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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时间:2023-10-18 15:39:32 方案 我要投稿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诚信之星评选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1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结合《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精神,开展推选七里汤小学20xx年度区级教师“诚信之星”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树典型、扬正气,使我校全体教师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态度投入到下一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推选方案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1 .推选范围:

  (1)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原则上承担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老师优先推选,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师不再参与本次推选。

  (2)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并且日常工作生活中无失信行为的老师。

  2 .推选名额:

  根据文登区教体局指定名额,学校将推选1名区级教师“诚信之星”。

  二、推选条件

  1.爱党爱国,热心公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关心集体,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海贝分.文登”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本年度至今社区双报到服务时长达到10小时及以上。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行使教师权利,认真履行教师义务,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与时俱进。

  3.为人师表,言行一致。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崇尚家庭美德,严守个人美德,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自尊自爱,成为真诚守信的模范。

  4.遵规守纪,依法执教。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廉洁从教,重信守诺。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学习金融知识,支持金融发展,按期还款付息。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教师“诚信之星”推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学校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含5天,5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者;

  (5)受到上级、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三、推选程序

  1 .本人申请:申请人对照推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

  3.终评

  (1)测评: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原则上依据20xx—20xx学年教师考核得分)。

  (3)确定推选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4.公示

  将推选结果在学校宣传栏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2

  为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切实形成诚信践诺、履约办事、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20xx年度“诚信之星”创建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指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镇范围内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东夏镇“诚信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其他部门同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事宜由经贸办负责实施。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

  4、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5、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6、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7、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xx年2月8日-3月7日)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对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作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积极引导企业及个人参与诚信创建活动。

  2、推荐候选人(20xx年3月8日-7月30日)

  推荐“诚信人物”5人,“诚信企业”3个,符合条件企业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3、组织审核(20xx年8月1日-9月20日)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进行核实,候选人将在公示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审批表彰(20xx年9月21-10月下旬)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诚信之星建议人选进行审定、表彰。被评选诚信之星人员将给予适当奖励。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诚信人物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确实把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把关。评选表彰诚信人物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工作、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及时报送,确保推荐出来的诚信人物叫得响,经得住检验,使评选表彰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3、广泛发动。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诚信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4、加强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开展向诚信人物学习活动,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3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x小学决定对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校园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校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有力的道德文化支撑。

  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前)

  学校召开评审小组会议通过评选方案,以公众号的形式发布评选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小学推荐一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撰写诚信突出材料。

  (三)组织审核(20xx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小学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审批表彰(20xx年12月底前)

  1、区级“诚信之星”材料上报教体局,教体育审核后上报区社会信用中心,候选人将在区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学校公众号同步进行公示。

  2、“诚信之星”按照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教职工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4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营造"诚信待人,诚信做事,诚信学习"的校园氛围,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现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树典型 展风采 宣诚信

  三、评选条件

  1、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校内奖学金,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

  四、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学院初评

  各学院应在6月1号之前,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并将各自活动的图文资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各学院初评后,推荐候选人2-5名。要确保推荐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并将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附件1)、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于5月31号前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19房间),电子版请发(**)。

  2、学校初选

  学生处6月1日-5日对各学院选报的学生进行初选。参加初选的学生,应准备好个人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学生处微信"学工在线"平台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关注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将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参加学校终选的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的`演讲稿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衡水学院校园诚信之星".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立"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3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提名奖10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宣传到位、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系给予表彰。

  3、设最佳人气奖3名,在"学工在线"微信平台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在所有关注本次活动并参与投票的学生中,随机选出10名幸运参与奖,发放纪念品。

  六、活动要求

  各学院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学院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5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文文明办〔2022〕4号)文件精神,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我校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评选范围

  XX小学全体教职员工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评选名额

  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择优推荐一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2年10月19日前

  学校以QQ群发布诚信之星评比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

  候选人填写“诚信之星”推荐表,并撰写诚信突出事迹资料,于10月21日下班前上交德育处。

  三组织审核(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学校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进行汇总,根据事迹材料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择优推荐1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四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审核评选。

  四审批表彰(2022年10月25日)

  区级诚信之星,上报区信用建设办公室进行表彰,校级诚信之星按教职工考核方案、教师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奖励。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6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xx年度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和《xx市xx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文件精神,在信用建设方面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在我校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九)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1)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3)申报材料作假的。

  三、评选名额

  1名区级诚信之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前)

  学校出台“诚信之星”评选方案,公布推荐“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

  根据教师自主报名和民主推荐的方法,评选出候选人,候选人需撰写2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连同个人“海贝分”截图上交教导处。

  (三)审核评选(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

  “诚信之星”评选小组成员对照方案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海贝分、事迹材料、平日工作表现,择优推荐1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10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意见和监督,公示期不少于3日。10月24日前将区级“诚信之星”材料上报教体局,

  (四)审批表彰(20xx年12月底前)

  组织部分获奖代表参加全区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奖励。大会后,择期组织召开教体系统表彰大会,颁发荣誉奖牌、发放奖品。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7

  诚实守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做人做事的重要品质,也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开展诚信教育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为强化诚信意识、规范诚信行为现制定红星中心小学开展“树诚信教风学风、做诚信师生、创诚信校园”主题教育。

  一、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说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的诚信观念,通过诚信教育,让教师学生认识诚信的本质和内涵、诚信与道德、诚信与成才的关系,使师生懂得讲诚信是一切道德赖以维系的前提,是做人的准则、立业的根基,是一种社会评价度。通过诚信教育唤醒师生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意识,自觉加强诚信建设,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诚信立身的良好习惯,把学生培养成一名具有诚信美德,主动为建设诚信社会做贡献的高素质优秀学生;让教师树立诚信教风,成为学生立德修身的.模范。

  二、活动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诚信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兼校长罗永华担任组长,副校长陶斯亮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教导教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班主任组成。各年级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学生干部组成负责本班的诚信教育工作机构。

  活动范围:全体师生。

  活动口号:诚信教学、诚信立学、诚信立身: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

  三、活动主题

  做诚信师生,建诚信班级,创诚信校园。

  四、活动内容

  学校结合每年“诚信教育月(周)”三月(3.15消费者权益日)、六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九月(开学第一周),组织全校师生进行诚信宣誓、诚信签名、诚信承诺等多种形式,鼓动师生积极参与诚信活动的热情,形成学生自我置身于公众监督下的庄重承诺。每学年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诚信宣誓或诚信承诺,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及信用建设诚信,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建立师生诚信档案。学校每学年建立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信用考核档案,考核教师诚信行为。各年级班主任每学期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及时做好平时学生诚信行为的情况记录,每学期测评一次,将诚实守信内容作为学期末对学生进行评价的依据。

  五、活动形式

  学校利用各种活动载体,搭建诚信教育工作的平台。

  1、“诚信教育月(周)”期间,召开全校师生集中大会,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2、组织学生开展“诚信教学、诚信立学、诚信立身: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师生签名活动。

  3、利用国旗下讲话、讲座、广播、橱窗、黑板报、班队会活动、手抄报、身边诚信故事征集、征文演讲比赛和家长会、家长(班级)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做诚信师生,建诚信班级,创诚信校园”等专题宣传活动。

  4、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学校在期中和期末考试时,加强考风考纪整治,班级人人签订诚信应考承诺书。明确对不诚信行为的惩戒措施,让学生自觉自愿考出真分数,让诚信深入学生心中,形成习惯。

  5、组织师生观看“与诚信同行”专题教育片1-2次。

  6、结合学校德育品牌“校园之星”评选,开展一次“诚信之星”、“诚信好少年”“诚信班级”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争创评选活动,“六一”儿童节集中表彰。

  7、将诚实守信情况纳入师生期末考核,班主任在操行评语中要对学生诚信情况进行评价。

  8、通过家校活动,利用家长会向家长宣传诚信教育要点,对家庭教育方法进行指导,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家庭事迹,传承良好家风,做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8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xx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和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进一步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党委学工部主办,由大学生自强社承办。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组委会,详见附件1。

  三、活动主题

  诚信舞台,青春演绎

  四、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者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并工作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内一等奖学金,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五、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院系初选

  各院系应在11月16日-11月30日之前组织本单位的选拔活动,并将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汇编成册上交国家助学贷款中心,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院系要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汇编成册,包括候选人申请表(详见附件2)、xx字左右的事迹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于30日之前报送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发(包括本人的免冠照片)。

  在校生总人数超过xx人的院系可报2名,xx人以下的院系报1人。

  候选人要确保本人的材料真实性。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评选活动组委会可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并给予候选人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将取消所在院系“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2、学校初选

  学生处将于12月1日-12月6日组织各院系选报学生参加学校初选。参加学校初选各院系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演讲稿(配合ppt)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学生处“诚信自强之星”专题网站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登陆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评选形式参看学校初选,评委现场打分,占总成绩的8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

  六、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评选结果由学院以文件形式进行公布,设立“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10名,学校将颁发证书并奖励500元;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院校进行表彰并奖励xx元(原则上用于支持本单位资助工作的开展);

  3、设最佳人气奖2名,在学生处网站投票产生,颁发证书;4、学校将择优推荐2名“诚信自强之星”代表我校参加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各院系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院系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2、各院系应把此次评选活动当作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诚信教育的良好时机,通过此次活动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典型人物的事迹,积极营造诚信校园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我校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9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文文明办〔20xx〕4号)文件精神,对教体系统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体教职工。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三、评选名额

  评选4名校级“诚信之星”,择优推荐1名参加区级“诚信之星”评选。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前)

  学校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发布公告,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参评教师撰写个人诚信事例。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根据海贝分情况,并且符合8项评选条件的老师,以办公室为单位分别推荐1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分别为低年级、中年级、高年级和领导干部四个级部),填写“诚信之星”推荐表,并撰写1000字诚信突出事迹资料,于10月24日下班前上交副校长室。

  (三)审核评选(20xx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

  学校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进行汇总,并择优评选出4名校级“诚信之星”和1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审批表彰(20xx年11月底前)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最终评出的4名入选人员授予学校“诚信之星”荣誉称号,进行通报表彰。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10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道德修养。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增强我校学生的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建立诚信校园,培育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倡导诚信、文明、和谐、向上的教育理念,提高学生整体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发挥榜样作用,我校将于举办“诚信学生”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诚信之星的评选,树立榜样,发挥榜样的作用,带动学生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在我校学生中广泛传播诚信文化作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体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对自己诚信。自觉约束自己,举止言行以诚信为本,尊重自我,热爱生活,奋发努力,健康向上,敢于指出和抵制有悖于诚信的思想行为。

  2.对他人诚信。尊重他人,宽容他人,真诚待人,与老师、同学相处融洽,乐于助人,善待他人,具有合作精神;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说真话,不说谎话,做不到的事不随便答应别人,答应别人的事要做到,遵守承诺。

  3.对家庭诚信。热爱家庭,孝敬父母、长辈,不做“小皇帝”、“小公主”;提倡生活俭朴,合理消费;自信独立,做自己的事,学会自我管理,为父母分担家务。

  4.对学校诚信。热爱学校、班级、老师和同学;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勤奋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不抄袭他人作业,不作弊;综合质量评价恰当、正确;优秀的表现,典型的`诚信故事,在学生中有着良好的口碑。

  5.对社会诚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正,不违法违纪;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对国家和民族诚信。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尊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四、活动评选

  填写“诚信学生”简要事迹,由学生组成的“诚信学生”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推荐学校“诚信学生”,再逐级上报。

  五、活动要求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增强小学生诚信意识,提高小学生思想品德素养,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诚信典型,发挥道德榜样作用,请同学们高度重视“诚信学生”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11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进一步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党委学工部主办,由大学生自强社承办。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组委会,详见附件1。

  三、活动主题

  诚信舞台,青春演绎

  四、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者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并工作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内一等奖学金,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五、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癣学校初癣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院系初选

  各院系应在11月16日-11月30日之前组织本单位的选拔活动,并将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汇编成册上交国家助学贷款中心,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院系要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推荐候选人的汇编成册,包括候选人申请表(详见附件2)、XX字左右的事迹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于30日之前报送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发(包括本人的免冠照片)。

  在校生总人数超过XX人的院系可报2名,XX人以下的院系报1人。

  候选人要确保本人的材料真实性。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评选活动组委会可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并给予候选人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将取消所在院系“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2、学校初选

  学生处将于12月1日-12月6日组织各院系选报学生参加学校初眩参加学校初选各院系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配合ppt )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学生处“诚信自强之星”专题网站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登陆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评选形式参看学校初选,评委现场打分,占总成绩的8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

  六、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评选结果由学院以文件形式进行公布,设立“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10名,学校将颁发证书并奖励500元;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院校进行表彰并奖励XX元(原则上用于支持本单位资助工作的开展);

  3、设最佳人气奖2名,在学生处网站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学校将择优推荐2名“诚信自强之星”代表我校参加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各院系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院系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2、各院系应把此次评选活动当作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诚信教育的良好时机,通过此次活动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典型人物的事迹,积极营造诚信校园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我校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12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文文明办〔2022〕4号)文件精神,为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评选范围

  XX小学全体教职员工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评选名额

  每个团队推选1名候选人,共评出8名校级“诚信之星”。从8名校级“诚信之星”中择优推选1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1年10月19日

  学校出台“诚信之星”评选方案,通过教师群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

  二推荐候选人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

  以团队为单位推选1名候选人,撰写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0月21日晚放学前打印交教导处。

  三审核评选(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

  学校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进行汇总,根据事迹材料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择优推荐1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其余当选为校级“诚信之星”。10月24日前,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审核评选。

  四审批表彰(2021年10月25日)

  区级诚信之星,上报区信用建设办公室进行表彰,校级诚信之星按教职工考核方案、教师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奖励。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原则,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认知规律,丰富德育内涵,重视榜样作用,关注全员参与,建设学校德育新途径。

  二、活动目的

  在学生参与活动过程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健全的人格品质、科学的思维方式、良好的行为习惯;利用该活动促进学校德育走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之路;利用该活动促进家庭、学校、社区的横向沟通,建立更有广度的学校德育体系;树立一批学生榜样,引导全体学生在选举榜样、学习榜样的过程中成长。

  三、评选标准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行为守则,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的进步、突出的专长。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不予考虑。

  四、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在校生的思想品德、科学文化、操作技能、艺术才能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设立以下20种类别:文明礼仪之星、遵规守纪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学习榜样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未来作家之星、探究合作之星、明日科技之星、阳光运动之星、才艺魅力之星、低碳环保之星、值周值日之星、社团活动之星、自强自律之星、孝老爱亲之星、朗诵演讲之星、组织管理之星、公益服务之星、校园读书之星、劳动创造之星,并从以上20个类别中推选产生"xx校园之星楷模",并从其中择优上报推选产生"鄂尔多斯市校园之星楷模"、五、评选办法

  1、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等方式,并通过候选人的公平竞选,最终由全体同学评选出本班的"校园之星"2人。

  2、请班主任将本班"校园之星"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务必在11月3日之前发到,并打印一份纸质版交到云科伟老师处,(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否则将取消评选资格)逾期未交的班级,视为自动放弃评选,并将扣掉班主任考核分。

  3、学校根据各班上报"校园之星"候选人材料和实际考察,将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在11月5号前上报教育局。

  六、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统一拍照公布在校园网上,并在宣传栏上宣传,每天的'播音时段上播放先进事迹、

  2、凡被评为区级的"校园之星",将为所在班级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市级、自治区级"校园之星"、"优秀班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七、评选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5日(评选区级)

  八、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校园之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增加透明度。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14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文文明办〔20xx〕3号)文件精神,对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三、评选名额

  区级“诚信之星”一名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8日前)

  学校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通过评选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

  学校推荐一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撰写诚信突出材料。

  (三)组织审核(20xx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

  学校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五、评选办法

  依据教师个人考核和信用XX海贝分计绩。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诚信人物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推动信用“进校园”工作的有效载体,确保评选表彰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工作、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及时报送,确保推荐出来的诚信人物叫得响,立得住,经受得住检验,使评选表彰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三)广泛发动。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的积极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每个单位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这次评选活动,开展向诚信人物学习,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尚。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15

  根据XXX市X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X市X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文文明办〔20xx〕3号)文件精神,对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三、评选名额

  区级“诚信之星”一名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8日前)

  幼儿园召开评审小组会议通过评选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8日)

  幼儿园推荐一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撰写诚信突出材料。

  (三)组织审核(20xx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

  幼儿园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审批表彰(10月12日)

  1、区级“诚信之星”材料上报教体局,教体育审核后上报区社会信用中心,候选人将在区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园级公众号同步进行公示。

  2、“诚信之星”按照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教职工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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