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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23 13:14:08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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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1

  一、 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们将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评估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成为学校教育发展的提高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校的素质教育。

  二、评价的原则

  (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心、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鉴赏能力。

  (二)要将评估的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促进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评估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要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评估过程中,既可以单一指标的评估,又可以综合评价,从而达到全面评估的目的,使评估的过程成为指导的过程,学生实践的过程,使学生朝着指向目标的努力过程。

  三、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 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 交流与合作。能与他 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这三方面的评定,参照《z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的“检测内容”所列的具体指标。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另外,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为组员。工作小组对学生具体地加以考核。

  (二)学生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表式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评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

  同时,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把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显示学生这一阶段学习成就或持续进步信息的一连串表现、作品、评价结果以及相关记录和资料的汇集。

  (三)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估程序。一般来说,其评估程序为:①学生自评,②结伴互评,③任课教师评价,④班主任评价,⑤学校评价,⑥评价结果反馈。

  (四)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各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五、 结果应用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学校应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学校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六、保障制度

  (一)班主任、校长诚信承诺制度。班主任须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评价项目抽测制度。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三)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2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59法》和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59规范化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在校园内做好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净化校园59环境,使全体师生能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促进师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59法〉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59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业务指导:xx(安徽省普通话测评员)

  具体工作由团委书记陶有林分管主抓,校办组织实施,其它部门配合。

  领导小组职责是:

  (1)制定学校59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学校59规范化工作达标评估规划,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3)制定学校59达标评估奖惩办法,并负责考核、评估和兑现;

  (4)协调教导处、教研组、学生会、总务处等部门,共同做好59达标工作;

  (5)监督、检查、评估相关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6)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59达标评估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业务指导人员职责:对学校59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建议,承担校内师生普通话培训任务,对教职工普通话水平进行校内测评,负责校园广播站播音员普通话培训和播音指导,对学校59达标评估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校园内、各处室、各年级办公室、各班级使用规范汉字情况,对不规范用字进行及时纠正。

  二、在校园内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一)大力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学校教职工、全体学生在校园内、教学中、会议上、广播节目主持和各种教育活动中都应使用普通话。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全员培训,努力提高教职工普通话使用水平。一是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59法》以及《教育法》《教师法》中有关内容,认真学习上级有关59工作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59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升级培训测试。未参加过普通话培训测试、未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的教职工在2xxxx年底都要参加市级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测试取得合格等级证书的由学校承担培训基本费用;测试未取得合格等级证书的,由本人承担培训费用,下一年必须重新参加培训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费用由个人承担;末参加培训测试的,当年考核不得评优,下一年必须参加培训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费用由个人承担。

  2、把普通话水平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基本标准之一。教师在课堂教学、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和组织学生参加的师生活动中都应讲普通话。在校内组织的教学竞赛活动中未使用普通话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奖,不予推荐参加上一级组织的教学竞赛活动;在课堂教学中未使用普通话的教师,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各级评优评先;在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和组织学生参加的师生活动中未使用普通话的'教师,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各级评优评先。学校对在推广普通话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各级评优评先进中优先考虑。学校工勤人员在与学生交流和对外交流中应坚持讲普通话,未讲普通话者,参照教师考核执行。

  3、教师要在教学中加强对学生普通话水平的培训。使用普通话、讲好普通话是对当代中学生的基本素质要求之一,任课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要注意在教学中加强对学生普通话水平的培训,应要求学生在课堂上发言、讨论、提问、回答问题时使用普通话,在校园内、在与老师和同学的交往中讲普通话。语文教师要按照语文课程标准的要求,把提高学生普通话水平列入教学计划,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根据学生实际安排教学内容,一是对拼音基础不扎实的学生进行辅导,二是注意矫正学生不标准的地方发音,三是训练学生的朗读水平,四是营造讲普通话的环境和氛围,五是对学生普通话水平进行测试,把普通话水平列入语文学科学习成绩中。

  4、学校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开展各种活动,为师生使用普通话创造良好环境。一是对教师定期举办讲座、培训、测试,组织教师参加朗诵、演讲、竞赛、师生联谊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二是发现和培养校园广播节目主持人,提高校园广播节目主持人使用普通话的水平,增强其示范性,把普通话训练列入校园广播内容,宣传讲普通话的目的意义,介绍推广普通话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使用普通话的小常识、小资料,讲解普通话发音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普通话朗读示范;三是组织学生广泛开展朗读、演讲、竞赛、文艺等多种活动,在活动中训练学生使用普通话的能力。

  (二)大力推行规范汉字。推行规范汉字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职责,对正确传承汉字文化和实现顺畅交流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全体师生在书面表达中都要使用规范汉字。

  1、全体师生在教学、学习、生活中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都要执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学生必须正确掌握3500个常用规范汉字,不写二简字和繁体字、异体字,减少错别字。

  2、教师教案、板书、讲义、试卷、作业批改、评语书写等书面表达,都要使用规范汉字;学校名称牌、印章、公文、标语、指示牌、板报、校报、宣传材料、网站用字,都要使用规范汉字。

  3、禁止使用下列不规范字:繁体字(教学需要除外);已经淘汰的异形字和旧字形;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生造的简体字;错别字。

  4、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用字现象;语文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书信、作文、书法等竞赛活动,提高学生使用规范汉字的水平;班主任和语文教师要指导学生搞好班级文化建设,办好班级黑板报,充分发挥班级文化在推行规范汉字方面的作用;全体师生都要积极参与检查、纠正学校网站、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内、学校周边的不规范用字现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负责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并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语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项目测评的最终等第。

  (二)成立相关测评小组

  1、综合评语实施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组织宣传学习;每学期组织学生自评与同伴互评,撰写、上报综合评语,并及时进行馈;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3、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体能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4、劳动与技能测评机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高一高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任教师及有关实验员。

  职责:负责学本项目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五个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劳动与技术类A等申报名单。

  5、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参与组织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相关教师。

  (2)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专项的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三、评价内容、形式及办法

  1、定性评价

  (1)评价内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质。

  (2)评价形式:综合评语(包括分层概述、突出表现、纪实性材料等)。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由班主任每学期撰写一次;毕业综合评语由毕业班班主任在各学期评语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撰写,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劳动与技能(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四块。

  (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评价办法:由学校各测评小组每学年组织测评一次,测评成绩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过20%,E等不超过5%。学生测评最终等第由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根据浙江省有关测评规定予以确定,其中A等不超过25%,E等不超过5%。对评定结果中获得A等的学生在校内张榜公示,对评定为E等的学生给予书面通知。

  四、评价时间安排

  1、综合评语(定性评价)每学期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内完成;毕业综合评语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完成。

  2、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定量评价)每学年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完成;学生测评最终等第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确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评价的涵盖面。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个性特长评价:通过开展书画赛、体育运动会、六一、元旦、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英语竞赛、作文展评等各种活动,了解学生的参与情况,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做出相应的评价记录。

  3、学业成绩评价: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主要以期末考试试卷测评成绩呈现。

  期末检测内容:

  语文:考试试卷和学生语文素养。

  数学:考试试卷和平时测验。

  英语:考试试卷、英语会话和课文诵读。

  科学:考试试卷、实验操作、小制作。

  品德与生活:考试试卷和社会调查。

  音乐:歌曲演唱。

  美术:作画、剪纸、手工制作等。

  体育: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手册得分为依据。

  四、评价结果与方法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

  3、各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5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新课程评价观的转变作为重要枢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明确的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即“改革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提出了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发展的“发展性评价”。强调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又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当前的实际需求,又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的发展方向;既要依靠单纯的书面测验,考试考查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也要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尤其是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变化与进步等。学校在评价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在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特拟定本试行方案,作为开展小学生发展性评价的研究与指导性意见。同时,希望全体教师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情况的分析和整理,并对本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本方案逐步完善。

  学生评价是对学生学习进展与行为变化的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核心。为了使各科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以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也为了让每个学生了解自己,以改进缺点,发扬优点,使自己在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特拟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目的:

  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既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教学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四、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

  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五、评价的具体措施:

  小学生发展性评价分为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两大部份。

  (一)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是对学习过程及其结果的评价,并通过评价来影响学习过程。它是建立在事实判断基础上的评价,因而它具有评价的差异性、针对性和即时性,它能及时地给学生提出改进的建议和发展方向。形成性评价主要采用几种形式:①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评价;②表现性评价;③即时性评价;④档案袋记录。

  1、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评价

  单元测试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紧扣本单元学习内容,主要考察对本单元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测试形成要多种多样,富有趣味性。可以用书面方式检测也可以用实践活动检测。测试形式可开卷也可闭卷。

  2、表现性评价

  表现性评价包括对课题或实践活动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的评价;对实验操作的评价;对艺术、科技作品的设计及活动展示的评价。这一评价形式可比较好地反映出学生的活动设计能力,活动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3、课堂观察中的即时评价

  通过课堂观察,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积极反馈,给学生以鼓励、指导和调整。教师可根据需要,关注学生突出的一、二个方面作出相应的评价记录。这种评价可根据需要一天一次,一周一次或一月一次。评价次数因人而异,不是整齐划一的。

  课堂评价的内容主要有:学习兴趣,参与学习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学习中发现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化,方法的独特性,思维的灵活性创造性,想像的丰富性;独立思考与合作交流;良好的学习习惯等等。课堂评价的要素不是固定不变的,这里列举的“要素”只对教师和学生起一个导向、参考作用。

  4、档案袋记录

  通过收集反映学生发展变化的资料来表现学生成长的轨迹,学生、教师、家长对档案袋记录的内容取舍都有参与权,但以学生的意见为主。

  学习评价中档案袋的基本内容如下:

  (1)一年级新生学前情况调查表;(2)语文学科评价报告;(3)数学学科评价报告;(4)学生兴趣特长发展表;(5)考试试卷;(6)其它(如同学赠言,家长、教师寄语、作业评语、学期评语、自己愿意保留的`作业、获奖证书等等)

  5、其它形式的评价

  (1)完成作业情况评价。在作业过程中,可实施由学生“自定目标、自我评价”的“双自”评价方法,也可实施小组互评、教师建议,教师评价等多种评价方法(教师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以评星和鼓励性语言结合起来)。这种评价对学生有一种自我约束和对作业正确与否的自我判断,这也可以让教师比较好地观察到学生对知识的把握程度、理解程度和学生看待自我的客观性与自信度。

  (2)小组评价。这一评价形式多用于对学生“作品”的欣赏和交流。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学会认真地分析“作品”,在这个过程中听取他人观点,欣赏他人的作品和观点,学会吸收他人有益的建议并改进自己的作品。

  (二)阶段性评价

  阶段性评价是一种总结性评价。一般在学期或学年进行,对学生的学期或学年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是一种注重学生自我发展的评价。阶段性评价一般由期末考试和实践检查两部份构成。

  (1)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较复杂的问题的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探求新知识的能力;解决问题策略的发散性和求异性;想力丰富程度。

  检测形式可分为闭卷和开卷两种:通常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闭卷,思品与生活、科学等开卷。

  (2)实践检测

  语文、数学、品德与生活、科学、英语等学科既有书面检测,又有实践检测,其余学科只进行实践检测。

  实践检测的内容和形式,根据学科的不同可以有所区别,但是应力求丰富多彩而又切合学生实际,主要有:探究性学习,调查访问,生产劳动,实际操作,信息收集和整理,社区服务等。

  ●语文可以有口语交际,朗读,参观,访问,开展社会调查,开故事会,演课本剧,演讲比赛,办手抄报等。

  ●数学可以有计算,动手操作,调查统计,参观访问,测量,设计制作等。

  ●英语可以有唱英语歌,简单的英语会话,编演英语小品等。

  ●科学可以有实验操作,实际观察,科学试验,社会调查,科技制作等。

  ●品德与生活可以有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

  ●音乐可以有唱歌,乐器演奏,打节奏或进行指挥,欣赏乐曲等。

  ●美术可以有作画,雕刻,剪纸,捏象皮泥,名画欣赏,写生等。

  ●体育主要是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

  (三)阶段性(期末)综合评价实施要点

  1、形成性评价由学校、教师自行组织,将平时的学习表现,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课堂评价、作业情况等有所侧重地进行汇总;再和期末检测进行综合,做出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综合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学期测试的成绩的权重以1:4为宜。

  2、期末考试按照区教研室统一命题,学校统一组织并进行期末考试成绩质量分析,便于对教学质量的掌握和监控。

  3、分值计算。

  (1)学生阶段性(期末)综合评价得分=期末检测得分×80%+学期形成性评价得分×20%

  (2)期末检测得分=期末考试分数×80%+实践检测分数×20%

  (3)学期形成性评价分数=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课堂评价+作业情况(形成性评价项目和内容可根据学校、学生情况自主确定,综合评价按照多数的原则进行综合)。

  4、结果呈现。总评结果的呈现,可以有两种形式:学业成绩和综合评语。

  (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情感态度、知识技能、实践创新,均可用五星制五等级(90分以上为五颗星,80-90分为四颗星,70-80分为三颗星,60-70分为二颗星,60分以下为一颗星)来反映其发展水平。评定情感态度的依据主要是学习表现,评定知识技能的依据主要是单元测试和期末检测,评定实践创新的依据主要是实践活动。学业成绩可以先由学生自评,然后互评,最后由教师综合评定。

  (2)综合评语。综合性评语应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评语,既要充分肯定学生在学业上的进步,尽量发现其闪光之处,也要指出其成长过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进步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就学生个人进行纵向比较,不宜作横向比较,不在班上排名。指出不足,应用激励性语言表述,把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融合起来,如说,今后如何如何,就会怎样怎样;要是能怎么怎么,那就更好了,等等。评语中既有对客现事实的陈述,又不乏主观情感的自然流露,让人民教师对学生的深切关爱,对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跃然纸上。

  六、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七、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学部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委员会由学部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在本校公示后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处理。对评价工作委员会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学校行政部门反映。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学校行政部门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五)建立诚信制度。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建立监控制度。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

  【方案B】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实施新的评价方法,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发展,注意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自主性原则。

  要以学生为评价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和社会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我。

  3、综合性原则。评价的内容,既要重视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又要注重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情感态度、行为习惯、身心健康、审美情趣等基本素质的评价。在学习能力方面,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评价,关注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

  4、多样化原则。评价的方式力求多样化,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课内评与课外评相结合。

  5、多元化原则。评价的主体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学生、老师、家长、社会等共同参与、相互作用的评价主体,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馈促进学生发展,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成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6、激励性原则。评价的行为要以鼓励性为主,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让学生享受成功的愉悦,促进学生树立学习、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

  三、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思想品德水平”、“知识能力水平和学科成绩“、”身体健康水平”、“劳动技能水平”、“个性发展水平”等五个维度,各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又分为内容要素、等级评定等。(略)

  四、评价方法和要求

  (一)评价方法

  1、改革评价方式,扩大参评主体。

  (1)、评价方式:①、阶段评价,班级周评“小标兵”和学校德育处主题活动月的“星级学生”评价;②、综合评价,期末在周评小标兵和月评“星级学生”的基础上实施总评;③、“新三好学生”的评选。

  (2)、扩大参与评价的主体,具体分为: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和学校少先队总评等五个方面。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要求,在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的基础上,确定自评等级。

  3.学生互评。周一班会或其它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学生,首先分小组评价,评价小组由组长负责,小组内首先是学生自评,然后互相评价,讨论确定互评等级,组内依据自评和互评结果推举出本组“小标兵”。评价时,学生可在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中的相关单项评价栏内,分别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呈现。

  4.班级评价。班会在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的基础上,由小组组长汇报本组评价结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再汇聚学生互评意见,综合学生日常表现和家长评价,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和大家一起推出一周的班级“小标兵”。

  5、家长参评或社区代表点评。班主任老师在周五将周评班级“小标兵”表下发给学生,由学生带回家,父母在表内“家长评价”一栏填上评价意见,周一学生将评价表带回学校反馈给班主任老师,做为总评积累,让学生获得激励。

  6、月主题活动评价“星级学生”,由各班主任依据班级周评资料,组织本班学生讨论,充分征求学生意见,再向学校少先队推举出本班当月的校级“星级学生”,学校少先大队、德育处以及班主任共审核通过,周一学校升旗仪式上集中表彰,并由班主任将结果记入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手册,做为期末总评和评价“新三好”的重要依据。

  7、“新三好学生”的评选必须由学生自己报名,其具体条件为:首先,在校学生每学期中学生各科成绩不低于优秀等级,参加公益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其次,参评学生必须有家庭对其表现行为的“良好”以上的评价;同时,参评学生在本学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等级必须在“良好”以上。

  (二)评价要求

  1、评价次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如实填写,不得敷衍应付。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终结评价为主,在学年末进行。周评班级“小标兵”,月评校级“星级学生”与期末综合评价相结合,周评班级“小标兵”和月评校级“星级学生”是期末评价的依据。

  2、评价结果。从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恰当等级,以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呈现,每周班级评价“小标兵”时,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分别对照各项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给出等次评价;期末在综合项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得出总评等次;评价均以星级形式呈现,个人自评、班级小组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点评等,均在相对应的项目栏内标出“★”,其中,家长参评与班主任评价除了用星星符号代替外,还要在最下面栏目内写上精当评语。

  3、班主任或学校评价。有针对性的填写概括性与描述性评语,客观填写评定意见。

  总之,要确实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不同层面,不同时段,不同参与主体的评价,使学校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落到实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6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根河市教育局《关于湟中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体、特长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对学生各学科知识的测试结果,每一阶段要记录在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各位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记录表》。

  三、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四、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7

  为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推进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辽宁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建立完善初中评价与考试制度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价的组织机构

  1、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评价工作操作办法,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

  2、各校要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校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对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经公示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初中每班都要成立教师评价小组和学生评价小组。教师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由班主任担任组长。每个班级按人数平均分成若干个学生评价小组,学生评价小组同时也是学生在校生活、学习的合作小组。评价小组成员名单必须经本班学生认可,并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公示。教师评价小组和学生评价小组负责组织班级学生日常评价工作及数据的录入工作。

  二、评价的基本内容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辽宁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项:1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主要表现:热爱祖国、理想信念、遵纪守法、明理诚信、关心集体、交流合作、自律自强、保护环境、心理健康、社会实践。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主要表现:学习兴趣与态度、学习方法与反思、学习交流与协作,课外活动与探究,学业成绩。

  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主要表现:心理健康水平、健康生活方式、体育运动与表现、运动与健康测试成绩。

  学生艺术与审美素质。主要表现:仪表服饰、美术与音乐知识、审美体验与表现。

  学生实践与操作素质。主要表现: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物理、化学、外语口语、生物实践操作、计算机操作。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呈现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等级评价和积分评价构成。

  等级评价按等级评价表设计评价维度及分值,依据表现付分确定等级,分成四个等级A、B、C、D,评价主体为学生、家长、小组成员及任课教师。

  积分评价分班级团队积分、小组激励积分和个人奖励积分三种形式,按不同的评价对象和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

  班级团队积分是以班级体中所有成员的表现为评价对象,创建整体发展环境为载体的捆绑式班级管理和学生发展评价,班级团队积分同时也是班集体成员每个学生的积分。

  小组激励积分是以学生评价小组为单位,按照班级学习、活动小组中每个学生的表现,对小组进行积分,小组积分同时也是组内每个成员的积分。

  个人奖励积分是以个性特长发展为主,对学生个人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各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给予的奖励性积分。以学生全面发展各项素质表现所获的各类等级、奖励证书为依据。

  三、评价的操作办法

  1、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制定“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表”,设计评价维度及分值,依据表现付分确定等级。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等级评价一月评一次,一月一公示,每学期认定两次。实行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其中自评等级是由学生与家长研究讨论后给出。权重分别为学生自评30%、学生互评40%、教师评价30%。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积分评价实行与学校对班级管理进行捆绑式评价,班级在学校管理中获得的积分即班级每个学生的积分。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积还包括小组激励积分,目的在于着眼学生的日常表现,对学生的进步进行及时的评价和鼓励,把评价贯穿于成长过程的每一天。评价内容可包涵日常行为习惯、关心集体、交流合作、社会公德、家庭表现等多方面。

  各班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最终价等级还要参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对各班分配的各等级比例。

  2、学生科学文化素质评价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等级评价,依据学习素养评价表进行评价等级。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积分评价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小组合作学习积分,学生以课堂活动小组为单位,依据组内每名学生的表现对小组积分,小组的积分也是组内每个学生的积分,学生和课堂活动表现由上课教师、班级值班班干部负责记载,全体同学进行监督。二是激励性积分,包括试卷书写积分、进步积分、创新思维积分等。

  学生学业成绩以分数形式独立体现。

  3、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评价

  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等级评价按评价表付分确定等级。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积分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由任课教师或学校统一组织体能测试,按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计算出得分。

  4、学生审美与表现素质

  学生审美与表现素质等级评价按评价付分确定等级。

  积分评价由任课教师组织专项考试,每学期一次,转化为积分。

  5、学生实践与操作素质

  研究性学习按学习小组评价表进行评价等级。

  社会实践活动按活动记录划分等级。

  理、化、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按开设课程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由任课教师组织专项考试,转化为等级。

  6、个人奖励积分

  个人奖励积分主要是对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的表现、突出特长、单项获奖、期末评优情况进行评价。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的等级加分,不进行累计,每学期进行一次,只取最高等级。

  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三个年级的评价结果按权重求和。初一权重40%,初二权重40%,初三权重20%每学年期末综合素质评价为全优的学生要向全校公示一周,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方可录入电子文档向上级报送。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

  1、成长记录袋。实证性材料收入成长记录袋。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和实证性材料,二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最佳作品或成果、有质量的研究性学习报告、发表的文章、书法、美术、音乐或电脑制作的作品,科技小发明、小创造等表现学生特长和才艺的作品和成果等。三是爱好特长获奖情况。三个方面的材料每学期每个学生只可将其中选择出每项自己认为最优秀的两个收入到记录袋中,即每学期最多有6个实证性材料。

  2、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综合评语、平时学业考试成绩组成。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用A、B、C、D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

  综合评语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

  手,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查看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相关原始资料记录学生以及学生的成长纪录袋等,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平、公正。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1、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和监控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对学校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实施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

  2、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毕业的重要依据。

  3、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与初中升学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不合格不许报考省示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平时学业成绩、初中升学考试成绩按3:3:4的比例折合成初中生毕业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推荐升入省示范性高中的依据)

  六、评价的实施程序

  1、评价的准备

  为使评价工作在较大的范围内展开,并能按照统一的部署进行,应制定具体的评价工作程序,使评价实施活动做到制度化和经常化。在制定评价细则中,要规定出评价人员的工作规范、职权范围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讨论、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综合素质评价的各种文件,广泛宣传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目的和意义,提高他们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请评价专家讲学,普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与技术,掌握实施评价活动的方法和程序。

  2、评价的施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要做好本区域内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组织领导工作,各学校要按照上级行政部门部署,将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到位,按计划分步骤逐一落实。各学校要做好评价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学生的评价材料要及时进行总结性整

  理,进行科学分类,统一编号,固定目录位置,使得档案整体化、系统化、规范化。要求每位学生根据具体评价内容和指标的要求,建立自己的成长档案袋与作品集,按照学校老师的统一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定期填写评价记录。

  3、处理评价结果

  学期末,由学生本人、班级评价小组、任课教师将过程评价的数据录入电脑程序,生成评价结果。

  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要对每个班级的评价过程、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复核认可,对学生、家长和社会上对评价反映意见较大的问题和缺点,按照举报和申诉程序对提出的问题要给以合理地解决和修正,经学校评价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形成正式评价结果录入并上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8

  为确保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兰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1、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组

  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教师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决策过程。

  三、原则与内容

  评价工作原则: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评价内容:

  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

  四、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资料建设。初中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及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

  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

  1)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

  3)关键性作品、作业;

  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奖励证明、证件;

  6)关键性评语;

  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

  8)自我描述。

  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业成绩记录、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情况描述、学生特长发展的有关信息以及学生自评、互评、教师和家长评价等评定等级和阶段性、总结性评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9

  全面建立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让学生、教师和广大家长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基本要点,明确下一步学校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我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组织、明确分工

  1、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组(下设评价小组)

  组长:黄明富

  副组长:张远冰、虞觉民

  2、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长:蔡刚

  成员:钱军、李伟及13位现任班主任

  办公室设在教导处。

  3、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邹天云

  成员:张正平、周有智

  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4、工作职责:

  (1)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组织对班主任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对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

  (3)监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监控本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各界人士的质询与质疑、监督与投诉,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二、强化宣传、操作细则

  1、利用学校网站和宣传栏向全校及社会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说明》《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由教导处组织教师学习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上述文件,让全校师生和社会人士都关心关注此项工作,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

  2、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和班级评价小组利用系统软件上机完成自评、互评和师评活动。由学生依据《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评定内容和参考标准对自己和他人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地总结、分析和评定,并认真填写《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中的学生自我评价;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按照《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表现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由教导处汇总分析数据,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评、互评、师评、统考折合、总分各项分数,下发给各班级,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组织认真填写《20xx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中的自评、互评、师评、统考折合、总分、等级、值得记载的情况(须附原始实证材料)、学业考试成绩、教师综合性评语。完成家长、学生、班主任签名,确认无误后交教导处形成学生成长记录袋。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10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贯彻和落实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事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办出职教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

  (一)、推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他们应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职业中学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立足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职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职业中学学生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是实施素质教育,体现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反映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中等职业教育以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学校、用人单位、社会和家长理解并接受,要使教学组织、考试考查、就业选人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制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的处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教导处、德育处、生产实习处、招生就业办共同实施,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具体负责人。

  (三)成立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负责主动领取评价表;组织本班家长召开家长会;组织学生自评、互评并组织统计评价结果;组织评价小组成员填写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及时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学期评价结果;接受学生申诉或查询。

  四、评价内容及标准

  我们分析和综合了部分学校的成功经验,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结合职业学校自身的特点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确定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社会与交往素质和艺术与修养素质五个方方面。具体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表》

  (1)思想道德素质

  学生道德道德素质包括思想品质和公民道德两个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

  (2)专业文化素质

  学生专业文化素质包括专业模块修习记录(具体见附件)和学习能力评价两方面。专业模块修习记录独立进行统计,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学习能力评价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综合实践能力的测评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身体心理素质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4)社会与交往素质

  主要根据平时学生在班级、社会等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价其在团队合作,交流沟通,对社会的认知等意识和水平。

  (5)艺术与修养素质

  学生艺术素质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修养素质评价根据学生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的表现客观反映学生的个人修养水平。

  五、评定方法

  评价从时间上分为学期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类,从形式上分为自评、互评、评价小组评三类。

  (一)学期评价

  学期评价是每学期期末,在班级评价小组组长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自评、互评、小组评,最后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登记表》的过程。

  1、自评

  由班主任教师向每名同学分发自评表,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自我评价,直接填在登记表上,同时在《反馈表》上填写评语,填完后教师应立即收回登记表保管,以免遗失。

  2、互评

  (1)、学生互评的方法为:首先,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减少学生在评价中感情用事或以偏概全的现象。其次,在评价开始时由班主任下发《学生综合素质互评表》,做到每生一份,每名学生都参与对本班全体同学的评价(连同本人一并评价),为确保评价的公正性,评价采用无记名的形式,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为便于统计,素质评价卡中“A、B、C、D”四个等级直接转换为分值,分别以“5/4/3/2”的形式出现。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互评计分方法为:某评价要素被评为

  A级得5分、B级得4分、C级得3分、D级得2分,二十个要素满分100分。在统计某生评定结果时,应将全班其他同学对该同学二十个要素评定的总分相加,再除以全班参加对该同学评定的人数,得出该同学的总平均分。

  (3)、互评等级确定方法为:若某生20个评价要素总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则综合素质互评为A等,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为B级,75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在计算总平均分时,如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转化为整数后计算等级。

  3、评价小组评定

  在学期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应对学生互评结果进行逐一审核,根据本班A级指标数,结合学生平时表现,评价小组认为学生互评结果基本反映学生实际的,则直接将学生互评结果认定为小组评定结果。但评价小组若发现学生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严重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并将调整过的内容填在评价表上

  ,并对每个学生打出终评等级及时填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上,同时评价小组集体填写综合评语,每学年度第二学期小组评结果视为该生该学年度的评价结果。

  另外,凡受学校处分的,该学期评价结果降为C等。到终结性评价结束时尚未撤销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终结性评价结束后受学校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该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降为D等;因同一事件分别受公安机关和学校处罚或处分的,评价时按就重不就轻的原则进行评价。凡在三年内曾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降一等处理;

  初中第六学期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终结性评价直接降为D等。

  学期评价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反馈表》发给学生,并请学生反馈给家长,家长和学生本人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名。自评、互评和小组评均结束后,班主任应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

  (二)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在高二下学期结束前,由评价小组集体进行。

  1、等级确定

  终结性评价等级应依据学生之前各学期的评价结果来确定。首先将各学期评定分数相加,用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出现小数时以四舍五入计),然后按A级(90分以上)、B级(75—89分)、C级(60-74分)、D级(60分以下)的划分方法,将分值转化为等级,作为学生终结性评价等级。

  2、评语拟定

  评价小组成员应在对学生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共同讨论并拟定出学生综合评语,评语语言应准确、精练,重点突出学生品格与态度的一贯表现。

  对于评价小组工作中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无法裁决的向教育局评价委员会报告。

  六、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终结性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终结性评价结果的参考,终结性评价结果视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总结性评价,作为学生就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并记入档案。

  2、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评价小组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并认真填写在评价登记表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参照互评、自评,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

  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均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学期评价结果应及时请学生签字。同时,获A级的学生名单应向全校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评价工作小组应同时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申诉,妥善处理学生和家长提出的各类异议。

  七、关于评价的几点说明:

  1、若评价小组工作中有重大分歧的,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2、学生的评价结果依据必须保留至少一学年。

  3、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

  4、学期评价中,若学生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C级。

  5、若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D级。

  6、若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打架斗殴、恶意损坏公物等现象造成重大影响或结果的,综合素质评价一律为C级。

  7、一般情况下,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尽量少用C

  级和D级。

  八、评价监督:

  1、申诉、举报电话:5722357

  5722719

  2、申诉、举报方法:

  ①若对评价结果与自身实际表现有重大分歧,可向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②凡对评价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展开调查,若情况属实,可作出评价调整,若情况与班级评价小组结果相符合,维持原评价,并对该同学提出批评教育。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校长)

  副组长:z(副校长)

  成员:z(教育处主任)、z(教学处主任)、z(团委副书记)、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

  职 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小组:

  组长:z(副校长)

  副组长:z(教育处主任)、z(教学处主任)

  成员:z(团委副书记)、z(年级组长)z (年级组长) z(年级组长)

  职 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班各5名,名单略去):

  说明:

  1. 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 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详见附表)。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四、评价等第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权威部门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负责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并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语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项目测评的最终等第。

  (二)成立相关测评小组

  1、综合评语实施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组织宣传学习;每学期组织学生自评与同伴互评,撰写、上报综合评语,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3、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体能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4、劳动与技能测评机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高一高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任教师及有关实验员。

  职责:负责学本项目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五个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劳动与技术类A等申报名单。

  5、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参与组织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相关教师。

  (2)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专项的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三、评价内容、形式及办法

  1.定性评价

  (1)评价内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质。

  (2)评价形式:综合评语(包括分层概述、突出表现、纪实性材料等)。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由班主任每学期撰写一次;毕业综合评语由毕业班班主任在各学期评语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撰写,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劳动与技能(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四大块。

  (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评价办法:由学校各测评小组每学年组织测评一次,测评成绩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过20%,E等不超过5%。学生测评最终等第由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根据浙江省有关测评规定予以确定,其中A等不超过25%,E等不超过5%。对评定结果中获得A等的学生在校内张榜公示,对评定为E等的学生给予书面通知。

  四、评价时间安排

  1.综合评语(定性评价)每学期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内完成;毕业综合评语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完成。

  2.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定量评价)每学年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完成;学生测评最终等第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确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1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参照外地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校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基本原则

  1 、方向性原则:评价应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体现知识经济时代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 、客观性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评价。评价要多主体参与,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可不采用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同时,还要适当接受家长和社会的评价。

  3 、全面性原则: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学业考试的内容要处理好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关系,注重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具体情况,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5 、发展性原则:充分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需要,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6 、参与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谐的学校文化的形成。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性发展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

  1 、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占15%)、公民素养(占10%)、学习能力(占40%)、交流与合作(15%)、运动与健康(占10%)、审美与表现(占10%)等六个方面。

  2 、学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是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侧重于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四、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除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可设置口试、听力测试、成果展示、实验操作、上机操作等形式测试,允许学生进行二次考试。纸笔测验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开闭卷结合考试等不同形式。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可适当细化六项评价内容)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各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各位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班级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评定班级的学生公布。

  (3)、综合素质评定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终结性评价

  (1)、终结性评价应由学校组织进行,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评定时以学生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通过对相应等级赋分的办法进行换算,取所有阶段性评价的平均分值作为终结性评价结果,记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赋分转换标准:优秀记10分,良好记8分,合格记6分,不合格记4分。

  五、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优”等级,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最后,学生和家长要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上签字。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3)、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既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学校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2、健全相关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14

  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为确保我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标准及要求项目

  等第

  评价标准及要求

  责任人

  一、道德品质

  合格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3、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行为要符合学校德育管理的的有关规定。政教处团委

  不合格

  违反学校德育管理的的有关规定而被学校记通报以上处分的,至今仍未撤消处分的。

  二、公民素养

  合格

  1、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

  2、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学校布置的各种有益的活动;

  3、对个人的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政教处团委

  不合格

  1、在校期间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曾经发生不文明行为的,且在师生中产生很坏影响的;

  2、经常去营业性网吧,看不健康书籍,有不正当交往,且经多方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学习能力

  合格

  1、各考试学科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2、考查学科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3、在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县级以上等级奖的;

  4、被评为百优少年的。

  5、在各种学科比赛活动中,曾获校级以上表彰的。学部

  不合格学习成绩差,没有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

  四、交流与合作

  合格

  1、平时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为实现目标探究合作的;能约束自己行为的;

  2、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学部

  不合格

  平时不与他人合作,性格孤癖,长期有自闭行为的;从不参与探究活动的。

  五、运动与健康

  合格

  热爱体育活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水平,学习评价成绩较好,在校级以上各种体育竞赛中获奖的学部体育组

  不合格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学习成绩评价为较差的。

  六、审美与表现

  合格

  1、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在校内外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比赛中获奖的;

  2、其他有突出表现的。

  3、艺术课程评价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学部团委音体美组

  不合格

  没有完成艺术课程的学习,音乐和美术学科考核成绩不及格或较差的。

  三、评价组织

  为加强对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初中部教师和初中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长:成员: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决策过程。

  四、评价工作原则

  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

  五、评价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1、资料建设。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

  1)各类课程学生等级评价表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

  3)关键性作品、作业;

  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各类表彰、奖励以及处分证明、证件;

  6)关键性评语;

  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

  8)自我成长计划和成长小结;

  9)《成长的足迹》;

  10)学生思想品德评定表;

  11)家长通知书;

  12)学生荣誉申评表;

  13)《学生学习成长记录》册;

  14)其它有效材料。

  2、评价程序: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由学生本人作出自我评价,上交班级评价小组。然后按评价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最后评价材料如实填写于相应记录中,并将材料放入成长档案袋。

  1)学生自评:学生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鉴定。

  2)学生互评:学生所在小组的每一个成员参与,集体形成评价结果。

  3)教师评价:评价小组的教师,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对照评价标准,对全班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量分。

  4)结果合成:每个维度的评价,学生互评占20分,教师评价占30分,统一考试、考查等硬性评价结果占50分。学生自评不纳入结果合成,无统一考查的等级评价,学生互评占40分,教师评价占60分。

  毕业生最终评价结果的合成:七年级评价结果占30%,八年级评价结果占30%,九年级评价结果占40%。

  5)结果审定: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负责解释。

  6)反馈与公示:各班级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个人及家长,评定等级为A等的要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7)监察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也可直接向县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学校负责调查与处理。学校在接到投诉后1周内作出答复。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和请求复议;

  8)对残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降低标准,以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

  六、呈现与使用

  1、评价结果: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1)综合性评语:学生自我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

  2)评价等级:每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级时应非常慎重,其材料必须的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进行审核,对符合直接认定为A等级条件的,必须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

  3)等级比例:学和毕业生最终评价均以学校为单位划分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维度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个维度A等占实际参加测评人数30%,B等占35%,C等占30%,D等不高于5%。

  2、评价结果的使用

  1)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

  2)作为学校评估和监控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

  3)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

  4)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之一。

  9、本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七、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

  1、全体师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合理,要签订诚信责任状。

  2、如学生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综合素质评价一、二项等第均为“不合格”。

  3、如老师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核实,将与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工资晋升挂钩。

  以上细则未尽事宜,待后完善,解释权归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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