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6篇[精选]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整治方案6篇[精选]](/pic/00/b7bdb0b84_2.jpg)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毒餐饮具的卫生安全监管,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卫生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消毒餐饮具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摸清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数量、持证情况、卫生状况及餐饮业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的索证、验货情况,进一步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管理,杜绝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消毒餐饮具摆上餐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任务要求
1、摸清底子。由卫生部门与工商部门负责,摸清汇总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有效期等信息。
2、搞好现场检查。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全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选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生产用水、设备情况、使用的消毒剂及消毒餐饮具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等,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对生产现场条件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要求的`,要从现场采封三批产品,由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1994),做洗消剂烷基(苯)磺酸钠残留量及大肠菌群检测。
对餐饮业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的进行索证管理及餐饮具卫生安全状况(包括消毒餐饮具包装标签)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实行重点检查。
三、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10日)。要求摸清底子,制定监督检查方案。
2、专项整治阶段(3月11日——25日)。由镇食安办牵头,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消毒餐饮具及重点餐饮业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依据各司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核查,严厉打击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3、总结验收阶段(3月26日——3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部门协作,标本兼治。要不断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落实责任;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行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监管失位、越位现象发生,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发现违规行为不依法处理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时机,广泛宣传餐饮具卫生安全知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和餐饮业经营单位的卫生消毒知识宣传培训,加强对广大就餐者的卫生安全知识宣传,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环境,提升街区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步伐,加强和改进辖区环境卫生、秩序和建设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不断促进我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现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街辖区内的“四小”即“小街、小巷、小区、小院”、主次干道、广场、楼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经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时间安排
此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从20xx年3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0日结束。
(一)筹备工作:
1、3月16日—3月25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方案。
2、3月18日召开全街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与各社区签订责任状。
3、3月20日协调环卫处、全街对辖区内的.迎宾小区开展先行整治工作。
(二)开展宣传发动
3月26日—4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社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唤醒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卫生舒适观念,自觉保护周边环境。使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集中整治
4—6月春季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台兴村要对越冬垃圾、残雪进行清理、清除,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等违章行为。彻底清理城区结合部及城市出入口的卫生死角垃圾。
7—8月全街道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二个高潮。
9—10月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开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区新面貌,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三个高潮。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标语、横幅、专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整治行动宣传,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街道综合办牵头,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春季城区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各社区、台兴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台兴村要注重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五)认真组织督查。各社区、台兴村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街道将适时组织若干个督查组,分别对各社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社区、村可邀请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六、检查考评(10月20日—10月30日)
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考核评比,总结工作经验,办事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适时检查验收各社区、台兴村的整治工作,对完成任务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
整治方案 篇3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提供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文明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责任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文明意识。
三、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7月30日前达标,并形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责任路段划分,对责任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责任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多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达到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行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必须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达到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间,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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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达标,形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必须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符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责任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间:8月15日前,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必须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必须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达到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符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责任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闭。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达到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 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达到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达到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达到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提供宣传内容,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责任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责任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必须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必须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责任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达到100%,保持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取代,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责任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学习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一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一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20日前启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间:全程跟踪报道。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X月1日开始至20xx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责任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责任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情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 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工作成效等,努力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整治方案 篇4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6部门、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省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结合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全区所有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分别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二、工作内容及进度
(一)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油气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数量、规模、位置等基础信息,建立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管理台账(见附件),制定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分别报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备案。
(二)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区安监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督促业主单位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并完成验收工作。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各地油气回收治理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相应部门对全区成品油企业油气回收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程不得发包或转包给不具备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二)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对社会经济发展用油造成影响。
(三)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后,为确保计量器具性能准确,加油机使用单位应重新申请计量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不受影响。
(四)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业主应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未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经相关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五)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业主,应及时向区环保部门申请进行环保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环保部门发放油气回收治理验收合格通知书。同时上报省、市环保部门备案。
(六)新建加油站、储油库以及新增的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油气回收治理审批、备案、验收等工作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如期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成品油主管部门职责:牵头负责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及督促检查。
环境保护部门职责:负责按环保相关标准做好技术培训及指导工作,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并进行达标验收。
交通管理部门职责:负责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的实施、督促检查验收。
公安、质监、安监部门分别负责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对消防、计量、安全设施性能影响的检测验收。负责对油罐车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的监管。
(二)监督管理。
1.新建油库、加油站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的,成品油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书,安监部门不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新登记油罐车未配套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的,质检部门不予发放罐体检验合格证,公安部门不予发放行驶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2.已建油库、加油站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未通过环保验收的,成品油主管部门不予年审;安监部门不予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罐车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年审。
(三)宣传保障。
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定期公布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度,公开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发布违规排放油气污染物企业名单,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进展情况,积极参与支持治理工作,监督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开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加油站管理工作,促进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和《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和省政府第209号令精神,依法对全市加油站(点)的资质、经营、安全等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加油站(点)的经营和监管工作。坚决制止擅自私建、滥建加油站的现象,严厉打击加油站(点)违规建设和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行业规划,严格市场准入,使加油站(点)管理规范、建设有序、布局基本合理;推动成品油流通方式创新,发展连锁经营,使全市加油站(点)在科学、规范的条件下,实现有序竞争。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全面清理,重点查处。对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点)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1、凡未经省商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经过整改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非法占地、违章建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及有严重偷税、逃税或掺杂使假行为的加油站(点),于年6月30日前一律关闭。
2、凡未经商务部门批准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一律停业整顿。对其中既符合我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又符合加油站(点)规定条件的,经市商务局审核后,上报省商务厅批准,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其余的加油站(点)于年6月30日前一律关闭。
3、对列入关闭范围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将现存成品油一次性处理给有经营资格的批发企业,拆除其加油及储油设施;及时办理取消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各种手续;对证照齐全,但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商务部[]第23号令给予处罚,直至吊销有关证照。
(二)做好行业规划,严格市场准入。
l、今后我市加油站建设和调整必须严格执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报经市政府研究审定,没有规划或有悖于布点原则的建设项目,一律不申报、不受理。
2、全市所有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必须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的要求,在6月10日前完成经营设施、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自查工作。
3、今后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点)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和省政府第209号令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中石油、中石化在我市所属企业和社会加油站(点)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规范运营和管理。
(三)加强监督,规范经营行为。
l、管住源头,防止成品油违规流入市场。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土炼油厂的`查处、打击,坚决杜绝劣质油流入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要加强对成品油批发企业和成品油直供用户的管理,对违规销售成品油的批发企业和直供用户所属的企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的取消批发资格。直供用户所属企业只能购进自用油,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凡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市“清整办”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
2、发展新型营销方式,推进流通方式创新。按照《省成品油经营管理条例》和省商务厅《关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商运[]7号)的要求,引导社会合格加油站(点)进行公平、有序竞争。
3、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分类管理。做好我市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加快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网络建设。市商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以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成品油进出口、流通、税收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工作,堵塞管理漏洞。
三、专项整治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6月10日前)。市“清整办”要对全市辖区内各类加油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摸 底调查。市商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消防、安监、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要分别对加油站(点)的主体资质、建设规划、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计量器具、油品质量、纳税和税控装置使用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
四、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一)组织领导。市加油站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全市加油站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派员参加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行联合执法。
(二)各司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市工商局负责查处打击无营业执照和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加油站(点),严厉查处经销劣质和非法运营成品油等行为。
市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新建、改造、扩建加油站(点)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对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点)依法处理。
市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点)建筑安全隐患,清理违章建筑,检查加油站(点)建设是否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查处违反规划许可和建设程序的行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加油机防爆监督检查和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加油站计量作弊违法行为。
市税务部门负责查处加油站偷逃税款行为,以及拒不安装、使用或擅自改动、损毁税控装置的行为,落实加油站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规定,监督加油站凭合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成品油进项税收,否则,一律不得抵扣。同时,会同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抓紧落实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加油站(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整治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车站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车站研究决定,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站范围内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1. 以铁道部、路局和公司领导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澄清火灾隐患底数;严惩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营造全员关注消防浓厚氛围。力争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站消防安全水平,确保“两节”期间我站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站长白辉同志任组长,分管综治消防的副站长刘勇、分管安全的李颂国副站长为副组长,肖海涛、高明、刘涛、祁保良任向阳、朱静、刘海涛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严密工作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货场、货物仓库、食堂、票据室、制票室、财务室、材料仓库等。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运行情况;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管理情况:防火分隔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设施、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情况;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情况。
4、消防安全疏散和火灾施救扑救条件:建筑内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配置和完好情况;建筑间防火间距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是否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特别是建筑外窗和安全出口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障碍物的清理情况。是否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进行装饰装修;防火安全管理及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
5、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情况:固定用火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临时动火的审批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的检修、管理情况;危险化学物品的依法储存、使用情况。
6、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有无明显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动用明火、用电作业是否采取防火监护措施等。
7、春节、元旦、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情况。
(三)、开展专项消防宣传行动
1、充分利用车站宣传栏、标语等对职工、货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和货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2、开展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防火、灭火、逃生基本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方法步骤
(一)发动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26日)
各车间、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单位
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全面
部署冬季消防安,车站组织部分岗位、重点岗位容易进行消
防演练
(二)自查与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7日至12月25日)
各重点部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车站要适时组织督查,督查各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巡查自救力量、落实整改期限和临时安全措施、落实设施维护保养和通道畅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各镇街、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要当场立即予以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整改期间,要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春运结束)。以不间断实施消防宣传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强化现场安全控制,实现防火安全有序可控和持续稳定。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到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上来。
2、 隐患排查实行责任制,绝不允许存在侥幸心里,不能走过场,要对检查的内容负责。
阜阳西站
20xx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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