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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4-03-10 08:10:18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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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保障“三品”质量和规范用标为主线,以当前质量安全风险较高和隐患较大的产品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和依法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全程监控,不断完善认证监管制度,实现“三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促进“三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三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突发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及时发现并消除“三品”质量安全隐患,依法处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三品”公信力。

  (三)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实现获证企业生产过程有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和生产记录档案,执行率达到95%以上。

  (四)增强获证单位使用标志的积极性和规范性,规范用标企业达到90%以上。

  (五)全面提升认证的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健全“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蔬菜、水果、小麦。

  绿色食品:蔬菜、水果、小麦。

  有机农产品:蔬菜、水果、、小麦、杂粮。

  以上产品中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

  (二)重点单位:涉及上述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由农技推广和管理部门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主体的上述重点产品生产基地。

  (三)重点区域:xx区。

  四、整治任务

  (一)健全各项制度,提高认证管理的有效性。一要督促各级“三品”工作机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梳理文件档案,切实做到认证管理“事前有制度、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文档、证后有监管”;二要进一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指导各地完善产地动态监管、产品质量监测、包装标识管理、全程可追溯管理、应急预案等监管制度,逐步实现“三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三要强化检查员监管员职责,确保其在材料受理、材料报送、文件审核、现场检查、市场监察、产品抽检等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二)突出关键环节,强化企业生产经营的规范性。积极推行全程监管理念,全面监控“三品”各个环节,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标志使用等整治要点。坚持产地环境监控与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相结合,规范投入品使用与开展生产技术服务相结合,包装标识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相结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强化获证单位质量安全意识相结合,积极打造从田间到市场的安全链条,促使获证单位普遍做到“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

  (三)开展产品监测,建立健全“三品”风险管理机制。深入开展“三品”质量监测,对生产基地、加工车间、成品库和销售市场的认证农产品进行抽检。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应依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要通过开展产品监测,及时发现产品质量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切入点,建立健全以监测、分析、预警、防范、控制为主线的“三品”风险管理机制。

  (四)严格标志使用,切实维护“三品”市场秩序。积极开展“三品”包装标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促使法律法规转变成企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觉行动。深入开展认证标志检查,通过落实企业年检和标志市场监察等制度,及时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公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依法严格查处,切实维护“三品”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市农业局“三品”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市场信息科,负责统筹协调“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本地区“三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施。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立即制定本地区“三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迅速整合现有产品质量监管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注重宣传引导,强化技术服务,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联系工作,于每月11日和26日前向市农业局市场信息科汇报工作动态,并在各阶段工作完成8日后递交阶段工作总结,及时总结进展和成效,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作为监管制度固定下来,逐步完善“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四)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各地由于“三品”生产过程涉及监管部门较多,各有关单位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要根据分工,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确保“三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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