《区深入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明委〔20xx〕10号)精神,结合目前突出存在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顽症问题,通过动员和组织广大市民群众深入开展清理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行为,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联合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制定整治方案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落实区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要求,严厉打击乱写、乱贴、乱发、乱画及相关乱牵乱挂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建立健全监管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整治范围和对象

  区辖区范围内的:(1)主次干道、支路、平和堂商圈、袁家岭商圈、火车站东、西广场、汽车东站、过街设施(天桥、涵洞)、地下通道、地铁出入口、公共站厕等公共场所;(2)通讯电力设施三杆(箱)上,即:电线杆(箱)、路灯杆(箱)、通讯杆(箱);(3)各门面房的'门头、门点、门柱、门窗上;(4)小街、小巷、小区内的围墙、院墙,楼门、楼道口,楼道墙壁、门窗及其他公共设施上;(5)公益广告、宣传栏、政务公示栏、邮箱、变电箱、电话亭、公交站牌、路名牌、护栏等公共设施上。

  (二)关于整治的时间

  20xx年10月12日——20xx年2月18日

  (三)关于整治活动的具体方式

  结合工作安排,按照常态化、精细化、规划化要求将整治行动分成三个具体阶段,分别为:

  1、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10月12日——10月17日):区城管局迅速组织召开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辖区范围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铺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8日——11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城管执法局统筹调度各街道(局)采取分片负责、责任到人、集中清理、有效规范的措施,安排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人员,重点对城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广场、过街设施(天桥、涵洞等)街巷及其各类公共设施上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进行清理、覆盖,对临街视线范围内的乱贴、乱画、乱挂进行清理清除,不留死角。各类墙体上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应用相同颜色涂料进行覆盖,防止“二次污染”。同时加强对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的数字化采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18日):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强统筹调度,区环卫局和街道(局)、社区加大责任范围的巡查频率,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对需要进行覆盖或用专业器具进行清理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应及时组织清除干净;切实做好常态巡查管控,确保整治长效。

  三、整治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及各街道(局)、社区要充分认识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清理整治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好治“癣”防“癣”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区城管局负责统筹调度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各街道(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范围的道路、小区及公共设施上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整治工作,要成立“牛皮癣”清理专业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倒排任务工期。

  (三)严格督查,长效管理。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街道(局)要严格按照城市网格化相关要求,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区城管局将组织专项督查,加大考核力度,对清理不及时和整治效果差的单位,重点扣分,对造成市级考核扣分或负面舆情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大力宣传清理整治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工作的意义,及时报道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整治的政策、措施和整治成效,加强正面引导,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整治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坚决停用。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点联系制度,每一位局领导负责联系一个局属单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加强监管和督促;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有关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三)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求局属各单位所有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能力。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市政设施检查和抢修,全面检修城区路灯、雨水井、检查井等公用设施,及时拆除、更换底座不牢固的路灯和路灯杆上的广告牌,配齐井盖,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破路施工安全管理,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到围挡作业,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加大雨季内涝灾害应急抢险力度,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正常发挥。

  (二)细化环卫作业安全管理。环卫作业设备数量多、老化现象严重,安全状况复杂,要加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特别是对垃圾站、公厕、垃圾场等重点环节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环卫工人必须着装上岗,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作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对城区户外广告、店铺招牌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松动、倾斜、破损的户外广告立柱,对妨碍车辆行驶、影响行人安全的横幅、广告牌一律拆除。

  (四)抓好园林绿化设施管护。及时修复破损的绿化围、花坛等园林设施,对影响市民出行、存在安全隐患的行道树进行修整,对虫蛀严重造成树基不牢的树木一律拆除。

  (五)强化车辆及司乘人员安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各种作业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求作业车辆在出车前严格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全面落实司乘人员管理责任,杜绝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违规作业的司乘人员从严处理。

  (六)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处理预案,从严从快查处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11月1日-11月10)。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有可能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和细化检查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安全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股室、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整改时要落实人员、制定措施、限期完成,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至11月30日)。在各单位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到位的单位进行肯定表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舆论造势,强化宣传。

  积极开展“关爱生命、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安全生产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下属单位要按照整治内容组织人员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抓紧整改。排查和整改要动真格,不留盲区和死角,真正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整治方案 篇5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及府办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土地开发、避险搬迁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要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20xx、20xx年中涉到我局的.土地开发、避险搬迁,拨付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公平合理、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和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成立涉农资金领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和协调解决涉农资金的问题,并及时向涉农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对我局涉及到的涉资金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重点检查阶段根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配合好县检查组的检查工作。

  (四)整改完善阶段。对此项行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五)全面总结阶段。于8月中旬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局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涉农资金专项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程,抓紧抓实抓好。局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协调,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保障经费,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涉农清理工作力度。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对清理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检查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整治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县关于水上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能力,牢牢坚守红线,促进安全发展,不动摇、不放松。

  二、整治主题

  守住红线、强化责任、攻坚克难、综合治理

  三、整治目标

  实现全镇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为零,事故隐患排查全覆盖,隐患整改、违法、违规、违章查处“零容忍”。全面提升防范预警应急管理水平,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健康、和谐、安全发展。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0前)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三)督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至6月20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五、整治范围

  砂石场、碎石场、河道及其岸线、码头、各类船舶

  六、整治内容

  (一)非法采石采砂、乱采乱挖。

  (二)在禁采区采石采砂。

  (三)场内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场内特种设备由无证人员操作;船舶系缆桩的设置。

  (四)在河道及其岸线乱倒弃土。

  (五)三无船舶、报废船舶、船舶买卖未过户、船舶证书资料不齐或未持有合格的证书和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作业。

  (六)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超员和超载驾驶、冒险航行、夜间航行、洪汛期间和超过警戒水位线不减员不减载航行、停航封渡后强行航行的。

  (七)自用船、渔船、货船非法载客。

  (八)救生衣双百行动不落实。

  (九)渔船无证捕捞、毒鱼、电鱼、禁捕期捕捞。

  (十)非法建造渔船,擅自改装船舶。

  (十一)安全隐患整治不力。

  七、强化领导,高度重视

  各有船村、砂石场、碎石场、船舶所有人、船员,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一)党政一把手,砂石场、碎石场负责人务必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

  (二)分管领导具体抓,跟踪督查到位。

  (三)监管部门一线抓,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切实做到“四到位”(即:人员精力到位;检查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管督查到位)。

  (四)各有船村、各砂石场、碎石场、船舶所有人、船员,务必主动抓,认真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确保检查不留死角,记录完整;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资金到位,及时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到位,有效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资料完备;确保证照齐全有效,持证上岗,安全设施设备齐备可靠;确保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到位,汛期前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安全渡汛;确保无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平安和谐。

  八、明确职责,综合整治

  (一)镇安监办总揽,并负责砂石场、碎石场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二)镇管船站负责码头、客渡船舶、货运船舶、采砂采石船舶、工程船舶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三)镇水务站负责河道及其岸线采石采砂、渔业船舶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各有船村务必全程参与,镇级监管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联合整治,对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务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综合整治。

  九、动真碰硬,确保实效

  各有船村、镇级监管部门,务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使安全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违法、违规、违章“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忠于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实效。

  十、强化督查,从严追责

  镇纪委、监察、安委会,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实,工作不在状态,隐患整改不到位,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辖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安委会上作述职检讨。凡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倒查”与“顺查”相结合的原则,从严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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