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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4-02-10 17:13:24 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大全10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整治方案【大全10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深入开展人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现就我局今年确定的选题评议整治提升县人社系统能力建设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题评议整治目标和任务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在提升县人社系统能力建设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使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程序更加规范,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窗口单位便民设施还不够完善,便民设施不便民;由于工作中缺少耐心或自我情绪控制不当,导致服务态度不热情,语言生硬、冷漠,引起群众投诉等问题,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通过选题评议整治活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创先争优,进一步提高窗口单位文明服务。二是亮身份,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强化服务,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四是公开承诺、领导点评,践行窗口单位文明服务等。确保当年度县人社系统能力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选题评议整治的方法与步骤

  今年选题评议整治工作从7月8日开始至12月底止,根据政纠办〔20xx〕2号《县政府纠风办关于20xx年“保民生促发展请群众评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和市人社局20xx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求,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

  1、统一组织,宣传发动

  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确定选题评议整治内容,成立机构,调配人员,动员部署,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全县人社系统所有人员思想认识到位,行动一致,形成氛围。组长:罗有成,副组长:赖自强、陈晓文,成员由局干部组成。确保选题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2、征求意见、自查自纠

  主要任务是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对人社系统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力争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并邀请评议代表和监督员进行指导,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县人社局要求各所属中心作为重点评议单位设置群众意见投诉或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号码,并由专人负责落实反馈,广开群众投诉和举报的渠道。

  3、落实整改、全面提高

  主要任务是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查自纠的问题、通过征求意见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一事一档,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和整改责任人,进行深入剖析,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改,对群众投诉或上级交办的案件,认真组织调查核实,按时反馈,并做好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档案材料,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县人社局将随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各单位的整改成效,实行阶段性点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评议检查考核总结

  主要任务是配合市人社局认真调查基层群众对人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的满意度、评议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案件查处、明查暗访等情况,进行组织考核。

  5、结果运用

  县人社局对各所属单位政风行风工作进行量化评分,排出名次,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对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成绩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作出相应处理。

整治方案 篇2

  一,整治的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食品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在20xx年6月至7月份,对全区食品生

  产加工的小作坊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整顿。

  此次专项检查治理,以区、镇驻地和小作坊式食品加工集中地为重点,以肉类、蔬菜、乳制品、豆制品、饮料、大桶水、儿童食品、保健品为重点食品。

  通过此次检查和整顿,使全区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得到治理,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整治的主要工作措施及方法步骤

  此次全区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检查促整治,以整治促提高。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此阶段通过召开全区食品安全整治动员大会,进一步掀起对食品加工业整治的号角,使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户,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全社会形成重视食品安全的工作氛围。

  二是集中治理,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检查与整治,切实解决小作坊加工中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小作坊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有关经营手续和证照情况,检查小作坊有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生产许可证

  (二)加工工序情况,检查从原料购进到成品包装出作坊销售的全过程,查看购进的原料是否为合格品,有无违禁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原料是否为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等。

  (三)检查加工成品情况,成品有无经过自检和送检,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

  (四)检查作坊加工环境卫生情况,查看环境卫生是否符合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三是总结提高,此阶段属整改提高阶段,一是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边检查边整改。二是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整治情况,要针对这次专项整治中小作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排查,按照职能分工,各部门抓好治理和落实,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

  三,组织领导

  全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是按照“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统一布署进行的',旨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生产加工环节的小作坊进行治理,提高作坊食品的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次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由区药监局、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盐务局配合,从上述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组”,进行专项检查。区质监分局抽调一名分管负责人和2—3名执法人员,区工商、卫生、公安、盐务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在“专项检查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小作坊专项检查中,各镇、街要配合“检查组”,做好本辖区内的检查接待工作,在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承担监管职能的成员单位拿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治措施。检查中要针对小作坊的实际因势利导,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处罚不是目的,要通过检查,使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得到提高,全区食品加工经营秩序得到有效的整治。

整治方案 篇3

  一、组织机构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城市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和清洁城市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不文明行为

  整治随地吐痰、乱丢乱扔、乱贴乱挂、乱停乱放、沿街摆摊等不文明的行为。

  (二)整治扬尘污染问题

  1、整治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不打围以及不采取湿法作业行为;

  2、整治建渣随意堆放、不采取防降尘措施的行为;

  3、整治工地与道路接口部分未硬化处理,进出车辆不按规定冲洗降尘,造成路面污染的行为;

  4、整治各村道与城市道路接口部分未硬化处理,导致通行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的行为;

  5、整治渣土运输车辆超载及不按规定密闭运输,导致沿途抛洒的行为。

  (三)整治垃圾围城、围路问题

  清理道路沿线绿化带内、道路和沟渠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积存垃圾。

  (四)整治客运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

  整治非法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正规人力客运三轮车串号营运、车容脏乱及蹬车人仪表不整等问题。

  (五)整治广告设置不规范问题

  整治各类户外广告、商招、店招超期设置、擅自设置、广告版面破损等行为。

  (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整治街道两侧机动车随意停放、双边停放,沿街、沿路机动车维修场(店)、二手车交易店铺越门作业等行为。

  (七)整治占道为市问题

  整治流动商贩沿街为市、商家店铺越门经营行为。

  (八)整治市场环境问题

  整治市场脏、乱、差问题和“暴市经营”行为。

  (九)整治绿化不完备问题

  整治道路、工地、绿化带等露土未进行植绿覆盖问题,更补缺株死苗,清除植被积尘。

  (十)整治临街立面积尘问题

  主要整治临街的建(构)筑物积尘问题。

  (十一)整治违建问题

  拆除主干道、街道旁影响市容景观、有碍观瞻的违规建(构)筑物。

  三、部门职责

  (一)县城管局

  1、牵头制定本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清洁大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

  2、负责整治城区内越门经营、占道经营及违章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堆码货物、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等行为。

  3、取缔超期设置、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督促版面破损广告及时整改,清除城区内“牛皮癣”广告。

  4、取缔非法机动、电动、人力客运三轮车,规范正规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秩序,督促三轮车从业人员做到车容整洁、仪表文明。

  5、强化清扫保洁,做到路面无渣土、白色垃圾、果皮纸屑;逐街、逐巷清除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坚持湿法作业,做好冲洗降尘,确保路面无明显灰带;加强市政公用设施保洁,确保无明显积尘。

  6、牵头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查处工地未打围、未硬化、未采取湿法作业及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行为。

  7、严格城区道路开挖、开口的审批,及时查处违章开挖、开口等各类不按规范施工作业行为。

  8、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巡查管护,确保公用设施状态良好。

  9、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二)县公安局

  1、严格按规划设置临时停车场(点),加强对停车场(点)的规范管理,杜绝随意设点收费、双边停放收费行为,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确保城区道路畅通。

  2、协同交通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规运输行为、取缔非法营运“野的”、“摩的”、“火三轮”。

  3、会同相关部门取缔城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废旧物品回收户(企业)。

  4、查处各类生活噪音扰民行为。

  5、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设施等公共设施的行为。

  6、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阻碍执法行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县交通局

  1、负责公交车、出租车的车辆保洁和对运渣车行驶途中的监管;负责公路施工造成的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道与县道公路接口的硬化。

  2、负责交通指示牌、隔离墙的日常除尘和保洁;负责公路边沟积灰、积泥和垃圾的清除;严格审查路内停车场,规范露天停车场、临街洗车场,对场地及进出口实行硬化和冲洗降尘,防止将泥土带出工地,污染路面;负责公交站台、交通安全标牌、隔离栏的维护和保洁除尘。

  3、取缔主干道、主街道沿线车辆维修场(店)。

  4、加强出租车、公交车运行及停靠秩序管理,取缔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的非法货运市场,打击“野的”、“摩的”、“火三轮”非法营运行为。

  5、查处、取缔路权范围内乱堆乱放等占路经营行为。

  6、严格路权范围内的开挖、开口事项审批,及时查处违章开挖、开口等各类不按规范施工作业行为。

  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四)县建设局

  1、负责对房屋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桥涵设施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和监督管理。

  2、负责对已建成未移交的绿化进行除尘保洁;确保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桥涵设施工地管理有序、环境整洁、施工现场作业规范;工地内砂、石、土方堆放整齐,并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对工地出入口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降尘设施,防止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

  3、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使用有渣土运输专用证的车辆,督促各工地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实体围墙,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工地进行查处。

  4、查处各类工地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五)工商局

  1、加强对集贸市场、临时市场的巡查监管,杜绝无序经营、“暴市”经营,切实解决市场脏、乱、差问题。

  2、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沿街叫卖行为,确保集贸归市。

  3、会同相关部门取缔城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废旧物品回收户(企业)。

  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六)县园林局

  1、牵头开展治裸植绿,对干道、街道及进出城区道路沿线及周边露土进行绿化覆盖。

  2、强化园林绿化管理,及时更补缺株死苗,确保绿化景观完整。

  3、强化绿化带内卫生管理,对绿化带内植被进行循环冲洗降尘和喷药灭虫,确保植被清爽整洁。

  4、严格审批占用绿化带的开挖、开口施工行为,及时查处违章开挖绿化带影响景观的行为;规范占用绿化带的施工作业,有条件的应实行打围作业,对绿化带内露土进行及时覆盖,确保无露土现象。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七)县规划局

  1、及时规划并合理布局农贸市场、公厕、停车场点。

  2、会同相关部门清理、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章、违法建筑和设施。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八)县卫生局

  1、严格查处、取缔各类无证饮食摊点,特别是游动饮食摊点。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九)县商务局

  1、加强所辖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维护好市场内经营秩序,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确保市场内及出入口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县环保局

  1、负责查处各类工业噪音扰民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其他噪音扰民行为。

  2、切实加强城镇范围内不使用清洁能源行为的整改工作,杜绝煤烟、油烟扰民行为。

  3、查处违章倾倒油污、排放污水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4、加强对各类粉尘排放突出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其违章排放行为。

  5、为扬尘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和其他相关整治工作。

  (十一)县水务局

  1、切实加强水域、河堤清扫保洁,确保水面无漂浮物、河堤两侧无积存垃圾。

  2、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十二)供电局

  1、负责对破损、残缺的供电公用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除尘保洁。

  2、负责对冗乱、下垂的供电线路进行梳理规范,查处私拉乱接现象。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线”下地工作。

  (十三)电信分公司

  1、负责对破损、残缺的电信公用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除尘保洁。

  2、负责对冗乱、下垂的电信线路进行梳理规范。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线”下地工作。

  (十四)县房管局

  1、负责对国有土地拆迁工地的监管及城区房屋拆迁工地环境卫生和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要求打围保洁、防治扬尘的工地采取制约和处罚措施,确保拆迁工地打围作业、拆迁施工湿法作业、建筑废渣及时清运、防治扬尘措施有效。

  2、负责对临街房屋进行立面保洁除尘。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五)、街道办

  1、负责各村、社区农村垃圾收运监管,做到村容整洁,无“牛皮癣”,无积存垃圾。

  2、负责制止各村、社区乱搭乱建行为,拆除违章建(构)筑物。

  3、督促村、社区对责任范围内路边、河道、沟渠的垃圾、建渣(含漂浮物)进行清除、疏淘、打捞,做到路边无垃圾,河道(沟渠)无淤塞,水面无漂浮物,河堤两岸无乱搭、乱建、乱占行为,无污水、粪便、垃圾直排进入河道(沟渠)。

  4、负对各村、社区道路与城区道路的接口进行50米以上的硬化,防止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六)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1、开展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专项文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摒弃不文明习惯,自觉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2、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扰民行为。

  3、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摊贩和游商。

  (十七)电视台、新闻中心

  1、加强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市民摒弃不文明习惯,自觉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2、及时报道各部门整治工作,为此次综合整治和今后的长效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八)县政府目督办

  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结合城镇管理专项网络目标要求,将此次百日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未履职到位的,根据《关于县城市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的实施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四、整治方式

  此次综合整治采取“部门抽调、联合执法”的方式。

  (一)部门抽调

  整治期间,部门抽调人员必须相对固定,由领导小组统一调配,集中办公。县城管局为总牵头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整治行动。

  成员单位共抽调66人:县公安局20人(15人、5人)、县交通局20人(14人、6人)、县建设局2人(1人、1人)、工商局6人(4人、2人)、县园林局3人(2人、1人)、县规划局1人(1人)、县卫生局4人(2人、2人)、县商务局2人(1人、1人)、县环保局2人(1人、1人)、县水务局2人(1人、1人)、街道办2人、街道办2人。

  (二)联合执法

  上述部门抽调人员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整治内容统一分组,由对应的牵头单位领导率队分组进行整治。

  1、市容秩序、户外广告整治组:整治各类流动商贩沿街为市,商家店铺越门经营,占用人行道堆放货物、广告宣传以及停放机动车辆行为;整治超期设置、擅自设置、版面破损的各类户外广告及商招、店招,清理“牛皮癣”,打击沿街散发的非法小广告;负责对临街有碍市容观瞻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工商局、县卫生局、县规划局。

  2、扬尘整治组:整治各类在(待)建工地、拆迁工地未打围、未硬化、未湿法作业问题及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行为。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街办、街办。

  3、环境卫生整治组:整治卫生死角,强化清扫保洁,推行湿法作业,做好冲洗降尘,清洁路灯设施;整治境内河道护堤内的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水务局、街办、街办。

  4、交通秩序整治组:整治正规客运人力三轮车车容不整、从业人员仪表不整、串号营运问题,打击非法人力三轮载客行为;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取缔沿街非法货运、客运市场;整治非法营运“野的”、“摩的”、“火三轮”、电三轮、货运出租。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部门:县城管局,县交通局。

  5、市场环境和卫生整治组:整治各农贸市场、临时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流动饮食摊点、餐馆无证经营及卫生不达标问题。牵头单位:工商局。配合部门:县商贸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

  6、园林绿化整治组:牵头开展治裸植绿;及时更补缺株死苗、修整园林景观,及时对园林植被进行喷药灭虫和冲洗降尘;高规格对出入城区主干道、城区街道旁陈旧景观和缺乏景观地块进行改造和景观设置,确保打造亮点。牵头单位:县园林局。配合部门:县规划局、县建设局。

  7、环保整治组:整治煤烟、油烟、噪音扰民和排污问题;负责监管临街房屋立面保洁除尘工作。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房管局、县城管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文体局、街办、街办。

  8、村道硬化整治组:对村道与城区道路接口50米内未硬化的路段进行硬化。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部门:街办、街办。

  9、违章破旧建(构)筑物拆除组:负责对主干道、主街道破旧、有碍市容观瞻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在主干道、主街道节点营造景观。牵头单位:县建设局。配合部门:县城管局、县规划局、县园林局、街办、街办。

  10、“三线”下地整治组:维护和更新破损、遗失的通信、供电设施,梳理冗乱的供电、通信线路并实施“三线”下地。牵头单位:电信分公司、供电局。配合部门:县建设局、县城管局。

  五、整治进程及目标

  按照同步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各整治组同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工作重点如下:

  第一阶段:3月至4月底。以整治出摊占道、乱停乱放、环境卫生、立面保洁及绿化清洗为重点,取缔出摊占道、流动摆摊行为,实现路面无渣土、灰带、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植被清爽干净,建筑立面、市政公用设施无明显积尘。

  第二阶段:4月底至6月初。以整治户外广告、非法营运、扬尘污染为重点,达到户外广告设置规范、非法营运基本杜绝、机动车停放有序、工地施工规范和路面扬尘明显减少。

  第三阶段:6月初至6月底。以景观营造、违建拆除、集贸市场整治为重点,达到景观完好,集贸市场内脏、乱、差问题彻底解决,市场出入口清爽干净。

  第四阶段:6月底以后。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清爽、整洁、有序,实现长效化、常态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各整治组的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整治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于3月14日前将整治方案、抽调人员名单和联系人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分工协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各整治组的牵头单位要及时上报整治信息,电视台、新闻中心要及时跟进报道相关整治情况。

  (四)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纳入常态化管理。于6月底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和常态管理方案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县政府目督办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整治情况的监督考核,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对整治不力的,报请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据湖建县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关于在职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检查小组

  第一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二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三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四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以及县监察局、人社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关于在职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教师的师德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

  (二)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扎实开展“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活动,使全体教师的执教行为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人人喊打的氛围,认真开展“三拒绝”活动,即:拒绝有偿补课、拒绝有偿带生、拒绝有偿办班,进一步规范全体教师的执教行为,使每位教师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有偿补课(指在职教师在本人家里或其它场所,由本人介绍或辅导,面向在校学生进行文化知识方面的有偿补课、作业辅导等)、有偿带生(指在职教师有偿带学生吃住在本人家里或其它场所,由本人辅导或其他变相有偿带生行为)、有偿办班(指在职教师直接举办或受聘任教,面向在校学生进行文化知识方面的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等)等行为不仅给教育工作带来极大安全隐患,而且损害教育和教师良好形象。

  (三)突出重点,扎实措施,狠抓活动落实。

  1、学校成立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分年级包干,中层干部落实到人,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若遇有举报,立即查办,同时做好检查记载,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每位教师要如实填写《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情况自查表》,签订《承诺书》,在学校门口公布湖建教育局和湖建县第二中学“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监督举报电话(局监察室:zz 局组织人事科:zz 湖建县第二中学:zz)。

  3、进一步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内部管理及师德师风建设的硬性规定,进一步明确师德考核内容、方法及结果的运用,设置行为“红线”,增强执行刚性,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把是否参与有偿家教、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行为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岗位晋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发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五、活动安排

  1、9月8日,组织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例会,传达县局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就会议精神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要求。

  2、9月8日,将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装订,印发到每一位教师手中。

  3、9月9日晚,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整治工作;校长与副校长、副校长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包干对象,层层签订责任状;组织所有教师在承诺书上签名;政教处组织发放《告全县学生家长书》,并在10日上午全部收齐,装订成册,汇总上报;印发《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巡查记录表》,明确工作要求。

  4、9月10日,学校各检查组深入社区,开展分地段检查,查到所有人,盯到关键人,并及时填交《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巡查记录表》。

  5、9月10日,教师签名承诺书张贴到校园橱窗对外公布,收齐、汇总《教师自查表》。

  6、9月11日,就整治活动的情况,汇总上报县教育局。

整治方案 篇5

  一、环境整治方案

  1、成立环境整治组,由工商、规划、房管、环保、交警、城监、物业等部门人员组成,实行分工负责制。

  2、占道经营、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建筑垃圾处理,由城监大队负责。

  3、饮食店规范要求,卫生、排污处理,由环保局负责。

  4、小区、道路环境卫生由各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区物业公司负责。

  5、广电大楼对面,东侨大道、五里亭、管委会大门等公共绿地补植、养护由物业公司负责。

  6、天安经典至东海商务广场段河道垃圾清理、防护坝修筑,由环保局、德港房地产公司负责。

  7、闽东路与商贸街交叉路口设置闪烁灯及东侨大道等各要道修补交通护栏,补刷道路标志线,由交警二大队负责。

  8、建筑工地围墙砌筑及工地入口硬化,人行道地砖铺设由规划局负责。

  9、闽东路新建绿化带由路桥指挥部负责。

  二、夜景工程

  1、新建商贸街夜景灯光工程,共安装小华灯80盏,投资40万元,由规划建设局负责。

  2、新建工业园区夜景灯光工程,安装路灯30盏,投资8万元,由工业园区指挥部负责。

  3、修复灯箱广告94面,由工商局负责。

  4、闽东路、东侨大道、坪塔路路灯、景观灯修复由物业公司负责。

  5、各业主单位夜景灯光由规划建设局负责。

  6、“天安电器城”夜景灯光布置路灯、霓虹灯及广告灯箱,由天安房地产公司负责。

  7、闽东路兰溪桥绿化带草坪灯安装,由物业公司负责。

  三、环境布置

  1、闽东路布置彩虹门8个、彩球10个,祝贺单位: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通宁德分公司、宁德市地税局、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侨大道布置彩球8个,彩虹门2个,祝贺单位: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逸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九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邮政局、闽东建设开发总公司、牡丹大酒店;坪塔路布置彩虹门6个、彩球8个,祝贺单位:冠宏星(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广播电视局、宁德市电视台、华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侨建设工程公司、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烘托招商节氛围,由管委办和物业公司负责。

  2、高级中学环境布置由高级中学负责和市委宣传部负责。

  3、体育中心环境布置由办展单位和体育中心为主负责。

  4、各开工、竣工项目场景布置由各业主单位按要求布置。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于6月25日前完成。

  2、开发区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

整治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全面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注民生、依法履职、科学监管为指针,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明确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行为,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絮用纤维制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实效,确保全市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目标

  1.辖区内符合行业标准的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全部按有关要求取得手续齐全的证照。

  2.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正常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六有”:产品标识齐全有效,有出厂检验记录、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有原材料和产品进销台帐、有产品标准依据、有质量安全承诺。出厂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不准出厂。各类台账记录内容真实、齐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3.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实行分开生产。同一生产企业不得同时生产“生活用”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除依法标注标识外,必须在产品和包装的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应当采用永久性方式标注。

  4.再加工纤维产品按规定进行包装,产品名称统一标明为“再加工纤维”,其显著位置应当有“禁止用于生产脱脂纱布、脱脂棉等医疗卫生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要采用永久性印刷方式标注,不可采用可撕毁、可拆除的方式标注。

  5.“禁用原料”进行脱色漂白生产再加工纤维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重大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北营村,镇土山、村。

  (二)重点企业:全市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

  (三)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强产品用途监管;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和杜绝“黑心棉”。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至6月15日)

  通过召开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会以及印发宣传材料、印发明白纸、村村通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完善各种手续,办理相关证照,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否则将依法取缔。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

  市政府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并邀请市纤检所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各部门的相关要求,逐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经验收组各成员单位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工生产。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21日至11月30日)

  由市质监局会同相关镇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整顿仍不合格的,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责任分工

  镇、镇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搞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质量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质监局:落实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撑;检查企业的产品质量,同时按要求对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及时送市纤检所进行检验。

  工商局:负责检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该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对无照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依据消防大队和市质监局提供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环保局:负责检查企业环评情况,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安监局: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严格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

  消防大队:负责检查企业消防安全情况,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严格按要求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家庭作坊式”加工点,实施联合执法,依法关停。

  供电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断电。

  国税局及地税局:负责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稽查,依法查处存在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的企业。

  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企业存在任何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六、相关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的工作领导,我市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市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供电局、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主管副职和、镇镇长为成员的“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镇,镇长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在整治期间,镇、镇切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部门的要求,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掌握情况,及时反馈。专项整治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整治情况向整治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治小组办公室要将每一阶段的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重大事项及时汇报。

整治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坚持贯彻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突出污水治理、集镇规范治理两大重点,提升创建卫生乡镇水平,实施常态化管理,深化环境质量,示范创建、宣传教育“四大提升工程”。

  二、工作目标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全乡“创国卫”成果,集镇环境达到“五不”,即集镇环境做到垃圾不乱扔、广告不乱贴、摊位不乱摆、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农村环境做到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杂物不乱堆的总体整治工作目标。在继续巩固集镇环境治理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同时,组织开展公路、市场、交通、绿化及容貌治理等专项行动,营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文明、和谐的新风貌。

  三、整治内容及职责

  (一)工作内容

  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开展好集镇,城乡结合部,县、乡、村道公路沿线,校园周边和工地等区域的环境治理、风貌整治等工作。

  集镇重点落实“四化”、“五无”、“六归”、“七有”、“三不”的要求。即:

  四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

  五无:无乱堆乱放、乱泼乱倒;无乱贴乱挂、乱刻乱画;无过街横标、破旧招牌;无乱摆乱设、越门占道;无乱停乱靠、乱行乱鸣。

  六归:停车归点;人车归道;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广告归位;垃圾归场。

  “三不”:即做到生产生活和建筑垃圾不乱倒、生产生活污水不乱排、房前屋后杂物不乱堆。

  七有:有组织机构;有专门队伍;有必备设施;有奖惩措施;有工作预案;有监督检查;有良好秩序。

  (二)工作职责

  1.监督所分管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部门、企业、门市业主的“门前三包”、“院内四自”情况;

  2.单位、部门、企业监督广告牌不得沿街摆放,必须入门市,上街沿,不得设置落地广告牌、落地遮阳棚、落地雨棚;

  3.监督门市、摊点不得越线经营(坐商不得超出门市卷帘门,小食店早晨9点以前归店经营,夜市出摊时间秋冬季5点以后,春夏季6点以后(秋冬季为10月31日-来年4月30日),其余为春夏季),货物摆放整齐;

  4.临街面二楼以下一律不得装挂各种雨棚和附属物;

  5.监督单位、企业、门市业主清除产权范围、租用门市外的所有牛皮癣;

  6.监督居民区、楼院楼道、公共场所、小街小巷、卫生死角地区的清扫保洁工作和物品堆放;

  7.监督所辖区域内餐饮店面的卫生保洁工作;

  8.监督沿街乱停乱放的摩托车、汽车、自行车等各类车辆在停车线内停车,能排出污水的车辆不能在集镇停放。

  四、领导机构和管理机制

  继续完善分片负责,集镇及公路沿线的'管理体制,健全以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领导分片包干,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和管理。

  五、强化督查问责

  为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1.由书记、乡长、纪委书记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整改。

  2.对各片因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机关工作人员惩扣当月工作性津贴。

  3.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妨碍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或带头违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视情节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待岗、撤职、罢免、辞退、党纪政纪处分等组织处理。

整治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分局统一协调各班组以及公安、建设、林业、国土、工商、安全等管理部门,坚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重点治理”的原则,扎实做好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二、工作重点

  工作重点是整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和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分局决定成立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骏、张晓蔷

  副组长:马宏继、蒙静

  组 员:班宇波、尹玉川、薛贵春、介武林、杨跃飞、温建军

  四、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挡案,重点治理,要将严重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全部清理、整改完毕。

  2、各班组、站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履行各自职能,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圆满完成。

  3、各组、站要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到班组日常工作中,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海南分局

  二O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整治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础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

  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附:河东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整治方案 篇10

  按照市县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要求,为推动小王庄村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改善我村面貌,全面提升我村环境质量,加快我村建设步伐,经村“两委”研究决定,扎实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村净化、绿化、美化、硬化、亮化达标为方向,以提升村民生态遗失和环境意识为着力点,坚持正确引导、逐步落实、实效的原则,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弄环境综合治理,解决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文明素质,转变生活方式,优化居住环境,为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我村饮用水安全存在一定隐患。我村水体污染主要表现在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等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和用于农田灌溉,村民身体健康和农作物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

  (二)我村生活污染加剧。村中无公厕、畜禽散养、农家肥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人畜居住混杂、生产生活废水随意排放等问题依然普遍。含有塑料包装的食品、生活用品在农村已经十分普遍,垃圾中的难降解有机物质迅速增加,由于利用率极低,除城镇设有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简单填埋处理外,村里的垃圾随意堆放公路旁、沟渠边、房前屋后。垃圾长期露天堆放既影响村容村貌,也容易产生有害气体污染大气,以及垃圾在腐坏过程当中经渗透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三)畜禽养殖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污染日益突出。畜牧业发展迅速,村里很多农户由分散式养殖转变为集中式养殖,由此也带来了畜禽粪便物污染问题。

  (四)落后的能源利用方式。能源利用主要依然是秸秆和煤炭,液化气、沼气、电气等清洁能源利用率不高。这样既浪费木材,破坏植被,也很容易引起呼吸道疾病,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同时,随意焚烧秸秆、稻草等农作物现象屡禁不止,“村村点火,处处冒烟”,很好的农作物资源就这样付之一举,丝毫没有充分利用,相反却污染环境,造成事故。

  三、目标任务及整治措施:

  (一)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宣传教育。防治生活污染加强环境建设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要把提高群众环境意识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和主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从治理城乡、家居环境脏、乱、差入手,通过组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和活动,破除陈旧的生产生活陋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农村环境安全是关系到广大农民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民奔小康的大事。大力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积极创建生态示范村(组),促使生活垃圾的节约化、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走经济、社会、生态并重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创造村容整洁的新农村。

  (二)积极参与整治。按照和谐、统一、美观的要求,协助村“两委”对影响村容村貌的各类门头牌匾、广告标语,进行规范设置;治理粪堆、柴堆、垃圾堆等“三堆”问题,实行垃圾定点投放、街道、庭院的绿化美化和树木栽植工作,提高乡村绿化水平。

  (三)加强督导引导。要加强督导,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主动配合村“两委”工作,完成分工工作。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积极引导教育任职村群众增强卫生、环境意识,推动任职村环境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任务分工:

  1、由袁杨、刘阳阳负责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2、由杜德厚、袁杨组织人员,负责清污、治脏等各项措施的落实;

  3、由田宝雨、刘纪芬负责组织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养成和教育及后期成果巩固工作;

  4、由村书记田秀景带头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今天,我们应当积极采取对策,把农村环境问题摆上议事日程,不走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努力使农村向着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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