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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3-10-30 14:01:19 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整治方案汇总【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整治方案汇总【10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安[20xx]5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1.危险化学品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否落实;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人员配置是否符合要求;等。

  2.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情况。着重排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摆放是否规范;管理是否严格;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监管负责人是否落实;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配齐;实验室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实验室专兼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3.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情况。重点排查待处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列出库清单,分类建档,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安监部门、环保部门;是否擅自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

  4.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购置是否规范;危险化学品存量是否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技防、物防是否到位。

  四、实施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5月底前)。学校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排查整改阶段(6月底前)。相关部门可参考《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组织力量对本部门危化品仓库、相关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危化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不能及时整改或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计划和整改期限。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前期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总结,确定重点防范部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自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登记记录,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制订应急预案,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明确相关责任人。

  3.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校园各种载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严格制度,畅通信息。专项整治期间,确保联系渠道和工作信息畅通,相关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

  20xx年6月15日

整治方案 篇2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xx〕59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xx年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贯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xx年第74号),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排查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20xx年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王亚洲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雪峰任副组长,酒青霞、赵双军、刘德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酒青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活动实施、信息汇总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

  1.尾矿库和皮革、电镀、铅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等涉重金属企业。

  2.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及涉及危险废物、化工废料类企业。

  3.出入境河流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4.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和群众反复举报涉及的企业。

  根据上述检查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确定我市排查整治对象59家(见附件1)。对于信访举报等涉及的企业,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随时列入排查整治对象。

  (二)排查内容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把评估报告与预案一起备案。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种类和风险评估报告相比是否发生变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通过评审。是否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措施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截流、事故排水收集、清净下水系统防控、雨水系统防控、生产废水防控等设施措施。涉及毒性气体的,是否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是否设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是否落实环评及批复的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措施。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是否制定本单位的隐患分级规定,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是否建立隐患记录报告制度,是否制定隐患排查表,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是否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经过专家评审,是否向环保部门备案。是否制定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环境应急演练档案。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企业环境应急能力保障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设立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是否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包括应急监测),是否成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是否建立培训档案。

  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公开环保部门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四、排查方法

  企业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做好检查以及信息填报等工作。环保部门将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五、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检查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8日至4月20日)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确定的排查整治企业名单,组织召开各有关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排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必须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并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账。市环保局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河南省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规章规范,开展排查,包括隐患问题、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治理投入及措施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及时填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2)。各有关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将整治台账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报送至市环保局应急办(第二行政区5号楼5204房间)。

  (三)整治阶段(6月1日 至7月15日)

  对照企业上报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建立“一企一策”治理台账并分别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期限和整改要求,做到整改一家、销号一家。

  (四)集中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所有企业的整改情况加强督查、核查,重点督查、核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开展不力的还存在环境隐患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通报。通过开展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集中查处一批、整改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各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争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按照任务分工,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根据省厅要求,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自5月份开始要求各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报环保局应急办,应急办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总,每月按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我市上月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二)加强学习,提高指导能力

  由于本次活动增加了许多新内容、新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章规范,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在企业排查阶段,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发挥企业履行环境安全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要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三)狠抓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查找问题、查处违法、督导整改等措施提高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处置,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对可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能治理完成的隐患,坚持即查即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或自身难以解决,且涉及危害厂区外环境安全的长期隐患,依法采取立案查处、列入“黑名单”、停产限产等措施,督促整改。

整治方案 篇3

  根据《区文明创建“百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文明委〔20xx〕11号)、《区深入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明委〔20xx〕10号)精神,结合目前突出存在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顽症问题,通过动员和组织广大市民群众深入开展清理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行为,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联合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制定整治方案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落实区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要求,严厉打击乱写、乱贴、乱发、乱画及相关乱牵乱挂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建立健全监管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整治范围和对象

  区辖区范围内的:(1)主次干道、支路、平和堂商圈、袁家岭商圈、火车站东、西广场、汽车东站、过街设施(天桥、涵洞)、地下通道、地铁出入口、公共站厕等公共场所;(2)通讯电力设施三杆(箱)上,即:电线杆(箱)、路灯杆(箱)、通讯杆(箱);(3)各门面房的门头、门点、门柱、门窗上;(4)小街、小巷、小区内的围墙、院墙,楼门、楼道口,楼道墙壁、门窗及其他公共设施上;(5)公益广告、宣传栏、政务公示栏、邮箱、变电箱、电话亭、公交站牌、路名牌、护栏等公共设施上。

  (二)关于整治的时间

  20xx年10月12日——20xx年2月18日

  (三)关于整治活动的具体方式

  结合工作安排,按照常态化、精细化、规划化要求将整治行动分成三个具体阶段,分别为:

  1、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10月12日——10月17日):区城管局迅速组织召开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辖区范围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铺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8日——11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城管执法局统筹调度各街道(局)采取分片负责、责任到人、集中清理、有效规范的措施,安排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人员,重点对城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广场、过街设施(天桥、涵洞等)街巷及其各类公共设施上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进行清理、覆盖,对临街视线范围内的乱贴、乱画、乱挂进行清理清除,不留死角。各类墙体上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应用相同颜色涂料进行覆盖,防止“二次污染”。同时加强对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的数字化采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18日):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强统筹调度,区环卫局和街道(局)、社区加大责任范围的巡查频率,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对需要进行覆盖或用专业器具进行清理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应及时组织清除干净;切实做好常态巡查管控,确保整治长效。

  三、整治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及各街道(局)、社区要充分认识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清理整治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好治“癣”防“癣”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区城管局负责统筹调度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各街道(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范围的道路、小区及公共设施上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整治工作,要成立“牛皮癣”清理专业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倒排任务工期。

  (三)严格督查,长效管理。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街道(局)要严格按照城市网格化相关要求,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区城管局将组织专项督查,加大考核力度,对清理不及时和整治效果差的单位,重点扣分,对造成市级考核扣分或负面舆情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大力宣传清理整治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工作的意义,及时报道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整治的政策、措施和整治成效,加强正面引导,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整治方案 篇4

  进一步贯彻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以《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为了推进我校创建“平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活动,特制订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建平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为主题,突出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公安、教育、工商、卫生、文化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达师生平安、秩序井然,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张传眀任组长,法制副校长肖三,副校长蔡俊成任为副组长,其他中层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小组具体负责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及工作实施;成立学校安全工作监督小组,由组长张传明担任,副组长蔡俊成担任,成员有谭毅梅容朱华张鹏组成,小组具体负责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开展与进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按照省市县的会议要求,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各班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为该节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与家长和学生签订交通安全骑车协议书,并加大督查力度;学校出租房屋的食堂要严把食品入货渠道,与供货商签定食品卫生安全协议.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实际和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四)、根据实际,明确重点

  根据局文件精神,学校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重点:

  1、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

  2、加强未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3、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

  4、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如:多媒体教室、档案室、微机室、语音室、乐器室、实验室等)要做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严防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5、加强对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工作;

  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7、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建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

  8、做好贫困学生的帮困结对助学,加强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创建平安校园是当前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因此,要充分利用校会、晨会班队会及各类有关学科,以讲座、板报、宣传栏、校园电视台及网络信息的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常识及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效性,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法制安全意识.

  (六)、加强教育,提高能力

  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七)、不拘形式,开展活动

  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创建工作,学校拟在全校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开展“安全与卫生知识”专题讲座;

  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征文竞赛;

  3.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

  4、创建活动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展开.

  (八)、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为确保师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排查安全和卫生隐患.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1、户外体育设施;2、用电设施;3、交通方面;4、师生饮水、食品卫生;5、学生课外活动;6、环境卫生;7、教育不当造成的隐患;8、后进生(特别是有不良行为的);9、校园周边环境.对以上隐患排查情况均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整顿,确保各项安全防患于未然.

  (九)、协调关系,加强治理

  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周边街道、社区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联合公安、工商、防疫、综合执法局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小贩,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总之,我们将举全校师生之力,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而不懈努力.

整治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我矿的煤尘防治工作,根据矿委会的部署,结合相关要求特制定瑞平孙店煤尘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矿成立了瑞平孙店煤业煤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学勤

  副组长: 韩胡战 张栋学 王小五 刘中信

  成 员: 郭振江 罗恒磊 曹长现 王安明 郭占强 王德江 张强 钱占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科,郭振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本次活动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尘专项整治活动,使我矿井下的空气质量得到根本好转,彻底消除煤尘隐患,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从而促进全矿安全势头稳定发展。

  三、整治内容

  1.在副井东大巷、皮带运输上山上段、西三部皮带巷、西二部皮带巷、东二部皮带巷、东三部皮带巷设置净化水幕。

  2.确定煤尘治理责任区域划分,使各责任区域内文明卫生达标,不存在厚度2mm、长度超过5米的'积尘。

  3.各转载点的喷雾效果能够起到良好的灭尘作用,且操作简便。

  4.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办法,使煤尘防治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5.进一步完善降尘设施,达到逢巷必有管,有管必有水。

  6.把源头降尘作为降尘的主要措施,争取通过本次活动使源头落煤后及时洒水形成一种习惯。

  四、各部门职责

  通风科:负责方案的制定以及整治内容的规划,方案的督促和落实。

  安检科:负责活动的检查和验收评比。

  机电科:负责净化水幕的制作和安装、各转载点喷头的安装、改进;责任区内洒水降尘灭尘。

  调度室:负责各部门的协调,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对责任单位责任区的调整和划分。

  各维修队:负责责任区内降尘灭尘,使责任区内始终保持湿润状态,从源头上把好粉尘治理关。并做好个体防护。

  五、阶段步骤

  本次活动自8月1日至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8月1日--3日)

  各部门对所制定的活动方案进行酝酿和研究,统一意见后,在各自单位做好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4日--25日)

  各部门根据活动方案所承担的责任按照任务量制定时间表有序推进,期间调度室、安检科、通风科做好监督、协调和指导,争取使活动顺利实施,机电科、维修队任务繁重,须制定出工作计划按照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本次活动。

  第三阶段:验收、效果考评阶段(26日--月底)

  矿组织各战线领导在效果考评阶段到现场依据相关标准对治理效果进行评定,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将予以物质奖励,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或效果达不到治理要求的给予处罚,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严防图形式,走过场。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以点带面推动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再上新台阶。

整治方案 篇6

  为全面完成区20xx年农机安全目标任务,有效控制农机事故指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市农机监理所下达我局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前)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深入乡镇、村、学校,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户、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农机安全宣传片、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信息和农机安全知识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二要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咨询活动,开展“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月”与“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与元旦、五一、中秋、十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三要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机事故防范专题宣传教育,举办以提高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与农机事故防范能力为主题,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整治阶段(7月2日至12月10日)。

  加强农机安全专项执法,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农机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日常农机作业特点、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经常性组织农机人员,深入乡(镇)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时参加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杜绝农机重大安全隐患。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农村发展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区农发局农业科。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认真负责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都应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于每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工作情况报区农发局。活动开展期间,区农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镇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农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不力、走过场的镇街,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整治方案 篇7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有序发展,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2月份,集中对全市幼儿园(包含登记注册幼儿园及无证幼儿园)进行综合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疏堵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对全市幼儿园的综合整治。通过本次全范围的清理整顿,摸清全市幼儿园的基本状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幼儿园布局规划,引导办园条件达标的幼儿园完善提高,督促基本达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整改规范,取缔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或拒不整改的幼儿园,坚决预防和杜绝幼儿园各类安全事故,规范全市幼儿园办学秩序。

  二、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月1日-6月31日)。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统计,摸清每所幼儿园位置、举办者、规模、性质、园舍以及接送车辆使用等情况,建立幼儿园基本情况档案,填报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7月15日之前将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稿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划建设阶段(7月15日-8月31日)。各镇区街道(管委、办公室)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人口分布流动规律、就近入园的需要及适龄儿童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在反复考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一社区一园”或者“5000人口,1.5公里服务半径”的原则,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科学规划,对一些比较偏远且规模不足两个班的幼儿园,进行合并或设置教学点。规划中要明确需保留、暂时保留、拟合并、拟新建或改扩建、拟取缔的幼儿园,并明确幼儿园取缔或建设的时间安排。各镇街区幼儿园的布局规划要于8月29日前以政府文件形式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镇街区的规划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引导村集体和企业按照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规范办园。

  (三)综合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15日)。由各镇街区牵头,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对全市幼儿园进行综合整治,重点对幼儿园的.园舍条件、人员配置、教具配备、接送车辆、食堂管理、师生体检、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整治期间,能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据《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省学前教育规定》有关要求和标准,以及各镇街区幼儿园布局规划,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纳入管理或继续办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后仍未达到办园条件或拒不整改的,对其下达《停办通知书》,对未注册的,依法取缔;对已注册的,取消其办园资格,收回办园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四)落实整改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综合整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限期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限期内未停办或取缔的,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停办;对拒不执行相关行政处罚的幼儿园,提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分批公布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和已被取缔的幼儿园的名单,让家长和社会及时了解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引导家长科学选择安全、合格、规范的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幼儿园综合整治的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整治工作任务具体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全力做好综合整治工作;要摸底调查辖区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落实整治要求,做好被取缔园所教师、幼儿的安置和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市教体局负责提供办园标准,对符合办园条件幼儿园的整改落实和审批注册进行审核,对各类幼儿园加强业务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及安保检查,协助做好相关幼儿园的取缔工作。市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市卫计局负责检查幼儿及教师健康查体情况,并对园内卫生、消毒、防疫、饮用水等方面进行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幼儿园的食堂及餐饮许可进行检查。市住建局负责对幼儿园的园舍安全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配合做好幼儿园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二)稳妥推进,确保稳定。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及无证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害。要认真做好需整治园所负责人的说服教育工作,防止激化矛盾;稳妥做好被取缔或合并幼儿园的幼儿及教师的分流工作,原则上将其吸收到镇街中心幼儿园或就近转入管理规范的幼儿园,不得因整治、取缔而影响幼儿入学,贻误孩子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长抓不懈,确保效果。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要树立”打长期战”的思想,认真分析和研究无证幼儿园存在的成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巩固整治效果,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整治方案 篇8

  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公交车、出租车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我区集中开展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城区公交行业:要着力从行业规范、文明服务、车容车貌、安全运营、场站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公交运营服务管理,完善公交基础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文明、便捷、舒适、优质的服务。

  (二)城区出租行业:要着力从解决部分出租车驾驶员“不主动给付当次专用机打发票”、不按规定使用“空车待租灯”、标志标识不齐全、车内外卫生差、服务不规范、随意停车上下客人等突出问题,督促出租车驾驶员文明行车、安全行车、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二、整治重点及标准

  (一)城区公交行业

  1、行业规范。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行业规范要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2、文明服务。(1)加强对驾驶员文明服务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意识。(2)着装干净整洁,不穿奇装异服,展示良好形象。(3)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耐心热情,规范服务。驾驶员耍引导乘客自觉排队上下车,营造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乘车环境。(4)公交车每到一站乘客上车后,都要有“请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不要乱扔垃圾”“不要车窗抛物”“请排队上下车”等语音提示。(5)车辆运营中,严禁驾驶员接打手机、与乘客闲聊。(6)车内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7)运营车辆停靠站要到位,按要求进行二次进站。

  3、车容车貌。(1)加大车座椅下面、车厢后排的卫生检查力度。(2)严禁在驾驶员工作台区域放置烟、抹布等杂物,做到整洁、美观、有序。(3)车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保持车体卫生整洁,车辆卫生达到“六净一亮”。(4)加大车质车况检查维修力度。

  4、安全运营。(1)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教育驾驶人员严禁开“英雄车”“斗气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禁携带“三品”乘车,配合区交警支队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公交公共安全工作。(4)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礼让班马线。

  5、场站管理。(1)广泛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文明出行、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公益广告。(2)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无争吵谩骂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二)城区出租行业

  1、加大出租车行业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稳定有序。一是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稳步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规范网约车;二是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行为,对乘客反映强烈的拒载、宰客、故意绕道行驶、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堵塞出租车专用车道、强拉强拼、拒不返还乘客遗失物品、态度粗暴、车容车貌不整洁等影响行业形象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切实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做好市长热线、网络问政、来人来电投诉等问题调查处理反馈工作,做到有举报投诉必查,有来信来电必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加大出租车企业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出租车企业监管,督促出租车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大执行力度,做到令行禁止。一是强化和落实出租车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责任,层层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书》;二是建立旬检路查台账,对所属车辆每月组织不少于3次旬检,每周组织不少于2次夜间路查,对旬检和路查不合格的车辆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合格后方可参加市场运营;三是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每月组织驾驶员职业道德、文明服务和安全行车等培训学习不少于1次,到会学习率达到100%;四是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口,做好岗前培训并严格考核,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3、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水平。出租车企业要加大对车主、包车和替班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力度,制定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督促驾驶员不断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坚持做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行车;自觉规范经营,杜绝违章;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4、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文明交通出行和“文明端信出租车”、最美“的哥的姐”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端信出租车”“拥军出租车”“雷锋车队”等服务品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出租车驾驶员诚信经营,重点培育选树“文明端信出租车”品牌,把“文明端信出租车”打造成本行业的标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经研究,成立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日常督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目标落实。

  (二)明确单位职责。区交通运输行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明确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广泛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各自任务加大检查力度。做好信息报送,确定专人负责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三)强化督导检查。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

整治方案 篇9

  全力抓好我区消防安全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市政府对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区政府决定,从12月24日至今年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全区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冬春消防安全的阶段性特点进行专项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长助理、*分局局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主任由赵群生兼任,副主任由杨占伟兼任。

  各街办、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区)、医院、学校、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的科研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天然气、液化气、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运输场所;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储存库房、经销门店等场所;生产、仓储、住宿等“三合一”场所以及其他各类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存在火灾隐患逾期未改被依法责令停业整改的'单位;列入区政府挂牌督办至今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整治重点:

  (一)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瘫痪,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通道、水源缺少或不适应消防安全需要等问题。

  (四)重点区域:城中村、区内各类市场和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五)消防管理: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制度、措施未落实,违反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制定灭火应急及安全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模拟演练等问题。

  四、工作任务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街办、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全力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各街办、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管辖实际,认真开展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凡未完成今年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的各街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并会同区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在今年12月底以前消除隐患,摘牌销案;对未按时整改销案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督办人员的责任,对隐患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对不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冬春消防安全整治期间,各街办、各部门要督促指导管辖范围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加强值班,组织员工开展灭火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对冬春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加大查处工作力度,依法快查快办,严肃处理。

整治方案 篇10

  为清除河道障碍,提高全县河道的整体防洪能力,确保今年安全度汛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县河道清障整治专项活动。

  一、组织保障

  河道清障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防指成立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从县政府办公室、农委、安监局、水务局、公安局、交通局、海事处等

  单位及有关镇(场)抽调人员组成。

  二、全县河道的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有涡河、包河、西淝河、北淝河四大水系及38条大沟,承担着汛期防洪排涝的重要作用。河道障碍将导致水位抬高、洪水漫溢,冲淤的网箱、船舶、树木、大体积障碍物等还会阻塞桥涵、闸坝等,进而酿成更大的灾害。特别是侵占河道的养殖网箱、住家船民、违章建筑、违法采砂、堤防堆沙等现象大量存在,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构成极大的不安全隐患,亟待进行清理整治。

  三、清障范围和重点

  清障整治范围包括影响防汛安全的各大、中、小型河道。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

  清障的重点:

  一是对河道内的违章建筑,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于6月1日前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组织有关镇(场)和农委、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交通局、海事处等部门,于6月10日前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二是对河道内所有采沙船舶,由水务局牵头,农委、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海事处和有关镇(场)配合,于6月1日前对所有采沙船下发禁采通知。对于偷采和不听劝阻的,由所在镇(场)配合,县水务局会同农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海事处强行拆除采砂工具,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现象的发生。

  三是对在行洪河道内停泊的船舶、养殖网箱(特别是涡河二桥至涡阳枢纽段),由县政府牵头,农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海事处、城关镇、城西镇、闸北镇和水务局配合,于6月10日前全部迁移到安全区域,保证汛期水上安全。

  四是对在河道内开荒种田,特别是种植高杆作物影响行洪的,要按照《河道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范围,由辖区镇(场)负责,于6月10日前彻底清除阻水作物,确保行洪安全。五是对破堤取土影响堤防安全的行为,由辖区镇(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查处,务必于6月15日前恢复原貌,保障堤防安全。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5月23日)

  各镇(场)、县直有关单位要分别对辖区内的河道障碍物、养殖网箱、住家船民、涉水建设项目等进行调查摸底;县水务局对各堤防砂尝造船厂等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2、宣传发动及自清自纠阶段(5月24日—5月31日)

  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所有设障主体在5月31日前自行清除违章障碍物。

  3、强行清除阶段(6月1日—6月10日)

  对于在主航道内设置的影响行洪安全的阻水网箱、船舶、阻水建筑物、构筑物等,由所在镇(场)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在期限内未清除的,县政府将成立由农委、安监、水务、公安、交通、海事、有关镇组成的联合执法组,予以强行清除,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对阻挠执法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4、验收及巩固阶段(6月11日—6月16日)

  县政府对全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完善。对工作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被动、整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严格沿河生产单位、河道采砂、河道内建筑物的审查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群众工作,建立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治理清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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