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整治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
根据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年2月至6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年6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长泰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立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机构组成与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同,负责督促、协调全县“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检查、跟踪各乡镇(场、区)“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住宿3人以上(含3人)的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2月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15日前)。各乡镇(场、区)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能力和水平,确保场所界定清楚,隐患认定准确,整改方法科学,整改措施得当,整改时限合理。要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告整治工作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2月16日至3月31日)。排查整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区)要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股东情况、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况紧急随时有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均应发放《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整改通知书》(附件1)。各乡镇(场、区)及相关部门应于3月31日前将整治情况和工作台帐汇总(附件1、2)报送县消防大队。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4月1日至6月1日)。各乡镇(场、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xx)规定和《福建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见附件3)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组织经贸、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税务、房管、供电、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16号)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确保关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帮助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6月1日至6月10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场、区)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与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10日前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8316115、8315108)。县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乡镇(场、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区)要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责任。“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乡镇(场、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四)广泛宣传。各乡镇(场、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设立“三合一”场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全社会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督力度。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2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和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各自分工抓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组成排查治理工作督导组,指导和督查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镇(街)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治理的重点和内容
(一)治理重点
1.“三小”场所(指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
3.易燃易爆单位(指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4.“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消防基础设施;
5.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6.地下空间场所(指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屋、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7.废品回收加工场所;
8.文物古建筑(指列入国家、省、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二)治理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预案及演练情况;
5.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的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13.《x市“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整治10项内容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治理工作从6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分类普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要充分调动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财政、供水、供电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按照各自职责,分类、分片、分区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10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3
为充分吸取“1.4”绿晶花园火灾事故教训,防止火灾事故再次发生,根据上级领导工作部署,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20xx〕1号)和《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消联〔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针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切实解决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提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防控水平,促进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20xx年1月6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全力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彻底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顽疾”、“痛症”,为我街道稳定、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时间
20xx年1月6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
三、整治范围及参加人员
(一)辖区老旧小区。
(二)社区挂点领导为牵头人,辖区公安派出所、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局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为成员。
四、整治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1月6日)。根据《关于成立街道消防及其他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鹤工委〔20xx〕5号)。各社区(村)挂点领导、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宣传,明确任务、落实分工。
(二)排查整治阶段(1月7日—2月5日)。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及标准,整合力量,攻坚克难,在2月5日前完成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约谈责任人、行政罚款、停业整顿等刚性措施,倒逼整改落实,确保在2月5日前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清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1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人员开展验收,并结合街道督查情况,分析问题,找查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巩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成果,确保辖区广大居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五、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消防设施。一是排查老旧小区是否配备消防灭火器以及数量是否达标,灭火器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容量),已配置的'灭火器是否能正常使用(指针在绿色范围内),确保正常运行;二是排查消防栓配置情况,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水管、枪头安装情况,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是否被遮挡、埋压、圈占。
(二)排查消防通道。针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开展排查整治,实现辖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畅通且有明显标识。配合城管、交警、消防等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停车压力大,重新施划停车位确有困难的老旧小区,要积极协调老旧小区周边社会单位和公共停车资源。
(三)排查小区乱象。一是排查小区是否存在私拉电线为电瓶车充电现象;是否在公共空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居住三合一场所。二是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的整治力度。三是要提醒居民严禁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督促物业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四)加强日常管理。各社区(村)要注重发挥社区楼道长、平安巡防志愿者的作用,每栋住宅明确1名楼长(低层多栋小区可连排设置),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方面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求业主单位或物业公司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组织实施小区居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六、报送要求
各社区(村)按照《街道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表》(附件)每日下午4点前将当日排查情况报送街道防火办。
七、强化督查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要严格执行整治标准,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对整治效果不明显,走过场、敷衍了事的,要严肃问责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街道消防安全专项督导组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针对各社区(村)上报的整改内容,从整改进度、整改效果、整改质量、干部工作纪律等方面以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并予通报。对督导中发现问题却仍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被市、区级有关部门督查通报的,将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4
一、目标要求
通过对全县文化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善文化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文化场所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影剧院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游艺、游乐场所;
(四)革命纪念馆(文物局)、图书馆、文化馆、将军园、山歌保护中心、电影公司等公共文化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自查。各责任部门要立即摸排辖区内所有文化场所的火灾隐患底数,组织本行业系统专项检查整改火灾隐患,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加强同消防、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对火灾隐患摸排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依法整改到位。
(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制度不完善的业主,督促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此类场所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的特点,督促其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文化场所流动人员多等特点,指导相关场所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立即开展文化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积极组织开展一次文化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掌握文化场所消防安全状况,掌握兴莲乡官田村、梅窖镇三僚村等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古村落、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建筑(旧址旧居)的底数和火灾隐患状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建筑使用性质、用途是否改变情况,消防设施配置是否正确、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用火用电管理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及时协调解决;对非法经营的公共娱乐场所,要依法取缔。
(四)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督促文化场所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8月20日前,各单位及营业场所将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名单报送文广局(安全办),积极参加市消防支队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8月下旬县消防大队举行ktv疏散逃生演练,9月上旬在网吧举行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根据市局[20xx]4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5日至8月25日)。文化市场稽查大队要联合县消防大队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文化场所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健全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掌握整治的情况,并于8月20日前将整治情况总结分别上报市文广局、市公安消防大队。
(三)重点督查阶段(8月25日至8月30日)。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温季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的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将结果予以通报。
(四)整改落实阶段(9月1日至11月10日)。根据上一阶段的检查情况进行整改,汇总情况并报县文广局及县消防大队备案待查。
(五)回头看阶段(11月10日至11月25日)。县文广局和县消防大队将对上一阶段的整改情况进行再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履行好职责,组织力量排查隐患,如发现黑网吧、黑舞厅等无证无照经营场所,必须及时转交当地工商部门予以取缔,落实隐患治理。
(二)落实措施,严格执法。严格落实六个一律要求,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损坏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夸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爆竹。对拒不整改及责令停业后继续经营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当前高温季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将专项治理的内容、要求宣传到每家文化场所,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加强对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指导文化场所开展消防逃生灭火演练,组织员工安全教育,落实隐患自查整改。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5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领域隐患治理,扎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杭州2022亚运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等全年工作主线,聚焦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清仓见底、除险保安,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火灾总量和死亡人数,确保我镇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和较大社会影响安全生产、火灾事故。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首战阶段(1-2月)
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清仓见底”行动;镇应急办要分行业、分领域做好指导、培训及督查工作。各村要完成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回头看”,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全面摸排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2月22日至2月28日,每日安排3个专班小组对辖区内全领域安全隐患进行联动巡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小组:由镇应急办牵头,消防中队配合,对来料加工厂、合用场所等进行联动巡查;
第二小组:由镇经发办(城建)牵头,资规所、住建所配合,对危旧房、地质灾害点等进行联动巡查;
第三小组:由镇城镇综合管理中心牵头,综合执法中队配合,对餐饮、燃气安全等领域进行联动巡查;
(二)迎战阶段(3-6月)
对标对表“清仓见底”、“除险保安”等行动,发动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建立隐患风险库和“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施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确保“清仓见底”。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管控,紧盯基层基础建设,将消防工作融入“微网格”,提升基层隐患治理、应急处置能力。
(三)临战阶段(7-9月)
对照隐患风险库,全面分析研判社会面安全生产、火灾防控重点对象,研究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全面启动亚运会消防安保各项工作机制,落实预警研判、联合执法、夜查夜巡、隐患曝光、追责问责等系列工作措施;对于“三不放心”单位、行业、区域,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全面发动各级力量开展“入户式”宣传提示,督促居民开展“三清三关”自查。健全村级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压实“最后一公里”的`消防工作责任。
(四)决战阶段(10-12月)
对照任务清单、隐患清单,落实“逐项销号”,打好三年行动收官战。延续亚运安保机制,落实重大安保各项严管严控措施,全力做好全国“二十大”消防安保工作。
三、行动内容
(一)推进重点领域精准治理。严格落实市消安委办《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抽查办法(试行)》(温消安委办〔2021〕14号)整治要求,推进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等重点场所集中整治,2月底前,力争完成182间合用场所“回头看”。深入推进全镇独居老人、残障人士居所消防安全改造民生实事项目,5月底前完成50户改造提升,9月底前完成“攻坚清零”。11月底前,针对性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火灾易发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项产业领域专项整治;用好“挂牌督办”手段,2月底前分类分级摸排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6月底前,原则上全部整改完毕;对日常工作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应挂尽挂”。
(二)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改革。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关于消防安全数字化治理工作要求,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管控场景应用。6月底前,完成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数字化管控全覆盖。积极引导辖区内各单位依托线上平台开展自主管理,11月底前对属于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浙里办——消防自主管理系统”,健全消防管理组织,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开展员工宣传培训,推广“隐患随手拍”模块。
(三)建强末端监管力量。固化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健全乡镇消防管理组织,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力量建设,落实人员、场地、经费等办公保障。6月底前,将消防工作纳入“微网格”事项;9月底前,各村完成消防工作组织建立,并由乡镇消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考核。建强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救援力量;探索开展“防消联勤”工作。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消防“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建强消防宣传线上、线下阵地,培育一批优秀消防安全宣传品牌。发动基层力量深入合用场所、“通天房”式民房集中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敲门入户”,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分发“疫情+消防”宣传资料。以看苍南、“XX记忆”等为载体,做好火灾防控重点时期社会面宣传提示。
四、行动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科室、各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协同推进落实。要健全工作专班机制,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协作。各村、各科室、各站所要靠前站位、主动担当,积极配合推进攻坚整治,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科室、站所间沟通协调、联动执法、成果共享的协作机制,及时跟踪每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形成实现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效。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根据整治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细化本地区遏重风险、问题、责任“三张清单”,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标准,加强动态监管,落实清单交办、跟踪督查、销号督办等措施,推动攻坚整治落地见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为方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清仓见底”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对接及信息报送,请各科室、各村、各有关站所明确专项行动联络人,并于2月22日前,报送至镇应急办,同时将每日排查数据(出动人次、排查家次,发现问题梳理,整改情况等清单)于下午3:00前报应急办。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工作安排,依法督促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和主体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迅速在全街道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监站,张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龙邦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工作的协调安排,信息收集及报送。
二、集中整治范围及排查整治重点
(一)城镇消防安全方面
整治范围:
1、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加工仓储、工厂、员工宿舍等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日常管理混乱的区域(场所);
2、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市综合体、建筑工地和石化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
3、学校、养老机构、批发市场、娱乐场所、车站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4、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小型经营场所;
5、夹层住人,违规搭建夹层经营场所;
6、一个场所多个单位使用,无统一安全管理等重点区域;
7、重点对消防“十个一”的落实情况等内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是否符合管理规定、是否制定有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应急演练、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开展落实家庭主体责任“十个一”工作;通过签订家庭火灾防范工作责任书、制定完善村规民约、防火公约、“十户联防”等群防群治措施,督促开展自防自救和群防群治。
三、工作职责。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社区、村(居)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部门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
街道安监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单位履职情况的督查巡查指导督促等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督促整治工作,通报大清查、大整治情况,及时研究整治的问题和对策;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针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西门派出所:对辖区内住宅小区以及出租屋、群租房进行排查整治,对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依法给予处罚;对私拆封条、暴力抗法和阻碍执法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镇规划中心:依照有关规定,对违章搭建的“多合一”临建物进行整治,对违反用地规划、建设等有关规定、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单位依法查处。
城镇规划中心:负责对无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临建房等,依法予以查处。
市场监督管理局西门分局:对有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无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依法查处并吊销工商营业执照。负责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销售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宣教中心、安监站:对辖区内旅游景区(点)、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博物馆、文物古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安监站: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计生办:对辖区内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卫生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中心校:开展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托送)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社会事务办:组织辖区内开展敬老院、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经发办:依法开展辖区内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督促相关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
农业服务中心:要指导开展林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安监站:要督促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经营业主及工程建设单位、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企业、汽车驾驶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水上运输船舶消防工作。
水务站:对仓库、临时工棚、厂房等区域的消防用水设施进行全覆盖排查工作,对未修建消防管道或不能满足消防使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场所和区域进行断水处理。
宣教中心: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全面提升广大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能力。
经发办、安监站、城镇规划中心等其他部门:结合监管行业(领城)实际,做好宗教场所、城市商业综合体、商场商城、建筑工地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社区、村(居):配合供电局城区分局、市郊供电局对供电场所、供电路线开展全面排查,对供电线路存在隐患的要进行整改,对老旧没用的线路进行拆除。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2日起至3月15日)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操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于3月10日前将落实方案上报街道安委办、街道消安委办。
(二)集中攻坚整治阶段(3月16日至5月31日)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找准安全防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彻底排查火灾等各类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销案工作,积极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工作,凡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业或关闭,对今年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以案促改,追责问责。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以此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全市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促,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一线,全力推动此次集中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准,排查整治到位。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街道安委办、街道消安委办将组织督查暗访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暗访。
(三)按时上报总结,强化工作考核
各社区、村(居)、部门在集中行动结束后,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报送至街道安委办、街道消安委办。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7
为加强县内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丰府办字[20xx]67号)要求,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8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对全县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幼儿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幼儿园和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重点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6.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9.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10.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维护保养、检测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三、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按照部署阶段、排查阶段、整治阶段、总结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17日)。各有关部门及各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
2.排查阶段(2月18日--2月28日)。对照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逐一整改销号。
3.整治阶段(3月1日--3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开学前全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春季开学前后安全。
4.总结阶段(3月11日--3月13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幼儿园消防安全治理常态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一刻也不能放松,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儿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确保排查质量。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不漏一园,不漏一处”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盖、不遗漏。各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各相关部门于3月13日前将本地整治情况书面材料连同附件1、附件2(四部门盖章)报县级对应单位。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9
为认真汲取湖北省襄阳市“4.14”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20日,在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保证全系统不发生任何火灾事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卫生局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及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和管理制度、措施为主要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住院楼、门诊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
(三)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情况。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情况。
(五)化验室、供应室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六)基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八)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情况。
(九)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操作熟练情况、对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性能和底数的掌握情况、对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熟悉情况。
(十)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治活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将任务分解到人。卫生局将对各单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对期间发生火灾的单位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单位要及时向卫生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6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自查小结报卫生局人秘股。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0
为切实做好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消除该区域火灾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两沟区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顺利完成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立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单位的隐患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次消防安全整治方案的实施工作,统筹开展各项治理任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协调会议,督促开展该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制定相关处置方案;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各项隐患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世久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安监办、综治办、城管办、派出所、两沟流管办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结合“两沟”区域拆迁方案,制定两沟区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统计汇总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组织召开阶段性工作会议,向领导小组及时汇报近期治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1、下发限期拆除清理通告。
主要任务:一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可燃物品堆放、设施和违章建筑进行摸底,并下发限期拆除清理通告;二是通过现场勘查,规划消防应急车辆通道,严禁各类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7日—4月12日。
2、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主要任务:在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逐户对两沟居民进行禁火令、火灾危害、消防技能、逃生技巧、3、25火灾警示等宣传,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7日—集中攻坚前。
3、清理各类易燃可燃物品堆垛。
主要任务:一是两沟流管办要做好辖区内租房屋、牲畜圈以及占用消防通道易燃可燃物品堆垛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进行整顿治理;二是两沟流管办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移交派出所、街道把办事处,共同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街道安监办、街道综治办、城管办。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4、清理疏通消防通道。
主要任务:一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可燃物品堆场进行清理;二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废弃物进行清理;三是对C区占用消防车通道树木清除。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5、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主要任务:一是结合两沟实际情况,和分别确定2个和3个应急疏散集结点,在两个管理办公室设置应急设备储备点;二是制定街道火灾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大风天应急值守,协助两沟流管办共同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在两沟重点区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一次火灾应急逃生演练,提高火灾自救互救能力,掌握疏散逃生线。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街道各部门。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6、统计需要集中攻坚的相关情况。
主要任务:对开展集中攻坚之前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可燃物品堆垛、违章牛羊圈和建筑未清理完毕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编制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两沟流管办。
时间安排:集中攻坚前2天。
7、开展遗留问题集中攻坚。
主要任务:街道办事处制定集中清理方案,对经过前期宣传教育、自行整改及街道整改后遗留的占用消防通道、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等行为,组织全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集中清理整顿。
牵头部门: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配合部门:全区各相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较复杂。参与此项工作的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清理工作的安全顺利。
2、参加此项清理行动的各单位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清理工作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通力协作,工作人员及时要到位,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各牵头部门要与配合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治理,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做好各项工作。
5、两沟流管办要切实加强两沟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和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制定严格的动用明火,用电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6、两沟流管办要每天上午13:00点前向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信息快报形式上报当天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1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建安委〔20xx〕6号)、《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段毅君同志在全省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上讲话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xx〕27号)、《关于印发<德阳市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办〔20xx〕16号)和《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的通知》(德建发〔20xx〕83号)要求,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都市武侯区一汽配仓库火灾情况的通报》(川安办〔20xx〕24号),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工作,深刻吸取成都武候区汽配仓库“3.6”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20xx年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切实提高建设行业防控火灾的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成立建设领域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总工程师冷皓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内容
(一)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检查整治
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特别是在建的地下工程、高层建筑、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附近的工程:一是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二是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情况,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维护情况等;三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烟火管理等;五是检查建筑外保温材料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墙保温施工工种交叉和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六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活动板房阻燃等级及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控管情况。
责任单位:质安站
(二)物业小区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整治
督促物业小区既有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主动联系消防部门,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设施巡查养护和消防知识教育宣传等工作。一是地毯式排查小区内生化池、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电梯、给排水系统、消防设施等,全面整治楼道堆物、擅自安装铁门隔断应急逃生通道、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损坏不予修复等突出安全隐患;二是排查物业企业服务的办公场所、小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场所配备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住宅小区地下空间是否违规住人、是否堆放危险物品等;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责任单位:城建股、住保办
(三)城镇燃气和城市供水消防安全检查整治
加强城镇燃气、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和企业生产运营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加大燃气行业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在前期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对燃气高压管网、高中压门站、储配站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确保消防设施配备到位;排除灭火器配置过期失效、消防水池容量和存水量不足、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开启、消防栓及消防水带水枪不能正常使用等安全隐患;重点开展入户检查燃气用具的泄漏情况,确保燃气行业消防安全;二是认真开展市政公用消防用水、消防栓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市政公用消防栓被圈占、埋压及缺损、锈蚀、漏水、水压不足等安全隐患;三是对全市城镇供排水运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应急消防安全教育情况,有条件的.单位应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责任单位:城建股、供排水管理股
(四)强化宣传
深入建筑施工现场、物业服务企业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要将消防培训纳入职业培训内容,尤其加强对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培训;以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为重点,加强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依托建筑工地民工夜校、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培训班、燃气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班等平台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五)加强应急演练
组织以火灾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等为重点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并逐步完善预案。要切实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风险意识,落实思想和技术层面的保障,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火灾、应急和互救能力。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前,分3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6日前)
相关股室(部门)要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企业及个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7至5月31日)
相关股室(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复查,形成闭环,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4月15日前,完成居住类综合楼排查整治工作,并将完成情况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统一上报。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
相关股室(部门)要以此次建设领域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契机,对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股室(部门)要建立组织机构,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互通、会商研判、严格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相关股室(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行业相关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注重实效
相关股室(部门)从即日起加强检查,督导各生产经营企业、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开展自查,及时整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务必将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的、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
相关股室(部门)在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20xx年6月18日17时前将工作总结报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2
为加强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彩钢建筑、养殖区乱堆乱放、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二)持续夯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完成)
1.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按照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文件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2.加强联合管理。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配合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务。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2021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21〕56号)要求,2021年,全县完成1000户高层住宅灭火器材箱配备和具备条件的住户逃生缓降装置安装,6个社区、17个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同时,全面排查全县高层建筑是否确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是否接入,微型消防站是否创建达标,是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等,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分步骤逐项整改,2021年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化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全面提升。不断加强石油化工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针对石化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和微型消防站并开展实战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配合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警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安监站适时组织力量对出租屋、老旧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队伍作用,着力解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各村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安监站、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1年底,全镇16个村组建志愿消防队。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2021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消防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六)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1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镇政府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托镇安监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辖区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有关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
从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2021年12月1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7月1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日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3
为切实做好全区古建筑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安委办等五部门关于<黄山市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安办〔20xx〕2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统筹规划、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工作原则,部署开展全市古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摸清全市古建筑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预防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彻底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督促落实全区古建筑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民生制定“一村一策”“一屋一策”整治工作方案,有序解决古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等火灾风险隐患,持续夯实古建筑消防安全基础。
三、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辖区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古建筑。
(二)整治依据: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古建筑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
(三)主要内容:重点排查整治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1.电气安全隐患
(1)电气线路未穿金属导管保护的;
(2)不安全使用电热器具的;
(3)在古建筑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的;
(4)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
(5)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乱拉和负荷过载的;
(6)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
(7)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8)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
(9)在建筑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
(10)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11)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不牢固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的;
(12)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等易燃可燃物品的;
(13)未对建筑物的用电量进行计算,使用超负荷电器的;
(14)无专人负责定期对古建筑用电安全排查的。
2.用火安全隐患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古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禾、燃气、炭炉的;
(2)古建筑单位施工过程中确需动火,施工单位未制定相应动火预案、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及施工用火现场无相关负责人进行旁站的;
(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4)古建筑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3.燃香烧纸隐患
(1)在辟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古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违反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或者构成火灾隐患的.;燃灯、烧纸、焚香等场所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古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的。
4.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与保护对象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无明确相关责任人,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5.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古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
(2)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消防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3)具有状态指示的消防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
(4)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6)对有自动消防设施未明确维保单位的,或未及时维保的。
6.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缺位或者职责不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
(3)古建筑内僧侣用房、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火灾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
(5)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
(7)消防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四、任务分工
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负责组织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古建筑“一村一策”、“一屋一策”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方案,并对照方案积极落实整治整改。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履行文物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查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参与挂牌督办文物保护单位重大火灾隐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能职责指导镇街参与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在历史建筑改造使用方案和相关建设项目中建设完善消防基础设施。
区消防救援大队: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动镇(村)、街道(社区)和文物管理单位建立和完善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完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灭火演练。
区安委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五、时间安排
自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区应急、文旅、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会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部门责任。该项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
(二)自查自改。古建筑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按照排查整治6项内容逐一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鼓励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自查情况及时报送区安委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汇总报送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查情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报送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查情况)。该项工作于6月15日前完成。
(三)排查督查。各有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古建筑逐一开展排查,排查情况及时报送区安委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汇总报送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查情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报送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查情况)。区安委办将抽调专人组织督导组,对全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该项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
(四)集中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古建筑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结合实际制定“一村一策”“一屋一策”整改方案,妥善处置。对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等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砖木、草木结构等建筑耐火等级低,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配置不全,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力量建设不到位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由属地镇、街道协调研究解决,并加强督查督办。该项工作于11月15日前完成。
(五)巩固提升。各单位在推进古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排查整治成效。各相关单位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汇总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总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总结)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区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排查措施,切实摸清古建筑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特别是集中连片的砖木、草木结构建筑,真正做到底数、情况明、效果好。
(二)强化综合施策。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因地制宜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购置符合交通状况和地理特点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将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技术防控手段纳入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在古建筑保护、建设、改造、创建和提升等工作中,针对历史保护和传统建筑的活化利用的需要及其火灾特点,从规划全局出发,对新技术、新材料进行探索,将消防安全融入其中,予以相关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安排,夯实古建筑消防安全基础。
(三)强化日常管理。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要制定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推行标准化管理,并将消防安全管理达标情况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申请、保护规划等有机结合。要组织古建筑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养“明白人”,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水平。
(四)强化救援准备。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配齐必要装备器材,加强日常训练演练。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完善古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对古建筑开展实地灭火演练;要加强对古建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指挥调度和联勤联动,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五)强化督导问效。区安委办将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对排查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请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部署要求,汇总各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15日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及附件表格(电子版)报区安委办(报送内容需联系市直有关单位确认,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周虎,联系电话:18055936XXX,邮箱:hswb2532XXX@163.com;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逸,联系电话:2350XXX,邮箱:1197954XXX@qq.com;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马玉凯,联系电话:2331XXX,邮箱573444XXX@qq.com)。区安委办联系电话:2596XXX,QQ:746956XXX。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4
两节将至,农村用火用电骤增,农村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为落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现根据黄文旅文物(20xx)41号文件精神,在全乡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范围
具有火灾风险的古建筑、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等文物建筑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二、整治重点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重点排查整治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一)电气安全隐患
1.电气线路未穿金属导管保护的;
2.不安全使用电热器具的;
3.在文物建筑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的;
4.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
5.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拉和负荷过载的;
6.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
7.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8.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
9.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
10.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二)用火安全隐患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禾、燃气、炭炉的;
2.文物建筑单位施工现场违规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的:
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4.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三)燃香烧纸隐患
1.在辟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违反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或者构成火灾隐患的;燃灯、烧纸、焚香等场所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的。
(四)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五)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
2.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消防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3.具有状态指示的消防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
4.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六)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缺位或者职责不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
3.文物建筑内僧侣用房、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火灾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
5.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
7.消防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七)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隐患和问题
三、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元月5日。
开展普查动员宣传,将文物建筑火灾是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行政村。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20xx年元月6日至20xx年元月31日
乡对辖区文物建筑单位开展排查,对发现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要形成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照单整改。能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销号。排查整改要填写《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并存档备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联合检查组结合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县级以上文物建筑保护实施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底
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具体有效针对措施,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取得实效。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带队领导: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蓝朋
检查组成员:郑燕萍、叶婧
负责祁山镇、塔坊镇、平里镇、祁红乡、芦溪乡、溶口乡、新安镇、闪里镇、箬坑乡
第二组带队领导: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叶国兴
检查组成员:谢洁利、金晓
负责小路口镇、渚口乡、历口镇、古溪乡、安凌镇、大坦乡、金字牌镇、凫峰镇、柏溪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是防范和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是构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将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隐患治理台账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5
为深刻吸取我市“12·12”xx名人保健中心人员伤亡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整治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的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从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严格依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和“六个一律”的要求,按照“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措施严厉采取什么措施,什么办法管用就采用什么办法”的原则,落实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强化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找准火灾隐患根源,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专项整治百日会战领导组:
组长:张立强(县公安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茹军平(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荆红吉(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生(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立新(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红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王进锋(县公安局内保科科长)
领导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
办公室主任:陈立新(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
副主任:崔建康(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智旭明(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荆稳定(警署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电话:0359—4037111
三、整治重点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安全大会战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类火灾隐患和一类消防违法行为以及洗浴、足疗、演艺、茶楼、棋牌室、美容院、酒吧、水吧、寄宿制学校宿舍、厂矿、企业职工宿舍、医院和人员密集场所等。
两类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缺少、损坏、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楼梯间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建筑材料装修等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以及封堵、占据、改变、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
一类违法行为:
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四、重点检查内容
1、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以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演练情况;
5、楼梯间设置、建筑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选用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检查等情况;
10、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管职责与执行情况;
11、木结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13日-12月20日)
消防大队、警署和各公安派出所要严格按照本地消防监督权划分,明确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监督范围,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拉网式调查摸底,分清类别建立防火档案,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全面梳理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切实摸清社会单位数量,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摸清消防违法行为底数,防止监管单位和对象在一定程度上失控漏管。各派出所要掌握各单位的详细情况。12月20日前,警署和各派出所要将《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摸底调查表》送报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日-20xx年3月10日)
开好一个会议:消防部门、警署以及各派出所要召开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下发《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告》,全面做好动员工作。
做好一个培训:消防部门、警署以及各派出所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值班室工作人员、员工等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培训,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使每一个人真正懂得本岗位所在区域的火灾危险性、工作职责和消防工作任务,做到熟悉、熟背,并加以落实。
同时要督促各单位建立“消防早课”制度,每日上班前的第一件事就是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每一名管理人、员工都要掌握消防安全技能,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培训和“两畅通、一逃生”(即消防车通道畅通、人员疏散通道畅通和逃生自救)演练活动,要把“两畅通、一逃生”当作一件大事和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必须做到“会逃生、能逃生”。每个场所每年演练不少于两次,真正掌握消防安全技能,切实做到“四懂四会”。
打击一批违法行为:消防部门、警署以及各派出所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派出所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建立跟踪督办机制,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发现一处,跟踪督办一次,一查到底,坚决杜绝执法中断和执法不到位等问题。要适时开展“错时”工作制,对夜间营业性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寄宿制学校一并列入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错时工作,对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11日-3月底)
3月底,消防部门、警署以及各派出所要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送专项整治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期间,县局督察大队将不定期进行暗访,对治理工作力度不大、干劲不足、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尤其是对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对执法监督不到位等渎职行为的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消防部门、警署以及各派出所要认真吸取深圳“9·20”龙岗区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上海商学院火灾、吕梁“11·22”金田商务大厦火灾和我市“12·12”xx区名人保健中心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全县严峻的火灾形势,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下大力气、用真功夫,消除辖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确保今冬明春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加强领导,严格执法。各派出所要全面实行领导负责制,各派出所所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带队蹲点,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时间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多为公安派出所提供技术支持,各派出所要充分发挥自身“点多、面广、线长”的优势,对管辖权限范围内的场所深入扎实的开展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硬、效果好。要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该关停的一定要关停,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拘留的必须拘留。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消防部门、警署以及各派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要按照王君代省长提出的“清醒、清醒、再清醒,认真、认真、再认真,落实、落实、再落实,过细、过细、再过细”和王安庞市长强调的一定要做好“两畅通、一逃生”演练“真畅通、真逃生”的指示精神,动员一切力量认真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逐级建立督导制度。坚决做到发现隐患不督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违法责任不处理不放过。
(四)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建立宣传阵地,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和消防志愿者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鼓励群众主动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各派出所要于12月2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办公室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工作方案,3月20日,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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