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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的方案

时间:2026-01-30 14:32:24 方案 我要投稿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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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的方案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1

  现将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作以简要说明。

  一、起草的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20xx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7月28日,任振鹤省长召集召开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随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举措。制定出台我州《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根本要求和必然选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对推动我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全面推进健康甘南建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产生重要现实意义。

  二、起草的过程

  州卫生健康委(州医改办)收到州政府批转文件后,我们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借鉴近年来国家、省上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参照学习借鉴了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和相关文件精神,全面领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委书记俞成辉同志对医改工作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武同志调研州人民医院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州委常委、副州长冯小林同志及副州长王芳同志对医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参考了四川省、陕西省和陇南市出台的有关医改的一些政策文件,结合我州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强化部门联动、突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为全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明确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方向和举措,健全完善统筹领导和日常监管工作机制,着力健全与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服务体系,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将省上《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调整,起草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州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三、我州《实施方案》细化内容情况

  为使我州《实施方案》既落实国家、省上要求又切合我州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拓展和细化:

  一是“总体目标”中增加了州人民医院巩固三级医院创建成果的内容。

  二是“重点任务”中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补充和调整。其中: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版块,在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增效中增加了加强县域内胸痛、创伤、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力度的内容。在加强高质量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中细化增加了充分发挥专科(技术)联盟牵头单位作用,科学配置医疗资源,落实质控工作督导,与牵头医院实现同质化服务。并增加了统筹负责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和全面推行公立中藏医院改革,建立州县两级中藏医医院医联体的内容。在强化高质量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增加了积极推进夏河县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先选择碌曲县开展试点的内容。在构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中细化增加了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等内容。

  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技术模式创新版块,增加了推动落实甘南州中藏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启动实施甘南州名中藏医评选工作,协调推进中藏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全州每个县市有1所二级甲等中藏医院目标。在推进医学技术创新中增加了建立多学科交叉的中藏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体系,制定一批中藏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藏医新药。在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中调整细化了进一步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工作,改善结算模式,开展诊间(床旁)结算的内容。在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中修改为加快甘南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甘南州卫生健康系统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甘南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实施,加快消除全州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堡垒和信息孤岛现象。加强州县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全覆盖,并向村一级延伸。卓尼县试点开展智慧远程医疗,县、乡两级推行5G+WeLink+远程医疗,推进远程窥镜、远程查房、远程探视应用。

  健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运营管理体系版块,在加强医院科学管理中调整为推动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融合。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中增加了三级医院必须设立总会计师,主抓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细化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中增加了定期编制内部控制和评价报告。在优化绩效评价体系中增加了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与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发挥技术辐射等内容。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保障版块,在改革薪酬分配制度中增加了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机制。在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增加了州级名中藏医评选,加强中藏医药师承教育,推进省、州级名中藏医学术经验传承和名中藏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在完善医疗卫生人才评价中调整为坚持分层分类评价,进一步细化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标准,并增加了按照省上试点要求的'内容。

  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多方联动机制版块,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调整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临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结合中藏医诊疗特点,对中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单独开展立项评审。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细化调整为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按照省级试点规划,分步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探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国家试点经验。增加了将中藏医优势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实现中藏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等内容。

  丰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文化内涵建设版块,在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中增加了通过改善办公条件、落实休假制度等方式和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参加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及国家级、省级、州级人才项目选拔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倾斜支持。以及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

  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版块,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化中补充了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中充实了加强医院班子建设,各公立医院实行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院长聘任制,逐步去行政化。增加了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中细化了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等内容。

  三是“组织保障”中增加了加强组织领导的内容。在强化考核评价中细化了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等内容。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2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实施方案》(皖教改[xx]1号)、《金寨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金政秘[xx]15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校际之间教育资源、教育水平的差距,切实保障全镇适龄儿童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导向,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核心,强化政府保障,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履行法定责任,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存在的差异,努力适应新时期群众对均衡、优质义务教育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稳步推进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成立古碑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古碑中心小学,由石尚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总体目标

  通过镇领导校实施,积极配合县教育局开展工作,确保我镇xx年度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乡镇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四、根本任务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督导的对象范围为县乡人民政府及教育、财政、卫生、交通、国土、妇团等部门,镇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督导按照国家、省、市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的指标体系的规定进行,即“办学基本标准+校际均衡状况+均衡发展工作+公众满意度调查”。

  1、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这是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最低门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接受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

  2、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差异系数)达标。这是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前置条件。校际间均衡状况重点评估县级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情况,工作评估8项指标,即: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根据各地上报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8项指标数据,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要求差异系数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即小学≤0、65,初中≤0、55。

  3、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达标。这是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重要条件。本类评估共分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21项,总分为100分。一级指标为组织领导、机会均等、经费保障、师资配置、管理与质量等5个方面,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国家评估前审核时主要参考省对申报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评估的结果。

  4、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评价达标。评价调查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项,内部评价为校长评价和教师评价,外部评价为社会评价和家长评价,本类评价调查采取问卷、访谈、座谈等方式,调查对象中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工作为主体。评价调查有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委托相关单位或其他机构实施。每个县均进行满意度的评测,公众满意度均须达到85%以上。国家评估前审核主要参考省评估的结果。

  五、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推进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学校负责人任成员,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明确责任。学校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拟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日常管理。镇政府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为镇重点工作,在扶持项目上重点支持,在校园建设上做好协调支持。镇财政有专项经费预算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经费需要。镇妇联、团委做好关爱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镇文化站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让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完成满意度建设。镇卫生部门做好对学生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疾病防控工作,以及教育教学环境卫生监督工作。镇执法中队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防范工作。镇义务教育均衡办要及时收集各方面信息,协调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3、密切配合,补齐均衡发展短板。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县教育局工作安排,为学校的建设合理配置资源,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着力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饮水设施、厕所、澡堂、取暖设备等教学和生活设施,积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4、强化责任,加强过程性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是近两年镇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镇领导班子要明确责任,建立机制,精准指导,加强过程性督导,及时公布督导结果,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实施步骤

  我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xx年7月——xx年10月)政府高度重视,印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明确各部门责任,同时,督促各学校做好自查摸底工作,并做好台账。

  2、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加强过程性督导。(xx年11月——xx年12月)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镇教育实际,密切配合教育局工作安排,督导学校自查摸底,各部门开展活动,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3、强化督导,重点整改。(xx年1月—6月)。根据学校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督导制定整改方案,并精准整改,镇政府根据学校需求给予保障。

  4、模拟检查阶段(xx年7月)。邀请县政府领导组对我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标准化检查,完善本阶段所有材料。

  5、查漏补缺阶段(xx年8月—xx年10月)。对县领导组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材料。

  6、省市验收阶段(xx年11月—12月)。迎接省市对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3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在持续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性、防控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推动我市公立医院向更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时间,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清远行动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全市市域内住院率达到95%以上,各县(市)县域内住院率达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围绕重大疾病、医学技术、平台专科,科学规划市、县公立医院功能布局。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根据辖区外转率高的病种,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切实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加快推进市、县质控中心建设,强化区域质控协同。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暂命名,下同),推动清远市第二人民医院升级为三级医院,支持英德市人民医院、英德市中医院、连州市人民医院创建为三甲医院,推进优抚医院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打造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科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全面提升市级高水平医院。进一步落实城市三级医院功能定位,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将发展重心转移到提升内涵、优化存量、下沉增量的发展轨道上,避免无序竞争,推进建立衔接有序的双向转诊机制和诊疗服务体系,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

  3.建设由公立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探索组建由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等)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等)为牵头单位,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建立集团各成员单位资源共享、错位发展、有序竞争、协作共赢的发展机制。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看病就医需求多的学科为重点,加强专科联盟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4.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标扩能。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下放医共体自主权限,推进县域医共体内部行政、人事、财务、信息、质量、药械管理“六统一”和县域医疗服务同质化。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实行县、镇利益增量共享分配,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加大医保支付政策支持,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探索县域医防协同工作机制,落实平急结合工作措施,提高县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强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建设,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保障能力和卫生应急综合救援能力。加快推进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等项目建设,依托市人民医院建成清远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应急医疗中心,鼓励并支持市中医院打造市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筹建英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依托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清远省职教城医院为支撑,县级公共卫生防控为补充的清远市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有效提升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处置能力。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成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推动县级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打造市、县两级公共卫生实验室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测检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技术模式创新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建设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4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依据区域疾病谱特点、域外就医主要疾病等实际情况,以群众就医需求为导向,重点打造与地方临床需求相适应的市、县两级临床特色专科,如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疾病、肾脏疾病等。探索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动态管理,大力扶持具有发展潜力和影响力的市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加强中医医院和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实施“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建设工程。培养中医名家,以中医名科名医提升我市中医诊疗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鼓励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聚焦疑难重杂症,支持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鼓励并支持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创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完善医学创新激励机制和以应用为导向,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健全落实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清远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将延续护理落到实处。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大力推进市、县、镇三级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有效提升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构建以信息互联互通为支撑,多部门协作联动、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支持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以市中医院为依托单位,筹建市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积极创建省级以上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大中医药经典名方研发力度,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支持清远市中医院创建省级高水平中医医院,力争2025年前进入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评排名百强行列,以中医名院带动区域中医发展;支持英德市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支持清城区、清新区、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30万以上常住人口县二甲中医医院全覆盖,县级中医医院成为基层中医药服务龙头,连州市、佛冈县、阳山县中医院升级建设项目完成、投入使用并形成服务能力。到2025年清城区、清新区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中医医共体,有效建立起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县、镇、村三级整合型中医药服务新体系。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完善中西医结合工作机制,构建中西协作、优势互补、特色明显、效果显著的医疗模式。支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建设“民族医院”,打造瑶、壮族特色中医院。支持清远市中医院、英德市中医院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基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持续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向纵深发展,落实省卫健委信息便民“五个一”攻坚行动,实现“一码通用”、“一网联通”、“一键诊疗”、“一站会诊”及“一体服务”。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供信息提醒、自助查询打印等服务,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加快5G+远程医疗场景落地推广,提升基层医院信息化水平及远程医疗水平。深化远程医疗服务应用,丰富业务场景,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市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的开放共享和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效能提升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医疗质量、医院感染防控、药事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作用,推进核心业务工作与运营管理工作深度整合,将现代医院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融入运营管理的各领域、层级和环节,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再造业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分析评价等手段,将运营管理转化为价值创造。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建立全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强化医疗服务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形成符合医疗发展规律的人、财、物等资源配置体系。健全完善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落实总会计师进入医院领导班子规定,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岗位职能。〔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对绩效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防范财务风险、医疗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强化考核结果在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财政补助、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方面的运用。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完善医联体(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保障

  1.加快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逐步探索实行员额制管理,推动实行员额制管理的公立医院的.人员控制总量根据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力争实现同岗同绩同酬。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健全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岗位聘用考核机制,加强人员聘后管理,推动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工作机制。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招县管镇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深入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细化和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力争到2025年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至45%左右,之后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争取逐步达到60%左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更加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培养制度。落实党管人才要求,公立医院党委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管理。培育高精尖缺人才,继续实施名医培养工程,培养学科创新团队和人才梯队,创建“名医工作室”。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儿科、妇产科转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公立医院将住培师资的带教工作量纳入职称晋升、绩效分配体系。保障住培医师待遇,落实“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加强老年、儿科、产科、麻醉、重症、病理、精神、康复、全科、传染病、中医药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及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开展医防融合培训,建立面向医护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学、医院感染控制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探索推进公立医院领导人员职业化、专业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落实医学人才队伍评价制度。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唯“帽子”倾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评价,实行业绩成果代表作制度。对基层一线卫生健康专业人员继续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继续支持高水平医院组织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融合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多方联动

  1.有序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调整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符合标准时集中启动和受理公立医疗机构提出的价格建议,理顺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更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继续落实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及时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系统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及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或病种付费。积极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以绩效为导向的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和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医疗新技术发展,使用全省统一的病种分值库。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床日、按人头等方式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完善适宜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基层病种范围,实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分值。推动落实符合中医药、瑶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按全省统一的中医特色治疗病种分值库实施。〔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推动我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积极参与广州等地市联盟集团带量采购,鼓励以医联体、医共体、医院联合为单位实施药品集团采购。发挥“互联网+医药”在药品采购中的作用,确保药品供应价格、质量层次等公开透明。建立配送企业信用管理机制、银行担保机制、药品集团采购周转金制度,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提高药品货款支付效率。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加强留用资金管理,推动公立医院在合理用药基础上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完善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佘留用激励约束机制,指导医疗机构利用好增加的可支配收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促进基本药品优先配备使用,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品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推动医疗机构加大对疗效确切、质量可控、供应稳定的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比重。深入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完善结果转化应用机制。完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储备药品目录,做好短缺药品、防护物资等储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局(市粮食和储备局)〕

  (六)丰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文化内涵建设

  1.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动公立医院“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推广“一站式服务中心”模式,进一步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服务,优化线上线下支付流程,开展一站式缴费改革试点。建立针对疑难复杂疾病、重大突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与管理制度,形成患者接诊、治疗、转诊等科学流程。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立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强化医院文化建设。挖掘医院文化底蕴,凝练升华医院的文化精神、管理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持续打造行业党建特色品牌,深化医院党建“四有(班子有作为、支部有方法、党建有品牌、单位有典型)”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提升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完善安检设施配备,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建立重点人群预警机制。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建立健全解决医疗纠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合打击防范治理,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医闹发生。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师节、护士节等活动,持续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清远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切实发挥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范本,修订完善医院章程,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制定的示范文本,修订完善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切实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加强公立医院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尤其要加强负责医院运营、信息化建设、经济管理等精细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突出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导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全面稳步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坚持“把支部建在科室上”,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即在临床医技科室中,把党建带头人培育成学科带头人,把学科带头人培育成党建带头人)。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注重在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中发展党员,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扎实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和“放管服”改革,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考核评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做好统筹谋划和指导推进工作,不搞“一刀切”。对评价结果优秀的,给予表彰激励。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积极创新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措施,通过大力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及时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4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国卫医发〔2021〕27号)要求,巩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积极成果,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十四五”期间,高举公益性旗帜,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设置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促进自治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通过打造一批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高效、医院管理精细、满意度较高的公立医院,推动自治区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到2025年,初步构建与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蒙)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为落实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重点建设行动

  (一)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在“十四五”时期围绕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含区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设置和管理工作。实施“千县工程”旗县医院能力建设和旗县级中医(蒙医)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补齐旗县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实现旗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有效落实旗县医院在旗县域医共体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全面实施中医药(蒙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开展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项目建设,促进中医(蒙医)医院特色发展,发挥中(蒙)西医协同引领作用。到2025年,在自治区东部、中部和西部布局建设3-5个专科类和综合类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在赤峰市、通辽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建设以肿瘤、神经、心血管、儿科、呼吸和创伤、中医(蒙医)等专科为重点的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推动盟市级医院高质量发展,“千县工程”试点和中医药(蒙医药)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支持的旗县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形成国家级、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盟市级和旗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诊疗需求为导向,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百千万工程”,围绕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肿瘤、心脑血管、老年健康、精神心理、儿科、妇产、传染病和口腔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中医(蒙医)优势专科建设,提升中医(蒙医)内涵和疗效,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为开展先进医疗技术、高难度手术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提供支撑。到2025年,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的临床专科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临床重点专科群,全区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和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深化医教协同,强化医院教学和人才培养职能,对接医疗技术、临床科研、医院运营等不同领域人才需求,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稳步推进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支撑相应高水平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撑公立医院实现医防融合。建立符合中医药(蒙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蒙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蒙医)疫病防治队伍。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形成专科发展互相支撑、专业结构配比合理的人才队伍。加强公立医院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尤其要加强负责医院运营、信息化建设、经济管理等精细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基本建成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

  (四)建设“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推动二级以上医院5G网络建设;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平台,开展智慧医院分级评估工作,积极开展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远程医疗等服务,到2023年,呼包鄂乌四市完成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信息系统和质控平台建设,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互认;2022年三级医院、2023年二级以上医院落实“平安医院”创建数字化建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到2022年,全区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力争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力争达到1级和2级,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建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形成,医疗服务区域均衡性进一步增强。

  三、能力提升行动

  (一)实施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各级质控中心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不断巩固。以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为指引,推进目标管理。实施手术质量安全、病案内涵提升等相关专项行动。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病案首页、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实现“四统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快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医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的范围,合理诊疗和合理用药指标不断改善。公立医院通过国家级、自治区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的项目数和通过率持续提升,不断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和检查资料共享。认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二)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推动公立医院“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2022年底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进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形成公立医院医防融合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及满意度。持续健全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多学科诊疗、日间医疗服务、合理用药管理、优质护理服务、满意度管理等医疗服务领域十项制度,2022年底前全区三级公立医院预约诊疗平台要全部接入盟市健康信息平台;中医(蒙医)医院推进“治未病”健康服务提升工程,深入实施“方便看中医(蒙医),放心用中药(蒙药)”行动,医疗服务指标持续改善。建立针对疑难复杂疾病、重大突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与管理制度,形成患者接诊、治疗、转诊、管理的科学流程。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构建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以医联体为载体、以信息化为支撑,不断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将患者安全管理融入医院管理各个环节,实现持续改进。做好医患沟通,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

  (三)实施医院管理提升行动。提升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凝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先进文化。明确公立医院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落实各岗位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形成分工明确、密切协作、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耗材和药品入销存、物价、特殊医保提示、项目内涵、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闭环管理。以大数据方法对医院病种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从定性到定量评价,提高效率、节约费用。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提升医院运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机制,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内部辅助性、支持性服务流程,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确保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四)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科卫协同”机制,积极争取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联合推进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评选工作、加大重点科研平台建设力度、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针对我区重点疾病,引进项目、引进技术,开展科技攻关研究,提升重点疾病中(蒙)西医协同诊疗能力。以领先学科建设为抓手,提升公立医院的科研能力建设,打造一批代表内蒙古的`领先重点学科。围绕鼠疫和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地方病及重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开展防控研究。积极推广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项目,从多学科、多角度加强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广泛开展与全国各省市以及周边国家技术交流与合作。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2年9月-10月)。自治区、盟市结合实际,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公立医院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0月至2025年1月)。有计划、分步骤落实各项工作。各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三)跟踪评估。落实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并进行年度评估和总结评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方式开展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评估结果,持续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结合现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阶段目标,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同步推进改革。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抓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要大力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解决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与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的协同作用,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合力。

  (三)做好总结宣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对工作成效的宣传,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级卫生健康委要结合发展指数年度评估结果,对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公立医院整体实现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二)建设目标。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一批全国排名靠前、综合实力强、专科特色鲜明、品牌效应凸显的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新增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5名;集聚顶尖医学人才担当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至少6个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华医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级别;力争1家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7级,4家医院达到6级(特色化发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

  二、建设重点

  综合医院在壮大整体实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特色化发展。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汉口医院、市武昌医院、市东湖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第八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等12家医院在皮肤、心血管、烧伤、骨科、中医药、康复、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肝病、肛肠、神经外科领域诊疗能力、慢病防控、临床研究以及转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学水平提升。

  专科医院立足原有专业特色,在强基创优上提档升级、做实做强,实现精细化发展。武汉儿童医院、市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重点建设儿科、传染病、肺结核、精神医学、心外科,上述5家医院要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在各专业领域中凸显品牌,跻身全国前列。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主持开展临床研究并制订临床诊疗规范,实现学科技术进步、人才优化以及管理创新。加强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既往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基础上,全市市、区级医院再布局新增5—6个专病诊疗中心。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举荐可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实施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越级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晋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对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当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可以针对特色专科合理确定薪酬项目和适度倾斜办法,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积极发挥薪酬制度保障功能和激励作用。

  (四)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临床新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推广平台;鼓励三级医院设立研究型病房,研究型病房不纳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范筹,并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发展方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医院在特色专科发展方向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与全市特色领域医药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先进诊疗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估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实施医院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化,按照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积极推动和建立科学、高效、优质的医院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医院,每家医院要形成1—2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院管理新模式、新经验;推动特色专科和多学科诊疗模式(MDT)和团队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凡纳入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的医院,要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互联互通测评4级、电子病历应用评价5级,逐步在医疗、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实现智能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区要结合实际,比照制订出台本区特色化医院发展目标,将医院特色化发展纳入本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医院特色化建设积极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要结合本方案,优先支持医院特色化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院特色化发展工作。市委编办负责配合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机构名称调整相关工作。市招才局负责完善医院特色化发展人才引进有关扶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优先开展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或者核准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医院科研重大项目给予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医院特色化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薪酬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三医”联动,助力医院特色化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20xx—20xx年,由市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新增的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现有政策未覆盖、经费未保障的项目。相关医院需制订医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等,分年度、分渠道编报年度预算。在资助总额度内,相关医院的实际资助额度,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各医院建设方案、具体预算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后,纳入市卫健委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特色专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高端医疗设备配置、小型修缮或者改造工程等。各医院每年自主安排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用于支持特色专科发展,其中,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医院年支出总额的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医院特色化发展目标。武汉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方向(17家)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集团公司“管理效益提升年”活动成果,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提升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活动主题

  改革创新、绿色发展、产业融合、风险防控、降本增效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此次“高质量发展年”活动,决定成立公司“高质量发展年”活动领导小组。

  四、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理念,推动企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和体系化,进一步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完善和增强企业管理制度。结合党史来学习教育,强化学习提升,引导教育干部职工立足新时代,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健全制度体系为重点,结合巡视整改和“管理效益提升年”活动制度建设目录,全面梳理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推进制度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和体系化建设。

  结合农牧企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理念先行、科学完善、执行高效、管控有力的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稳步提升。

  提升全员岗位履职能力和创效能力,立足岗位创新、提升工作效能,形成全员参与管理创新的文化和氛围。

  重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降本增效,管理人才队伍专业化,价值创造力、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增强员工认同感,对企业的归属感得到有效提高,自觉把自己的命运同企业前途联系起来,产生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提升企业凝聚力。

  五、重点任务

  1、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学习教育,持续跟进学习领袖思想,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学党史传统。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积极开展庆“五四”、庆“七一”、庆祝建党100周年等活动,增强党性教育。(责任领导:xxx责任部门:党群部,责任人:xxx)

  2、巩固和深化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不断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责任领导:xxx,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责任人:xxx)

  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配置,加强干部人才培训力度,注重发展和培养年轻干部,增强干部人才活力,强化专业素质。(责任领导:xxx,责任部门:人事部,责任人:xxx)

  4、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着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后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强化监督执纪力度。(责任领导:xxx,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责任人:xxx)

  5、申报公司藏羊集群建设项目。建设股份制产加销的模式,形成规模养殖示范区。项目落实后,不仅为公司及都兰地区屠宰企业提供绵羊活体,为公司常年销售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还可有效提高企业职工及农牧民收入。持续推进公司生态畜牧业产业园区规划。调整经营管理思路,融合二、三产业发展的模式,提高畜产品附加值,达到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目的。(责任领导:xxx,责任部门:生产部,责任人:xxx)

  6、农业队完成农作物种植4000亩,牧草种植1.2万亩。整治田间管理,调整自有牲畜饲养模式,由传统放养逐步转变为圈养,拓展三产,农工经济收入。(责任领导:xxx,责任部门:农一队、农二队,责任人:xxx)

  7、农贸公司根据本单位生产所需及时做好生产计划,并按成品生产计划及时做好原材料拉运、收购工作,年内完成有机肥料成品10000吨的生产工作,在原材料收购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积极与畜牧大队协调做好原料的'储备工作,严防原材料外流现象发生。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农贸公司,责任人:xxx)

  8、旅游公司2021年积极主动与旅游局和发改局等部门协调,争取办理景区门票,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规定,确保账面清楚,及时向财务部门上交营业款,随时接受财务监督审查,并积极回拢欠账资金。(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旅游公司,责任人:xxx)

  9、巩固“应收款项攻坚年”活动成果,继续加大应收款项回收力度,特别是农业队、运输公司、畜牧大队近几年来的所欠款项,做到应收尽收,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降低企业金融风险。(责任领导:xxx,责任部门:财务部、农贸公司、旅游公司、畜牧大队、农业大队,责任人:xxx)

  10、畜牧大队根据草蓄平衡需求和公司有关规定,做到科学、合理确定牧工自留畜数量,对于超出公司规定数量的,要坚决减少至规定范围内,保证公司草原合理利用,提高公司羊只、牲畜质量。(责任领导:xxx,责任部门:畜牧大队,责任人:xxx)

  11、酒店制定完成营业预算,做好对客服务,人员定岗、定编、定薪,定期培训考核,做好团队建设。做好酒店安全管理、成本管理,保持酒店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做好酒店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加强员工对酒店的归属感,积极打造一支爱岗敬业、团结向上、乐于奉献的员工队伍。(责任领导:xxx,责任部门:酒店,责任人:xxx)

  六、时间安排

  从2021年4月开始启动,到2021年12月活动结束。

  第一阶段:2021年4月底至5月初为制定方案。明确目标阶段,下发《实施方案》,各单位(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台账,分解任务,认领工作任务,逐一开展落实。

  第二阶段:2021年5月初至2021年11月中旬为全面推行阶段。各单位(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推行“高质量发展年”活动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做到步调一致、全面推进。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时效性,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第三阶段:2021年11月中旬至2021年12月底为评估总结阶段。公司将对各单位(部门)的工作开展后取得的成效、亮点和不足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公司“高质量发展年”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上报集团。

  七、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单位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认识,要亲抓亲管、压实责任,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形成领导有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交流,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加大资源配置力度,严防形式主义,不走过场,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使公司“高质量发展年”活动顺利有序的开展。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7

  为加快推动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xx〕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一批重点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二)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际国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2.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3.创新能力方面。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4.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5.成长性方面。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不作为第一批申报条件);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申报平台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在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方面有较强的.服务能力。

  3.具有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型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等重点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经验和案例。

  4.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0人。

  5.管理健全,服务规范,无不良记录,在相关服务领域有较好声誉,具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申报资料

  (一)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

  2.四川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3.四川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见附件3)。

  (二)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1.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支持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书(见附件4)。

  2.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支持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1)。

  3.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文件。

  4.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型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等重点企业服务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2),以及服务合同、服务过程、服务成效、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成功服务案例不少于3个。

  5.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3),以及人员学历、专业技术资质、社保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6.20xx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或经法人签字盖章的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财务报表。

  7.服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方案(提纲见附件4-4)。

  8.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9.承诺书(见附件4-5)。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和平台自主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制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实施期不超过3年)并编制申报资料,按程序报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平台直接报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二)市(州)初审汇总。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进行汇总,填写《四川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5)、《四川省第一批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汇总表》(附件6),于3月5日前连同企业(平台)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报送文件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并附电子版)。

  (三)审核推荐。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对推荐上报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和服务平台按程序进行评审,并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8

  教学常规,是教学大纲精神和科学教学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完成教学计划,提高教学效率的必备条件,而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中最基本、最经常的工作,是教学管理的核心,是落实素质教育质量的主要途径。为促进我镇教学工作、大力提高教学质量,特别制订本方案。

  一、备课

  认真学习大纲。教师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深刻领全大纲精神,弄清本学科性质、地位、目的、教学内容、任务、教学原则和具体要求,以大纲指导整个教学工作。

  二、认真钻研教材

  1、粗备全书。根据《大纲》年度要求,分析全册教材的'内容结构,编排体系,明确全学期总和教学目的、要求,弄清本册教材与其它年级相关教材内容的层次关系及在系列中的地位,各单元训练的重点和难点,课时安排计划。

  2、细备学元。分析本单元教材的内容结构、目的要求,训练重、难点,课时安排。

  3、精备课时(即课时教案设计),课时教案要有教学内容、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关键、教学步骤、板书设计,教具准备,课堂小结或总结、作业设计。教学步骤、方法要科学、灵活,课本结构要安排合理、富有特色和风格。问题设计针对性强,“双基”落实到位。

  三、制定受课计划

  1、教师必须在开学第一周内,根据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科学、合理定出前期的授课计划(用时间起止、内容安排等)。

  2、学校同年级教师定期进行集体备课,做到定时备课,做到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集思广益、共同提高。

  3、当教学法完成一单元或一个知识重点时,必须进行综合归类,写好复习课或练习课教案,同时对学生进行单元测评,并写出试卷4、分析与讲评课教案设计。

  四、五年级语文必须有作文指导与作文讲评课教案

  1、提倡提前一周写好教案,不上无教案之课。

  2、复式教学要按复式教学内容备教案。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首都发展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加强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更好服务首都功能,更好服务人民健康,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北京模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公立医院分级分类功能定位更加明确,分级诊疗体系更加健全,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疗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医疗服务质量加快提升,在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力发挥牵头作用,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医防协同、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分类分级分区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有序调整中心城区医疗资源规模,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推进区属医院提质改建。推动优质中医、中西医结合资源均衡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救治能力,重点在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妇幼保健、中医药等领域填平补齐资源缺口,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有序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到2025年,优化安贞医院通州院区等10个以上医疗资源均衡布局项目,努力形成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医疗资源布局。

  2.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实施非急诊全面预约,推进基层预约转诊,二、三级公立医院号源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完善基层预约转诊和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肿瘤、肾病等专科医疗联合体建设。健全“区办市管”等合作模式,带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多种方式签约服务。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号源供给,改善就医体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2025年,分级诊疗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基层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进一步提升。

  3.健全重大疫情防控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完善传染病救治定点医院布局,加快传染病专科医院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做好轻症方舱储备。规划建设北京佑安医院新院区。加强传染病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加快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推进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4.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打造中医药临床服务优质品牌。推广中医综合诊疗等模式,开展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体系。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建设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建设,围绕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等疾病开展攻关。到2025年,争创2—3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攻关50种以上中医专科疑难病种。

  (二)引领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5.大力推进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医药健康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转化研究,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针对医药健康领域“卡脖子”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重大疾病防控等关键领域医疗技术攻关,推动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方案等的产出。加强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加快医学创新成果落地。支持公立医院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加强医研企协同创新基地建设。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完善鼓励支持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将医疗新技术等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到2025年,在“三城一区”建设1—2家国际一流的研究型医院,示范性研究型病房覆盖主要疾病领域,引领全市临床研究高质量发展。

  6.高质量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强化现有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争取中医、骨科、综合等更多国家医学中心落地北京,加强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推动前沿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到2025年,共争创10家以上引领医疗技术提升、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医学中心。

  7.建设国际一流临床专科群。推动临床重点专科全面发展,重点发展重症、急诊、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内分泌、感染、老年医学、儿科、康复、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加快布局建设国际一流临床学科和临床、中医重点专科项目。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整体提升公立医院临床学科水平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到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8.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强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智慧院前急救,推进院前院中联动医疗服务。推广多学科诊疗、专家团队诊疗,大力推行日间手术,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加强老年、儿科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上门护理、远程护理等延续护理。支持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推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9.健全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临床路径和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疗服务规范,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健全药学服务,推广应用处方审核点评系统,规范临床用药。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和规范化使用,守牢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三)提升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0.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医疗卫生项目功能建设标准清单,加强项目规模和成本的管控。健全公立医院科学决策和运营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专家委员会和公众参与委员会,完善治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构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11.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落实国家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医疗联合体评价指标,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12.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健康医疗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推行“一人一码”数字健康管理。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支持智能医学影像设备、手术机器人、康复机器人、AI辅助诊断系统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护理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建设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

  (四)倡导高质量发展新理念

  13.树立健康至上的文化理念。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传播科学的生命观、医学观,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就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医学人文传播。开展老年友善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14.打造有温度的医院。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强化人文医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医院做好接诉即办工作,持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5.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关心医务人员心理健康,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荣誉激励机制。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安防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安全,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6.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优化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偿机制,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康复医院等投入倾斜政策,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在财政补偿中的应用。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捐赠管理制度,支持和规范公立医院接受并使用社会捐赠。

  17.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理顺比价关系,稳步有序实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优化中医价格项目。逐步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8.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标准。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医生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落实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分级分类优化公立医院医护比。到2025年,基本形成一支有力支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

  19.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优化薪酬结构。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有效分配方式。合理设置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工资项目及工资结构比例,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逐步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20.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与医学工程等复合型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充分发挥特设岗位的引才作用,支持公立医院引进高水平国际化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并给予相应保障。

  21.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预算下,不断完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定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研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探索实施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研究制定符合中医特色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广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将病种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病组,到2025年,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党委讨论决定事项清单及程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3.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

  24.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25.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建设。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推动试点示范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逐步扩大范围,加快探索高质量发展模式和路径,率先突破瓶颈,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加大投入保障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等划分,各区、各有关部门依规落实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重点向资源均衡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倾斜。

  (四)强化科学评价

  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合理应用,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五)广泛宣传引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10

  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13号),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全市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积极申报建设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创建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具备较强辐射能力的临床优势学科,加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方案和新策略的推广应用;培养一批临床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聚才、留才、用才机制,完善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网络。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二、优化公立医院资源配置

  (三)科学扩容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市直公立医院建设,加大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创建力度,到2025年,力争全市“三级”公立医院达到1家左右。

  (四)推进医联体建设提质提效。发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公立医院在医共体中的牵头引领作用,进一步充实紧密型医共体内涵,加强市直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对口帮扶,提高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公立医院以特色专科为纽带组建专科联盟,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加强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期疗护、健康促进等全方位健康服务。

  (五)构建合理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加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薄弱科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市直公立医院诊疗服务能力,减少群众跨市就医。根据辖区外转率高的病种,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性疾病、儿科等薄弱专科诊疗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本市内解决,提高县域就诊率。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市直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

  三、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体系

  (六)提高医疗发展水平。落实“323攻坚行动”专病防治中心,加快建设市心血管病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脑卒中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癌症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挂牌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挂牌市康复医院),同时组建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整体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

  (七)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公立医院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建设,提升传染病防治和弹性扩容能力,加强培训演练和物资贮备,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感染楼项目建设,提升城北卫生院医学观察中心能力,强化市人民医院(盐矿院区)定点医院救治水平,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多院区发展,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加快建设院前急救体系,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四、加强临床特色专科建设

  (八)加强特色专科建设。全市创建5个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1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一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级临床重点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新生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提高医院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3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

  (九)加强质控中心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质控中心建设,强化质控协同,提高不同乡镇、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

  五、提升临床科技水平

  (十)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聚焦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罕见病、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提升临床科研能力,推广临床新技术、新业务。持续推进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打造“防、筛、管、治、研”紧密结合的医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载体。

  (十一)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大力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建设智慧医院跃上新水平,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以上,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六、创新公立医院服务模式

  (十二)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进形成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新模式。针对老年人以及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

  (十三)创新诊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建立完善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教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推进总药师制度,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十四)建立健全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制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

  七、强化中医药守正创新

  (十五)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国医堂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市中医医院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机制,实现中医类临床科室设置全覆盖,推进中药房标准化建设。

  (十六)构建中医特色医疗服务模式。市中医医院深入实施“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加强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推广中医临床优势技术操作规范和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

  (十七)创新中西医结合“复合式”服务。“十四五”期间,加强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诊疗中心建设,形成并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鼓励科室内、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

  八、提升运营管理质效

  (十八)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医疗质量、医院感染防控、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作用,推进核心业务工作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九)提高医院运营效率。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推广后勤“一站式”服务,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财务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

  (二十)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九、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二十一)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到2025年,我市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力争提高到45%左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

  (二十二)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到2025年,力争提高到35%以上。

  (二十三)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相关政策和措施。

  (二十四)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深化医教协同,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中医药、麻醉、感染、重症、儿科以及护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探索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全面加强行政、财务、后勤、院感、质控等管理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

  十、加强公立医院文化建设

  (二十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

  (二十六)构建人性化服务生态。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完善行风管理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十七)建设和谐医患关系。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诊疗和执业环境。建立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20xx年开展试点,2023年全面推开,2025年实现预期目标。

  (二十九)落实各方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城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强化综合监管,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十)加强考核评估。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抓总,建立工作台账,分级分类制定评价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动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各方预期。要鼓励各地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性改革模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11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xx〕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基本医疗卫生公益属性,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发展新路径,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健康邵阳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20xx年底,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乡镇中心卫生院原则上达到推荐标准,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就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体系建设

  1.做实医共体。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有序推进以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至20xx年末,各县市力争建成1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具备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做好信息化。以信息化手段推进分级诊疗,市县乡村一体,以信息化为纽带,以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为龙头,打造规范化、体系化的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影像诊断、多学科会诊、心电诊断、超声指导、病历资料共享、培训教育、医疗业务监管、病历质控、医院管理、慢病管理、健康档案管理等医疗服务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做优公卫应急。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要配备一名公共卫生医师。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进急诊科达标、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发热诊室和患者转运能力建设,提升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设置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服务能力,至20xx年,乡镇中心卫生院规范化发热门诊(诊室)建设比例达100%,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发热诊室建设比例达50%,提高基层疾控能力和应急反应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4.做精签约服务。充实家庭医生签约队伍,鼓励医共体牵头医院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退休医生参与签约服务,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长期处方服务等。支持根据签约居民需求灵活确定签约周期,逐步完善签约服务包内容。落实并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真正体现家庭医生劳动价值。(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5.做强中医特色。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等特色专科建设,到20xx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建设有中医馆,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旗舰中医馆”标准,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的培训,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财政支持

  1.明确机构性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20xx年底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核定编制数全部实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统筹基础建设。健全完善相关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3.保证运行经费。按政策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队伍建设

  1.加强编制管理。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严禁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和违规借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在编不在岗的人员,予以清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充实人才储备。认真落实湖南省实施的农村订单生和本土化大专培养计划。20xx年至20xx年每个县市区要利用县市区财政保障每年定向培养10至15名乡村医生。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到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村卫生室使用)。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优化职称晋升。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职称制度,实行比例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当地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统筹使用岗位数。对长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可不作外语、计算机和科研方面的要求。对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如无相应等级的空缺岗位,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通过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医务人员,可对应申报中级职称(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绩效薪酬

  1.落实“两个允许”。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给予重点倾斜,具体倾斜幅度由各县市区按照与当地县市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合理平衡的原则,结合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确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健全薪酬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医保政策

  1.强化医保调控。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纵向合作服务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等多种付费方式,加强监督考核,提高医保基金效益,引导合理诊治。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基层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预算管理。加大医保政策对基层倾斜力度,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两个比例指标,即在县域医保费和医疗费预算范围内,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对于上一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预算支付总额占县域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的比例低于20%的县市区,不再对其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住院人次总数、年度住院医保基金总额等控制指标。对纳入区域总额控制和按病种付费(DIP医保支付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区域总额控制,逐步将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占比提高至45%及以上。(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高医保待遇质量。在完善门诊统筹管理基础上,将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整体纳入保障范围,稳步提高普通门诊保障水平,完善特殊门诊管理细则,取消“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申请和审核。至20xx年底基本实现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定点全覆盖。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对象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并通过签约医生转诊的,其住院起付线可连续计算,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10个百分点。适当增大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省、市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药物配备

  1.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符合临床用药各项管理规范、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挂网药品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范围,优先采购和使用集中采购药品。(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配送监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监管,对未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将药品及时配送到位的配送企业实行末位淘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一体化管理。允许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配备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用药范围与乡镇卫生院的用药范围相衔接。(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等级评审

  1.完善管理机制。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力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熟练掌握临床常用诊疗技术,严格执行临床诊疗规范和规范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支持设立区域基层卫生健康质量控制与评价等工作室,加大医疗质量安全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健全评审制度。要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体现基层服务特点、反映机构实际能力的等级评审评价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确保保障不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成为一、二级医院后,保持现有财政投入和补偿、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降低,人才梯队、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医疗技术、药品配备等方面,按照相对应的一、二级医院的.相关政策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绩效评价

  1.推行绩效考核。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强化考核应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主动将考核结果通报同级有关部门,供有关部门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医保基金支付、薪酬水平等政策,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聘任、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的参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完善指标监测。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指标体系,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要成立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责任主体,制定推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从讲政治的高度、抓重点的精度、抓到底的深度,不折不扣推动各项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任务,把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改善民生和推进健康邵阳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党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切实发挥好基层卫生机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政府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方案要求落实投入责任。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要梳理和修订完善现行有关政策,形成工作合力。

  (三)做好舆论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汇聚正能量、营造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

  各级政府要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对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各市直相关单位对本工作方案的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要加强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定期调度督导,组织开展评估,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支持开展专项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12

  为推进武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根据《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常州市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常州市武进区“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区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争当教育改革排头兵、争做创新发展先行者,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社会服务水平,为推进“两湖”创新区和最美湖湾城建设,争创更多“第一唯一”贡献教育力量。

  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市“532”发展战略,打造全市领先、全省前列、长三角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窗口,打响“吾有优学”的武进品牌,让每一所学校都成为更有品位更具活力的高品质学校,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更加公平更为优质的高质量教育。到20xx年,高标准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全面建成有创新力、影响力、发展力的现代化教育强区。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教育攻坚行动,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深化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理顺“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监管。针对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学校,一校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分类推进“公参民”学校规范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治工作。制定新市民学校整治方案,开展社会风险评估,20xx年完成新市民学校整治,有效推进教育公平。

  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开展经常性督导评估和动态监测。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实施作业改革,提升课堂质量。创新实施“5+2”课后服务模式,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构建校外培训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完善规范校外培训发展综合治理体系。实现100%学校“作业提质、课堂提效、教研提档、服务提标”,学校育人功能有效发挥,学生负担显著减轻,校外培训规范有序,家庭教育支出显著减少。

  优化教育体制机制。推进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改革,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推进学前教育更好发展的若干措施。完善经费保障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贯彻落实教育发展的“三个优先”和两个“只增不减”,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学校治理机制,实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校主动发展。

  (二)实施“五育”融合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开展“吾育100”工程。培养全面发展,适应未来的学生,实现100%孩子都有专长,100%学校都有特色,三年内全区打造思政、体育、艺术、科学、劳动等特色学校100所。突出德育为先,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打造品格提升工程项目,加强班主任队伍培育,每年评选区名班主任100名。提升智育水平,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开展科创教育的教学实践,打造科创教育品牌。加强学校体育改革,推进学校体育“一校一品一特色”项目建设,增强体育素养,改善学生体质。加强美育熏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计划,打造全区域中小学艺术联盟,探索艺术特长生贯通培养模式,创建市“书法教育示范区”。强化劳动育人,依托太湖湾劳动教育基地,探索劳动实践教育新样态,形成区域劳动教育特色。

  开创“协同育人”新格局。构建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全方位育人体系。统筹各学段培养目标,优化学生评价机制,创新评价方法,强调过程性、多元性和科学性,构建基于大数据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指导意见》,优化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服务、支持和保障体系。开发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加强“线上+线下”家长学校建设,每年开设百场讲座和家长课堂,推进家校共育工作,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探索“创新人才”培育新路径。实施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绿色通道”,每年选拔一批学生进入省前中“强基计划”人才培养试点。引进优质师资,搭建平台,设立数理化、信息等领域重点项目,努力培育拔尖创新人才。探索构建各学段有机衔接、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协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有效方式。建设学生创新创造平台,开展研究性学习成果评选、创新实验大赛等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素养。

  (三)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育人方式改革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建立“双减”政策下的新型教学评价机制,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行动方案》,推进课堂转型、作业提质、深度教研等领域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指导学校制定“一校一案”课堂教学改革行动计划,三年内评选区课堂教学改革优秀项目50个,打造省、市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12个。组织全区课堂教学改革推进会,总结提炼各校特色,发挥学科育人功能,宣传推广“武进经验”,推动育人方式改革。

  强化教育科研创新。提升科研活动参与率,三年内实现两个“百分百”:100%的中小学承担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00%的中小学教师参与教育科研活动。高标准建设好各级教科研基地,三年内创建市示范教科研基地1所,评选表彰区教科研示范学校50所,区教科研领军教师200名。提高教育科研的适切度,完善四级课题网络,优化教科研课题结构,聚焦区域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每年设立20项左右专项课题。遴选精品项目持续培育,三年内,评选并持续孵化30项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每学年组织1次区域教科研成果展示推广活动。提升教科研的贡献度和区域教育的影响力。

  推进智慧教育发展。按照“区级公共平台+校级智慧校园+班级智能教学”的三级建设模式,探索“未来学校”建设,形成武进特色的智慧教育体系。优化智慧教育环境,每所中小学至少建成1个智慧教室,实现名师优质资源广泛共享。丰富智慧教学资源,实施“个性化学”与“差异性教”相统一的智能教学,“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学习。完善智慧教育管理,探索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学方式,重塑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方式,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个人成长空间,形成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努力实现100%的中小学成功创建为省智慧校园,每年至少创建1所省智慧校园示范校。

  实现各学段协调发展。扩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范围,20xx年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三年内创建18所省市优质园。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以“市幼小衔接实验区”“课程游戏化”等为抓手,推动幼儿园品质提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市“新优质学校”12所,20xx年高标准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深化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支持省前中高水平完成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支持省武高争创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立项学校,到20xx年,全区省四星级普通高中比例力争达100%。

  (四)实施培根铸魂行动,提高教师队伍素养

  优化教师评价机制。以“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学校”评选为抓手,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三年内,建设市级“四有”好教师团队20个,评选“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学校”30所。把师德师风教育纳入各类教师培训“第一课”内容,健全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承诺、失信惩戒机制,将治理师德师风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畴。

  完善教师队伍培育。三年内,根据我区公办中小学生源数变化情况,结合新市民学校分流、上级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相关部署等工作,动态调整教师编制数,有序新增教师。公办幼儿园编制教师和员额管理教师占公办幼儿园教师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加大教育高层次人才和名特优教师优惠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打造教育人才高地。启动“吾有优师”培育计划:设立新教师培训基地10个,探索新教师成才新路径;组建区“名教师工作室”50个,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三年内,培育15名“苏教名家”、省特级教师、省正高级教师等高层次人才,100名“武进名师”,1000名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力争中小学市、区两级梯队教师比例达32%以上。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区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真正做到“人尽其用、人尽其才”。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高教师交流质量,确保每年教师交流人数不少于应交流人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数不少于交流人数的20%。继续推进“1+X”绩效工资改革,激发队伍活力。巩固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增长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提高备案聘用教师保障,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完善编外教师收入提升机制,保持队伍稳定。

  (五)实施卓越领航行动,打造一流校长团队

  优化校长选拔模式。严格校长选任程序,强调德才兼备。建立“武进区教育系统管理人才培养梯队库”,三年内充实后备库人才600名。实施“未来校长”培养工程,依托教育系统优秀青年教师培训班、中层干部能力提升班等,三年内重点培养校长、副校长后备人选300名左右,为建设高质量队伍奠定基础。推行“武教英才计划”,制定激励政策,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创新校长培育方式。构建全面提能的培养体系。依托校级领导任职资格培训班、“武进教育讲堂”、“校长聚焦课堂”等载体,实施精准施培。继续开展好“名校长工作室”系列工作,成立“名校长成长俱乐部”。采取“内修+外研”和“递进式导师制”培养模式,助推校长专业成长。开展校级领导职级制改革试点,三年内评选星级校(园)长100名,星级书记30名,为促进武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强化校长监督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队伍。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强化监管职能。建立校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开展综合分析。建立立体监督网络,实施巡查计划,三年内巡查学校30所,离任审计100%全覆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校长队伍。

  (六)实施“集团化3。0”行动,推进教育优质均衡

  加快品牌名校孵化。针对武进教育实际,着力打造有区域影响力的知名教育品牌,依托名校优质资源和品牌效应,实施品牌孵化计划,采取“名校建新校”模式,对新建学校实施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名校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区域内集团校师资互派计划,加强对集团发展性绩效评估监测考核。完善名校资源的动态再生发展机制,重点板块新建学校实现100%名校资源全覆盖,推动武进核心区域教育的整体高品质发展。

  实施乡村教育振兴。依托区内优质教育资源,实现管理共通、师资共育、课程共建、资源共享。探索以集团为平台的教师交流轮岗模式,引领校与成员校每学年互派不少于5人的交流教师团队,实现学科全覆盖,逐步实现集团内骨干教师资源的共享。深化城乡一体化教育协作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流动和共享,以“硬件设施更新+师资队伍升级+课程文化培育”发展模式,为乡村学校赋能,推动学校提升办学品质,让乡村学校迅速成长为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实现城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三年内打造优质乡村学校15所。

  促进优质学校成长。充分发挥中坚部分学校的力量,成立“优质学校成长”联盟,强化竞争合作机制,统一联盟内素质教育考评标准。制定学校三年成长计划和发展规划,召开联会和论坛,提升学校主动发展能力,在创新管理、教育科研、队伍建设等方面互相学习、携手共进,促进学校成为持续学习和成长的“发展共同体”。通过高质量的校际协作共享,提升武进优质教育群体质量,打造培育一批新的市新优质学校和知名教育品牌。

  (七)实施产教融合行动,建设职教创新高地

  推进产教融合政策落地。建立产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武进区产教融合促进办法》,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推进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充分激发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内生动力。试点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1—2个。制定《武进区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建设指导意见》,聚焦区域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区域龙头企业和骨干院校,组建产业学院集群1个,联合区域中小企业共建企业学院N个。完成常高职产教融合公共实训中心建设。

  提高校企协同育人质量。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改革,构建校企协同育人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学校和企业“双主体育人模式”实施。出台《武进区产业导师评聘办法》,推进校企互聘兼职的双师队伍建设,建设校企协同创新中心3个。制定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在企业建设校企一体化教学工作站10个以上,建设省级、争创国家级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施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提升实践教学比例。推进校企共同研发课程,推进1+X证书制度实施,共同指导师生参加“技能大赛”“双创大赛”,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提升服务区域发展能力。主动融入“两湖”创新区和最美湖湾城建设,主动对接市场需求,优化区域职业教育供给,区内对口合作企业100家,每年为地方培养实用人才1000名。研究制定武进区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管理和激励办法,锚定优势产业、主导产业、未来产业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和建设,每年培育省、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不少于2家,力争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取得突破。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园区联结,探索建立基于“政校行企、四方联动、协同共建”为导向的产教融合发展联盟,促进城市、产业与教育的协同发展、共同提升。

  (八)实施平安校园行动,提供和谐安全保障

  建设高质量平安校园。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校园建设,压实校园安全责任,优化部门联席联动机制,完善学校安全防控体系。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工作,依托校园专属网格系统推广使用,全力防范消除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努力把每所学校建成安全标准更高、稳定基础更牢、师生员工更满意、社会各界更认可的高质量平安校园。20xx年创建为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

  推进校园安全保障工程。推进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总结推广一批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及周边治理经验成果。推进全民安全教育工程建设,加大硬件设施设备投入。着力开展校园智慧安防建设,三年内建设15-20所“智慧安防校园”。大力推进校园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三年内完成全区20所公办幼儿园消防设施改造任务。

  深化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深化安全教育课程建设,用好武进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制定课程的设计、实施、评价方案。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安全体验和技能训练。推动安全教育实践(体验)阵地建设,每年建成1所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逃生自救等为主题的综合性中小学安全教育实践基地。推进体验式安全教育,开展多样实操和培训课程,提高全体师生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区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委办局及各地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形成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不断增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动力,形成工作合力,为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资源保障。结合“532”发展战略,“两湖”创新区和最美湖湾城等布局规划,编制《武进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xx—20xx)》和武进“两湖”创新区域教育专项规划,推进“两湖”创新区基础教育配套建设,优化全区教育规划布局。高效率、高起点、高标准开展教育项目建设,继续加快推进《武进区教育“强弱项补短板”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增加优质学位供给,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三)强化宣传保障。充分提炼武进教育发展理念,打造“吾有优学”品牌特色,每年举办“教育发展论坛”“教学成果汇报会”,宣传推广教育发展成果。整合媒体力量,深度报道武进教育特色亮点,形成全媒体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武进教育品牌的认知度和认同度。组建“武进教育好声音”团队,提升宣传队伍素质,营造教育发展和谐氛围。深化跨区域、跨层次教育交流,进一步输出“吾有优学”品牌,提升武进教育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强化督导考核。区委、区政府将落实教育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纳入对各乡镇及区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区委、区政府将教育工作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高效落实。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13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xx〕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贵阳贵安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暨“强省会”工作大会和全省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贵阳贵安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全力提升工业集群集聚发展水平,将开发区打造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主阵地和主战场。到20xx年,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等3个开发区达到千亿级规模,贵州乌当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清镇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修文经济技术开发区、观山湖区现代制造工业园区等4个开发区达到五百亿级规模,其余开发区达到百亿级以上;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比重均达到90%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推进开发区规划布局。

  1、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突出开发区产业特别是工业发展的首要功能,原则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除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外)比重达到70%。严格执行开发区规划分级审核,及时调整优化不合理的各类规划,推动开发区规划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有机衔接,科学划定开发区“四至”红线范围。支持开发区采用“一区多园”建设模式规划布局。(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开发区集中。支持和引导开发区集中连片规划,原则上新的工业项目都要集中到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新建工业项目进开发区的原则做好审批服务工作,对既有改扩建项目新增工业用地进行严格控制,确需在开发区外安排或对资源、环境、地质等有特殊要求的,须按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关要求加强科学论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推动开发区提档升级。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开发区调规扩区,支持发展速度快、质量优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推动特色工业园区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做大开发区产业规模。

  4、科学谋划主导产业。各开发区要聚焦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数字经济产业、中高端消费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新能源产业等六大新产业及已有主导产业,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前景和发展环境,明确首位产业,培育2至3个潜力产业,围绕主导产业抓发展谋划、抓招商引资、抓企业培育,推动上下游企业集聚,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错位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强力推进开发区工业招商。各开发区要围绕主导产业绘制产业链“全景图”“现状图”“招商图”,健全完善开发区招商工作机制,强化招商项目全过程挖掘、策划、跟踪、对接、谈判、服务等工作,形成“项目+载体+政策+推介+队伍”的全链条投资促进体系,切实增强招商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十四五”期间,每个国家级开发区新增投资50亿元级项目5个以上,每个省级开发区新增投资20亿元级项目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提高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能力。

  6、打造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各开发区要科学制定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和有序推进开发区道路、供电、供气、给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保证重大项目落地需要,不得影响项目开竣工。推进开发区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开发区试点。进一步加大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污水管网建设。鼓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开发区布局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场,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确保开发区范围内工业污水应收尽收,大幅提高固废综合处置利用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完善生产生活配套服务。坚持产城融合,推进开发区和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实施,加快推动开发区与城镇融合发展,原则上邻近城区的开发区所需生活性配套用地在城市建设中统筹进行安排。重点推进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检测平台技术中心、仓储物流中心等生产性服务配套,加快推进商贸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生活性服务配套,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着力提高开发区集约水平。

  8、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各开发区要对区域内存量工业企业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企业用地进行认定和处置,建立闲置用地处理机制,有效推进低效用地回收再供给。全面深入开展闲置厂房和“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对“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企业优先协调使用闲置厂房,通过“腾笼换鸟”、合作开发等方式有效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安全生产等前提下,适度提高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提高开发区亩产效益。坚持“亩产论英雄”,切实提高开发区产出效益,开展土地利用情况摸底,实施土地综合利用考核评价,结合产业结构和企业规模特点,对亩均税收、亩均产值等指标开展综合评价,根据考评结果,在用地、用电、用能、用水、排污、信贷等方面进行差异化支持。到20xx年,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分别达到500万元/亩、300万元/亩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推进标准厂房提质扩量。制定标准厂房管理及考核办法,进一步梳理标准厂房使用情况,建立使用和空置明细台账,加大对长期停产停业占用标准厂房的腾退力度,鼓励引导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标准厂房,提高标准厂房利用率。进一步优化标准厂房建设模式,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多元化参与标准厂房建设。鼓励专业运营服务商参与标准厂房运营,提升市场化运营服务水平。到20xx年,累计新增标准厂房15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提高开发区管理服务水平。

  11、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完成省级经济开发区与工业园区的机构职能整合,规范省级开发区管理机构,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内部运转机制。国家级开发区持续推进和优化聘任(用)制,省级开发区加快探索推进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改革,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突出开发区以产业发展为主功能,承担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开发区,具备条件的要加快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属地政府承担。(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提升涉企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开发区“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权限下放,优化审批流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实行集中审批、容缺审批、告知承诺的管理方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全面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重大项目实行全程领办代办“保姆式”服务,实现服务企业不出开发区。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打造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业务办理电子化流程,大力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事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提高专业化运营能力。更好地发挥运营公司市场化配置资源和政府监督管理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设立国有运营公司,编制开发区管委会权责清单,厘清开发区管委会与运营公司的职责关系,确保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鼓励社会化机构独立或参与建设运营“区中园”、专业化特色园区。运营公司承担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投资运营、专业化服务等功能。(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升开发区开放协作水平。

  14、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的优势,加快建设市级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引进一批国际化专业化的贸促队伍,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积极探索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合作,实现外商投资、对外贸易、服务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全面增长,切实提升开发区对外贸易合作水平。“十四五”期间,开发区实际使用外资年均增长8%以上,开发区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开发区服务贸易接包合同执行额年均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支持开发区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强化区域协作互补,重点围绕贵阳贵安产业发展现状及定位,加快推进贵阳市土地资源紧缺区域与贵安合作建园,以项目合作建设为抓手,加快形成开发区之间区域协同、产业分工互补的体系。强化市级工作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园区共建利益共享、指标分享的原则和机制,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强化要素保障能力。

  16、高标准推进工业用地收储。实行开发区工业用地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整理、统一管理,强化工业用地的收储,严格做到拟收储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林地保护等各类规划的紧密衔接,提前完成涉耕、涉林地块占补平衡,提前开展涉污地块治理修复,提高工业用地供给质量。“十四五”期间,贵阳贵安累计完成工业用地收储60000亩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7、探索工业标准地出让模式。针对已完成收储的工业用地,提前完成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区域规划环评等综合评价,明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试行建立标准地出让模式,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推进工业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加强能源保障。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进贵阳超超临界电源示范项目建设,提高开发区接入电压等级,探索以园区为单位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工业企业天然气直供试点,支持天然气管输企业进行管网互通互联,鼓励天然气生产管输企业向工业企业提供直供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加强融资支持。支持开发区运营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合作,为开发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展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持续用好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引导基金、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转贷应急资金等政策性金融产品。(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开发区规划布局、体制机制改革、考核评价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对开发区相关审批管理服务职能保持不变,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加大对各类开发区支持力度。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完善管理评价机制。按照省开发区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完善开发区动态调度和监测,定期通报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对在省考核评价结果居前的开发区,给予配套资金奖励,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开发区政策、项目、资金以及土地资源要素供给挂钩。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及时问责。

  本方案所称开发区包括: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特色工业园区等。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14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支持、防疫优先、绿色发展,优化畜牧业产业布局,强化科技和装备支撑,突出产业链条延伸和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立现代畜禽养殖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加工流通体系和绿色循环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生产高效、品种优良、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畜禽产品消费需求。全市猪肉自给率保持115%以上,禽肉禽蛋保持100%以上,奶源自给率保持稳定,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到20xx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和95%,到20xx年分别稳定在85%以上和9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调整畜禽产业布局。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原则,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要素,进一步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有条件的地区统一规划养殖用地,建设高标准畜禽养殖场,加快推进禽蛋、肉类、奶业等优质供应基地建设,打造长三角优质畜产品供应基地。鼓励和引导在现代农业园区和规模种植基地内安排一定设施农用地,按照资源承载能力配套建设生态循环型养殖场,形成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特色鲜明、规模适度、优势突出、效益良好、供给充足的生产布局结构。(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夯实生猪保供能力。压紧压实“菜篮子”县(市、区)长责任制,将生猪稳产保供水平列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对保供任务完成较好的地方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发展大型集约化养殖的同时,积极推广“公司+家庭农场”等新型合作经营,带动中小规模猪场提档升级。积极构建生猪运输车辆洗消网络建设,切实加强种猪场和大型规模养殖场的生物安全防护,保护好生猪基础产能。鼓励和支持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加工、销售等企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建立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良种培育与推广。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快推进育种场和扩繁场标准化建设,扶持大型种公猪站建设,提高种畜禽繁殖效率和良种利用、供应能力。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和备份场建设,加快生物保种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进瘦肉型猪本土化选育,加快牛羊专门化品种选育,逐步提高核心种源自给率,做大做强地方黑猪、苏北草鸡等特色品牌。(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稳定的产业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扩大“公司+家庭牧场”“公司+产业基地+农户”等新型合作经营,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提档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中小规模养殖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改进生产工艺、完善设施,向适度规模、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方向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提升现代畜牧业装备水平。全面推广饲料精准配方技术和精细加工工艺,推动饲料加工装备升级。落实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推动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普及推广自动饲喂、自动清粪、自动环控、视频监控等设施,提高畜禽养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培育遴选推介一批全程机械化养殖场和示范基地,推广建设一批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养殖场,提高精准管理、动物疫病监测、畜禽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促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贮藏、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从业者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建立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对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厂(场)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依法落实疫病自检、报告等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依法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推行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建立口岸疫情防控与地方疫病防控的交流机制,及时通报动物疫病检测监测情况。大力实施兽医领域补短板行动,强化兽医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提升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健全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动物疫病信息管理。开展动物检疫规范提升行动,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落实调入生猪落地报告制度。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开展养殖场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加强布鲁氏菌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城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屠宰行业整体水平。继续优化屠宰产能布局,坚持屠宰产能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布局原则,引导本地生猪就地屠宰,减少活畜禽长距离运输。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提高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管理,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完善“点对点”调运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健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拓展销售网络,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落实牛羊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适度进口优质安全的肉类产品、乳制品等畜禽产品,补充和调剂市场供应。(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推广清洁养殖工艺,普及均衡营养、节水减排、臭气减控等绿色养殖技术。组织实施动物源性细菌耐药性监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强化畜产品和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预警监测。在重点养殖场周边逐步建立和完善抗生素长期监测体系,切实减轻畜禽养殖抗生素的环境危害。深入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建设一批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进一步推进规模养殖场提升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装备水平,指导非规模养殖场户按需配套堆粪场、粪污储存池等设施并继续将其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同步推进。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因地因场施策,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基质化、能源化等多元化利用,完善种养主体有效对接机制。规范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推进科学精准施肥,提高养分还田利用率。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引导在养殖较为集中的区域建设适度规模的集中处理中心,推进建立受益者付费、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的运行机制。严格依法监管畜禽粪污处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合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病死猪与牛羊禽等养殖、屠宰环节集中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防疫、环保等设施升级改造。完善畜禽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强化保险理赔和无害化处理信息资源共享。(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盐城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统筹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需求,将畜禽养殖、生物安全、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屠宰加工等事关畜牧业健康安全发展的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科学布局。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推进“一窗受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为支持生猪稳产保供,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不受15亩上限规定。经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存栏5000头以上、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稳产保供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超过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总规模的20%,原则上不超过50亩,并同步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允许在Ⅲ级、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并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养殖项目结束后,恢复林地现状。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财政保障和金融服务。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现有渠道,加强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创新、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态健康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升级改造的支持。统筹好各级财政资金,足额安排无害化处理补助,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种纳入补助范围。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支持具备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活畜禽抵押贷款试点。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逐步实现全覆盖。(市财政局、盐城银保监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基层防疫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市、县动物卫生相关监督机构和队伍,突出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兽医专业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配备,确保动物防疫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生猪养殖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保障合理劳务报酬。落实基层兽医和动物疫病防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工作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津贴。(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1+N”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鼓励畜禽养殖和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科技服务企业、科研院所等为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良种繁育、饲料营养、免疫预防、疫病检测诊断治疗、机械化生产、产品储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实用科技和营销、金融服务。积极推进将强制免疫、辅助检疫、检验检测等兽医公益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化组织负责,构建政府主导的公益性畜牧兽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畜牧兽医服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高质量发展的方案1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7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火〔20xx〕28号),加快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国家和省级高新区,以下统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高新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支撑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科技自立自强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发展方向,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创造环境为抓手,以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全省高新区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体制机制持续创新,福州、厦门、泉州科技城基本建成,自创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共建一批协同创新平台,省级以上高新区设区市实现全覆盖。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新业态和新经济不断涌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产业增加值实现“双倍增”,创新型企业群体不断壮大。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管理体制更加精简高效,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体系加快形成,国家级高新区在全国排名明显提升。坚持绿色发展,推动产业转型,打造绿色低碳生态园区。

  到20xx年,建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福州、厦门、泉州科技城全面建成、创新功能更加完善高效,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度显著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主要产业进入全国价值链中高端,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以自创区引领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三)布局建设福厦泉科技城。围绕以自创区为重点的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深入打造福厦泉创新型城市。以福州高新区、福州大学城为依托,推动福州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依托厦门大学、嘉庚创新实验室、同安“三谷”等创新资源,打造宜居宜业宜创的厦门未来科技城;以引进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为支撑,建设泉州时空科创基地。将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厦门未来科技城、泉州时空科创基地等科技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自创区年度考核,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科技城给予奖励1000万元,经费继续从自创区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中列支。对科技城内重大平台的用地指标给予保障,其配套设施用地规模由所在地政府优先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依托国家级高新区按相关规定程序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科技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

  (四)发挥自创区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政策先行先试,进一步增强福厦泉高新区作为自创区核心区的带动能力。加强自创区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对协同创新的扶持力度,支持自创区三片区之间以及三片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的科技创新平台共同开展协同创新。协同创新经费提高到5000万元。引导省内其他高新区,特别是老区苏区所在地的高新区主动融入自创区建设,支持带动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发展。各高新区要主动复制推广自创区、自贸试验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鼓励高新区与自创区、自贸试验区等加强联动合作。(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

  (五)推动省级以上高新区设区市全覆盖。强化地方政府高新区建设主体责任,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高新区,重点支持宁德市建设高新区,实现全省高新区设区市全覆盖。支持产业园区通过创建省级高新区助推创新发展,支持传统工业园区通过创建省级高新区加快转型升级。加快高新区标准化建设,持续推动在高新区产业发展的关键节点上研究打造一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高新区创建国家级或省级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科技厅、商务厅、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国防科工办)

  三、加快培育和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

  (六)加快建设新基建。推动高新区实现千兆光纤+5G“双千兆”网络和移动物联网深度覆盖,有效满足高新区管理和企业转型升级低时延、高带宽、广覆盖、可定制的高质量网络使用需求。加强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在高新区和创建中的省级高新园区同步规划建设5G基站、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智能传感及物联网等新基建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列为省重点项目,在用地保障、审批办理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厅)

  (七)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一批引领型重大项目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吸引国内外高校院所、企业的先进技术成果在高新区“首发首试”。支持高新区企业继续实施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兴产业。深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新兴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工程,培育形成若干以科技领军企业为龙头、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泛物联网、量子科技、类脑科学、柔性电子、高效储能、无人驾驶等新技术领域,加快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应用,培育未来产业。(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国防科工办)

  (八)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立足高新区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合理规划布局重点产业,确定主攻方向,各高新区力争形成1~2个在全省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主导产业,提档升级优势产业,推动延伸产业链、布局创新链、补足服务链、提升价值链,形成集聚效应和品牌优势,打造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高新区。深入推广“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新模式,促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

  四、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

  (九)实施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以新制度、新机制建设首批省创新实验室,推动在生物医药、海洋高新、柔性电子等领域创建省创新实验室。支持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应用数学中心等,发挥平台创新引领支撑服务作用。支持高新区以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建设市场化运行的新型研发机构、主导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成果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对新评估命名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高新区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年度技术交易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按技术交易成交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教育厅、财政厅, 福州、厦门、泉州、宁德市人民政府)

  (十)打造新型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修订《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完善高新区创新创业创造服务体系,推动高新区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高新区联合建设大学科技园。对高新区内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大学科技园)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适时开展动态评估,择优进行奖励。支持高新区创建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工信厅、教育厅)

  (十一)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继续打造“知创福建”品牌,完善服务,对高新区主导产业的知识产权申请提供优先审查通道,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鼓励高新区构建以企业为主导,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推动高新区规划建设、企业生产制造、技术支撑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研制一批工业(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领域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

  五、加速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十二)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高新区创新创业,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途径,加速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在高新区组织开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推动各类要素资源在高新区集聚,促进技术、资本、人才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和精准对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强核心业务,加快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品与品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

  (十三)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专项行动,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更多“独角兽”、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健全政策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完善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具有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大幅增加。(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

  (十四)提升企业研发水平。围绕国家战略科技和我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建立健全产业重点攻关技术目录(库)制度,充实完善重点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目录。支持高新区内相关企业和单位积极参与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项目,开展联合研究和创新攻关。对高新区购买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落实“揭榜挂帅”等机制,重点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构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机制、军民信息和设施共享机制,推进军民两用技术研发,培育一批“专、精、强、优”军民融合创新主体。(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国防科工办)

  (十五)吸引培育一流创新人才。支持高新区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与国内高等院所、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工院校等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高新区面向全球招才引智和引进国际创新团队。支持高新区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引智专项计划,在高新区企业工作的外国高端人才申请来华工作许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可按规定申请人才签证。在高新区企业工作的外国专业人才确有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鼓励有条件的高新区探索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分配激励和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社厅、科技厅、教育厅、工信厅,省委人才办、编办)

  六、加速推动开放协同创新

  (十六)加强区域创新合作交流。鼓励高新区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国内知名科技园区、福州地区大学城等合作建设一批创新园区、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推动三明中关村科技园、中科院STS(科技服务网络计划)福建省中心及莆田分中心建设,形成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格局。发挥与中国工程院共建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的作用,加强协同攻关,推动两院院士及其团队的科技成果在高新区企业率先转化落地。推动省内高新区之间的合作交流,提升高新区建设发展水平。支持高新区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建职业技术技能提升中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教育厅、人社厅,省科协,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七)拓展对外科技合作领域。推动高新区加强与创新先进国家和地区开展人才交流、技术合作和跨境协作,推动优势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等“创新飞地”。支持高新区加大对境外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领先企业、国际创新型企业的引进力度,积极创建国际创新园区。支持厦门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金砖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七、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

  (十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赋予国家级高新区相应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市场准入、项目审批等省级和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将省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事项下放或者委托到国家级高新区(汽车整车投资项目备案工作除外)。对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赋予具有独立财政管理职权、清晰独立管辖区划和设有科技管理机构的国家级高新区享有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支持国家级高新区在符合规划、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单个工业项目的容积率上限可提高至3、0。(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科技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工信厅,省委人才办)

  (十九)优化管理体制。修订完善《福建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省级高新区设立、变更、评价等全流程管理。先行探索高新区与设区市政府部门建立直通车制度。加强高新区管理力度,优化高新区内部管理架构,实行扁平化管理,整合归并内设机构,实行大部门制,合理配置内设机构职能。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试点探索推进高新区共享职工之家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财政厅、工信厅,省总工会)

  (二十)加强科技金融服务。鼓励高新区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运营公司,开展股权、债权融资等多样化融资模式。积极运用上市融资再融资、发行债券等各类直接融资工具,支持高新区企业转型发展。支持商业银行在有条件的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金融机构在高新区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探索担保机构、风险投资与银行合作的科技担保投资体系。(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财政厅、科技厅,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

  八、加强组织管理

  (二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高新区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高新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高新区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建设,给予高新区充分的财政、土地等政策保障,加强对高新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创新资源的统筹。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科技厅加强对国家级高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强化高新区的科技创新与治理。各高新区尤其是福厦泉国家级高新区,要加大先行力度,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担当作为、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商务厅、发改委、财政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应急厅、生态环境厅)

  (二十二)激励国家级高新区争先晋位。推动国家级高新区综合实力在全国排名稳步提升,把高新区建设情况纳入当地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评价考核结果好的国家级高新区,予以通报表扬,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进入全国排名100名以内的国家级高新区,每晋升1位,奖励10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余的每晋升1位,奖励50万元,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统筹用于高新区创新发展。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整改。对省级高新区将根据总体发展情况适时开展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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