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和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各自分工抓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组成排查治理工作督导组,指导和督查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镇(街)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治理的重点和内容
(一)治理重点
1.“三小”场所(指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
3.易燃易爆单位(指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4.“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消防基础设施;
5.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6.地下空间场所(指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屋、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7.废品回收加工场所;
8.文物古建筑(指列入国家、省、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二)治理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预案及演练情况;
5.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的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13.《x市“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整治10项内容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治理工作从6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分类普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要充分调动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财政、供水、供电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按照各自职责,分类、分片、分区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10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2
各片、村、镇有关单位、企业:
去年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高发,特别是工厂企业及出租屋火灾频发,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排查时间20xx年1月28日至2月29日。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1、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
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现象;水源、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和疏散条件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生产车间与仓库独立分隔到位,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其他场所使用。
2、出租房屋
(1)出租房屋应设有2个疏散楼梯,并保持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出租房屋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该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安全出口分别设置,一层商业店面严禁住人。
(2)出租房屋内或室外应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标准配备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出租房屋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3)出租房屋的灶间(厨房)内使用的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应与蜂窝煤炉等易于散发明火的其他用火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出租房屋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设置其他仓库和生产车间。
(5)出租房屋的出租方要与承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在各自义务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
三、大检查的责任分工具体责任分工:各片、村: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好辖区村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镇安办、消安办: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综合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检查整治工作,对全镇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对全镇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四、工作要求
1、各片、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片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各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2月29日前排查及整治情况表(见附件)报送镇安办。届时福清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3
为切实做好全区古建筑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安委办等五部门关于<黄山市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安办〔20xx〕2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统筹规划、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工作原则,部署开展全市古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摸清全市古建筑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预防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彻底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督促落实全区古建筑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民生制定“一村一策”“一屋一策”整治工作方案,有序解决古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等火灾风险隐患,持续夯实古建筑消防安全基础。
三、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辖区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古建筑。
(二)整治依据: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古建筑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
(三)主要内容:重点排查整治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1.电气安全隐患
(1)电气线路未穿金属导管保护的;
(2)不安全使用电热器具的;
(3)在古建筑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的;
(4)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
(5)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乱拉和负荷过载的;
(6)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
(7)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8)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
(9)在建筑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
(10)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11)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不牢固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的;
(12)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等易燃可燃物品的;
(13)未对建筑物的用电量进行计算,使用超负荷电器的;
(14)无专人负责定期对古建筑用电安全排查的。
2.用火安全隐患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古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禾、燃气、炭炉的;
(2)古建筑单位施工过程中确需动火,施工单位未制定相应动火预案、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及施工用火现场无相关负责人进行旁站的;
(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4)古建筑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3.燃香烧纸隐患
(1)在辟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古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违反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或者构成火灾隐患的;燃灯、烧纸、焚香等场所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古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的。
4.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与保护对象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无明确相关责任人,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5.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古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
(2)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消防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3)具有状态指示的消防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
(4)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6)对有自动消防设施未明确维保单位的,或未及时维保的。
6.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缺位或者职责不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
(3)古建筑内僧侣用房、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火灾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
(5)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
(7)消防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四、任务分工
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负责组织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古建筑“一村一策”、“一屋一策”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方案,并对照方案积极落实整治整改。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履行文物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查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参与挂牌督办文物保护单位重大火灾隐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能职责指导镇街参与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在历史建筑改造使用方案和相关建设项目中建设完善消防基础设施。
区消防救援大队: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动镇(村)、街道(社区)和文物管理单位建立和完善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完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灭火演练。
区安委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五、时间安排
自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区应急、文旅、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会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部门责任。该项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
(二)自查自改。古建筑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按照排查整治6项内容逐一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鼓励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自查情况及时报送区安委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汇总报送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查情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报送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查情况)。该项工作于6月15日前完成。
(三)排查督查。各有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古建筑逐一开展排查,排查情况及时报送区安委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汇总报送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查情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报送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查情况)。区安委办将抽调专人组织督导组,对全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该项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
(四)集中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古建筑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结合实际制定“一村一策”“一屋一策”整改方案,妥善处置。对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等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砖木、草木结构等建筑耐火等级低,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配置不全,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力量建设不到位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由属地镇、街道协调研究解决,并加强督查督办。该项工作于11月15日前完成。
(五)巩固提升。各单位在推进古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排查整治成效。各相关单位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汇总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总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总结)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区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排查措施,切实摸清古建筑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特别是集中连片的砖木、草木结构建筑,真正做到底数、情况明、效果好。
(二)强化综合施策。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因地制宜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购置符合交通状况和地理特点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将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技术防控手段纳入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在古建筑保护、建设、改造、创建和提升等工作中,针对历史保护和传统建筑的活化利用的需要及其火灾特点,从规划全局出发,对新技术、新材料进行探索,将消防安全融入其中,予以相关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安排,夯实古建筑消防安全基础。
(三)强化日常管理。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要制定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推行标准化管理,并将消防安全管理达标情况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申请、保护规划等有机结合。要组织古建筑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养“明白人”,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水平。
(四)强化救援准备。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配齐必要装备器材,加强日常训练演练。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完善古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对古建筑开展实地灭火演练;要加强对古建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指挥调度和联勤联动,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五)强化督导问效。区安委办将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对排查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请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部署要求,汇总各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15日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及附件表格(电子版)报区安委办(报送内容需联系市直有关单位确认,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周虎,联系电话:18055936XXX,邮箱:hswb2532XXX@163.com;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逸,联系电话:2350XXX,邮箱:1197954XXX@qq.com;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马玉凯,联系电话:2331XXX,邮箱573444XXX@qq.com)。区安委办联系电话:2596XXX,QQ:746956XXX。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4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xx〕21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将北京等1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xx〕24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契机,按照建设现代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和皖南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定位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全面系统总结我市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实践成果,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新方法,贡献“美丽中国”的黄山经验和范例。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保护体系。全面摸清我市历史建筑家底,科学评估认定历史建筑,分期分批完成历史建筑公布、挂牌、建档工作,编制《市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形成全域覆盖、应保尽保、活化利用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业主主体、专家指导、社会参与、多方监督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产权人和市场等力量,发挥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区乡镇的作用。
(三)完善相关政策。强化政策激励,规范市场行为,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建立共建共享和持续效应的政策保障机制。
(四)构建技术标准。全面提升我市历史建筑科学保护利用水平,夯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技术标准体系支撑。
(五)打造示范案例。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提高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水平,培育一批类型多样、影响广泛的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典型案例。
三、试点工作任务
(一)筑牢应保尽保基础。
1、全面调查市域范围内历史建筑资源。按统一标准评估认定历史建筑,对历史建筑基本信息、价值特征、保护利用管理状况等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包括现状风貌、产权情况、文史资料、修缮资料等内容组成的全面、系统、完整的历史建筑档案,在此基础上完成历史建筑名录的.公布和挂牌。(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2、加快构建徽派建筑数据库。在已建设徽派建筑数据库(一期)基础上,将我市已认定公布的历史建筑,已编制27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成果,已消失或濒危的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已发表有关历史建筑论文、文献、资料等基础信息,全部尽快入库。(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建筑设计院;配合单位: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3、及时发布历史建筑有关信息。将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基本信息、修缮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和保护动态及时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并在市、县政府的网站以及规划局、文化委等有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确保历史建筑资源保护利用信息公开、透明、渠道畅通。(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信息办)
(二)夯实科学保护支撑。
1、编制《黄山市市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基于《皖南区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开展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深入探索历史建筑区域网络关联性特征和保护方法,突出文化版块的融合、综合保护,提高整体保护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2、制定保护利用有关技术标准。制定《黄山市历史建筑评估分类标准》《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与适用性改善利用规范》。编制集保护修缮技术、利用引导、管理要求等内容为一体,具有全面性、实用性、易用性、工具性等特点的《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指导手册》。(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
3、完成已公布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图则。一幢一策明确已公布历史建筑保护控制范围、措施、修缮、利用要求,作为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4、开展历史建筑适用技术的研究推广。注重新型科技手段的注入,重点开展针对历史建筑木结构、高密集布局特点,进行防火、防水、防腐、防虫(白蚁、黑蜂、粉蠹等)、防潮、防裂、防雷处理,以及建筑结构加固,通风采光、外墙保温、隔音等一系列新技术攻关与实践。(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创新特色魅力样板。
1、打造屯溪老街历史街区保护利用样板。依据老街保护规划,加强历史建筑的系统保护和利用,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文化产业特色功能街区、传承基地和创意产业集聚示范区。(责任单位:黄山文投集团、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旅委、市文化委、屯溪区政府)
2、打造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案例。结合我市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历史建筑相对集中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利用,打造一批名人故居纪念馆、特色博物馆、文化创意工坊,以及研学旅游、休闲餐饮、养生养老、度假民宿等新型业态。(见附件1)(责任单位:黄山文投集团、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旅委、市消防支队)
(四)完善长效保用机制。
1、制定《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依据《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制定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明确历史建筑产权转让、转移登记,认领、迁移,消防安全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要求;完善历史建筑流转、租赁、经营等利用过程中所涉及的租金优惠、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区县政府)
2、加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招商力度。依托旅游、文化、生态“三位一体”优势,扎实做好历史建筑项目策划、包装、推介工作,充分利用试点平台,积极引入外来优质项目、优秀企业和优质资本参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市招商局、黄山文投集团、各区县政府)
3、建立集体土地上历史建筑流转平台。依托江南林交所建立历史建筑产权流转平台,鼓励和引导历史建筑产权所有人通过平台进行交易。集体土地上的历史建筑可采取出租、联营等方式流转,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历史建筑新型流转方式。在简化程序、争取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扶持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公管局、江南林交所等)
(五)总结试点经验成果。
汇编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成果。全面系统梳理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成功经验和做法,编辑《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文件汇编》《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典型案例》,展示试点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消防支队、各区县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研究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城乡规划局)
2、建立省、市联动工作机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作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共建机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探索设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职督察员,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过程中的督查检查。(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3、加强部门联动与协调。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报送进度信息,办公室汇总向领导组报告。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督查制度,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公开信息,公布联系和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二)强化资金保障。
1、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围绕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以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等方面,策划并全力争取一批项目列入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2、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加强对新农村世行贷款、美丽乡村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以奖代补等专项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3、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历史建筑保护基金,促进社会资金有效投入、参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区县政府)
(三)加强技术支持。
1、组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邀请各大院校、设计院所、科研机构以及徽派建筑保护方面专家和学者加盟,在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安排、技术标准、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支持社团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支持我市“皖南古村落保护协会”及其他志愿者团队开展保护利用工作,支持帮助各类保护利用社团在组织、政策、资金、技术等层面协调解决一些问题,带动社会形成“保护历史建筑,人人都有责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
注重宣传建立试点专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住建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提高社会公众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的了解、认识和参与,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5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内政治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教育厅“20xx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在学校中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校领导研究决定,从4月 10 日至5月 15 日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学校各类安全隐患,健全和巩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件、事故的出现,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成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以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有效地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继续推进我校《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办法》、《安全管理规定》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提高预防、预警、预见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为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稳定工作“确保零事故、力争零事件,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继续保持河北省‘安全文明校园’荣誉称号”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对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沧州市人民政府20xx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以及我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按照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要求,重点是各种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落实情况;消防用水及压力能否满足需要;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在位有效;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四懂四会”情况;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私拉乱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私藏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乱扔烟头、楼内焚烧垃圾、擅自动用明火情况;学生宿舍底商(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规范等情况。
2、交通安全:重点是按上级要求和具体实际设置和完善相关的交通设施,对进校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实行规范管理和疏导;定期维护、检测校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车况完好;驾驶员资质、表现和技术符合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检查驾驶员是否存在“三超一疲劳”(超速、超载、超员和疲劳驾驶)以及酒驾、醉驾等违章、违法情况;对驾驶员是否进行定期行车安全教育;是否存在单位、教职工和学生违规包车、私自包车情况;外出活动单位,是否按程序审批备案,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是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定交通安全方案等。
3、设施设备:重点是检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燃气、水电管网、体育场地等特种设备和重要设施的完好情况和使用维护情况;尤其是涉及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掌握和执行情况,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及存放设施符合要求情况;实验室、会议室、功能活动室、餐厅、厕所等公共重要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4、房屋建筑:重点是检查教学用房、学生用房、生活用房、图书馆、餐厅、大门等是否存在倾斜、塌陷、脱落、裂缝、漏水渗水等隐患;屋顶有无变形情况;防雷、防震、防风、防洪是否完善;楼梯扶手、护栏、阳台等是否符合规范,有无损坏和锈蚀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审批、验收和落实情况。
5、饮食卫生:重点是检查餐厅、炊饮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是否落实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制度;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件,有无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疾患情况;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预防情况;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小卖部、超市是否执行经营准入制度,是否存在恶性竞争事件,饭菜价格是否大致稳定,师生就餐是否文明有序;小卖部、超市、食堂是否取得有效专用许可证,是否出售过期食品和不宜在学校出售的食品、用品等情况。
6、实践环节:重点是检查体育运动、实习、实验、实训、劳动等是否事前进行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教育;是否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任课教师是否全程指导、把关,有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象;事前有无落实防火、防毒、防爆、防溺水、防腐蚀、防触电、防坠落等保护和应急。
7、电气线路:重点检查自动消防控制、视频监控设备、恶性用电负载装置、天然气管网等重要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使之处于正常运行和灵敏有效状态;检查并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纠正私拉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情况。
8、“三项排查”:一是排查师生员工思想状况。特别是师生对国际国内敏感、重大问题以及学校热点问题的关注度及反映情况,对校园周边及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后勤保障服务、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二是排查矛盾纠纷、治安隐患。特别是学生中男女恋爱危机、同学之间、宿舍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管制刀具、棍棒、钢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宿舍情况;三是排查学生特殊群体。特别是学生中涉及“学习吃力、生活拮据、关系紧张、就业困难、心理疾患、夜不归宿、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情况,积极采取包括超前分析、重点关照、感化教育、心理疏导、帮扶减压等在内的综合手段和,确保学生主体安全稳定。
9、制度落实:重点是检查学校20xx年《安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办法》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是否经常化,制度化;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三检查”(处级单位每月一查、科级单位每周一查、岗位人员每天一查)的具体执行情况;大型群体活动的申报审批以及安全保卫情况;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应急避险水平如何。
10、政治隐患排查:重点是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苗头的排查。特别是要深入了解、及时掌握“”不放心、未转化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活动去向,落实帮教和管控;宗教组织是否向我校秘密渗透以及在校内活动、串联的情况;宗教信徒的种类、成分、活动场所、重点骨干及有无非法活动情况;对党和政府不满的人员、不按正规渠道反映问题的人员、经常鼓动上访的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有可能群访、串访、越级访的人员情况;防止学生可能参与社会非法聚集活动的情况;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制,及时协调删除或屏蔽不良信息;学生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奖、贷、补”等方面的反映。
四、责任分工
第1项由安全稳定处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2项由安全稳定处和后勤管理处共同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3、4、5、7项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安全稳定处和各系配合;第6项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学生处和各系配合;第8项由各系负责,学生处和团委配合;第9、10项由各单位自行对照检查。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0 日—4月12 日)。学校拟于4月 10 日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各处级单位要根据学校会议精神,结合本工作方案和具体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3 日—4月25 日)。各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帐,登记造册,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认真整改。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按时完成的也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有效的保护;本单位确实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统筹安排。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于4月 26 日前报安全稳定处。
3、督促检查阶段(4月26 日—4月30 日)。学校将加强调度,组织有关职能处室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
4、总结阶段(5月 9日—5月15 日)。学校和各单位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行认真反思总结,对组织得力、计划周密、排查细致、整改彻底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排查中存在动员不力、排查不细、工作不实、整改不到位问题的单位、部位,要及时有效地“补课”,甚至推倒重来;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但没有排查出来或已经排查出来不做及时整改的,对屡次督促而迟迟不动或以种种借口搪塞敷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排查治理期间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前置问责。
各单位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本着“往前赶、主动抓”的态度,积极负责,灵活交叉,对实施步骤进行适当调整,力争尽早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本着对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认真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做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深入彻底”,确保各项落实。
2、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排查整治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治或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的排查力度,深实严细,全面覆盖。要认真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职责范围内应查未查的不放过;存在隐患没查清的不放过;整改不落实的不放过)。
3、严格排查,及时整改。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4、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鼓励和支持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并据实举报各类安全隐患,为排查整治工作、为安全稳定工作建言献策,形成学校安全稳定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5、建立机制,巩固成果。要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和研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创先争优的精神,及时调整、充实和完善相关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制度,确保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6
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加之我县长时间无降雨、降雪过程,气候干燥,消防安全压力增大。2月11日,西安市莲湖区丰禾村一出租仓库发生火灾事故,初次扑救后再次复燃,过火面积900平米,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引起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市政府、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整治一批消防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强化火灾防控,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县“追赶超越”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重点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XX年3月31日,为期一个月。
重点场所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项目;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厂房、仓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高层建筑;粉尘涉爆场所等区域为重点。主要内容
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关消防安全审批;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是否存在将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现象;电源、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是否违反规定私自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现场搭建的活动板房是否按规定使用阻燃材料;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
三、检查方式企业、单位自查
全县各类企业和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企业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带队组织检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治到位。
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全面排查
1。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牵头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抽调专人开展执法检查,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和清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及时查处。具体分工如下:
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全县重点消防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检查排查。
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客运场站、道路运输企业的检查排查。
县安监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粉尘涉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检查排查。
县规住局牵头负责全县在建项目、保障房项目、老旧小区及城市燃气领域的检查排查。
县经贸局牵头负责大型商场、市场、饭店等商贸流通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厂房及仓库的检查排查。
县旅游局牵头负责旅游景区和星级酒店的检查排查。
县民政局牵头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敬老院的检查排查。
县卫计局牵头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排查。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寄宿制学校的检查排查。
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共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应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并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2。各镇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对辖区内的重点场所和部位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整治形成闭环。
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于3月7日和3月24日前,分别将专项工作方案和消防隐患治理工作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并将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治信息及时录入西安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平台。
3。公安其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组织并参与执法检查行动,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督导检查
市安委会第三督查组于3月15至3月25日集中对我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于3月28日前将督导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浙江省天台县“”足浴店火灾事故和莲湖区“”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规律和特点,不断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部门协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整合执法力量,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公安消防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单位,要坚决依法采取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确保隐患整治不走过场。强化督导考核,落实整治责任。市安委办督导检查组将结合城市运行安全考核工作,对我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抽查我县企业及单位。对未按方案要求进行安排部署、未制定隐患整治方案及隐患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彻底,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将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和考核扣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7
一、时间安排
(一)20xx年1月9日至1月31日,由各镇、街道政府组织属地养老机构全面开展自查和问题整改。
(二)20xx年2月1日至2月5日,由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覆盖大检查。
(三)20xx年2月5日前,各镇、街道上报自查和整改台账,工作开展情况(佐证资料照片)和工作总结。
二、排查重点
(一)查看养老机构是否健全了安全管理各项规则制度,是否制定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及风险管控制度,是否明确了安全责任人,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是否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是否执行了每日安全巡查员制度等;
(二)查看养老机构消防报警设备是否灵敏可靠,干粉灭火器是否过期,消防泵是否完好备用,应急照明及指示灯是否完好,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员工是否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消防逃生指示图标是否清晰完整等;
(三)查看养老机构内用电、用气、用火是否违规以及电瓶车有无违规充电等,重点排查电线、气管有无老化破损和私拉乱接现象;
(四)查看养老机构寝室内是否使用电热毯、液体电加热器、电取暖设备、电饭煲、电磁炉等有安全隐患的电器设备。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要深入分析属地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存在的可能性问题,认真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实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凡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镇、街道,我局将予以全市通报,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不能自行或短时内完成整改的,请详细说明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我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由民政局研究决定处理。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8
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简府发〔20xx〕10号)文件精神及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民政局成立的联合检查组对敬老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整改清单要求,为切实整治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特制定本方案:
一、完成时限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乡政府为本次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实施主体,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认真吸取教训,强化排查整改,在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敬老院消防整改工作。
二、组织机构
乡政府成立清风乡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组长:李赟娟(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胡孝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府副乡长)
付灿旭(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兼任综治办主任)
成员:方书友(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敬老院负责人)
汪红(经济发展办主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刘阳(财政所所长)
郑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清风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由方书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及监管整改工作的开展和推进。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1、增设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施
增设泵房、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对电力线路进行改造,将所有电力通讯线路穿PVC管保护;严禁老人在住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3、清除影响人员逃生、救援的障碍物。
4、健全消防组织。制定敬老院应急救援预案和消防安全制度,明确人员分工、逃生等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并做好记录。
5、厨房、食堂可燃物堆放要规范。厨房和食堂的'物品进行分类、分散存放;厨房的柴禾最多只能堆放敬老院当餐的用量,当次未用完的规范到燃料存放点保存。
6、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事项全部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在敬老院消防安全整改过程中,妥善安置好敬老院内供养对象,确保供养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2、乡政府将不定期对敬老院消防安全整改进行专项督查,对于敬老院消防安全措施落实不好、整改不力、管理疏失等问题予以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依法追责。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9
为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期间全镇养老机构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老年人弱势群体等居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动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到实处,提高弱势群体抗御火灾能力,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今冬明春全镇养老机构火灾的安全隐患特点,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火灾等安全隐患,确保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弱势老年人群体居住场所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为广大老年群体创造一个平安、健康、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xx日,全镇养老福利机构、敬老院、五保村、老年人相对密集的老年活动场所、老年人的居住场所等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以点到面”入户宣传查隐患。各村(社区)要依托基层网格力量,深入开展入户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为独居老人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细心讲解日常防火注意事项,帮助老人查找厨房、卧室、阳台等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同时提醒老人要注意日常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不要卧床吸烟,一旦发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逃离现场并及时拨打1xx报警电话,提醒老人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因贪恋财物而错过最佳逃生机会,养成良好的消防行为习惯。
(二)“以查代训”行业排查净环境。结合实际,各村(社区)要积极深入全镇养老机构进行摸排检查,重点对养老机构宿舍、餐厅、活动室、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摸排,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大防火巡查、检查力度,做好老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始终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为老人营造安全、宁静的生活环境。
(三)“以练促战”技能锻炼提素质。各村(社区)要积极联合辖区消防部门、配合民政办、基层网格员深入各居民小区、村委(社区)、养老机构等场所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通过“面对面”教学、“一对一”帮扶,引导老年人掌握正确的火场逃生技能,手把手教授老年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初期火灾扑救方法,以实战演练的形式,从中体会到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的重要性、以及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性,切实提高老年人群体的消防安全整体素质,为冬春火灾防控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到对养老群体居住、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各村(社区)要明确工作职责、步骤和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内容,严格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查纠结合,务求实效。各村(社区)在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县民政办将会同消防、市场监督所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镇养老福利机构、敬老院、五保村、老年人相对密集的老年活动场所、老年人的居住场所等单位进行抽查,对有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广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普及冬春季节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警示服务对象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服务对象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0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使各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保持全区消防安全形式高度稳定,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消防安全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取和得实效,成立全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杨德华(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付刚(地区安监局局长)
华云(地区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地区公安局、地区住建局、工商局、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文化和体育局、地区旅游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民政局、地区民宗委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消防支队防火处,办公室主任由防火处处长谢恩池担任,联系人:刘瑶萌,联系电话:15985685086,负责整治行动期间的综合协调和信息收集工作。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旅游景点(区)及文物古建筑、农村大村寨以及影响当地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其它单位和场所。
(二)排查整治的内容
1、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2、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教训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单位消火栓状况,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它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运行、建筑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5、“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7、违法改变建筑使用用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
违法搭建建构筑物或设置停车位占用屋顶疏散平台、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违法设置、遮挡建筑排烟口或者影响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牌;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情况;
是否有违法施工或者投入使用行为;
9、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10、其它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整治阶段,时间:即日起至8月30日。各部门按职责组织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的火灾隐患严格督促整改。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责任单位自查整改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负责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
负责假冒假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
为其它部门的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住建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对需要增建市政消火栓、改造市政给水管网或设置取水设施的.,按规定增建、改建和设置,保证消防用水;
按照管辖权限对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排查,并牵头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负责牵头整治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的户外广告;
牵头整治违法搭建堵塞消防车通道、占用登高操作场地和防火间距的建构筑物。
工商部门: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结合年审、验照时进行实地检验,发现使用性质与产权证明不符或者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对其它部门排查发现的无照经营场所依法予以取缔,对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依法采取撤销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等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危险化学物品运输企业及车辆等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对公路交通隧道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隧道管理单位强化对消防、应急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杜绝停用消防设施和锁闭、堵塞车行通道、车行疏散通道、人行横道、人行疏散通道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的行为。
文体部门:督促影剧院、夜总会、歌舞厅、音乐吧、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演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旅游部门:督促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教育、卫生、民政、宗教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医院、卫生所、养老院、福利院、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等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隐患整改阶段,时间:9月1日至10月30日。各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在此期限内整改完毕。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排查部门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时间:11月1日至12月15日。由地区行署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对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场所、人员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切实加强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监管,健全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强化建筑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和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对久拖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予以曝光,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要采取在媒体设置专栏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五)加强问责,严肃查纠。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因工作不力发生亡人或造成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施责任倒查。
请各地、各部门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个阶段结束后3天内报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1
为贯彻落实《贵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的通知》(筑民发〔20xx〕111号),杜绝社会养老福利机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对社会养老机构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通过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摸清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20xx年全市养老机构夏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郑彪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杨贵华市民政局养老办主任
陈建忠市民政局养老办主任科员
赵良臣市民政局养老办工作人员
梁常林市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主任
陈富强市老年公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各区(市、县)民政局负责养老工作的领导。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各社会养老机构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工作,并将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各区(市、县)民政局,各区(市、县)民政局对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整改结果报市养老办,市养老办根据检查整改结果进行抽查,查缺补漏,切实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
(一)检查范围
全市社会养老机构
(二)检查重点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各类人员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2.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影响疏散和火灾救援的障碍物,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
3.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明电、燃气等现象,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开展员工消防法制、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5.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
6.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主体责任制、安全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分工情况。
7.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具体措施、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持证上岗工作情况、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8.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基础设施状况、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立责任追究制情况。
9.健全完善预防机制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重点危险源监控监测情况。
10.突发事件防范和救助应急措施。
五、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民政局和全市社会养老机构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克服厌烦情绪,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要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排查整治,要严查细抠,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内容,严防走过场。严格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开展消防法制宣传和讲座,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氛围,使本单位职工关注消防安全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社会养老机构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进一步完善资料档案,切实清除安全隐患,对排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区(市、县)民政局要组成检查组,将检查情况报告和《贵阳市民政局消防安全检查内容记录表》报市民政局养老办。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2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11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确保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时间
自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
三、整治重点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管养老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养老机构要建立消防工作责任机制,各镇(街道)、老年公寓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亲自抓。要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监管,督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组织检查验收;要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以标准化促规范化,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2、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老年公寓要指导督促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敬老院院长、老年公寓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直接责任人,不断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镇(街道)主要领导、老年公寓负责人要每月检查一次;分管领导半月检查一次;敬老院、老年公寓每天不间断巡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
(二)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公共设施及房间,按照“查出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落实措施,从严整治,达到“火灾危险源必须全清理、消防设施必须全正常、安全疏散必须全畅通、消火栓必须全补建、监控必须全覆盖、值班值守必须全到位、消防评估检测必须全进行、培训演练必须全达标、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全规范”的“十个必须”标准。
(三)提升工作人员及院民消防安全素质。
1、进一步深化应急演练。达到全民演练“两个100%”(即工作人员演练率100%;院民演练率100%),各养老机构定期组织演练,制定演练方案,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组织综合性消防演练,指导工作人员及院民进行以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逃生为内容的消防演练。
2、全面落实“5.30.60”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各养老机构开展“5.30.60”演练(即5秒通知,30秒反馈,60秒扑救),落实机制“五个内涵”要求(即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工作标准、处置流程、检查手段),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岗位人员和梯队人员掌握“六个三”内容(即三熟悉、三对照;三懂、三会;三有、三能),建立全员化、全岗化、全责化应急处置体系。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6日至8月xx日)
一是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按照要求,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要逐项进行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问题台账,明确整治责任人,制定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二是结合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消防安全整治方案,县民政局联合消防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敬老院、老年公寓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
(二)全面整治阶段(8月17日至10月15日)
1、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按照各自整治方案和重点,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明确节点、分布推进,每周三将整治情况分别报县民政局救灾科、福利科备案。
2、县民政局每月通报各镇(街道)敬老院、老年公寓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查检查阶段(10月xx日至10月20日)
县民政局联合县消防部门,对全县11处养老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老年公寓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分解落实到敬老院、老年公寓。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主动过问,经常听取养老机构的工作汇报,掌握消防安全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3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和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突出“八项重点”,强化“六项措施”,落实“三项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围绕“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工作目标:20xx年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把事故总死亡人数、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农机、较大事故起数、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10项指标有效调控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回查率和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评价面、事故报表率和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三)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防止瞒报、漏报、误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
(四)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以上年统计资料为依据,搞好综合平衡、量化分解。
(五)按月调度、季度分析、年中微调、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调控序时进度,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管理
(六)建立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台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七)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防控力度。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安全监控系统。
(八)落实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9号、10号、11号令等有关规定,坚持便民高效、服务基层的原则,严把安全质量初审关,确保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真实性。
(九)认真实施国务院397号令,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十)森林防火: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责任,对涉及油库、加油站、烟花爆竹仓库、炸药库等高危场所,制定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
(十一)道路交通运输: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建设。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民用自备车船非法载客行为。抓好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整治。不断加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消防: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抓好黄山风景区、屯溪老街、西递、宏村等古民居、古建筑、古村落、商场、超市、宾馆、市场、学校、医院、网吧、休闲中心、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防火部位的安全监管。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十三)地质灾害:对列入台帐的地质灾害点,凡是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严加防范。
(十四)烟花爆竹:认真实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许可换证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市场备案和定点销售制度。实行烟花爆竹打非“零报告”和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专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4
为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印发寿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寿政办秘电〔20xx〕54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密电〔20xx〕4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村、街要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
1.重点排查。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对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街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力争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街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重点整治。各村、街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在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建立重点整治台账,上报排查结果。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排查完成后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镇政府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三)全面整治。镇将在村、街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推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桥镇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各村、街、建设中心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学区管委会、司法所、财政所、综治办、双桥中心卫生院、生态环境保护站、民政办、农技站等为成员单位。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建设中心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经站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学区管委会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宾馆民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和旅游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中心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细化查改内容。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隐患,深入农村一线,指导村街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问题。
(四)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乡村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街要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5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苏州市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等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原则,各村对本行政区范围内已排查过的农村房屋安全性开展“回头看”排查,确保不漏一户。重点排查用作经营性房屋安全情况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
(二)工作内容。以村为单位按房屋所属行政区域开展,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判定房屋等级,排查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存在风险的农村房屋,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20xx年8月20日前,对各村行政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前期摸排过的房屋)开展安全排查。
(二)重点排查。20xx年8月20日前,对用作经营性房屋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三)重点整治。20xx年底前,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性房屋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开展重点整治,力争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全面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按照村两委包组分工,全面、有序、无死角推进排查工作,对排查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现一些普遍性、倾向性、把握不准的问题,以村为单位直接同镇集镇办进行沟通,以便统一口径上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各村要立即责成产权人,迅速落实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和停止使用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房屋鉴定表及整改方案8月15日前报镇集镇办。
(二)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依据住建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房屋开展安全性评定,对极少数难以评定等级的房屋,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由镇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以村为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三)建立整治台账。各村要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明确整治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分类集中整治。经鉴定属于C级危房的,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属于D级危房的,原则上要拆除重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是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示等安全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七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落实,组织排查力量,全面开展排查。
(二)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镇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镇直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开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配合各村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其中镇集镇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镇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农经站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宗教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中心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镇社事中心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严把整改质量。房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要引导产权人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经过培训的农村工匠参与建设,住建部门将定期开展质量巡查,确保住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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